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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民政局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合集

2022-01-24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对于想要达成某一目标的人来说,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实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优秀方案:民政局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合集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更加深入贯彻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主要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州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具体安排;20xx年,在我县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规定,为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持续保障和改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和其他困难户的生活实际,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结合我县实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扎实抓好县委、政府关于20xx年脱贫攻坚巩固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县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做到保障对象“底数清、数据清、基数清”,做到脱贫攻坚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确保20xx年脱贫攻坚巩固任务圆满完成。

二、对象范围

社会保障扶贫对象为:20xx年-20xx年精准脱贫中需农村低保兜底一批的人数。

三、目标任务

(一)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

(二)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三)为所有自愿申请补贴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四)为所有自愿申请补贴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登记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进度安排

(一)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确保到20xx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根据阿县委发〔20xx〕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底做好低保兜底贫困户的收入测算工作。20xx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与农村困难群众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国扶办子系统”中低保兜底的对象进行兜底,实行动态管理。发放标准按照人均纯收入每人每年4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差发放(省、州标准提高后,按新标准执行)。20xx年低保兜底人数为按实际人数实施动态管理。资金预算:11893人(20xx年预计人数)*185元(20xx年预计金额)*12月=26402460元。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的未脱贫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在20xx年由省级财政100%全额代缴。20xx年的三类人员养老保险资金按照省、州下达的相关政策执行。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资金预算:100元(残疾补助标准)*1135人(预计20xx年人数)*12月=1362000元。

(四)贫困残疾人扶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资金预算:10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271人(20xx年预计人数)*12月=325200元;70元(二度残疾人补助标准)*415(预计20xx年人数)*12月=3486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5200元+348600元=673800元。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在低保标准以下的贫困家庭,保障其达到低保标准,切实维护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其尽快脱贫。

2.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做到应扶尽扶;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二)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深入持久地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贫困乡、镇、村群众积极参保缴费。进一步摸清我县贫困乡、镇、村相关底数,切实提高参保率,确保应保尽保。

2.进一步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

3.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农村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合理有序流动,确保贫困乡、镇、村参保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对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由省财政补助40%,州、县承担60%。20xx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费100元。

(四)贫困残疾人扶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对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资金;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由省财政补助40%,州、县承担60%。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六、社会保障扶贫资金预算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预算资金:2640246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预算资金:67380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1362000元。

20xx年社会扶贫保障预算资金共计:28438260元(2843.83万元)

七、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社会保障扶贫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二)实行分工负责。按照社会保障扶贫各项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政策,落实扶贫专项资金保障,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健全投入增长机制。纳入预算安排,“两线合一”资金差额县财政局据实安排解决。

(四)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学习宣传关于精准脱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宣传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让基层干部群众充分理解把握政策要求,确保落实到户到人、政策执行严格规范。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五)加强督查指导。加强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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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社会救助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在乡村振兴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中的托底保障作用,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民发〔20xx〕7号)和《市社会救助年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县民政局决定在4月至5月底,集中时间和工作力量,在全县统一开展社会救助年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将紧紧围绕“精准救助、及时救助、有效救助”的改革目标,以社会救助年审为主线,自查自纠为抓手,加强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落实救助政策,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服务能力,严防错保、漏保,不断推进精准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

落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标准提标工作的通知》(安民字〔20xx〕13号)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县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6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4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355元;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95元;统一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0元;将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按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995元。各项提标提补资金在4月底前补发到位。

(二)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对所有在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已认定的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入户调查,核实评估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等,不漏一户一人,并根据困难程度,提出新增、取消、调整等年审意见,提高保障精准度。按照新的城乡低保标准,结合保障对象家庭结构、健康状况、致贫原因等困难情况,将城乡低保常补和非常补对象分为A、B、C、D、E五类,A类为常补对象实行整户全额保障,B类为常补对象实行部分家庭成员全额保障,C、D、E类为非常补对象实施差额补助。具体内容可参照《县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参照表》执行。

(三)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重点对象摸排。加大特殊困难群体的摸排核查力度。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劳动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返贫人口,以及因患病、残疾等原因造成失业的人员进行摸排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依规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残(一、二级重度残疾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和重病(获得大病医疗救助人员)人员,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形式纳入低保范围。重点围绕已脱贫致贫返贫家庭和城镇脱贫解困人员,加大延退政策实施力度,对于主动就业创业,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低保对象,家庭财产符合《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相关规定,视情给予一定时间的延退期,待其收入稳定后再按程序退出低保待遇。二是做好分散特困人员照护。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进行评估,落实特困失能、半失能、全自理护理费;并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巡访探视,督促指导照料服务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每月开展一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巡访探视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做好主动发现和救急难工作。各乡镇要在村(居)委会醒目位置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张贴微信自助申报二维码,畅通求助渠道。健全监测预警机制,运用“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技术,动态对接残联、医保、卫健和教体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做好困难对象跨部门转介,促进各部门救助资源融合。

(四)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

各乡镇要严格履行申请受理、实地调查、信息核对、民主评议(可选)、审核确认等程序,及时掌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落实精准动态调整,实行规范有序进出,审批过程须在“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中体现。持续落实困难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每月对已批准享受低保的对象家庭,在各村(居)委会低保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按规定落实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备案情况由县民政局和乡镇分别保存。规范受理对象后出具的受理告知书和不予同意审批告知书等审批文书。加强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实,特别是对不共同居住的法定赡养、抚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财产进行核实计算,避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吃低保的问题。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服务水平

按照省民政厅对系统信息要求,加大在保对象家庭信息采集力度,加快救助申请、入户调查、审核审批等全省统一电子文书的使用,规范电子和纸质档案资料的留存。各乡镇要结合此次年审入户调查,利用“智慧民政”手机APP或电脑PC端及时核实困难对象致贫原因、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以及完善系统附件材料,确保系统信息质量。同时,对于死亡人员和清退人员,要及时清理信息系统历史数据和附件信息,切实做到系统信息数据实时同步,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自查自纠

各乡镇要将年审与社会救助自查自纠相结合,针对近年来纪委、审计等部门查出的违规违纪案例,举一反三,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深入自查自纠。一是查兜底保障是否到位。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范围,防止“漏保”问题。二是查政策落实是否规范。紧盯申请、受理、审核、评议、公示、审批、资金发放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查政策执行是否规范到位,特别是在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社会救助金额评定、死亡人员核销等方面是否存在监管盲区。三是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工作中作风不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投诉电话开而不用、未长期公示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尤其是对发现工作人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向有关监督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四是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对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或者个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行为的,乡镇要向县民政局上报失信人员失信行为有关情况,县民政局建立台账备案,并通过批评教育、取消待遇、向信用管理部门推送失信人员情况等方式,依法依规惩戒。

(七)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全面规范和实施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工作,为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打好基础。一是明确认定条件。低收入家庭指具有当地户籍,家庭月人均收入抵扣家庭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相关规定的家庭和个人。为了有针对性的开展分层分类救助,各地要对低收入家庭中存在重大刚性支出的,可进一步识别为支出型贫困家庭,具体相关专项救助政策待有关部门明确后再实施。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条件和程序按照《省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文件规定执行。二是做好对象认定。年审期间,各乡镇要采取对象自主申报和主动发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工作。有针对性的对重新洗牌后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进行精准排查,重点识别未享受低保或特困供养政策的致贫返贫农村贫困户、近年来享受过临时救助的城乡居民,享受过延退政策的困难对象,以及通过跨部门比对,医疗、教育、住房等部门推送需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三是规范认定工作。各乡镇对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对象,规范档案资料,建立低收入家庭人员台账,做到动态新增和清退,并及时将低收入家庭信息资料同步录入到“智慧民政”社会救助平台。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社会救助年审工作方案。召集乡镇、村(居)民政业务工作人员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统一部署年审期间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开展年审工作前,对年审事宜进行广泛宣传,有效促进年审工作落实。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5月30日)。各乡镇要按照年审工作目标,一一对应文件中的工作内容和措施,全面开展年审工作。对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摸排范围,各地可自行扩展对象领域。

(三)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乡镇要认真梳理社会救助年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积极向民政公众号报送信息,县局将择优刊发并向市局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社会救助年审工作是做好低保动态管理的有效手段,是维护困难群众保障权益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开展社会救助治理、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推进工作信息化的有力抓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开展社会救助年审工作,乡镇、村(居)委会要建立年审工作台账,对辖区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情况要做到有底可查。

(二)强化督查,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村(居)委会干部要自觉对本人及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扎实做好特困、低保等社会救助家庭情况摸底调查,并指导村(居)委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救助对象的系统数据录入清理工作。此次社会救助年审工作将纳入年底民政工作考评内容,县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地社会救助年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工作通报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广泛宣传,提升年审效能。年审期间,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年审效能,要采取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到户,提高政策知晓度。向社会公布求助热线电话,畅通求助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受理群众诉求。要结合党史教育,广泛宣传困难群众主动脱困,积极创业的典型案例,引导困难群众“感党恩,念党情”,增强主动脱困的内生动力。积极宣传社会救助诚信管理制度和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困难群众的守法意识、减少盲目攀比、骗保、闹保等不良风气的生存土壤。

民政局深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优秀篇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切实做好20xx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全面推进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为核心,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特殊群体关爱、社区治理等职能统筹衔接的民政领域脱贫防贫工作格局,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民政力量。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实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二)综合施策助力脱贫攻坚。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志愿者服务力量等向扶贫领域聚焦;加强贫困农村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开展贫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三)重点关注非贫困低保对象,完善举措防致贫、返贫。

三、推进措施

(一)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实现“五应五尽”1、加强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力度,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扶贫标准;聚焦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对全县建档立卡人口中未享受低保、特困保障政策的进行集中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救助范围进行保障,对符合临时救助的及时进行救助,对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中已享受低保、特困救助政策的进行排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助力解决“三保障”问题,提高保障水平;集中开展以农村低保、特困为重点的社会救助服务对象核查工作,解决“漏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重点难点问题;指导乡镇开展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的贫困人口中老人、无劳动能力人员大排查,落实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坚决兜住脱贫攻坚的底;对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建档立卡,按人(户)建立登记表、按村建立花名册,建立统一的统计表,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指导意见,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规范性和精准度。2、加强临时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实现应救尽救。将因易地搬迁、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在解决住房问题过程中基本生活遇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可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加强日常走访、动态监测、及时救助,防止返贫;对已返贫人口,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推动各乡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提高审批额度,适当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额度。3、加强对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养育和保障服务,实现应养尽养。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强分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提高供养服务水平;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护政策。4、加强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实现应补尽补。密切与残联部门的配合,从源头上确保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经常性开展信息比对;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工作,加强动态管理,规范资金发放,确保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人员及时足额享受补贴。5、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实现应帮尽帮。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建立各类信息台账,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督导,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建立和完善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台账,继续建立完善分类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二)强化综合施策,聚焦聚力脱贫攻坚6、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支持我县脱贫攻坚;加大我县社会组织对接全县脱贫攻坚需求;配合省民政厅完善社会组织扶贫信息平台和数据统计平台对接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扶贫项目资金落地落实。7、引导慈善、志愿者等服务力量向扶贫领域聚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实施社会工作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困境人员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志愿者服务组织的形式完成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困境人员项目的实施推进。8、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贫困乡村群众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到年底,实现每个村都要有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三)完善脱贫防贫举措,防止非贫困低保对象成为新的贫困人口9、筑牢非贫困低保对象保障防线,确保不致贫。充分利用好省民政厅防致贫信息系统,进一步对非贫困低保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完善电子档案,按人(户)建立登记表、按村建立花名册、乡以上建立统一的统计表,建立完善动态监测机制,采取信息筛查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形式,对低保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加强与扶贫、教育、住房、医保等部门信息比对,对因残、因病、因学、因房或其他意外情况导致家庭刚性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水平,符合条件及时纳入民政社会救助范围,发现确实存在致贫风险的,及时致贫风险预警信息,由民政、教育、医保、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及时核实情况,按政策提供救助,实施精准防贫。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精心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推进落实。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二)加强指导监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对标对表重点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要完善监督机制,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强工作督导和纪律监督,严格追责问责,对工作中不担当,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政策落实,影响扶贫脱贫效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三)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项目外包形式,量化购买服务经费,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水平。

【精选】民政局二次创业工作方案实用


为弘扬提出的“自强不息、求实创新、团结拼搏、奋力争先”的二次创业的精神,进一步提振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2月

二、主要目标

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明确目标,推动绿色发展考评指标争先进位,争取民政各项指标位列全市前三。

三、重点任务

以全方位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超越为目标,围绕“保民生、补短板”,着力从五个方面再攻坚。

(一)养老服务再攻坚。一是认真编制民政“十四五”规划,推进养老项目建设。加大和发改对接力度,集思广益,争取推进谋划一批多层次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抓好区福星老年照护中心项目建设,采取“两条腿走路”,分别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专项债资金,做好与区发改、区财政的沟通协调,争取列入项目资金盘子,尽快启动项目开工建设;抓好百合养老项目,对照建瓯百龄帮等连锁性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标准,采取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树立我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的标竿。二是重点抓养老项目规范管理。对涉及所有养老项目和资金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加强上下沟通,统一项目管口,做到项目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三是重点抓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所有养老设施在建成半年内必须全面启用,不能闲置或挪作它用。加快与新招标的居家养老第三方机构对接,把城区已建好的紫云、水南、水东、四鹤等4个街道照料中心逐步规范运营起来,并协调街道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开放运营工作。四是重点抓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充分利用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推进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

(二)社会救助再攻坚。一是要加强同乡村振兴办的有效对接,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在“补缺”基础上适度扩大兜底保障范围;落实好“刚性支出扣除、收入扣减、延保渐退”等惠民政策措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所有重病重残户要全部纳入低保。二是实施精准救助专项行动,加强动态跟踪管理,继续落实贫困人口动态摸底排查,做好监测预警,及时“补漏”,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三是持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分散特困人员要全面加强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监管,要通过宣传引导、意愿摸排等措施,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要全部落实集中供养,确保年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85%以上。

(三)基层政权再攻坚。提前部署,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权利,落实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以上妇女成员。指导村民委员会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动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学习深化“六要”群众工作法,调动村民参与村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村里的事党组织“要引领”、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

(四)殡葬改革再攻坚。加快推进区公墓项目,将西芹镇凤山公墓进行国有化改革,盘活墓地资源;加快补齐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短板,确保年内完成现在剩余15个乡镇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大力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弘扬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

(五)安全生产再攻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网三责”,持续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行隐患整治清单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建设,建立民政领域全覆盖、无漏洞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长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民政领域安全事故发生。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把“二次创业”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坚持以上率下,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机制。成立“二次创业”工作专班,压实相关股室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督查考核。对“二次创业”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优秀方案:民政局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模板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冲刺阶段,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绝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勠力同心,砥砺奋进,向绝对贫困发起最后总攻,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根据《县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局领导同意,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期间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攻坚态势,满怀信心不动摇,坚定决心不松劲,保持恒心不懈怠,集中优势兵力,凝聚最强战力,发起最后总攻。

二、重点工作

(一)着扎实做好社保兜底扶贫工作。严格标准和规范工作流程,全面开展检视核验,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1.着力抓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聚焦88户206人未脱贫户、13户26人脱贫监测户、178户485人边缘户,加强排查走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好20xx年脱贫和未脱贫低保贫困户12个月渐退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再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法定赡抚养人系未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不计算赡抚养费”,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单独立户等政策;坚持按户施保为主、按人施保为辅,做到精准施保。

2.着力抓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严格按照《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退出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贫困户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加强特困供养对象档案管理,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完善集中供养服务协议,规范院内供养人员资料档案。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落实照料护理人并签署委托照料协议。增强特困供养机构兜底功能,加快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养护能力建设,提高收住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

3.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积极运用乡镇备用金缓解

急难型救助对象生活困难;健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特困)政策衔接,对未(返)脱贫户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可视情给予临时救助;困难状况如持续,按规定流程纳入低保(特困)。

4.抓好禁捕退捕渔民的生活保障工作。新河镇、丁桥镇要指导村全面掌握建档立卡渔民禁捕退捕基本情况,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5.着力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完善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大动态监督管理,强化信息化建设,确保精准实施、应补尽补。深入开展贫困残疾人的照护服务工作,在摸排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多方整合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统筹相关渠道资金集中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护服务。

6.推进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及时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坚决杜绝无人监护现象。加强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摸底排查农村留守妇女情况,完善农村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快完成农村留守老人数据录入工作,持续推进农村老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工作。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基本服务。

(二)配合所在乡镇(村)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1.着力抓好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抓好省督查暗访、市、县督查暗访等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确保清仓见底。

2.着力抓好消费扶贫常态长效。进一步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进食堂、进社区、进医院等,鼓励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中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

3.持续巩固疫情灾情应对成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持续抓好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防范因疫致贫返贫。坚持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救助(管理)机构、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中心)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核实受汛期影响的188户贫困户、4户边缘户,对经农业、应急等部门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符合低保、特困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决防范因灾致贫返贫。

4.持续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干部包户”责任,持续巩固社会扶贫日活动成果。

5.持续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程序,配合乡镇(村)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做到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第一时间跟踪帮扶,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再排查、逐户再核验、逐人再审示、逐项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6.持续巩固提升数据质量。协助局包村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紧盯脱贫攻坚调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持续开展数据清洗,抓好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数据质量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7.扎实抓好社保兜底总结宣传。全面盘点社保兜底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全方位梳理兜底政策带来的根本性变化、标志性变化、趋势性变化、主要指标和重要数据、典型案例等,形成脱贫攻坚总结。扎实做好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加强脱贫攻坚宣传,系统学习宣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涉贫舆情监测、研判,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8.扎实推进志智双扶。协助局包村推广“爱心超市”、“孝道扶贫”等经验模式,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

9.扎实推进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任务、规划、政策、力量、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聚焦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衔接。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冬季攻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围绕省考核评估有关要求,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整改、攻坚作风建设等重点内容,全力做好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市际交叉考核等考核评估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全面发挥帮扶责任人、帮扶干部作用,全面盘点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真落实、真见效。全面盘点定点帮扶计划落实情况,确保帮得准、帮得实。全面盘点驻村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不松劲、不懈怠,做到常态化、可持续。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坚持从严从实、科学精准,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以及后续工作衔接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保障。

推荐:民政局2020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根据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民字[20xx]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我局20xx年度禁毒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应对形势发展变化的新挑战,全面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结合民政业务实际,推进民政系统禁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结合基政职能,推进社区禁毒。将社区禁毒工作纳入全县20xx年城乡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指导基层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无毒社区(村)"创建纳入基层组织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措施落实。结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指导村(社区)将禁毒内容编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局属各单位。任务期限:20xx年12月底前)

(二)结合救助职能,落实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深入村落社区主动发现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及时掌握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基本情况,

有针对性的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开展救助,将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社会救助局,局属各单位。任务期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各级民政干部要从维护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我县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禁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全县民政系统禁毒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各责任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责任分工事项,要注重工作落实,做好工作台账及档案、图片资料的留存,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相应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本部门推进禁毒工作常态化。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禁毒工作已纳入全县民政系统整体工作规划,纳入全年综治考核内容,各责任科室、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县民政局将适时开展督查,对未按分工履责或分工项目严重影响局禁毒工作年度考核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优秀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公示工作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关于《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双公示”指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双公示”信用建设水平,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实现“放管服效”的有关精神,全面梳理我局行政处罚事项,实施动态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二、职责分工

(一)全面公开工作

在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公开“双公示”目录及“双公示”信息,并做好信息维护;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在相关网站进行数据更新,确保我局“双公示”工作扎实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

(二)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谁产生,谁提供”的原则,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给办公室,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以便后期信息维护。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就业促进股、劳动关系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监察大队、社保服务中心

责任人:

(三)督查通报工作

定期对“双公示”工作开展阶段性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双公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双公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双公示”工作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

三、工作任务

1.各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梳理行政处罚事项,形成“双公示”目录并做好信息上报及公示工作。

2.作出行政处罚的科室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凡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一律不得公开。

3.各科室因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导致公示信息发生变更的或撤销的,应及时更新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并建立好相关台账。

2.各科室必要时应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请求相关公示业务指导,确保公示信息合规、完整、准确。

3.按照落实“双公示”工作的要求,完善网络及其公示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撑。

民政局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方案


民政局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方案

民政局办公室20xx年5月11日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方案根据州委“学党史·办实事”教育活动和州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总体安排部署,经20xx年第二次两改领导小组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试点工作,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便民利民、服务高效”为目的,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便民服务效率,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不便的问题,让群众少跑路,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片区婚姻登记处设置工作

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1月全面完成。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5月中旬)工作动员部署,制定《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的实施方案》。县(市)民政局根据任务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试点有关工作。

(二)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5月中旬至20xx年7月底)一是必须配备专职婚姻登记员。县(市)民政局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务必落实编制,每个婚姻登记处必须配备2名专职婚姻登记员,人员隶属民政管理。

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确保人员的稳定性。二是必须设置独立的登记场所。必须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有条件的应设置颁证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登记场所可利用撤乡建镇后的闲置资产。三是必须配置完备的设施设备。婚姻登记处必须具备良好的网络环境,设备技术性能良好。必须配有计算机、身份证阅读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高拍仪、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硬件设备。使用民政厅统一规定的VPN网关客户端,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四是必须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开展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落实。五是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州局统一组织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

(三)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全面铺开设置片区婚姻处试点各项工作,对照实施方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四)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1月)总结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情况,将活动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果集中归档,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把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作为“学党史·办实事”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内。各县(市)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必须成立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推进过程中要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时完成。

(二)积极主动作为。各县(市)民政局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请党委、政府专题研究该项工作,并解决编制、场地、设施、经费等问题,确保片区婚姻登记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及时妥善应对。在实施试点过程中,县(市)民政局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妥善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州民政局报告。

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用


为扎实推进全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遏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火灾防控共治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整治

1.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民政服务机构,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巩固消防安全专项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要继续深化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办。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部门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资金和防范手段。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上门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检查、宣传和应急演练,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3.加强重要节日活动消防安保。春节、元宵节前,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二)强化基层消防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民政服务机构,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2.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民政系统各机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的问题,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点推进解决。要推广“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改善用电安全环境,减少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

3.关注民政服务群体消防安全。针对低温冰冻天气,要重点加强民政系统各场所的监督指导,督促开展火灾风险自评自查自改,严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服务对象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三)分类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民政系统机构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重点人群。督促各服务机构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民政服务机构,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健全机构,配强人员,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和岁末年初工作部署安排,全面化解火灾风险,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二)严格履行职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销号清单、责任清单。

(三)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按照当地应急部门的部署,及时登录启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信息化平台,并运用此平台加强行业监管。同时,养老慈善股、社会事务股应督促辖区内的民政服务机构登录、使用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信息化平台,指导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将日常安全管理、自查、被查、发现隐患、整改情况等做好相关信息和隐患数据录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和局机关各有关股室要将行政执法信息全部录入留痕。

【精选】教体局教育扶贫工作方案优秀篇


20xx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水平,夯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基础,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辍学,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构建覆盖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其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不辍学。

三、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排,确保扶贫对象精准。

1.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以区扶贫办建档立卡情况为依据,核实贫困家庭子女上学情况,将全区贫困家庭中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逐一全面进行登记核实造册,分别建立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幼儿扶贫等详细档案,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2.动态管理扶贫对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生就读学校、家庭住址、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及时变更相应信息。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对已实现脱贫且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的贫困家庭,要继续扶持其子女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二)加大力度,严格落实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对在我区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进行资助。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学校不得“先收后返”。资助标准为500-100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对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收取高于补助部分的学杂费)、免教科书费。“一补”即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小学685元/人/年、初中885元/人/年;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3.高中教育阶段。对在我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助”即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4.中职教育阶段。在我区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一助”即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免学费1600元/人/年,免住宿费500元/人/年,免教科书费300元/人/年。助学金标准:200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5.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予以资助。资助标准:省内院校500元/人、省外院校1000元/人。高考录取后,学生向高中毕业学校申请。

(三)协调联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对于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在做好资助全覆盖的前提下,确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辍学”现象发生。如各相关学校发现学生“辍学”的情况下要立即向区教体局汇报,同时学校要向镇、村汇报,协同配合,做好劝返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不辍学。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资助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教育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做到校长亲自抓,确保组织到位。

2.浓厚舆论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彩页、大家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扶贫的重大意义、扶贫内容、政策标准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关爱贫困家庭学生,进一步提高教育扶贫工作的知晓度、透明度,努力营造教育扶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严格督导检查。区教体局将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对基层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针对教育扶贫目标要求、政策落实、效果反馈等方面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等情况,及时总结,适时,确保全区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对政策落实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4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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