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严禁”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实现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xx〕4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鲁办发电〔20xx〕1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的通知》(政办发明电〔20xx〕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为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加强我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凝聚耕地保护合力,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生态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保严管。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保护好各类耕地资源,对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破坏。
(二)坚持属地管理。按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压实属地责任,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村民小组(生产队)等多级田长制,真正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落实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坚持统筹协同。充分调动基层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好保护耕地第一责任人作用,实行激励约束机制并举,建立完善监管评价制度;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支持及业务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统筹协同、上下联动,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合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xx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和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6月底前,完成田长制试点工作;8月底前,全县不少于50%的乡镇(街道)建立和实施“田长制”;12月底前,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和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现“块块有田长、月月有巡查、件件能报告、事事有落实”的工作模式,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不降。
四、工作安排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县政府召开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动员会,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各乡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领导小组人员及各级田长人员名单、编制实施方案、考核奖惩制度,将相关文件资料上报县自然资源局。
3、县自然资源局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建档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
1.各乡镇(街道)聘请技术单位完成图斑提取、数据处理、公示牌设计工作。公示牌标明保护面积范围、示意图、责任人、举报电话、各级田长名单及职责、保护耕地相关政策等内容,同时增设二维码,通过微信扫码获取该区域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面积及负责人相关信息。
2、各乡镇(街道)在国、省、县、乡公路沿线醒目位置分别设立一、二、三级“田长制”公示牌,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少于10个。同时在村委活动场所做好制度牌上墙、张贴宣传标语工作。
3、各乡镇(街道)压实责任,各级田长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保护责任范围、保护原则、本级田长责任及惩奖措施,由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各乡镇(街道)建立田长巡查制度,一级田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巡查,二级田长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三级田长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对责任区域内地块的巡查,各级田长对巡查情况做好记录,形成台账。
5、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监管水平。各乡镇(街道)出资租赁铁塔设备,给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安装“天眼”,适时开发“田长制”app,建立智能监测平台,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实时监控,一经发现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预警并把违法位置等信息通过“田长制”app实时发送至各级田长。
(三)检查督导阶段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与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督导,督导结果直接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进度缓慢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
(四)总结验收阶段(
各乡镇(街道)将“田长制”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存档,由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组织验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建立田长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同时对已安装的公示牌进行测量定位,对各级田长在日常巡查中建立的巡查台账进行抽查、检查。
五、田长设置及职责
(一)分级设立田长
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田长对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质量负责。全县设立总田长1名,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乡镇(街道)设立一级田长1名,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各乡镇(街道)管区设立二级田长1名,由管区负责同志担任;各村(社区)设立三级田长1名,由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有条件的村(社区)可进一步细化责任,设立四级田长。
(二)明确田长职责
1.总田长。总田长负责落实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制定本辖区田长制实施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一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定期向上级政府报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对下一级田长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及时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监督整改到位。
2.一级田长。一级田长负责本乡镇(街道)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分解落实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制定本乡镇(街道)田长制实施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确保下级田长落实到位;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定期巡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定期召集下级田长开会部署相关工作,针对下级田长组织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培训;定期向县政府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3.二级田长。二级田长负责辖区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分解落实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定三级田长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定期巡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定期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4.三级田长。三级田长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对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负总责。负责对责任区域定期巡查,对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建厂、建窑、挖砂、取土、养殖、造湖造景、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劝阻,无法阻止的,及时向上级田长报告;发现辖区内出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要及时对承包户进行教育引导,必要时向上级田长报告,确保耕地恢复种植;定期向上级田长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对耕地生产配套设施实施管护,负责维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田长制公示牌;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各地块承包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定期调度所辖区域内田长制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逐级落实田长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夯实任务。下级田长定期向上级田长汇报本辖区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上级田长及时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任务传达落实给下级田长,对下级田长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上一级田长,不定期检查田长制工作执行情况,形成“上报下查”上下联动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平台,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粮食安全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向社会公开田长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等有关信息,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要设立20块田长制保护标志牌,标明保护面积范围、保护措施、示意图、责任人、田长及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准确的予以奖励,形成全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局面。
(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要强化田长制工作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负责统筹安排本区域内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开展经费、激励资金等落到实处。加大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督导考核力度,各级田长都要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质量负总责。“田长制”工作纳入乡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对年度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履职到位、表现突出的田长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问责。
为贯彻落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严禁”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实现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xx〕4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鲁办发电〔20xx〕133号)等要求,经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为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加强我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凝聚耕地保护合力,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生态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保严管。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保护好各类耕地资源,对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破坏。
(二)坚持属地管理。按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压实属地责任,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多级田长制,真正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落实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坚持统筹协同。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好保护耕地第一责任人作用,实行激励约束机制并举,建立完善监管评价制度;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支持及业务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统筹协同、上下联动,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合力。
三、总体目标
准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耕地保护管理方式,构建以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完善管理、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机制。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网格为目标,通过末端延伸,把农户纳入保护体系,确保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等别有提升。8月底前,全县不少于50%的乡镇(街道)建立和实施田长制;12月底前,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和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现“块块有田长、月月有巡查、件件能报告、事事有落实”的工作模式,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不降。
四、田长设置及职责
(一)分级设立田长
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田长对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质量负责。设立总田长1名,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乡镇(街道)设立一级田长1名,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各乡镇(街道)管区设立二级田长1名,由管区负责同志担任;各村(社区)设立三级田长1名,由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明确田长职责
1.总田长。总田长负责落实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制定本辖区田长制实施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一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定期向上级政府报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对下一级田长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及时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监督整改到位。
2.一级田长。一级田长负责本乡镇(街道)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分解落实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制定本乡镇(街道)田长制实施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确保下级田长落实到位;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定期巡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定期召集下级田长开会部署相关工作,针对下级田长组织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培训;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3.二级田长。二级田长负责辖区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分解落实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定三级田长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定期巡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定期向一级田长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4.三级田长。三级田长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对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负总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对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建厂、建窑、挖砂、取土、养殖、种树、挖湖造景、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劝阻,无法阻止的,及时向上级田长报告;发现辖区内出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要及时对承包户进行教育引导,必要时向上级田长报告,确保耕地恢复种植;每个月向二级田长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情况,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耕地生产配套设施实施管护,负责维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田长制公示牌;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各地块承包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工作,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定期调度所辖区域内田长制具体工作落实情况。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逐级落实田长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夯实任务。下级田长定期向上级田长汇报本辖区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上级田长及时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任务传达落实给下级田长,对下级田长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上一级田长,不定期检查田长制工作执行情况,形成“上报下查”上下联动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平台,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粮食安全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向社会公开田长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等有关信息,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设立2块田长制保护标志牌,标明保护面积范围、保护措施、示意图、责任人、田长及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准确的予以奖励,形成全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局面。
(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县政府将开展田长制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耕地保护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约谈问责。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二级田长和三级田长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为全面推进我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紧紧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高标准贯彻落实县委加快构建“一地三极、全域生态”,全力建设“五个”的各项工作要求,提升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全域旅游发展水平,推动城市转型升级,塑造城市新形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护。一是掌握好区域内路灯具体位置及情况,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理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对范围内的所有路灯进行日常的巡查,日常检测、调校与维修更换,确保明亮率不低于98%。二是深化养护管理机制,提升设施养护精细化。完善巡查机制,做好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三是提高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不断提升市政管理水平。积极推广精细化养护技术。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市政管理作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化被动为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信息,将监督员意见建议与设施日常检查考核、工程质量验收等管理工作相结合,及时整改日常管理薄弱点。
(二)加强城市排水防涝管理,确保城市排水畅通。一是强化排水系统管理,提升排水设施治理。对我县城市市政排水管网进行常态化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保证排水管网通畅。二是对县城重点区域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定期对全城区的检查井、排水管网、暗涵、明沟、集水井、雨水篦子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淤泥和杂物。提升城市排水防洪水平,做好汛前排水防痨准备工作。
(三)加强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管理水平。一是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安排驾驶员每日两次(每早上11点-13点、下午6点-8点)将垃圾分区分层推放到位,保证堆体边坡不大于1:3,终场边坡能够作业时覆盖消毒。2名消毒员每日进行全覆盖消毒(每日两次:早上9点30-10点30分、下午3点-5点),填埋场采购了先进无二次污染的生物制剂来对整场实施消杀蚊蝇病虫措施。全程按照先消杀、消杀后辗压,辗压后再消杀,消杀后覆盖黑土,尔后再覆盖黄土密封的流程,保证场地无蚊虫害。二是制定专门的考勤奖惩和各种登统计制度,做到工作有痕迹、在岗有考勤、用车登记、操作有记载、用油有监控、用药有数量,消杀有登记、填埋有过程。同时配置一名门卫专职负责场区车辆器材安全和卫生问题,每日按时对场区进行监管和卫生保洁,严格杜绝无关车辆及个人进入场区和其他垃圾进入填埋场的现象发生。三是不断建立健全运行作业、设备维护、消杀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在场区配备了监控设备,监测场区安全和渗滤液密封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同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渗滤池、地下水检查井等项目进行检查,使场内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并且为了更好地检测场地周围环保。
(四)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精细擦拭城市家具,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一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进一步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督促各个路段环卫保洁人员严格按照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进行作业,严格实行每周“一大扫、六普扫、全天候保洁”的作业模式,督促落实全天候精细化保洁作业。对主次干道采取地毯式清扫、人机结合清洗、洒水降尘、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的作业措施,利用洗扫车、洒水车,每天对县城主次干道实施循环不间断作业,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加大对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力度,有效防止人行道扬尘污染等问题。同时,加强对主干道、人流量大的路段以及雨水篦子的油污冲洗力度,做到每2天全城冲洗,不留死角,确保地面清扫保洁达到标准的作业质量。二是加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各类废弃物。结合打造精致街巷和全域无垃圾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各路段环卫工人对各自保洁路段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河洪道沿线、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市区绿化带等重点区域进行了整治,重点清理了积水、落叶,废塑料等废弃物。三是精细擦拭城市家具,提升城区立面卫生质量。督促各路段环卫工人对辖区路段重点对路灯杆、垃圾房、果皮箱等“城市家俱”进行全面的擦洗和清理,环卫工人发挥主力军作用,对污染严重的城市家俱,先用高压冲洗车冲洗,再用抹布一点一点擦干净,在日常保洁中,每天人工擦洗1次。同时,扩大“城市家具”的擦拭范围,将沿街所有路灯杆、垃圾房、果皮箱等全部纳入擦拭范围,要求保洁人员每天擦拭1次,全面保障城区立面干净、整洁。
(五)强化环卫公厕精细化保洁,维修保养设施设备,不断提升环卫公厕服务质量。一是对环卫公厕做好精细化卫生保洁工作。严格按照公厕管理制度要求,对全县6座环卫公厕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做到随脏随清理,纸篓不外溢,每日对环卫公厕及其周边3—5米范围内做好清扫保洁、对公厕外立面进行冲洗外,加大内部保洁力度及频次,细化保洁项目,并按规定定期除臭消毒,及时消除异味,以保持空气清新,为每座公厕配备免费纸巾以方便市民使用,不断提高市民如厕的满意度。二是对环卫公共厕所和环卫设施设备清洁维护,保持设备整洁完好。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维修,及时更换和维修出现故障的公厕和环卫设施,推进人性化服务,大力展现现代化公厕的新面貌,全面改善出行市民及游客如厕环境。另外,定期检查公厕各种便利设施及第三卫生间(残疾人厕间),对消耗品、免费纸巾及时进行补充,对损坏设备立即更换维修,以进一步方便外来游客及出游市民。
(六)全面落实垃圾收运转运模式,不断提升垃圾收运转运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城区垃圾日产日清。督促各个垃圾清运车辆对沿街门店垃圾定时巡回收集清运,每日至少5次,垃圾清运按定时定点收集、上门服务收集、入小区收集、垃圾房收集、小型清运车巡回收集6种垃圾收集清运形式。同时及时清运市民的废旧家具及大件物,确保县城内各类垃圾日产日清。其它区域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收集,采取垃圾不出院、垃圾定时定点收集等收运方式,坚决杜绝垃圾裸露堆放现象。
(七)加强绿化工作,按照“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推进绿化工作。一是完善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城市品位。为完善城市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优化人居环境。今年全年,预计投资50万元对城市重要节点位置进行绿化改造。二是提升绿化养护水平,景观效果日趋完美。以行道树无缺株、歪斜、绿篱无断档、地被无裸露、绿化设施无缺损、园林植物无病害、绿化树木无尘垢的“六无”为目标,多管齐下,切实抓好道路绿化养护管理。狠抓公共绿地精细养护。广场、街心花坛等路段结合各自实际,以巩固创园为抓手,认真做好园林植物的浇水、施肥、补植、修剪、病虫害防治和广场设施维护管理及园容保洁。今年以来,一直加强植物日常管护力度,组织人力,物力浇灌,修剪整形,除虫打药,浇水除杂草等养护管理,有效提高管护作业质量,确保植物呈现良好的生长状态和优美的造型,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要求
(一)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在工作中狠抓重点,切实落实执法整治工作任务,确保整体工作取得成效。
(二)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手段,宣传报道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有关政策,向广大市民讲清非法占道、非法经营、破坏城市环境卫生、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的危害,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和交通管理有关规定,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三)各股室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增强全局观念,合理调配力量,保证人员相对稳定并按时到岗到位有效开展工作。
根据《推进街道公共事务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解决服务群众、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难题,进一步提升街道治理服务能力,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治理试点工作要求,以加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为根本,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切实落实“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任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二、目标任务
(一)积极认领赋权事项。街道对照文件确定执法方面各项权限,结合自身承接能力和管理服务需求,积极认领赋权事项。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服务群众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出发点,将基层社会治理迫切需要的执法力量向社区下沉。
(二)明确赋权事项,以“谁执法、谁负责”为原则,按照街道的统一部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具体实施专项综合执法活动。以及双方的权力、责任等方面内容,在街道的统筹调度下,协同开展综合执法活动。
(三)各社区积极同公安、司法行政、消防、市场监管、城管、住建、卫健、民政、税务等应选派执法骨干力量驻守网格的单位做好对接工作。对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和重点管控地区开展综合治理和执法联动,重点对突出的违法违章建设、违法经营行为、消防隐患、安全生产隐患、城市环境及治安环境混乱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四)原则上依托已建立的以综合行政执法队为骨干,公安、司法行政、消防、市场监管、城管、住建、卫健、税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执法机制。对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和重点管控地区开展综合治理和执法联动,重点对突出的违法违章建设、违法经营行为、消防隐患、安全生产隐患、城市环境及治安环境混乱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各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区关于推进公共事务综合管理的工作部署,主动沟通、上下联动、通力配合,真正使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强化平台建设。加大对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投入建设,强化场所、设备、技术、人员等保障,提升赋权事项承接能力,努力推动承接更多基层管理需要的事项。
(三)强化调度督导。赋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任务分工,高效推进赋权工作。对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并通过建立工作记录单等形式,客观记录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情况。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国“两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各社区、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州、县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的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思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特殊时期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开展时间
3月2日至3月15日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街道辖区内商场市场、综合楼、“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养老院、易燃易爆单位等各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完好有效,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器线路等违章用电现象等消防安全隐患。
(二)全面排查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清理楼道杂物,保持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畅通。
(三)排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督查检查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自觉、责任担当和严实作风确保督促检查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动网格员,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
(三)严抓隐患整改。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进行挂牌督办,直至销号。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倒查相关责任,依法严肃问责,严格处罚。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社区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广泛利用微信、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及群众监督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督查检查进行宣传发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震慑。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全民关注应急管理、维护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坚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七五”普法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会前学法、不良风气治理、社会治安整治、城乡环境治理等“十大行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做好依法治县工作意义重大。为将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法治宣传
(一)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党组中心学习组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守法情况。
(二)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员培训和年度业务集训学习时增加法律知识学习的比重,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律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为重点,认真学习《旅游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规,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崇尚法律的意识,自觉把依法行政上升到国家治理和依法治县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统计监督,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自觉性。
(三)开展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扎实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进景区等活动。结合精准扶贫“挂包帮”,深入联系村开展群众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二、依法执政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县依法治县办要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单位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
(五)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围绕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经济运行隐患加大监督和揭示问题力度,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以监督检查统计数据的真实合法性为基础,揭露和查处违法乱纪的行为,改进强化统计监督,有效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
(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机关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公开,对日常工作结果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
三、依法行政
(七)建立健全机构依法决策制度。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制股在审计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八)依法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坚持统计程序,全面规范统计行为。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的主要环节和依法治理的具体目标结合起来,建立机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统计质量。
(九)畅通诉求渠道。认真执行《宪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作出的决定,举行听证、提请政府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切实保障相关人的权益。
四、强化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透明公开
(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坚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执法检查、安全事故查处等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生产工作和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国家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深入推进我局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安监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五、社会治理
(十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涉及本单位的矛盾和突发的信访事件,采取统计监督与服务并重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事要解决”,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六、工作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县日常工作。建立机关推进依法治县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
(十四)严格工作考核。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保障等方面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别建立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工作要求及《市林业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林〔20xx〕20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普法内容、普法措施、普法责任,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突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强化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法治意识,为推进全县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自然资源执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推动全民守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各责任单位在履行好单位内普法责任的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四)坚持上下联动与单位内部管理相结合。强化对下属单位的指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普法;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细化责任清单。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深入开展社会普法。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自身资源和管理服务对象特点,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户外LED显示屏、宣传广告牌等平台,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突出主题开展普法。围绕年度重点任务确定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4.22地球日”“爱鸟周”“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9月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五)加强执法司法实践中的普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把执法过程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及时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在处理违法占用林地、耕地、建设用地等热点难点问题时,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等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开展普法创造条件。各单位各股室根据所承担的普法责任及工作实际,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普法工作,我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各单位述职,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情况,对于好的经验做法会在系统内部大力推广。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系统管理的原则,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每年6月10日前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10日前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
(四)加强督查检查。要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下属单位普法工作的指导、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协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对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典型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期完成。
确实保障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我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把这一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意识形态工作目标: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意识形态工作任务:1、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2、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3、宣传马克思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赢网上舆论攻坚战,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4、新老民众人遵纪守法,文明有序,爱民众,认同民众;5、初步形成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干事创业,建设幸福和谐家园的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工作措施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
1.党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三个纳入”:
1.纳入党支部会议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科学化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支部班子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日报、日报和新闻等媒体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支部班子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
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2.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三)履行上级党乡对党乡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责任
1.报告制度。党委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向县汇报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2.提示提醒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把方向、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工作。
3.通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
9.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0.其它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乡组织部门备案。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