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市“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兜牢民生底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的通知》(人社〔20xx〕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发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开发的岗位和对象:
㈠开发岗位: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如:社会保障、便民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等);
㈡开发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二、公益性岗位分配指标
乡镇、街道各分配2名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指标,自文件下发之日起20日内未提交《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附件1),指标名额由市人社局统筹安排。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失信记录的籍户口;
㈡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㈢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㈣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设备、熟练操作计算机office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语言沟通能力。
四、公益性岗位期限
㈠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
㈡用人单位或其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其签订不超过3年的书面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㈠对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的单位,由市人社局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月(如有调整按最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结合当地经济水平自行确定。
㈡对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的单位,由市人社局按其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生育等保险费。
六、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共同负责招聘。具体程序:
㈠方案上报。用人单位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交《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附件1),由市人社局作出审核意见,列入公益性岗位开发;
㈡信息。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信息,在网络或乡镇(街道)、社区(村)公告栏张贴招聘信息,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㈢组织报名。乡镇(街道)、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应根据招聘要求,积极推荐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报名人员应向市人社局提交《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㈣推荐应聘。市人社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
㈤拟用公示。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机制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依法处理:
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㈡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㈢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㈣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益性岗位人员出现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自然减员等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所在地乡镇(街道)和市人社局,并立即停止发放各项补贴。如确有需要,可按规定流程聘用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八、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的拨付
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由市人社局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由用人单位及时发放至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以上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
㈠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3);
㈡经费往来结算票据;
㈢为公益性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效凭证(首次申请无需提供)。
九、公益性岗位的监督检查
㈠在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市人社局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益性岗位招聘做到“公开公平”。
㈡市人社局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虚设公益性岗位、冒名顶替、空岗挂岗、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其使用公益性岗位的资格并追回套取的补贴资金,同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㈢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确定其工作职责,并依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必要工作条件。
㈣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所申请拨付的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了有效缓解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县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
2、就业确有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夫妻双方下岗、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
3、长期失业人员(失业一年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复退军人、两劳(劳改、劳教)刑释解教人员;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的申报与调配
凡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必须填写《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表》,向就业机构及其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掌握的岗位需求信息,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公益性岗位的数量、类型等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必须填写《公益性岗位调整情况表》,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人员进行统一调配。
三、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就业机构及其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
1、公开报名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且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则取消其资格。
3、面试考核
通过面试和调查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符合条件人员情况。
4、集体研究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公益性岗位的安置人员。
5、双向选择
研究决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根据各单位的空缺岗位选择自己的岗位,空岗单位根据需要选择自己所用人员。
四、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凡被聘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政策规定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对有创业意愿的,县劳动就业中心可按政策规定提供相应公共就业服务。
2、工资待遇。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县人社局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如遇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省政府调整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企业
(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4、工龄计算。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合同期内或期满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工龄合并计算。
5、管理考核。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和合同权限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放弃岗位的,不再提供就业援助。
五、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1、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合同权限管理。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要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调整其它公益性岗位。二次被退回者,不再作为就业困难对象安置。就业人员在从业期间自动离职的,以后不得再享受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待遇;
2、用人单位将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调整至不属于原招收的公益性岗位工种范畴之内的,不得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3、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按单位进行备案管理,就业机构应建立基础档案及台账,做到一人一档,并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起始时间等情况在其《就业创业登记证》上予以记载;
4、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检查,对出现弄虚作假、人岗分离、把就业资金挪作他用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5、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办事处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为进一步规范我办公益性服务岗位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新一轮就业政策,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防止再次返贫。
二、目标与计划
根据我办实际情况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用于安置我办具有劳动力和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
三、岗位职责
1.遵守村里各项管理制度;
2.听从支书、主任的统一指挥,保证完成本人责任区域的工作;
3.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对突发情况,岗位人员应随叫随到,在对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对于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不配合工作的,人岗分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各村上报人社中心,人社中心请示相关部门后进行问责;对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岗的,必须向支书或主任请假并获批;
5.各村负责做好本村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工作台账,台账包括每天的考勤、上班的图片,上班图片每个星期上报人社中心一次,签到册一个月交人社中心一次(每个月15日前交);
6.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具体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统筹安排,若有人不服从管理或不愿做此项工作的,各村在当天上报人社中心;
7.已通过其他途径找到更好工作的,可以申请退出;
8.安全方面,各村每天必须向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强调上班时的人身安全相关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报告中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人社系统的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对象
县审计局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四、各类岗位竞聘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即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聘用所需的其他条件。
(一)管理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竞聘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需要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技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需分别在六级、七级、九级、十级、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同时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思想端正,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三)工勤技能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优先聘用条件
若符合上述条件人数大于岗位设置中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将符合条件人员对照《县审计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聘用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并按照相应岗位设置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选。
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聘用:
1、现任行政职务高者优先;
2、所获表彰层级高者优先(注:所获表彰须为现聘岗位期间获得的表彰);
3、年度考核优秀连续次数多者优先。
六、聘用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原位职级或降至本类别最低职级安排:
1、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2、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被上级通报、査处或对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3、拒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讨价还价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七、岗位设置管理聘用量化评分标准
八、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安排岗位聘用工作;
2、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岗位聘用的意义及实施步骤;
3、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4、各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5、经考核竞聘提出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者填写《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聘用备案表》,报局办公室备案;
6、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7、凭《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聘用备案表》从起聘日起的下月起根据所聘岗位核定岗位工资。
本实施方案由审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巩固脱贫攻坚、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保护农民利益和支持农业发展,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业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农业保险发展内在规律,坚持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三)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不强迫、限制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完善条款设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投保规模、提高保障水平。
(四)协同推进。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和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协同配合,统筹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利益,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又注重融入农村社会治理,共同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财政补贴品种
1.中央品种: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保险。
2.中央支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品种:苹果、设施农业、奶山羊保险。
3.省级传统品种:核桃、花椒、仔猪、种公猪、农房保险。
4.省级创新品种:苹果气象指数保险。
5.市级品种:生猪价格指数、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鸡蛋期货、樱桃保险。
(二)试点规模
根据《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下达我县的20xx年省级补贴资金规模,结合20xx年工作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市级《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和召开市县两级级联席会议,确定20xx年度农业保险试点计划和承保机构(详见附表2)。
(三)保费保额及财政补贴比例
20xx年,奶山羊品种纳入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保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保费由40元提高到60元,费率保持5%不变。
省级财政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或11元(附加地震责任)的补贴。市、县财政参照省级补贴范围,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元的补贴。农房保险按照愿保尽保的原则办理。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参照《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樱桃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樱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鸡蛋期货的目标价格以期货市场盘面价为准,保险费率不高于6%。
(四)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
各保险品种的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约定条款为准。其中,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条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区县农业、林业、果业、气象等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辖区内保险品种承保数据和自然灾害的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扎实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结算工作,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资金。气象部门应面向保险机构和投保户及时提供气象预警信息,帮助投保户减轻灾害损失。县金融办应加强基层保险监管,不断提升保险机构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各乡镇政府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数据和资料初审要严格审核、要进行实地入户走访核查。
(二)规范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台账,对上级预拨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分级次单独记录核算。承保机构按季度(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县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报送经乡镇审核确认后的补贴资金审核确认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在行政村村委会公开公示的险种承保规模相关信息资料)。承保机构申请手续不全的,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主管部门应在承保机构提交齐全申请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承保机构应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县财政部门按季度与承保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在承保机构提交申请后及时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三)明确时限要求。各保险机构要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并按照《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20xx年保费补贴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每月终了后10日内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承保险种完成时限:小麦四月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五月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玉米为五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六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核桃为三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四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公益林和商品林为八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九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为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苹果为四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五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市级险种生猪价格指数和奶山羊价格指数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
以上险种未在规定期限月底内完成承保任务并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规范经营行为。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服务规范,切实维护投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要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合理化,建立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做到不惜赔、不拖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水平。从今年起,各承保机构资金申请资料要附乡镇政府签字盖章证明承保险种资料。
(五)将绩效考评、灾后赔付与次年承保资格挂钩。进一步加强对保险机构的指导督促和监督管理,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内容具体包括险种规模承保进度以及能否按时完成、险种承保是否真实发生、险种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是否一致、险种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险种审核环节是否按程序进行、险种承保是否合规性、理赔是否及时;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保险机构的承保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竞争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手段,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险种、保费标准、赔付标准和理赔事项一一宣传到位,全力打造积极参保、保障有力、助推脱贫增收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七)严肃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将联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成员单位不定期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检查,对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开展的各项承保业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具体包括险种规模未完成、险种承保资料与实际完成不符、参保群众未真实参保投保或是群众对承保险种相关政策条款不掌握、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承保资料弄虚作假、承保资料审核不严格等等现象,按问题严重程度叫停、整改、取消各承保机构承保资质。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优秀的实施方案是什么样子的?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方案范本] 实施方案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培养学生拼搏意识和团队精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积极组织参加市校园足球活动,在我校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提高青少年的足球兴趣,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发展体育教育和特长教育。
二、工作方针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怀支持下,在兄弟学校的协作配合下,充分利用学校资源,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提供好后勤保障,确保校园足球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其华
副组长:杨跃、查兰林、黄发泽
组 员: 李万云、王洪成、陈远亚、吴振翔、邵选兵、
(二) 体艺组全面实施校园足球活动的教学、训练与联赛工作。
四、职责分工
1.由分管副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的全面开展;
2.体育老师负责组建各班级足球队,班主任协助;
3.黄发泽负责组建学校男子足球队,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与指导,负责组织校内竞赛,负责带领学校足球队参加校外比赛。
4、查兰林负责组建学校女子足球队,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与指导,负责组织校内竞赛,负责带领学校足球队参加校外比赛。
5.查兰林负责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和注册管理;黄发泽负责将每周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有关的图片、信息上传至校园足球QQ空间,其他教师也应积极参与。
五、具体要求
1、各部门统一协调,保证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所需场地及器材等条件;
2、学校足球队教练查兰林、黄发泽根据情况对其他体育教师进行培训指导;
3、在校学生每周应有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全校保证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4、利用体育课、大课间、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学校必须组织校内班级、年级间比赛,各级比赛每年保证不少于5场比赛。
六、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经费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练(教师)和裁判员的培训、场地建设、宣传推广、工作运行、奖励等。
七、鼓励措施
1、所有体育教师均有机会参加校园足球活动教师培训班,所发培训证书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2、校园足球三级联赛纳入体育竞赛等级运动员评定计划。足球运动水平较好的学生依靠足球特长进入高校继续深造;足球运动水平一般的学生依靠文化课或其他特长进入高校,并走向社会。
3.训练教师、带队参赛教师给予相应的课时补贴,每训练一次训练教练计3课时,主教练和参与教师每人计2课时;外出参赛按加班计算。
八、其它
1、校园足球的各项工作从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有序开展;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兴义市敬南镇中学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为进一步夯实我镇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基础,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全镇社会面平稳有序,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整改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入开展区域性治安稳定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抓紧部署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大排查、大起底行动,将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五个专项治理"相结合,采取强有力整治措施,着力解决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深化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通行秩序良好,努力降低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效确保全镇社会面平稳有序。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
调整充实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专人负责协调运转,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协同派出所开展联防联治,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健全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将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纳入镇年度考核内容。落实20xx年、20xx年省、市、县督导工作所通报的整改工作,补齐短板,巩固阵线。
(二)基础工作
1、农村道安信息系统管理。组织开展辖区五小车辆及驾驶人基础信息的排查,分门别类建立驾驶人、车辆台账,实时更新,并及时录入(更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坚持每月对客车、货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等情况进行排查,督促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规范"两站"建设,配足配强"两员",并投入使用。
2、路面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公路进行养护,及时发现、处置、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同时,对镇、村危险路段设置标识、标记和指示牌,对所有接入镇主干道的村道均设置减速带。
3、路面交通管控教育。组织派出所、城管、综治、安办等部门联合行动,以村(居)为单位,结合"五小车辆"摸排,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及违法车辆查处整治常态化安全劝导。组织治安巡逻队在全镇范围不定时巡查,全力整治交通乱象。派出所以整治违法、违章车辆和驾乘为重点,定期对镇、村道路进行巡查,依法查处道路各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重大节假日期间,在镇村中心场所、重要路口组织派出所民警及平安志愿者集中行动,重点整治醉驾毒驾、三轮车超载、人货混载、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不戴头盔、加装遮阳伞以及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涉及人员进行提示和劝导,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
4、路面安全设施整改。开展主街区静态交通专项整治,增设20块禁停标志牌,适当增加非机动车位,并完善镇区交通标线;在现有监控探头的基础上,再增加6个探头,增加监控探头密度;在主街道划分三个网格区域(分别为田中村委会至田中学区一个区域,卫生院至仙峰路前坂段交界处一个区域,仙峰路口至125县道交界处一个区域)由派出所和城管各抽调一名进行巡查,全力推进镇主街区静态交通整治工作。
(三)宣传教育
制定镇20xx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构建"五有"宣传格局("有广播、有宣传栏、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道安劝导员入户开展督促,劝导车主主动消除无牌、套牌、报废、改装等非法车辆。依托镇、村中小学幼儿园,通过设置交通宣传栏、开设交通安全课、文明交通进校园等方式,全面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素质教育。规范农村交通安全教育设施建设,在镇、村主要路口设立固定式交通安全提示牌、警示牌。
(四)企业管控
把源头管控做为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道关口,严格监督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及时发放《安全责任风险告知书》,建立驾驶员档案管理条例和车辆管理条例。实行驾驶员安全绩效奖励制度等。同时,组织派出所、安办人员开展上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驾驶员守法驾驶、安全行车意识。
三、工作要求
持续深入开展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是推动和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市、县等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盯紧风险隐患,抓紧部署公共安全领域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立足依靠自身力量实现治安面貌明显好转。
(一)强化组织部署,确保整治责任传导到位。各村居、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红线思维,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治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构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整治工作合力。各村居主干要切实担负起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指出的突出问题亲自研究、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直接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围绕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找准病灶、提出措施、制定方案,逐项细化责任清单、整改时限,逐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抓牢重点任务,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落实。要把上级部门通报整治工作与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整合资源、调动力量,拓宽问题隐患线索来源渠道,从群众来信来访、村居部门掌握情况、上级部门督导通报问题等方面,及时排查发现治安盲点漏点、矛盾纠纷隐患、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切实加大突出问题攻坚突破力度,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落实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措施,对其中风险隐患较大、可能激化升级的,要实行领导挂包,务必做到能化解的尽快化解,能整改的及早整改,一时无法化解、整治的稳控到位,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三)夯实基层基础,确保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要在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的同时,更加重视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建立,真正从源头防范突出问题反弹回潮。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学习借鉴网上枫桥、海上枫桥等共建共治共享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基层解决纠纷提供更多选择,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更多渠道;进一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在实现公共部位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将防控触角向农村延伸,并不断提升公共安全视频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水平,打造更多实用、管用、好用的"雪亮工程+"品牌亮点;持续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作,持续提升网格员队伍素质,不断丰富服务管理事项、提升服务管理实效,真正成为听民意、解民忧、保民生的坚实基础;持续加大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力度,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新手段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认可度,营造出"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镇将聚焦存在的区城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五个一"整治措施,将整治成效与村居、部门的绩效考评、平安创建、等工作挂钩,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整治不见效的责任村居和人员严肃倒查问责,赏罚分明推动整治措施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实现构建美丽幸福村,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总体目标
在现有产业优势和自然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收入上下功夫,实现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建立筑牢防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发展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围绕产业兴旺,全面发展到户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发展以柴胡、猪苓、天麻等中药材为主导产业,以干杂果、食用菌、养殖业为骨干项目,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着力培育长中短结合、可持续增收的到户产业。引导农户发展种植柴胡1000亩,天麻60000窝,养殖生猪1200头,累计发展核桃600亩、板栗320亩,猪苓18000窝,养殖中蜂1500箱,实现农户收入稳中有升;二是建成的新型经营主体徐香猕猴桃示范园300亩,今年已挂果,预计产量近6000斤,积极协调帮参扶单位,待猕猴桃成熟后帮助销售,发挥帮扶干部消费扶贫的作用,实现猕猴桃种植农户稳步增收。三是扩大高山坪中药材种植项目规模,稳步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发挥支部书记带头发展产业的模范作用,落实支部书记种植柴胡10亩。
(二)全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农户厕所改造提升为整治内容,扎实推进“八清一改”,广泛动员群众清理“三堆”、治理“三乱”、实施“三改”和美化“三口”。全力实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黑山沟示范点,并有效带动周围村庄提升干净整洁度;加快安置点污水处理站施工进度,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常态化开展垃圾治理和清洁行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不断强化村民环保意识,倡导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量。持续开展各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和庭院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我村无害化厕所改造。
(三)改善和提升村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村域内道路项目建设,力争本年度实施大路口至大块地7公里通组水泥路建设。二是加强村域内设施管护,落实公益岗位、村民小组长管护责任,加强对村域内砂石道路、水泥路、路灯、水利设施、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建立、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四)加大帮扶力度,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力量,建立全村预警监测体系,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了以联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为成员,中心护长、网格员、信息员直接参与的防返贫动态监测体制,按照省、市、县防返贫动态监测“2531”工作要求,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方式,通过日常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的问题、风险隐患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建立台账,对“三类人群”按要求启动监测识别认定程序,并根据风险点,针对性的落实帮扶措施开展帮扶工作。
(五)持续推进“两业”增收项目,落实后续保障政策。实行“农村基层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骨干项目和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同步推进贫困人口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在引导群众做大做强柴胡、天麻、猪苓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以中蜂、猕猴桃、嫁接板栗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引导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转移就业500人以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稳步增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组织上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镇村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巩固衔接期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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