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交警、农机、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设检查点,对发现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车辆要立即查扣,依法从严处理,该报废的坚决报废。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由农机部门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在清理非法拼装点和销毁报废车辆等集中行动时,公安部门要组织防暴预备队,维护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提升安全本质水平,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化工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和提高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实现全市化工行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既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化工企业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不高、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执行不严、职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督促化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保障全市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1、依法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努力压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改造提升危险性较大工艺生产装置的控制水平,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5、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类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管。在生产企(!)业实施制度化监管的同时,逐步扩大到有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和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造提升危险性工艺控制水平;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2、强化基础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台帐,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应急基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4、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证条件,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换证,对重大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吊销许可证,进一步强化危险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
五、整治的步骤和内容
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1、各镇、开发区及化工企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部署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宣贯培训。
(二)自查整改阶段(4-6月)
1、各镇、开发区加强对企业整治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
2、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主题活动,全面排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并进行全面的登记,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3、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宣传贯彻主题活动,并进行现场观摩交流,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制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整改落实阶段(7-9月)
1、各镇、开发区要采用集中检查、突击抽查、督查巡查、厂际互查等方式,对企业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7月份,组织专家排查化工生产储存装置事故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储存装置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
3、8月份,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活动,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4、9月份,对搬迁的企业进行跟踪协调,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进区。
(四)检查验收阶段(10-11月)
1、各镇、开发区组织专项整治验收组对企业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
2、市安监局对整治工作滞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企业开展行政执法。
3、10-11月份,全面盘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管理程序,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认识,认清整治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杜绝在整治工作中出现标准不高、走过场的现象。要做好工作部署,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和联动,坚持求真务实,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镇、开发区要按全市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抓好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基本情况台帐,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强指导,宣传到位。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从业人员从思想上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被动地;要我安全的思想,切实增强企业自身主动进行安全防范的意识,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四)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际效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__《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附:河东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入推进城区交通环境整治,加大文明创建力度,有效提升城市日常综合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不断加大城区交通环境整治力度,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环境治理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通过综合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并持续减少,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交通环境综合管理机制,公共交通服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社会安全文明的交通意识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继续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加大取缔城区非法载客三、四轮电瓶车和人力三轮车专项整治力度,由县交管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坚持面上清查、巡查与重点区域专人值守相结合,做到快查、快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维修、销售电瓶三、四轮车行为,有效巩固前期集中整治成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加强出租车营运市场管理,规范城区出租车营运行为,严肃查处不打表计价、拒载、拼客、站外揽客、随意停车上下客等行为;在县电视台、XX政府网、XX新闻网等县内主流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车辆;对出租车违法营运行为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社会监督;对一年内被查处违规达三次的,吊销其从业资格。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出租客运和乡镇出租车在城区巡游载客等异地营运行为。
(二)严厉打击"三车"违法运输行为。进一步规范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含泵车)、施工渣土车(含建筑材料运输车)等"三车"交通运输行为,从严查处超限超载、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非法改装、放大字不清、冲卡、闯红灯、抛洒滴漏和城区砂石车禁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落实源头管控,对出砂石场和建筑工地的运输车(渣土车),一律实行全覆盖和外部清洗;对出混凝土搅拌站的搅拌车(含泵车),一律使用收集装置。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与砂石场、搅拌站、建筑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依法公证,由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到主管单位指定账户,明确企业责任和违约处理措施。各主管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查实后依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
(三)深入治理日常交通违法顽疾。持续加大对城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场站的交通环境管理力度,从严治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行人乱闯红灯等交通陋习。将光明大道和蓼中路设为城区严管街和示范街。重新划定大型车辆在城区通行路线和时段,禁止客运班线车站外随意停靠揽客。县电视台、宣传信息中心、交管大队要密切配合,在主要交通道口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执法抓拍,有关视频、图片在交通道口显示屏和县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刊发,公开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县交管大队要根据城市发展和道路状况,科学制定日常交通管治方案,坚持正式干警带队上路值勤,在重点区域增派警力,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执法频次。
(四)大力整治市容和经营秩序。继续开展城区"十乱"行为整治,重拳整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店外作业、乱堆乱放杂物、落地广告牌等行为。坚持堵疏结合,对流动摊贩实行发牌经营和设立经营专区,清除摆摊设点。依法清除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道上设置的锥桶、车位锁,以及城区长期停放的"僵尸车",打通道路梗阻,在保持城区主干道路整洁、有序、规范的基础上,快速向次级道路和小街小巷延伸。下大力气严管城区建筑工地,今后凡未采取施工围挡、进出道路硬化、使用车辆冲洗平台、设立施工便民通道和提示警示牌等措施的,一律停止施工;严禁施工车辆和物资设备占用施工区域外的公共交通设施和通道,确保施工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
(五)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城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步伐。一要加快城区路网建设。启动S343城区段和S310霍众路连接线建设,加快推进S343二标段、中央景观带、新蓼大道等14条市政道路PPP项目,快速打通城区主干道中的断头路;继续实施城区道路油面提升和配套设施改造,及时修补破损道路,加强小街小巷整治,畅通城市毛细血管,努力构建四通八达的城区交通网络。二要规范道路标线标识。结合城区规划和新道路命名,按照设置科学、指引明确、覆盖全面的要求,设置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标识,并定期维护完善。三要加快建设公共停车场。根据《XX县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xx2030年)》和《XX县县城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xx2030年)》要求,今后凡规划为停车场建设的用地不得改变为其他用途,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设施必须按规定标准足额配套停车位。加快推进蓼城广场项目建设,推动地下停车场尽快交付使用。结合老城区改造和片区开发,启动老县委片区公共停车场、城区货运公共停车场建设。对光明大道、城隍庙大街、双湖路、西湖大道等商业、教育比较集中的主次干道,将已经搬迁并闲置的公产土地改造为临时停车场,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利用现有主次干道,应划尽划停车位,确保城区车辆有短期合规停放地。四要完善公交设施。公交线路服务做到覆盖所有主干道路,并随城区建设发展不断延伸;推进公交综合场站和首末站建设,加快现有公交站台改造、公交汽车更新换代步伐,提高人民群众出行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六)不断提升道路科技管理水平。科学规划设置城区道路交通科技管控系统,高标准设立公路卡口、视频监控、信号灯滤波、稽查布控等系统。抓紧完善道路科技管控系统和现有设施,做到日常信息采集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城区内继续增设硬件设施,应设尽设道口信号灯,在重点路段设置违法停放自动抓拍点位,对所有公共道路、场站实行全天候监控,确保不留死角。县交管大队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建立预警反应机制,及时收集城区交通环境信息,迅速处置突发交通事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七)积极构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体系。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XX政府网、XX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开设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专栏;通过XX手机台、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息等平台,快速推送交通安全文明信息;在道路交口电子屏播放交通宣传视频、图片、文字等;在道路两旁醒目处,悬挂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标语和警示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展览,向市民和特定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手册、倡议书。狠抓驾校学员交通安全文明法规教育,落实交通环境现场实训。县文明办要常年在各主要路口设立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员,压实各机关文明单位路段包保责任,积极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20xx年3月1日-3月8日)。制定《XX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立XX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管大队,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专门办公,联合执法。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成立专抓队伍,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3月9日-3月15日)。召开全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立即行动,结合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努力营造浓厚的综合整治氛围。
(三)集中整治,强力推进(20xx年3月16日-9月16日)。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定期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要结合本单位职能,抓紧制定有关规划,尽快启动停车场、公交站等群众关注项目建设;要加快道路、交通管控设施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完工,尽快投入使用。
(四) 建章立制,常态管理(20xx年9月17日以后)。各有关单位要在前期综合整治基础上,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和不足,积极研究城区交通环境治理的新办法,探索建立城区交通环境治理的新机制;要树立长远观念,反复抓,抓反复,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提升城区道路交通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严明责任。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工,以群众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集中人力、精力,打攻坚战,力争在短时间内抓出成效,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建立部门协调和联动机制,加强执法信息沟通,坚持分工与协作相统一,在县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实行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确保执法不留空白。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划分工作片区,采取定点管理和巡查相结合,特别在重点时段和区域,做到人员提前到岗到位,现场指挥引导,依法管控。各有关单位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惩教结合,做到执法公开、公正、文明,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对综合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加强信息收集反馈和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超前谋划年度城区道路、停车场、公交设施以及有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每年财政预算足额安排资金;要为各执法队伍配齐必要的车辆、执法记录仪、服装等装备,落实相关待遇;要积极支持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文明行为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县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等部门加大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日常督查检查的巡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预安销号制度,实行清单管理,盘点销号。将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供销社和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责任,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切实发挥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对本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业务存在非法集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农民合作社和农民群众,防止风险积累,消除非法集资隐患,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各级供销社和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制定风险排查专项工作方案,及时摸清本地区本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时存在的非法集资风险状况,对排查出的线索,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要加强与本地处置非法集资办及银监、公安、工商、发展改革、财政、信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到步调一致,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各级供销社和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媒体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对发现的风险问题,及时向当地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供销社报告,并进行稳妥处置,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挥,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 6月10日前,要制定具体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6月30日前要完成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7月5日前,请各市社、直管县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将填写的《XX省供销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表》和此次专项排查活动开展情况、风险排查清理成果、意见建议等以书面报告(包括电子版)报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包括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以便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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