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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工作方案

2022-01-31
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方案

如果事先缺乏周密的准备,机遇也会毫无用处。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做到妥善无误,写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参考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工作方案》,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工作方案

20xx年是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动我县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根据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及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实现“一脱贫三促进六个全覆盖”为核心目标,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脱贫不落一人、稳定脱贫返贫可控、和谐脱贫社会认可,实现全县整体脱贫。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xx年底,确保全县国家现行标准下未脱贫的1605户3999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提升116082人脱贫、227个贫困村出列的脱贫成果,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部清零,确保村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确保贫困人口不新增,确保全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进入小康。

三、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剩余贫困人口脱贫

1.开展全面调查。一是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对1605户3999名未脱贫人口入户调查,全面准确掌握未脱贫对象家庭成员、吃穿情况、住房保障、安全饮水、主要收入来源、劳动能力、就学就医、发展需求及主要致贫原因等情况;二是对未脱贫对象分类管理,并紧扣致贫原因,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帮、一户不漏、一人不落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到户、到人帮扶措施。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驻村办。配合单位:乡镇(街道)丶驻村帮扶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

2.综合施策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综合施策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确保不落一人。一是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无因贫辍学;巩固未脱贫人口全部参保、全部实行家庭医生签约;重点对未脱贫对象开展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监测住房安全状况,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进一步改善未脱贫人口安全饮水条件。确保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医疗救助、饮水安全100%有保障;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监测,推动低保调标落到实处,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加强“老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帮扶和受肺炎疫情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四是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剩余未脱贫人口坚持通过发展生产增收,确保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未脱贫户产业扶持全覆盖,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未脱贫户都有至少1种增收致富门路,重点对未脱贫人口推行“以购代捐”等形式支持发展产业;五是对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人口,精准实施就业扶贫,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劳动组织化程度,推动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参与度,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为脱贫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六是防止为脱贫而脱贫,杜绝算账脱贫、虚假脱贫和突击脱贫。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攻坚办。配合单位:县驻村办、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残联、乡镇(街道)丶驻村帮扶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3.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一是对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精准帮扶力度;二是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做到驻村工作队伍不撤;三是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监管督导工作,对工作松劲懈怠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及时提醒,对工作作风不实、脱贫攻坚不力的行为及时纠正。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攻坚办;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办、县驻村办、十一项工程指挥部、乡镇(街道)。

4.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把贫困退出质量关。一是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分类精准施策,逐户对账销号;二是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和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边缘户、低保户、残疾户、散居特困人员等对象,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加大对大病重病户、意外受灾户的临时救助力度,防止返贫、漏评、错退和新致贫现象发生;三是加强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问题全面清零。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扶贫办;配合单位:县驻村办、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

5.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主导产业引路、特色种养结合、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力争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实现有贫困户的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与帮扶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确保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定达5万元以上,非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一是全面建立全县产业扶贫台账,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二是巩固发展柑橘、百合、烤烟、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油茶、茶叶、菊芋等新兴产业,采取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三是按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全面铺开实用技术培训,积极推动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经济加快发展;四是盘活集体资产、创办经营实体、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入股分红、服务创收等模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步对光伏、小水电等已产生效益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收益稳定到位;五是防范发展产业失败风险,对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贫困农户和经济组织由相关单位专门制定扶持方案,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六是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项目,对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给予金融支持和保险保障。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扶贫办、县农商行、各保险公司、乡镇(街道)。

6.创新开展消费扶贫。积极创新扶贫方式,以消费扶贫为抓手,扩宽贫困户增收渠道,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实现我县扶贫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组织好扶贫产品货源,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精准对接大中城市对优质产品的需求,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政府支持平台建设,协调提供各类优惠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新消费扶贫试点;三是发挥定点扶贫的国家农业农村部、济南市市中区、长沙市对口帮扶地区在消费扶贫方面的作用,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四是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方式,畅通消费扶贫渠道。依托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公共平台等电商平台,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店等,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体系,为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销售、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利。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商联、县扶贫办、县供销联社、县总工会、县国资委、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办、县对口办。

7.规范实施扶贫小额信贷。瞄准有条件、有意愿发展脱贫产业的贫困户,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推动金融与产业扶贫的精准对接,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扩大贷款覆盖面,力争贫困户获贷率和贷款规模有较大增长。建立完善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每月累计逾期率控制在省定范围以内。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县人民银行、县扶贫办、县农商行、县财政局、乡镇(街道)。

8.深入实施就业扶贫。锁定有就业愿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按需设岗。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一是完成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省定目标任务;二是稳定现有2163人农村公益性岗位,服务易地搬迁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三是新增扶贫车间8个以上;四是全面落实就业扶贫补贴补助相关政策,完成就业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000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270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750人以上。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乡镇(街道)。

9.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二是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三是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尽快完成新搬迁房产权认定工作,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乡镇(街道)。

10.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一是全面实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高校助学贷款等普惠政策和贫困低保户学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高中阶段免学费、泛海助学、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残联系统教育资助等特惠政策,实现对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精准资助全覆盖;二是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三级”责任,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重点核查因厌学或早婚辍学情况,确保没有一个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力争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三是不断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建设好以贫困家庭学生为主的芙蓉学校,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乡镇(街道)。

11.巩固完善健康扶贫政策。一是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贫困人口大病救助率达100%,重点关注贫困家庭新增人口漏保情况;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二是整合多种保障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对农村贫困人口患47种特殊慢性病患者实行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三是继续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和出院“一站式”结算优惠政策;四是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免费体检、随访服务,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村医待遇。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相关保险公司、乡镇(街道)。

12.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一是全力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对“4类重点对象”和农村经济相对困难的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唯一住房因维护不科学或因灾受损等原因新增成为C级或D级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在20xx年以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但现在住房安全质量不达标的住房及时改造达标;二是精准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建立健全农户档案,梳理完善农户档案信息,及时对接国扶系统数据,确保“危改系统”与“国扶系统”数据相互关联,符合逻辑,真实一致;三是持续做好危房改造“回头看”,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在20xx年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的基础上,对20xx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回头看”,对排查掌握的问题建立清单和台账,切实整改质量不过关、功能设施不齐全、建新未拆旧、优亲厚友等相关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乡镇(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

13.大力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实施生态转岗脱贫、生态补偿脱贫、生态造林脱贫三项工程,直接巩固提升脱贫人口5500人脱贫质量,惠及脱贫人口8万人以上。一是实施生态转岗脱贫工程。全面落实1297名生态转岗护林员工作,加强护林员动态管理;二是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全面落实120.47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助,兑现补助资金2178万元;全面落实86.28万亩天然商品林保护补助,兑现补助资金1273万元;兑现新第一轮退耕还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244万元。确保生态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发放到位率达100%;三是实施生态造林脱贫工程。实施以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为主的面上造林,完成新造林面积1.1万亩;巩固油茶产业建设成果,稳定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加大抚育管理力度,及时组织补植,确保油茶苗保存率在95%以上;四是在实施生态造林工作中,注重劳务用工向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对象倾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乡镇(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

14.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通畅通达水平,加大农村安保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全面完成贫困地区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确保有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班车;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理,明确农村道路管理责任,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二是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抓好全县农村供水保证、水质安全和用水方便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地区季节性缺水和部分村寨饮水安全工程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等安全饮水困难问题,确保全县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解决;三是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村户均配变容量全部达标,户表改造全部完成,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四是完善网络通讯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通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提升农村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率,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通光纤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

牵头领导:单位:县交运局、县公路养护中心、县水利局、县科工局;配合单位:县电信公司、国网分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乡镇(街道)丶驻村帮扶责任单位丶驻村工作队

15.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二是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后续建设。确保所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党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文体活动设施、农业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等功能完善和正常运转;三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大力开展贫困村综合环境治理,以农村污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四是推行以“学习互助兴思想、生产互助兴产业、乡风互助兴文明、邻里互助兴和谐、绿色互助兴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党组织核心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互助共进的基层治理生动局面。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乡镇(街道)丶县农业农村局、驻村帮扶责任单位丶驻村工作队。

16.补齐脱贫攻坚工作短板。一是补齐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短板。对20xx年以来用各级扶贫资金建设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和管理维护,积极探索新型经营模式,鼓励村社分开,政经分离,切实提高扶贫资产的使用期限和效益。二是补齐内生动力提升短板。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开展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三是补齐社会扶贫短板。进一步理顺社会扶贫机制,凝聚社会合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重点抓好“社会扶贫网”维护管理,落实好“户帮户亲帮亲”活动,开展好社会扶贫日活动,管理好社会捐赠,服务好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长沙市对口帮扶的交流对接、争资上项工作。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驻村办、县东西部协作办、县对口办、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17.积极应对扶贫领域风险防控。一是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二是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三是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加强扶贫小额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四是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五是防范扶贫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不达标及资金使用不精准风险。严格按照扶贫项目工程的设计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公示、资金拨付等规范流程把关,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效益达标,资金使用精准不趴账;六是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州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信访局;配合单位:县人行、县农商行、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网信办、乡镇(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

18.抓实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及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二是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三是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驻村办;配合单位:乡镇(街道)丶驻村帮扶责任单位丶驻村工作队。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乡包村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街道)、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建立县、乡、村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台账:未脱贫户为一级,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稳定脱贫;已脱贫但家庭人均纯收入在4500元以下的为二级,从公益岗位、产业联结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其实现稳定增收不返贫;已实现稳定脱贫的为三级,全面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定期监测防止返贫。

(四)从严挂牌督战。参照国家和省里模式,对脱贫难度较大、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地区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对挂牌督战的乡镇、村、单位从资金分配、政策倾斜、人员调配等方面重点保障,同时加大督查、指导、调度的力度。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450人以上和未脱贫人口在25人以上的68个重点村挂牌督战;二是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超过500人的4个重点安置点挂牌督战。

(五)强化考核问责。一是把巩固提升情况与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年度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考核分类。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州级年度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三是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脱贫攻坚联合办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干部选拔任用、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

(六)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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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方案:扶贫办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扶贫办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20xx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按照20xx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扶发〔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做好今年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振精神、尽锐出战,积极应对肺炎疫情影响,坚定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坚决落实“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做到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松劲,咬定目标、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紧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实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坚持精准方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完成667户1643名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抓好已脱贫对象及边缘群体持续巩固提升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脱贫不落一人、稳定脱贫返贫可控、和谐脱贫社会认可,实现贫困群众可支配收入稳步增加,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1.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持续跟踪分析疫情和脱贫攻坚形势,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有效解决精准脱贫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坚决克服“等一等”“缓一缓”的思想,确保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双管齐下”。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各乡镇(场)

2.积极解决具体问题。严格执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扶发〔20xx〕2号)要求,全力将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全面摸清全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底子,分县内就业、县外省内就业、省外就业三类状况梳理,并与去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岗和外出务工。组织好全县扶贫车间尽快复工,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近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妥善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县扶贫办

(2)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难题。积极指导贫困户及时春耕春种,组织做好种苗、农资供应。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县扶贫办

(3)解决扶贫项目开工复工难题。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优化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对既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又符合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可实行县、乡、村三级同时公示。建立扶贫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小微扶贫项目可按规定程序实行“一事一议”,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扶贫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进一步优化采购程序,加快采购进度,确保扶贫项目早开工实施见效。对20xx年未完工的扶贫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复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在3月份全面复工。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畜牧局等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场)

(二)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

严格按照全县“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对脱贫难度较大、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16个村和儒林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各挂牌督战村的联点县级领导要加强指导督战,对工作及时进行调度、定期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资金和项目倾斜力度,对16个挂牌督战村,县财政、扶贫部门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1600万元项目资金予以支持,确保挂牌督战成效。各挂牌督战的村所在乡镇要专班专责、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期,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每月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责,落实挂牌督战任务,负责相关政策项目落实,加强数据信息互通共享,用足用好行业扶贫部门政策优势,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倾斜力度,加强对挂牌督战村的督导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月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发现挂牌督战乡镇和村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各挂牌督战村要抓好脱贫攻坚政策到户工作,确保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地见效,及时妥善化解本村信访舆情,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成立督战队伍,及时开展督导指导,对挂牌乡镇和村按月开展暗访,及时汇总挂牌乡镇、村工作进展情况,按月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省、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解决。

责任领导:各挂牌督战联点县级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场)、16个挂牌督战村

(三)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1.全面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对于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对象,坚持通过发展产业和转移就业增收脱贫。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对象,进一步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监测,切实做到精准、常态、可操作,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及时跟进提高救助水平,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发放低保补助金。同时,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加强“老、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帮扶。确保在6月底前剩余未脱贫人口全部具备脱贫的基本条件,全面完成全县667户1643名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确保不落一人。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工商联、县文明办、县妇联

2.统筹抓好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1)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问题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县直“三保障”行业扶贫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行业扶贫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所有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

义务教育方面:加大控辍保学力度,深入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全面摸清未返校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加强沟通联系和心理疏导,确保正式开学后都能及时返校。常态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数据比对和就读信息核准工作,全面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确保对象精准,资助实现“全覆盖”“无遗漏”。稳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推进“芙蓉学校”等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场)

基本医疗方面:深入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报销政策,切实提升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质量。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对贫困家庭的新生儿、新娶媳妇等群体及时进行参保。巩固行政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设成果,并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各乡镇(场)

危房改造方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对农村四类对象的住房查漏补缺,做好安全住房动态监测,及时排查新增危房,挂牌督战解决新增危房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核查解决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问题,统筹解决非贫困户住危房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场)

安全饮水方面:巩固提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强化项目后续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各乡镇(场)

(2)切实做好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不断加大对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支持力度,加大对非贫困村资金投入力度,统筹推进非贫困村道路、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同时,加大对非贫困户的帮扶和关怀力度,所有联村挂点的县级领导带头,各乡镇各部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加强走访,面对面与群众交流脱贫攻坚以来各方面的变化、成效,宣讲扶贫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消除政策盲区和误解,消除群众“等、靠、要”及攀比等思想,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

责任领导:所有联村挂点的县级领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驻村办、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

3.全面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1)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扎实开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调查摸底工作,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分类精准施策,逐户对账销号。加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强化村干部、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定期入户走访,常态了解生产生活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因大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风险隐患,针对性采取帮扶措施,及时有效地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确保不返贫或致贫。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

(2)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四跟四走”路子,强化“四带四推”举措,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的“十条意见”落实落地。根据我县实情,制定年度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安排产业发展项目资金8400万元,狠抓特色产业扩容、提质、增效。认真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细化奖补标准,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持续进行奖励扶持。加强对全县63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对无自主生产能力的贫困户由专业合作社以土地流转、资金入股等方式实施委托帮扶;对已实施的委托帮扶项目进一步巩固,继续依托南山牧业等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委托帮扶等方式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并督促已实施委托帮扶项目的帮扶主体及时足额兑现贫困户分红。巩固好产业直接帮扶成果,管好已发放的105万株苗木,确保每户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有一个以上的稳定增产增收产业项目。提升扶贫产业科技支撑水平,加强对帮扶主体的技术指导与后期服务,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可持续性,继续实施蔬菜价格和奶牛、奶山羊保险,着力防范贫困户产业失败的风险,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组织贫困户开展春耕备耕等农业生产,加强农资采购调配服务,加大生产奖补力度。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畜牧局、县农经站及相关部门,各乡镇(场)

(3)全力促进就业扶贫。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底子,分县内就业、县外省内就业、省外就业三种类型掌握动态情况。深化扶贫劳务协作,加强输入地和输出地有效对接,尤其要加强与广东、浙江、长沙市等地的稳岗对接,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根据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给予奖补。结合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分配,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80%要用于开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深入开发公益性岗位,在保持20xx年生态护林员1750人、生态保洁员561人的基础上,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公益性岗位100个以上。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人才回引力度,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由传统的“体力型”“临时工”向“技术型”“长期性”转变,进一步促进稳定就业、就近就业、提升就业。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各乡镇(场)

(4)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把8个集中搬迁安置点作为重点,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后续扶持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开展“311”就业扶贫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同步推进搬迁安置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社区管理,加快推进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加强安置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各乡镇(场)

(5)深入实施消费扶贫。针对疫情造成扶贫产品卖出难、贫困户收入受影响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消费扶贫工作力度。由机关企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电商企业等参与,组建消费扶贫联盟,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动员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以购代捐、以买代帮,集中采购扶贫产业相关农副产品。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做好线上农副产品销售推介工作。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总工会、县供销联社及相关部门,各乡镇(场)

(6)加强扶贫扶志扶智工作。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强化政策引导和教育引导,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防止政策“养懒汉”。选树和宣传一批脱贫典型,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贫困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提振脱贫致富精气神。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方式,加强对贫困群众实用技能、市场经营、就业创业等培训,鼓励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自立脱贫。提高德治水平,培育乡风文明,对少数群众不赡养老人、懒惰、赌博等不良现象,加强教育惩戒。加强扶贫领域诚信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场)

4.切实抓好扶贫项目实施。加快推进交通、水利等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所有扶贫项目在6月30日前要完工。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持续实施贫困地区“窄路加宽”、“安保”等工程。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村农业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场)

5.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以省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第三方评估检查指出问题为主线,聚焦“三保障、三精准、三落实”,对脱贫攻坚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剖析、扎实整改,及时查漏补缺,逐项对账销号,坚持将新增资金、项目、举措向薄弱环节聚焦,全面补齐工作短板,5月底前完成各类问题整改,为脱贫攻坚普查做好充分准备,以高质量脱贫摘帽成效迎接国家层面抽查和国家普查。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各乡镇(场)

(四)全面做好脱贫攻坚普查配合工作

扎实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20xx年以来所有已脱贫人口、未脱贫人口和建档立卡外的农村低保人口、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和重病重残户全覆盖上门排查,普查“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逐一摸清已脱贫户稳定脱贫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未脱贫户脱贫存在的短板和差距、档外农户存在的致贫风险,在此基础上强化针对性措施,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要在乡镇和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严格进行抽样核查,确保实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目标。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和“三支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驻村结对帮扶工作,保持驻村帮扶干部队伍基本稳定,按照“责任不改、标准不降、力量不减”的要求,继续实行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全覆盖”,继续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16个挂牌督战村驻村帮扶工作力量,强化帮扶支持。健全激励机制,强化工作培训,加强典型宣传引领,推动驻村帮扶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取得新成效。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驻村办、县各驻村帮扶单位、各乡镇(场)

(二)深入抓好作风建设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坚决杜绝“伪脱贫”“被脱贫”和数字脱贫,着力减轻基层负担。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督查考核和追责问责机制,压紧压实县级领导、县直行业扶贫单位、后盾帮扶单位、乡镇、村、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的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坚决落实“政策、责任、帮扶、监管四个不摘”要求,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要进一步强化对已脱贫村和脱贫群众的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工作松劲懈怠的乡镇、行业扶贫单位、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按照我县脱贫攻坚相关纪律要求严格处理。开展脱贫攻坚干部分级分类培训,进一步强化作风、提升能力。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办,各乡镇(场)

(三)强化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

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年度整合涉农资金3亿元投入脱贫攻坚,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对扶贫存量资产开展全面摸查、确权登记,规范使用分配。充分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大金融扶贫投入,切实做到能贷尽贷,大力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继续发挥政策性金融服务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加大政策性金融对“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办、县扶贫办、县人民银行、县农商银行

(四)不断完善建档立卡工作

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比对与分析。开展数据摸排,提高数据质量,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数据无缝对接即时反映,确保建档立卡基础数据账实相符。扎实开展贫困监测调查,为准确统计贫困数据做好基础性工作。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

(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加强和规范扶贫社会组织管理,推动扶贫社会组织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将“中国社会扶贫网”应用与推进户帮户亲帮亲、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等有机结合,构建社会扶贫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六)加大总结宣传力度

围绕理论成果、实践成就、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方面,系统总结精准扶贫实践,提炼脱贫攻坚精神。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宣传展示脱贫攻坚伟大实践。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表彰。加强涉贫舆情处置,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决胜脱贫攻坚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信访局、县委网信办及相关部门

(七)防范化解扶贫领域各类风险

积极防范化解少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难稳住、已脱贫对象返贫、扶贫工程质量、产业扶贫失败、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光伏扶贫管理不到位、扶贫信访舆情等风险,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检验。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信访局、县委网信办,各乡镇(场)

20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推荐


20xx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支持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根本要求,对于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推进健康乡村建设,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进一步补齐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

(三)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0个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0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结合当地诊疗能力,可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并逐步推广到省、市级医疗机构。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脱贫地区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四)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五)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与民政、医保、扶贫(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优势,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

(六)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措施,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措施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落实,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加强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监测。

(七)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按照《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xx〕45号)中明确的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等十条指导工作标准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和移民搬迁情况,根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优化乡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卫生院、卫生室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支持地方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方式,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巡诊、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要求。

三、加强和优化政策供给,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八)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支持脱贫地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县乡一体化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激发运行活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积极性。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督促地方明确签约服务费收费和分配标准,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

(九)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和筹集,全面提升脱贫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置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提高脱贫地区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加强脱贫地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脱贫地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重点设备配备和骨干人才培养。

(十)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进一步加强对脱贫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整合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实验室设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和应对条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加强儿童保健人员和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师配备。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配备,搭建基层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支持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执法装备配备,推进监督信息化工作。

(十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脱贫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村卫生室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落实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联合违约惩戒机制。积极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者硕士以上人员和全科医学、妇产科、儿保科、儿科、精神心理科、出生缺陷防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鼓励脱贫地区全面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继续推进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放宽学历等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各类培训项目优先满足脱贫地区需求,培训计划单列下达,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二)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根据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安排,适当调整对口帮扶关系,保持对口帮扶工作管理要求不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三级医院和脱贫地区县级医院续签对口帮扶协议,制定;十四五期间医院学科建设规划。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远程帮扶为辅,注重提升远程医疗服务利用效率。在前期帮扶成效基础上,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针对性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提高县级医院平战转换能力。

(十三)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帮扶医院和上级医院加大脱贫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向脱贫地区倾斜。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脱贫地区县域医共体或医联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效率。

四、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计划,健全完善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

(十四)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指导脱贫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持续改善地方病流行区生产生活环境,对高危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对现症病人开展救治和定期随访工作。持续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控与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策略,实行分类防控,提升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防治能力,巩固防治成果。支持实施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第二阶段行动,有效遏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巩固新疆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完善;集中服药+营养早餐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政策,持续降低结核病疫情。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推进尘肺病等职业病主动监测与筛查,加强尘肺病康复站建设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治疗康复能力。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

(十五)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将落实生育政策与巩固脱贫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强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倡导,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扎实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农村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计生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农村婴幼儿照护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发展项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

(十六)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在脱贫地区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以;健康知识进万家为主题,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服务。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农村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开展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早期筛查,及时干预,提高治疗率。

(十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发挥爱国卫生运动文化优势与群众动员优势,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增强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革除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群众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引导农村群众主动参与到改善生态环境中来,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加强部门协同,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机制平稳转型、任务落实、考核督促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十九)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负责通过现行渠道做好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医保部门负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扶贫(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负责持续推进军队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中医药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倾斜支持。现有支持脱贫地区的各类投入政策、资金和项目在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并向西部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省市两级财政安排的卫生健康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脱贫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等帮扶措施进一步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强化政策培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和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xx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监测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县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兰坪县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六大工程81个项目总投资443649.41万元(含需要续建或解决缺口资金的项目68403.31万元),其中:产业发展95526.45万元占总投资的21.53%、培训就业14066.26万元占总投资的3.17%、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116583.5万元占总投资的26.28%、农村基础设施171455.55万元占总投资的38.65%、农村公共服务18937.73万元占总投资的4.27%、百千万工程示范建设13064万元占总投资的2.94%、社会保障280万元占总投资的0.06%、生态建设13735.92万元占总投资的3.1%。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203135万元、行业部门专项资金55464万元、县级自筹资金15665.69万元、其它169384.72万元。现将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公告如下:

一、产业发展

(一)发展特色种植业

经济林果种植续建花椒51393.6亩、续建漆树2585亩、续建特色水果10260.5亩、续建山胡椒3067.7亩、续建兔峨乡无刺木瓜6380亩、续建花卉(蜜源植物)基地建设11569.2亩、续建杜鹃花种质资源展示园面积151亩,投资14094.82万元。新种植奖补高山杂粮(苦荞、燕麦、芸豆)2.8万亩及水稻1.5万亩、特色蔬菜1740亩、特色中药材30287.5亩,新生桥国有林场苗木繁育及珍贵树种保育苗基地建设200亩,共投资7625万元。续建核桃提质增效101777.6亩、续建漆树提质增效3000亩,投资2756.17万元。

(二)发展特色养殖业

兰坪县拥有丰富的地方特色畜禽遗传资源,具有山地牧业开发潜力和优势,加快品种选育,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发,推广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计划养殖黄牛(毛驴)养殖1589头,山羊养殖4826只,生猪养殖11199头,生态土鸡养殖58550羽,通甸镇中蜂养殖781箱,石登乡拉竹河养殖蚂蚱10棚、牛蛙3池,投资4862.31万元。

(三)产业配套设施

1.实施山区小水网建设项目11202亩,以小水窖、小水池、小坝塘、小水渠、小泵站、架设输水管网等;五小水利工程为主的山区;小水网建设,投资5813.27万元。

2.在八乡镇实施圈舍建设3万㎡,投资1200万元。

3.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2000亩(其中高效节水农业6000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喷滴灌系统、管网、水池、水渠、坡改梯、机耕路、土壤改良等。总投资8800万元。

4.生产性用房建设。根据产业布局及发展需求,在易地扶贫搬迁4个整组搬迁迁出地建设3350.48㎡轻钢结构生产管护用房,生活用房、工具房、仓库、公共厨房、公共卫生间、垃圾焚烧、畜圈、粮食作物晾晒场地硬化、围墙、大门等。投资1071.34万元。

建设重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9件:无刺木瓜产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车厘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土壤改良奖补、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应用示范区、蓝莓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一心堂医药产业园、通甸蔬菜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瑞源车厘子基地建设,总投资20773.33万元。

(四)扶贫车间。

1.车间建设。依托兰坪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注重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车间的建设和开发。在集镇、行政村采取联建的形式建设民族手工作坊、食品加工、家政服务、种养殖等扶贫车间14个,投资1200万元。

2.劳务补贴。20xx年安置区扶贫车间稳岗补贴1000人,投资300万元。

3.物流补贴。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对于原料、产品、设备等涉及州外运输的扶贫车间给予工资比例的5%—8%的物流补贴,投资200万元。

(五)加工业。通甸镇农产品交易中心(20xx年续建项目)投资500万元,一万吨榨菜加工厂建设兜底收益项目投资1000万元,通甸镇易门箐安置点购置食品加工生产设备。总投资1530万元。

(六)农业产业园

1.现代农业示范园。实施澜沧江流域生态修复及水果产业扶贫开发示范园1500亩、乡村振兴浆果现代农业产业园1500亩、澜沧江流域生态修复及高原生物产业开发6000亩,投资10500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园。实施20亩蔬菜智能玻璃日光温室栽培项目,主要种植番茄和五彩辣椒,全套引进荷兰顶尖智能温室技术,投资2400万元。

3.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续建造林合作社46个,并对造林合作社进行培训(补助1万/社.年)。投资785万元。

(七)光伏电站。续建光伏电站73座,每个电站装机容量300千瓦,总装机容量21.9MWp,概算总投资12741.3万元,已完成73座光伏电站的主体工程投资10672.41万元,需2068.89完成配套设施。

(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项目24个,其中:兔峨乡15个、通甸镇9个。采取易地置业、抱团取暖的方式,将资金捆绑集中投入到乡集镇商铺建设项目,按80万元/个计,总投资1920万元。

(九)金融扶贫

1.20xx年第四季度小额到户贷款补差贴息项目:20xx年第四季度对已发放建档立卡3400户小额到户贷款1.497亿元补差贴息,共补差贴息145.68万元。2.20xx年新增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新增3000户,贴息资金按贷款余额按1.5亿计算,基准利率4.35%,1年期贴息,共贴息712.5万元。

3.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根据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兰坪县美投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怒江分行申请了1亿元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贷款时间20xx年11月—2035年10月,贷款期限20年,利率3.92%,按季还息,每年4月26和10月26日各归还本金23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贴息1.18万户,投资6538.14万元。以上两项目共计投资6768.14万元。

二、培训就业

(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县、乡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调研、培训等共100人次,0.8万元/人,投资80万元。

(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1.教师培训。以;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支持为主,对县、乡村教师通过;走出去+送进来的方式培训150人次,补助0.8万元/人,投资120万元。

2.医技人员培训。县乡医技人员培训40人(乡级16人),开展骨干医师培训、重点专科人才培养、应急处突能力提升和基本公共卫生、管理能力提升医技人员、骨干乡村医生等,补助0.8万元/人,投资32万元。

(三)创业培训。实施以自主创业和吸纳就业为目的创业培训50人,投资6万元。(四)省外务工稳岗补贴。对到广东省务工的兰坪籍劳动力实施稳岗补贴1650人,稳定务工至少3个月以上奖补,有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投资825万元,实现;转移一人,脱贫一户。

(五)护林员培训。对续聘的11153人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投入178.46万元。

(六)普通话培训。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群众普通话培训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普通话培训400人,320元/人,投资12.8万元。

(七)公益岗位就业

1.护林员。全县需管护的林地面积广阔,98%以上属于高山峡谷地貌,山高坡陡,交通极为不便,人均管护面积偏大,生态管护任务艰巨。全县需聘用生态护林员11153人,投资11153万元。严格聘用程序,在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明晰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范围、岗位、责任、报酬以及监督考核。

2.农村公益岗。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适量开发一批扶贫工作信息员、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施就业帮扶安置。在易地搬迁安置点聘用900人投入650万元。

3.河道管理员。选聘河道管理员1009人,补助1万元/人,投资1009元。

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改扩建、综合废弃物发电清洁能源、北区应急消防通道、中交扶贫车间连接线及其附属工程、垃圾转运站和中转站、人行天桥工程、综合市场建设、泄洪沟建设、北区市政道路、小区道路、社区管理用房、县城集中安置点消防设施设备共11项。总投资51025.7万元。

(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期工程,兔峨卫生服务中心、永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区派出所、水磨房派出所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共5项,投资15283.8万元。

(三)产业发展。实施葡萄产业发展230亩、城南自主创业园10亩、县城万人集中安置点3000亩农光互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底层商铺购置2.05万㎡、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城镇化集中安置点组建红色物业管理机构8个、大滇西环线普米风情红色峡谷民族团结旅游基地共7项,投资41909万元。

(四)易地搬迁培训就业。开展安置区扶贫车间用工培训800人、安置区技术技能培训200人、安置区搬迁群众素质提升培训2500人,投入750万元。

(五)托育设施建设。启动县城安置永安社区、兔峨安置永福社区婴幼儿托育中心2所,每个建筑面积1200㎡主体工程、托育设施设备、附属工程等项目,投资2000万元。

(六)扶贫车间建设。永昌社区就业创业扶贫车间、永昌社区快递物流就业扶贫车间、兔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扶贫工厂、营盘易地搬迁安置点农特产品精深加工扶贫车间、兔峨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永福社区就业扶贫车间(缺口),投资1855万元。

(七)微菜园建设。20xx年在城区集中安置区周边流转150亩,建设插地式蔬菜大棚450棚4.5万㎡,作为搬迁安置群众自产自销的微型产业基地,带动搬迁劳动力就业,切实解决吃菜难、吃菜贵的问题,投资360万元。

(八)其他建设。建设县城安置北区派出所3424.7㎡、水磨房派出所2896.39㎡及附属配套(含办案中心装饰),投资3400万元。

四、农村基础设施

(一)公路建设。实施;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330公里,投资16500万元;新建通组公路及产业连接线19.2公里,投资3483.7万元;建制村公路提升改造、自然村公路新改建、村际连接线等道路提升改造1013.67公里,投资86551.32万元;安全防护设施(波形护栏)建设474.73公里,投资17719万元;建设钢筋混凝土桥梁45座(空心板桥29座、T形梁桥17座),投资4362万元;实施公路水毁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水毁修复等1项,投资1400万。公路建设总投资130016.02万元。

(二)农村消防设施。实施村组消防设施消防管网134项,依托农村现有水池每个村建设消防管网,1座消火栓,配备5盘消防水带,2把消防水枪(每项2万元,134项小计268万元);实施省级文物建筑和国家传统村落防改造提升黄松村、新华村、共兴村、玉狮场村消4个,投资400万元。总投资668万元。

(三)供水设施提升改造。计划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供水保障69个,供水设施老化改造,供水质量、水量保障改造等,投资6219.95万元;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补短板项目缺口资金41个,投资183.54万元。总投资6403.49万元。

(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计划实施贫困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补差资金85个村,村内道路硬化423293.91㎡,村内排水沟11312.58米,农村卫生公厕193座,垃圾收集房169座,改圈2542座,改院950户,房屋民族特色风貌改造300137.55㎡,太阳能路灯建设补差资金。总投资27394.24万元。

(五)卫生厕所建设。新建户厕7318户(0.3万元/座),新建行政村所在地卫生公厕15座(7.2万元/座),总投资2404.2万元。

(六)农房抗震改造。加大对全县农房的排查力度,计划实施1632户农户因灾损坏房屋建设和危房加固工程,投资4569.6万元。

五.农村公共服务

(一)教育设施。

1.农村幼儿园设施。实施河西乡幼儿园、营盘镇中心幼儿园、通甸镇黄松幼儿园3所,投资1312.63万元。

2.农村义务教育巩固。实施金顶镇、通甸镇、营盘镇、河西乡、石登乡5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营盘镇拉古小学,城区第二完全小学,民族中学建设项目4项8所,投资4294.1万元。

3.高中教育及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兰坪一中图书楼风雨球场建设项目,投资3240万元。

4.;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990人,其中:东部90人(人均0.5万元)、中高职900人(人均0.3万元),投资315万元。

(二)县级医疗设施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新建,新建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后勤服务综合楼、职工保障性住房,占地面积18126.02平方米,建筑面积20254平方米,设置病床210张,投资4515万元;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改建,修缮、改造综合楼5264.12平方米,孕妇健康中心5537.77平方米,儿童健康中心1728.63平方米,总面积12530.52平方米,投资2650万元。总投资7165万元

(三)残疾人服务保障设施。实施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二期工程,总面积7310.8㎡,综合楼、托养住宿用房、附属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投资1336万元。

(四)党群活动场所。实施村级阵地标准化建设4个,村民小组活动室13个,易门箐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功能提升,总投资1275万元。

六、百千万工程示范建设

(一)美丽村庄。建设美丽村庄25个,其中:省级美丽村庄创建2个、乡村振兴美丽村庄创建23个,投资7192万元。

(二)精品示范村。精品示范村8个,其中:精品示范村2个、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6个,投资4772万元。

(三)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11个,其中:示范村9个、县城安置永兴社区和兔峨安置点永福社区示范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

七、社会保障

(一)防返贫、致贫保险。购买建档立卡户口、边缘贫困户防贫救助保险2.8万户,救助保险项目由自然灾害救助保险、意外事故救助保险、政府指定事项特殊救助三部分组成,总投资280万元。逐步培养起农村现代保险金融服务意识,增强贫困群众抗风险能力。

八、生态建设

(一)生态公益林保护。将权属为集体的189.41万亩天然商品林纳入国家、省级公益林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投资2935.92万元。

(二)巩固退耕还林还草。实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7.9万亩,投资5400万元。

(三)中小河流治理。续建沘江治理工程21.79公里(文兴检查站~锌业公司段、鸡头刺~下温水庙段),通甸河治理工程11公里(玉水坪~下甸冶炼厂段),总投资5400万元。

以上公告内容,请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20xx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民社救函〔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5年过渡期内,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口基本生活。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抓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出台《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持续做好全区城乡低保审批、特困人员认定权限下放镇街及镇街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三项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工作,加大三项审批权下放镇街后工作监管力度,加强动态监管,提高工作时效及管理水平。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结合省市出台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规定,修订出台我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低收入家庭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

在市民政局建立全市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库基础上,探索建立我区的区、镇(街)、村(居)三级监测管理网络,对易返困致困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实现由;人找政策逐步向;政策找人转变。充分发挥村(居)基层组织作用,将;发现机制和主动救助纳入村(居)组织职责范围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救助服务。

(三)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按规定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持续实施好临时救助制度,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困难帮扶对象等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简化救助程序,实施先行救助;创新发展急难救助制度,推进开展;救急难工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快推进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运用进程,推动实现低保网上无纸化审批及社会救助其它各项业务办理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提高救助工作实效。

(四)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实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增强区福利院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针对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丰富互助养老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

(五)持续做好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工作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措施,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拓展补贴发放范围,逐步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农村无固定收入、农村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残疾人困难群体,护理补贴覆盖至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依托城市社区精神障碍康复工作示范点指导农村地区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会交往、工作技能训练、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社会服务。

(六)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

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以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依靠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亲朋邻里等,日常巡访掌握基本情况,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格保障标准,细化保障措施,确保不漏一人,防止发生涉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的极端个案。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黎阳镇为重点,持续加强全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镇基础作用。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和;腾讯为村平台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畅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创新社区工作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全面开展社区协商,加强村级议事协商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促乡村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

(八)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鼓励慈善力量通过投入资金、捐助物资、捐建设施、开展培训、实施项目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引导村(社区)工作者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育乡土社工人才。探索实施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引导专业社工力量扎根乡村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和支持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镇社工站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九)持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初审、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依法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积极消除界线纠纷隐患,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开展动态监测、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

1.重点任务:全面摸底排查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完成摸排两种家庭底数工作,纳入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在市民政局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基础上,区民政局会同各镇全面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全面排查、动态管理,实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精准认定。

2.工作举措:召开一次各镇摸底排查部署会;在各镇摸排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局摸底排查复核督导;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及时纳入救助,做好动态管理。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xx年5月至7月底。

(二)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1.重点任务:全力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应用,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要密切关注低收入人口情况变化,及时分析并筛查出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强化主动发现机制,组织人员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进行实地调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

2.工作举措:召开一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培训;组织部署各镇街对动态监测筛查出的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对调查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xx年8月至10月

(三)查漏补缺、巩固深化

1.重点任务: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将通过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检查、各镇间互查、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兜底保障网更严密、更牢固、更有效,并总结梳理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行动成效和工作经验。

2.工作举措:组织开展一次镇街间工作互查,进一步查漏补缺;撰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xx年8月1日至11月中旬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今年民政系统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范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专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办理社会救助事务。加快乡镇社工站、未成年人工作保护站和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养老服务员、儿童福利督导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各类人才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促调度。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务求落细落实。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区民政局及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要定期(于7月14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将行动开展情况分别报区民政局及区乡村振兴局,汇总整理后分别上报市民政局及市乡村振兴局。

参考方案:技术产业开发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技术产业开发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20xx年是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现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标准,保持攻坚态势,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力配合好各部门做好高新区剩余两户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巩固深化已脱贫对象脱贫成果,做好包保基本任务,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帮扶职责

高新区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集中力量、精准落实脱贫攻坚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掌握所包保贫困户基本情况。高新区主要领导及全体包保干部要定期深入到包保单位和贫困户家中,对所包保贫困户家庭的基本信息,包括“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及人均纯收入等问题要全面掌握、如数家珍,对整村、全镇发展情况要了如指掌、心中有数。高新区脱贫办要加强与属地单位的衔接联系,集中攻坚、明确举措、善作善成。同时,在扶贫工作中,各位包保干部对各项扶贫政策要应知应会、全面掌握,这是保证最终工作成效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高新区脱贫办也会进行抽考,达到以考促学、促工作落实的目的。

二是健全扶贫档案。首先要做好扶贫档案自查,从20xx年开始到现在的扶贫档案要一一健全,确保每一户贫困户信息真实可靠,特别是每一个红色档案箱的内容都要由包保干部亲手填写,每一名贫困户都能讲清楚自己的脱贫历程。对于填写不合格的,要按要求马上整改,规范填写、准确填写。

三是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各位包保干部要在继续落实包保制度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状况开展一次调查,主要是查清楚贫困户肉蛋奶等日常生产生活消费以及住房、饮水、医疗、教育等情况,有针对性、及时性地进行协调和帮扶,进一步提高贫困户的生活质量。

四是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工作。依托高新区职能,发挥电商产业在脱贫攻坚中的独特优势,加大对重点扶贫项目的支持力度,帮助扶贫产业和贫困户寻找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同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辖区企业中协调设置就业扶贫岗,推动扶贫由“输血”向“造血”转变。

五是做好联系和帮扶工作。联系方面,确定每周周五下午为高新区扶贫帮扶走访日,要认真细致的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做到对贫困户在重要节日、重要农时、生病住院、遇重大灾难或特殊困难、遇重大矛盾纠纷时主动联系,做到与贫困户结对子、心贴心。帮扶方面,做到真包保、真帮扶,坚持送观念、送政策、送技能、送信息、送温暖,送“智”和送“志”相结合,鼓励贫困户坚定脱贫信心和决心。注意在贫困户中发展生产、发展产业,在提供就业、医疗救助等方面做好帮助协调工作,同时,包保干部要规范、及时做好工作日记和影像资料,利用钉钉打卡,记录好工作轨迹、工作内容,确保工作过程可追溯。高新区脱贫办要严格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全面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高新区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详见附件)。工作职责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高新区重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涉及高新区的脱贫攻坚任务;

(二)统筹协调推进,高新区脱贫办要做好上传下达、系统化管理:

一是建好一张表。脱贫办公室要建立一张脱贫明细表,详细记录每一包保户的基本信息,并要实时统计包保户的信息动态,做好高新区脱贫工作信息系统化。

二是做好每周一调度。主要是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并认真梳理前一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本周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确保贯彻始终。

三是抓好一次测试。高新区脱贫办要统一印发学习资料和应知应会手册,利用多种手段,组织开展好常态化培训活动,在高新区范围内组织一次扶贫政策应知必会知识和贫困户基本情况调查测试,对考试不及格的在单位内进行通报。强化主动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对脱贫攻坚的理解和认识,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和工作成效。

(三)加大舆论宣传。

以脱贫攻坚“百日决战”为主题,以高新区公众号为平台,大力宣传各部门“百日攻坚”行动的政策举措、工作经验和生动典型、行动成效,既造声势、又鼓干劲,营造合力攻坚的浓厚舆论氛围。

精选方案_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攻坚方案


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攻坚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6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攻坚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1个成片区改造项目,改造城市老旧小区4100户以上,对城区六大片区内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将消防基础设施改造一并列入改造范围。对标完整社区标准,重点打造杭东社区中山路片区1个示范“完整社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杭川镇)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开工建设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新增350套以上安置房,具体为华圣澜山北侧安置房(月山佳苑),碳化硅厂地块安置房(雲景台小区)和华圣澜山侧地块安置房(荣辉悦城)。(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全县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并纳入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落实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措施,通过零星危房收储方式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二)交通品质提升

4.城市道路。建成1条以上城市快速路,重点完成中山路快速路建设项目。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加快岭崇渡改桥、乌君山大道(中段)、坪山北二路、县梅树湾大桥等路网建设,加强主城区与外围分散组团的空间联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农村公路。新改建农村公路31公里以上。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农村公路“单改双”工程、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县鸾凤乡中坊村C039上源线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县X883光乌线饶坪叉口至北坑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涉农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各乡(镇))

6.公共交通。延伸优化和改造提升公交线路2条以上,优化延伸X9路至金岭工业园区公交线路、3路公交线路;改造完成1条农村客运班线。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工信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7.公共停车设施。全县新增150个以上路边公共停车泊位,推动集镇零星停车场建设项目、城市零星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公共地下空间,重点加大对居住区、公园、医院等区域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推动共享单车、共享停车位建设,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注重运用智能化手段,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杭川镇、鸾凤乡、崇仁乡、司前乡)

8.慢行系统。推进1个以上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重点打造富屯溪右岸滨水步道、儒堂大桥至四级电站河滨水步道、城片区慢行系统建设工程等3个慢行系统。(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

9.交通整治。推进1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和1个以上具有公交首末站、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加快县交通整治工程及城社会停车场项目建设。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0.排水防涝。新改建雨水管网7公里以上。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推进坪山片区防洪排涝工程、鸾凤乡水渠护岸建设工程、县老旧小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乌君山大道雨水管网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鸾凤乡)

11.城市供水。新改建供水管网7公里以上。加强管网漏损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完成县西溪水厂迁建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城市供水设备改造,逐步消除二次供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12.农村饮用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

1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新改建污水管网7公里以上。加快推进城区污水管网提升工程、梅树湾沿溪污水主干管网改造工程,完善“毛细血管”,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14.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面推行乡(镇)生活污水整体市场化运营管理的处理机制。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1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县集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寨里镇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集镇污水收集管网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1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推进止马镇杉关村、亲睦村、仁厚村、岛石村、白门楼村、止马村,鸾凤乡饶坪村、君山村、黄溪村、大陂村、上屯村等11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鸾凤乡、止马镇)

(四)风貌品质提升

16.城市园林绿化。完成5处老旧小区口袋公园建设,推动中山台公园、卧牛山公园、集镇绿化项目、滨水空间整治提升工程、华桥乡公园建设、城区绿化景观提升、武夷西麓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等7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新建、改造提升公园绿地8公顷以上。新建、改造提升绿道1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寨里镇、华桥乡)

17.城乡建筑风貌。启动县总体城市设计,加快推进县裸房整治项目、止马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止马镇小城镇提升改造工程、体育场改造提升工程、老年大学改造提升工程、仙华洲片区整治提升工程、鸾凤乡村庄品质提升工程、桃林乡村振兴建设、寨里镇武夷山国家公园西大门建设等项目。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并按图集管控。完成整治既有裸房500栋以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

18.魅力休闲空间。打造1个以上魅力休闲空间,加快华桥乡“一河两岸”乡村旅游景观示范带、金映茶文化体验园项目、县油溪村生态竹桥等建设。(责任单位:鸾凤乡、华桥乡)

19.城市夜景照明。实施1处以上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提升项目,推进城区夜景照明提升项目、鸾凤乡饶坪村石光驿站夜市经济改造工程、鸾凤乡油溪村村落文化建设—承安桥夜景照明及周边亮化工程、鸾凤乡饶坪五里亭景观提升。完成城区道路路灯LED节能改造200盏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农业农村局、鸾凤乡)

20.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推进实施1条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重点推进司前乡清溪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县文明巷传统街区改造工程、崇仁明清古街文化旅游改造项目等3个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整治提升。完成一批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的修缮和活化利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文旅局、崇仁乡、司前乡)

(五)管理品质提升

21.城市网格化管理。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县级网格员巡查队伍,以城市规划区内镇街、村居、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等纳入网格常态化巡查范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2.杆线设施整治。加快推进城区杆线设施改造,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更新主干道路灯杆90根以上。推进城区主次干道杆线、箱柜专项清理。推进集镇强弱电改造项目,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利用。(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公安局、供电公司,各乡(镇))

2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将县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打造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加快推进县建筑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等2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构建“焚烧为主、生物为辅、填埋应急”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体系,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发改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2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城乡厨余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县寨里镇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落实源头减量和垃圾“干湿分离”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寨里镇)

25.村庄清洁行动。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推进县公厕建设项目,结合“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长效保洁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

26.绿盈乡村建设。推动各乡(镇)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保洁、鸾凤乡人居环境整治、鸾凤乡饶坪-上屯旅游景观带建设等项目,完成7个以上绿盈乡村建设,绿盈乡村创建率达70%以上。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乡(镇))

(六)启动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27.新区(组团)建设样板。重点打造城北新区建设项目、圣农小镇、城西新区建设项目样板。创新新区建设模式和机制,强化组团式发展,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色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乡建设新标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

28.城市老城更新样板。对原林化厂棚户区(亿丰时代)开展城市更新,重点打造老城更新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9.县城品质提升样板。重点打造中山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抓好城区品质提升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集镇环境整治样板。推进建设李坊乡集镇街道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和崇仁乡集镇强弱电改造项目。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配套建设居民交流休闲空间,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提升既有建筑风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崇仁乡、李坊乡)

31.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建设崇仁新村新时代农村社区。突出地域建筑风貌,配套建设休闲交流公共空间,打造宜居农村社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崇仁乡)

32.花漾街区建设样板。重点打造凤凰华府美食街花漾街区建设样板。(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杭川镇)

3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重点打造圣农大道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鸾凤乡)

34.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打造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重点打造文昌路沿线整治样板。推进道路平整度提升、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街巷微循环改造等。(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公安局、杭川镇)

3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重点打造水美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鸾凤乡)

3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重点打造街区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治理、立面整治、绿化亮化等方面开展创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杭川镇)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县级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总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分项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单位精干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进落实具体日常工作,充实工作力量、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二)注重“三化管理”,实行“挂图作战”。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单位、支撑保障和进度要求。实行“挂图作战”,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做到“旬通报、月调度、季推进”。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前期推进,特别要加快落实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征迁等项目前期工作。

(三)创新融资模式,落实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资金参与城乡项目建设。把握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预算类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要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支出结构,从土地出让金、一般债、专项债等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统筹用于城乡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按照年度投资的一定额度,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比例拨付至各责任单位,统筹用于项目可研、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

(四)加强技术指导,强化人才保障。争取一批熟悉工程建设、投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人才到我县挂职服务。多形式组建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五)实行闭环管理,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工程建设情况,加大对项目运作、形象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保障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力度,总结有效举措和工作经验,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乡(镇)、有关部门对各项工作要有安排、有督促、有考核、有效果,形成前期谋划、中期跟进、后期落地、事后奖惩的全过程工作机制,确保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县委大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好督查结果运用,纳入绩效考评。行业监管要与市场管理进行联动,对于未按合同条款要求推进项目,要经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制其参与本地工建项目投标,实行差异化管理。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中关于工期进度要求、人员到岗到位等处罚条款。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加强信息报道,各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前期、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关键节点应报送至少一条项目相关信息;加大对“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活动的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成效、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充分激发市民参与城乡建设的热情,积极营造人人都来关心、支持城乡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参考方案: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工作方案


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要求,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依据《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在“一年有提升,两年上台阶”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前两年工作成果,继续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确保实现“三年进一流”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建设“宜居宜业、精致精美”的人民满意城市为目标,深入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建立省部共建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项目建设、管理创新为抓手,巩固“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成效,继续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着力开展“特色彰显、美化亮化、治理创新”等行动,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和品质提升,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打造美丽中国“样板”。

(一)持续开展环境整治,根治城市顽疾

纵深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整治脏、乱、堵等城市顽疾,全面推进市容市貌、占道经营、交通秩序、广告店招、防盗窗、架空线“蜘蛛网”等专项治理。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探索城市治理“一网统管”,根本性解决城市脏、乱、堵问题,保持干净、整洁、美丽、文明的城市形象。

(二)继续推进设施建设,补齐城市短板

构建统筹规划建设管理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基本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体检工作全覆盖,进一步摸清城市短板,提供“诊疗一体化”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城市山体、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和绿道系统建设。继续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项目,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

(三)突出彰显地域特色,提升城市品质

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智慧城市、生态城市、美丽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紧密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底蕴,加快生态修复和特色彰显,着力塑造富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时代特点的城市风貌,充分展示城市魅力,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跻身全国一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自豪感。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治脏”行动

继续深入开展城市街道路面、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治脏”行动,提高综合治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形象。

1.治理城市街道路面“脏”

工作目标:城区道路见本色,临街建筑见底色,背街小巷干净整洁,无垃圾死角。

重点任务:(1)建立日常保洁巡查、检查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加大清扫清洗保洁频次,延长清扫保洁时间。(2)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实现设区市中心城区机扫率95%以上、县(市)中心城区80%以上。机扫率主要考核道路路面5米以上(不含人行道、绿化带)道路清扫情况。(3)建立沿街建筑立面定期保洁机制和临街商店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2.治理建筑施工工地“脏”

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全省所有城市建筑工地全部达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重点任务: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具体举措,重点加强县级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坚决遏制城市建筑工地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3.治理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脏”

工作目标:环境卫生良好,物业管理有效规范,业主满意度明显提升。

重点任务:(1)落实属地物业管理责任和行业指导责任。落实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指导,调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新建住宅小区100%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具备基本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逐步实施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质量全面提高、业主满意率全面提升。(2)健全和完善物业企业监管机制。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依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业主投诉多的问题物业项目纳入重点监管。(3)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管理有序安全宜居环境。(4)根据住建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有关要求,继续创建一批国内一流的示范小区。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深入开展“治乱”行动

继续深入开展建筑风貌、市容秩序、违建临建、施工管理、背街小巷“治乱”行动,巩固治理成果,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治理能力,打造文明、有序的城市风貌。

4.治理建筑风貌“乱”

工作目标: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增强建筑风貌的协调性,提升建筑品质。

重点任务:(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赣建科设〔20xx〕27号)要求,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合理优化建筑布局,科学管控建筑体量尺度,加强建筑风格管控,统筹协调建筑色彩运用。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完成2-3条主要街道沿街立面整治。(2)继续开展架空线整治。进一步规范主次干道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路灯等户外缆线架设,20xx年底前全面解决主次干道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架空线“蜘蛛网”现象,有序推进架空线入地改造。(3)继续开展城市户外广告整治、临街建筑可视防盗窗的整治,规范沿街空调围挡、店招、牌匾、标识设置。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小广告,治理“乱贴乱画、乱披乱挂”现象。(4)深入推进建筑屋顶“脏乱差”整治,20xx年底前对城市建筑屋顶进行整治,主干道完成100%,次干道完成50%。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国网省电力公司、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市、区)政府

5.治理市容秩序“乱”

工作目标:市场繁荣,市容整洁,秩序井然,管理规范。

重点任务:(1)继续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占道及店外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确属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实行总量管控、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排查清理废弃线杆,规范夜市市场管理。(2)按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一批物流、石材钢材等建材、建筑装修材料、二手车交易等各类专业市场。(3)提升农贸市场、便民商业服务网点(摊点)管理水平。加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提升,引导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按照智慧化和农副产品超市升级标准进行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6.治理违建临建“乱”

工作目标:依法依规拆除围墙、到期临建设施,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100%完成治理,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

重点任务:(1)巩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完善城市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加大对新增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2)继续开展围墙整治、拆围拆临行动,完成90%以上围墙、临建拆除整治任务。充分利用居住社区内空地、荒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配建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对审批超过一年未开工建设的地块,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增加公共绿地、休闲、停车等设施。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7.治理施工管理“乱”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城区道路开挖审批制度,规范道路开挖行为。

重点任务:(1)加强对道路挖掘工程审批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等施工活动,消除“拉链马路”,打击违章开挖道路行为。(2)继续加强夜间施工监督检查和施工噪声管控。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8.治理背街小巷“乱”

工作目标:按照水通、路平、墙美、灯亮、线齐、窗明、畅通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背街小巷品质。

重点任务:(1)20xx年底,全面完成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背街小巷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墙面整洁无破损,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现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2)实施背街小巷照明工程,实现背街小巷照明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深入开展“治堵”行动

积极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公交设施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和立体交通体系,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推进智慧城市交通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有效缓解城市行车难、停车难问题。

9.加强交通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推进城市路网、场站建设,构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市民出行效率。

重点任务:(1)继续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完善路网布局和功能结构,提高路网密度,推进道路交叉口渠化建设,新建一批、拓宽一批、打通一批城市道路,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打造“畅通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非机动车、行人立体过街设施。(2)推进交通场站建设。新建一批城市客运站、交通换乘站等交通场站,对原有交通场站进行升级改造。(3)继续推进南昌市昌北机场三期扩建、高铁东站、城市轨道交通、高架路网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构建立体化交通体系。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继续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前期研究工作。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各市、县(市、区)政府

10.加强公交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20xx年底,南昌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0%以上,其他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提升到30%以上。

重点任务:(1)完善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优化公交线路、公交站点的布局,改善公交乘车环境,提高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设区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例达到13%。(2)新建一批公交枢纽场站、公交停车场站,合理布局建设港湾式公交站台,按照标准化、智能化要求,根据城市道路建设同步建设一批公交站台,对老旧公交站台进行升级改造。(3)继续开展出租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项治理行动,提高安全保障和文明服务品质。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1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工作目标:交通设施完善,交通管理有力,交通秩序井然。

重点任务:(1)大力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打造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设区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市区范围内道路交通状况电子监控基本覆盖,70%以上市区主干道设置交通诱导屏。(2)优化城市交通组织。进一步优化调整规范城市道路隔离栏杆和单行线设置,70%以上市区主次干道规范设置隔离护栏,提高城市交通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3)继续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不按规行驶和共享电单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专项治理,规范共享电单车、共享单车管理,建立完善不文明行为奖惩制度,基本消除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和城市主干道乱停乱放行为。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明办,各市、县(市、区)政府

12.加强停车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路划一批、开放一批等方式,进一步增加城市停车设施供应,逐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重点任务:(1)深入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四个一批”的要求,持续增加停车设施供应,积极利用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腾空地块等措施增加停车位。20xx年,各地完成提质增量补短板的目标任务,全省新增城市(县城)公共停车位17.8万个。(2)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20xx年底30%以上公共停车场入口处或附近区域建立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一批智慧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同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推广居住区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对充电桩实施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改造、统一运营运维。(3)设置一批夜间限时间歇停车城市支路及开放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停车和法定节假日停车。20xx年错时开放比例不低于30%。(4)在各城市火车站、汽车站、医院等重点场所设置出租汽车候客区、临时停靠点。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市、县(市、区)政府

(四)开展“功能修补”行动

积极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市政基础、污水处理、垃圾环卫、体育健身和应急保障等设施建设,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推进居住社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开展完整居住社区、高品质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治理城市内涝,基本建成垃圾处理体系。积极推进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扎实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城市短板。

13.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基本补齐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重点任务:(1)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布局,落实国家社会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行动方案,依照公共服务各领域专业规划和建设标准,新改扩建一批教育、医疗、文化、养老、邮政快递园区和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2)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依据社区管理布局规划,新建一批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对现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基本形成15分钟步行便民社区服务圈。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社区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1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市政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承载能力明显增强。

重点任务:(1)修编城市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强弱电、燃气等专项规划,继续推进地下管线建设,按照“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竣工”原则,基本做到新建道路地下管网全覆盖。(2)提升市政设施管理水平。对已到大修年限、破损较严重的道路进行维修改造,对路面“白化”、“退化”严重的道路进行黑化改造,保持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城市中心区、政府机关地段、商业街及交通建筑等重点地段应设盲道。(3)各地要制定本地区《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既有窨井盖存在的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与路面凹凸不平等各类安全隐患。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改措施,20xx年底基本完成整治工作。(4)结合城市建设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供电能力不足的电力基础设施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降低公共供水漏损率,提高电网可靠供电能力和管网天燃气覆盖率,提升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能力。20xx年,设区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7%以上,县城97.6%以上。设区市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城市公共供水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燃气普及率98.2%以上,县城燃气普及率93%(含)以上。(5)加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维管理,落实二次供水水池(箱)至少每半年一次的清洗消毒制度,完成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排查摸底,推进问题隐患整治和设施改造。(6)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建城[20xx]18号)的要求,制定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基本完成设施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统筹推动隐患风险点整治,启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各县人民政府要同步组织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人防办、国网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政府

15.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达到45%、30%以上,所有市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置。

重点任务:(1)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各地紧扣“三个基本消除”的目标,加快推进以污水截流、清污分流、雨污混接改造、清淤堵漏等为重点的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不断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能力。20xx年底前,各设区市、县(市、区)完成污水管网调查问题整改。(2)切实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各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处理规模小于城区人口*200升/日的,要加快补足处理能力,抓紧实施新改扩建工程。(3)加强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域。建立完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设施许可制度,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保障设施有效运行。(4)推进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处理处置工艺,提高县(市)污泥处理处置水平。(5)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对城镇污水管网,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运行及污泥处置问题,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问题开展全面排查,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缓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基本消除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泥处理处置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等问题。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16.加快生活垃圾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全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5000吨、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500吨,城镇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南昌市、宜春市中心城区分类中转站、分类运输能力建设,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县(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南昌市、宜春市达35%以上,其他设区市25%以上,县(市)20%以上。

重点任务:(1)推进南昌市泉岭二期、新余市二期、都昌县、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永丰县、安福县、南丰县、崇仁县、余干县等在建焚烧设施项目建设;加快萍乡市、九江市、宜春市、景德镇市、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按照就近、便民、高效原则,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原则上每个小区设置1个回收站(点)。(3)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设备。加强城镇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建制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及时更换“跑、冒、滴、漏”不合格运输车辆。(4)因地制宜,探索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拣中心。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17.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落实城市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进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重点任务:(1)依据城市健身设施建设计划,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新建一批城市公益性体育健身场所(篮球场、羽毛球场、足球场、网球场或乒乓球场地),实现每个城市街道建有1处公益性体育健身场所。(2)推进完善城市居住小区和改造的老旧小区或社区,配套建设规范的群众健身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3)持续推进城市绿道绿廊建设,新建一批城市型、郊野型、山地型绿道,20xx年底各城市每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道里程达1公里以上。(4)完善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空置场所健身设施,提升已完成“公园体育化”公园的体育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18.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

工作目标: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扎实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启动高品质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继续在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重点任务:(1)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年底前,20xx年开工的1506个老旧小区、33.16万户的任务基本完工,20xx年下达的1277个小区、42.42万户任务全部开工。(2)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适老化改造。加大加装电梯和适老化改造支持政策力度,落实资金奖补政策,建成一批加装电梯示范项目。(3)扎实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严格落实棚改范围和标准、防范金融风险,强化调度考核。20xx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11.6万套。(4)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全省选择20个项目开展高品质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5)加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施划及管理,铺设室、内外消火栓管网、增设消火栓,设置安装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棚。一体化推进老旧小区智能快件箱和快递末端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邮政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19.加强应急保障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保障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管理水平。

重点任务:(1)全面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水平。(2)依据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修建一批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做好现有应急避难所的日常管理,提升城市应急救援能力。(3)做好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城区易涝点整治,全面消除20xx年排查出的城市内涝积水点335个。(4)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市、区)政府

20.加强郊区新城和开发区功能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按照产城融合要求,补足和完善郊区新城和开发区功能设施短板,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和开发区,推动多中心发展。

重点任务:将开发区环境卫生、市政市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补足开发区功能设施配套短板,大力优化开发区宜业宜居环境。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五)开展“生态修复”行动

稳步实施城市山体修复、水环境修复、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做好“显山露水、治山理水”文章,打造山清、水秀、城美的城市形象,彰显绿色生态特色。

21.实施城市山体修复工程

工作目标:依据城区山体修复专项规划或生态修复规划等,全面完成城区受损山体修复。

重点任务:依据山体修复专项规划或生态修复规划,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工程、生物措施,全面开展城区受损山体的修复工作,恢复山体自然形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山体原有植被保护,种植乡土适生植物,恢复乡土植被群落。结合山体修复工程,推进郊野公园和城市绿道建设。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22.实施城市水环境修复工程

工作目标:持续推进设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无新增黑臭水体或已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无返黑返臭。推进县城及县级城市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

重点任务:(1)到20xx年底,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无新增黑臭水体。(2)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已完成整治的33个黑臭水体未出现返黑返臭现象,落实长制久清要求,巩固治理成效。(3)全面完成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并按照“一水一策”的要求制定出台整治方案。(4)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整治到位。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23.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米/人、绿地率达到42%;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米/人、绿地率达到33%。

重点任务:(1)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各设市城市建成区至少新(改)建5-6个公园、游园、邮票绿地和城市湿地;各县城城市建成区至少新(改)建3-4个公园、游园、邮票绿地和城市湿地;(2)开展增绿补绿行动,每个县、市至少推进4处以上立体绿化或林荫停车场建设,以及新(改)建3条以上林荫道路。(3)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要求划定绿线,并在两种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24.实施海绵城市建设

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依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市城市建成区26%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县城要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启动海绵城市项目建设。

重点任务:(1)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到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加强海绵公园、海绵绿地、海绵道路与广场、海绵建筑等新建和改造力度。(2)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镇建设项目审批内容。(3)各地要将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内容。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六)开展“特色彰显”行动

强化城市设计引领,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和保护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充分挖掘和利用好建筑文化底蕴,传承时代记忆,打造城市文化名片。

25.开展城市设计

工作目标: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重点任务:(1)加强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各市、县(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应同步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将城市设计贯穿规划全过程。(2)加强重点地区城市设计,20xx年底前,在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完成的基础上,县(市)编制完成城市核心区、中心地区、历史风貌区、新城新区、重要街道等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的地区城市设计方案。(3)各设区市城市继续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的城市滨水空间、特色风貌街区。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26.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程

工作目标:20xx年底,基本完成历史文化街区环境风貌整治,把街区打造成靓丽的城市文化名片,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有活力、有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

重点任务:(1)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符合标准的老厂区、老校区、老居住区等及时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纳入保护名录。(2)扩大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地域空间范围,延展普查年代区间,加强对历史悠久和历史建筑数量偏少的市县的普查认定力度。(3)全面完成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并批复实施。(4)20xx年底,各地依据保护规划,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的功夫,加快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作,持续提升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27.实施保护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

工作目标:加强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展示城市历史风貌,留住城市建筑风格和文化特色。

重点任务:(1)完成所有已公布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标志牌设立工作。(2)完成所有已公布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并上报。(3)支持和鼓励在保持外观风貌、典型构件基础上,赋予历史建筑当代功能,以用促保。(4)开展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形成各自地域特色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改造样板。景德镇市做好开展全国老厂区老厂房更新改造利用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七)开展“亮化美化”行动

坚持量力而行、适度原则,实施城市照明亮化工程和城市细部美化工程,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提升城市内涵、美学美感。

28.实施城市照明亮化工程

工作目标: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坚持城市照明量力而行,不过度亮化,城区内大街小巷装灯率100%,亮灯率达99%以上,力争全年实施LED城市道路照明改造4万盏。

重点任务:(1)继续实施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提升改造工程。大街小巷实现照明全覆盖,亮灯率达99%以上。(2)建立完善城市照明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3)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景观照明按照重大节庆模式、节假日模式、平日模式设计管理。(4)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杜绝过度亮化,避免资源浪费。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29.实施城市细部美化工程

工作目标:提升改造一批城市步行、骑行系统。

重点任务:(1)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切实提高建筑外部空间环境景观品质。(2)建设一批精美的城市小品和雕塑。全面提升城市雕塑、标识标牌、“街道家具”内涵和美学美感。(3)改善城市道路步行、骑行环境,提升人行道板、盲道、牙石铺设标准,增设林荫道座椅。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八)开展“治理创新”行动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继续开展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人文形象宣传,彰显城市地域特色,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30.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依据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计划,打造一批示范项目,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重点任务:(1)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2)深入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依据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城管、智慧水利、智慧路灯、智慧应急等工作计划,继续建设一批智慧城市示范项目。(3)继续大力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推进新建商品房小区100%配套智能化停车、安防、智能家居管理、充电桩等系统,推行“互联网+”智慧物业建设,推动业主大会网络投票和小区出入口人脸识别系统建设。(4)持续推广智能水表。不断提高南昌等城市智能水表应用比例。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网信办、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信息中心,各市、县(市、区)政府

31.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工作目标:城市管理更加精细,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重点任务:(1)有序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向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提升,全省市、县(市、区)数字城管平台运行良好,数字城管APP充分发挥作用。(2)进一步充实管理执法力量。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3)深入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32.开展城市创建活动

工作目标: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的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各类国家级示范城市建设。

重点任务:(1)设区市大力开展创建活动,在20xx-20xx年创建周期力争2个设区市创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其余设区市创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深入推进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文明城市动态管理,形成常态长效创建工作机制。(2)制订卫生城市创建方案并开展创建活动。20xx年实现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占城市总数的40%以上,国家卫生县城数量占县城总数的20%以上。(3)制订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城镇)、森林城市创建方案,完善创建机制,加强创建宣传,开展创建活动。国家园林城市达到13个,国家园林县城达到15个。积极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各设区市要制定本地区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工作方案并实施。萍乡、新余、鹰潭、景德镇至少有1个县(市),其他设区市至少有3个县(市)启动省生态园林城市(镇)达标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改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33.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工作目标: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树立“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

重点任务:(1)强化文明市民教育,发挥市民公约作用,促进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强化市民公德意识。(2)加强中小学生文明素质教育。(3)建立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制度,落实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措施,促进城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4)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机制,发挥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督查、考核评价、定期通报。省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作为城市功与品质提升的实施主体,负责所辖市、县(市、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建立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

(二)加强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制定20xx年度考核办法,按照“一季一调度、年中一督查、年末一考核”的要求,组织调度、督查和考核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督查和考核情况,对任务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各设区市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的考核,加强对县(市、区)提升工作的督查、考核和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引导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和宣传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重点报道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到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考方案: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实现冲刺“两连冠”的关键之年,为扎实做好迎检工作及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标准,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为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规范市容市貌秩序的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围绕打造“规范、干净、有序、宜居、美好”的城市定位,紧扣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从20xx年6月20日起,利用一百天时间,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通过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规范市容市貌秩序,集中力量消除城市脏乱差问题,不断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城市环境,为扎实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6月20日至9月30日,为期100天。

三、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内的33条道路、12个安置小区、22个老旧庄台。

为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推进,特成立20xx年街道环境提升专项整治“夏季百日行动”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检查验收、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整治任务

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分期治理。以全面清理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摊点疏导规范行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进行环卫设施消杀行动、清除沿街“五乱”为重点,全方位提升城市环境秩序。

(一)全面清理垃圾和卫生死角

1、主要任务。全面清理社区及周边存在的生活垃圾和积存垃圾,治理乱倒建筑垃圾现象。各社区要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要求,全面清理辖区内存在的各类垃圾,建立保洁队伍和巡查监督力量,保持集中整治效果。

2、重点工作。7月10日前将目前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全面清除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进行监管,特别是对罗桥小区西南角田地上和废旧停车场等重点部位,要实行24小时监管,彻底整治乱倒垃圾行为。

3、长效管理。各社区要每周进行一次排查、环卫队每天排查积存和乱倒垃圾问题,对排查发现的积存垃圾和建筑垃圾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处理,不能过夜。

(二)进行摊点疏导规范行动

1、主要任务。全面取缔主次道路、公园广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居民小区等附近各类擅自摆摊经营摊点,坚决杜绝占道经营、破坏环境、影响交通秩序等行为。加强沿街商铺经营管理,加大店外洗车修车、展示商品、搭建展台、加工作业等巡查管控。

2、重点工作。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规范、背街疏导”的原则,对漓江路高架桥底、贺兰山路、雪峰山路、赣江路等各路口摊点、门面的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不听劝阻的进行严管重罚。

3、长效管理。在日常执法管理巡查中,对发现沿街聚集行为,要及时疏导劝离,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

(三)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根据市市容环境管理的规定,将辖区沿街区域的机关、团体、学校、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市容环境“门前五包”责任制。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立面整洁等职责。一是要包卫生环境。遵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整洁,遇有雨、雪天气,应当及时清除积水、积雪等;二是包园林绿化。不擅自改变绿化规划,制止和举报破坏绿化、占用绿地等违法行为;三是包公共秩序。不得超出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不擅自挖掘、占用道路、人行道等。四是包立面整洁。保持门头牌匾、建筑物立面的整洁、规范,不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五是包城管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和提供破坏卫生、破坏绿化、破坏秩序、破坏立面及其他行为。要求队员根据以上标准进行日常整治巡查工作。

(四)进行环卫设施消杀行动

围绕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做好公厕、垃圾转运车、垃圾中转站、果壳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消杀工作,重点区域和部位要适当增加消杀频次,并及时对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对环卫保洁人员的防护和身体状况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卫保洁人员在环卫作业服务和相关消毒杀菌工作中防护安全。

(五)进行沿街“五乱”清除行动

重点整治主次干道两侧、居住小区等区域乱扯乱挂、乱晾乱晒、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问题。全面清除乱扯乱挂的各类条幅、布幔、绳子等物品;清理室外乱晾乱晒衣物,以及在树木、护栏、绿篱及其他公共设施晾晒、扯线、挂物等行为;清理乱摆乱放拖把、扫帚、花盆等杂物和流动灯箱,以及沿街店面门前乱堆放装饰装潢材料、工具等;清除公共区域内的各类设施、墙面、地面乱贴乱画小广告等行为。按照“线内停放、同向停放、车头一条线停放”的标准要求,持续加大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常态保持车辆规范有序停放。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此次“夏季百日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30日)。各社区根据本方案,排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同时要围绕此次行动内容,组织开展各类问题大排查,对动态问题要运行大数据分析,加强源头管控,对问题要制定详细列表,实行清单管理,推进整改销号。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27日)。各社区紧扣工作方案、整治内容和排查问题,按照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统一行动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开展声势强大的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坚决杜绝各类问题的蔓延回潮,切实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28日至30日)。集中整治提升结束后,由街道组织专人进行检查验收,通报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并据实评定得分及排名,结果将作为各社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日以后)。各社区在前期集中整治提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维护好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切实巩固整治提升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是助力疫情防控的有效举措,是集中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社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全身心投入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此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社区要紧扣此次行动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标准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抓好整治工作。

(三)督查问责。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督查检查,进行全方位的巡查督导,对工作落实开展情况、人员到位情况、履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限期整改,定期组织现场检查,通报进展情况。为加强对“夏季百日行动”工作动态管理,实行工作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各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周汇总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数据,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反馈至街道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工作实效。

精选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攻坚总体目标

通过2个月集中攻坚,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发展理念在落地生根;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面完成各层级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有效化解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全面消除消防、建筑施工和燃气、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危废固废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针对秋冬季节特点,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攻坚重点任务

(一)深入系统推进“两个专题”,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地落实。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形式,深入学习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做到学深悟透,弄通做实,全面增强底线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推进专题宣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的“两个全覆盖”要求开展,即专题宣讲人要覆盖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宣讲对象要覆盖所有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三是全面组织宣传贯彻。各主流媒体,包括广播、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专题专栏,深入宣传阐释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营造宣传声势。四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条清单》,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辖区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20条宣传全覆盖,做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人人知晓掌握、人人自觉执行。

(二)狠抓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化解。坚持把抓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梳理并对照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向省反馈的74项“风险问题清单”,逐一检查、逐项把关落实情况;同时,盯紧“清单外”的同类问题隐患,举一反三深入查,确保在1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各项排查整改任务。一是对于全镇面上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题研究,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和执行方面的漏洞不足,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实际,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补齐短板。二是对于“清单内”问题隐患。要切实强化责任,真抓实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头,细化到具体节点,明确到具体标准,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落实,主要领导要督战问效,坚决啃下这些难啃的“硬骨头”。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杜绝虚假整改,严格对账销号,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结合辖区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精准、合理、有效的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形成机制,确保常态长效。三是对于反馈其他地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举一反三,围绕同质同类问题隐患,系统开展类比排查整改,突出标本兼治,确保各类问题隐患应查尽查、应改尽改。

(三)紧盯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对照我镇2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进一步查找不足,查漏补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向纵深推进,确保“一年小灶”取得实效、长效。一是对于总体目标任务。要对照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查找整治范围是否做到全覆盖、整治进度是否达到序时要求、整治重点是否还有疏漏。二是对于党委政府层面的整治任务。要结合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重点查找安全发展理念是否还有差距、清单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分管领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否解决到位、分管领域内上级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对于行业领域层面的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对照部门工作职责和整治任务清单,重点查找监管机构、人员、职责是否按照《镇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明确并落实到位,反馈问题隐患是否认领并整改到位,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是否顺畅高效。四是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层面的整治任务。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查找企业主体责任20条清单是否宣传到位、重大风险辨识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是否排查整改到位、专项整治行动是否有效开展。

(四)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深刻吸取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木材加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教训,针对秋冬季节特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道路运输方面。要聚焦非法营运、超载超限、运输车辆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联动,加大打击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建筑施工方面。要着力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危化品方面。要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办〔20xx〕11号),实行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对危化品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的排查整治。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方面。要突出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消防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系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城镇燃气方面对燃气管道、液化气兑换点等生活经营行为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督促我镇餐饮等企业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

(五)统筹衔接“小灶”“大灶”,确保专项整治部署全面落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在高质高效完成“一年小灶”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三年大灶”,紧密衔接,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对于在“一年小灶”中已经开展的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危险废物、木材加工、建筑施工等7个专项,要继续按既定部署推进落实。二是对于“三年大灶”中新增的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要对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阶段性要求,全面启动实施,确保今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把解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典型经验的发掘和运用,通过点上示范、面上推广的方式,整体推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一是仔细研究国务院和省督导组反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于国务院督导组反馈“四个清单”中指出的46项典型经验和省督导组反馈市“三个清单”中指出的13项典型经验,要结合实际复制应用,确保尽早落地见效。二是认真梳理总结辖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效。三是在推广先进做法的同时,要注重培树一批安全生产抓得实、效果好的示范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学有标兵、做有榜样。

三、实施步骤

根据前期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安排和当前问题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需要,集中攻坚从20xx年11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各村居、各单位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整改攻坚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1日)。各村居、各单位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四个清单”内问题隐患和举一反三后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治理责任和整改措施,采取下达整改指令、专项督办、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措施,加强全程跟踪督查。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村居、各单位对集中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回顾,集中对各类问题隐患整改

情况进行验收,严格闭环销号,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对集中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围绕集中攻坚六项重点任务,制定本辖区行业领域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确保集中攻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为此次集中攻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次集中攻坚结果负责,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

二是强化攻坚实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压实集中攻坚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落实。关于推进“两个专题”,要突出实现“全覆盖”目标,学习教育对象要覆盖镇内所有公职人员,专题宣讲要覆盖镇内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工业企业,宣传贯彻媒介要覆盖镇内各级主流媒体,企业主体责任20条宣传要覆盖镇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关于“清单内”问题整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验收销号,特别是对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隐患,要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一个不落。同时,要坚持“一患一档”原则,逐条逐项归集整理台账资料,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可溯源、可检查,做到真认账、真整改。关于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要强化交卷意识,全面梳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要紧盯漏项缺项,一抓到底,做到不留一处空白,不漏一项任务,真正做到“务必整出成效”。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要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系统开展排查治理,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在行业领域向深度拓展,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关于统筹衔接“小灶”“大灶”,要坚持一体谋划、共同推进,在按既定部署全面完成“小灶”任务的同时,全面快速推进“大灶”工作,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关于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每个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借鉴应用国务院督导组和省督导组反馈的典型经验做法,未开展借鉴应用的牵头单位要说明原因。

三是强化举一反三。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系统思维,仔细梳理分析各层级督导反馈的问题清单,认真对照反思。对清单中其他地区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开展类比排查,分类归纳。对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题研究,系统梳理,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对个例问题要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个领域,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止于苗头。

四是强化问责问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攻坚成效要逐项检查,跟踪问效,坚决杜绝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甚至弄虚作假和敷衍整改的现象。对集中攻坚不积极不深入、对重大风险视而不见、重大隐患悬而不决的,根据《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宿办发〔20xx〕26号)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各村居、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本辖区行业领域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集中攻坚的宣传发动。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予以曝光。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安全生产,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参考)


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20xx——20xx年计划共投入资金6.6456亿元,其中利用中央、河南省和郑州市资金1.7323万元,采用PPP模式投资4.9133万元,支持扩充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1、幼儿园建设。

20xx——20xx年投入资金7800万元,其中利用中央和省级资金2600万元、采用PPP模式投资5200万元,新建幼儿园3所,有效扩充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2、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总投资43298万元。

一是扩充城镇教育资源项目,20xx——20xx年计划投入资金31500万元(其中利用中央和省级资金2525万元、采用PPP模式投资28975万元),新建6所小学、3所初中。

二是薄弱学校改造项目,20xx——20xx年计划投入11798万元(均为上级资金)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含校舍维修改造和教学设备更新配置)。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3、普通高中建设。

20xx——20xx年计划投入资金15000万元(全部采用PPP投资模式),建设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扩充普通高中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体育运动场地、仪器设备和图书等基础资源,提升我市普通高中培养能力。

4、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20xx——20xx年投入资金358万元(上级资金),建设市特殊教育学校宿舍楼,提高我市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年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积署,制定《县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间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集中攻坚之年,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认真制定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行业部门一是要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防止事前事中出现监管盲区、事后推卸责任的现象。二是要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围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部署阶段性工作,由县安委办审核督办,作为考核安全责任落实的具体载体,有效促进“三管三必须”真正有形化、具体化、可考核、可追责。

(三)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行业部门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以“抓铁有痕”的狠劲韧劲,用“系统观念”的思想方法,坚持把重大风险隐患整改不落实当成事故来对待,通过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摸清企业深层次隐患问题,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只查不处”等现象,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风险隐患。

(四)突出“两抓一推”的工作载体

1.抓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以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为抓手,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安办发[20xx]17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用好本行业专家队伍这个“金刚钻”,解决好安全隐惠专业排查治理“瓷器活”,增强安全生产专业化管理能力,确保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大“两客一危”农村道路等路面执法力度,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和节日期间交通安全引导。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分类开展治理,加强对国道、省道和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弯道陡坡等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要突出重点车辆、重点时段和特殊路段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增加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安全通行能力。

(2)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整治。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加大检查力度,对农村用于经营的各类自建房屋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推进矿山领域安全治理。组织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会诊和风险评估,落实分类分级防控措施,将关闭矿、基建矿、技改矿、生产矿纳入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高瓦斯、水害严重、冲击地压等高风险、大班次、大釆深非煤矿山,开展火工品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

(4)推进危化品治理。深化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化品安全整治,扎实开展油气勘探、生产、储存和液化天然气运输、接收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水平。大力整治“小化工”,实现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加大化工重大危险源治理力度,引导鼓励危化品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减少危险场所现场作业人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加强文旅行业安全管理。对大型文化活动、旅游景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审批手续履行、落实预防火灾、踩踏预案情况检查,强化旅行社旅游线路产品设计旅游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排查景区防护设施、特种设备隐患,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6)加强其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特种设备、民航、铁路等重点领域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安全整治,严防隐患拖而不决导致事故发生。对废旧电池、医疗垃圾、化工废物、金属粉尘、污水处置等安全风险,要进一步建立严格安全评估制度,加强各环节安全监督和管理。

(7)抓好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整治。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安办发[20xx]17号)要求,各责任乡镇、行业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责任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跟踪督办,抓好整改落实。并在问题隐患整改归零的基础上,深入挖据导致问题隐患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铜,彻底消除同类问题隐患。

2.抓安全教育培训。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实操考试培训基地,以高危行业为重点,以打击取缔虚假培训考试、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为重点任务,以安全事故调查中涉及人员、证书、资质培训、考试倒查为手段,全面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量。要落实行业部门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责任和所有用工企业人员安全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体责任,以人员素质的提高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3.推动安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应急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动非煤矿山智能化改造建设,通过安全设施的改造提升,实现既保安全,又保生产和发展的目标要通过5G技术等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智能化水平,助力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要在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危化领域开展“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化工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项目虚假招投标专项整治,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将20xx年度集中攻坚目标任务纳入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数、亲自上手、亲自推动,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两个根本的要求,突出解决深层次、根源性问题,进一步压紧责任链条、细化管理办法盯紧重点工程,固化制度措施,构建长效机制。要围绕构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三)加强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覆盖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各专项领域整治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切实发挥好负责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作用,定期通报本行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完善整治措施,切实指导推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四)重视信息调度统计。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存量、增量两类风险,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运用多种措施,把本乡镇、本行业领域企业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做到底数清、定性准,整改措施坚决落实落地。要总结提炼特色做法和亮点经验,充分展现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加强督导检查。安委办要紧盯“两类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把检查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不重视、不认真抓,不上手的问题和企业隐患排查不精准、查出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严督严办,切实推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fanganfanwen/5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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