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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06
房屋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工作实施十分必要,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也许"【荐】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就是你要找的,欢迎你的品鉴!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市"3·7"重大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赣市安办〔20xx〕8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石府办字〔20xx〕15号)要求和省、市、县会议精神,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3·7"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房屋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排查范围、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排查范围

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既有房屋以及国有资产房屋(包括储粮仓库办公楼)。

(二)排点

1.闲置出租的房屋、门店、仓库、办公楼。

2.违规改变土地性质、房屋使用功能的房屋。

3.70、80年代及以前的老旧房屋、不符合防震要求的空心楼板房屋、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

4.邻近挡土墙、山体护坡、水域或包含玻璃幕墙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房屋。

5.群众反映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排查主要内容

1.房屋质量安全状况。房屋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无法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受力构件是否处于危险状态,房屋玻璃幕墙是否安全可靠,墙体是否出现结构性裂缝,房屋是否局部或整体出现险情,是否存在违规加层,是否存在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

2.房屋管理维护状况。房屋管护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维修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

3.去年排查出存在局部危险、经修缮且已安排人员管护可以继续使用的房屋状况。是否出现新的危险隐患,是否对新的危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

三、明确安全排查责任

(一)各粮食收储企业、收储库点负责本单位所属房屋的安全排查(自查)。

(二)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在各收储企业排查基础上,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排查。

四、实施分类整治

对疑似危房的,各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要委托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危房鉴定,并且根据鉴定结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消除隐患。涉及的危房鉴定费用,属中心办公用房的,危房鉴定费用由中心负责;属下属企业、生产工作用房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一)对经危房鉴定为C级的房屋,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加固,消除隐患。

(二)对经危房鉴定为D级的房屋,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拆除房屋。

(三)对还未进行危房鉴定,但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或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撤离人员,立即进行危房鉴定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对经危房鉴定为C级和D级的房屋,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维修加固或拆除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制处理。

五、工作步骤

(一)边查边改阶段(20xx年3月18-31日)

各房屋安全排查责任单位要重点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或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的,立即停止使用,撤离人员,立即进行危房鉴定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疑似危房进行危房鉴定,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4月1-30日)

各房屋安全排查责任单位完成或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完成对鉴定危房等级为C和D级的既有房屋的安全处置工作。

(三)组织"回头看"阶段(20xx年5月1-10日)

各房屋安全排查责任单位对房屋安全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城镇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粮食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收储公司、加工厂收储库点、中心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排查、监督等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收储企业、库点要深刻认识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收储公司、各库点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排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促落实,并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对所负责安全排查整治房屋有重点的开展排查与整治,确保不漏一栋(户)危房。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边查边改、彻底整改,实行销号管理。

(四)确保整治到位。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排查情况,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确定房屋危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对隐患实施销号管理,逐一整治到位,确保各类房屋的安全。对鉴定为危险的房屋,要采取强制搬离、限期整改等果断措施,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

(五)严肃追责问责。收储企业、各库点要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以及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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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镇房屋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住房的抗灾减灾能力,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建设办、农办室、民政办、扶贫办、安监站、财政所、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办,任办公室主任,为镇房屋安全管理专干。

二、加强房屋安全排查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聚焦解决房屋安全问题,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辖区内的房屋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各村(社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由各村(社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排查上报。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现场查勘及会议研究等方式,对安全隐患较大的房屋统一组织进行专业鉴定,并对被检测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定期进行巡查,督促居住者,房屋产权人搬离并进行修缮或者拆除,并立档建册。

三、危险房屋鉴定

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危险房屋管理措施

对被检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由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告,张贴在危房外,并同时向居住在危房内的居住者下达书面通知。

(一)A级房屋。对居住者或房屋产权人不构成安全隐患。

(二)B级危房。书面告知居住者或房屋产权人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通知其自行尽快修缮。

(三)C级危房。要求居住者尽快搬离危房,同时居住者对自身及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应尽快修缮危房。否则因危房坍塌等给自身及家庭,以及周边居民造成损失,居住者、房屋产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D级危房。要求居住者立即搬离危房,同时居住者对自身及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应尽快拆除危房。否则因危房坍塌等给自身及家庭,以及周边居民造成损失,居住者、房屋产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如危房的居住者不配合修缮危房及时搬离,当遇险情或者灾情时,政府将把危房居住者强行带出,并在临时指定安全区域进行安置。

五、补助对象及政策

根据历年来的《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其中贫困户要有扶贫办的认定,低保户、五保户要有民政等部门的认定。补助政策只针对上述对象,且只针对C级、D级危房的居住者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来源为镇级以上财政补贴。根据最新的《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C级危房原则上应当修缮,D级危房原则上应当拆除。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城镇户口居民危房改造如上级出台相应实施方案,则按文件执行。

因危房改造补助的发放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核查监督机制,对补助对象的条件限定也十分严格,建议危房的修缮成本或者重建成本由居住者自行承担,如上级有相应的补贴政策则积极申请并做好宣传。

六、无功能住房拆除

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对我镇现有无功能住房进行拆除,拆除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如后期已拆除房屋区域面临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需要征收,根据拆除前房屋实际按相关征收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七、档案管理

建立农村危房管理纸质档案,对被检测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

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农户申请;

2.村委会评议记录:

3.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

4.审核、审批表(见附件1):

5.乡镇公示复印件;

6.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等);

7.竣工验收表(见附件2)

【分享】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3•7"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卫生院、卫生所、医学观察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底数情况,逐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实地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二)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对于恢复营业的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场所,要提前跟进服务提示,指导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利用复工复产这一时机,通过网络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

(三)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坚决依法查处;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各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停车场建设、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时,要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按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范一并推进实施。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全民防火"这个主题,加强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针对大、中、小学校即将陆续开学的实际,学校应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第一课。同时,要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建设要求,分场所、分类别整理制作消防安全教育课件、授课视频、火灾案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七)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村、各单位要加强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针对影响辖区消防安全的最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的工作目标,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村、各单位要于6月底前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基层排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三)行业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政府督查。乡政府将定期对辖区内的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社会综治、媒体曝光、刚性执法等手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精彩方案: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我市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汉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广安办〔20xx〕46号)、《广汉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广安办〔20xx〕48号)及《广汉市食用油品和油脂类食品生产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广安办〔20xx〕47号)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条块结合、街道各部门联动,扎实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遵章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体系进一步健全,为街道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街道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冶金有色、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等行业领域,突出医院、学校、商场、车站、城中村、“企中企”、“园中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整治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隐患。

三、排查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企业层面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分层级涵盖企业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各车间主任、班组长、一线岗位作业人员;企业各类建筑、厂房、车间、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入手,针对冬季低温、大雾、冰冻天气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和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风险点位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1.火灾防控方面:以城市综合体、车站、商场、文博单位、景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和“企中企”“园中园”“九小场所”等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继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坚决清除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严厉查处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2.烟花爆竹方面: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存在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三超一改”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审批及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格,“三库”、“四防”等基础设施不达标的问题;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等问题。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3.危险化学品方面: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落实了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管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4.道路交通方面:是否加强对“两客一危”、大货车、校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是否加大对车辆动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驾驶证、“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各运输企业是否针对各类运输车辆特点,对驾驶员进行安全专题教育,严禁客运车辆带病运行,严禁一切不安全驾驶行为。是否认真做好临水路面、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公路沿线隐患的监控防范。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5.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和燃气方面:检查建筑施工、拆迁工地现场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在位,电焊、气焊、起重、登高操作人员是否有特种作业证,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是否有安全隐患,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有落实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火灾、防触电、防倒塌措施,操作工人是否佩戴了安全帽、登高作业时是否拴了安全绳,检查各燃气配送点是否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

牵头责任人:

其他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

6.工贸行业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深入开展对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排查,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粉尘涉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对照整改。是否深入开展冶金、建材行业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窑炉和煤气柜等专项整治。是否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擅自进入及盲目施救。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7.特种设备方面。以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气瓶充装为重点,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8.城市安全方面。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城市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和日常维护,确保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运行。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9.废品收购站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各个废品回收站的消防灭火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齐全、是否存在过期或不合规格现象、安全通道是否乱堆放杂物、是否有小店面“三合一”现象等情况。

牵头责任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10.其他方面。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安全防范和应对工作。

五、排查整治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街道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可通过采取聘请专业机构或安全专家,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和属地政府综合排查整治的方式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第四季度及年末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专项行动;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全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的契机,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强化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在整治工作中认真梳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特别是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强化执法措施。街道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与企业、区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等年度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落实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要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为抓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从快处理;需要立案处罚的企业,严格依法办理;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实行从严从重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移送一批。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三)强化舆论宣传。街道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将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各分管单位、各企业(场所),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实名曝光;要开展一次针对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警示教育,深入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街道各检查小组、各村(社区)应于20xx年1月25日前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检查表,并于专项行动结束后5日内上报工作总结至街道办处。

方案范文: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延委〔20xx〕3号)、区安委会《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延安委〔20xx〕1号)和区安办《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安委办〔20xx〕1号)文件的具体部署,扎实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我辖区安全生产稳定,现制定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及内容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由街道道安办牵头,按照《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延鹤办〔20xx〕42号)、《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延鹤办〔20xx〕45号)要求,抓实、抓细、抓牢交通事故风险防范,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要加强重要路段的排查整治。水南环岛至高速出口国道路段、上洋村农村道路、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重点路段,全面进行排查,逐一查清,找准隐患点,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加大力量排查急弯、长大纵坡路段和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上洋村道路多、弯道多、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等安全风险,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道安办、溪源公安派出所、上洋村要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道路平交路口减速带和道路安防工程建设。三要强化路面的巡查管控。各社区、上洋村、有关单位要配合交警、公安部门,以“两客一危”车辆、9座以上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校车、工程作业车、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等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道路运输车辆超范围运营、无资质非法运营以及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强化重要时段的警示通报。强化雨雪冰冻、团雾大雾等恶劣天气的信息通报和事故多发路段的警示提醒,打好道安工作百日攻坚战和迎接即将到来的春运工作。

(二)严查消防安全隐患。由街道防火办牵头,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对辖区14个村(居)个开展入户宣传工作。针对冬春季火灾风险特点,重点劝导居(村)民不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电器,拆除私拉电线和查处违规用火等问题;配合区消防、城建、商务、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使用、疏散通道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用火用电、餐饮后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上洋村溪源庵萧公祠、市博物馆等文物单位和宗教场所是否存在违章动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配合城管等部门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的检查执法;指导物业企业、楼栋长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的宣传劝导,加强安全培训演练;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摸排、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立即组织整治农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水源和水池不足等问题。

(三)严管建筑施工安全。由街道规管站牵头,各社区(村)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区城建局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以及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安全等专项治理,同时加大对在建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提示施工建设单位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为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四)强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监管。配合区应急局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有关制度规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辖区3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经营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做好台账。二是配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以上四家企业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三是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专项整治。四是针对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配合公安派出所做好烟花爆竹储存、销售方面安全监管工作。

(五)配合抓好燃气安全管理。由街道规管站牵头,各社区(村)配合区城建局,安燃、安顺等公司以整治管道燃气、瓶装燃气为重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采用网格化单元为主,充分发挥物业公司、楼栋长作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对我辖区范围内的用户以及安装管道燃气楼栋所有住户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管道燃气整治方面,主要配合检查场站内及市政道路、小区的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足等隐患点是否排查及整治;市政道路、小区内的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全启状态,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灵敏度是否可靠,避雷防静电装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住户是否私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设备,燃气燃烧器具是否合格,连接胶管是否老化漏气等。钢瓶液化石油气整治方面,配合区行业部门及相关经营单位重点排查钢瓶是否超期服役、是否有“黑钢瓶”流通使用、是否有“倒罐”行为等;查清钢瓶的出厂日期、编号、最近一次检测时间以及连接软管使用年限。

(六)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由街道安办牵头,各社区(村)配合区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辖区的工贸企业生产安全宣传和检查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工贸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三是对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督促业主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对难以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

(七)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由街道森防办牵头,重点针对上洋村及涉林的城郊社区和西门蔬菜大队,特别是上洋村正值春耕备耕,炼山造林关键时期,野外用火频繁,要进一步抓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要全面组织上洋村及涉林城郊社区和西门蔬菜大队开展周边森林火灾隐患检查,重点检查上洋、溪源景区、茫荡山自然保护区(上洋片区)等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检查上洋村野外火源管理和预警监测等情况,严格把关用火审批、及时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热点核查反馈、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强化村(居)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隐患排查。加大各村(居)、西门蔬菜大队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让防火意识入人心,防火知识入脑,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八)抓好文化旅游安全监管。由街道文化站和综治办牵头,配合区文旅、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民宿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整治安全提示、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消除旅游安全隐患。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二、工作措施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1月1日起至4月底,各社区(村)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社区(村)立即组织消防、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辖区各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小区、楼栋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六项责任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找准最大风险隐患、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落实整改。把隐患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分级分类,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对涉及面广、难度大,街道无法解决的难点、重点隐患和问题,上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协调解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排查大整治在街道班子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党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由街道安办具体组织,各社区(村)、各有关站办同步推进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街道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社区(村)挂点领导要切实负起各社区(村)安全生产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务使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成效。

(三)严格材料报送。各社区(村)要严格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隐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监督”六项责任清单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的要求,区领导带队检查的由区领导签字;街道主要领导带队检的由主要领导签字;区各有关部门领导带队检查的由带队领导签字。并将检查等各清单报表的电子版于每日下午四点前、纸质版复印件于每日下午五点前报送街道安办。

(四)严肃督查问效。街道督查组要分组加强对各社区(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强化督促检查,防止出现“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对排查工作不细致、不深入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整改工作不彻底、不完整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销号问题不认真、不严格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因排查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督查组每日要形成督查材料报街道安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深入开展。

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天林发〔20xx〕16号及《市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天林发〔20xx〕14号文件安排,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对四川凉山州森林大火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全面执行《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全面排查和分类整治,摸清底数,梳理问题,登记建档,认真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对森林草原火灾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火灾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三、排点

要从根本上排查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因森林草原火灾引发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工程、重大次生灾害,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进行重点排查。

(一)重点设施。深入排查加油站、液化气站、储油库、危化品库、林内输配电线路、林区通信机房等重要设施,特别是重军事设施周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既要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又要防止重要设施跑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二)重要部位。深入排查林区、林缘区乡镇、村庄及县城周边、林区坟场墓地等重要部位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三)重要区域。深入排查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庙宇寺院等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关键区域,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四)重点工程。深入排查林草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用火隐患,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五)重点工作。依据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重点排查乡镇、村组、林场、各类林草经营单位、公墓主要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护林员是否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深入排查野外火源管理情况,重点排查进山路口、景区入口等关键部位是否设置防火检查站和防火二维码使用情况;深入排查护林员是否上岗到位,深入排查痴、呆、傻、精神病人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员监管情况;深入排查宣传教育情况,是否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深入乡村农户、旅游景区、庙宇寺院了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效果;深入排查扑火队伍到位情况,机具装备物资储备等情况;深入排查值班值守情况,重点检查预警监测、检查反馈、信息报送是否到位,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23日)。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林草地带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突出林区、林缘区、景区、坟场墓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监管着重安排部署。

(二)排查阶段(20xx年1月24日至1月31日)。各乡镇按照排查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抹清底数,梳理问题,并将排查出的各类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查。村委会要与痴、呆、傻、精神病人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员的监护人签订责任书,签订的责任书留村级备查。

(三)整改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8日)。各乡镇、林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规范防火制度,完善防火档案,确保防火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防火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二)认真细致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人员查找火灾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建立台账,精准隐患描述,准确进行风险评估,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对痴、呆、傻、以及林政处罚人员、情绪不稳定等人员,逐一排查登记,落实监护责任,重点管理。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排查,特别要加强小年、春节、春分至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

(三)积极整改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问题。各乡镇、有关单位、各林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县自然资源局防火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同时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登记造册,明确记载隐患的种类、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真正把整改落实到位,彻底消除我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确保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完全。

请各乡镇将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结果以正式文件于2月10日报县自然资源局,并附各乡(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1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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