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0+1”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文件中牵头或配合完成的任务,现就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攻坚目标
攻坚期间,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70.8微克/立方米以内。20xx年1月1日-2月28日,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5.8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实施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20xx年底前,大力推进注册登记日期为20xx年1月1日以前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淘汰更新;引导注册登记日期为20xx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柴油车数量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应当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加快推进国V(含)以上或新能源车运输。(责任单位:运管所)
2.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大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力度,完成重点路段常态化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冬季柴油车尾气监督抽测任务。(责任单位:运管所)
3.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组织参加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培训,开展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运管所)
4.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以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为重点,开展一轮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规建股、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公管所)
(二)加强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建设扬尘防控,将施工单位扬尘管控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的绿色施工管理要求,盯紧土方作业和拆迁作业项目,把好事前审批,做好过程监管,严格违规处罚;城区建筑工地应全部达到“标美化”工地要求。(责任单位:规建股、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公管所)
2.加强渣土车、垃圾车运输管理,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强化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强化对城市重点区域道路扬尘源的治理,加大破损和未硬化道路排查治理力度,及时修复破损和不平整路面,减少车辆颠簸撒漏现象,加强清扫保洁和洒水、喷雾的加密作业,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无可见积尘、扬尘问题。(责任单位:路政所、公管所、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
3.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喷烤漆作业的汽修企业是否及时更换吸附过滤材料,严禁露天、敞开式喷涂作业。加强对货运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的行业监管,将机动车扬尘治理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停车场出入口应进行平整和硬化,保持场内干净、整洁,对无法及时硬化的场内道路,应加快推广应用高效抑尘剂或采取洒水、喷雾的方式进行抑尘。(责任单位:运管所)
(三)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大国省干线清扫保洁力度和频次,强化公路扬尘治理。(责任单位:公管所、绵茂公司)
2.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停止施工作业和垃圾清运,并对施工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分别洒水不少于1次。施工完工后或暂不施工的现场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责任单位:交通发展总公司、绵茂公司、众力公司、公管所)
3.根据实际情况,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错峰作业,防止大气污染。(责任单位:交通发展总公司、绵茂公司、众力公司、公管所)
4.全力开展公交出行宣传专题活动,鼓励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同时合理调整公共交通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责任单位:运管所)
5.督促排污企业结合实际,编制或完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督促维修企业停止从事汽车喷涂维修作业;严禁将清扫废物和垃圾违规露天焚烧;废电池、废机油、废轮胎、废漆物等交与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理,严禁擅自非法处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6.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减少、杜绝不按规定装载的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对路面环境的污染和损害,对抛洒滴漏、超限运输砂石车辆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路政所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细化攻坚措施。局环保办负责统筹协调并加强督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根据职责职能负责具体实施;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加强联动、共享信息、积极会商、加强监管,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目标管理。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股室要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攻坚行动任务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防污染问题反弹。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调度。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攻坚任务的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按市要求每周报送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四)进一步严肃考核问责。市目标办将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逗硬考核奖惩。各有关股室、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目标任务,按要求完成牵头工作,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若因工作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被通报、约谈、问责,严格考核、逗硬奖惩等情况,将由局主责办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来源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中央、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
三、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责,实行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负责制,并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农技、财政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补贴发放方案,负责数据复核汇总、及时发放补贴和补贴数据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发放相关数据、资金拨付、补贴资金监管、重点绩效工作评价,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债务和欠款。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抓好宣传培训。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积极性。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五)序时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快补贴发放进度,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6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管录入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及时了解补贴资金发放动态,各乡(镇)、街道从5月开始每周二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进度。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业融合。将党建引领贯穿于“千亩村”建设全过程,通过“支部共建”的方式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共同推进,积极与县国土、气象、电力等有关部门,建立“党建联盟”,以党建为媒,围绕发展产业链布局党建服务链,实现党业深度融合,共同助推“千亩村”建设取得实效。
(二)坚持优势互补,强化政策引导。按照“政府领导、村为主体、烟草扶持、共同发力”的思路,在县烟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基本烟田建设与保护的通知》文件的基础上,加大对村村委会在土地流转方面的支持与指导力度,科学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政策引导,制定出台互补性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千亩村”建设和运行保障机制,为生产组织方式转型升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坚持降本增效,强化效益驱动。大力实施科技兴烟战略,以实现减工降本、提质增效为目标,大力推进山地烟区中小型机械适应性应用,加快构建数字烟叶建设进程,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一户一策”“一地一法”,最大限度的调动生产组织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效益提升逐步推进生产组织模式的转型发展,吸引更多群众主动加入“千亩村”的建设和发展。
(四)坚持集中适宜,强化高效利用。“千亩村”建设要因地制宜保证集中连片种植,在基本烟田规划区内,选定在烟叶生长适宜区,通过相邻木瓜院村等共同流转优质适产的地块,形成小连片、大集中、成规模,避免流转冰雹灾害多发带、病害连发地块,严格控制土地瘠薄、坡度大的地块,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五)坚持好中择优,强化主体培育。以村烤烟集体农场为龙头,分流一批有一定生产基础,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自愿种烟的基本烟农,发展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烟农,培养一批有头脑、会管理的家庭农场主,解决“千亩村”谁来种烟的问题。
二、目标任务
以村村委会为土地流转终端,根据20xx年签订烟叶种植面积477亩为基数,按照流转土地面积与种烟面积1.2:1的比例,一次流转年限不低于6年的标准,流转种烟土地800亩左右,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掌握约1200亩左右植烟土地任务。同时以村烤烟集体农场为龙头,积极培育种植专业户、家庭农场、职业烟农等新型种植主体,以反包倒租的形式,组织各类主体在20xx年与烟草部门签订不低于流转土地面积80%的种植合同。通过提供涉农就业岗位、支付土地流转金、集体提留等方式,实现农户收入、村集体经济积累和镇财政税收的同步增长。
三、建设内容
(一)集中流转土地
根据县烟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基本烟田建设与保护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法、合理、准确划定村基本烟田保护区,并在保护区内,原则上按照平均地价200元/亩的标准,开展土地流转工作。
1.流转并掌握组谭军基户后山至马家坝组龙湾冒壳梁、育苗大棚周边、村委会驻地后坡、烤烟农场东侧等地,共计约400亩土地,形成村委会中心点集中连片种植区;
2.流转并掌握区域侯家山以北70亩左右土地、以西12亩左右土地,与烟区形成约250亩的集中连片种植区;
3.流转并掌握裴家庄组阳山粱至马家坝组大场沟及钟明户、马俊祥户后山,共计约200亩土地,形成裴家庄-马家坝集中连片种植区;
4.流转并掌握马安山组杨家山上70亩左右旧宅基地复垦地;
5.流转并掌握窑坪河南岸桥头至大水沟路口70亩左右土地,与寺湾烟区形成约140亩集中连片种植区;
6.流转并掌握窑坪河北岸木瓜院村两院路沿线40亩左右土地,户对面15亩左右土地,马家坝组至裴家庄组30亩左右土地,马安山组路口下10亩左右土地,蒲家湾组路口15亩左右土地,共计约90亩土地;
7.流转并掌握窑坪河南岸裴家庄组对面20亩左右土地,马安山组路口对面10亩左右土地,共计约30亩土地。
全村掌握可种烟土地资源1200亩左右,有效解决“在哪种烟”的问题。
(二)培育新型主体
按照稳烟田、稳烟农的要求,在流转土地区域内,遵循组织高效化、种植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操作机械化的思路,通过生产组织方式升级,在现有基础上,稳步发展并培育各类种植主体,打造村烤烟发展共同体。
一是做大做强集体农场。按照“一年探索找出路、两年建设打基础、三年运营出经验”的思路,进一步做大做强村烤烟集体农场,发挥其在该村烟叶产业发展压舱石的作用,力争在20xx年实现种植规模200亩(以种植合同签订亩数为准)的发展目标。
二是大力培育职业烟农。通过发展本村、吸引外村的形式,按照20亩—50亩的标准,发展若干种植专业户,力争在20xx年实现种植规模500亩(以种植合同签订亩数为准);培育扶持1-2个50-100亩之间的注册家庭农场,力争在20xx年实现种植规模200亩以上(以种植合同签订亩数为准)。
三是探索发展烟农合作社牵头下的专业农场。通过共用基础设施、共享劳力资源,积极与略阳县金富农烟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沟通,发挥其在专业化服务方面的全县领军优势,努力发展一个100亩以上烤烟专业农场,促进该村烟叶生产专业化水平。
通过上述措施,20xx年确保完成该村与烟草部门签订烟叶种植合同960亩以上,力争突破1000亩的目标,有效解决“谁来种烟”的问题。
(三)完善配套设施
着眼大农业,围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引领村乃至全镇现代农业建设,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降本、提质、增效,确保村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新建育苗设施,提高烟苗供给水平。20xx年完成村新建4座标准化集约化育苗大棚项目建设,与现有6座育苗大棚,共同形成10座规模的育苗工厂,满足该村乃至全县优质烟苗供给需求,巩固全镇核心烟区地位,带动农户就业增收。
二是新建机耕道路,实现烟田集中连片。20xx年-20xx年,在已流转土地范围内,新建2-3条机耕道路,以线联网,实现对部分闲置荒地复垦的同时,实现烟田的集中连片。
三是新建烟水工程,增强抗灾保产能力。20xx-20xx年,在在已流转土地范围内的集中连片种植区,新建4套左右烟水工程,增强在干旱环境下,对烟叶移栽和旺长所带来的影响,增强烟农抗灾保产能力。
(四)健全轮作制度
根据村生态条件、农作物的生育期、养分的平衡协调供应等因素,以提升烟叶质量为前提,突出烟叶在整个轮作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合理采用轮作、套作、休耕等耕作方式,按照每三年一轮作的要求,加块建立起以烟为主、特色产业为支撑的“1+X”产业轮作融合制度,实现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循环发展、共享发展,为后一步打造烟叶产业田园综合体,奠定基础。
四、实施步骤
(一)思想动员(20xx年6月至7月):按照管辖范围,镇、村分别召开不同范围的党委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或群众会,县烟草部门召开相应的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共识。
(二)方案制定(20xx年8月):由县烟草部门和镇政府共同制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土地流转的数量、确定流转价格、规划种植布局、提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成立项目组、划定时间表、制定验收考评与奖惩机制,并报县级有关部门或市烟草部门论证批复。
(三)流转土地(20xx年7月至9月):由村委会负责,按照方案要求,实地测量土地,组织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汇总数据并报镇政府核准后,提交县烟草部门备案。
(四)建设实施(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方案要求,由村委会牵头,在镇政府的领导和县烟草部门指导下,落实种植布局规划、协调配套设施建设、培育新型种植主体,确保建设实效。
(五)评审验收:根据各年度工作任务安排,于每年10-12月择机开展年度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审验收,其中20xx年以土地流转任务为主,20xx-20xx年以配套设施建设任务为主,2024年及以后以烟叶收购任务和烟农、村集体、镇财政增收为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推动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村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镇党委书记)
(县烟草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副镇长)
(县烟草局分管副经理)
成员:(县烟草局烟叶股干部)
(县烟草局木瓜院烟站站长)
(村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长)
(村包村干部)
(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烟草局烟叶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千亩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资金筹集、考评验收等工作组织和落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政策支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类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镇政府充分整合农业产业资金和烟叶税收返还资金,依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制定针对村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的辅助政策;县烟草部门依据《市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实施方案》(烟汉叶〔20xx〕2号)精神,按年度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经市烟草部门审批后,按标准落实给予相应的补贴;此外县烟草部门应协调行业有关政策和力量,为村提供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保障。
(三)加强建设管理。按照“共商、共建、共管”的原则,坚持村委会主体地位,强化镇政府和县烟草部门的指导作用。其中土地流转和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计划,须经镇政府核准或审批;烟叶种植布局须经县烟草部门审批;建成后的基础设施验收和运行管护,应按照烟草行业相关要求,逐级申请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由有关方面(村委会、烟农合作社)应当签订资产移交和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形成对烟基资产的长效管护机制。
(四)加强考核奖惩。将“千亩村”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围绕中心、抓住重点、精准切入、创新方法,强化过程监督和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部门,按照归口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奖励,并优先评奖评优,对于工作履职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归口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州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及《中共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以深入学习贯彻精神和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一、强化阵地日常管理
(一)阵地管理措施
守住思想阵地。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宣传,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加强防范意识形态渗透,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守住网络阵地。利用微信、QQ群,加大权威信息和敏感热点问题分析研判,做好意识形态类突发事件和重大思想理论问题的引导处置,坚决抵制和批驳错误思潮和观点。
守住文化阵地。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村村响”、“户户通”工作,加强乡文化站设施建设。结合传统节日,广泛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二)阵地管理原则
1.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落实新闻工作通气会制度、新闻稿件“三审”制度。(责任单位:乡文化站)
2.加强网吧、茶楼、酒吧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我县渗透。(责任单位:乡文化站)
3.加强辖区内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单位:乡统战部门)
4.加强辖区内各类演艺场所、文化馆、图书馆、活动阵地等文化阵地管理,确保开展活动积极健康向上。(责任单位:乡文化站)
5.加强乡域中心校、幼儿园的教学管理,做好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责任单位:乡中心校)
二、完善阵地管理实施办法
(一)把阵地建设同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起来。我们所说的阵地建设,不是别的条件、环境下的阵地,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阵地建设,因此这一阵地建设必须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水平和这一阶段的意识形态的基本特点相结合。比如,在初级阶段,文盲半文盲人口仍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很落后,封建主义思想残余影响还较大。我们就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去追求思想上的纯而又纯。但同时,这个初级阶段又不同于别的阶段,它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就必然要适应这种社会制度,不能迁就各种错误的思想意识和观念,不能听任各种错误的东西、毒害人民的东西侵袭阵地而置之不理。
(二)坚持把阵地掌握在代表人民利益的先进政党手里。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的一个重要观点、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就把阵地建设与人的问题结合起来,明确指出,“宣传舆论阵地必须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要把那些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政治纪律、熟悉业务的同志选进领导班子。
(三)最大限度扩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覆盖面。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非常广泛,就现在而言,不少我们还未占领。因此,扩大覆盖面,尽可能多地占领阵地就非常必要了。比如在理论阵地中,传媒和课堂,就是值得特别重视的。再如舆论阵地中,网络的阵地我们远未占领。又如文化阵地中,某些群众性文体场所的阵地,我们也未占领。要面对这些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有效解决。
一是拓展新的阵地,随着新的科技进步,新的传播媒体不断出现,要随时加以占领。这种占领,不但是量的含义,更是质的含义,即把它真正掌握在我们手里。
二是注意抓住关键性阵地,关键性阵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不同环节、不同活动有不同的所指。就一般情况讲,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就是我们所指的关键性阵地。这些阵地影响大、覆盖广、传播快、生动、形象、直观,对于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突出的作用。在这些传媒中,中央级大报、大刊、大台,又是关键。这些工具,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沟通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是落实“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重要阵地和载体,办好这些传媒,意义十分重大。
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安排部署,促进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根据县人民政府《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确保燃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工程,力争全面完成20xx年县农村地区“煤改气”任务。
二、目标任务
县利民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依据特许经营区域划分,按照县清洁取暖办确定的20xx年“煤改气”实施范围(附件2),积极组织实施“煤改气”工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2300户“煤改气”改造任务并达到市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煤改气”改造用户壁挂炉安装到位、室内采暖设施配套到位并达到通气条件;
2、享受“煤改气”的改造用户,不允许重复享受清洁取暖(“煤改电”、“吊炕”)补贴。
三、补贴政策
1、政府补贴标准
依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8号)文件,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28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1000元/户,在竣工验收后3年内逐年拨付。
2、入户材料费
根据县政府与两家燃气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20xx年“煤改气”入户材料费由燃气公司先行为用户垫付,待政府补贴款到位后拨付给燃气公司。
入户材料费包含:天然气表箱及表件、燃气管道进户、灶前燃气自闭阀门、连接灶具的不锈钢波纹软管、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壁挂炉安装、1.5米水暖管及1组1.5米暖气片并负责安装调试到位。
3、取暖终端设备采购及安装费
20xx年县政府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10个品牌壁挂炉【20Kw、24Kw、28Kw采暖热水炉(含一台台式双眼灶)价格分别为2800元、3160元、3550元;该价格中包括安装费、烟管、烟管弯头、气管、水暖管件及水管暖等随机辅件及安装调试费】,用户只需承担壁挂炉采购费用,燃气公司负责安装到位;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售后等费用由壁挂炉厂家与燃气公司自行协商。
用户购买中标品牌范围之外的壁挂炉,需向燃气公司申报备案,备案手续及壁挂炉安装完毕并通气,方可享受“煤改气”优惠政策。
若用户只安装燃气灶、不安装壁挂炉的,不享受县“煤改气”优惠政策,燃气公司可按规定向用户收取入户安装材料费。
4、燃气安全装置采购及安装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20xx年2月9日下发的《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第九条之规定,“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应当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具”。
若用户愿意选择安全级别更高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含自闭阀功能),由燃气公司统一安装,安装费用300元/个,由用户直接向燃气公司缴纳,含报警器、铝塑管及管件阀门,燃气公司不允许再额外收取用户任何费用。
5、因居民住户自身原因未完成“煤改气”改造或验收不合格的,入户工程材料费、燃气壁挂炉、室内采暖设施等费用由村居民住户自己承担。
四、补贴程序
1、各乡镇摸底统计各乡镇、各村“煤改气”名单,7月底前上报燃气主管部门及燃气公司,要求数据清晰、准确,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杜绝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2、燃气公司依据乡镇提供的改造名单,按照顺序积极组织实施“煤改气”改造,9月30日对改造区域范围内完成“煤改气”改造并通气的用户进行统计汇总,经村委会盖章确认无重复享受其他“清洁取暖”补贴,加盖公章报县住建局燃气主管部门;
3、燃气主管部门按照上报顺序及时对上报的名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煤改气”用户县政府按照相关补贴标准对各燃气公司予以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30日)。召开“煤改气”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20xx年县“煤改气”工作。编制印发宣传资料,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报道,迅速掀起“煤改气”工作高潮。
(二)组织施工,集中改造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做好农村地区“煤改气”确村确户工作,确定“煤改气”改造名单及改造顺序,村委会负责“煤改气”用户的准确性,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杜绝重复享受奖补政策;两家燃气企业按照乡镇政府提供的改造名单,按照改造顺序,积极承担改造责任,不得跨区域施工,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统一验收,确户核准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燃气主管部门及时对各燃气公司上报的“煤改气”改造用户进行验收,完成确户工作。
六、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1、县能源局:负责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统筹全县农村地区“煤改气”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下达的20xx年农村地区“煤改气”目标任务,并聘请第三方对农村地区“煤改气”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
2、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煤改气”气源保障工作,完善用气价格政策。
3、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农村地区“煤改气”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验收,并制定全县农村地区“煤改气”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及用气安全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统一拆除、统一处置燃煤区域内所有燃煤炉具。
5、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资金的筹措,统筹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各类可用于支持“煤改气”工作的政府性资金,积极争取省、市级资金,按照资金分配方案安排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煤改气”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7、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积极推进“煤改气”项目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8、各乡镇政府:组织农村地区“煤改气”调查摸底工作,确定“煤改气”改造名单及改造顺序,做好与燃气公司对接工作,维护施工秩序,及时处理各村在施工过程中各类矛盾问题,保证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负责确认“煤改气”验收合格用户无重复享受其他“清洁取暖”补贴;负责处理居民家中存放散煤,并与居民签订不再使用燃煤协议书。县政府下达的各乡镇农村地区“煤改气”目标任务纳入20xx年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9、县利民天然气有限公司、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煤改气”工程实施主体,承担“煤改气”工程主体责任,做好建设运营,提供优质服务,完善土地、规划、安监、质监、施工许可等各项施工手续。各燃气企业应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供气市场的建立。各燃气企业要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政府规划统一要求,编制企业“煤改气”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省农村“煤改气”工程技术导则》相关规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从门站(气站)到村内调压箱、调压箱到用户燃气表(含燃气表)管道的施工及入户安装工程,并保证挖掘道路的恢复质量。负责办理占掘路、树木移植、穿越河道、铁路等相关手续及户内、外燃气管道工程的整体工程质量和今后的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利用自身优势,积极运作协调,增扩气源,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经营区域内居民用气需求及用气质量。做好农村用气安全培训和宣传推广工作,强化村民燃气使用知识,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组织,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煤改气”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煤改气”工作,及时协调“煤改气”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强化部门协同,提早谋划部署,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做好年度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纸等多种载体,燃气企业要制定发放燃气用户安全手册,加大对“煤改气”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营造打好种业翻身仗实现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省20xx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制售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使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种业市场环境更加有利促进现代种业加快创新发展。
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健全监管队伍。开展县域内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等进行现场检查,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按时办结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等案件并及时反馈。建立并公布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备案清单。加强种子案件查处,对结案案件公开曝光。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抓住春季种子市场销售关键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是查主体,严查“四种”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是否做到;三是查审定和登记。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的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四是查备案,严查经营门店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经营的种子未备案等行为;五是查质量,随机抽取市场上种子样品,开展常规指标检测,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结合实际适时对玉米、水稻种子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六是查档案,严查经营门店是否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台账,是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七是查网络平台,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监控利用网络平台(如微信、抖音、火山、快手)途径进行违法销售种子行为。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阻止违法种子脱离监管销售。
(二)开展制繁种基地专项检查行动。在种子基地播种前后一个月内,对县域内种子企业的制种情况和落实基地情况进行排查,全面准确掌握种子生产者名称、品种名称、生产地点、生产面积等信息。严厉打击制繁种基地无证生产、违规生产、套牌侵权、生产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种子入库和加工环节监管行动。在秋冬季种子入库的关键时期,对县域内已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及去向、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全面排查无标识标签的“白包”种子,抽取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指标和转基因成分检测,严把种子入出库关。
(四)开展非法转基因种子查处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把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贯穿到种子监管的全过程和各项行动中,抓住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一是强化制繁种生产环节监管,对备案制种田块实行全覆盖检查,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制种生产;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县域内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经营的种子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设置转基因种子检测点,利用转基因试纸条快速检测手段,为农民提供检测服务;三是深入村屯开展入户倒查。结合实际开展以玉米种子为重点的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发现问题玉米种子,要固定证据,追溯源头,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主体。四是加大明察暗访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段,采取明察暗访查找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加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和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查处工作,以杂交玉米、水稻作物为重点,查处一批恶意侵权、非法转基因等种子案件。严格执行案件调查处理程序,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发现的、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种子线索,要深挖源头,摸清假劣种子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对涉嫌犯罪的假劣种子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为公安机关调大种子案件等提供质量检验、田间鉴定等技术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种子监管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好种业监管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把种子监管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认真核查,依法处理,按时办结,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三)严格规范执法。按照《种子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完善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检查发现无需检测即可定性的违法事实,要立即查处;对检测后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尽快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警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住送科技、送法规、送放心农资等下乡进村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种子法》等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曝光查获的大案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种业发展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制定20xx年种子市场监管方案并在县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告制度,重大案件信息随时报送省厅种业管理处,及时上报年度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和种业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街道上下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抓总负责,领导班子具体负责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广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党组中心组为龙头,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
(二)把握正确方向导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加大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的力度,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鉴别力。
二是建立研判机制。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遇到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重大舆论热点及时专题研究、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党委要及时就意识形态领域的政策要求、形式判断、目标任务等在全街道范围进行通报。
四是建立督查问责机制。纪工委要立足职能,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二是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团结引导服务职工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信息、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四)加强重点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部署。党工委书记应旗帜鲜明地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反xx、反渗透斗争的第一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结合工作职能,管好守好阵地。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潮,统领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感恩教育、法治宣传教育。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一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
二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重点人群。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建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道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意识形态工作,其中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是直接负责人,分别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并把这一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村、各单位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协作,及时沟通
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对重大舆情、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切错误思想、观点、言论,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开展斗争,并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形成合力,落实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工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为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国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政规〔20xx〕19号)、《关于印发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署办规〔20xx〕35号)要求,20xx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要逐步改进(淘汰)城市建城区内燃煤小锅炉,利用生物质锅炉、电锅炉和燃油锅炉等环保锅炉进行替代,为实现减排目标,20xx年我市将开展推进重点镇(北极镇)燃煤小锅炉、非建成区商业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各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主体,尤其是燃煤小锅炉改造(淘汰)的主体,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拿出适合自身实际的方案和办法,对正在使用的燃煤小锅炉进行改造或淘汰,实现达标排放。
(二)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原则
市建成区和非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按用途主要分为三类,分别为商用锅炉、工业锅炉和供热锅炉,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业和信息化、供热行政主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工业锅炉、供热锅炉、商业锅炉淘汰的具体工作”的规定要求,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
燃煤小锅炉,即每小时产生10吨及以下蒸汽量的燃煤锅炉,自20xx年省生态环境部门下达了全省各市县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的淘汰任务后,我市热源改造加大了供热管网建设力度,将所有能够并入供热的全部纳入集中供热,对于供热管网无法铺设到达的区域,通过改造的方式,使用清洁能源锅炉替代,完成淘汰任务。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现已完成建成区燃煤小锅炉能源替换20台,20xx年完成淘汰剩下2台燃煤小锅炉任务。20xx年开始推进重点镇(北极镇)燃煤小锅炉及非建成区商业燃煤小锅炉淘汰,计划20xx年年底前完成。
二、以奖代补办法
(一)资金奖励原则
按照工业、商业、供热企业自行承担和政府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完成锅炉淘汰及改造使用清洁能源的单位,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二)资金奖补对象
建成区内今年8月末前完成淘汰改造的燃煤锅炉,重点镇(北极镇)燃煤锅炉、非建成区商业燃煤锅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淘汰改造的单位或企业,为资金奖补对象。
三、奖补标准
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的,按照原燃煤小锅炉的额定容量,对产权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奖补标准为工业、商业和供热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换或改造的:1蒸吨以下的锅炉,每台补贴5万元;1蒸吨以上的(含1蒸吨)、2蒸吨以下锅炉每台补贴10万元,2蒸吨(含2蒸吨)以上的锅炉,每台补贴15万元。
四、相关规定
(一)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业主作为主体要制定改造(淘汰)方案,按行业管理权限分别报生态环境、工信、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在期限内完成改造(淘汰)任务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二)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要做好现场拆除及拆除后的影像资料收集并上报生态环境、工信、住建部门备案。
(三)受奖补的产权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银行卡账户等合法资格材料。
五、奖补资金申请、项目验收程序
(一)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单位在改造(淘汰)项目完成后,到生态环境、工信、住建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燃煤锅炉验收审批表》,提供相关原用和现用锅炉的基本信息,燃煤锅炉拆除前及拆除、安装施工的影像资料,以上资料齐备后提出验收申请。
(二)生态环境、工信、住建、财政部门根据申请,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后,由生态环境、工信、住建部门根据分管类别分别发放朴贴资金。
(三)奖补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事宜,分别由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进行解释。
根据市委、市纪委推进廉洁上饶建设和区委、区纪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实施意见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办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廉洁建设具体工作中,以惩治和预防基层微腐败为主线、以促进全乡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乡镇权利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洁工作,为乡建设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强化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乡村干部队伍。加强学习教育,夯实廉政基础;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体引导党员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综合素质,激发干事活力;一方面加强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开展绩效考评制度,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
2、压实一岗双责,完善一套有效、精准的乡村监督制度。建立乡村两级廉情档案,完善村级干部负面清单,重大事项报告。乡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履行“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履行好“一岗双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运用好四支监督队伍,乡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全乡工作的监督、问责、执纪,驻村村务公开监督员负责监督村里的三重一大及村务公开工作,村级纪检监察员负责监督村两委日常工作的开展,乡纪委委员对村两委及各站所实行网格化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监督无死角。
3、推进村级廉政工作,构建一批廉洁农村先进点。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以廉政文化进农村为依托,通过举办文艺汇演、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办廉政讲堂等形式,加强农村廉政教育形成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强化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等。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廉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乡纪委书记兼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乡纪检监察办要认真履行监督推动、保障执行的职责,确保廉洁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完善工作机制。各村、各站所要自觉把廉洁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强化理论支撑,加强廉洁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打造、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保障廉洁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廉洁建设的认同感,为廉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分步推进实施。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节点,以项目化的形式推进实施。到20xx年底,廉洁建设取得初步阶段性成果;到20xx年,全乡各党支部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体系、廉洁教育体系、防治腐败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社会道德体系等初步建成;到2025年,廉洁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社风民风清朗,廉洁文化深入人心,社会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若水廉洁建设阔步迈进。
4、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廉洁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将廉洁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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