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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期间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2022-01-11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好的实施方案对于行动的成功有着重要意义,那么如何写一份实施方案?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冬至期间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实施方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冬至期间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冬至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祭祀环境,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关于文明祭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祭祀活动安全有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四)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二、职责分工

(一)社会事务办职责

负责全镇文明祭祀新风的宣传与引导工作,负责祭祀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加强文明祭祀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新风。负责对全镇各殡葬单位冬至祭祀期间的检查和巡查,指导各公墓搞好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牵头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二)农办职责

负责清明祭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祭祀活动引发森林火灾预案的启动和营救工作。

(三)城管大队职责

负责辖区内主要祭祀场所的环境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维护好墓区秩序。制止沿街、沿路燃放鞭炮和焚烧冥纸等扰民行为,负责祭祀场所丧葬用品销售摊点的管理。

(四)卫计办职责

负责疫情防控措施,对前往鸡鸣山公墓、昆山陵园进行祭祀的人员进行有序和合理分流管理,落实安康码验证、口罩佩戴、体温测量、环境宣传及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等。

(五)维稳办职责

   负责全镇清明祭祀活中秩序的维护和安全工作,对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联系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处置。

(六)安监办职责

 负责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做好全镇禁放区域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并指派人员在殡葬单位周边加强巡查。

(七)各村(居)委会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群众祭祀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做好本区域内护林防火工作及群众宣传教育及疏导工作,并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负责处理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做好交通疏导、车辆停放、摊点管理、治安防范、消防和环境整治工作。积极配合镇有关部门做好其他祭祀保障工作。

(八)公墓陵园物业管理职责

按照镇村安排,由物业经理负责,统筹协调冬至文明祭祀工作,确保在墓区内不出现焚烧冥纸现象,以防发生森林火灾;安排保洁清扫垃圾,确保办公区域卫生整洁有序,避免出现脏乱差现象;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好公墓陵园区域内交通秩序,确保车辆人员安全有序;安排人员负责值班,做好文明祭祀宣传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2月10日——12月17日)

1.召开协调会议。召开冬至期间群众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协调会议,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各相关单位制定冬至祭祀保障工作方案。

2.开展专项督查。镇社会事务办、城管大队、安监办对公墓陵园等重点祭祀场所进行安全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8日——12月25日)

1.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

2.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每天下午4:00前,各村(居)值班人员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镇社会事务办。

(三)总结阶段(12月26日——12月28日)

相关村与镇相关单位对冬至期间祭祀活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30日前报镇社会事务办,由镇社会事务办汇总上报区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管理,做好安全保障。加强对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安全检查,尽快完善祭祀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确保冬至期间不发生因祭祀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岗位职责。公墓陵园要以“方便群众祭祀,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与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规范服务程序,并根据条件增设便民服务项目和网点,确保节日期间祭祀活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祀。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推广森林葬、花坛葬、树葬等祭祀形式,开展网络祭祀、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形式,使冬至祭祀真正成为“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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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大全


“两节”“两会”即将来临,人们容易出现麻痹松懈情绪,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根据市、县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要清醒认识“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各项防范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冬季用火、用气、用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持续增加,同时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易诱发事故的特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1、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照设计组织生产,是否按照错峰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和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问题。

2、危险化学品:天泽煤气化厂和华昱煤制油要突出冬季“四防”(防凝固、防冻裂、防泄漏、防静电),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对各环节的风险进行摸排,并建立防控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设施隐患排査治理行动,坚决杜绝岁末年初赶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各加油站、加气站要加强油品的管控、杜绝油品非法外流,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上岗人员数量。

3、涉煤建材企业:要制定大雪天气料棚防治坍塌实施方案,要有专项制度、措施、专人负责。防触电和特种设备操作以及传送系统的安全管理也要抓在手上,落实到生产操作中。

4、冶金工贸:众晶铸业有限公司要持续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登高作业等场所专项整治。富景包装制品分公司、面粉加工厂等企业要严格操作标准,完善各类台账,加强现场管理,强化作业审批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坚决杜绝违规作业和盲目施救现象。

5、建筑施工: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力度,认真排查整治建筑工程是否存在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严厉查处各种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管理行为;要加大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物料堆积、施工围墙等施工现场重点环节和部位的隐患排治理力度,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建筑工地、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如遇冰雹、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立即停止室外和夜间作业

6、道路交通:节日期间,道路交通运输繁忙、公安、交通、教育、农业等部门要继续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对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带“病”车辆上路、客货混装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机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査处,对重点线路上的危险路段进行认真排查整改,重点排查交通警示标志、防护栏是否齐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7、烟花爆竹:要全面落实烟花爆竹“五禁”措施,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坚决杜绝“五禁”行为,对违反“五禁”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8、消防安全:各商场、歌舞厅、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安全自查自改工作。有关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和安全设施设备,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场所要严肃处理,直至停业整顿。

9、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正在运营使用的现象,做到隐患治理全覆盖。

10、居民用气:重点排查燃气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设置、使用、校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有关使用燃气的村和坤泰苇町加气站要坚持对居民用气管道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宣传等工作,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治理,发现有在管道周边乱挖、乱建、乱钻的情况要立即制止。

11、公共领域:要进一步落实公共聚集场所严管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林业、食药、工商质检、教育、畜牧等行业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各村在节前要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坚持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强化问题整改落实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担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要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和时间表,坚决整改落实,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停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派专人盯守;对已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力量。节日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险情,坚决防止谎报、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问题发生。

五、严格节后复产复工验收

符合复产(复工)验收范围的企业,首先要制定出维修整改方案,明确维修整改项目、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内容,经安监站审核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结后,企业要提出复产(复工)申请,由应急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程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组织生产。由县里验收的企业先由应急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经急管理中心申报县里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否则撞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为我镇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力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切实加大检査力度。各有关单位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中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査,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措施,力求尽快消除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

(四)切实强化责任追究。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行督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排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力、执法不严格的,将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并倒查原因,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荐】脱贫人口健康保障实施方案模板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发〔20xx〕23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扶贫办《关于的补充通知》(开发办〔20xx〕11号)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保险业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脱贫攻坚组〔20xx〕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针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量身定制脱贫户健康保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开展“脱贫人口健康保障”,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易致贫户稳定增收,实现脱贫无忧零风险,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二、实施范围

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以人为单位参保。

三、主要内容

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量身定制健康保险,即围绕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收入保障兜底的基础上,将意外及疾病保障等困扰贫困的多个保障项目组合在一起的一揽子综合保险,避免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因伤因病返贫。具体保障内容如下:

(一)意外身故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参保人员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额:每人保额30000元。

(二)意外残疾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残疾金。

保额:每人保额30000元。

(三)意外医疗费用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和意外残疾赔偿给付保险金可重复享受)

保险期间届满参保人员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所负保险责任期限可按下列约定延长:门诊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以15日为限;保险期间届满参保人员仍在住院治疗的,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保额:每人保额2500元。

(四)疾病身故

保险责任:参保人员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罹患疾病,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疾病身故,保险人按约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保额:每人保额5000元。

以上保费参照上年度参保方案执行,每人保费不高于60元。保费和承保公司按政府采购程序招标确定的结果执行,具体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按政府采购程序组织招标实施。

四、具体承保操作

(一)资料收集。保障项目按程序招标确定承保机构后,县乡村振兴局组织驻村工作队相关人员协助承保公司,共同完成每个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人数统计,驻村工作队队员审核签字报送到承保公司,根据参保人数确定总保费,由财政统一支付保费。

(二)签发保单。起保日期根据上年到期实际情况确定,保障内容输入承保公司业务系统,出具一张保单。

(三)保费结算。保单出具后,由承保公司开具保险费发票,送交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后交县财政局进行保费划转,款项支付到承保公司指定账户。保险期间为一年。

五、理赔服务

1.承保公司要建立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健康保障保险“一站式”快速理赔服务机制,简化理赔流程。发生风险事故后,理赔窗口快速受理、调度,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勘,赔付从快从简,应赔尽赔。

2.为方便群众理赔,快速办理,拟通过招标采购择优确定一家承保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务窗口,收集承保、理赔信息,及时理赔服务。

本实施方案在与国家政策无抵触以及费率条款无变动的情况下,原则上三年内不做变更,顺延实施。如发生变动,重新履行招标程序。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部门要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全县脱贫人口健康保障保险工作顺利推进。财政局负责保险资金拨付工作,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内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保险承办机构要根据所承保的保险产品的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材料,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

三)严肃督查,强化考核。县乡村振兴局将组成督查考核组,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承保公司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承保公司积极做好保险承办、理赔等工作。承保公司要制定详细的核查、验收办法,坚决杜绝发生骗保、套保的现象,一经发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有效推进保险工作。

精彩方案:保障教师工资待遇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保障教师工资待遇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委发〔20xx〕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53号),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含非义务教育高中教师,下同)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政府办主任)

(区财政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区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人社局、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具体工作,推动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落到实处。组成人员因职务调整,由继任者自行接替,不再另行下文。

二、建立健全教师工资待遇动态监测和联动机制

1.落实义务教育教师薪级工资每年正常晋升机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政〔20xx〕40号)精神,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健全教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薪级工资每年正常晋升。

2.落实每两年调整工资标准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两年一次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

3.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动态监测和联动机制。坚持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从20xx年起,对全区干部的综治平安奖、文明奖等奖励金进行综合平衡,在发放公务员综治平安奖、文明奖等奖励金时,优先保障教师的综治平安奖、文明奖等奖励金发放。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情况动态监测机制,根据监测结果将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差额部分列入当年财政预算调整安排。

4.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及时调整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确保绩效工资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惠及千家万户重要民生事业,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

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参保群众医保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及《20xx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皖医保秘〔20xx〕14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xx〕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基金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生命线”,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严”的总基调,敢于亮剑,勇于斗争,深挖彻查,持续整治,严厉打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和“三假”等欺诈骗保行为,全力守护好广大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深挖彻查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严惩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机构和个人,确保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和存量问题见底清零,严防发生并持续处理新的增量问题,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监管重点

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坚持清存量与遏增量相结合,坚持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在全

面治理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重点整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和定点专科医院、一级综合医院等医疗乱象。

监管和治理的重点为:

(一)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问题

1.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2.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

3.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

4.未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

5.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6.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

7.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二)一般违法违规问题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扩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导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等。

(三)欺诈骗保问题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条例》,推进依法监督管理

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在深入学习、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上下大力气,做到宣传、培训、执行全覆盖,全面落实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县医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广泛宣传解读。20xx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系统宣传解读,实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监管执法机构、经办服务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和医药企业等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全覆盖,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2.开展全员培训。分类组织开展对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经办机构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采取权威解读、专家授课、以案说法、实践教学等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3.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法治化水平。规范基金监管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文书、处理基准等标准。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度审核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结合投诉举报、数据监测等,加强常态化监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行使基金监管执法权。

(二)突出重点,强化基金日常监管

针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点多、面广的现状,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措施,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基金监管工作氛围。

1.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20xx年,继续将全覆盖现场检查作为重点任务,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现场检点为:对20xx年以来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违规问题,如串换项目、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费用、门诊转住院等,以及国家谈判药品、耗材中选产品使用等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全覆盖检查时间为:20xx年3月份开始,持续到20xx年底;检查方式为: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日常检查、集中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检查方法为:通过信息数据筛查、现场检查、抽取病案评审、走访调查、电话回访等方法实现检查全覆盖。检查人员为:县级检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协同,组织有关信息、医疗审核、财务、法律、价格检查执法等专业人员,积极引入、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市医疗保障局开展的第二次抽查范围全覆盖检查,对上一年度基金支付排名前30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按不低于10%、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检查。

2.开展重点检查。继续重点检查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做到“三个必查”。一是对投诉举报的案件必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处置投诉举报案件,确保高质量办理举报案件。二是对医保基金支付额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必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上年度基金支付排名前30位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开展检查。三是对医保信息疑点数据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必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以数据筛查、病历审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入户随访患者等方式,对医保信息疑点数据较多,尤其是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确定重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随机,检查方式、方法、人员同上)。

3.专项整治“三假”。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以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案为镜鉴,聚焦“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即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结合日常稽核检查、现场检查、抽查复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举报核查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精准打击,坚决做到调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4.全面开展“清零行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20xx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主要包括自县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至20xx年12月底,经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进行“销账清零”。做到逐项、逐个梳理,建立台账,逐项清查,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人员、时间表和路线图。20xx年6月20日前,要全面总结历史问题清零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对于6月20日仍未能完成“销账清零”的,如进入司法程序等,逐项说明原因。

5.开展专题检查。针对举报反映强烈、违规行为易发生、违规行为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和病案评审工作,开展专题检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防止医保基金“跑冒滴漏”。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或采取县际互查,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多方力量,开展飞行检查、异地互查,确保查深、查细、查透。

6.严格协议管理检查验收。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县医保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于20xx年6月底启动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新一轮协议管理检查验收工作。对符合纳入定点协议管理资格条件的医药机构,按规定予以签订服务协议;对不符合纳入定点协议管理资格条件的医药机构,严禁降低标准办理,不予签订服务协议。

(三)多措并举,拓展基金监管方式

以维护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挖掘部门内部潜能,利用社会外部力量,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条块结合、一体推进”的强大监管合力。

1.加快智能监控建设。市是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试点市,县医疗保障局要加强与市医疗保障局对接,积极推进我县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医保费用结算从人工抽查审核向全面智能审核转变,从事后监管向事前提醒、事中监控转变,力争从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组织实施好县总医院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运行。

2.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实施举报查实必奖并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规范举报线索处理流程,提高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人员、镇村干部、群众代表等参与监督,协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制度,发挥哨点作用,提高监管实效。主动曝光典型案例,定期打击欺诈骗保进展和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

3.实施派驻督导。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派驻督导、驻点监督制度,由县医保中心向县总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县总医院)派驻2名医保基金监管督察员,驻点、现场监督,督促指导医共体牵头医院正确执行医保政策和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确保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4.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县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医保业务经办规程等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我县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各岗位、各环节要科学配备人员,形成机构、岗位、人员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制定和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5.健全基金安全评估制度。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行监测、监控和预警,建立健全基金安全评估制度。县医保中心规划财务、基金结算和信息征缴等岗位要按季度做好基金运行情况分析评估;遇有基金运行异常情况,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干预,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完整运行。

6.完善基金预算动态调整机制。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健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执行医保政策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适时调整增加基金预算;对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适时调整核减基金预算。

(四)加大投入,推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等责任主体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把维护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1.完善执法体系。加强基金监管执法体系、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设立专职化基金监管机构,打造专业化基金监管队伍,配置标准化执法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基金监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明确医保行政监管职权范围,理顺医保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与经办协议管理的关系,夯实监管基础,压实监管责任,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权责对应、纵向贯通的行政监管体系。

2.强化部门协同。县医疗保障部门要积极协同县纪检监察、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分工协作制度。强化基金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向县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和纪委监委移送欺诈骗保案件线索,强化联合惩戒,提升震慑效果。

3.用好第三方力量。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在医保经办服务特别是医保基金监管上,探索建立和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规范购买服务行为,提高购买服务质量,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工作格局。

五、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规矩贯穿于基金监管工作之中,突出“四看四促”,深刻对照整改,坚持完善法制、依法监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坚持改革创新、协同高效,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做到真抓严管、彻查彻改,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省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专项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医疗乱象,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二)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医药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医保部门监管责任、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监管基础,压实监管责任,促进履职尽责,提升监管能力,公平公正执法。统筹开展好医保系统“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和卫健系统“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县医保局、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的工作专班,县医保局和县卫健委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医保中心、县卫健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和县医保局、县卫健委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三)加强联合惩戒。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管理部门要建立“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对疑似违规违法案件,积极商请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查处。对查实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辖区内相关部门,按规定吊销执业资格或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四)强化公开曝光。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对重大案情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方案精选】农民收入保障玉米收入保险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服务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脱贫攻坚的重大任务,充分发挥“保险期货”金融主体职能作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大连商品交易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切实维护农民收入,以玉米产业带动为依托,以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助力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共同做好我县玉米收入保险工作。

三、保险方案

(一)投保要求

凡玉米种植的所有者、管理者均可作为投保人,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玉米(以下简称“保险玉米”),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

1、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玉米品种必须在当地种植一年以上;

3、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行洪区;

4、生长和管理正常。

投保人应将其所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玉米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当约定理赔周期内因产量或价格变化造成保险玉米实际收入低于约定收入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负责赔偿。

所涉及的玉米价格以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数据为准。

(三)保险金额

1081(元/亩)

(四)赔偿处理

赔偿金额=(约定收入-实际收入)×保险面积

(五)保险费率

5.55%

(六)保费

60(元/亩)

四、保费补贴

大连商品交易所承担40%,县财政承担20%,农户自缴40%。全县建档立卡易返贫人员自缴保费部分由承办保险公司承担。

五、资金申报及拨付

承保工作结束后,承办保险公司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后,及时将配套资金拨付到承办保险公司专用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办)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并对财政补贴资金进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宣传、业务承保、专家鉴定、防灾防损、查勘理赔、组织培训等全面工作;承办保险公司要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规范经营,强化内控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发挥保险职能作用。

(三)强化具体落实。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配合承办保险公司做好核准数据、协助做好农户投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具体工作,精心组织,加快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监督检查。承办保险公司对玉米收入保险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坚决杜绝拖赔、欠赔、无理拒赔,同时要简化理赔流程、减少兑付环节,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办)及相关单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考评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方案精选】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审核确认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xx〕5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政办发〔20xx〕79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收入核算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市民发〔20xx〕62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公开”、“分类施保”、“户保和人保相结合”、“逢进必核”的原则,按照城乡统筹、科学救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的条件和机制,努力构建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责权明确的低保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目标任务

对全县低保在保对象进行全覆盖审核确认,根据在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调整低保享受标准,按程序办理相关增发、减发、停发手续。本次审核确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以各乡镇(社区)为主体,各村(居)委会配合落实,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通过审核确认工作,进一步规范低保办理程序,强化分类审核和动态管理,实现低保“政策执行严肃、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施保合理、服务保障到位”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审核确认工作高质高效完成,现成立县20xx年低保审核确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民政局局长

县纪委监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审核确认工作的政策指导、日常安排、检查督办、协调调度等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审核标准

(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城乡低保标准遵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市民发〔20xx〕10号)文件执行,县20xx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500元/年/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440元/年/人,补差执行。

(二)收入计算参照标准

20xx年度县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5980元/年/人,有劳动能力人员参照此标准计算收入。

五、进度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9月6日—9月15日)

各乡镇(社区)成立低保审核工作领导组,结合本乡镇(社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办法,召开专题会议对审核确认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各村(居)委会要通知所有在保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填报信息,并做出负有法律责任的申报承诺,严禁出现隐瞒、欺骗、套取低保资金等行为。各乡镇(社区)要广泛宣传审核确认政策,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调查审核阶段(9月16日—10月5日)

各乡镇(社区)要有序安排低保审核确认工作,组织各村(居)委会开展资料收集、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收入测算等工作。入户调查组至少由三人组成,入户时现场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等相关材料,每项内容均要如实填写。调查采取“一看、二问、三比对、四测算”的办法,即查看家庭住址、身份证、户口本、实际家庭成员、家庭固有资产等;询问家庭困难原因和日常生活状况;比对每名家庭成员的工作、资产、住房、车辆等信息;测算家庭总收入。入户时对低保对象及居住环境拍照存档。

(三)确认公示阶段(10月5日—10月15日)

乡镇(社区)将各村(居)低保审核确认材料进行整理,逐一研究,签署初审意见,将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民政局审核确认,县民政局根据入户调查及乡镇初审情况确定补差标准。本次审核确认情况分别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本次低保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低保资金从审核确认之日起次月开始发放,对未进行审核确认的原低保对象暂停发放低保金。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开展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是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举措,各乡镇(社区)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此次审核确认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二)落实政策,注重方法

各乡镇(社区)要认真学习政策文件,科学制定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审核公示程序。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实际、分类推进,对特殊困难对象不得以审核确认为由停发低保金,确保审核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各乡镇(社区)、县民政局及参与审核确认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落实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


落实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区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不断发生变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死亡人数不断上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偏低,吸烟、过量饮酒、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由此引起的疾病问题日益突出。肝炎、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精神卫生、职业健康、地方病等方面问题不容忽视。

党的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关口前移,采取有效干预措施,细化落实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建设健康环境等部署,聚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实施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中长期行动,健全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提高生活质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区落实健康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普及知识、提升素养。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据不同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让健康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健康素养人人有。

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居民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

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对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尽早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完善防治策略,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健康服务的衔接,实现早诊早治早康复。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强化跨部门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村)、家庭和个人行动起来,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动员、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实现区落实健康行动齐参与。

(三)总体目标

到20xx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区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区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三、专项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以政府为主导,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中心,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利用全国高血压日等健康宣传日,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居民广场等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健康宣教,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设立面向家庭和个人的健康教育科普栏目,向居民家庭发放健康知识读本和工具,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和传播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到20xx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为一般人群、贫困人群、特定人群(孕妇、学生、老年人等)和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宣传与指导,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开展“限盐、限油、限糖、限热量”四限活动,提高对少盐少油低糖饮食与健康关系的认知,倡导维持能量平衡、保持健康体重的生活理念。开展限酒科普宣传和行为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到20xx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区卫健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增强居民健身意识,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营造全民适量运动环境,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在全社会倡导适量运动,鼓励公众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开展健步走、骑行、慢跑、游泳、太极拳、舞蹈等安全有效的健身活动。积极组织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倡导工间操制度,开展符合行业特点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含各类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到20xx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区教科体局牵头,区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控烟行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各类卫生健康机构提供戒烟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控烟宣传引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价格调节、法律法规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烟草广告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到20xx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区卫健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相关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区文明办、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大力开展雾霾治理,重点治理PM2.5,加强重点区域、领域和行业的大气重点污染源治理,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管,推动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健康城区、健康社区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广和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技术、方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推进中医治未病中心、中西医结合治疗中心、热敏灸康复联盟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和中医诊疗服务。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拓展中医医院服务领域,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推动中医药与养生融合发展。实施“热敏灸+”推广计划,力争热敏灸联盟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到20xx年和2030年,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并持续改善。(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区文广新旅局、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儿童早期发展干预措施,让所有儿童都能够获得最佳的体格生长和心理发育。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实现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全覆盖。到20xx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区卫健委牵头,区妇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认真实施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运动,围绕“教会”“勤练”“常赛”,完善“健康知识+基本技能+专项技能”教学模式,抓好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积极举办各类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坚持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培育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和习惯。在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危机管理体系,开展心理教师队伍和心理危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校园心理健康疏导、干预和保健服务,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以及心理咨询和心理素质教育,引导青少年形成适应社会的良好状态,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普及眼保健操。依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医院开展校医、健康教育老师近视防控培训,定期深入学校开展近视防控宣讲。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到20xx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xx年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区教科体局牵头,团区委、区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开展职业病防护宣传,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严防职业中毒。加强个人辐射剂量管理和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xx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区卫健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企资中心、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医养结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覆盖到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住院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定期开展体检、巡诊、健康指导和健康状况评估,建立健康档案。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xx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区卫健委牵头,区民政局、区教科体局、区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开展心脑血管疾病宣传和筛查,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推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完善城乡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救治能力。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诊疗、救治等服务能力培训,提升服务效果和救治成功率。鼓励、支持红十字会、有关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到20xx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区红十字会牵头,区卫健委、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加强肺癌、肝癌、胃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等高发癌症防治知识宣传,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提升我区肿瘤防治水平。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加快临床急需药物审评审批。完善癌症患者的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xx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区卫健委牵头,区教科体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xx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区卫健委牵头,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及乡村糖尿病检测能力,不断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饮食控制、运动促进等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xx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区卫健委牵头,区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到20xx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巩固消除疟疾成果,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问题。(区卫健委牵头,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科体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落实健康行动工作委员会,制定印发《健康行动(20xx—2030年)》,细化上述16个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统筹指导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研究疾病的综合防治策略,做好监测考核。根据医学进步和相关技术发展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健康行动(20xx—2030年)》内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区卫健委牵头,区教科体局、区委组织部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区落实健康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乡村、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国有企业要作出表率。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依法依规成立以区落实健康行动为宗旨的基金会,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科体局、区企资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注重健康管理师、注册(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家庭医师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支撑,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诊疗攻关课题研究,重点研发计划要给予支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建立并有效运行各类疾病监测系统,掌握人群健康基础数据,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及时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设立区落实健康行动专题、专栏等,大力宣传区落实健康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区落实健康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街道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按照区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市区20xx年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及区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共建共享、城乡融合、务实创新,重点开展“六提升、三整治、三聚焦”行动,防反弹、保成果、促长效,推动文明建设由“创建模式”向“建设模式”转移、由“精准对标”向“全面提标”提升、由“文明城市”向“全域文明”迈进,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文明风尚提升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时代新人,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八进”活动,组织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唱响“好人之城・文明”。二是认真落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社区制定具体落实的细则,引导市民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三是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常态化、制度化,培育和扶持志愿服务项目。四是持续开展文明养成教育,在辖区广泛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系列教育活动,推进“文明旅游”“文明出行”“文明上网”等实践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培育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五是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做好辖区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加强创建工作协调和指导。深化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向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延伸,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六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传承红色基因,完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结合第十届省艺术节、第四届市艺术节,打造更多文艺精品。

责任科室:科教文卫办公室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二)开展公共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加快城市“双修”“三疏”,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一是实施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和缓堵保畅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路、二马路提升改造工作,完善城市道路微循环,打通外贸巷“断头路”、畅通城市路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管护,及时修补道路破损及塌陷。二是抓好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工作,硬化道路、维修破损路面、更换破损路灯、饰新墙面等,确保改造到位。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三)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务服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推广“一件事一次办”套餐集成服务模式,落实“一窗办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二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信用修复。三是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树立行业新风,不断提升窗口人员文明素质。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街区、诚信经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相关办(站、所)牵头,各社区负责落实

(四)开展生态环境提升行动

树立生态环保理念,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控制环境污染,增强城市宜居性。一是全面推进漆水河七一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做好河道巡查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城市声环境治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75%。二是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区域化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三是提升城市绿化品质,结合城市“三疏”抓增量、打造精品抓提升。强力推进拆墙透绿、破硬增绿、拆建还绿,建设开放式街区,开展增绿、补绿、添绿行动,美化城市环境,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相关办(站、所)牵头,各社区负责落实

(五)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升行动

现固提升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成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一是积极发挥社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家长学校作用,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活动,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人活动室提质升级。二是建好用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责任科室:科教文卫办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六)开展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公共安全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大力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公共安全监测预警防控处置机制,健全完善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和应急管理体系,规范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力量,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责任科室: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安监站、党政办公室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抓好环境卫生长效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一是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提升改造城市公厕,落实公厕管护经费,提高公厕管理水平。二是开展春季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三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力度,倡导市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八)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行动

以市场、社区、背街小巷、车站、校园、医院等周边老旧小区为重点,积极争取中、省、市政策支持,针对整体环境较差基础设施落后、物业服务缺失等难点问题,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计划,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集中解决小区环境卫生差、楼梯脏、设施陈旧、野广告多、架空线缆凌乱以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谐、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九)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落实长效管护措施,规范市场环卫秩序、安全秩序、交易秩序,配合做好大同桥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对路面、地下排水、公共设施等进行修缮维护,对车辆乱停、出店经营的行为进行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市场内外环境。开展“五小门店”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整治,监督引导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开展夏季早夜市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摊点占道经营、卫生脏乱差、未落实“五统一”标准要求等问题。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宣传倡导“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杜绝市场内野生动物销售、活禽宰杀行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科室:市场所

(十)聚焦三项重点工作

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聚焦停车乱、停车难的难题。盘活城市空闲场地,鼓励社会投资参与,研究制定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探索潮汐停车机制,推行机关单位、沿街小区停车场对外开放。加大宣传教育,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努力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逐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二是聚焦物业服务水平低、不规范的难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即将制定出台的《市物业管理工作办法》,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等,开展优质服务物业评选,每季度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淘汰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发挥文明单位共建帮扶机制,宣传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教育群众自革除陋习,共同维护生活环境。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科教文卫办公室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办(站、所)、各社区要保障人员稳定,协同配合,抓好落实。完善联创联建包片包抓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区级领导包抓镇办、社区,区级部门单位包抓路段、社区。要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社区要对照测评指标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制度,明确完成时限。结合《20xx年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清单》常态化做好资料上报工作。经常性开展入户问卷调查,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倾听群众心声,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完善问题台账和整改销号制度,坚持常态化督查督办,构建测评、反馈、整改的工作闭环,形成常创常新、长效常态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街道定期不定期对各社区工作成效进行督查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落实不力,实行责任追究。

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八斗镇文明创建工作,结合八斗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标公民道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共关系等六大要素,大力实施六项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遏制回潮反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整治目标

对全镇文明创建和市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集中整治。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现道路平整畅通、卫生干净整洁、市容优美靓丽、绿化品质提升、街景靓丽美观、镇区文明和谐、设施完善便利,推动乡镇面貌显著变化,市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市容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农贸市场市场整治提升行动

1.重点加强传统集镇的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保持农贸市场内部整洁有序;显著位置有展示诚信主题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相关的内容。(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分局、镇城管中队)

2.加大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取缔流动摊点,有效管控车辆停放;依法整治和取缔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置的骑路、露天等临时市场。(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二)老区政府和镇政府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对老区政府和镇政府要切实有效解决院内车辆乱停、乱搭乱建、乱挂乱晒、乱涂乱贴、毁绿种菜、乱扔垃圾等重难点问题。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及时修复整治破损路面、楼道内墙面、楼梯、玻璃等。(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三)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

1.依据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取缔单位和个人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摆设摊点、兜售物品。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逢集期间在不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由城管部门引入到确定特定路段、时间段,摆摊设点。进入特定路段摆设摊点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城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范围内经营,配备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并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管理顽疾,城管部门要突出执法手段,彻底打破以往“教育——整改——再教育—再整改”的无休止循环。探索以“一次教育劝导——二次立案处罚——再次加重处罚”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新突破,使经营者对出店经营行为从“不惧”到“不敢”转变,自觉养成文明、规范的经营习惯。(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2.严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的违规行为,对违反《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建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乱悬挂、乱张贴的,城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清除,并按照《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使用人应当协助城管部门追查违法行为人,及时清除乱涂写、刻画、张贴造成的污损。(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3.严厉处罚并彻底解决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占道设摊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四)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常态化开展主干道交通秩序提升的基础上,将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提高管控的覆盖面和成效。集中优势力量,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主要道路出入口、公交站点、施工路段等区域,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交通办、镇城管中队)

2.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三轮车、低速电动车各种乱象,要建立交警、城管、交通办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以客运站、学校、集镇等区域为重点,运用现场摄录、视频监控等取证手段,按照每周不少于1次联合行动的要求,有力打击非法营运乱象,及时消除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镇交通办、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

3.加大对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横道(含盲道)乱停乱放、设置广告等阻碍通行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通行路权,实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有序通行的工作目的。(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交通办)

(五)“三小”整治提升行动

1.“背街小巷”环境专项提升工程。及时梳理、摸排不达标“街巷”底数,及时维修、更新街巷两侧公共设施和标识(路名牌、指示牌等),保持整洁、美观、完好。加大背街小巷维修、改造和提升力度,重点解决路面坑洼不平、露天排水沟渠、井盖缺失破损、架空缆线等问题;落实网格化管理,全面清理乱涂乱贴、乱丢乱放、损毁绿化等乱象。全面推行环卫规范作业,街巷深度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道板砖等,完善无障碍设施,按要求漆画道路交通标线,保持路面平整清爽、车辆停放有序。(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民政所)

2.文明养犬提升工程。加强对主次干道、集贸市场的日常巡查管理,依法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相关主管单位在机关、学校、医院、饭店等明令禁止携带犬只的公共场所设置提示牌,严查严禁携犬出入。将“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将道路和绿化带内犬粪纳入清扫保洁范畴。以《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加大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力度,畅通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提升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镇宣传办)

3.“小广告”专项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乱发小广告专项整治,以集镇范围内的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背街小巷、宾馆饭店、公共停车场等场所为整治重点,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散发、张贴小广告等行为。广泛开展小广告“牛皮癣”清理行动,采取同色覆盖等形式,清理建筑物立面脏污问题,倡导志愿者参与清理净化立面行动,对单位围栏、建筑物立面等小广告进行集中清除。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立广告便民信息栏,引导市民依法依规服务信息。(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宣传办)

(六)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重点整治市民在公共场所乱扔烟头、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在医院、学校等禁烟场所吸烟,在公共场所争抢不排队、躺卧公共座椅、占用公共休息区域打牌赌博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卫健办、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2.加强基层文化设施文化阵地建设,突出综合性、注重适用性,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2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责任单位:镇文化站、各社区)

3.发动群众推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完善帮扶制度,加强荣誉称号的管理;运用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文艺创作等方式,开展道德模范、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卫健办、镇工会、镇城管中队)

4.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妇联、镇残联、镇扶贫办、镇派出所、镇卫健办、镇司法所)

四、实施步骤

提升行动从20xx年3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动员大家迅速参与到提升行动中来;同时广泛宣传六项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整治内容、实施步骤,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支持、配合镇级做好此次六项提升行动。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对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绿化带等卫生死角、盲区全面开展卫生大扫除以“治脏”;对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扔垃圾、乱设广告、乱穿乱行等行为全面开展秩序大整治以“治乱”;对部分街巷基础设施差、道路慢行条件差、绿化缺损管养差等问题全面开展设施大检修以“治差”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底)。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分析,认真总结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对整治过程发现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加以整改,通过落实责任的精细化、日常督导的精细化、解决问题的精细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属地有责、主动担当、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强大合力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全镇文明创建水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乡镇环境关系到乡镇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全镇改革发展大局。各部门、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六项提升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此次提升行动由镇城管中队总牵头,负责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抓,研究制定专项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2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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