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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样本)

2022-02-28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格式

上学的时候一般都会有很多活动的开展,这个时候我们会习惯性的准备一些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将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等,你知道活动方案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样本)》,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严厉打击整顿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法律为依据、突出重点、依法整治、长效监管的原则,着力解决我县有关乡、镇非法经营成品油现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环境,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工作原则。按照"精心部署、严厉打击、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扫黑除恶"、"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以城乡结合部、国省公路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运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为重点打击对象,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

(二)工作目标。对已掌握线索的黑加油站点限期清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深挖一批幕后组织者、操纵者,打掉其保护伞,斩断成品油市场地下链条,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起依法打击、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合法经营、规范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

成立县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协调领导组(以下简称县协调领导组),负责对全县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相关执法力量全面实施专项行动工作。

县协调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接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相关执法力量全面实施专项行动工作。在对本地区非法建设经营的加油站、加油点、流动加油车辆进行认真调查摸底、严格核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依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

经信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配合其他部门查处黑加油站点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黑窝点、黑加油站、黑加油车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快侦、快捕、快诉;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各加油站点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消防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成品油运输车辆依法进行路面检查。

发改部门:负责对全县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将查处的假劣成品油及假劣车用燃油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假劣燃油得到安全处置;负责依法查处"黑加油站点"涉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交通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结合全县开展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专项行动,从运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

工商质监部门:负责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经营行为,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环节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协助公安部门安全处置及销毁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工具和设备。?

中石化山西阳泉XX分公司、中石油山西阳泉XX分公司: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运输、收储工作;负责指导下属企业和所属油库、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对现场查封的非法油品提供技术支持。

(一)开展清零行动。10月9日至10月17日,各乡(镇)要对已排摸的黑加油站、黑加油窝点、黑加油车线索进行全面核查、集中打击,一周时间内全部取缔、捣毁。查处一批行政、刑事案件,依法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整治强大声势。县与社区和乡(镇)、乡(镇)与村要在10月12日前逐级签订《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完成责任目标。

(二)深入开展排查打击。10月17日至12月15日,在完成清零目标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在辖区范围内深入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工作,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要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本辖区黑加油站点现象的发生。专项行动结束后,县与社区和乡(镇)、乡(镇)与村要逐级签订《取缔黑加油站点承诺书》,落实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长效工作机制。

(三)开展督导检查。县协调领导组将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乡(镇)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工作进行检查。对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嫌徇私舞弊、不作为、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10月9日前将负责专项行动的主管领导、联络员名单报县协调领导组办公室。

(二)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要加大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认真查验相关证照、验收意见真伪和有效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案件移交牵头部门处理。在专项行动工作中杜绝扯皮、推诿等现象发生。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依法打击,加强"两法"衔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规范文明执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创新执法方式,特别是在查扣处置非法经营器具、油品方面,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加大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打击效率,特别是对已取缔的站点要定期进行复查,防止反弹。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举报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在10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实名举报响应工作机制,实行1日内响应,县级受理部门接到举报、转办举报信息后,立即会同乡(镇)级受理部门开展核查工作,3日内甄别核实,及时向县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和举报人反馈核实信息,并设立"黑加油站点"举报信息核查台账;7日内处置答复,如举报信息属实,乡(镇)级受理部门要按照"先甄别处置、后报送备案"原则,完成黑加油站点取缔工作,向县协调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查处结果,同时向举报人反馈情况。

(五)做好总结评估,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报送工作情况。各乡(镇)10月12日前向县协调领导组报送公布的举报电话,10月1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0月18日前报送清零行动总结,11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情况,重大行动、重要案(事)件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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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交警大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样本)


市交警支队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交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公安交通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效果,XX大队特成立专项斗争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裴东斌兼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相关事宜。XX交警大队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全面排查与机动车上户过户、事故处理、违章处罚等交警涉及业务有关的各类黑恶势力线索,认真改进管理漏洞和问题,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一)交通秩序管理方面。一是秩序科强化对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办公场所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管控,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倒分、卖分违法行为和以"消分"、"铲分"、"代扣分"等名义欺骗群众、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要认真执行"四比对"(人车比对、人证比对、驾驶证和人口信息比对、车辆与车管信息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处理。三是要严格按照《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建立民警出勤前自查、中队领导日常巡查、定期抽查的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安全防护装备、执勤执法车辆安全性能、现场民警站位和警车停放、安全防护设施摆放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同时,要认真组织一线民警开展学习培训和实战训练,强化实战应用,随时应对执勤执法中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坚决打击大货车闯卡、故意冲撞民警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杜绝为运输车队提供非法便利条件或充当"保护伞"。

(二)机动车管理方面。一是全面排查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检验等业务方面的黑恶势力线索,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二是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检验等业务方面从事"黑中介"、"车托"等违法行为。

(三)驾驶人管理方面。一是全面排查驾驶人考试、预约、换证、审验等业务方面的黑恶势力线索,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二是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代办驾考预约、换证、审验等业务方面从事"黑中介"、"车托"等违法行为。

(四)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一是全面排查当事人因处理交通事故的故意煽动群众围堵交警部门影响正常办公秩序,恶意攻击事故处理民警等方面的黑恶势力线索,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二是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因处理交通事故恶意攻击、围堵政府机关等违法行为。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工作内容,同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及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全面排查,互通信息。各单位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全面排查业务范围内的黑恶势力线索,发现线索要及时固定证据,向大队办公室报送。

优秀方案:2022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合)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维护良好的市场准入秩序,市局决定于20xx年9月15日至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制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宽进严管"的原则,落实新修订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把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与全市市场主体增量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十大措施"工作、安全生产等各项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建设 "大强美富通"现代化省会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使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环境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重点行业:砂石料经销、民用燃煤、露天烧烤、散乱污企业、化学危险物品、机动车"四非"、民办培训机构(幼儿园)、现场制售饮用水等行业。

(二)重点行为:应申办营业执照而未申办,擅自从事无须许可的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已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但未申办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一)工作准备阶段(10月8日10月20日)。各县区局要按照本《方案》和相关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好各自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方法和职责。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经营者主动改正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开展调查摸底,弄清本辖区存在的无照经营业户底数,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集中规范阶段(10月21日12月10日)。在宣传动员的基层上,各县区局要按照本《方案》、相关专项整治活动和各自实施方案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为,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集中检查规范。集中规范过程中,要坚持分类指导和依法规范的原则,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要积极引导规范,促进合法经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营业执照经营期限超期、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该抄告相关部门的要抄告相关部门,该移交的及时移交,确保执法合理合法、公正透明。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有针对性地建立防控措施,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为便于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局每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局企业注册局监管处邮箱。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集中规范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局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连同专项行动统计表一起,于12月10日前报市局注册局综合监管处。

在各县区局自行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市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赴各县区进行实地和网上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市局业务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各县区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与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并将此作为做好全市市场主体增量工程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按要求顺利开展。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各县区局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查处无照经营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县区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工作落实,确保将工作任务、职责落实到每个基层监管所,落实到每个相关工作岗位和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行政指导与查处取缔等多种手段,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加强引导,综合治理,努力提高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报纸、网络、宣传纸、公告等多种宣传形式,对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让经营者明白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组织主动参与到市场主体经营监管中,形成社会共同治理无照经营的氛围。通过加强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政策的宣传,尤其是对前置改后置和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等政策详细解读,通过政策的深入宣传,引导经营者主动办理营业执照。

(四)严格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各县区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市局将按照业务考核指导目录规定,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考核成绩计入系统年度工作考核。

小学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新津县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全县师生的合法权益,彻底铲除重大治安隐患,着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津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力量,坚决贯彻环翠区教育局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有校园欺凌行为的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校园欺凌等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创建平安校园,从根本上改善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增强师生安全感,提高社会满意度。为新时代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成立XX小学"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全体班主任

"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学校"扫黑除恶"工作,保障师生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保主任王德伟负责日常事务,联系电话:13408540341

校园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校园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十)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十一)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一)强化政治攻势。充分利用滚动字幕、班级群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广泛发动群众。鼓励师生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德育处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摸排问题学生情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防止问题学生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三)抓牢安防建设。后勤处加强保安和门卫的管理,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出入来访登记、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和精神病人进入校园。学生上下学时段,所有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安保人员在校门口值班,后勤处同时要与社区综治、兴义派出所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彻底地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路段有人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意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一)加强组织领导。2月15日召开全体班子会,传达新津县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深,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德育处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欺凌教育工作,每月按时做好每月排查和信息汇总记录。总务处重点做好校园周边、安保值班、五类风险排查、日常安全排查工作,做好记录及各类台帐,每月将汇总上报到新津县教育局安全科。教导处负责校园网防欺凌及扫黑除恶各类公示及校园电子屏幕的宣传。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立即排查整改相关工作,要确保过程性档案齐全,对专项斗争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作为的同志,党支部书记将预约谈话,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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