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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促进村风文明为重点,以创评“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有力的'提高了村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为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 “千优”十星级文明户。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评内容
这次 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要围绕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重教尚文、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十个方面内容,要严格创评标准条件,严格创评程序,确保创评效果。
二、创评要求
根据考评标准要求,组织召开创评工作会议,对整个创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星级文明户档案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召开村民会议,评选出十星级文明户,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要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三、组织领导
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全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检验。各组认真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创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选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决不能应付了事,流于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条件,不搞照顾;要充分体现民意,真正把各方面过硬的先进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村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评选类别与标准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统一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重德守法星、创业致富星、敬老爱幼星、助人为乐星、清洁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和明理重教星。“十星级文明户”的数量原则为每个村、社区各20户,每类不超过2户(已经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不再参与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家庭成员能够自尊、自强、自爱,做一个好党员、好干部、好村民。
(二)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真诚待人,不欺不骗,群众口碑好、威望高,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三)重德守法星:尊崇社会公德,具有正义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敢于同不正之风和不法行为做斗争,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创业致富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坚持科技兴农,有致富项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人均水平,执行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合理使用土地,不撂荒,不弃管。
(五)敬老爱幼星: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护幼小,不虐待老人和儿童。
(六)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七)清洁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勤俭节约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爱劳动;合理消费,量入而出,不盲目攀比,拒绝脱离实际追求高消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精打细算,取用有度;坚持喜事、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九)移风易俗星:崇尚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开展不健康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
(十)明礼重教星:树立良好家风家规,家庭文明礼貌、热爱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支持教育,培养学子。
三、评选原则
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
(一)宣传发动(20xx年7月12至7月16日)。各村(社区)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广播、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内容、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措施等,要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居民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这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户户争创的浓厚氛围,为创评活动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对标创建(7月19日至21日)。村两委、社区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组织召开评星筹备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评星前的准备工作。
(三)自评申报(7月22日至23日)。各村(社区)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自评表,指导农户填写自评表,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四)民主评议(7月25日至27日)。组织召开村民(居民)大会或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各村(社区)于7月30日前将推荐表送党政办。
(五)审星定级(7月28日至30日)。村民(居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镇党委政府综合各方意见进行审核评定。村(社区)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六)张榜公示(8月2日至8月9日)。村(社区)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组公示和村(居)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评选结果要在镇公示栏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无异议的,列为正式人选。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两委会要及时复查复议。
(七)表彰授牌(8月10日至13日)。公示期满后,正式确认星级,由镇党委组织填写星级证明和表彰授牌活动,十星级文明户的授星授牌工作由村两委采取开会集中授星方式进行。十星牌的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八)典型宣传(8月16日至9月16日)。设立“善行义举榜”,评选活动结束后,要在人民群众集中居住的位置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是非、晓真假、辨丑恶、知对错,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村风民风。
(九)资料报送(8月10日至20日)。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音像、图片等全部资料与最终评选结果于8月20日前报镇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本着实事求是、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步骤进行评选推荐,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塑造优良家风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广场等阵地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的积极性,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每年要按照星级标准对当选的“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复审,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减星,星级降到六星以下者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和帮扶。同时,要把创星成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对“十星级文明户”在物质激励之外还要在其评优评模、政策扶持、创业贷款、公共社会福利享受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新港镇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我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附后)。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村(居)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方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审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新港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20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然后将审批表报到村民小组。
第二步,群众评议(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村两委审核(20xx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由村两委审核把关,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授星挂牌(20xx年5月1日至5月15日)。镇审核评议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一律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总结表彰(20xx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十星级户”在县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授予“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村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xx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xx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评选细则:见附件2。
(三)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xx新闻网、xxxx网、xx微信公众号等发布《xx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xx新闻网、xxxx网、xx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
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
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xx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
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
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
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xx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二、活动开展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目标
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四、评选办法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参评对象必须符合《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相关规定,对照《xx县文明家庭评分细则》及《xx县文明家庭一票否决事项》,以村委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评议与村委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村委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党委、县文明委表彰。县文明委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五、活动安排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初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评分细则等内容,乡镇(街道、社区)、村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各村(社区)择优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文明委表彰。
县直各部门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文明委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州、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各乡镇、村(社区)要及时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州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4、注重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各乡镇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9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将文明家庭推荐参评申报表、相应的评分细则得分表加盖公章报送县精神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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