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推进“检验检测移动APP系统”在监管工作的应用,加强我县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提升检验检测公信力和供给质量,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依法依规组织做好县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按照《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对县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职责。继续推进“检验检测移动APP系统”的使用,将20xx年度本部门组织实施的所有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录入“检验检测移动APP系统”,实现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升监管效能。
二、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
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行业自律意识,强化机构内部管理,加强推动落实机构主体责任,指导县域获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于20xx年4月30日前按照《20xx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所列内容,认真组织完成自查、自改并如实填写自查表留存,以备后续检查人员核查。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双随机”监督抽查,落实好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和社会义务,增强守法自觉性。
三、抽查计划
(一)检查范围
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以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问题集中的机动车检验检测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开展1个“双随机”监督检查计划;确定一般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1个“双随机”监督检查计划。以促进我县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协调发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主要内容
20xx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要求,以打击“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目标,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2、篡改、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3、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4、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
5、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
6、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
7、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按程序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三)检查比例
1、县域内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共7户,确定重点领域的“双随机”抽查比例为29%,共抽查2户。
2、县域内一般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共5户,确定5户一般领域“双随机”抽查比例为20%。共抽查1户。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起止时间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共分3个阶段:
1、准备阶段:确定检查计划、检查对象、检查比例、检查人员,此项工作3月25日之前完成。
2、抽查阶段:结合工作实际,对名单中企业开展抽检工作,处理汇总检查结果,并对检查不合格企业下达责令整改和处罚,此项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
3、公示阶段:对抽查工作认真总结,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将企业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完成“双随机”和“检验检测移动APP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技术保障。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合理安排好监督检查进度。在时间安排上可事先与省厅沟通,与省厅抽查同步进行,以便于更好地发挥技术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结合监管实践,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舆论宣传,依法公开“双随机”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不断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加快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监督检查的内容、时限、要求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将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材料于20xx年11月15日前报省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县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商贸流通行业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安全无事故,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吉庆的节日,结合我县商贸流通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减少和杜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商务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配合市场监管局、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冷链物流、拍卖、再生资源回收和报废汽车、汽车销售及二手车市场、酒类流通企业、成品油流通市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商场综超、家庭服务业)等重点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口的安全、劳动密集型企业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
各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等环节是否符合《消防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包括:商场、超市等应依法依规做好电梯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等;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餐饮企业对天然气等燃气使用应加强安全管理等;特种设备操作人中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持证上岗);是否按照大检查要求,制定了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是否开展了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是否按要求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有关材料。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各商贸企业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方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并存档,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
(二)全面检查。县商务局对辖区内商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均要填写检查记录,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五、时间安排
为确保此次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检查工作分以下阶段开展。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1月9日——1月13日)。各商贸企业对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目标、范围、内容等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6日前上报县商务局。
(二)全面检查(1月16日——1月20日)。县商务局根据上一阶段自查自纠情况,对照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检查内容和范围,有侧重、有针对性地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抽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整改通知,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阶段(1月22日至1月25日)。各企业针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县商务局。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加强这次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县商务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商务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电视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教育引导商贸企业和员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大检查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排查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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