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旅游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动态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专项治理成果,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建立旅游领域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扎实推进旅游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旅游业平安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涉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主任,强化镇村属地责任。加强对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推进旅游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安全风险提示和应急处置
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旅游团队的安全提示,加强游客引导和教育,提醒游客遵守相关规定,对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参与高风险项目的人群要进行必要的劝阻。加强应急处置能力。经常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要求所有员工均具备一定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完善医疗急救站点,与120等急救热线建立联系,游客出现紧急状况能及时施救。
(二)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预警,强化联动。加强会商与研判,加强预报预测,为确保信息畅通,通过媒体、景区等旅游企业及时向游客预警信息,提醒游客提前科学做好安排。
二是开展安全检査,消除安全隐患。在汛期来临前,全面部署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开展汛期旅游安全隐息自查自纠,要督促旅行社针对旅游团安全工作特点,密切关注汛情预报,做好汛情预判,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一旦旅游团遭遇突发汛情,旅行社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并及时调整团队旅游线路。
三是加强汛期景区内部安全管理,出现强降水、强对流等极端天气时,要加强对登山、徒步、森林旅游项目的管理,防止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害影响,特别是辖区内有地质隐患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景区(景点),要根据气象情况及时关闭景区和高风险旅游项目。
(三)强化隐患问题整改治理
督促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涉旅游企业及场所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晰、责任明确、管控到位。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5日前)。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台帐,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村要动态更新整改台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旅游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抓好部署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贯穿旅游业发展的始终。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推进组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严肃问效问责。镇推进组要加强对旅游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整改通知、警示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氨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市及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制定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观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水利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以专项整治的有效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较大和一般事故,为全县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推动各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三)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四)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分为2个专题和6个重点领域。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体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轮训。三是深入宣传贯彻。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水利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在办公区域设置宣传栏、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等,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强化分级监管、上下联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五是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制定对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并开展考核,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六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和各单位“三个必须”责任落实,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规则,规范局安委会运行。七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定制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并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监管。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开展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风险为主要指标的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每季度公布排名并进行风险预警。八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加强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系统学习培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专题重点任务见附件1,局水政与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要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逐级落实考核。二是健全完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配置,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到20xx年底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四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五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全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岗前教育培训,提升员工操作技能。六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3年建设计划,指导达标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多领域达标标准,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机制,统筹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在水利行业表彰、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的应用。加强标准化达标的动态管理,健全达标单位退出机制。20xx年底前,局直属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达标,20xx年底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完成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七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等要求,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实现“一单位一清单”,并实施有效管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每月定期上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强化应急准备,要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演练,确保应急预案、演练、培训“三到位”。八是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题重点任务详见附件2,局水政与安全监督科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3,局基建工管科、信息科、农水科按职责分别牵头,水利安装服务中心、白龙湾灌溉管理处负责)
(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灌区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蓄水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4,局基建工管科、农水科按职责分别牵头,水利安装服务中心、白龙湾灌溉管理处负责)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未消除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5,局水政与安全监督科牵头,自来水公司、利民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及防护措施不落实,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且未有效开展排查治理;消防通道、应急逃生通道闭锁、堵塞;应急预案不健全,应急演练不到位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6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四、进度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1日至6月15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启动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专题和领域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16日至12月)。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内容,逐项推动落实。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经亲自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重大活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委会的统筹领导作用,综合监管部门与专业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照2个专题和6个领域重点任务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局将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巡查,把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二)完善体制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层层建立督导检查、调度通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各单位要针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本单位、本区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要制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建工程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措施费提取使用规定,保证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费用的落实。要督促已建工程利用工程维修养护等经费及时整改隐患,对于重大隐患治理资金不足的,要按照有关程序申请立项解决,在彻底治理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内容,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聚焦重点任务,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惩。
(三)改进监管方式。针对2个专题和6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施工图》,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等事项,实施挂图作战、标旗推进,按照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完成整治任务。各牵头科室参照县局《重点任务施工图》,建立完善本级《重点任务施工图》,并抓好落实。
要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模式。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定制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各单位要使用安全信息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利用系统分析各领域和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要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上报信息、当月上报零隐患、当季上报零危险源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对存在隐患整改率低、重大隐患未整改、危险源管控率低、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等高风险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对上报零执法处罚信息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督导,确保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市局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排名并通报。
(四)严格执法问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深入基层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加密加力,督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有关失信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问责处罚要抓住要害、打在痛处,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起草背景
20xx年2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对贯彻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加快推动全省“5+1”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作了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培育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市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加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自然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思路、建设目标,提出到20xx年底,创建3个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
(二)主要任务。从明确产业定位、壮大产业集群、强化创新驱动、增强承载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创新管理体制、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等多方面提出推动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的具体措施。
1.明确产业定位。特色园区将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确定主导产业,细化明确2-3个重点发展领域,编制“两图一表”,加快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配套完善、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2.壮大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将围绕“1+4”现代工业体系,依托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专业化优势明显、分工协作紧密的配套企业。推动同类型企业更加聚焦关键环节,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建设大数据、锂电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多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3.强化创新驱动。特色园区将大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增强承载能力。特色园区将配套建设完备的电力、燃气、供水、治污等基础设施。支持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需求修建标准化厂房,新建标准化厂房中多层标准化厂房比例不低于30%。促进特色园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建设“智慧园区”。
5.提升服务水平。特色园区将增强专业化生产性服务能力,创新政府性资金支持方式,完善“园保贷”等融资分险模式,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金融租赁等。完善生活服务配套,围绕特定产业领域人群需求,科学布局学校、医院、文化、商业等生活配套设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商事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
6.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建设循环化园区。推动绿色制造发展,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园区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
7.强化规划引领。鼓励特色重点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提前修订和编制区域详细规划并依法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功能定位,强化节约集约,规范土地使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强化建筑风格控制、生态环境管控、公共服务配套以及城市设计引导等。
8.创新管理体制。推广“管委会+运营公司”开发模式。实施机构设置激励机制,理顺园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合理确定市、县(区)职能部门与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责边界。鼓励园区现有建设开发主体引入营运团队等合作伙伴,提升专业化营运能力。支持特色园区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运营,实现“投建运管”一体化运营。
9.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科学设置园区产业项目准入门槛,联动推行“标准地”供应,不断提升园区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每年对特色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和新落户项目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引导企业提升亩均产出。
(三)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评估管理等3个方面为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提供保障。将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列入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年度重点任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特色园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为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的,按照省级奖励资金10%的标准,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所在园区管委会一次性经费激励。每年对纳入培育名单的产业园区组织评估,对评估指标不达标、特色产业发展滞后的园区进行预警提醒,对连续2次被预警提醒的园区,将约谈园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倒逼重点特色园区加快发展。
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根据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及省、市关于《20xx年城乡建设品品质质提升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乡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部署,以系统性观念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提升我县城乡建设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要目标
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以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和建设美丽乡村为导向,以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等方面品质提升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城市规划设计引领、居住条件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城市管理创新、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乡村环境整治、城市建设安全保障等七大行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努力用三年时间开创我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新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城市规划设计引领行动
1.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同时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建立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力争到20xx年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城市风貌管控。加强城市设计,优化空间环境,塑造城市风貌,保护城市的山水格局,加强城市天际线塑造,在城市建设中提炼以新闽派建筑为主的建筑元素,广泛应用到房屋建设工程中,形成统一的全坡屋面或歇山顶、窗花、檐口、斗拱、雨披、骑楼等具有特色的建筑风貌,协调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建设品质,重点推进城市中心区、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到20xx年,基本管控住城市沿街、沿河建筑物整体风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居住条件改善行动
1.加快老旧小区改造。采取连线成片改造模式推进我县老旧小区、老旧街巷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综合环境,提升住宅小区品质。20xx年完成2个老旧小区、1000户改造;20xx年完成2个老旧小区、1000户改造;20xx年完成3个老旧小区、1000户改造。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棚户区改造。破除城市“伤疤”,推进棚户区改造,实现市民从旧房搬新房的美好愿景。同时,对于城市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20xx年启动溪口船厂下、黄舟坊棚户区改造;20xx年,完成县河东地块安置房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稳定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夯实稳定房地产市场城市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调控评价工作,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平稳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预售资金、存量房(二手房)、维修基金监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增效行动
1.完善城市道路路网。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推进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在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增设一批互通口,以提高疏散能力。每年至少完成2条以上的重点城市道路品质提升项目,至20xx年完成6条重点城市道路品质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办、城投公司
2.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每年安排2条以上的重点农村公路提升项目,至20xx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约30公里。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公路养护中心、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全公共交通体系。推进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巩固农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每年至少改造完成1条。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三年内完成至少1个以上的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设施资源,新建一批立体停车设施。20xx年新增100个停车位,20xx年新增100个停车位,20xx年新增100个停车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城管办、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构建遮阳避雨、安全舒适、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善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20xx年启动城市规划区无障碍人行道路建设;20xx年新增慢行道路1公里,20xx年新增慢行道路1公里,20xx年新增慢行道路1公里;至20xx年,完成1个慢行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办、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开展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提升交通通行效率,每年完成1条主次干道“微整治”。20xx年启动市政交通道路专项整治,完成方案编制,并用三年时间彻底根治市政交通不畅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办、城投公司
7.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开展水环境品质提升行动,一是排水防涝,强化城区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20xx年-20xx年每年完成新改建7公里雨水管网,三年完成新改建21公里雨水管网。完成河东、船厂下、下坊等易涝区域整治,结合排水防涝整治,适时建设1-2个雨洪公园;二是城市供水,推进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完善,20xx年完成新改建13公里供水管网,20xx年完成新改建13公里供水管网,20xx年完成新改建14公里供水管网,三年完成约40公里的供水管网新改建,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三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20xx年完成新改建8公里城市生活污水管网,20xx年完成新改建8公里城市生活污水管网,20xx年完成新改建9公里城市生活污水管网,三年完成新建改造修复城市生活污水管网25公里。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出水达到一级A;对污泥处置设施进行扩容改造,同时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城投公司、闽江源水业公司
8.打造城市园林绿化。优化城市绿地结构,保护城市绿楔及组团绿廊,提升绿化美化彩化水平。至20xx年完成新建、改造提升0.3平方公里以上郊野公园和公园绿地30公顷、福道33公里、口袋公园15个、立体绿化15处等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城投公司
9.构建魅力休闲空间。充分挖掘滨江滨水区域、湿地、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公园、沿河步道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老人休闲娱乐设施。至20xx年,在城区范围内打造5处魅力休闲空间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林业局、交通局、城投公司
10.强化城市夜景照明。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推进LED节能改造300盏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城管办、城投公司
(四)城市管理创新行动
1.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行“限塑令”、禁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源头减量措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努力推动全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20xx年,启动城区万星首府、尚和国际一期、金钩山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至20xx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工信局、城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动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加快完善城管执法、生活垃圾管理、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等标准体系,加强城市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开展人行道净化、道路平整度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市容环境治理、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打造1个精品样板街区。至20xx年基本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水平。整合城管办、网格化指挥中心等城市管理部门数据资源,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将规划区范围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应急局、政法委、城管办
4,强化杆线设施整治。开展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杆线、箱柜专项清理,加快推进各类杆(塔)共杆建设,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每年完成100根主次干道路灯杆更新,每年完成一个城市道路杆线设施整治示范;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拨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办、公安局、财政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5.创新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方式。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区域联动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我县通过外运周边县处置方式,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城管办
(五)历史文化保护利用行动
1.加强保护修缮。每年推进1条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1个名镇名村或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认定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完成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20xx年完成笔架村保护和整治提升,20xx年完成罗源村保护和整治提升,20xx年完成岩上村保护和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文旅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乡村环境整治行动
1.提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水平。以“节约资源、提升品质”为主题,推动“崇尚集约建房”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培育集约建房新风,逐步消除农村“高大裸空”现象。落实村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加强新建农房建筑风貌管控,整乡(镇)、整村开展既有农房综合整治。每年整治裸房约600栋,20xx年底前基本完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和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抓好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全县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配套居民交流休闲空间,植入地域特色文化和建筑风貌,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接入周边田园风光,打造地域特色彰显、居民共建共享共治的宜居集镇。20xx年,启动均口集镇综合环境整治;20xx年启动里心集镇综合环境整治;20xx年陆续启动其余乡镇集镇综合环境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动员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统筹疫情防控和“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农村集镇生活垃圾一体化试点项目;推进里心镇全域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卫健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加大专业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基层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短板弱项,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每年建设1个以上的绿盈乡村。
责任单位: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保障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全面摸底排查、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持续提升水质,确保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20xx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基本实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全覆盖。
责任单位: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财政局
(七)城市建设质量安全保障行动
1.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推动房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面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和县重点项目等领域风险防控。指导房建市政施工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有序推进机制砂建设,保证用砂供应,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2.夯实房屋安全基础。深入推进房屋结构安全治理三年行动,基本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落实,及时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实现房屋生命周期管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3.完善消防服务监管。通过建设一支稳定可靠的消防审验队伍并结合聘请专业第三方消防审验机构的方式,提升我县房建工程消防审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强化改革创新,加强技术服务,严格监督执法。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工作组,由分管城市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县政府领导分别任工作组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进日常具体工作。两个工作组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进展,每季度召开现场会或交流会,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制定具体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计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财政局、电力公司、闽江源水业公司
(三)落实资金保障。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财政局要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各乡镇、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加强正向激励,加大激励资金投入。同时,各部门要加大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成立县级融资专家团队,为各乡(镇)、各部门提供咨询服务。支持政府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全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将纳入县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及对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内容,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要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县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为加强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规建设行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建设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1.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
2.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落实建筑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1.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推进完善健全监管体系,不断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
2.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8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xx〕40号)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查处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履职监管。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实行)》(赣市建字[20xx]101号)要求。
4.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作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
(三)狠抓建筑领域风险防控
切实防控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火灾事故。落实现场带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检查,重点检查抽查企业管理人员、安管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施工一线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落实情况,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管控体系。
(四)提升施工安全治理力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镇自然资源所和自然资源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自然资源局质监站复查认定已清除隐患后,方可批准继续施工。
2.狠抓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抓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落实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力度。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5日前)。结合前两年整治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深入分析建筑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建筑领域的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隐患,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认真总结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检查,强化安全管控。督促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工地施工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指导服务;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整改。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核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上报。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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