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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公立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合集

2022-01-11
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方案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实施计划,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什么样的实施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荐】公立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合集”,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加快我县疫苗接种工作进度、强化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全力做好我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xx〕111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县要求,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设置疫苗接种点

目前我县现有的疫苗接种点4个:县妇幼保健院、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万安卫生院。

现新增疫苗接种点18个: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心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镇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卫生院。

后期根据肺炎疫苗接种实际情况增设临时接种点。

二、落实新增接种点设置的有关要求

1.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应至少设置5个及以上接种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至少设置3个及以上接种台。

2.各医疗机构接种点应根据《疫苗接种准备工作方案》,尽快启动接种点建设,做好接种场所选址、冷链设施配备、疫苗全过程追溯信息系统建设等。接种场所要与患者临床救治区域分开,尽量避免与潜在感染和损害风险科室共处一个楼层或共用出入口通道。接种区域要合理分区,流程标识清晰,实现单向流动,避免人员交叉往返。

3.各接种单位成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分头负责,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所有新增接种点在3月25日前投入使用。

4.新增接种医疗单位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申请开通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新账户。各新增接种医疗单位要按照《疫苗接种组织与信息报告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信息登记和数据管理等工作,实现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录入、上报、追溯和管理等功能。严格按照《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方案》要求,妥善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承担对口保障任务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同步落实新增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临时接种点驻点人员、设备和药品等保障。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疫苗接种岗前培训工作

县卫健局将在3月17日组织新增接种工作人员上岗前各项培训任务,负责接种的医护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并且接受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肺炎疫苗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分片包干工作

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分片包干工作,其中县医院负责南片及中片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古楼、、莲塘、临江、、、水北、万安、永兴)共12家医疗机构的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工作,县中医医院负责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北片基层医疗机构(、、、盘亭、仙阳、忠信)共8家医疗机构的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工作。

(三)疫苗接种医疗救治工作要求

1.县医院、县中医院负责分片包干区域基层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

2.负责医疗保障工作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成立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片区要设置最少一名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

3.设县医院为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定点医院,承担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工作。县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要成立院内急救专家组,并随时待命。

4.县医院、县中医院在县卫健局组织的新增接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的基础上要组织分片包干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再次培训并考核。培训和考核的相关材料要于3月25日前报送到县卫健局医政股,邮箱:,联系电话。

5.县医院、县中医院要向分片包干的基层医疗机构派出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安排固定120急救车,畅通转诊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为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提供医疗救治保障。

(四)疫苗接种单位工作要求

各接种点要落实接种后留观和随访服务,加强接种后注意事项告知和提示,做细接种后反应的就医指导工作,引导出现接种反应的患者到县医院就诊,确保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

(五)疾控部门工作要求

县疾控中心要负责新增疫苗接种点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评估,确保每个新增疫苗接种点设置、冷链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接种人员培训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六)强化县级院感督导员工作制度

县级院感督导员要在原来院感督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新增疫苗接种点的院感督导工作,对在院感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医疗单位要及时反馈到县卫健局。

四、加强责任落实和监督指导工作

1.强化责任落实。各疫苗接种单位及医疗救治保障医院要强化责任担当,单位主要责任人要亲手抓、亲自抓,严格落实疫苗接种有关规定,要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要层层压实责任,谨防针尖大的窟窿漏进斗大的风,确保疫苗接种工作不出差错。

2.强化监督指导。一是县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新增疫苗接种点各项设置达到国家相关要求。二是县卫健局将不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督查,对各医疗机构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03kKK.Com延伸阅读

【荐】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方案优秀篇


为全面加强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关于推进病毒疫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附件1),统筹协调全区肺炎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医政股、公卫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中医药股等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工作组下设区医疗救治专家组(附件2),由急诊、重症、呼吸、免疫、神经、儿科等学科专家组成,为全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参与医疗救治、接种和救治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各接种单位要成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

三、医疗资源配置

(一)加强医疗机构救治准备工作

一是确定全区接种点位。目前现有全区疫苗接种点位10个,根据全区接种需要,可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及区妇幼保健院设置临时接种点。接种点(含留观区)要尽可能安排在靠近医院抢救室的区域,并设置应急处置室,随时做好异常反应现场应急处置。(全区疫苗接种点位详见附件3)

二是指定定点救治医院。指定区人民医院作为疫苗异常反应定点救治医院。区人民医院要与辖区内负责肺炎疫苗接种的单位(含临时接种点)做好对接,建立联系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提供专家支持,畅通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绿色通道,随时做好发生严重异常反应接种者的转诊和救治。

(二)加强医疗力量配备

一是加强接种现场保障医护人员配备。各接种点都要安排本单位有异常反应救治经验的急诊急救医护人员现场值守保障。对出现异常反应的接种者及时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并加强与定点救治医院(区人民医院)对接,及时规范转运至区人民医院。

二是做好接种和救治医护人员培训工作。区卫健局12月20日对参与疫苗接种的医护、医技等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相关医务人员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准确了解疫苗接种禁忌症和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对神经系统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和局部过敏坏死反应等常见严重异常反应能够及时识别,快速处置。各单位要制定完善本单位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于20xx年12月23日前将本单位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报区卫健局医政股,并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和演练。

三是加强救治设备和药品配置。各接种现场必须配足配齐救治设备和药品等,医疗机构抢救室应配备呼吸机、供氧和负压吸引装置、除颤仪、气管插管、心电监护仪等。

四、规范开展救治工作

(一)规范接种工作流程

相关医护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xx年版)要求,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知情告知、信息登记、“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等程序,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妥善处置异常反应

参与异常反应救治的医护人员要熟悉疫苗异常反应或损害症状、体征,掌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对于疫苗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6cm)、硬结(直径2.6cm)等及时对症处置;对于接种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伴休克的过敏反应(如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血管性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等严重异常反应,医护人员要及时识别,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维持接种者生命体征稳定。不具备进一步救治条件的接种单位要尽快将患者就近转至区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任何接种点出现急性严重异常反应时,应立即暂停接种工作,待完成应急处置,急救人员补充到位后,再继续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不断完善救治策略

各接种单位对一般异常反应要及时处置,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对于严重异常反应要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全力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死亡,区人民医院要优化完善救治方案,不断提高救治效果,保障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五、及时进行信息报送

区人民医院、各接种单位确定专人作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信息报送联络员(附件4),12月21日前把联络员信息报局医政股,每日9时前,将辖区内前一日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和医疗救治情况收集汇总,填写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和医疗救治情况日报表(附件5),经单位主管领导审定盖章后,报区卫健局医政股。如遇聚集性异常反应、相关人员出现需抢救的严重异常反应,要随时报告局医政股,并对严重异常反应做个案报告。信息报送要落实“零报告”制度,报送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12月17日开始。

六、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督导

区卫健局将加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督导,对接种单位应对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根据省指挥办《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部署,我县20xx年6月底需要完成40%的常住人口疫苗接种任务,为了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此次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种时间

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二、接种对象

县域内18-59岁人员。

三、接种地点

片原则上在县人民医院接种,片原则上在县中医院接种。

四、疫苗供应和储运

疫苗由县疾控中心统一采购,逐级冷链配送至疫苗接种点。县疾控中心和接种点要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在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及疫苗出入库工作。

五、接种工作人员

承担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医师或护士资格,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对接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院内感染预防、疫苗接种免疫程序和操作实施等,接种工作人员应当能够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熟练掌握疫苗接种年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适应症、禁忌症、一般反应的表现和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完成后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疫苗接种工作。

六、认真摸排统计

在春节前开展重点人群接种的基础上,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单位属性、人员类别,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和“应接尽接”人员“不重不漏”的原则,详细摸排统计填报相关接种人员信息,本次接种范围仍然是指18-59岁人群,不包括18岁以下和60岁及以上人群,具体要求:

(一)春节前已统计安排接种的重点人群(主要包含:①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②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③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④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⑤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⑥医疗卫生人员;⑦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人员;⑧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⑨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未完成第二针接种的,接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前往原接种点及时完成接种;此类重点人群有新增的,各乡镇、各单位需填写《县疫苗接种人员信息采集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上交至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通知接种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前往相应接种点接种。

(二)春节后扩大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及教育行业各类教职工。

1.城区内批发和零售业从业人员由县市监局、县商务局根据各自行业管辖职能分别统计上报;

2.城区内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由县商务局、县市监局负责统计上报;

3.城区内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由县文广新旅局、县教体局负责统计上报;

4.城区内制造业从业人员由县工信局负责统计上报;

5.城区内建筑业从业人员由县住建局负责统计上报;

6.城区内信息/IT业从业人员由县工信局负责统计上报;

7.城区内金融、保险业从业人员由县人民银行负责统计上报;

8.城区内房地产从业人员由县住建局负责统计上报;

9.城区内其他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统计上报;

10、县工业园区辖区内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统计上报。

11、教育行业各类教职工由县教体局负责统计上报。

(三)需要建立免疫屏障人群。由各乡镇统计本辖区内18-59岁的常住人口及流入三个月以上人员。

各乡镇、各单位要科学宣传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及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引导提高接种意愿,积极动员本单位、本行业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应种尽种,精准统计上报接种人员信息,并在20xx年3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县疫苗接种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1,此项工作3月初已在工作群里布置)报送至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邮箱:,联系电话:),逾期未报影响全县疫苗接种工作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七、组织实施

(一)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适度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各地工作中采取的好措施。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带队,根据全县疫苗接种工作安排,科学组织本单位、本行业接种人员分批、有序前往分配好的接种点进行接种,确保全县疫苗接种工作稳步推进,切实达到建立免疫屏障工作要求。

(三)县交通运输局要落实好交通运输工具。各乡镇、各单位因集中接种需要交通运输工具的可以提前联系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一调配,接送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接种实施

各接种点在实施预防接种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接种。

(一)核实接种对象

核实受种者信息,对不属于此批次接种的对象,要做好解释工作。

(二)登记预检

登记人员对每位前来接种的对象进行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提出医学建议。对于应缓种者,工作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并在“病毒疫苗预防接种登记表”上签名,系统上输入相关信息,同时详细阅读并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对象凭知情同意书到接种区接种。

(三)接种操作

接种对象在知情同意书上“受种者签字”处签名后交给接种人员;接种人员扫码接种,然后在同意书上“接种医生签字”处签名并填上接种日期,打印接种凭证盖章交给受种者。

九、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对接种疫苗后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各医疗机构要按照《疫苗管理法》、《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方案》等要求,做好报告、调查诊断、鉴定和补偿等相关工作。

十、严明工作纪律

开展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是在当前肺炎蔓延流行的特殊情况下开展的一项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受接种对象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以重视,严格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开展接种工作。凡因摸排人数不清或组织不力影响全县疫苗接种工作进度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精选】疫苗接种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合集


为安全有序推进县经开区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完成现阶段目标任务,根据《县疫苗接种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2.坚持知情自愿、应种尽种和免费接种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1.20xx年3月25日前,做目标人群好大规模接种准备工作。

2.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疫苗接种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经开区疫苗接种工作推进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

(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经贸局局长)

(帮办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18个帮办组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任主任,任副主任,为成员。

四、组织实施

1.摸清底数。18个帮办组要沉入各包保企业,对照工资发放名录,做好摸底登记,做到“精准、详细”,发放《疫苗知情同意书》。凡没有相关医院医学建议“不宜接种”证明的职工,必须应种尽种。

2.加强统筹,把握时间节点。我区企业职工接种点安排在县医院东区(接种点负责人:副院长、联系人)和镇卫生院。办公室和各帮办组积极协调企业和医院,做好无缝对接,做到接种疫苗和保障生产两不误。

3.加强宣传引导。按照县委宣传部相关要求,在开发区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向人民群众、企业职工宣传接种疫苗对保护个人健康、控制疫情的重要作用。

4.强化监督督查。办公室对各组帮办企业疫苗接种进度,进行监督督查。按照县政府要求,把督查结果应用到文明奖和年底绩效上来,坚决“奖优惩劣”。

【精选】街镇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分享


为做好肺炎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有效建立我镇群体免疫屏障,根据国卫明电【20xx】111号文件《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指发【20xx】65号关于印发《县20xx年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种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3-6月份

接种对象主要为18岁以上、60岁以下(60岁以上如身体基础情况较好的,在知情同意前提下建议接种)的人群,优先接种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外来流动人员(不限是否为街镇户籍),同时开展前期重点人群的补种,20xx年6月底前完成接种。

(二)第二阶段:7-12月份

20xx年7月起,继续做好前期未接种人群的补种工作,开展60岁以上的老年人接种工作,根据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经过专家评估,经过上级批准适时接种基础性疾病患者的高危人群,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接种。

二、接种单位设置

1.确定街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为肺炎疫苗接种点,相关参加培训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员接种。

2.接种单位应有以下功能区:候诊区、健康咨询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区等。

3.接种单位按照候诊、健康咨询、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合理布局,人员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设置,受种者按引导标识,实现业务流程单向流动,避免交叉往返。

4.确定县妇保院为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单位。

三、接种设备条件配备

(一)冷链扩容准备

街镇卫健办和镇卫生院应根据辖区内疫苗接种需求,提前做好疫苗数量测算、冷链储备和运输能力评估,做好各接种单位冷链扩容工作,并配备温度监测设备,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做好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监测及出入库信息记录。

(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信息化设备准备

做好系统运维保障,确保疫苗追溯信息和接种信息的每日采集和报告。接种单位应配置的信息化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扫码枪、手持式移动终端(PDA)、身份证读卡器、核签仪等,可实现扫码登记、扫码出入库、扫码接种、预防接种证信息打印等功能。

(三)接种单位冷链设备和急救药械配备

接种单位需要配备医用冰箱(储存疫苗使用)、冷藏箱、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有条件的接种单位在接种台可配备桌面小冰箱(接种存放疫苗使用),接种单位要配有急救药物和器械,加强保管,并做好定期检查核对。

(四)医疗救治保障

接种疫苗有不良反应的,应及时与县妇幼保健院联系,要求派出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为我单位提供医疗救治保障。

四、人员配备和培训

(一)人员配备

1.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医师或护士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疫苗接种。

2.镇卫生院确定每日接种人数为200人次。接种疫苗时,应保证至少1名健康咨询、登记(含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登记和报告操作人员)和知情告知人员,每个接种台1名接种人员,至少1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

3.每个接种台及每名接种人员每小时接种服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二)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包括接种活动组织人员、信息登记和报告人员、督导评估人员、接种单位实施人员,以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处置和鉴定专业人员。

2.培训内容:对负责接种活动组织、信息登记和报告、督导和评估人员,重点培训接种活动组织管理、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规范设置、督导和评估有关要求等。对接种单位承担疫苗接种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培训疫苗接种免疫程序和操作实施等,接种人员应当能够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熟练掌握疫苗接种年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适应症、禁忌症、一般反应的表现和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对负责疫苗管理的人员重点培训疫苗温度监测,疫苗出入库登记、疫苗定期检查及异常情况处置等相关技术要求。

五、接种实施准备

(一)接种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

各接种单位要安排1-2名医师负责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

(二)接种前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

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要进行疫苗接种告知,确保受种者知情同意。

(三)接种后现场留观

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单位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接种后现场留观。现场工作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

(四)疫苗接种凭证准备

接种单位完成接种后,应打印或填写预防接种凭证,交予受种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为组长,副镇长同志为副组长的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及各村支部书记组成。负责疫苗接种日常工作。成立以卫生院副院长蔡蒙为组长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专家诊断小组和异常反应救治小组,负责疫苗的异常反应的诊断与鉴定、补偿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制定接种方案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好全面接种工作的实施方案,负责统筹协调全镇疫苗接种工作。按照每个行政村户籍人口的35%下达接种任务数(具体人数见附件1),条管单位干部职工100%接种。到时上面来了肺炎疫苗再逐村逐时安排接种。

(三)维护接种秩序

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预防传播的最有效途径,开展大规模疫苗接种,对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决定性的战略意义,各村、各单位按照“应接尽接、辖区全覆盖”的原则,根据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认真负责组织好本部门、本辖区有关人员接种工作,并安排镇派出所1人、镇疫苗接种领导小组1人、接种村委会2人维护疫苗接种秩序。

(四)签订责任状

各村要按照镇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要求,签订街镇疫苗接种任务书,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接种任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定期开展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督导,对组织不力、工作不严导致接种进度慢和接种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的,将追究相应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方案范文: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模板


为切实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全县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治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全县医疗机构医疗专项整治年行动,整治和规范全县医疗秩序,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命名、科目名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逾期未进行年度校验的,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

(二)整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从事医疗活动的;省外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的,未进行执业地点变更登记的。

(三)清理整治在职医护工作人员私自开设诊所或多地点执业未备案的。

(四)清理取缔非法行医的黑诊所。

(五)规范合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医疗机构医疗专项整治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安排

集中开展全县医疗机构医疗专项整治年行动时间为一年(20xx年3月1日至12月30日)。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30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清查和梳理,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对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要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县卫生监督所要将自查工作情况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县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

(二)督查查处阶段(20xx年4月1日至10月30日)

县卫健局将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将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县卫生监督所于12月30日前,要将专项行动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现状(包括机构及人员等情况)、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做法、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总结报告要以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形式同时上报县卫健局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生监督所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专项行动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织,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精心安排部署,要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在专项行动工作中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环节、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专项行动中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县卫生监督所对检查发现或接到举报核实的在职医护工作人员私自开设诊所或多地点执业未备案的,一经发现即立案从重处罚。

(三)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在查处取缔的“无证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时张贴取缔公告,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活动,揭露非法行医的危害性,提高群众发现、识别非法行医能力,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营造全民自觉抵制非法行医的良好氛围

(四)严明纪律,认真履职,确保实效

在专项行动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责任,履行职责。专项行动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专项行动执行有力,取得实效。

精彩范文 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大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现制定如下接种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作。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在稳妥的基础上有力推进接种工作。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疫苗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力争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接种。

(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第二阶段,首先将重点口岸地区的18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接种。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xx年7月起,继续做好高等院校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严格执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2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高等院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苗研发进展,适时研究制订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策略。

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

(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除目前已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应当继续提供服务外,根据后续接种工作的总体安排,合理规划现有接种单位,切实提高接种服务可及性,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农村地区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单位,或由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接种人员入乡村或偏远地区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按照国家要求,省级拟将疫苗接种信息纳入本省安康码管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自助查询。新增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要组织做好供需对接,督促疫苗生产企业、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苗货物运输前期准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保障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的安全和便利。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四、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健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疫苗引发的各类不良反应由国家及省相关单位确定赔偿方法。针对可能发生的疫苗安全事件,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疫苗全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规范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强化疫苗库存、检验等安全防护,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杜绝非法截留、藏匿和夹带外流。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放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

(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确有不足,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供应统筹管理,根据现有疫苗配送模式安排疫苗的配送。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扎实稳妥、安全有序推进街道()疫苗(以下简称“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县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摸清底数,排出优先顺序,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推进。

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在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鼓励群众提高接种意愿,积极接种。根据上级安排,现阶段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接种政策相统筹。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免疫策略调整,科学精准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和《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加强疫苗供应、流通、接种等全程监管,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底线。

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坚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实现疫苗全程接种“全覆盖、无差错”。

二、接种顺序安排和人数测算

根据国家、省、市、县统筹部署,分三步具体实施:

第一步,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20xx年12月底至20xx年6月底,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和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配合相关机构做好老年人健康状态和暴露风险以及疫苗适用人群等情况,评估疫苗接种的必要性),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接种疫苗。上述目标人群不低于辖区40%的接种覆盖,街道需要完成的接种人数约为505人。

第二步,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底,在完成重点人群接种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县统一部署,为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疫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预计上述目标人群数量为202人。同时开展第一步重点人群的补种。

第三步,建立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长远来看,若需要靠接种疫苗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按照肺炎传播系数2.6计算,全人群免疫率应达到61.54%以上,按照国药中生北京公司灭活疫苗中分析保护效力79.34%测算,我国人群实际接种率需达到77.6%(即61.54%/79.34%)以上,即街道1262人口需完成约979、1958剂次(每人接种2剂次)的疫苗接种,其他人群中愿意接种的人员都可在第三步接种(预计约283人)。

按照上述接种安排,将基本覆盖街道各领域人群,但相关人群接种意愿有不确定性,实际接种人数可能低于目标人群数,街道将根据我县安排部署以及接种工作进展,及时完善接种策略和宣传引导措施,以保持合理的疫苗接种意愿。本次接种范围不包括18岁以下人群,下一步根据国家和我县部署另行作出安排。

三、做好疫苗接种组织实施

(一)科学制定接种计划。街道根据所辖人员和适龄人群的数量制定并下发目标人群任务表(详见附件3),各社区要按照规定的接种目标人员、时间步骤安排,组织人员周密开展人员调查统计,并对受种人员按照责任区域进行网格化、分片包干,科学制定月度(周)接种计划,确保计划周密、组织有序,按时完成接种任务。

(二)合理设置接种单位。根据工作安排,街道辖区内居民接种点设在县中医院疫苗接种点。

(三)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街道配合支持县疾控中心、疫苗接种点开展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等开展集中和逐级培训,处理异常反应等。

(四)严格实施规范接种。积极开展网络、电话等预约服务,采取集中组织接种,合理安排接种人数,避免人员聚集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加强系统建设和信息管理。配合接种单位按要求配置硬件和网络环境,开展免疫规划系统的网络接入和应用。疫苗接种单位与受种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并按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采集预防接种档案信息规则填报,依法如实记录疫苗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接种剂次、受种者身份信息等疫苗接种信息,确保实人实名接种,保证接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材料留存5年备查。

四、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县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指导接种单位对疑似预防接种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置等工作。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街道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和组织调查、诊断,并将调查、诊断结论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对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医学会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相关规定开展鉴定。

(二)加强医疗救治保障。配合相关单位对于出现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后续急救的,做好快速转运,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五、加强工作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社区要把疫苗接种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街道决策部署。街道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由严波主任任组长,杨坚华副主任任副组长,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按照“集中统一、安全有序、合理规划,及时有效”原则,采取“街道领导班子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开展宣传动员、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组织辖区人员分批次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做好本行业的组织发动、摸底调查、宣传、接种、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根据我县要求通过横幅、上户、小喇叭等多种方式宣传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引导居民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根据全国、省、市、县疫苗接种工作会议要求,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发挥带头引领作用,自觉主动接种疫苗。同时配合县有关职能部门密切监测舆情,迅速应对,回应社会关切。

(四)严格督导考核。街道、各社区要建立接种台账,做到种前有摸底、种中有计划、种后有监测,人群底数清、接种进展清;要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督导评估,总结接种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建立疫苗接种考核通报制度,对社区接种完成情况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纪检督察组要对接种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组织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2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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