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长江“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统一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禁渔退捕渔民(以下简称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退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奔小康”的要求,到年末,所有退捕渔民基本情况“应清尽清”、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退捕渔民“应救尽救”;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证退捕渔民“应帮尽帮”;有培训意愿的持证退捕渔民“应培尽培”,确保做到上岸就业有出路、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如期完成我区长江禁渔退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全区退捕渔民工作会议。成立退捕渔民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组和工作专班,制定《退捕渔民社会保障专项方案》,及时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持证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专题研究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
(二)第二阶段,比对调查。依据农业农村部门及所属街道社区提供的退捕渔民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做好大数据比对,筛查退捕渔民就业、社保、住房等信息。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依托街道社区(村)组织,重点对“在一线直接从事渔业捕捞、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证退捕渔民”进行入户调查,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三)第三阶段,推进实施。对未就业的持证退捕渔民,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和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落实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政策。
(四)第四阶段,迎检验收。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区退捕渔民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跟踪整改,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迎检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建档立卡“回头看”。按照《市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情况调查表》,根据比对、筛查结果,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依托街道社区(村)组织,重点对“在一线直接从事渔业捕捞、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证退捕渔民”进行入户调查,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确保持证退捕渔民基本情况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愿清、培训需求清“四个清”。
(二)就业帮扶“再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转产转业安置方案,通过“发展产业、外出务工、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支持创业、开发公益性安置等“六个一批”,精准帮扶退捕渔民就业创业。建立“一对一”结对挂钩制度,明确专人,包干到人,全程跟踪,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3次职业介绍和1次就业指导。综合运用吸纳就业补贴、灵活就业补贴、各项创业补贴、创业富民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退捕渔民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推进开发一批护鱼员等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的持证退捕渔民,并按规定给予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
(三)职业培训“再深化”。将退捕渔民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确保他们都能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实现转产上岸。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四)社会保障“再落实”。对建档立卡退捕渔民社会保险参保、医疗和民政救助、住房安置保障等情况全面核查比对,对社会保障政策和资金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百分之百参保登记、百分之百参保缴费、百分之百落实社保待遇。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退捕渔民“应救尽救”,住房保障“应保尽保”。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由孙祥波同志任组长的区长江流域退捕渔民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组,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科室单位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就业帮扶、社会保障2个工作专班。街道比照区级建立相应的专项组和工作专班。
(二)明确责任分工。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做好退捕渔民调查摸底、数据录入和农业内部转产转业等工作;人社部门牵头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及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政策落实;住建部门牵头做好退捕渔民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民政部门牵头做好退捕渔民社会救助等工作;财政部门牵头做好相关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做好审核拨付等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强化资金支持。将退捕渔民生计和社会保障作为基本民生内容。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就业安置、社会保障、技能培训等所需资金,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解决。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讲退捕禁捕重大意义,解读转产安置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攻坚总体目标
通过2个月集中攻坚,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发展理念在落地生根;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面完成各层级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有效化解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全面消除消防、建筑施工和燃气、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危废固废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针对秋冬季节特点,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攻坚重点任务
(一)深入系统推进“两个专题”,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地落实。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形式,深入学习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做到学深悟透,弄通做实,全面增强底线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推进专题宣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的“两个全覆盖”要求开展,即专题宣讲人要覆盖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宣讲对象要覆盖所有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三是全面组织宣传贯彻。各主流媒体,包括广播、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专题专栏,深入宣传阐释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营造宣传声势。四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条清单》,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辖区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20条宣传全覆盖,做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人人知晓掌握、人人自觉执行。
(二)狠抓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化解。坚持把抓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梳理并对照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向省反馈的74项“风险问题清单”,逐一检查、逐项把关落实情况;同时,盯紧“清单外”的同类问题隐患,举一反三深入查,确保在1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各项排查整改任务。一是对于全镇面上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题研究,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和执行方面的漏洞不足,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实际,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补齐短板。二是对于“清单内”问题隐患。要切实强化责任,真抓实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头,细化到具体节点,明确到具体标准,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落实,主要领导要督战问效,坚决啃下这些难啃的“硬骨头”。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杜绝虚假整改,严格对账销号,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结合辖区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精准、合理、有效的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形成机制,确保常态长效。三是对于反馈其他地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举一反三,围绕同质同类问题隐患,系统开展类比排查整改,突出标本兼治,确保各类问题隐患应查尽查、应改尽改。
(三)紧盯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对照我镇2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进一步查找不足,查漏补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向纵深推进,确保“一年小灶”取得实效、长效。一是对于总体目标任务。要对照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查找整治范围是否做到全覆盖、整治进度是否达到序时要求、整治重点是否还有疏漏。二是对于党委政府层面的整治任务。要结合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重点查找安全发展理念是否还有差距、清单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分管领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否解决到位、分管领域内上级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对于行业领域层面的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对照部门工作职责和整治任务清单,重点查找监管机构、人员、职责是否按照《镇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明确并落实到位,反馈问题隐患是否认领并整改到位,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是否顺畅高效。四是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层面的整治任务。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查找企业主体责任20条清单是否宣传到位、重大风险辨识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是否排查整改到位、专项整治行动是否有效开展。
(四)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深刻吸取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木材加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教训,针对秋冬季节特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道路运输方面。要聚焦非法营运、超载超限、运输车辆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联动,加大打击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建筑施工方面。要着力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危化品方面。要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办〔20xx〕11号),实行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对危化品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的排查整治。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方面。要突出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消防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系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城镇燃气方面对燃气管道、液化气兑换点等生活经营行为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督促我镇餐饮等企业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
(五)统筹衔接“小灶”“大灶”,确保专项整治部署全面落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在高质高效完成“一年小灶”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三年大灶”,紧密衔接,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对于在“一年小灶”中已经开展的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危险废物、木材加工、建筑施工等7个专项,要继续按既定部署推进落实。二是对于“三年大灶”中新增的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要对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阶段性要求,全面启动实施,确保今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把解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典型经验的发掘和运用,通过点上示范、面上推广的方式,整体推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一是仔细研究国务院和省督导组反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于国务院督导组反馈“四个清单”中指出的46项典型经验和省督导组反馈市“三个清单”中指出的13项典型经验,要结合实际复制应用,确保尽早落地见效。二是认真梳理总结辖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效。三是在推广先进做法的同时,要注重培树一批安全生产抓得实、效果好的示范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学有标兵、做有榜样。
三、实施步骤
根据前期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安排和当前问题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需要,集中攻坚从20xx年11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各村居、各单位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整改攻坚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1日)。各村居、各单位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四个清单”内问题隐患和举一反三后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治理责任和整改措施,采取下达整改指令、专项督办、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措施,加强全程跟踪督查。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村居、各单位对集中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回顾,集中对各类问题隐患整改
情况进行验收,严格闭环销号,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对集中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围绕集中攻坚六项重点任务,制定本辖区行业领域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确保集中攻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为此次集中攻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次集中攻坚结果负责,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
二是强化攻坚实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压实集中攻坚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落实。关于推进“两个专题”,要突出实现“全覆盖”目标,学习教育对象要覆盖镇内所有公职人员,专题宣讲要覆盖镇内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工业企业,宣传贯彻媒介要覆盖镇内各级主流媒体,企业主体责任20条宣传要覆盖镇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关于“清单内”问题整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验收销号,特别是对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隐患,要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一个不落。同时,要坚持“一患一档”原则,逐条逐项归集整理台账资料,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可溯源、可检查,做到真认账、真整改。关于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要强化交卷意识,全面梳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要紧盯漏项缺项,一抓到底,做到不留一处空白,不漏一项任务,真正做到“务必整出成效”。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要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系统开展排查治理,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在行业领域向深度拓展,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关于统筹衔接“小灶”“大灶”,要坚持一体谋划、共同推进,在按既定部署全面完成“小灶”任务的同时,全面快速推进“大灶”工作,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关于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每个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借鉴应用国务院督导组和省督导组反馈的典型经验做法,未开展借鉴应用的牵头单位要说明原因。
三是强化举一反三。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系统思维,仔细梳理分析各层级督导反馈的问题清单,认真对照反思。对清单中其他地区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开展类比排查,分类归纳。对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题研究,系统梳理,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对个例问题要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个领域,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止于苗头。
四是强化问责问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攻坚成效要逐项检查,跟踪问效,坚决杜绝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甚至弄虚作假和敷衍整改的现象。对集中攻坚不积极不深入、对重大风险视而不见、重大隐患悬而不决的,根据《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宿办发〔20xx〕26号)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各村居、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本辖区行业领域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集中攻坚的宣传发动。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予以曝光。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安全生产,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我局决定从20xx年4月起至20xx年12月,在全县商务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大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现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有关科室和企业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通过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落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通过建立各层级分工负责,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成为刚性要求,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地生根。通过加强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开展,使“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要求落地生根。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局党组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县三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组织参加省举办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二是全覆盖推进专题宣讲。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宣讲,领导班子成员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系统宣讲重要论述。深入企业一线宣讲,积极参加“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三是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重要论述纳入局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大讨论和“党政一把手说安全”活动;发挥媒体平台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重要内容,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强化安全生产约谈,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五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突出加油站、大型商超、餐饮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参与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运用好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对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应急救援和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安全监管干部适时表彰奖励。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压紧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严格执行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加油站、大型商超、餐饮燃气等重点行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三是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严格执行《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xx年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20xx年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督促企业坚持依法生产经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职工安全防护、外包等业务、复工复产、各类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配合相关单位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xx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实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配合相关单位强化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开展达标车辆核查,推动建立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控和电子运单填报管理。
(五)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配合相关单位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配合相关单位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牵头做好燃气行业管理,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六)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经济开发区区域安全主体责任,推进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二是加强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优化经济开发区规划布局,严把经济开发区项目准入关,合理布局区内企业,完善区内公共设施,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工作。三是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经济开发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四是加强经济开发区内高风险园区及重点区域安全管控。深化经济开发区内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加强经济开发区内仓储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五是持续夯实经济开发区安全基础。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20xx年底前经济开发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产废单位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
三、时间安排
按照部署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xx年4月至6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和宣传活动。要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统筹安排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xx年7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在全县商务领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一年小灶”要求立查立改、应改尽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紧盯不放,推动整改落实。对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市督导组现场指出和移交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销号。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以及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3.集中攻坚(20xx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持续推进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市督导组和县督导组反馈问题隐患、对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聚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精准执法,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督导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闭环整改。
4.巩固提升(20xx年)。聚焦为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方位全领域纵深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分析商务领域行业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深入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成果,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局党组领导下,建立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督查。
(二)强化精准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闭环整改。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风险隐患防控整改。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最大程度降低和减少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问题隐患存量整改,特别是加强国务院、省督导和市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根据国务院和省督导组、市督导组反馈问题的不同类型,在制定各自三年行动方案时,将国务院、省督导组和市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的相关内容纳进去,对久拖不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例、严查一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从严从快立查立改,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依法关停。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对照反思其他地区存在问题,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归纳,系统梳理,对普遍性问题从政策层面补短板,对个例问题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
(四)强化问效问责。全面落实《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范围内煤矸石煤泥油泥监管工作,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扭转违法违规处置煤矸石煤泥油泥乱排乱放现象,按照我镇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安排,决定开展全镇整治违法违规处置煤矸石煤泥油泥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规范全镇煤矸石煤泥油泥排放工作,积极防控煤矸石煤泥油泥违法违规处置引发的问题风险,通过整治,全面提升煤矸石煤泥油泥处置利用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镇煤炭生产、洗选、销售、运输行业;油气生产企业,含油污泥处置企业;其他产废企业。
三、组织机构
成立整治违法违规处置煤矸石煤泥油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人大主席高尚升,为成员。主要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整体工作,统筹推进各工作组工作,相关会务的组织、资料收集、文件起草等工作,问题线索的转办,部署各工作组等。对重大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
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舆情处置和宣传工作,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有关举措和成效,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支持。
片区参照成立相关领导机构。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25日)。各行政村对辖区内产废企业、乱排乱放点进行摸排统计,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将摸排统计结果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分类转办。
(二)核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摸底排查、现场核查、集中整治同步进行。对存在问题的产废企业,责成企业停产,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综合整治组协调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恢复生产,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三)建章立制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找准工作短板,提炼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固体废弃物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快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工作组要切实履职尽责,完善各项措施,明确各阶段实施的主要任务及进度要求;强化衔接协作,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及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压实镇村的属地监管责任,夯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落得实。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进行权威解读和信息,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工作纪律。要进一步强化督导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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