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综治工作要求,不断推出新举措,努力实现新作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围绕自然资源管理改革,推进反腐败机制制度创新,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为自然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1.健全制度,抓好落实。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认真拟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本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县司法局。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价考核制度,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普法工作进展情况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财政经费预算,要适时配备必要的普法设备和资料,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4.培养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学习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实施
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解工作
5、认真扎实的做好群众上访接待工作,深入开展下到基层及群众中间,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自然资源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清理,化解影响稳定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和探索解决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新机制,促进社会管理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6、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系统。
7、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排查和有效调处因土地征用、安置补偿、行政执法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预防群体性事件及恶性事件发生。
三、不断改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8、进一步加强护互联网治理,坚持以人管网,技术管网,健全网上网下结合的防控体系,提高网上网下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能力。
9、随时关注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
10、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抓好机关、办公场所的治安排查整治,最大程度地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11、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智防建设,加大技防投入,巩固视频监控体系,落实单位内部治安及安全反范措施,扩大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覆盖面。
四、着力加强教育引导工作
12、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依法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开展综合整治,确保本单位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13、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和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对隐患点的巡查工作,加强报告,加强应急准备。
1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加大对职工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单位职工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启之年。为持续深入推进平安自然资源建设,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支持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氛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县局决定在三月份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党的以来,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宣传党的社会治理理念,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两者的关系,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多元主体的基层治理体系,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
(三)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整治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行业乱象重点问题工作;
(四)《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
(五)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妥善化解涉及土地权属、山林权属、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矿山开发补偿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六)平安志愿者行动开展情况,推广使用平安志愿者APP,发动、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平安志愿服务;
(七)介绍危害,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传播禁毒观念,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八)抗击病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宣传在抗疫斗争中涌现的先进个人事迹;
(九)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十)全局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时间探索和经验做法。
二、宣传形式
(一)新闻媒体宣传。利用电子屏幕、横幅、展版、标语、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知晓率;
(二)贴近群众宣传。将平安建设宣传与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便民服务活动、平安自愿服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举办一系列的活动,动员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宣传活动更加深入实际、贴近群众;
(三)集中策划宣传。坚持统一谋划,宣传内容围绕主题精心开展。同时积极参加县里集中开展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二)强化统筹协调,创新方式方法,力求在提高宣传质量上见成效。
(三)认真总结开展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经验,积极向媒体投稿宣传。同时将本次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图片于4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局综治办。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在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案卷评查自查的范围和方式
此次案卷评查自查的范围是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审结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卷宗装订归档,列明目录;已受理或立案,但未办结的需写出书面说明。此次评查活动采取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对评查的案卷要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具体按照以下内容和标准进行评查: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三)行政执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内部运作程序是否规范;
(五)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
(六)是否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申辩权和救济权,告知权利、交待的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
(七)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是否完整齐备,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案卷制作是否符合标准。
三、案卷评查自查时间和具体要求
(一)案卷评查自查工作从8月1日开始,8月30日前将相关案卷整改完善,并报回专项工作组进行集中评查。
(二)执法大队、监察股、各乡镇自然资源管理中心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列出20xx年行政处罚案卷目录,然后,按照评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对各类案卷进行自查,记录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及时加以整改。
四、评查方法和步骤
案卷评查活动分为自查、检查和整改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
对照本方案将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评工作,梳理出在办理执法案件中存在的突岀问题。自评工作结束后,对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总结。
(二)检查阶段:
在自查自评基础上,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类案卷进行案卷评审,并进行打分,记录存在的问题,并逐卷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其中优秀案卷3件。
(三)整改总结阶段:
各股室对各自自评过程中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督查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梳理,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
五、组织领导
为促进本次案卷评查自查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为做好全县20xx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根据《市20xx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自然资发〔20xx〕2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卫片执法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在黄河沿岸县域非法用地采矿以及露天矿山越界开采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力维护我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彻底扭转我县当前违法占地、违法采矿多发的被动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及时核查卫片执法图斑。按照自然资源部提高卫片执法图斑下发效率,随时监测提取、制作、下发,结合国土变更调查补充数据等工作模式,县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将图斑以表格+影像形式下发至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社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核查并上报核查情况,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县自然资源局要在本月完成上一个月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用地、用矿情况的核查汇总和数据填报。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限时督促整改。对于卫片执法图斑核查中发现确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以及相关乡镇(社区)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积极推动整改,消除违法用地状态。
(三)严格开展约谈问责工作。对违法严重、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社区),县自然资源局将适时报请县政府严肃开展约谈问责,督促限期整改,并将约谈情况报告市卫片办。
三、工作方式
(一)“月清”。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将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卫片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和判定工作,并保存确认。市自然资源局将对我县上报数据真实性逐图斑采取内业和外业双重审核,每月25日前完成审核确认,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审核结果同时通报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将每月最后一天前,汇总确认全省的核查与填报结果,作为统计依据。
(二)季度卫片、月度卫片、土地变更调查抽查工作协同推进。季度卫片、月度卫片、土地变更调查抽查检查同步开展,协同推进,相互支撑。在月度、季度卫片调查阶段,县自然资源局要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和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对遥感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对其中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行为,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社区)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查处整改。
凡自然资源部、省厅下发的20xx年季度、月度遥感监测图斑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查处整改范围,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在卫片检查中已经恢复土地原貌的,纳入下一月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其中已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对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图斑,填报相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并计入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三)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相衔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以下简称北京局)在开展例行督察过程中,将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的,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北京局将督促将其纳入检查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整改。
土地卫片执法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按照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统计。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卫片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组织指导、督促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20xx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开展宣传动员,通报工作情况,推进各阶段工作,开展县级督查和迎接验收工作,提请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有责任的负责人、违法用地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配合完成部、省、市三级督导、抽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验收、约谈问责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各乡镇(社区):部署组织本辖区内卫片执法工作,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图斑核查、调查取证、查处落实等相关工作,承担整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主体责任。乡镇长(管委会主任)既是自然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重要主体;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
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全县卫片执法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对全县卫片执法图斑进行核查、数据填报;对违法图斑进行查处、移送等工作。主持县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卫片执法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卫片执法工作涉嫌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依法做出处理,抓捕相关责任人员;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找违法责任人;对卫片执法中阻碍执法,发现的“涉黑涉恶”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县检察院、法院:负责追究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违法主体法律责任,做到应诉尽诉,应判尽判,从重从快。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农村宅基地等农村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生态环境破坏及环境污染的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非法经营销售行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住房建设领域违法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林地破坏行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中党政同责的要求,乡镇(社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社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耕地保护面的新形势,准确把握今年卫片执法工作的新变化,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违法占地(“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建房问题)、私挖滥采、违建别墅、挖湖造景等问题发生,对属地再次发生上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移送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二)早发现、早制止。各乡镇(社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内业比对、现场核实、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部、省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经核查后认定为违法的,要及时采取制止、报告、查处等措施,防范违法事实形成或进一步扩大,着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三)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矿种,加强矿产卫片执法工作。要严格按照《矿产执法卫片图斑填报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图斑核查、判定、处理、填报和审查工作,建立和完善矿产执法台账,把“依法依规”、“严起来”理念落实到各个环节特别是要强化对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和黄河沿岸县域等重点地区、稀土等国家战略性资源重要矿种的监管,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行信息公示。各乡镇(社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媒体深入宣传卫片执法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浓厚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省人群健康状况认知度调査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xx]304号)文件精神,为科学评估我市伤残权重,确保我市居民健康期望寿命等指标准确,根据《中国人群健康状况认知度调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疾病负担是对人群健康损失的综合测量,通过测算伤残调整寿命年(DisabilityAdjustedLifbYearsQAEY)指标对其进行定量评估。DALY是测量从发病到死亡(包括疾病死亡和疾病残疾)所损失的全部健康寿命年的综合指标,包括早死负担和伤残负担,《健康中国行动(20xx-2030年)》的重要评价指标之-健康期望寿命,也是利用早死负担和伤残负担计算获得。
伤残权重(DisabilityWeightQW)是计算伤残负担和健康期望寿命的重要参数。伤残权重是赋予各种伤残状态(即疾病相应的健康状态)的一个分值,不同疾病后遗症相应的健康状态的严重程度可以通过评估伤残权重分值量化.
全球疾病负担(GlobalBurdenofDisease,GBD)结合20xx年和20xx年部分国家的调查结果估计出一套全球伤残权重分值.然而,DW分值来源于人们对伤痛的主观评价,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伤痛的感观不同(比如近视,肢体上的残疾).为了精准测算疾病和伤残对人群造成的健康损失,获得一套适用于人群的伤残权重,于20xx年针对18-69岁的一般人群开展伤残权重调查。
二、调査目的
针对所有疾病相应的后遗症的206种健康状态,产出一套适用于省人群的伤残权重结果,为省疾病防控及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查范围和调查人数
在全市范围内调查500份《人群健康状态认知度调查》问卷,每个乡镇、社区各调查有效问卷25份,其中医务人员不少于5份。
四、调查对象及调查方式
(一)调查对象
1.纳入标准
本次调查对象纳入标准:
(1)该调查地区常住居民(在该地区连续居住6个月及以上);
(2)年龄范围在18-69岁的中国国籍居民,其中40岁及以下人群学历在高中及以上,40岁以上人群学历在初中及以上。18-29岁人群占比25%,调查人数7人;30-49岁人群占比45%,调查人数12人;50-69岁人群占比30%,调查人数8人。医务人员占全部调查人群的17.5%,既4-5人。
(3)性别比男女比例1:1。
2.排除标准
有以下情况者不作为调查对象:
(1)居住在功能区中的居民,如工棚、军队、学生宿舍、养老院等;
(2)港澳台居民、孕妇、精神障碍患者(包括痴呆、理解能力障碍、聋哑等);
(3)不接受或者拒绝参加调查者.
(二)调查方式
1.釆用网络自填形式进行问卷调查,受访者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自行填写问卷。
2.项目组生成问卷二维码并通过省级和市、县级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和推广电子问卷.
五、调查内容
第一部分为固定问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等问题;
第二部分为配对比较(PairedCompariso叫PC)问卷部分,是通过主观感受对健康状态比较,会随机在206个健康状态中抽取两个不同健康状态的选项,形成一个“健康状态对”,组成一道问题,调查对象根据主观感觉评价,选择两者中认为更加健康的状态.该部分内容共抽取16组进行比较(其中包括三道质控问题:第三、十和十六题抽取同一对“健康状态对”,但是“健康状态对”的顺序不同).
六、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调查的顺利实施和收集数据的可靠性,鼓励居民广泛参与,项目组设置一系列措施进行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包括调査方式的选择、调查对象的设定、调査人员培训、调查阶段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以及随机抽查和督导。每个微信号参与1次,通过合格电子问卷设置随机红包,人均2-100元不等。无效问卷包括:
(一)规律作答
(二)未完成问卷
(三)逆序检测题不一致
(四)填写时间小于3分钟。
(五)不符合纳入标准的问卷。
为切实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长效监管机制体系建设,夯实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中的监管职责和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称动态巡查,是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单位)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自然资源领域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制止、报告和处置的工作制度,通过开展全面动态巡查工作有效防范、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各单位负责辖区内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对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负直接责任。年初要制定动态巡查计划,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的三定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履行“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的职责,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报告准确、制止有效、查处到位”。
三、职责分工
各单位是动态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采取行政处罚及实施强制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任务,实行责任追究。
因建设办和胜利办未设立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其辖区(主城区)内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暂时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伍负责。
(一)各单位要及时发现以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
4.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
5.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
6.在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7.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二)动态巡查工作实行巡查台账登记制度。巡查台账应当记录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项目,违法项目主体或名称、违法地点、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后续处理等基本内容。
(三)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时,各单位要根据案情依法及时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通知书》或者《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整治整改力度,把违法行为处理在违法建筑形成之前;对已形成的违法建筑未实际使用,可拆除复耕的,由各单位组织拆除复耕到位;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确需占用的,查处到位后督促违法当事人补办用地手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在取得批准手续之前严禁复工违法建设。
(四)各单位动态巡查工作实行抄告制度。对拒不停止或已形成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职权组织立案查处或指导查处。抄告要及时全面,内容包括违法主体、违法时间、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实际用途等相关情况。
(五)各单位负责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工作。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下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到用地竣工验收期间,按照合同或决定书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用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将相关监管材料、数据及时准确上传监管系统,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通报市自然资源局。
(六)各单位负责对辖区内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规模较小的违法用地及违反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违法建设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对于已形成违法事实,且案情较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交由市自然资源局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护耕地就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坚定“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的现实检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耕地保护工作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巡查,注重效果
各单位要加大动态巡察工作力度,坚持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有效遏制新增,积极处理历史违法案件,尽快消除违法状态。
(三)夯实责任,严肃纪律
要层层建立包保责任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动态巡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动态巡查工作布置、开展不到位,新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较多的;
2.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
3.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的或者未有效制止的;
4.发现违法行为日常监管不到位的;
5.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
6.填写巡查台账时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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