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方案》(略脱贫办发〔20xx〕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突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和应急专项排查等途径,对各渠道摸排反馈的预警信息,由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上报农户信息清单,经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由镇级信息员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工作平台。
1.农户申报。向工作对象敞开大门,根据监测对象识别纳入标准,农户直接向村两委申请,农户递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经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确认后,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2.镇村排查。由镇脱贫办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系统平台推送的可能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并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对象经村级研判、镇级审核后,镇脱贫办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3.信访及媒体监督。对信访、扶贫监督电话,以及各级媒体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镇脱贫办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4.平台分析。根据《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xx]31号)确定的方式开展,利用市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脱贫户家庭指数,按照返贫风险程序不同,确定监测预警对象,以“红色、黄色、蓝色”分级推送监测预警信息;对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分析反馈的信息,镇脱贫办及时组织村四支队伍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5.应急专项排查。针对灾情等突发情况,镇脱贫办将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受灾群众对象名单反馈各村,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四)监测对象的管理。监测预警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镇、村要分级建立帮扶台账,准确记录监测预警对象的基础信息、风险类型、监测责任人、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帮扶台账每月要动态更新。镇脱贫办每月组织各村开展一次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评估,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预警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平台,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每月在信息系统进行动态调整。
二、预警处置
各村要综合利用现行行业扶贫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扶贫力量等优势资源,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xx]31号)要求,针对监测预警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一)收入下滑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存在收入连续两年以上下滑、每年下滑幅度较大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较大的,或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情况。由各村及帮扶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可采取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家庭变故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遭受重大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房屋损毁、家庭成员意外伤亡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将名单报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汇总后报县脱贫办及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帮扶措施,各村四支力量对此类户做好后续发展规划,防止主要劳动力遭遇变故导致户下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不达标情况发生。
(三)重病或重残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报镇脱贫办汇总,分类上报县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县残联,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同时各村四支队伍对此类户落实好后续发展规划,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四)产业发展失败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户家庭发展产业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经营不善、市场影响、产品滞销、或其它原因,导致产业发展预期收益差,对家庭生活影响较大的情况。由各村负责,一是充分发挥村产业合作社带动及能人大户带动发展机制,转变发展途径,帮助发展短中产业、畅销产业;二是发挥好三产平台作用,依托农村电商网络等平台、消费扶贫、订单扶贫等模式,拓宽销路,加快滞销产品的销售;三是落实金融扶贫等政策,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瓶颈,鼓励发展产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专班,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各村四支队伍、镇乡村振兴办为成员,专班设在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干部负责专班工作日常事务。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站所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有问题及时反馈镇乡村振兴办和各村,各村要对监测预警对象户内帮扶措施成效及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影响大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要充分发挥职能,把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任务。镇政府对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年终成效考核,并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实不细、信息不精准、监测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落实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为全面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研究决定就农村饮水安全在全乡建立乡、村三级常态化动态监测及快速响应精准施策机制。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全面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成果,保障全乡农村饮水安全,以方便程度、水量、水质、供水保障达标为基本出发点,以强化运行管理为着力点,有效提升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执行标准
坚持现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安全评价标准不降低,继续执行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评价标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GHES18-20xx】有关规定。
(一)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
(二)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L为安全,不低于20L为基本安全。
(三)方便程度: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人力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人力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800米、垂直高差80米的情况。
(四)水源保证率: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三、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
注重瞄准源头问题,找准症结穴位,建立长效排查机制,紧盯个别出现的特殊情况开展常态化排查,紧盯关键时段和突发灾害开展重点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精准帮扶,妥善解决,动态清零。
(一)重点排查内容
1、水源井水位下降(水源不稳定)导致供水量不足、建筑物、供水管网损坏导致供水不正常等工程性缺水问题;
2、氟超标或因水源遭污染等水质不达标问题;
3、因运行管理不力导致工程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4、因不收取水费或水费过低,浪费水现象严重导致供水量不足等问题;
5、因畜禽养殖用水占比过高,人畜争水矛盾尖锐,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用水需求等问题
6、对干旱、洪涝、地质灾害引起的水源干涸、工程毁坏等问题。
(二)常态化排查响应。
各村的村委主任为本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本村的动态监测和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明确一名管水员,协助村级管理责任人搞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快速准确发现问题妥善限时解决问题,负责村内饮水安全的日常排查工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驻村干部按照首问负责制,全程跟踪直至问题解决。
乡水利站负责常态化监测与快速响应精准施策的技术指导工作。对于各村反映的问题,乡水利站与包村干部第一时间现场核实,分类提出解决办法或应对措施。
乡村两级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要紧町重点人群,加强饮水安全常态化风险排査,主动发现隐患;另一方面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畅通村乡、县逐级排核实渠道,执行排查“135”制度(“1”即:村干部或驻村干部落实首问负责制,一天内上门核查反映问題“3”即:乡干部三天内研究确定核査办理意见,对确需帮扶的,移交县水利局;对不符合政策的,进行说服劝导;“5即:县水利局五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决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合账)和解决“710制度(“7即:一般性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需延长时限的,要经县级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每月24日,各村将本月排査情和间题解决进展情况上报乡政府;“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制度,确保快速准确发现问题,妥善限时解决问题。
(三)完善村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农村供水保障应急机制。各村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本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村供水保障和应急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措施,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群众生活正常用水需求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500人以下的饮水不安全时,各村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供水保障机制,在工程还未完修复前,采取临时引调水或集中拉水送水等措施,确保群众正常生活饮水安全。发生较大及以上饮水安全事件,造成500人以上的饮水不安全时,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予以会商解决。
(四)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和水费收缴工作。各村要因村施策、分类精准制定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即每村确定一名管水员,纳入公益岗位,待遇标准参照其他公益岗位执行,积极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按表收费,坚决杜绝用水不收费的现象。对于不收取水费的村庄,工程维修养护自行解决,原则上不得享受国家维修养护补助政策。村级要利用光伏收益等村集体资金,统筹安排运行费用(用于一般性工程维修养护),最大程度地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控制农村饮水价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动态监测及快速响应精准施策机制高效运行,青凉寺乡人民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和应急供水保障领导组。
组长:乡长
常务副组长:副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织员
家会片片长
成员:水利员
包村干部支书主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二)及时报送信息。动态监測信息报送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报送方式,对于在动态监测排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程序上报,并于每月24日报送当月排查情况与处理结果(附表4)。信息报送程序为:由村委报送乡水利站,由乡水利站汇总后上报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组办公室。不得越级上报,更不能迟报瞒报。在信息报送的同时,各村要建立常态化监管工作台帐。
(二)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作风建设贯穿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动态监测及快速响应精准施策全过程,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饮水安全提质提效。
(三)做好总结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解读“农村饮水安全”内涵,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合理引导预期。广泛宣传现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政策内容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讲好群众身边的故事,让政策家喻户晓、成果深入人心。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县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扶办发〔20xx〕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定在全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把防止返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排查范围
覆盖所有农户,重点是脱贫不稳定户(包括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今年省市划定的防止返贫风险线为6500元。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6500元,且生活整体出现困难的人员作为重点监测排查人员。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
三、工作开展
(一)组织专题培训。分层次组织办事处人员、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结合省市县部署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工作要点,有重点的分类开展集中培训,掌握排查目标任务和工作流程,确保排查彻底,措施有力,整改到位。
(二)集中入户排查。办事处人员、帮扶责任人、村干部按照分工进村入户,重点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等核心指标,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拉网式摸排,及时发现因重大变故导致家庭困难的农户。
(三)明确主要任务。对脱贫不稳定户,按照“四个不摘”要求,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脱贫政策落实情况,确保不返贫;对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按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应纳尽纳,是否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不出现新致贫。对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并将相关数据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市防贫监测信息平台。
(四)及时查漏补缺。统筹做好扶贫产业项目、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巡视、审计、信访、考核、验收、调研等发现问题的排查工作,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五)利用“大数据”分析监测。充分利用各部门“大数据”平台提供的信息,统筹整合扶贫、民政、公安、人社、医保、卫健、教体、残联、住建等部门数据信息,对因病、因残、因灾等重大意外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监控、及时干预。探索建立“大数据”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功能,坚持预防性监测与事后帮扶措施相结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构建防止返贫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研究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组织专题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表》,建立问题台账,坚持即知即改、彻查彻改,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初步完成排查工作,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表》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台账》上报镇扶贫办,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第三阶段:回访核查。镇扶贫办牵头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核查,并将各办事处、各村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在全镇进行通报,核查情况列入村星级化考核。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全面梳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并将监测对象相关数据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市防贫监测信息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排查责任。各相关责任人要把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关键抓手,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办事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根据辖区各村情况,统筹安排本办事处的排查整改工作,强化工作指导,压实村级责任,确保排查整改进度和工作质量。
(二)严格标准要求。排查工作开展要严格按照要求范围,确保全面排查,坚决把问题查细、查实、查深、查透,确保不留死角。对户情况的摸排要彻底精准,确保反映户真实情况,需纳入监测范围的要按照入户核实、民主评议、信息比对、村级公示等程序规范认定管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返贫致贫风险的动态监测,建立“日常发现、大数据监测、农户申请、其他方式”相结合的长效动态监测管理机制。村干部、帮扶责任人注重日常发现上报,参考行业部门数据反馈,结合农户申请,利用信访等渠道反馈信息,全面做好日常监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安全为本。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
农户主体。农户是住房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安全隐患,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过程。
公开公正。各镇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因地制宜。各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等,指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保障对象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已纳入压(采)煤沉陷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点。
符合上述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各镇要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
四、补助标准
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户均补助2000元,市财政户均补助1000元。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除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解决。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3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8万元。
五、保障方式
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属于因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要由镇人民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并上传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各镇要积极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镇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六、管理要求
(一)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各镇要组织城建、乡村振兴(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2.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各镇要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充分依靠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xx〕172号),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米。各镇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3.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各镇要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并协助技术薄弱区域落实危房鉴定相关技术要求,确保危房鉴定准确,各镇要逐户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鉴定工作,确保不落一户。
4.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各镇要加强农户建房技术指导,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时,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改造的农房规划选址合理、建筑材料合格、施工操作规范、抗震措施齐全、结构稳定牢靠。其中,重建房屋禁止使用木屋架和钢构梁。危房改造竣工后,镇政府及时组织验收,初验通过后,镇向县住建局提出验收申请,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发改、残联、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部门、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复核。
5.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有条件的镇要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6.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县住建局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住建局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二)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县财政、住建、各镇要严格执行《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xx〕610号),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严格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效。
2.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结合全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滞拨闲置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县住建局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3.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各镇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保障措施
1.落实部门职责。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行县负总责,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省、市统筹指导。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局要各司其职,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合力。县住建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建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县扶贫开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县扶贫开发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加强信息共享。各镇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程实施,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人力调配。要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妥善帮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3.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强资金保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减轻自然灾害等原因对农户住房和生活的影响。加大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的农户提供贷款支持,地方可视情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
4.健全调度制度。各镇要健全调度制度,实施台账管理、节点管控,实行周报、月报制,每周一报上周完成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要及时总结经验,围绕保障对象确认、资金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维修管护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做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中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皖农工组〔20xx〕3号)、《中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合农工组〔20xx〕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为贯彻落实提出的“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要继续巩固”“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要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等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精准识别与退出,强化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立足精准施策与帮扶,持续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推行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构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长效机制。
二、工作体系
建立全市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市乡村组”四级管理网格。
1.市级网格(一级网格)。由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会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数据资源局等单位承担相关工作。
2.乡级网格(二级网格)。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落实乡级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网格长,分工联系村(社区)负责同志任网格员,乡村振兴工作站具体负责网格日常监测管理工作。
3.村级网格(三级网格)。由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三级网格长,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村乡村振兴专干、村“两委”干部、计生专干等任网格员,具体负责动态监测、联络协调、统计上报等工作。
4.村组网格(四级网格)。由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包片村组的“两委”干部负责指导开展工作,网格员以村民小组长为主,动员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力量参与。网格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坚持地缘相近、居住相邻、适宜管理原则,按照便于入户走访、利于就近监测、促进长效实效的要求,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一般以20-40户农户为宜(可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自然村庄、农户规模等各种因素,科学合理地完善村组网格,原则上不突破60户)。
三、管理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
1.管理服务对象。对网格内所有农户进行监测管理,重点是监测对象(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
2.工作内容。实行网格管理、定人定岗、定职定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强化实时跟踪、常态监测、及时预警、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
四、工作职责和流程
(一)工作职责
1.市级网格:加强对接联系、做好集中排查部署、业务培训、督查指导、协调推进、数据比对、政策落实等工作。
2.乡级网格:负责本区域网格日常监测管理和组织实施集中排查,督促和指导各村建立动态监测网格,抓好督查指导、协调推进、及时预警、研判处置、落实帮扶、解决问题等。
3.村级网格:具体实施本村集中排查工作,负责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以及联村包片干部等开展跟踪走访、情况核查、信息采集、落实帮扶、联络协调、组织评议、及时上报等。
4.村组网格:负责收集信息、发现问题、联络协调、反映情况等。对符合监测对象和范围要求的,及时到户宣传相关政策并反馈到村,协助村“两委”做好监测对象按照规范程序纳入、管理和帮扶。
(二)工作流程
建立“村组—村‘两委’—乡镇—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两委’”的工作流程,形成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双向互补的闭环管理。
1.村组网格主动发现。网格员对农户(重点是监测对象)实时跟踪走访,及时掌握农户家庭收支状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其他变化情况,发现问题或信息线索第一时间向村“两委”反映。
2.村“两委”核实评议。对村组网格员反映问题和信息线索及时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分类进行处置(发现农户出现返贫致贫风险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要组织评议、公示,形成初选名单;监测对象有实际困难的,提出相应帮扶措施等),及时上报乡(镇、街道)。
3.乡(镇)综合研判。根据村级上报情况组织入户核查,确认后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4.市级审核。市乡村振兴局针对乡(镇、街道)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开展数据比对、现场核查和抽查。
5.部门落实政策。市乡村振兴局对监测对象基本情况和致贫返贫风险进行汇总分析,列出政策措施清单,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向相关职能部门“派单”。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安排帮扶资金项目,联合“端菜”。
6.部门筛查预警。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公安、财政、民政、教体、卫健、医保、人社、住建、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应急、残联、房产等部门,加强数据比对和共享,重点筛查可能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方面的预警信息,按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因意外灾害等分类梳理汇总,及时将预警信息反馈乡(镇)核实。
7.乡村落实措施。乡村两级因户因人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对落实到户到人的帮扶政策措施要及时告知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市乡村振兴局、市直相关单位要加强督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常态化监测”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在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监测”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每季度至少要研究一次动态监测管理情况,并对涉及变化的台账信息予以更新。对日常发现的符合监测范围的要及时上报,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协调市直相关单位,组织安排复核比对,及时纳入监测帮扶。
(二)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市乡村三级动态监测管理台账(以已下发的省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操作手册》内容清单为主,结合集中排查动员部署、工作落实等情况。并对附件2、3予以完善,于8月31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邮箱:),及时收集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问题实、措施明,并做到及时更新。
(三)实行公示评议制度。对符合监测范围的,按照监测程序进行评议公示。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人员(包括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村级需进行民主评议,由市乡村振兴局统一进行公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网格划分要求,健全完善网格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防返贫监测管理网格可综合疫情防控、党建、文明创建、拆违控违等网格进行统筹划分,充分利用现有的网格进行补充完善优化,避免重复设置,注重发挥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乡村两级要加强宣传,强化监测对象识别退出政策及程序宣传、监测范围宣传,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愿,特别是困难群众、特殊群众的需求,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市直相关部门、市乡村振兴局,重大突发性情况应立即上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防返贫网格化动态监测和帮扶管理培训工作,确保信息掌握得准,问题排查得清,政策知晓率高,识别精准度好,实现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抓好协调落实。市、乡、村、组网格要建立顺畅的工作流程,正确处理好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与一般农户之间的关系,协调用力,确保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及帮扶机制落实到位。
(四)严肃工作纪律。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市级对乡镇街道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评价的重要指标。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创新工作举措,抓紧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工作,重点加强网格队伍管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美丽建设,打造节约型机关,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全面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总理关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机关先行”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降耗总目标,以“两型”示范机关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我部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管理、注重宣传,全员资源节约意识全面提升,水、电、暖、燃油的节约工作进一步强化,办公用品消耗量、行政运行成本力争零增长,力争在过去一年能源资源消耗的基础上,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5%。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担任,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同志为节能监管员和能耗统计员。
(二)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宣传投入、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手段。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宣传月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提高全体人员的节能素养,培育节能文化。
(三)做好能耗统计相关工作。按时填报季度、年度能耗报表,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填报数据做到完整、真实、准确。在年中、年末分别进行能耗分析,并根据当期能源消耗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节能措施。
(四)注重日常节能工作。日常节能工作主要有: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坚决杜绝“无人灯、长明灯”;加强空调系统节能,严格执行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加强办公设备用电管理,注重维护保养,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能耗;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程序,提高办公用品使用效率等。
(五)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加强车辆用油和维修管理,严格坚持实行单车核算,实行“一车一账”制度。积极应用新技术、新产品降低公务用车能耗。
(六)加强废品回收工作。积极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处理工作,坚持本办废旧商品回收制度,规范废旧商品回收管理。
(七)严格节能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节能巡查制度。定期巡查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和不安全因素,定期检查办公室的空调、电脑、照明灯、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查处浪费行为。
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和前期各级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农村改厕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做好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全力迎接11月份国务院大督查,在前期摸排整改的基础上,抓好问题摸排台账复核,切实做到全面准确。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农村改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内容。充分汲取前期各级发现改厕问题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对前期开展的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摸排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围绕改厕台账、质量、管护和群众使用及满意度四个环节,全面查缺补漏,强化推进措施,巩固工作成效,全力以赴抓好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扎扎实实向前推进,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工作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对20xx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厕和农村公厕(我镇共需排查7308户“非楼房”厕所改造户及20座公厕,台账电子版已发到各管理区),开展拉网式摸排,把问题查全查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坚持立查立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工作重点
各村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立即开展厕所改造台账复核,切实做到底清数明;立即开展问题摸排台账复核,切实做到全面准确。对改厕实际与台账不符、改厕质量不过关、后续管护机制不健全、群众满意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针对问题性质制定明确的问题分类处置方案,合理制定实施节点,有序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一)台账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台账记录不准确、改厕台账与实际不符、虚报改厕数量、改厕台账不规范等问题;是否存在“插个排气管算完工、厕具一发了之”,排气管数量和厕具数量被纳入改厕台账的问题;是否有在田间地头等农户院落以外远距离实施改厕的,并纳入户厕台账的情况。
(二)质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厕具标准不高的问题;是否存在施工不规范、不到位,出现排气管脱落、化粪池下沉、硬化部位断裂、未做防渗措施等问题;是否存在保温措施不到位,造成冬季结冰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规范升级过程中,施工不规范,出现质量损坏未及时维修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村在整改过程中要坚持质量第一,注重改厕实效,严格按改厕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厕屋:要求屋顶封闭、有门窗,具备一定采光及保温作用;化粪池:要求下地掩埋、加盖盖板,安全无渗漏;排气管:无破损折断,配备防雨帽,满足群众使用要求;蹲便器:安装牢固、水泥砂浆填缝;压力桶:压力桶下地,与蹲便器连接可用,冬季不结冰;管件连接:连接处牢固,不漏液、不漏气;盖板:无破损。
(三)管护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农户厕所出现损坏后,就近找不到地方维修,厕所粪污满了,找不到人来抽取等问题;是否存在粪污利用处理体系不健全,导致出现厕所粪渣粪液乱倾乱倒现象;是否存在群众反映改厕问题后,多次整改流于形式、整改仍不到位的问题。
(四)群众使用及满意度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厕所改造后未使用问题;是否存在厕所改造后杂物乱堆、环境脏乱差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厕所改造后原旧旱厕未拆除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村要充分利用喇叭广播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改厕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改厕好处,增强想用、愿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群众规范使用厕所。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核整改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村要针对上述四个环节问题,按照全面摸排、分类整改、压茬推进的原则,扎实开展自查复核,逐户逐厕列出问题清单并制定详细有效的问题整改方案,加以整改落实到位。自查复核整改工作要于10月14日前结束,10月14日前要将最新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农村户厕台账和问题摸排县级调查表》《农村公厕台账和问题摸排县级调查表》)上报镇乡建办,由乡建办汇总上报县工作专班。
(二)各级督导检查阶段(10月15日—10日31日)。从10月15日开始,县改厕督导组及镇乡建办将对各村上报的改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摸清问题摸排是否精准,是否有遗漏,是否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将及时上报镇主要领导。同时,从10月16日起,市里也将在各县区完成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之后,开展市级交叉互查。另外,省农村改厕业务主管部门也将委托第三方对改厕问题摸排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暗访。
(三)问题整改提升阶段(10月15日—10日31日)
各村要针对各级抽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各级备案。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管理区、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支持上加大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成效。
(二)严明政治纪律。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必须全面彻底深入,做到真正查缺补漏、整体提升,各管理区、村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我镇已制定了《镇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工作考核方案》,将针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对排查不实不细,不及时整改的村支部书记实行经济处罚,并扣除所在大办的10月份绩效考核分。
县改厕工作专班也会实时跟进各乡镇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对问题整改不全面、不细致、不真实、弄虚作假,或拒不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成果,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经研究决定,采取“395”的工作模式,保障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站(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为中心,努力实现由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转变,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着手,有序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公共服务站作为服务农民群众的总接待员、总协调员、总服务员,将解决农民群众现实需求作为第一任务,从查缺补漏的角度出发,明确“3+N”工作职能,采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方式,积极补齐在服务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上的不足和短板,切实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三项基本服务职能
1.农村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基层网格员要掌握、接收群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需求,以市客运公司为服务载体,采取“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保证农村客运需求常态化。一是实行农忙时节包车制度。群众可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提前24小时预约,也可以联系基层网格员进行预约。二是延伸农村客运班线路线。将原有农村客运班线,由乡、村延伸至自然屯和田间地头。三是推行“定制客运服务”。利用现有的客运班车,根据群众的需求,在规定的线路内,就地就近调剂车辆,适时为农民群众提供客运服务。群众需求上报网格员后,由网格员及时上报乡镇公共服务站;公共服务站汇总服务需求上报市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调配车辆并将信息反馈公共服务站;公共服务站将调整后的农村公共交通运输信息推送给基层网格员,基层网格员组织用车群众有序乘车,达到安全出行的目的。
2.农村婚丧嫁娶保障服务。在基层网格员主动发现和搜集婚丧嫁娶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基层群众主动报告婚丧嫁娶情况制度,网格员及时上报乡镇公共服务站,由乡镇公共服务站联系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场地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乡镇公共服务站要掌握车辆需求信息,提供车辆服务信息,帮助供需双方对接,宣传鼓励使用大巴车,营造便捷、简约的交通环境,达到杜绝攀比、移风易俗、方便群众、节能减排的目的。
3.农村农事节庆安全服务。组织基层网格员开展集市、庙会、节庆等人员聚集时段及地点的信息采集上报;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办农事节庆活动时,要主动向基层网格员报告相关情况;基层网格员将采集到的情况向乡镇公共服务站报告,由乡镇公共服务站负责提前一天通知公安、交通、消防、卫健、市场监管、农业执法、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安保、防火、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及疫情防控等采取防范措施,保障各类农事节庆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提供九类延伸服务
为弥补公共服务覆盖面不足,探索以公共服务站为纽带,将各职能站所的公共服务事项延伸至村屯,做到能在村里解决的不进镇、能在镇里解决的不进市,重点开展以下服务:
1.畜牧业防疫指导服务。对于畜牧业养殖大户防疫需求,由镇畜牧站安排人员直接对接养殖大户,现场帮忙指导防疫工作;对于畜禽散养户,由网格员接收畜禽散养农户的防疫需求,公共服务站向畜牧工作站提出服务要求,畜牧工作站派出防疫员与散养户对接,满足防疫需要,畜牧工作站向公共服务站反馈工作结果,公共服务站与散养户确认结果,登记备案。
2.灾害防御气象信息服务。公共服务站从气象部门或相关信息源收集气象灾害信息,及时掌握台风、冰雹、暴雨、洪水、干旱、城市积水等情况,并将情况通过工作群把信息推送给基层网格员,由基层网格员将信息给群众,提醒群众做好防灾减灾准备,减少群众损失。
3.农村涉法涉诉援助服务。由镇矫正工作站收集法律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提供给公共服务站及网格员;公共服务站及网格员针对群众需求,为其提供法律团队服务人员信息,协调法律服务人员与群众点对点对接。
4.农村务工供求信息服务。由公共服务站及网格员收集群众务工需求;由镇劳动保障所联系就业部门,收集就业岗位信息,提供给公共服务站及网格员;采取点对点方式推送就业信息,帮助双方进行对接,形成双方按需对接的双向工作模式。
5.农村“一老一小”日间照料服务。组织基层网格员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统计农村“一老一小”日间照料需求,拟选定一个村试点,建设一座可提供临时休息、休闲娱乐、餐饮服务等多功能的养老大院、幸福大院、文化大院,让农村“一老一小”有人照料。
6.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统计服务。采取群众主动上报与网格员主动发现相结合的方式,统计收集土地流转信息并及时上报公共服务站,由公共服务站汇总后上报农经站,由农经站组织人员上门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指导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帮助办理土地流转备案手续。
7.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与市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合作,在每个村增设服务站点,安装POSS机,方便群众存取款及缴纳各项费用。基层网格员收集群众贷款、保险等相关服务需求后,上报镇公共服务站,由镇公共服务站联系金融、保险等机构上门服务。
8.农村其他信息接收推送服务。对上接收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指派任务及相关服务信息;对下推送其他与群众相关的服务信息;联络员接收群众需求并上报,接到上级反馈后,再推送给有需求的群众,实现上传下达,建立沟通桥梁。
9.农村安全隐患预警服务。充分发挥网格员巡查检查作用,对农村道路安全、水上安全、防火防盗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信息搜集及上报,做好隐患预警工作,尽最大能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五项补贴机制
为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保护和调动服务提供者积极性,建立相应的补贴机制。
1.农忙时节包车补贴机制。对农忙时节为农民提供免费客运服务车辆,由市客运站提供费用清单,经市审计局审定后,每公里给予6元补贴。
2.公共交通线路延伸补贴机制。对提供延伸班线客运服务车辆,客座率低于50%的,在退坡资金中给予补偿,低于50%部分每人每公里补贴0.2元。
3.“定制客运服务”补贴机制。网约车平台建成前,作为过渡措施,建立“定制客运服务”机制。对提供服务车辆客座率低于50%的,在退坡资金中给予补偿,低于50%部分每人每公里补贴0.2元。
4.婚丧嫁娶用车补贴机制。鼓励婚丧嫁娶群众使用大巴车或10座以上的车辆,按照50公里以内、100公里以内,100公里以上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补贴,减少车辆聚集,减轻道路交通压力。
5.网格员奖励补贴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一职多能的作用,将村屯环境卫生监督、农用车辆劝导、疫情防控、土地流转信息收集等职能集于一身,实施“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组成的工资制度,即给予5000元/年基本工资,半年一发放;设立2000元/年绩效工资,按季度进行网格考核,季度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当季绩效,年终统一核算;年终考核全部合格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四、工作措施
为将农村公共服务做细做实,尝试建立“五办”工作模式。
1.即时办。群众需要了解的用工信息、办事流程、办事要件等能够即时解答或办理的,由网格员即时办理。
2.预约办。群众身在外地需要到镇村办理的事项,以及节假日期间急需办理的事项,群众向网格员提出办理事项及预约时间,由网格员帮助联系镇内相关工作站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网格员将预约情况反馈给有需求的群众,避免群众跑瞎道、办不上的情况发生。
3.办。群众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事项,在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由网格员接受委托后,代替群众办理;
4.协调办。群众需要在非镇属单位办理的事项,如贷款、就学、就业、养老等事项,由网格员帮助群众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5.上门办。群众因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电费等网上操作事项,可由网格员上门帮助办理;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需要上门服务的,网格员联系乡镇服务站,由相关部门提供上门服务。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农村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探索建立镇、屯直通的扁平化联络服务体系。
1.成立组织。公共服务站隶属于镇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站站长1名,兼任总联络员,工作人员2名;负责群众供求信息的接收与反馈,负责协调相关站所受理群众需求,统计汇总相关站所服务情况,建立管理台账。
2.组建队伍。每村设立1名网格长,由村会计兼任。以自然屯为单位划分64个网格,每个网格设置1名网格员。网格员负责本屯公共服务工作,接受网格长的管理,业务上接受镇公共服务站的指导。网格员采取镇聘村管方式管理,基本工资由村级发放,绩效工资由镇公共服务站考核后发放。
3.明晰职责。乡镇公共服务站负责统一管理、培训、考核网格长及网格员,负责建立网格员工作群、网格员名册,工作任务和相关信息。各网格长和网格员负责落实镇公共服务站安排布置的工作,调查、接收群众相关服务需求,网格员须将情况汇总后上报给网格长,由网格长上报镇公共服务站,也可以由网格员直接上报镇公共服务站后报网格长备案,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清晰的服务网络。
4.建立平台。依托市级热线,设置镇级服务热线,接受群众需求;建立微信平台,各类服务信息,对接部门、企业和群众。
5.强化考核。为加强网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对网格员每日巡查情况、工作记录情况、群众需求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与考核绩效奖挂钩,兑现奖惩。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