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面大排查活动方案
各村(场)、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现就我镇集中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淮河、平安淮河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下,深入开展社会面大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促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以镇、村为重点,集中排查矛盾纠纷,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隐患和苗头的发现能力、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防范能力、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对重大矛盾纠纷的处置能力,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事件和规模性来县去市赴省进京集访事件。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从3月27日起到3月31日)。成立大排查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崔宝鹏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军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孙建斌、沈在春、蒋德准、朱月楼、陈士忠等任副组长,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社保、财政、国土、村建、卫生、执法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吴长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综治、司法行政、信访、民政、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日常工作,主要承担大排查活动督促检查、业务指导和信息报送等职责。各村(场)和镇直各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迅速成立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要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时序进度,确保各项措施按时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27日起到12月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村(场)、部门为单位,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镇综治办要组织政法综治中心组成部门、村居企事业单位综治组织、基层调解组织以及辖区内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农村村组、进居民小区、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家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立体式、交叉式排查。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同时,镇各部门领导要结合领导干部下基层“三住三包”活动、政法部门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千村万户大走访”活动,“走进千村,拜访万户,排化矛盾,解除民忧”。通过大排查,摸清社会矛盾问题底数,弄清社会矛盾来龙去脉和问题症结,搞清群众心理。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各村(场)、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进行分流调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一般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调解;对积案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涉法涉诉、缠访缠诉等问题,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帮教管控措施,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办法,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针对治安高危人员要集中精力在教育帮扶管控上下功夫;针对治安薄弱地区,要集中精力在严密防范网络上下功夫;针对治安重点地区,要集中精力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针对安全生产隐患,要集中精力在严格危险物品上下功夫。要继续开展“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事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三无”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创建规划,落实推进措施,以此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水平。
在集中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过程中,各村(场)、各部门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形成大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矛盾纠纷排点。在排查类型上,要重点排查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涉企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以及容易积累激化升级的单位内部、家庭成员、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涉爆涉枪、剧毒放射性物品单位、化工产品产销单位的隐患和漏洞;在排查区域上,要重点排查新建小区、经拆迁安置小区、出租房屋、小旅店、留宿洗浴场所、娱乐场所、废旧物资回收站、企业、学校周边等地区的矛盾纠纷;在排查对象上,围绕可能产生犯罪倾向或有犯罪前科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和取保候审、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等社区矫正对象、闲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邪教分子等重点群体,那些对生活压力大、有严重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对社会心怀不满、有仇视社会情绪和报复社会倾向的人员,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在龙虾节、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回乡探亲期间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人员,婚姻情感变故家庭,人员年龄偏老偏幼易受侵害家庭,特别是留守儿童家庭、独居家庭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等流出人口的流入地、居住地、工作生活等信息。
(二)、完善大排查信息网络。各村(场)、各部门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网络。要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要构建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排查研判平台,提高网上发现、控制、处置社会矛盾的能力;要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干部下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召开群众评议会、公布联系电话、发放宣传手册、设立矛盾纠纷排查提示栏等方式,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民生类、经济社会发展类、历史遗留类的矛盾纠纷,以及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
(三)、落实大排查工作制度。一要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镇综治部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确定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并通过电子档案动态跟踪掌握情况并及时报送本级党委、政府及上级综治部门。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实行快报、日报、直报和“零报告”制度。社会面大排查活动开展情况,村居每两天上报一次,镇每周上报一次。12月中旬,要向县综治办书面报告社会面大排查活动情况总结。二要落实受理分流、首问责任、挂牌督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镇综治部门对本级排查出来的和下级上报需要协调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流,区分矛盾纠纷的类别和性质,明确办理责任主体,将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当事人首次找到调解工作窗口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落实到的责任主体、责任人员和单位,不得推诿、敷衍、拒绝受理,要登记在案,及时了解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问题,并跟踪到底。对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问题,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调处单位,一包到底。并及时提出调处方案,明确调处时限,依法调处,防止反复。三要落实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平台系统,努力实现工作部署、统计信息、预警预防、排查登记、调处流转等程序的联网联动、规范管理。镇综治办要承担起牵头责任,要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例会和情况通报会,镇各部门每半月至少一次,及时通报、交流矛盾纠纷及调处工作情况及跟踪反馈情况,准确把握本地、本部门矛盾纠纷态势,研究把握其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研究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建议,提出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对策措施,提供党委政府研究决策,并以文件形式形成分析报告,逐级上报。
五、工作要求
集中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是当前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全面排查、主动发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实行大排查工作责任制,并将领导干部抓排查化解工作的成效记入综治实绩档案,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各村(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综治专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对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处得力的要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排查不深入、调处不力或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矛盾纠纷隐瞒不报,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直至一票否决。要建立因矛盾纠纷未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查明原因,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承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要切实强化督查指导。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大排查活动的过程中,要把工作延伸到每一个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并强化指导,确保不漏村组、不漏企事业单位、不漏家庭、不漏任何社会单元。
三要建立大排查工作机制。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组织实施。各村(场)、各单位都要接受政法综治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努力形成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四要注重排查工作与预防调处的有机结合。大排查活动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它与源头预防、分流调解、应急处置等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因此,在集中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将大排查工作与建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和反馈纠错机制的建立完善,努力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由因时治标向源头治本的转变。二是要将大排查工作与健全完善大调解机制结合起来,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机制,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机制,以及专业调解机制的健全完善,形成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三是要把大排查工作与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起来,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各类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流程,从情报信息、处置方式、处置力量、舆论引导等方面做好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充分准备,进一步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五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切实加大对社会面排查调处工作的保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完善组织体系,配齐配强调处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和专职调解员及信访人员,并确保专职专用。要按要求提供标准的办公用房和必备的办公实施。要切实将调处中心及各类调解组织的工作经费、业务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并实际支付到位。
六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综治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协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板报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部署安排、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扩大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社会知晓度,为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组织发动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民警参与社会面大排查活动,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咨询服务、法律建议、鉴定意见。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要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支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创造条件让群众代表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23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呼安委会发〔20xx〕1号)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布小林主席关于锡盟"223"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此次检查从3月26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单位自查和局机关督查同时进行。各单位要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事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制度、预案、年度方案等安全生产机制建立完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一)检查成立安全领导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明确各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科室和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死角。
(二)检查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应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
(三)检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履行职责情况。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抓安全工作有方案、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情况和突发事件演练情况。
2.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相关应急措施制度。
3.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对建立职业健康责任制和职业健康标准,建立完善工职业健康设施和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相关制度进行检查。
4.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五)检查各单位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根据各单位的特点,查看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情况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等相关台账记录,涉及执法业务的部门要有巡查记录和驻场管理记录。
(六)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
1.制定年度安全宣传教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和监管领域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3.对驾驶人员和道路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七)检查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健全各项防火管理制度,完善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及所监管行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机制,对物业管理部门和垃圾处理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八)检查各办公区物业责任单位安全工作。重点对锅炉房、食堂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检查。
(九)检查信息反馈工作情况。按月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按要求上报各种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以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1.针对城市执法要素复杂、矛盾突出等问题,强化执法行为监督,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等相关执法安全工作检查,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
2.针对执法车辆维护不及时、超速行驶、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不确定因素,结合住建部印发的《城市管理治安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和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开展执法车辆标志标识、驾驶人员和执法车辆检查,保证车辆规范安全运行。
针对各单位办公场所安全隐患,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暖及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范得到及时整治。对南区办公楼因地铁施工造成的局部下沉,导致墙面裂缝,要求在地铁施工期间建立日观察和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协调地铁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1.开展"六乱"治理检查,对占道经营、店外出摊、店外洗车、乱堆乱放,违章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等突出问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市民安全顺畅出行。
2.针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无证饮食摊点、静态停车等安全问题,开展与食药、交通部门配合对校园周边进行集中整治相关情况检查,保证周边环境整洁、安全有序。
3.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安全检查,重点对全市户外广告、店招标牌、阅报栏、路名牌、指示牌、立式广告牌等设施的设置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破损、陈旧、不符合设置要求,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以及大型户外广告牌匾锈蚀、松动、脱落等安全隐患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整治,及时督促设置者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安全,同时督促权属单位采取拆除、修复、加固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对所有建筑工地拉网式排查情况以及建立台账、实施"驻场"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工地各类围墙、围挡进行严格规范设置,未取得行政许可以及凡不符合工地文明设置条件的一律不准施,针对破烂围挡和危险隐患围挡等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道路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开展安全检查,严禁私自破路施工。对履行许可程序报批、建立审批台账情况进行检查;对已报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施工围挡、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回填修补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特别是对于破路施工的单位要加强破路监管,杜绝发生煤气泄漏、跑水等重大安全问题发生。同时,对建筑工地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建筑、私搭乱建、临时工棚等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集中整治。
1.开展环卫作业、渣土清运车辆、机械性能、使用和保养情况,加强卫星定位、出场检查等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带病上岗、酒后上岗等违规作业行为发生,彻底消除超载超重超高和超速运输,以及违规现场加油等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设备使用安全。
2.针对环卫作业工作人员、驾驶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环卫工人配备了安全防护服装、环卫工人作业反光背心、不与车辆争抢等情况进行检查,最大限度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1.针对垃圾处理场、渣土消纳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作业场站等重点安全区域进行常态化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针对西郊生活垃圾堆体安全、渗漏液处置、雨污分流、沼气排放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对京城固废、锦江两个垃圾焚烧厂不定期抽查情况时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对渣土消纳场、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卫生间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1.对环卫部门健全完善除雪除冰应急预案情况开展检查,保证一有雨情、雪情,立即出动处置,确保对道路安全通畅。
2.针对市政道路井盖缺失、道路损坏、路灯不良等政基础设施破损、丢失,以及市区积水点等涉及安全问题,督促权属单位落实市政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置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1.针对城环便民市场、停车场、自行车等各类便民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针对伊利广场、新华广场、成吉思汗广场的设施设备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破损的道路和设施进行及时修缮,保证安全使用,防止游人触电、摔伤等安全事故发生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电梯、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排查住宅小区内各类因私搭乱建造成的消防通道不畅、楼梯堆物、存放电动车等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加强小区环境秩序管理,杜绝私自破路和挖掘地下管道,防止煤气泄漏和跑水形成的安全隐患。
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机制有效落实。
(一)加强领导,立即行动。局机关各分管领导、各单位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各分管领导干部必须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分管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务必做到摸底清、检查细、整改实。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分管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检查组,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填写《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大检查情况记录表》,4月12日前交由局办公室汇总。
(三)常态管理,建立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涉及领导责任机制,确保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有人查,有人管;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本次结束后各单位要针对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完成整改情况形成正式报告报局机关。
(四)广泛宣传,总结经验。要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这次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于4月25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方案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安排部署,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动员和组织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党建+信访”为基础,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以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为主线,以信访工作“四无创建”、“四重攻坚”、“创人民满意窗口”为载体,扎实开展以矛盾纠纷大排查、领导干部大接访、信访问题大化解为主要内容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妥善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领导带头,带头查摆存在问题、带头研究工作思路、带头排查矛盾纠纷、带头接访下访、带头包案化解、带头整改落实,又要坚持全员参与,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走村串户、进厂驻企,到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困难问题突出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把心思放在基层、把力量沉到基层、把功夫下到基层,凝聚智慧化解矛盾、集中力量解决困难。
二是坚持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核心,最大限度地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加大人文关怀,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尽最大努力做好帮扶救助、教育疏导工作,实现“事心双解”。
三是坚持依法处理与依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要运用法治思维,把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与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统一起来,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政策为准绳,客观公正处理好群众诉求,又加大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有效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坚持各负其责与齐抓共管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县直部门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切实做好本地本单位本领域的信访工作。同时,各乡镇、县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信访突出问题高效解决。
五是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路,既要以务实作风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大力整治,干部作风得到全面优化,又要以改革精神完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健全诉求表达、分类处理、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在疫情防控、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当前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涉众型金融、城建房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社保、扶贫、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热点问题;解决久拖不决疑难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解决国家、省、市、县交办,省、市、县委书记,省、市、县长批示,领导信箱来信中的重点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干部作风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实际成效惠民生、谋民利、分民忧、解民难。
(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书记(县长)信箱,巩固人民来信绿色通道,强化12345民生热线电话,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规范联合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推动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完善信访事项“全程跟踪、公开评价、回访督办”机制,压实有权处理责任单位的办理责任,实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完善基层群众工作机构,落实有场所、有人员、有保障、有效果的“四有”标准,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打造有温度、能办事、有效率、现代化、信服力强的“人民满意窗口”;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高度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和疫情防控后社情民意动向,加强风险预警;持续深化“四无”创建,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基层信访、综治、司法等资源力量,组织“五老人员”、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形成源头预防化解合力。
(四)有效减降非正常越级上访。加大依法逐级走访推进力度,全面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强初信初访事项办理,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积极开展信访事项第三方回访核实工作,以回访倒逼责任落实和问题化解;开展越级访专项治理,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攻坚化解,加大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处置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到市赴省进京越级重复上访。
(五)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总结活动经验,建立和完善适应形势需要、符合我县实际的信访工作源头预防机制、阅信接访机制、约访下访机制、包案化解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督查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从20xx年3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比总结三个部分。
(一)动员部署(3月21日—3月26日)
1.成立领导机构。县委、县政府成立“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活动的开展。
2.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乡镇、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效果。
3.召开动员大会。3月26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对“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3月27日—9月16日)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3月27日—4月23日)
1.组织千名干部下基层。以党员干部进村入户、驻企驻厂指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春耕生产等工作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下村组、进厂矿,面对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下访排查梳理信访问题。
2.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潜在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厂矿,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摸底,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分析涉众型金融、城建房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社保、涉法涉诉等带有部门和行业特点的群体上访事件以及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
3.实行台账备案管理。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对上级交办、自主排查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等信访突出事项和矛盾隐患,要注明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工作预案等要素,分门别类、逐人逐案建立台帐,梳理汇总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案件台账实行逐案销号制。
第二阶段:攻坚化解(4月24日—8月27日)
1.分解任务,领导包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先党委后政府”、“先正职后副职”,“管行业管信访”的各级领导包案原则,县信访联席办对排查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等信访突出事项和矛盾隐患要明确好包案县级领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对上级交办、自主排查的信访突出事项和矛盾隐患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调处化解措施,逐案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稳控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2.公开接访,案情研判。开展“三级书记大接访”和“千名党员干部解民忧”活动,把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专题接访、基层巡访相结合,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多方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定期召开案情研判会,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案件进展情况、责任单位采取的措施和化解矛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化解稳控方案。县信访联席会议的十二个专项工作小组要开展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专题接访工作,掌握化解专项信访问题的第一手资料。
3.集中攻坚,推动化解。对上级交办、自主排查的重点问题和矛盾纠纷,按处理的责任范围逐级调处,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乡镇、基层单位不能解决的信访突出问题,县级包案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化解。对县内涉及面广、关系全局、单个地方和部门难以解决的重大信访问题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报请县级领导包案,集中开展“疑难案例集中攻坚”活动,统筹协调推动化解;对涉及县外难以解决的信访事项,县信访联席办要及时报请市信访联席办,争取市级领导包案统筹协调推动化解。对越级访突出的城建房产、涉众型金融领域等重点领域,要成立高规格联动处置专班,由信访联席会议相关专项工作小组牵头开展专项治理,做到县乡镇联动、部门协作,集中攻坚、依法处置。对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多次处理,但当事人仍不服的疑难个案,开展“疑难案件公开听证化解”活动,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上访人及亲属代表公开听证,出具结论,通过听证推动终结一批。
4.案件归档,核查终结。对已经化解的矛盾和息诉罢访的信访案件,经包案领导、责任人、信访人签字后,整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账销号。对已经多次出具处理意见,但信访人仍继续上访的疑难复杂案件,整理上报相关资料后,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查是否符合结案标准。
第三阶段:成果巩固(8月28日—9月6日)
1.跟踪回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化解情况进行回访,对“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对问题处理不彻底的案件,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2.后续管理。对结案后上访人仍不服、有继续上访苗头的,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已经落实“三到位”仍然继续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公安部门要加大依法处置力度。对重访人员,要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名部门干部、一名村(社区)干部和一名公安民警负责稳控,防止赴省进京滋事。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将后续管理稳控责任分解情况汇总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9月7日—9月16日)
1.总结提炼经验。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着重从加强源头预防、完善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矛盾、改进群众工作、加强基层基础、落实工作责任等方面,逐步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工作机制。
2.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相互学习借鉴,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修订完善信访工作有关制度,建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评比总结(9月17日—9月30日)
1.形成总结报告。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重点是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长效机制建设,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开展考核评比。县委、县政府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抽点基层单位、回访重点案件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领导小组提交检查验收报告。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在全县表彰通报,并推荐至市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对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酌情延期补课;对工作软弱无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干部,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进行组织调整。
3.召开总结大会。县委、县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通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总结工作成绩和主要经验,对加强信访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长效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五、组织领导
“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为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县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一)督查督办工作组。县委办副主任组长,由县委办牵头,县信访联席办、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参加,负责“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的督查督办工作。
(二)规范秩序工作组。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理、信访秩序的有序规范等工作。
(三)制度建设工作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任组长,由县信访局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建设信访工作新机制、新制度。
(四)责任查究工作组。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任组长,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联席办等部门参加,负责对在信访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访联席办,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评、案件审理、制度建设指导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明确工作责任,级级抓好落地落实。各乡镇书记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其他领导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县领导将联点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推动工作落实。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县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进行实地督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也要针对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领导接访包案情况和信访问题攻坚化解情况,确保活动程序严格、不走过场,并及时进行“回头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要突出干部考核。县组织部门全程参与“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注重工作成效的考核和干部工作能力的评价,发现一批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作风扎实、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对活动中工作不到位、行政不作为引发上访、处理信访问题不力的干部,严肃问责;对行政乱作为、社会负面影响大、甚至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干部,严肃查处。
五要抓好依法处置。公安部门要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对煽动策划非正常上访、聚集滋事的组织者,对事实清楚、处理到位而又长期闹访缠访的非正常上访人员,依法采取训诫、警告、拘留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六要坚持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要做到“六个结合”,与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相结合;与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相结合;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培养和考核干部相结合;与全面推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为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的通知》(漳司〔20xx〕27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今年党和国家大事喜事多、敏感节点多、风险挑战多,做好今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县委县政府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司法部、省厅、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思维,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市《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及我县《实施方案》,凝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力量,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赶超发展战略涉及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以及本地区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县,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属地管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基层司法所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发动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充分依靠和调动群众力量,使矛盾纠纷发现在小、处置在早,实现矛盾不上交。要着重排查辖区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往来、土地资源权属等民间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当事人过激言行,研判隐患端倪,及时妥善化解处置或上报;要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联调联动,健全基层婚姻家庭调解组织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调解化解工作;要紧盯主要交通干道、城乡结合部等人流物流密集地区,聚焦新时代背景下本区域劳资、民间借贷、房产物业、医疗、金融、生态环保、互联网电商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深入开展排查化解行动,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要把各类涉民营企业、信访等矛盾纠纷作为调解工作重点,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维护权益;要充分运用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家组或专班,会同有关司法所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行合力攻坚化解。
(二)强化责任意识,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各基层司法所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和"守土尽责"意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协助做好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抓紧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紧盯重点任务,及时研究具体细化县局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责任传导到位、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基层基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一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县级商会人民调解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与省工商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提升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帮助商会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促进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发挥。重点加强涉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在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纠纷多发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要指导民营企业集聚且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窗口,及时受理并调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为民营企业营造和谐发展环境。要大力推动品牌调解工作室创建,年内,县局要从现有个人调解工作室中评定1个以上县级品牌调解工作室或金牌调解工作室。市局将从各地评定的品牌调解工作室或金牌调解工作室中考核、验收、命名3个市级品牌调解工作室,并从市级品牌调解工作室中向省司法厅推荐申报创建1-2个省级品牌调解工作室。全面推广"两代表一委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争创典型示范点。要注重吸收退役军人参加人民调解工作,打造一批老兵调解工作品牌。二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机制。要在开展专项活动的同时,更加重视长效化、常态化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在实现派驻公安派出所、法院(法庭)、信访局调解室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各类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力度,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措施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网上枫桥""海上枫桥"等共建共治共享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机制,扎实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确保触角灵敏、眼睛雪亮、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提高预防、控制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各"访调对接工作室"要根据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深化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实施方案》(闽信联发〔20xx〕2号),下大力气协助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隐患,力争实现信访矛盾"四下降一好转"(信访总量、越级上访、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团体上访下降,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和确保"三个不发生"(不发生大规模团体上访、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负面舆论炒作)。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联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三要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加快推进人民调解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创新信息预警分析机制。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和反馈工作,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坚持完善全县矛盾纠纷季度分析研判制度,切实发挥预警研判功能实效。要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在线调解、远程调解,大力推行人民调解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四要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依据我县已出台的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各项工作,特别是村居调委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经费的落实,并逐步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督促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谁设置谁保障"原则,落实好调委会的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及专兼职调解员的补贴费用。
(三)过硬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素质结构。各基层司法所要严格落实培训责任,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干部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委政〔20xx〕31号),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分期分批重点开展对乡镇、村(居)调委会主任、专职调解员的集中培训。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上级部署要求,讲清如何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稳控重点群体等实用管用的业务知识,以及扫黑除恶有关知识要点。在培训方法上,要结合基层工作特点,采取灵活丰富的教学方法,科学安排培训学习。在具体实践中,要突出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要求,让人民调解员真正弄清"做什么、为谁做、怎么做",推动培训成效向实践转化。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至中旬)。各基层司法所要依据县级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第一时间将部、省厅、市局的相关要求精神迅速传达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部、省厅、市局、县局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并投身到专项活动中去。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活动,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基层司法所要按照县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厂矿车间、企事业单位开展常态化拉网式普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等突出的矛盾纠纷以及本地区长期积压的、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开展重点排查,切实做到乡镇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做到排查"全天候""零死角"。要严格落实分级排查工作机制和责任制。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至少每周开展一次,乡镇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县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对一般性、常见性、多发性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村(居)、乡镇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坚持及时就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以及信访案件等矛盾纠纷,要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法治轨道解决,最大限度防止民案转刑案、刑案转命案。
(三)总结表彰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县级相关科室及各基层司法所要坚持完善矛盾纠纷季度分析研判制度,为当地党委、政府科学研判本地区社会稳定形势提供参考和依据。要积极动员引导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推动专项活动向纵深推进。今年,市局将通过驻在式蹲点、调研的方式,了解掌握各地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认真做好省厅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的推荐评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活动各阶段部署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争取把专项活动纳入当地党委、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加以谋划和推进。要积极争取信访、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形成开展专项活动的强大合力,帮助解决影响和制约专项活动开展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市局将把专项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治考评重要项目内容,推动专项活动落地见效。
(二)注重统筹推进。县局要严格落实挂钩督导机制,采取定期督导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深入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一线,察实情、找问题、提建议,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局主要领导、各司法所主要负责人要围绕辖区内矛盾纠纷发展变化态势,深刻剖析、找准病灶、提出措施、制定方案。要把专项活动与贯彻落实《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和《关于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漳司〔20xx〕16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漳司〔20xx〕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福建省促进品牌调解室建设的暂行办法》(闽综〔20xx〕60号)等文件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人民调解各项工作,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三)加强请示报告。各基层司法所要采取简报、信息、专刊等多种形式,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总结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要根据专项活动各阶段时间安排,对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在各阶段结束后3日内报县局基层股邮箱,以便县局基层股汇总上报市局基层科。
各地开展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活动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县局。
根据《省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农村沼气大培训、大回访活动,全面摸清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家底,巩固建设成果,强化技术培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建设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和机制,促进我县农村能源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开展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全年培训镇、村二级农村能源管理推广人员80人,培训沼气生产工100人,培训沼气后续服务人员15人,培训沼气用户800人,以2005年以来省级投资(如“千万工程”、“811”行动)、地方投资和自建农村能源工程项目为重点,对农村户用沼气、各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进行回访,实现项目回访率、农村沼气使用率100%的目标,巩固农村能源建设成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莫国安副局长任组长,能源站、人事科、科教科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能源站,具体负责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沟通、检查督促和总结反馈等工作。
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机构,负责所属镇(街道)的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的实施工作。
人事科、科教科负责协调活动涉及的“阳光工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项目”和技能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能源工作站具体负责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强与各镇(街道)大培训和大回访领导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回访技术要求、调查表、调查数据的技术指导、解释和审核。切实为组织开展培训和回访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属地的大培训和大回访工作,做好基层农村能源推广管理人员、沼气生产工培训人员的组织、选派,沼气用户使用、安全的培训,做好回访工作的布置、回访人员的安排、调查表的填写和调查数据的汇总上报。
三、活动总体安排及实施步骤
根据省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要求,我县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分宣传发动、培训回访、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11月3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表1)。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1月31日)。成立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领导小组;利用农村信息报专版等多种媒体,开展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活动意义、目的要求的宣传;对参加大回访的各级农村能源推广管理人员进行技术要求和调查技能的上岗培训。
2、培训回访阶段(2月1日至8月31日)。一是组织农村能源管理技术人员、沼气生产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农村沼气用户安全使用维护培训等形式,开展农村沼气大培训活动。二是各镇(街道)按照回访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回访工作,填写回访调查表,统计调查数据,并汇总上报能源站(详见附表2、3、4)。三是能源站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培训回访工作指导、检查和督查。
3、整改总结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一是采取边回访边整改的方式,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和技术指导;确实保障农村户用沼气池和各型沼气工程效益的有效发挥,巩固农村能源建设成果。二是各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开展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的经验、挖掘典型案例、分析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形成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县农经局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充分利用此次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的成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推进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措施和长效机制,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农村能源生态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村能源队伍建设不适应和沼气使用不够好的问题,也是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规范履职,加快全县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努力实现提高服务能力,巩固建设成果,把这一惠民工程办好办实,推动全县农村能源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明确职责,强化领导。按照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工作的要求,各镇(街道)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把大培训和大回访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到人,确保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落实到位。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报道在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中的创新工作方法、先进管理经验、有效服务模式和行动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改革创新作表率、争先进位走在前”大讨论大调研大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xx〕6号),自1月起到6月底,在全局开展“改革创新作表率、争先进位走在前”大讨论大调研大实践活动,为有序组织、强力推进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在效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把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作为引领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把改革创新的基因注入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的传奇”的最新要求,在全局上下广泛开展“改革创新作表率、争先进位走在前”大讨论大调研大实践活动,持续推动思想大解放,全面谋划深化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努力形成一批原创性、可推广、有影响的改革创新成果,推动我县水利事业不断攀上新台阶。
——深入解放思想。全局上下坚定不移地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不断把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自觉以新思想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向新思想寻策问道,坚决破除思想观念的障碍,敢于打破传统观念和路径依赖,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切实解决“身体进入新时代,思想停在过去时”的问题,推动思想解放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激发改革创新。全面激活全局上下改革创新的巨大潜能,将改革创新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激发动力,着力破除工作惯性、固有模式、路径依赖,更加自觉、更富创造性地落实上级要求推出一批原创性、引领型改革举措。
——全力争先进位。按照“两争一前列”的目要求,围绕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传奇的发展定位,主动担当作为,牢固树立“干不到一流就是失职、争不到第一就是失败”的理念,以更宽阔的视野、更强烈的机遇意识、更坚定的信心,把各项工作做精做细做优,做到速度上领跑、质量上过硬,努力在省市县考核中争先进位,为“十四五”开局谋好篇起好步。
——践行以民为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群众需求作为基本导向,要从体制机制入手进行宏观改革,也要从群众关心关注的身边问题进行微改革,着力解决一批民生堵点,问计于民、造福于民,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改革创新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强化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融入改革创新中,时刻保持开拓进取的强劲活力、狠抓落实的过硬作风,大力弘扬认真、顶真、当真的“三真”作风,全面强化求实、务实、落实的“三实”态度,树牢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坚持“严管厚爱勇担当”,把“六个真”要求作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做官的行为准则,切实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让“三真三实”成为水利系统干部的鲜明标识。
二、主要任务
(一)充分透彻开展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突出思想解放,大力激发改革创新、争先进位的动力。坚持形式多样、不拘一格、注重实效,把大讨论贯穿活动始终,重点解决思想层面“不想改”“不敢改”“不会改”“不快改”四个问题,始终保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立足自身优势,创造更多“水利经验”,把改革开放的旗帜举得更高更稳。
1.迅速形成浓厚氛围
(1)把学深悟透作为大讨论的前提。局机关带头学习,通过局班子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政治理论学习会等形式,持续深入学思践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专题学习关于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用新思想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各科室、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学习,坚决做到逢会必提、逢会必学。
(2)把创新形式作为大讨论的抓手。各科室、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现场考察、现场教学、专题党课等形式,全面提升学习高度、广度、深度,广泛学习讨论“春到上塘”“敢为人先、勇于担当”的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回顾“大包干”从酝酿到发生、发展的艰辛历程,全面、忠实地深化学习讨论;要积极邀请各领域改革方面的专家学者,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活动,确保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准要义,让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安排在水利局落实落地,切实增强改革创新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3)把提升成效作为大讨论的方向。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感受新时代“春到上塘”新风貌,密切联系实际,全面对照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新要求,充分学习讨论县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将“五大突破”“五大行动”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与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并就如何传承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创造性开展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刻思考,探索提升工作效率、加快推动发展的体制机制,确保真学真懂、入脑入心、学以致用。
2.明确改革创新方向
(1)要迅速形成本科室、本单位改革要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革创新的部署安排,通过学习讨论,摸清当前制约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找准群众对水利工作的所困、所需、所盼,深入研究“为什么改”“改什么”“往哪改”等问题;结合本单位、本科室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破解与新发展阶段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问题。
(2)要全面把握新一年改革创新重点。紧扣制约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县大改革要求开展差别化、特色化改革创新试点,全面补齐水利发展短弱差问题,努力推出一批全市叫得响、全省有影响的原创性、引领性改革成果。同时,对于已有的好的经验做法,要注重继承和发扬,全面提升改革的延续性。
(3)要切实呼应开启水利现代化建设中的问题短板。准确把握水利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信息化和监测水平低、生态文明建设不足、防洪建设还有待提高、干部队伍战斗力仍需提升等短板弱项,围绕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探索体制机制和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水利事业全面发展,确保改革工作着力点与县委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热点相符合,为群众创造更多福祉。
3.找准改革创新争先进位标杆
大力发扬敢为人先、创新创优的精神,敢于选树标杆、争创一流,围绕“创特色、争先进、当一流”,扛起发展改革使命担当,瞄准市内、省内、国内先进地区,借鉴成功经验做法,按照统筹兼顾、远近结合、急用先改的原则,研究确定水利年度改革创新重点任务。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瞄准与赶超目标之间的问题差距,制定整改提升方案,细致排定工作计划,形成工作专班推进,把目标任务项目化、节点化、责任化,全力加快目标完成步伐。
2月底,各科室(单位)要讨论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创新方向、思路和举措,编排重点改革事项清单,找准改革创新、争先进位标杆,初步形成发展改革领域改革工作方案。
(二)全面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进一步聚焦真情实况,全力提升精准“立题”、善于“破题”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为民导向、效果导向,突出系统性、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通过深入开展调研,着力把改革创新的基因注入现代化,融入水利改革各领域各方面。
1.注重问计于民。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多深入基层一线,多到矛盾和问题多发地方开展深度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征询群众意见,多渠道、多角度了解实际情况,谋划改革创新工作。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向基层一线寻计问策,善于从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探求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办法,力求做到察民情、察实情、寻实策、求实效。
2.注重交流借鉴。改革创新不能闭门造车。要坚持开门搞改革,适时走出去开阔视野,到先进地区实地考察学习,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实践经验,对标一流找差距、找原因、找办法,聚焦本部门在改革创新方面短板及潜在优势,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多个层面入手,反思不足、借鉴经验、寻求突破、形成亮点,着力补齐短板、跨越赶超,完善转化为具有我局特色的创新举措。
3.注重向上问策。主动加强与淮委、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等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及时掌握改革最新动态,精准把握政策文件精神,努力争取改革试点机会和项目资金支持,多邀请上级部门莅洪考察指导、把脉会诊,确保始终沿着中央指引的方向探索、省委明确的重点实践、市委做出的科学决策,助力更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培育水利改革品牌并持续扩大影响。
大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开展调研、谋划改革创新,3月底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要分别形成改革创新调研成果,并进行成果交流。
(三)创新创优开展大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三真三实”,全面强化统筹协调、狠抓落实的机制。在大讨论、大调研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大实践活动,坚决避免讨论、调研与实践“两张皮”现象,着力打造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的改革项目,高质量开启水利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1.制定工作方案。要把大讨论、大调研的成果,充分转化为推进改革创新的目标、路径、措施、政策和制度。科学制定改革创新工作方案和重点改革事项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成果形式。工作方案既要解放思想、突出敢想敢干,又要实事求是、注重遵循规律,正确处理好上与下、点与面、近与远、稳与快的关系,确保求真务实可操作。
2.强化攻坚突破。4-6月推动各项改革创新方案全面实施,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推进”,6月底前形成活力强劲的整体突破之势,以改革创新的率先突破带动高质量发展的争先进位。坚持领导带头,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1-2项重点改革创新事项,并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单位)改革创新工作,确保改革创新始终保持高位推动,形成以上率下推改革、抓创新、促发展的生动局面。
3.构建长效机制。重点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局党委会定期听取改革创新阶段性汇报,持续传递压力、加大推进力度;二是建立研判分析机制,坚持每月研判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统筹协调推进;三是建立督查评议机制,强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评议,查找不满意,追求更满意,努力增强改革创新成效。局办公室要发挥好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查评估作用,完善分析、通报、专题培训等制度,建立“报告单、提醒单、交办单”“三单”机制,提高谋改革、抓改革、促改革的能力水平。
4.建立严明奖惩机制,确保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用足用活“三项机制”,坚持正反双向激励鞭策,对在改革创新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大胆奖励激励,并大张旗鼓地宣传推广;要在改革创新一线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对表现优秀、担当尽责、成效显著的干部予以优先重用;要包容探索性失误,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大改革创新工作在高质量考核中的权重和分值,形成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的鲜明导向。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县水利局大讨论大调研大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徐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精心部署推动。要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有机衔接,把大讨论大调研大实践活动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创造性干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分层次、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活动开展,争取一次调研解决多个问题,尽量减少活动开展对一线工作带来的影响,切实增强活动组织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好县内各类新闻媒体开设的专栏专题,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活动情况和先进典型,充分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内生动力,在全局上下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积极向市级以上媒体报送稿件,努力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全面展示我局大讨论大调研大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保证活动沿着正确方向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加强动态督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抓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精神,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审计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治理环境、优化服务,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讨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治理环境、优化服务,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为主题,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着力推动思想解放、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着力推动改革创新、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着力推动环境治理、解决中梗阻等问题,着力推动优化服务、创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形成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为富民强市、打造民俗文化城提供强大支撑。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群众认清市情,坚定不移地全面实施“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素质提升、集群发展、市场培育”五大工程,在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上出实招,在推动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上见实效。大讨论活动主要围绕“六破除、六强化”展开。
1.破除传统观念,强化创业创新观念,让全民创业、富民强市的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克服安于衣食无忧、小富即安的思想,树立全民创业、致富光荣的思想,在全社会弘扬全民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推动解决招工难和劳动力闲置问题,激活民营经济创业群体。
2.破除轻商观念,强化市场经济观念,大力培育和弘扬商业文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重农轻商”的思维定式,树立重视民营经济的工作导向,向发达地区学习,着力打造现代商业团队,塑造商业精神,形成商业文化,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人文环境。
3.破除偏见歧视性观念,强化平等观念,营造民营经济平等发展、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尊商、亲商、扶商、重商理念,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搭建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共平台,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4.破除狭隘权力观念,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引导广大干部克服重管理轻服务的理念,树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转变职能、规范行为,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变供给式服务为需求式服务,自觉支持、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5.破除因循守旧观念,强化敢闯敢试意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开拓创新、勇于探索的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突出抓好民营企业家帮扶培训,坚持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使民营企业家经济上有作为、社会上有荣誉、政治上有地位。
6.破除短期流动观念,强化热爱家乡、建设美丽意识,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回流、创业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在学习、生活、创业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定居、扎根,形成“发展我光荣,落后我可耻”的家乡责任意识。
三、主要举措
(一)统一思想。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报告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既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又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使大讨论活动成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有效载体。
(二)广泛宣传。大力开展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深入宣传我市《关于开展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讨论活动的方案》和省、州、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精神,围绕围绕“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素质提升、集群发展、市场培育”五大工程,围绕推动落实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开展研讨,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调研走访。组成领导小组,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研究和理清全市民营企业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困难,并从如何能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出发提出了相应对策,为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内审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组织建言。围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培育商业文化、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软环境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等问题,结合审计部门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并将手机的对策及意、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宣传部,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四、基本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大讨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
2.注重分工协作。为推进大讨论活动,市审计局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调动各个科室广泛参加到到讨论活动中去,积极组织安排各科室深入企业调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讨论活动的日常联络、信息收集和上报等工作。
3.营造发展氛围。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形成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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