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扎实稳妥、安全有序推进我镇疫苗(以下简称“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市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保障安全”的原则,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摸清底数,排出优先顺序,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推进。
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在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鼓励群众提高接种意愿,积极接种。现阶段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
坚持常态化防控与接种政策相统筹。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免疫策略调整,科学精准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和《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加强疫苗供应、流通、接种等全流程监管,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承担监管责任,努力实现疫苗全程接种“全覆盖、无差错”。
二、做好疫苗接种组织实施
(一)科学制定接种计划。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村、社区所辖人员和适龄人群的数量制定并下发目标人群任务表(详见附件2),各村、社区要按照规定的接种目标人员、时间、步骤安排,对受种人员按照责任区域进行网格化、分片包干,科学制定月度(周)接种计划,确保计划周密、组织有序,按时完成接种任务。
(二)在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室。根据工作需要,我镇在镇卫生院门诊大楼设立疫苗接种室。镇卫生院必须按照疫苗接种要求设置好询问登记告知区、候诊区、接种区、留观区、异常反应处置区等必要的功能区域,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现有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设备以及必要的冷藏设备开展储运工作。
(三)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镇卫生院要按照接种任务配备足够的接种人员,针对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等开展集中和逐级培训,选配有经验的业技术骨干组成师资队伍,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接种技术,出现异常反应可及时识别、快速处置。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镇卫生院要抽调4名以上具有接种资格的专业人员开展常态化疫苗接种工作;各村、社区要安排2名以上志愿者参加疫苗接种有关咨询、导诊、保卫等工作。
(四)严格实施规范接种。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和“三查七对一验证”的原则规范操作,开展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信息登记、接种后30分钟留观等工作。接种前充分告知疫苗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接种疫苗后留观等,详细询问各类接种禁忌,严格掌握疫苗适用人群和接种禁忌,保证接种安全。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要积极开展网络、电话等预约服务,集体单位可采取集中组织接种,合理安排接种人数,避免人员聚集。接种室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加强系统建设和信息管理。镇卫生院要按接种要求配置硬件和网络环境,开展免疫规划系统的网络接入和应用。疫苗接种单位与受种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并按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采集预防接种档案信息并规范填报,依法如实记录疫苗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接种剂次、受种者身份信息等疫苗接种信息,确保实人实名接种,保证接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材料留存5年备查。
三、加强工作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把疫苗接种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我镇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框架基础上成立镇疫
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和村、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按照“集中统一、安全有序、合理规划,及时有效”原则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开展宣传动员、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组织辖区人员分批次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宣传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要求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发挥带头引领作用,自觉主动接种疫苗。
(三)严格督导考核。各村(社区)、各单位和疫苗接种单位要建立接种台账,做到种前有摸底、种中有计划、种后有监测,人群底数清、接种进展清;要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督导评估,总结接种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服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建立疫苗接种考核通报制度,对各村(社区)各单位接种完成情况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纪检督察组要对接种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组织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为安全有序推进县经开区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完成现阶段目标任务,根据《县疫苗接种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2.坚持知情自愿、应种尽种和免费接种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1.20xx年3月25日前,做目标人群好大规模接种准备工作。
2.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疫苗接种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经开区疫苗接种工作推进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
(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经贸局局长)
(帮办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18个帮办组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任主任,任副主任,为成员。
四、组织实施
1.摸清底数。18个帮办组要沉入各包保企业,对照工资发放名录,做好摸底登记,做到“精准、详细”,发放《疫苗知情同意书》。凡没有相关医院医学建议“不宜接种”证明的职工,必须应种尽种。
2.加强统筹,把握时间节点。我区企业职工接种点安排在县医院东区(接种点负责人:副院长、联系人)和镇卫生院。办公室和各帮办组积极协调企业和医院,做好无缝对接,做到接种疫苗和保障生产两不误。
3.加强宣传引导。按照县委宣传部相关要求,在开发区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向人民群众、企业职工宣传接种疫苗对保护个人健康、控制疫情的重要作用。
4.强化监督督查。办公室对各组帮办企业疫苗接种进度,进行监督督查。按照县政府要求,把督查结果应用到文明奖和年底绩效上来,坚决“奖优惩劣”。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现制定如下接种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作。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在稳妥的基础上有力推进接种工作。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疫苗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力争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接种。
(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第二阶段,首先将重点口岸地区的18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接种。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xx年7月起,继续做好高等院校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严格执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2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高等院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苗研发进展,适时研究制订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策略。
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
(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除目前已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应当继续提供服务外,根据后续接种工作的总体安排,合理规划现有接种单位,切实提高接种服务可及性,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农村地区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单位,或由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接种人员入乡村或偏远地区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按照国家要求,省级拟将疫苗接种信息纳入本省安康码管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自助查询。新增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要组织做好供需对接,督促疫苗生产企业、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苗货物运输前期准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保障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的安全和便利。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四、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健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疫苗引发的各类不良反应由国家及省相关单位确定赔偿方法。针对可能发生的疫苗安全事件,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疫苗全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规范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强化疫苗库存、检验等安全防护,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杜绝非法截留、藏匿和夹带外流。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放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
(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确有不足,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供应统筹管理,根据现有疫苗配送模式安排疫苗的配送。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为加快我县疫苗接种工作进度、强化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全力做好我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xx〕111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县要求,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设置疫苗接种点
目前我县现有的疫苗接种点4个:县妇幼保健院、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万安卫生院。
现新增疫苗接种点18个: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心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镇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卫生院。
后期根据肺炎疫苗接种实际情况增设临时接种点。
二、落实新增接种点设置的有关要求
1.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应至少设置5个及以上接种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至少设置3个及以上接种台。
2.各医疗机构接种点应根据《疫苗接种准备工作方案》,尽快启动接种点建设,做好接种场所选址、冷链设施配备、疫苗全过程追溯信息系统建设等。接种场所要与患者临床救治区域分开,尽量避免与潜在感染和损害风险科室共处一个楼层或共用出入口通道。接种区域要合理分区,流程标识清晰,实现单向流动,避免人员交叉往返。
3.各接种单位成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分头负责,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所有新增接种点在3月25日前投入使用。
4.新增接种医疗单位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申请开通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新账户。各新增接种医疗单位要按照《疫苗接种组织与信息报告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信息登记和数据管理等工作,实现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录入、上报、追溯和管理等功能。严格按照《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方案》要求,妥善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承担对口保障任务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同步落实新增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临时接种点驻点人员、设备和药品等保障。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疫苗接种岗前培训工作
县卫健局将在3月17日组织新增接种工作人员上岗前各项培训任务,负责接种的医护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并且接受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肺炎疫苗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分片包干工作
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分片包干工作,其中县医院负责南片及中片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古楼、、莲塘、临江、、、水北、万安、永兴)共12家医疗机构的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工作,县中医医院负责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北片基层医疗机构(、、、盘亭、仙阳、忠信)共8家医疗机构的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工作。
(三)疫苗接种医疗救治工作要求
1.县医院、县中医院负责分片包干区域基层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
2.负责医疗保障工作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成立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片区要设置最少一名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
3.设县医院为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定点医院,承担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工作。县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要成立院内急救专家组,并随时待命。
4.县医院、县中医院在县卫健局组织的新增接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的基础上要组织分片包干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再次培训并考核。培训和考核的相关材料要于3月25日前报送到县卫健局医政股,邮箱:,联系电话。
5.县医院、县中医院要向分片包干的基层医疗机构派出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安排固定120急救车,畅通转诊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为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提供医疗救治保障。
(四)疫苗接种单位工作要求
各接种点要落实接种后留观和随访服务,加强接种后注意事项告知和提示,做细接种后反应的就医指导工作,引导出现接种反应的患者到县医院就诊,确保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
(五)疾控部门工作要求
县疾控中心要负责新增疫苗接种点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评估,确保每个新增疫苗接种点设置、冷链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接种人员培训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六)强化县级院感督导员工作制度
县级院感督导员要在原来院感督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新增疫苗接种点的院感督导工作,对在院感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医疗单位要及时反馈到县卫健局。
四、加强责任落实和监督指导工作
1.强化责任落实。各疫苗接种单位及医疗救治保障医院要强化责任担当,单位主要责任人要亲手抓、亲自抓,严格落实疫苗接种有关规定,要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要层层压实责任,谨防针尖大的窟窿漏进斗大的风,确保疫苗接种工作不出差错。
2.强化监督指导。一是县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新增疫苗接种点各项设置达到国家相关要求。二是县卫健局将不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督查,对各医疗机构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扎实稳妥、安全有序推进街道()疫苗(以下简称“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县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摸清底数,排出优先顺序,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推进。
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在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鼓励群众提高接种意愿,积极接种。根据上级安排,现阶段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接种政策相统筹。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免疫策略调整,科学精准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和《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加强疫苗供应、流通、接种等全程监管,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底线。
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坚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实现疫苗全程接种“全覆盖、无差错”。
二、接种顺序安排和人数测算
根据国家、省、市、县统筹部署,分三步具体实施:
第一步,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20xx年12月底至20xx年6月底,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和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配合相关机构做好老年人健康状态和暴露风险以及疫苗适用人群等情况,评估疫苗接种的必要性),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接种疫苗。上述目标人群不低于辖区40%的接种覆盖,街道需要完成的接种人数约为505人。
第二步,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底,在完成重点人群接种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县统一部署,为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疫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预计上述目标人群数量为202人。同时开展第一步重点人群的补种。
第三步,建立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长远来看,若需要靠接种疫苗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按照肺炎传播系数2.6计算,全人群免疫率应达到61.54%以上,按照国药中生北京公司灭活疫苗中分析保护效力79.34%测算,我国人群实际接种率需达到77.6%(即61.54%/79.34%)以上,即街道1262人口需完成约979、1958剂次(每人接种2剂次)的疫苗接种,其他人群中愿意接种的人员都可在第三步接种(预计约283人)。
按照上述接种安排,将基本覆盖街道各领域人群,但相关人群接种意愿有不确定性,实际接种人数可能低于目标人群数,街道将根据我县安排部署以及接种工作进展,及时完善接种策略和宣传引导措施,以保持合理的疫苗接种意愿。本次接种范围不包括18岁以下人群,下一步根据国家和我县部署另行作出安排。
三、做好疫苗接种组织实施
(一)科学制定接种计划。街道根据所辖人员和适龄人群的数量制定并下发目标人群任务表(详见附件3),各社区要按照规定的接种目标人员、时间步骤安排,组织人员周密开展人员调查统计,并对受种人员按照责任区域进行网格化、分片包干,科学制定月度(周)接种计划,确保计划周密、组织有序,按时完成接种任务。
(二)合理设置接种单位。根据工作安排,街道辖区内居民接种点设在县中医院疫苗接种点。
(三)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街道配合支持县疾控中心、疫苗接种点开展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等开展集中和逐级培训,处理异常反应等。
(四)严格实施规范接种。积极开展网络、电话等预约服务,采取集中组织接种,合理安排接种人数,避免人员聚集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加强系统建设和信息管理。配合接种单位按要求配置硬件和网络环境,开展免疫规划系统的网络接入和应用。疫苗接种单位与受种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并按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采集预防接种档案信息规则填报,依法如实记录疫苗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接种剂次、受种者身份信息等疫苗接种信息,确保实人实名接种,保证接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材料留存5年备查。
四、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县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指导接种单位对疑似预防接种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置等工作。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街道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和组织调查、诊断,并将调查、诊断结论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对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医学会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相关规定开展鉴定。
(二)加强医疗救治保障。配合相关单位对于出现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后续急救的,做好快速转运,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五、加强工作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社区要把疫苗接种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街道决策部署。街道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由严波主任任组长,杨坚华副主任任副组长,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按照“集中统一、安全有序、合理规划,及时有效”原则,采取“街道领导班子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开展宣传动员、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组织辖区人员分批次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做好本行业的组织发动、摸底调查、宣传、接种、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根据我县要求通过横幅、上户、小喇叭等多种方式宣传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引导居民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根据全国、省、市、县疫苗接种工作会议要求,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发挥带头引领作用,自觉主动接种疫苗。同时配合县有关职能部门密切监测舆情,迅速应对,回应社会关切。
(四)严格督导考核。街道、各社区要建立接种台账,做到种前有摸底、种中有计划、种后有监测,人群底数清、接种进展清;要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督导评估,总结接种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建立疫苗接种考核通报制度,对社区接种完成情况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纪检督察组要对接种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组织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基础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疫苗接种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明电〔20xx〕66号)和《市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街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区分轻重缓急。从4月1日起对符合接种人群实行全民免费接种。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照重点地区优先、重点行业优先、重点单位优先的原则。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先后顺序,初期要考虑必要性、需求性,先慢后快,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推进。现阶段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二、工作目标和阶段任务
按照“知情同意、免费接种、应接尽接”的原则,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尽可能实现全民接种,目前疫苗接种人群年龄范围18-59周岁,确保在6月底之前完成常住人口的40%即18456人的接种任务。
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准备工作阶段。按常住人口40%的接种任务制定接种工作方案。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试运行阶段。各村(居)继续做好接种对象摸底、动员、登记。
第三阶段,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全面开展接种阶段。各村(居)动员组织本辖区内的接种对象有序到接种点接种。4月30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20%接种任务(4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981人、社区1951人、社区1749人、社区1063人、社区664人、社区1066人、村429人、村746人、村579人)。5月31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20%接种任务(5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981人、社区1951人、社区1749人、社区1063人、社区664人、社区1066人、村429人、村746人、村579人)和4月份的第二针剂接种。6月30日之前完成常住人口40%约18456人的接种任务(6月份各村居需完成任务:社区1962人、社区3902人、社区3498人、社区2126人、社区1328人、社区2132人、村858人、村1492人、村1158人。
20xx年7月之后,继续做好应种未种对象的摸底、接种工作,做到12月底之前,全街实现符合接种人群全民接种目标。
三、建立街道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街道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村(居)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对目标人群中有接种意向的人群数量进行测算,科学制定本辖区的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设定分月接种计划,倒排进度、压茬推进。认真组织做好相关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做好辖区疫苗接种摸底统计,要明确专人负责接种人群摸排、信息收集和报告,对报告人员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宣传接种禁忌症等注意事项,继续倡导接种疫苗后个人防护措施不减,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切。
根据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市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延联控联防办发〔20xx〕11号)、《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富联控办发〔20xx〕9号)文件精神,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的基础上,扩大接种人群的范围,扎实稳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结合实际,为夯实责任、细化措施,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种、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初期要考虑必要性、需要性。先慢后快,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快速推进。
坚持知情同意和免费接种。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接种过程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开展接种。现阶段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由医保基金负担。
坚持常态化防控与接种工作相统筹。科学精准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疫苗上市进程、适用人群、产量等因素,适时调整免疫策略。
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卫生院应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和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完善疫苗供应、流通接种等全流程监管配套制度,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预判和防范。
坚持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联防联控办的统筹下,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驻镇各站所按照职责承担组织实施和监管责任。
二、接种顺序安排和人口测算及上报摸底
根据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外防输入是重中之重。首先,对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及镇区域机关干部、卫生院、小幼教师、居民18-59岁人群接种,有效降低规模性输入和反弹风险。其次,在完成以上人群接种的基础上,根据疫苗临床试验进展,及时调整免疫策略,为老年人(60岁以上人群,下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人群接种疫苗,降低感染率。最后,视情况扩大到其他人群,争取逐步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
第一步:各村摸排上报18-59周岁及重点区域返乡人员(包括本镇外地人员)基本信息及组织接种工作。此类人群约有6987人,按照6月底完成任务的目标计算,每日需接种77人,154剂次。
第二步:在摸排和补缺第一类人群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摸排和组织接种工作。此类人群约有4671人,按照12月底完成任务的目标计算,每日接种51人,102剂次。
第三步:在以上两类人群接种和查漏补缺的基础上,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根据国家免疫程序,覆盖各领域人群,开展全人群接种,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三、做好疫苗接种组织实施
(一)接种地点:卫生院
(二)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卫生院提前对接县卫健局,选配业务骨干针对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等开展培训并组成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接种技术,出现异常反应及时识别、快速处置。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后上岗。
(三)实施规范接种。卫生院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过程中,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的原则规范操作,开展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信息登记、接种后30分钟留观等工作。接种前充分高知疫苗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接种疫苗后观察要点等,详细询问受种者是否有过敏、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或妊娠期及哺乳期等接种禁忌,严格掌握疫苗适用人群和接种禁忌,保证接种安全。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和接种门诊咨询联系电话,做好数据管理。
(四)有序开展居民个人接种预约及接种工作。为科学有效应对大规模接种工作,联控办对接卫生院,在3月28日前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启动摸排和预约接种工作。依次由北老寨子村向南茹子社区,由联防联控办按统一通知,村支部书记带队组织协调,以自然村为单位按照摸底上报的名单,逐村逐人按照通知进行接种。
四、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由卫生院对接县卫建局和疾控中心,对在接种过程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和组织调查、诊断,并将调查、诊断结论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对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上报县、市医学会。医学会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相关规定开展鉴定。
(二)保障医疗救治。卫生院对接县卫健局加强对全镇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对于出现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后续急救的,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全力组织救治,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三)做好异常反应补偿工作。根据疫苗管理法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分为属于、不能排除、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照《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和《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确定补偿项目及金额,补偿费用由疫苗生产企业投保异常反应赔偿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四)制定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及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由卫生院根据镇情实际制定。
五、加强工作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政府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任组长,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及其他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组织本单位或本村村民疫苗接种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各村利用广播、微信等加强正面宣传,宣传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宣传接种禁忌症等注意事项,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监测苗头性倾向问题,严防炒作不良反应和舆论话题,及时组织专家解释疑惑,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联防联控办对格村人数摸底及接种组织实施进行跟踪督查,对思想松懈,组织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移交纪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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