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绿化委员会《市20xx年城乡绿化实施方案》和《市城乡三年绿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广大师生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师生绿色、生态文明素养,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城市绿化美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营造四季常绿、优美整洁,温馨高雅、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引导师生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所有学校自创建年度起要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并长期保持。到20xx年,3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7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10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明确,层层落实。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将绿色学校创建与学校长远规划、工程项目建设、学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规划校园及周边绿化美化区域,围绕创建指标层层落实、层层细化,全面发动师生员工,形成校校创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功能,打造特色。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创建标准开展工作,打造“一校一景、一校一品”的绿色校园文化,同时要将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等环保行为融入到创建工作中,发挥校园绿化工作的育人功能。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绿色学校创建要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以绿色健康校园文化为引领,形成密切协作、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主体
以绿色学校为创建对象,教育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是推进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推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绿色学校创建项目的创建指导工作。各学校是创建工作的行动主体,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
四、创建内容
(一)强化绿色科学管理。各学校要建立以一把校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校的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创建工作计划,精心规划设计,保障场地及资金的投入,建立健全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有效提高校园能源与资源的利用效率。(责任部门: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党委办公室、秘书科、财审科、法规科)
(二)加强绿色环境建设。各学校要科学规划校园及周边绿化美化区域,坚决做到“应栽植尽栽植、应绿化尽绿化”。将绿色学校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按照生态环保和节约型校园、教育发展的要求,积极采用低碳、环保、节能、节水、节粮、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引导校园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造。着重加强建筑节能、新能源利用、非常规水(雨水、再生水)资源利用、可回收垃圾利用、材料节约与再利用等方面工作,通过校园环境的综合整治,让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和文化延伸到校园之内的各个角落,使校园绿色更多、形象更美、环境更优、品位更高。(责任部门: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基础建设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三)引导绿色行为养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绿色学校创建,提高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行动力,培养绿色行为习惯的养成,自觉树立绿色价值观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价值观,遵守和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实践者,通过“小手牵大手”和“大手促小手”巩固成果,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会,培养一代新人的效果。(责任部门: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法规科)
(四)提升绿色发展理念。各学校要结合课堂教学、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利用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粮食安全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等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垃圾分类、勤俭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培养孩子从小树立尊重自然、热爱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养成爱护校园环境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利用广播、板报、LED屏幕、条幅等广泛宣传绿色学校创建的意义,动员全校师生共同参与。(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
(五)注重绿色人才培养。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引导和鼓励学生开展绿色科技发明创造;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搭建平台,为学生提供与绿色环保有关的社会实践平台,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参观实践等活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渗透式教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责任部门: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市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各学校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学校作为创建单位,要成立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确保绿色学校创建和持续开展等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创建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创建进度,建立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发展阶段和自身特点,开展定位科学、务实高效、特色鲜明的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将创建目标实现情况纳入专项工作考核,以健全的工作机制推动创建行动规范实施。
(三)严格组织实施。各学校要统筹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的时间进度要求,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到20xx年底前3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底前7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底前10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
(四)加强安全管理。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过程中,要增强安全意识,开展创建实践活动前要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和教育,确保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及时报送材料。各学校要在20xx年2月26日下班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xx年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计划和20xx年绿色学校建设重点任务明细表,20xx年和20xx年2月末前上报年度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计划和当年绿色学校建设重点任务明细表,并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典型经验,11月30日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典型经验、工作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照片、视频报电子版,其他材料均需上报电子版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
根据20xx年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xx﹞2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各级各部门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为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补足缺口短板,结合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确保实现“一年有明显成效,三年基本完善”的目标。现制定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造范围
按照国家无障碍规范要求和各级各部门无障碍建设标准,对我县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并组织改造。
本着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先行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思路,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福利、养老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单位的公共场所;
(四)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交通服务场所;
(五)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场所;
(六)城市的主要道路、广场、城市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
二、改造任务
(一)排查摸底、制定计划(20xx年4月27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参照“任务分工”的内容,负责对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情况实施排查摸底,撰写情况报告,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具体改造要求为:具备改造条件的三年内全部改造完毕;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提出补救措施,原则上应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无障碍情况报告和三年改造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4月27日前报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住建局)。
(二)实施集中改造(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按照改造方案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20%;20xx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60%;20xx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保证基本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底前)。各县直有关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建立日常巡查维护机制,尤其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加强维护管理力度,确保改造工作成果,共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任务分工
(一)全面贯彻落实《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共建筑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城投公司)
(二)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
(三)牵头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的汇总调度,牵头编制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并指导各单位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的台账管理和档案整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民政局)
(四)对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交通设施,要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推动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
(五)推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六)在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公共建筑的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七)推动社会福利院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八)推动康复、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责任单位:县残联、卫健局、民政局)
(九)推动学校、特殊教育、幼儿园等单位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十)推动医院等医疗公共场所及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十一)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十二)推动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商务局、城管局、城投公司)
(十三)推动景区、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十四)推动城区公厕等城管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十五)做好政府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县级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组织领导,成立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全面落实《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共同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二)建立通报制度。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按要求向县品质提升办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每月汇总情况,每季度通报完成情况,根据改造任务时间节点,未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改造要求的限期整改,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及时反馈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
为加强全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旅游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动态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专项治理成果,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建立旅游领域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扎实推进旅游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旅游业平安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涉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主任,强化镇村属地责任。加强对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推进旅游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安全风险提示和应急处置
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旅游团队的安全提示,加强游客引导和教育,提醒游客遵守相关规定,对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参与高风险项目的人群要进行必要的劝阻。加强应急处置能力。经常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要求所有员工均具备一定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完善医疗急救站点,与120等急救热线建立联系,游客出现紧急状况能及时施救。
(二)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预警,强化联动。加强会商与研判,加强预报预测,为确保信息畅通,通过媒体、景区等旅游企业及时向游客预警信息,提醒游客提前科学做好安排。
二是开展安全检査,消除安全隐患。在汛期来临前,全面部署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开展汛期旅游安全隐息自查自纠,要督促旅行社针对旅游团安全工作特点,密切关注汛情预报,做好汛情预判,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一旦旅游团遭遇突发汛情,旅行社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并及时调整团队旅游线路。
三是加强汛期景区内部安全管理,出现强降水、强对流等极端天气时,要加强对登山、徒步、森林旅游项目的管理,防止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害影响,特别是辖区内有地质隐患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景区(景点),要根据气象情况及时关闭景区和高风险旅游项目。
(三)强化隐患问题整改治理
督促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涉旅游企业及场所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晰、责任明确、管控到位。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5日前)。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台帐,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村要动态更新整改台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旅游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抓好部署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贯穿旅游业发展的始终。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推进组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严肃问效问责。镇推进组要加强对旅游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整改通知、警示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氨围。
一、起草背景
20xx年2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对贯彻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加快推动全省“5+1”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作了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培育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市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加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自然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思路、建设目标,提出到20xx年底,创建3个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
(二)主要任务。从明确产业定位、壮大产业集群、强化创新驱动、增强承载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创新管理体制、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等多方面提出推动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的具体措施。
1.明确产业定位。特色园区将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确定主导产业,细化明确2-3个重点发展领域,编制“两图一表”,加快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配套完善、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2.壮大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将围绕“1+4”现代工业体系,依托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专业化优势明显、分工协作紧密的配套企业。推动同类型企业更加聚焦关键环节,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建设大数据、锂电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多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3.强化创新驱动。特色园区将大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增强承载能力。特色园区将配套建设完备的电力、燃气、供水、治污等基础设施。支持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需求修建标准化厂房,新建标准化厂房中多层标准化厂房比例不低于30%。促进特色园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建设“智慧园区”。
5.提升服务水平。特色园区将增强专业化生产性服务能力,创新政府性资金支持方式,完善“园保贷”等融资分险模式,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金融租赁等。完善生活服务配套,围绕特定产业领域人群需求,科学布局学校、医院、文化、商业等生活配套设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商事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
6.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建设循环化园区。推动绿色制造发展,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园区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
7.强化规划引领。鼓励特色重点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提前修订和编制区域详细规划并依法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功能定位,强化节约集约,规范土地使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强化建筑风格控制、生态环境管控、公共服务配套以及城市设计引导等。
8.创新管理体制。推广“管委会+运营公司”开发模式。实施机构设置激励机制,理顺园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合理确定市、县(区)职能部门与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责边界。鼓励园区现有建设开发主体引入营运团队等合作伙伴,提升专业化营运能力。支持特色园区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运营,实现“投建运管”一体化运营。
9.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科学设置园区产业项目准入门槛,联动推行“标准地”供应,不断提升园区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每年对特色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和新落户项目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引导企业提升亩均产出。
(三)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评估管理等3个方面为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提供保障。将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列入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年度重点任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特色园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为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的,按照省级奖励资金10%的标准,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所在园区管委会一次性经费激励。每年对纳入培育名单的产业园区组织评估,对评估指标不达标、特色产业发展滞后的园区进行预警提醒,对连续2次被预警提醒的园区,将约谈园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倒逼重点特色园区加快发展。
为全面落实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闽政办〔20xx〕68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攻坚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8号)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1个成片区改造项目,改造城市老旧小区600户以上。对标完整社区标准,重点打造县医院宿舍片区1个示范“完整社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县武装部至财富天下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年内完成地下建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进行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危房收储和安置50户,20xx年计划收储10座,并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纳入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落实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措施,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
(二)交通品质提升
4.城市道路。20xx年实施县陈源垅收储地块道路配套设施项目、互通林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G353葫芦门至公路工程、G353政和至寨岭隧道及连接线工程4条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促进快速路成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5.农村公路。新改建农村公路19公里,实施渭田至源头公路改建工程、Y045线范村至长江公路改建工程、Y030线渭田至木丘公路改建工程。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6.公共交通。实施县智慧公交系统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公交候车亭电源线路连接工程、县交通运输局公交候车亭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完善城区交通设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改科技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7.公共停车设施。实施县大街停车场二期及水工业路、县医院停车场建设项目,新增城市停车位150个。充分利用公共地下空间,重点加大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高铁站、动车站等区域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推动共享汽车和共享单车、共享停车位建设,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注重运用智能化手段,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8.慢行系统。实施县文秀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打造我县慢行示范系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9.交通整治。实施县工农路与红旗街交叉口及五通口改造工程,改善工农路交通设施,保障行车安全。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启动智慧道路建设试点,投用桥梁智能预警系统,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车辆超载、桥梁隧道变形等隐患监控。(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0.排水防涝。实施市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20xx年新建排水管网7公里以上。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第三批海绵城市试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发改科技局、水利局、财政局)
11.城市供水。实施县城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区片山仔、门新村供水建设项目、县城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北环路(东富路至五通口)给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区片金厝垅、白亭子供水建设项目、县茶洲水库至文秀湖、花岩溪水系连通工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新增供水管网7公里以上。推进老旧水厂技改提升和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加强管网漏损控制,20xx年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12.农村饮用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在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
1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五期建设项目、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第六期建设项目,20xx年新建污水管网7公里以上。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管网清淤修复、雨污分流和混错接改造,完善毛细血管,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县本级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完成省级下达的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目标,努力完成省上下达的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目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14.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县域为单位全面推行乡镇生活污水整体市场化运营管理的处理机制,实施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委托市场化运行项目、渭田镇污水管网、郑墩镇污水管网、茶平乡污水管网提升项目,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50公里,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1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推进3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实施渭田镇上塘村、渭田村、巨口村配套管网建设。(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
(四)风貌品质提升
16.城市园林绿化。新建县口袋公园建设项目,新增口袋公园5个。实施县来龙公园提升项目,提升公园绿地7公顷。(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17.城乡建筑风貌。启动县建筑风貌导则编制、红旗街至学巷片区城市设计,完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和建筑风格设计管控导则编制。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并按图集管控。实施县既有裸房整治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全年整治裸房400栋。(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18.魅力休闲空间。实施县滨江路(华隆段)提升工程。优化完善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
19.城市夜景照明。实施县北环路路灯建设项目,推进城区道路路灯LED节能改造200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
20.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实施县古城路历史街区修缮工程,推进我县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重点推进郑墩镇梅口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项目,保护我县历史文化名村,完成我县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的修缮和活化利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郑墩镇人民政府,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五)管理品质提升
21.城市网格化管理。建成县数字城管系统,形成城市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县级网格员巡查队伍,以城市规划区内镇街、村居、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等纳入网格常态化巡查范围。(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城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2.杆线设施整治。加快推进城县枣岭街缆线落地建设项目,完成缆线下地,消除杆线80根。加快制定公共空间“多杆合一”建设改造标准,推进城区主次干道杆线、箱柜专项清理。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利用。(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财政局、供电公司)
23.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面启动县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项目,建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落实源头减量和垃圾“干湿分离”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六)启动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24.新区(组团)建设样板。重点打造县湛卢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总规划用地约4500亩,主要功能有湛卢文化博然中心、湛卢文化旅游商业街、文创街、宜居社区及相关配套设施,形成以“湛卢文化、旅游、文创、宜居”一体的文创休旅特色小镇。整个特色小镇的规划结构为四轴(历史文化轴、城市发展轴、景观轴、文秀湖生态轴)三片区(小镇发展核心片区、小镇发展配套片区、小镇发展辐射片区),并打造双创产业、剑画瓷手工艺产业、休闲度假产业三大产业。(责任单位:县湛卢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指挥部,县住建局、城管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5.城市老城更新样板。实施县20xx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城街区片区、棚户区和城中村、城边村开展城市更新。(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6.县城品质提升样板。提升1个县城品质样板,重点打造枣岭街街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7.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开展环境整治,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社区治理有序的宜居集镇,推进县花桥乡文化一条街,进行微整治、微改造,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配套建设居民交流休闲空间,植入地域特色文化,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提升既有建筑风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责任单位:花桥乡人民政府,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通管办、供电公司)
28.花漾街区建设样板。重点打造县广场花漾一条街及陈源垅军民路道路建设工程,打造我县花漾街区建设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林业局)
29.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重点打造湛卢大道建设,打造我县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林业局)
30.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抓1条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重点打造城北路道路给排水改造工程,改造提升1条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推进道路平整度提升、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绿波通行、街巷微循环改造等。(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财政局)
31.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推进1个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整治,重点打造七里溪污水管网建设、1个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32.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重点打造古城路街区1个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治理、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开展创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总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分项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单位精干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进落实具体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二)注重“三化管理”,实行“挂图作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单位、支撑保障和进度要求。实行“挂图作战”,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做到“旬通报、月调度、季推进”。要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前期推进,特别要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征迁等项目前期工作的落实,全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的下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国网供电公司)
(三)创新融资模式,落实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资金参与城乡项目建设。把握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预算类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要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支出结构,从土地出让金、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益、闽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统筹用于城乡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并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足,努力保障城乡品质提升项目建设需要。同时,要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盘活存量资产,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注重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建设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技术指导,强化人才保障。建立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争取和组织一批熟悉工程建设、投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人才到我县挂职服务。鼓励和支持引进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积极落实人才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政策。多形式组建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五)实行闭环管理,加强督导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各项目标任务要有安排、有督促、有考核、有效果,形成前期谋划、中期推进、后期落地、事后奖惩的全过程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工程建设情况,加大对项目运作、形象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保障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力度,总结工作经验,及时通报结果。将城乡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绿色发展考评体系和“大美”考核内容。年终,以县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对典型示范项目,由县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和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或约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社局)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对“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活动的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成效、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充分激发市民参与城乡建设的热情,积极营造人人都来关心、支持城乡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
为加强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规建设行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建设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1.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
2.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落实建筑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1.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推进完善健全监管体系,不断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
2.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8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xx〕40号)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查处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履职监管。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实行)》(赣市建字[20xx]101号)要求。
4.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作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
(三)狠抓建筑领域风险防控
切实防控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火灾事故。落实现场带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检查,重点检查抽查企业管理人员、安管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施工一线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落实情况,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管控体系。
(四)提升施工安全治理力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镇自然资源所和自然资源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自然资源局质监站复查认定已清除隐患后,方可批准继续施工。
2.狠抓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抓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落实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力度。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5日前)。结合前两年整治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深入分析建筑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建筑领域的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隐患,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认真总结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检查,强化安全管控。督促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工地施工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指导服务;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整改。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核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上报。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泉委办发〔20xx〕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0.5万户。分批分期实施161个建设年代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西街南片区、东街南片区、涂门南片区等3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排序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实施成片区改造,重点推动繁荣片区、站前西片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等3个棚户区成片改造;深入开展玉霞片区、华塑厂片区、高山古民居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新开工延陵三期、锦美二期、金泰花园二期、爱国路安置房等4个安置房项目。对于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北门、石崎等2个菜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推广引入市场运营商等多种模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打造购物环境超市化的市场,提升群众购物体验。鼓励规模小、设施旧、交易量低的农贸市场整体改建为小型便民超市。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房屋安全复核整治、钢结构厂房等专项整治,深化标准地址二维码社会化应用,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基本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健康绿码”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全区城市危房改造、规范房屋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
责任单位: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应急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品质提升
5.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梯次实施聚城畅通工程,加快打通中环城路,开工建设繁荣大道(笋江-内环路)段道路工程、站前大道南延伸(池峰路打通)等江南新区重要主干道;配合推进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延陵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跨江通道扩容增效,提升环湾区域跨江能力,促进晋江流域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延陵配套道路项目年底前建成投用,福中路打通、许厝埕南段拓宽、站前西片区规划六路等3个“断头路”项目新开工建设,畅通片区微循环。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6.公共停车设施。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盘活停车资源,加强配建停车位建设,利用机关、学校、广场等区域打造地下停车场,推动枢纽配套建设P+R停车场,投用智慧停车系统,鼓励共享停车。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推动实施平水庙智能停车管理综合体项目、市供销大厦立体停车场、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宾馆停车楼等一批停车场项目,确保年底前全区新增35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7.慢行系统。围绕“山水线、全天候步行系统和特色街巷”,完善山线、水线,加强山-城-水连接线建设,开展街道全要素整治、优化人行道公共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依托现有骑楼系统的完善,串联古城主要绿地公园、景点、商圈;积极融入跨江通道慢行系统项目前期研究进程,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对接《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规划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城区主干路的非机动车路权提升,倡导绿色文明出行。重点谋划站前大道两侧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实施主干道街区改造,推进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警大队,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8.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推动实施江滨南路、江南大街、荔春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推进古城29条街巷提升,完成8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包括开展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路面沥青化改造和人行道改造等,提升道路品质和平整度。结合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项目实施,打造P+R换乘中心,建设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占道经营及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跨江跨河、技术复杂的区管桥梁要推进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9.排水防涝。深化海绵城市建设,保护、恢复、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空间,优化城市竖向,依山就势建设湖体等滞洪区,建设雨水滞渗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快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着力推动乌石山滞洪区、仙堂滞洪区等重大排水防涝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城区内涝整治。结合滞洪区规划,打造建设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繁荣大道、池峰路打通、林荫大道等新建市政道路项目,新改建雨水管网(渠)5公里。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住建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0.城市供水。推进供水管网改造,配合市级供水部门实施辖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二次供水建管合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适合我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接管方式,确保规范运行安全供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社区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区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5公里,完善8个街道管网,结合实施古城29条街巷改造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古城区域雨污分流改造。辖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风貌品质提升
12.城市园林绿化。以江南新区山体、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新开工延陵体育公园建设,推动江滨南路(笋江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确保全年实施绿地建设5公顷以上。深化晋江南岸(段)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滨江福道不少于5公里,打造1个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启动新建改造世茂云璟东侧节点提升、海西二手车市场停车场节点整治、江南古榕公园改造等10处以上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年底前完成5处节点建设。结合古城29条街巷U型面提升工作,策划并完成5处立体绿化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开展园林式小区建设,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设绿色家园。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透空围栏。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3.城乡建筑风貌。推进江南新区新一轮城市设计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设计工作。配合市级启动并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4.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大力挖掘江南新区滨水区域、湿地、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特征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深入研究晋江南岸景观提升项目,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水局、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配合市级推进临漳门环岛、北门街等重要节点的夜景改建提升,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6.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攻坚世遗大会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新提升项目,完成迎接世中会、世遗大会考察路线重点提升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完成陈光纯故居等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完成新门街-涂门街、新华路等2项古城街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五)管理品质提升
17.“两违”整治攻坚。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两违”整治攻坚部署,健全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开展治违部门履职督查。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违”整治、科技控违等五大攻坚战,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18.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功能,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连通省市平台,形成“一张网”管理,构建统一协调指挥、高效监督的城市管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街道、社区、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科学谋划推进江南片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前期选址工作。继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将海滨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启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20.新区(组团)建设示范。深入谋划江南新区城市建设,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以繁荣片区改造为试点,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市建设新标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1.老城更新示范。着力推进西街南片区改造试点项目,对片区内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旧小区及街巷进行更新。结合古城申遗工作,推动实施西街、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等2个街区改造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2.花漾街区示范。重点推动中山路(打锡街-钟楼)段绿化布置项目,策划实施街区绿化、花化工作,充分利用街区、广场等公共空间,植入特色树箱、花箱等设施,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示范。策划实施站前大道段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启动沿线两侧景观带建设,打造江南新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提供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4.城市主干道整治示范。策划实施江南大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针对主干道可视范围道路条件、交通管理等全要素整理,推进道路平整度、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交通绿波、街巷微循环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示范。以市区联排联调为抓手,实施辖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启动八卦沟、霞洲引港、玉田渠整治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整治项目,打造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内河道水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2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示范。结合中山路业态提升工作,启动中山中路城市管理精品示范街创建工作,争取打造为省级精细化管理示范项目。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进度安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于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区直各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区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中央投资方向提前谋划项目,精准对接专项债券支持投向,储备好城乡建设领域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区属国有企业要主动对接全区“十四五”规划布局,特别是片区更新布局,策划对接重点项目的投融资路径、商业模式、运营方式及收益回报,形成项目可持续的规范运作机制。要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投集团、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指导各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财政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区住建局要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的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察访核验范畴。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由区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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