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为进一步加大我乡禁毒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推进我乡禁毒工作全民参与进程,乡党委、政府决定创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并制定相关禁毒志愿者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乡禁毒志愿者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禁毒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从维护社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禁毒志愿者是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志愿者活动,切实有效地推进我乡禁毒宣教育工作的开展,为我乡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精心搭建全民、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平台,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进一步扩大禁毒工作的认知面、宜传面和支持度,最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志愿者队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列禁毒志愿者活动,现成立由乡党委综治副书记任组长,综治办负责人、禁毒民警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禁毒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各成员单位、各村(场)设置两名禁毒志愿者,同时,各村场禁毒专干、禁毒志愿者负责在村内组建一支村级禁毒志愿者队伍。
四、工作内容
开展禁毒各项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关心帮助戒毒人员戒断毒瘾,重归社会。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禁毒志愿服务的实效。发动教师、医生、律师、新闻、媒体,基层共青团、工会、妇联管理人员以及热心禁毒工作的社会人员和戒断巩固的吸毒人员或家庭成员等人员积极参与到禁毒志愿者行动中来。
(一)从精神上关爱吸毒者。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吸毒人员戒毒、回归社会的环境;教育引导吸毒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逐渐养成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激发他们痛改前非、拒绝的决心,增强他们彻底脱离、重返社会的信心;
(二)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积极配合乡、村禁毒专干,对本辖区吸毒人员摸底排查,掌握吸毒人员的有关情况,从思想、生活上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吸毒人员帮教措施,努力减少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禁毒志愿者积极帮助吸毒人员家庭中开展母教子、妻劝夫等家庭成员间的禁毒教育,做到生活上关心,感情上关怀,用亲情感化、劝诫吸毒人员远离,增强吸毒人员悔过自新的信心;对目前尚未受到侵害的家庭,重点开展以预防教育为主,帮助家庭成员提高防毒、拒毒的意识,防止产生新的吸毒人员。
(三)帮助吸毒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协助解决帮教对象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学、婚姻家庭、社交沟通、心理危机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吸毒人员提供多方面支持,尽量减少吸毒对婚姻、家庭生活等方面带来的负面影响,不断巩固帮教成果。
(四)精心组织,确保成效。加强对禁毒志愿者开展的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多形式的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的危害性,推动禁毒宣传活动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禁毒志愿者工作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组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的有效手段,充分认识开展禁毒志愿者工作对形成全民禁毒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有效开展禁毒志愿者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禁毒各项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努力扩大禁毒教育覆盖面,加大全民参与禁毒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拒毒、防毒意识,营造良好的禁毒宣传氛围。
(三)及时收集禁毒志愿者参与活动的影像资料。
粮食安全是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我乡粮食生产,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领导全面宣传发动
成立乡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乡分管领导和各工作组组长任副组长,农技站、经管站、财政所、国土所、水务站等为成员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调度,工作组组长挂村,驻村干部包村联动机制,农技站负责全乡早稻生产的技术指导,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同时要求各村相应成立粮食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为具体负责人,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微信群等手段,将乡粮食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组到户到人。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落实责任狠抓连片示范
1.任务分解到村。依照县分配我乡20xx年早稻播面任务数500亩,将任务分解到村,要求各村如数如期完成任务(见附件),用一个月时间,对全乡早稻育秧、大田翻耕、早稻插秧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对未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同时,针对20xx年已经栽种“一季早稻+再生稻”而且今年继续栽种的农户立即发放20xx年奖补资金,对20xx年已经栽种“一季早稻+再生稻”而20xx年不栽种农户奖补资金进行缓发。狠抓连片示范,明确福龙村为乡粮食生产重点村,要求打造1个100亩的早稻高产示范点。
2.加大工作调度。各村(居)加强早稻落实到户台账管理,按照早稻生产进展,实行每日一调度,每日一通报制度(每天15:00前)。
3.强化时间意识。各村(居)要增强早稻落实紧迫感,全乡早稻必须在4月10日前完成播种,在5月10日前完成插秧。
4.加强技术指导。农技站要强化技术指导,加强粮食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种粮技术水平。加强对早稻品种选择、保温育秧和秧田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环节技术指导,
三、鼓励流转严查耕田抛荒
严禁闲置、荒芜耕地,严禁擅自改变耕地使用性质,要求各村在3月25日之前上报各村整治耕地抛荒问题台账和耕地情况摸底表。对因弃农经商、外出务工、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抛荒的,鼓励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耕种,鼓励种植大户进行土地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2年(含2年)的耕地,将暂停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
四、奖罚兑现确保任务完成
为全面完成我乡粮食生产工作任务,乡党委政府调整奖补机制,扩大奖补范围,根据秧田与大田比(1:10)进行秧田补助,标准为900元/亩。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未完成早稻生产任务,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出现5亩以上连片抛荒的予以扣分,并进行责任倒查。
20xx年,全县学校卫生工作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我县学校卫生工作。
一、提高认识,继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机制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的要求,从保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为防控原则,充分认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患意识。学校要继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卫生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县各卫生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卫生副校长制度,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要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快速反应,防控到位。学校领导要定期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强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治、监测、报告工作。全面落实学校晨检制度、缺勤原因追踪制度、传染病报告等制度,并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围绕、麻疹、水痘、腮腺炎、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做好消杀器械及药品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及开窗通风,特别要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托幼机构要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发现疫情及时向县教育局和所在乡镇卫生院报告,各乡镇卫生院要指导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相应措施,发现聚集性疫情时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健局报告。各学校要做好自备供水、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和检测等卫生管理工作,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落实强化查漏措施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构筑防病免疫屏障。
一是要认真做好新入托入学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要确保学校覆盖率、学生查验率、建卡率均100%;二是在发生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疫情后,要及时、规范采取以疫苗应急接种为主的综合防护措施。积极防止可预防传染病在幼托机构及学校内的发生流行。
四、加强健康体检工作,开展包虫病等学生常见病防治
学校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开展年度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并及时汇总、分类管理。各学校要完善学生健康档案,收集反映学生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信息,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教学环境监测工作。
包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各中小学校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包虫病流行病学调查、学生筛查、患者治疗、犬驱虫、健康教育等综合性防治措施,有力地推动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将包虫病防治知识、健康生活理念、健康行为传入千家万户;组织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五、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健康教育
各学校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向学生和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参与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包虫病防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其自我防护的意识,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80%。按照国家要求,将健康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开设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等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幼儿园以家长会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健康教育。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季节性传染病防治;将肺炎、肺结核、艾滋病预防方法纳入学生基本技能教育内容;根据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缓解心理矛盾,解决心理问题。
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要按照常备不懈原则,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学校卫生应急工作,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学校各类卫生应急预案,着力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协作,规范管理。将现场救护知识的培训纳入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提高应对突发意外伤害和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
七、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环境
为切实履行学校卫生工作,县教育局和卫健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应加强教学环境和卫生设施、饮用水卫生、卫生保健与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内部管理与检查,推动学校积极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继续在全县中小学校、全日制职业教育学校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卫生安全万无一失。
八、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学校卫生创建
以健康促进与教育、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以无烟学校、卫生先进学校、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学校(食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为抓手,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共同组织下系统科学的开展学校各类卫生创建活动。
九、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各级医疗机构,各学校要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对20xx年入学的初一和高一新生进行PPD(结核菌素试验)筛查并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表见附件)建立健康档案。对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教育局,督促学生或家长尽快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
1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县卫健局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健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县卫健局会同县教育局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县卫健局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健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县教育局。
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县疾控中心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学校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扎实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站在群众的立场,想群众所想更深入的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深入广大群众的生活为侧重点,开展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包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各村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
三、工作目标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
2、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行动。
3、开展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推进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
4、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春秋两季和中高考期间等重要时段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督促学校及托教机构强化食堂管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明厨亮灶”创建。
5、根据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需要和市级对口部门任务要求,抓好抽检任务落实。
6、组织开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动。通过主动摸排,群众举报、行政移送等渠道,侦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
注: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切入点,紧紧围绕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大类食品,狠抓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四个环节的专项整治,深入持久开展食品放心工程。
①、强化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
②、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③、强化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
④、强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
⑤、依法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今年内争取同镇内各中小学联系并邀请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基本常识进行讲座,使从青少年开始认识到什么是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及劣质食品,促及经营伪劣食品的不法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实提高广大村民的身体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餐饮业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将这一创建活动做好。
(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推进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对所辖范围内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小型餐饮单位,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全区有证店进行规范、引导、整治,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卫生安全、资料齐全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会同工商、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分别于和20xx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召开。为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2月26日全国两会安全生产防范视频会和市、区两级两会安全防防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春节后,各类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重新启动生产设备设施,容易发生机械等故障;部分员工节后安全思想松懈、意识弱化,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加之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影响安全生产的人、机、物、环等不利因素相互叠加,保安全、保稳定的政治任务十分艰巨。各社区(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区安委会《关于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研判风险,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继续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高压态势,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国“两会”胜利召开,确保年度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领域,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各社区(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要的目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以履责,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责任。各社区(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在辖区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
三、加强协调联动,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社区(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建立建全部门间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生产安全事故和其它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从即日起至两会闭幕,各社区(场)和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并于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当天工作开展情况报至街道安监办。要完善和细化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一呈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物资资金、救援人员应及时到位,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针对性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应急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ju报的事故信息,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有效发挥食品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结合省局食品抽检监测计划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食品安全抽检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食品安全抽检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以及法规制度、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等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联管联动。
三、工作任务
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食品)、市州专项抽检任务3大类,共安排抽检食品及餐饮具7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00批次,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餐饮具220批次,市州专项抽检280批次(含食盐15批次)。
(一)抽检对象
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应覆盖各园区。经营环节抽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域、大型集体餐饮场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专项抽检主要针对辖区内地方特色食品、监管过程发现的高风险性食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中不合格率高食品、专项整治类别食品、节令性食品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等进行抽检。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
为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抽检时间的均衡性、时效性和靶向性,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时间为4月1日-10月30日,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对20xx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加大抽检频次。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样检测,具体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如下:
4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
5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35批次;
6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7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8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9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10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表》要求,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明确抽样地点、抽样频次、抽样进度、检验项目及抽检品种。
(二)合理分配抽检任务
食品安全抽检要统筹采样进度,合理分配采样时间和采样量,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避免出现集中抽样,集中检验。
(三)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xx年版)》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四)抽样检验
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应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避免重复抽样、多头抽样等问题的发生,尽量扩大抽检业态的覆盖面,对同一经营企业的产品实施抽样时每批不得超过6个批次。样品属地理标志保护、有机认证产品的,应在抽样单或检验报告中予以备注。
承检机构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配套计划的抽样、检验及不合格样品的复核等工作,并将相关抽样检验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后,于完成检验后的24小时内对检验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完整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五)核查处置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任到人,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人员应在收到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要求督促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未经复查,或者复查后同种食品仍然被检出问题的,食品生产者不得恢复生产同种食品。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员还需按要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核查处置模块核查启动、产品控制、原因排查、行政处罚情况的填报工作。核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防止失职渎职行为,要对不合格样品实行“一样品一表一案卷”建立档案。
对国家总局规定高风险限时限报的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启动。
(六)信息公布
市场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出具10个工作日内或完成异议复检工作后依法依规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应当在信息公布前加强分析研判。
承检机构实行首检负责制,应对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核对,并对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等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五、结果分析利用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对抽检结果的分析利用,及时向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机构通报抽检不合格信息,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和风险的及时报告。
六、抽检评估
为规范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抽样检验工作行为,有效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20xx年将推行抽检监测执行效果评价,承检机构在每批任务完成后应认真核实并评价计划执行效果,重点从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数量执行、范围区分、不合格问题检出率、数据差错率等各方面进行效果自评,填写《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实施效果评价表》(附件4),于每批任务完成时限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在20xx年4月、6月分别对承担食品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承检机构工作进度、抽样环节规范性、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控制、数据及报告管理、质量分析、国抽系统信息录入等为重点。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重点查阅承检机构抽样检验人员情况、设施设备档案、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检验资质证书、管理体系等文件资料。
(二)现场检查。对承检机构抽检监测的工作组织实施及管理、设施设备及环境、抽样、样品流转及储存、检验、报告出具等抽样检验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制定20xx年园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向园区管委会申请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二)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在核查处置中的“协调器”作用,确保各类核查处置案件严格控制在领取后的90个自然日内完成,并准确填报信息系统。
(三)参与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其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市场监管局在对承检机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巡查,回访被抽样单位,采取发放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随机抽查承检机构工作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抽样人员和参与抽样的监管人员应自觉落实疫情防控
有关要求,严格遵守被抽样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确保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再行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
(五)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工作,确定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人员要相对固定,请各园区于20xx年3月25日前填报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登记表(附件5)报市场监管局。
一、工作目标
为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充分运用快速检测设备和手段,快速检测、筛查问题食品,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快速检测重点和项目
(一)快速检测范围。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紧紧围绕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群众消费量大、易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普通食品及农兽药残留易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食品;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各类食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饮等重点区域开展快速检测。
(二)快速检测项目。以配备现有的快速检测设备能承担的检测项目为主,主要包括:甲醛、二氧化硫、三聚氰胺、亚硝酸盐、硼砂、吊白块、肉类水分测定、瘦肉精、农药残留等。
三、检测任务
为了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的初筛作用,计划全年共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7500批次,其中监督性食品快检6250批次(1.5批次/百人),免费接受群众送检1250批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和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快检风险隐患初筛作用。
(二)操作规范。不断提高食品抽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强化快速检测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严肃工作记录,确保快速检测工作正常运转、高效运行。
(三)依法处置。各便民服务站及快检中心要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充分发挥快检初筛作用,对快速检测发现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食品,要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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