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按照国家、省、州、县关于20xx年秋冬季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县肺炎监测技术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县教育系统疫情监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及时发现肺炎传染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采取防控措施进行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二)为进一步做好肺炎监测预警工作,为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方式、时间安排和要求
各校(园)要主动联系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副院长,联系电话:),确定检测时间,组织本校抽样学生周一至周五在校内进行监测。被检测学生须空腹或饭后半小时进行监测。自20xx年11月起各校(园)着手开展肺炎监测工作(见附件2)。
三、监测数据上报方式
数据汇总由抽样校(园)填报,报送时间在次月上旬10号前报县教育局,再由县教育局汇总上报县疾控中心。
四、采样监测对象
采取轮流方式对校(园)进行监测,即每月选择中学、小学、幼儿园各1所,被监测校(园)学生、教职员工监测人数不少于50人,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人员。可采用混检方式进行采样检测(监测学校安排表见附件2 )。
五、强化保障,确保监测工作落地落实
各校(园)要强化人员保障,对样本采集、实验室检测、数据报送等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经费保障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负责安排,确保肺炎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县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系统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安发〔20xx〕1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xx〕25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县教育系统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和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为指导,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着力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全面提高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8日6月20日
三、活动主题
20xx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四、活动内容
(一)开足开齐防震减灾教育课。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工作要求,利用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安全教育课程资源,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中小学生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的自救自护能力。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和相关能力的培养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每学年安排不少于8个课时的防震减灾相关课程。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地震疏散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每学年安排不少于2次应急避险演练(避震、疏散、自救互救),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各学区学校要在“5.12”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周、防震减灾宣传月等重要时段,充分利用班、团、校会、升旗仪式、校园广播、板报、手抄报、校园网络、宣传栏、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工作,使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防震减灾预防知识,不断提高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逐步建立学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开展防震减灾征文绘画比赛活动。各学区学校要按照清震办《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震减灾征文绘画比赛活动的通知》要求,以“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主题,在5月20日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展防震减灾征文绘画比赛活动。并于5月20日前严格按照文件中参赛作品要求将学校推荐初选优秀作品纸质版、纸质扫描版上报局安监股,电子版上传。
(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答题活动。各学区学校要按照清防领办《关于在全县中小学生及卫健系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答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在20xx年5月12日--6月20日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学习和网上答题活动。网上答题结束后,请各学区学校按要求于6月20日前汇总上报成绩。
(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清震办《关于在全县学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在“5.12”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靠实责任,集中开展地震应急避险演练活动。要求各学区学校在演练活动中要及时留存并归档整理相关资料,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方案进行认真评价和总结,对成功的经验不断总结完善,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操作性不强的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进一步修改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并于5月19日前将学校开展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活动方案、预案、总结(附影像资料)上报局安监股。
(六)全方位、无死角开展隐患排查。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聚焦校舍、食品、消防、学生交通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校园周边治安及自然灾害点、森林防火等安全隐患,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确保做到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方案措施,坚决整治到位。
(七)积极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各学区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地震局关于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县地震局在有条件的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申报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统筹谋划,整体布局,围绕活动的主题,根据自身的特点,精心设计开展相应的活动,履行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主体责任,把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效。要密切联系实际,着力挖掘各类资源,探索开展具有创新性、寓教性、示范性等师生喜闻乐见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尤其是要精心制定演练方案,适时开展避震演练活动,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强化督查。局机关干部将随机督促检查各学区学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的组织、实施及效果,包括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宣传效果等情况,确保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市教育局将于5月12日前后对各县区、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应急演练等情况重点抽查。各学区学校请于5月19日前将《学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总结》的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和附证影像资料报县教育局安监股。5月后的宣传活动纳入全年工作总结中报县教育局。
近期,地区接连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几起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维护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稳定,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南民〔20xx〕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号)、《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消联〔20xx〕3号)的部署,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底在全市民政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开展民政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火灾防控共治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防止全市民政系统发生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1.突出民政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要全面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20xx〕43号)精神,抓好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突出在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各类养老机构、殡仪馆(公墓)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关注民政领域“老幼病残弱”等重点对象在冬春季节用火用电安全,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降低火灾风险。紧盯春节、元宵节前后烟花焰火燃放,清明节前后焚香祭扫活动增多等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提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民政服务对象安全用火宣传,确保全市民政领域不发生火灾。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提请督办。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对辖区内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六项清单”,落实清单式管理,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7项具体工作: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安全承诺。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掌握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养老机构底数,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关停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养老机构。
3.继续推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化。按照《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和前期标准化创建经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七化”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化、管理制度化、隐患查改规范化、设施器材管理精细化、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灭火救援演练实战化、档案建设管理标准化),全面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继续选择30%的养老机构开展创建活动,形成典型示范效应,确保到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4.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准备。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强化民政队伍消防宣传能力建设,培养民政宣传队伍,积极借助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加强消防专题报道,努力提升民政系统消防新闻宣传影响力。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机关及行业系统培训,聘请消防专业人员到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的政治高度,健全机构,配强人员,成立相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好专项行动,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和岁末年初工作部署安排,全面化解火灾风险。各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深抓细,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做到动员部署到各民政服务机构、责任落实到各民政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到各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六项清单”(附件2),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做到动态闭环管理。要加强协作配合,协调消防、应急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对重特大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工作方案请于1月29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工作总结于4月28日前报市民政局综合办。
为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和财政财务风险,提高管理效能,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在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防范财政管理风险,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水平,通过内部监督检查,增强财政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力,全面提高财政机关自身业务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财政、财务工作职责,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二、检查时间
20xx年11月4日至11月24日
三、检查对象及主要内容
检查对象为局内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四、检查内容及检查时限
检查内容有:
1.履行财政管理工作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2.预决算、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
3.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检查时限:以20xx年度为主,重大问题在时间上可适当延伸或追溯。
五、组织分工
内部检查采取“一对一”的交叉检查方式。具体分工如下:
1.预算股负责检查国库股;
2.国库股负责检查行政股;
3.行政股负责检查社保股;
4.社保股负责检查企业股;
5.企业股负责检查综合股;
6.综合股负责检查农业股;
7.农业股负责检查绩效评价股;
8.绩效评价股负责检查文教政法股;
9.文教政法股负责检查预算股;
10.结算中心负责检查采管办;
11.采管办负责检查信息中心;
12.信息中心负责检查国资股;
13.国资股负责检查会计股;
14.会计股负责检查办公室;
15.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股;
16.监督股负责检查结算中心。
六、具体要求
1.各股室(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的程序,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要求有完整的检查工作底稿和规范的检查工作报告,不能用年度工作总结代替。对检查情况和查出的问题予以全面、真实的反映,作出基本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以及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2.被查股室(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按检查要求及时、全面、客观提供各项资料、信息及政策情况。
3.各股室(单位)应于11月24日前完成检查任务并将检查报告上报监督股,报告格式附后,同时将书面意见或说明,以及工作底稿一并报送。
4.检查任务完成后,监督股将对报送的检查报告进行全面总结,统一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局领导审定后下达内部检查结论。各股室(单位)要按照检查结论要求,认真研究,积极整改落实,并于一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上报监督股,以此巩固检查效果。
20xx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水平,夯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基础,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辍学,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构建覆盖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其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不辍学。
三、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排,确保扶贫对象精准。
1.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以区扶贫办建档立卡情况为依据,核实贫困家庭子女上学情况,将全区贫困家庭中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逐一全面进行登记核实造册,分别建立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幼儿扶贫等详细档案,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2.动态管理扶贫对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生就读学校、家庭住址、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及时变更相应信息。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对已实现脱贫且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的贫困家庭,要继续扶持其子女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二)加大力度,严格落实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对在我区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进行资助。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学校不得“先收后返”。资助标准为500-100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对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收取高于补助部分的学杂费)、免教科书费。“一补”即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小学685元/人/年、初中885元/人/年;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3.高中教育阶段。对在我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助”即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4.中职教育阶段。在我区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一助”即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免学费1600元/人/年,免住宿费500元/人/年,免教科书费300元/人/年。助学金标准:200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5.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予以资助。资助标准:省内院校500元/人、省外院校1000元/人。高考录取后,学生向高中毕业学校申请。
(三)协调联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对于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在做好资助全覆盖的前提下,确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辍学”现象发生。如各相关学校发现学生“辍学”的情况下要立即向区教体局汇报,同时学校要向镇、村汇报,协同配合,做好劝返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不辍学。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资助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教育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做到校长亲自抓,确保组织到位。
2.浓厚舆论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彩页、大家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扶贫的重大意义、扶贫内容、政策标准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关爱贫困家庭学生,进一步提高教育扶贫工作的知晓度、透明度,努力营造教育扶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严格督导检查。区教体局将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对基层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针对教育扶贫目标要求、政策落实、效果反馈等方面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等情况,及时总结,适时,确保全区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对政策落实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