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要求,科学推进我县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根据全县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要求,经调研评估后决定,我县20xx年农村户厕建设改造项目以整村推进改造为主,重点在沿黄汾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刻领会农村户厕改造事关农民生活质量和品位、文明和健康、权利和尊严,把农村户厕建设改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并统筹谋划,切实把农村户厕建设改造这件为民利民的好事办好,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中农户改厕这块短板,为建设美丽夯实基础。
二、改厕任务
20xx年全县农户改厕任务1000座。
三、实施范围及任务分解
以我县确定的沿黄汾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为重点,以整村推进兼顾分户实施的原则,在镇实施改厕任务400套,在镇实施330套,在镇实施220套,在镇实施50套。
四、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体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分级负责。
(三)因地制宜,建管并重。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自主选择改厕类型和模式,建设改造适合当地又能更好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卫生厕所。坚持“为用而建”,对验收合格的厕所建档立卡,强化管理。坚持群众的事群众办、村级的事村级管,抓好管理运行、维护维修等工作。
五、实施办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确定改厕项目村和改厕任务。此项农村改厕工程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由中标公司统一对项目范围内农户改厕进行施工,按照招投标相关程序进行,建立改厕台账,实行挂牌销号,施工时要有前、中、后影像资料(人像作为参照物)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五统一”:统一标准、统一图纸、统一施工、统一调配、统一建档立卡。
六、改厕类型及标准
(一)改厕类型
结合我县实际,农村改厕项目建议农户以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为主,宜水则水、应改尽改、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从本地实际出发,大力创新改厕模式、产品、工艺和技术。
(二)改厕标准
1、化粪池、厕具及配套材料须坚固、耐用、结构安全,坚持质量第一,要求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
2、化粪池一定要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厕所包括地下部分化粪池、便器、厕屋地面(坑面)水泥硬化、排气管等,由工程队具体实施;老厕所地下部分瓮体清理、地上墙和顶的建设、地面和墙面的彩砖铺砌由农户自筹解决,便器水泥台面积不小于1.5平米。
七、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职责:负责全县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工作的工程招投标、宣传培训、监管督导、建档立卡、验收评估、资金发放等工作;委托第三方监理公司对材料质量、工程质量和工艺流程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
乡镇政府职责:确定本区域改厕示范村,并对改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本区域内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机构、专人管理、协同做好检查、验收及各类表格的上报工作;要强化“厕所革命”政策宣教和改厕技术使用,确定一名农村改厕“明白人”和“技术人”,使其成为本区域农村户厕改造建设的质量监管员,建档立卡负责人。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农村厕所后期管护服务的长效机制。
村委会职责:负责本村农户改厕登记、施工排序及施工队的住宿安排;配合县、乡两级督导、检查及验收工作;要确定一名农村改厕“明自人”和“技术人”,使其成为本村户厕改造建设的质量监管员,建档立卡负责人;各行政村要因地制宜,可以“一村一策”,探索建立完善的农村户厕管护服务机制,做到有人员,有制度,可持续、规范化,做到设施坏了有人修,管道了有人疏、粪污满了有人抽,确保厕所正常使用。
八、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确定示范村和任务数,召开协调会、培训会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建设改造,定期召开改厕工作推进会,加强督导考核,对已建成的农户分批进行验收。
第三阶段:开展检查考评、资金发放等工作。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调度、督导、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农村改厕作为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统筹协调,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督导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要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改厕进度、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完善调度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
(三)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及时报道农村改厕工作的新进展和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稳定建莲种植规模,持续做强建莲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xx年莲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县构建“50个百亩点、10个千亩片、1条万亩带”种植格局要求,我乡稳定建莲种植面积7100亩,建立莲子良种繁育基地700亩,莲田冬种紫云英500亩,莲田立体种养200亩(任务详见附表1)。
二、工作要求
1、稳定种植规模,优化区域布局。推进以省道、乡道、景区、乡、村驻地所在村(组)、“美丽乡村”建设点等为重点的“百亩点、千亩片”建设。划定里元村、龙溪村、中畲村、水尾村为县级重点种植区域和建莲种植专业村,形成以龙溪、中畲和水尾等三个村相连的千亩片,建立百亩点3个;中畲村、张溪村、村为乡级优质品牌创建核心区,严田村、里源村、湾坊村、水尾村、龙溪村为延伸区域。各村要侧重抓好省道、乡道、景区公路沿线100米可视范围内的莲子种植,面积要占沿线区域40%以上。
2、推进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健全建莲标准化生产服务体系,按照《地理标志产品建莲》、《建莲品种》、《建莲栽培技术规范》、《建莲加工技术规范》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监管,实行防伪溯源,严格控制有害有毒投入品进入莲田,规范莲子加工、严格产品检测,继续打造区域品牌,努力提升产品质量。
3、建立莲子良种繁育基地。按照《子莲种藕繁育技术规范》(DB35/T1457-20xx)做好种藕基地管理,防杂去杂、护藕越冬,确保来年就近供应纯正优良种藕。一是根据种植任务面积进行合理规划,按不少于20%面积比例择优留足种藕田。二是建立莲子新品种建选31号、建选35号纯种繁育基地。选用上年未种植莲子且便于取藕的田块、每个点相对集中20亩以上。三是各村要设点示范,由专人负责,树立示范牌。
4、示范推广莲田冬种紫云英技术。种植紫云英有利于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莲子质量。各村重点选择在优质品牌创建核心区域内种植,于10月上中旬播种。
5.示范推广莲田立体种养技术。利用莲田养殖虾、蟹、鱼、泥鳅等,杜绝化学农药和化肥,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养殖莲田务必在种藕移栽前做好田埂加固、开挖鱼沟、鱼池,设置防逃设施等。
三、扶持措施
1.涉莲经营主体建基地补助。鼓励县域内涉莲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实行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收购价格、收购标准由收购经营主体根据市场行情以让利给莲农为原则自主确定并公布。根据基地建设规模、收购等情况给予相应项目资金补助。
2.家庭农场或种莲大户流转土地成片种莲补助。鼓励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集中成片承包种莲,实施标准化生产并按种藕基地要求管理。流转土地相对成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奖励1万元;100亩以上的,奖励2万元;200亩以上的,奖励3万元;300亩以上的,奖励5万元。未享受相关项目资金补助的公司(合作社)流转土地种莲可参照申报补助;同一家流转土地的不得折分数家申报;当年有享受相关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种莲大村奖励。积极推行村企(合作社)合作整村推进建基地的模式。以村为单位,种莲总面积在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百亩示范片2片以上,每个村奖励6万元;种莲总面积在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百亩示范片1片以上,每个村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作为村级组织的莲子基地建设经费。
4.莲子种植保险保费补助。20xx年莲子种植保险费继续提供财政补助,鼓励莲农积极参保,化解种植风险。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建莲种植工作。一是乡村二级分别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领导机制。组织制定种植工作方案,绘制种植布局图;乡级专职莲子技术员由农技站王立洪负责,各村要明确1名专职莲子技术员。二是建立考核责任制。按照“年度有计划,项目有目标,进度有跟踪,效果有评价”目标,加强对工作情况的考核考评。
2.建立扶持机制。鼓励涉莲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村合作建立生产基地、示范点,作为向上申报相关项目的优先条件;鼓励技术与劳务承包,针对建莲生产现状,面向社会招聘不同专业人员,组成技术承包实体,在种植、病虫防治、采收加工等环节提供技术和劳务服务。
统筹安排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建莲种植的投入。开展莲子种植保险、购机补贴、商品有机肥补助等扶持机制。
3.抓好示范点建设。各村要抓好建莲种植标准化生产示范点的建设,推广新品种、建立优质种藕繁育基地,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莲田立体种养、莲田冬种紫云英等技术,实行可追溯体系建设。
五、考核办法
各村建莲种植工作列入乡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评。按100分制标准进行考核后再折算考评分(见附表7)。
1.20xx年11月25日前,各村报20xx年建莲种植工作计划,含负责的村主干1名和工作组名单、村莲子技术员名单、工作和技术措施、具体田块地点、任务分解等,乡建莲种植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村落实20xx年建莲种植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20xx年4月25日前,报实际种植落实情况,同时如实上报列入县奖励补贴种植面积;20xx年7-9月由县、乡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
2.20xx年11月10日前,各村对全年莲子生产工作目标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乡考核小组。
3.20xx年12月上旬,乡考核组对各村进行效果考核,提出莲子生产工作考评意见,经乡领导小组复核后报考核小组审核。
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和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1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xx〕1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xx〕61号)、《关于印发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卫发〔20xx〕6号)、《市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卫发〔20xx〕10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意见》(发〔20xx〕13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人社字〔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是通过改变村卫生室管理模式、规范乡村医生配置和准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机制、强化乡村医生管理培训指导、规范村卫生室资产管理、把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管理范围和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本方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注册在公办卫生室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本方案所称卫生室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并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政府办村级卫生室(以下简称公办卫生室)。
二、主要内容
(一)公办卫生室管理模式
1.组织管理
区政府成立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全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
各镇(街道)参照区里模式,成立镇(街道)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及公办卫生室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服务质量为重点、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对乡村医生及公办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等进行考核。
2.机构设置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原则上以2.5公里服务半径为宜,各镇(街道)每个行政社区(管区)设置一个公办卫生室(中心村卫生室),实行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所辖公办卫生室为同一法人,公办卫生室只设负责人。公办卫生室与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为一体,区财政按照每个公办卫生室每年补助不低于6000元标准拨付给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于公办卫生室水、电、暖、网、维修等基本运转费用。
(二)规范乡村医生配置和准入
严格乡村医生配置和准入,原则上按照服务人口1‰-1.5‰的标准配备,鼓励每个公办卫生室配备1名女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含中医);
2.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取得乡村医生资格(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乡村医生未被聘用在公办卫生室工作的,可根据取得的相应资格在农村举办个体卫生室、诊所、门诊部。
(三)乡村医生聘用与管理
1.在乡村医生总量满足需求时,由各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区域内(本镇、街道)乡村医生的调配使用,调配使用情况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备案。乡村医生总量不足时,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招聘简章,经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组织招聘,实行县招乡聘村用。
2.公办卫生室实行“三制六有六统一”管理,即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补偿制、养老保险制;门诊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积极探索公办卫生室事务、人员、房屋、药品、财务和绩效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
3.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申请、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查、考核,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备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后,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聘期3年。期满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可以续聘,聘期内达到退出年龄的自然解聘;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不满60周岁,参加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自享受养老金待遇次月起解除聘用合同。
4.被聘用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2)日常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拒不履行乡村医生职责和义务的;
(3)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罚仍不改正的;
(4)执业证书被吊销或注销的;
(5)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6)违法违纪或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合的。
5.乡村医生解聘经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解聘手续。
6.乡村医生有辞聘的权利。辞聘应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备案后,须在15日内办理解聘手续。
7.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一体化乡村医生管理档案,对其聘用、执业地点变更、考核、培训、奖惩、退出等情况及时入档、动态管理。
(四)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必须履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xx〕1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的义务,并承担下列职责:接受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协助村(居)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合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处置突发卫生事件,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服务;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规范落实双向转诊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等工作。完成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机制
1.乡村医生实行绩效考核补偿制。乡村医生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补助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构成,根据乡村医生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收取的一般诊疗费,要全额返还乡村医生,不得以任何名目截留或挪用。乡村医生补偿随各级政策调整及时予以调整。
2.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机制。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乡聘村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实施“乡聘村用”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年龄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及以下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财政补助原则上男到60周岁、女到5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对男到60周岁、女到55周岁后仍然在公办卫生室执业的,可按相应标准补助至退出乡村医生岗位为止。
未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乡聘村用”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鼓励其具备条件的乡村医生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不予承担。
3.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鲁卫基层发〔20xx〕1号)通过认证的乡村医生,可自愿选择养老保险补助或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两种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强化乡村医生管理培训指导
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举办业务讲座、召开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公办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按时对公办村卫生室业务督导和考核。乡村医生每周1天或每月4天到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临床实践,或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公办卫生室坐诊,开展临床带教指导,不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七)规范公办卫生室资产管理
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辖公办卫生室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固定资产包括所有政府投入建设的房屋、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卫生室使用。做到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账物相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
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公办卫生室经济活动的管理与监督。公办卫生室收入全额上缴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业务开支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按绩效考核落实相关待遇。
(八)公办卫生室纳入医保管理范围
区政府加大公办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投入,将公办卫生室接入区域卫生信息网络,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数据传输。公办卫生室实施一般诊疗费制度,纳入医保管理范围,实现医保门诊联网结算。对所属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额度按照上级医保部门安排给予适度增幅,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九)严格执行绩效考核
1.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区一体化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各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镇(街道)一体化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
2.各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负责乡村医生及公办卫生室考核工作,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方式,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德医风、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补助发放的依据;同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先树优、续聘的主要依据。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阶段(20xx年8月16日—20xx年9月3日)。区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医护人员的积极性,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改革合力。
(二)准备阶段(20xx年9月4日—20xx年9月24日)。制定和完善相关方案、措施,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
(三)实施阶段(20xx年9月27日开始)。将有关改革政策系统化、制度化,全区范围内实施“县招乡聘村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长效机制。
(四)核验阶段(20xx年7月开始)。区政府组织行业部门,对乡村医生实行“县招乡聘村用”的实施工作进行核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医改目标任务,认真研究,严密部署,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公办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为公办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购买的养老保险以及各类专项补助资金,按要求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足额安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各职能部门和执行机构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三)大力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为加快补齐我市公共卫生短板弱项,完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中、省、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
一、目标要求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区域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疾病预防治疗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县级医疗机构建立感染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强化发热门诊和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形成市域内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合力。
(二)实验检验能力提升工程
强化疾病防治快速检验能力建设,市疾控中心至少配置4个P2实验室(含P2+),形成24小时内完成禽流感、鼠疫、中东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快速检测的能力。
(三)实施重症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完善负压病房建设,配置负压救护车,支持建设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加强重症监测和诊疗设备配置,加快提升医疗机构危急重症救治和转运能力。
(四)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医用物资储备体系,有效提升医学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市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培训中心,提升全市紧急医学救援服务能力。
(五)实施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
补齐县级医院能力短板,重点支持业务用房达标、信息化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流程再造,改扩建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提升基层防治能力。
(六)实施中医药预防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中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体系,加强急诊科和感染疾病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独特优势作用。
三、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需要,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建立高端疾控人才特设岗位引进与支撑保障机制,建立“一类保障、二类激励”的绩效保障政策。优化全市医用物资产能布局和技术储备,构建更加安全高效可控的医用物资供应保障网。
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全乡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将于20xx年第一季度进行换届。为切实做好我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县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深入推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全乡落实落地,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新,描绘好新时代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健康有序进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主要任务。集中选优配强村党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此基础上,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优配强村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民理事会;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村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建立健全村各类组织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四)时间安排。原则上20xx年1月底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
二、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1.确定班子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控制村“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按3至7人配备。全面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村党的支部委员会和总支委员会设纪检委员。
2.严格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选人用人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坚持干中选、选中干。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农村干部。
在坚持候选人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落实“十不选”要求,列出候选人资格条件的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村“两委”候选人的具体条件,对照“十不选”细化具体情形,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要以促发展、促和谐作为基本导向,优先提名切实为百姓办实事好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优先提名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党员干部群众。力求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
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村党组织书记换届候选人,要结合“十不选”情形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的人选条件,严格把关。对现任村“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高线标准,坚决把不适应不符合的干部调整下去;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尚在所受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高于其原任职务提名;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在换届提名过程中,由乡党委研判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决定。
实行村“两委”成员提名人选近亲属回避制度,提名人选之间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3.突出配强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素质。要通过换届,实现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两升一降”目标,即与换届前比,村党组织书记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提升到30%以上、致富能手比例提升到75%以上,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降低至48岁以下。对超过60岁(计算时间截至20xx年1月,下同)、身体状况良好、表现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由乡党委报县委组织部研究,经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继续留任。对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不能降格以求,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鼓励符合条件、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意愿的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
4.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设计。换届中,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一肩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5.优化班子结构。坚持做到“两个优化”,确保换届后村“两委”班子学历水平提升、专业素质提升、整体功能提升、平均年龄明显下降,确保村干部队伍更加适应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要求。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新进村“两委”班子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优化性别结构,积极动员女性参加选举,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的办法,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
6.拓宽来源渠道。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同时,打破职业、身份、地域界限,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采取“六个一批”的办法拓宽人选来源渠道:从现任村干部中择优留任一批,从村后备干部中充实一批,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新型农村实用人才中选拔一批,从优秀退役军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中选拔一批,从村医村教、农村“法律明白人”、社会工作者中选拔一批,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一批。注重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选拔进村“两委”班子。结合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大力推进“引才回村”行动,对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摸清情况、主动对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为选拔村“两委”干部注入源头活水。
三、方法步骤
整个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1月上旬)
1.强化组织机构。乡本级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人大、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统战、民政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换届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村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确保换届选举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强化调查摸排。落实乡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乡党委,采取个别访谈、实地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村逐一摸排,做到“七个摸清”,摸清基本情况、班子运行情况、党员队伍现状、后备力量情况、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换届不利因素、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等。尤其是要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特别要针对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风险制定预案。
3.强化分析研判。要重点研判换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要充分了解现任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思想作风、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的评价,掌握一批换届合适人选。在此基础上,要提前分析研判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肩挑”人选,做到心中有数。对落实换届政策和结构性要求情况,特别是不能落实年龄学历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无法实现“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在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之前报县换届办审核。
4.强化集中整顿。将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以及上次换届曾经出现过不良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列为换届重点难点村,采取挂牌销号、集中攻坚等办法,“一村一策”集中整顿,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顿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整顿措施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举措;乡班子成员要结对联系、包干整顿;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整顿,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整顿不到位的不换届。选情特别复杂的,报请县委、政府批准后,可暂缓换届,同时派驻工作组进行整顿,整顿完成后再进行换届。
5.强化离任审计。坚持先审计再换届,各村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村“两委”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等单位督促指导下,对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审计结果要公之于众,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审计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渎职失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强化教育引导。坚持先培训再换届,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编印操作规程、指导手册,乡级层面要对换届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重点培训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换届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政策要求。乡党委与所有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带头支持换届选举,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维护换届良好风气。
7.定实工作方案。根据集中排查和分析研判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六个明确”:明确总体要求,明确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明确程序步骤,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明确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各村要细化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有换届选举重点难点的村,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更为积极稳妥的实施方案,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开展。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前,要报乡换届办审核备案。
(二)组织选举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3月底)
1.村党组织选举(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一般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1)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组织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进行全额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5倍,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党委。(2)进行资格联审(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按照乡初审、县级联审机制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候选人资格。(3)组织考察(20xx年1月22日前完成)。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联合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其他人选由乡党委负责考察。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连同资格审查情况,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反馈村党组织。(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xx年1月25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根据审议反馈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并报乡党委批准。(5)党员大会选举(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乡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发挥领导作用,确保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步不漏。(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月8日前完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9人组成,以奇数为宜。依法依规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精心选配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制定村民委员选举工作方案,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2月25日前完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认真细致做好选民登记,严防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并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选民登记工作中,外出村民明确表示不参加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或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作出书面表示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不列入本届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名单;户籍不在本村,但在该村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自愿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选民登记可采取居民主动登记和选举委员会人员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00户以下的社区登记选民应不少于全体选民的50%,1000—3000户的不少于40%,3000户以上的不少于30%。(3)依法开展候选人资格审查(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提名人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选民填写提名票、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居民小组会议提名、个人自荐等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式产生,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提名人选。初步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人选,按照村、乡、县联审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并由乡党委进行考察。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情况,按照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2人确定正式候选人。缺额人员,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4)投票准备工作。有条件的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可在选举日前由村统一组织候选人在村民会议上公开竞职陈述,或通过公开候选人基本情况、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群众见面,增进党员群众对候选人的了解。(5)组织投票选举(20xx年3月24-26日前完成)。召开选举大会实行集中投票,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全面设立秘密写票处并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实施向选民展示钱物、冲击会场、破坏票箱等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投票结束后应立即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县乡指导小组人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提票箱和监票、计票、唱票人员。通过“另选他人”方式选出的人员,只公布得票情况。
3.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任命为监察联络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4.加强配套组织建设(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加强村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倡“两委”中年轻干部兼任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两委”中的女性成员兼任妇联主席。按照有关规定推选村民代表,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村妇女小组长、村民理事会成员,提倡村党小组长兼任村民小组长,配强村民兵组织负责人。
(三)后续工作阶段(20xx年4月至9月底)
1.组织好班子交接(20xx年4月上旬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乡党委要统一组织村“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工作。要关心爱护离任、落选干部,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妥善保管。县民政局要统一组织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建立完善相关机制(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完善村组织运行机制,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管理监督。新一届村“两委”要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完善和落实村党组织工作规程、村“两委”议事规则,以及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理事会、村民主协商等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建立完善村“两委”干部个人档案。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落实村干部值班、坐班制度,加强对村干部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关心关爱村干部的政策措施,按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检查验收工作成效(20xx年4月2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乡党委将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自查验收。对没有开展选举的,要限期依法依规进行选举;对选举中存在严重违法情节的,要坚决纠正;对群众意见大、验收不合格的村,要责令其认真改正。
4.抓好教育培训工作(20xx年9月底前完成)。在换届选举结束后半年内,以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对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纪检委员、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分期分批开展教育培训。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1.严肃换届纪律。要加强纪律教育,做到有案必查。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明确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广大党员群众的依法选举意识,使党员群众普遍知晓换届纪律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纪律教育,做到村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候选人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三个100%”。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建立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对换届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四必查”:署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凡经查实的,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当选无效,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严肃处理。
2.加强全程监督。对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纪实,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继续全面推行换届选举“三项承诺”制度和选风选纪群众监督员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信箱等,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
3.强化风险防范。要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把困难估计足、隐患排查清、风险防控好,重点强化四类风险防控:强化各类干扰风险,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强化信访矛盾风险防控,对选情复杂、信访矛盾突出、合村并居的村要派驻工作组实地指导,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防止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强化舆论炒作风险防控,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防止炒作换届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换届工作有关信息由换届办负责统一。强化疫情风险防控,针对选举工作中人员杂、人流大等特点,做好常态化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做到响应及时、防控到位。对相关风险,要事前摸排,早发现、早关注、早化解,对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区换届办,并及时妥善处置。
五、工作要求
1.压紧压实责任。各村党组织要把村“两委”换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乡党委履行直接责任,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精心组织换届选举。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担负起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领导和组织职责。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要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2.精心精细指导。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指导,紧扣换届关键节点,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加强选情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乡村两级上下畅通、反应及时的换届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换届工作动态,及时上报换届引发的重大事件。实行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向每个村派驻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3.合心合力落实。乡人大主席团要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开展监督,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乡换届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乡纪委监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狠抓选风选纪,查处拉票贿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乡经济发展发办公室要落实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经费;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净化政治生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区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实施意见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街道开展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作风建设的批示精神和在视察调研的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新变种,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以“开展三项整治活动”为具体抓手,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促进街道上下思想境界明显提升,“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营商环境明显优化,重点难点问题明显突破,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最美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深化正风肃纪,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侵害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等行为,以及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
(三)坚持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注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到“两个责任”落实同向发力、街道村(居)两级一体推进,形成干部提神、工作提效、发展提速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任务
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项目化、清单化推进,以“三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和抓手,从20xx年4月份同步开始,实行每月一小结一调度,到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进行总结提升,结合街道实际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将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1.整治“四风”新表现
整治重点:服务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群众办事“推脱绕”让群众多跑路的问题;为民办事“推诿扯皮找借口”不解决的问题;惠民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问题;纪律松懈散漫、有损街道、村(居)工作形象的问题;服务群众能力不足、本领不高、业务不精、态度不好、责任心不强、开展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
工作措施:(1)街道各业务口、各村(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对照“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四风”新表现,通过街道、村(居)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您所在街道/村(居)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如何?》调查问卷,深入进行对照查找问题。(2)畅通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一是在街道、村(居)广泛设立举报信箱,由街道纪工委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处理。二是开通街道网络投诉举报渠道,在街道微信公众平台上开通“书记信箱”,收集网络问题线索。三是公开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工作电话,延伸群众线索举报“绿色通道”。(3)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的督查力度,不定期对各业务口和各村(居)采取明察暗访、督查检查等形式,对发现的工作期间脱岗、迟到早退、工作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行为进行公开通报。(4)强化村(居)“三务”公开制度落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作用,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每两周不少于1天时间深入驻村(居)对“三务”公开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每季度初由纪工委联合党建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居)“三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评比排名倒数三位的,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通过强化责任追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的认可度、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责任部门:党建办、纪工委;责任领导:卢飞、郭艺晶)
2.整治“决策部署推进不力”问题
整治重点:紧盯街道、村(居)干部职工作风改进,对干劲不足、落实不力以及在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问题进行整治。
工作措施:(1)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月由分管领导和街道党政办深入实地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存在问题难点,及时梳理,建立台账,逐项研究解决;(2)各业务口、各村(居)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开展“三看三比”,即看是否敢于担当抓落实、看是否攻坚克难抓执行、看是否精准用心抓服务;比干事激情、比执行效率、比工作实绩。通过“三看三比”,认真查找梳理问题和差距,针对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完成时限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切实增强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认同感、获得感。(3)年中针对党建、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特色亮点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评,查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成效,运用好“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好、推进缓慢和无实质性进展的三类状态进行公开公示,亮晒各业务口、各村(居)“成绩单”,通过“评先晒后”,倒逼工作推进,提高工作效能。(责任部门:党政办;责任领导:党政领导班子各成员)
3.整治“服务质效不高、环境不优”问题
整治重点:抓好窗口作风建设,促进政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态度生硬、效率低下、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对在优化环境、政务服务、为民办事过程中出现的让群众来回问、往返跑,久拖不办和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工作措施:(1)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服务改革,成立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把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群众事项集中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把涉及行政执法事项集中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2)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五型政府”,开展“网上办”、“马上办”、“一窗办理、集成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完善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只跑一次”、“一次不跑”办事机制,让更多的企业、群众享受“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3)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专班”活动,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改进服务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走访联系,突出问题协调解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责任部门:党政办;责任领导:党政班子各成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街道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工委书记郭艺晶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相关站办所干部组成综合组、督查组、宣传组,确保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街道班子、各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把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引向深入。
(三)强化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组织督查组对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目标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街道、村(居)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报道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及推进情况,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做好舆论监督和引导工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发挥“互联网+”优势,大力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助力农民增收致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现代农业“10+2”产业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以市场为导向,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县为单位全面开展工程建设,用3一5年时间,力争创建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1个,建成和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10个,培育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优秀产品品牌6个,培育一批益农信息社示范社,全州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平均增长率达15%以上,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农产品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反馈应用机制,引导生产经营者科学把握市场运行趋势和消费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特色产品。积极推进果蔬标准化基地、规模化种植养殖场(站)等生产条件建设,切实提升优质特色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装备等信息技术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强化数据采集、挖掘分析和智能决策调控,提高良种繁育、种养业生产管理、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产地环境监测等环节管理效能。围绕蔬菜(食用菌)、水果等特色产品,制定田间管理、采后处理、分级分等、包装储运、质量追溯等各环节标准,推动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品质和一致性。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将信息监控平台、信息化场景应用、农产品电商销售、益农信息社为农服务等作为重点建设内容,并将其纳入星级评定指标。(州农牧农村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大数据中心、州通信发展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构建农产品烘干冷链物流体系依托快递物流、邮政、供销社、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点等现有条件,健全州县乡村四级物流体系,支持多站合一、服务同网,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连通率和覆盖率。强化烘干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冷链物流运营主体加快消杀、烘干、预冷、保鲜、冷藏、冷冻、运输、查验等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县级农产品区域性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和乡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推进农产品烘干冷链物流服务功能向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发展区、现代农业园区、农村电商和农产品流通市场聚集。支持鼓励商贸物流企业采用“自主运力+社会运能”“自有投入+政府支持”“自有渠道+社会揽收渠道”等方式,提升寄递服务能力。完善农产品州内冷链物流绿色通道建设。强化城市社区配送终端冷藏条件建设,做好产、销两地冷链衔接,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数字化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推动菜市场、社区菜店等零售市场建设改造,完善末端销售网络。推广可循环使用的标准化包装,提高农产品包装保鲜技术水平。(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州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着力培育打造“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多样化多层次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加快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村电商(物流)站点,基层供销社网点等。推动示范县以农产品上行为重点,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电商孵化基地、双创实训基地作用,提供电商培训、加工包装、仓储物流、网店运营、商标注册、营销推广、小额信贷等服务。着力培育一批县域电商示范企业、网红品牌、创新创业带头人。推动传统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拓展线上业务。鼓励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入驻各类电商平台,有效对接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产销有机融合。大力推广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短视频+网红”等新模式,促进农产品上线销售。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乡村旅游等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探索开展订单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等模式。(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构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对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管理,实现信息可追溯、责任可追查。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入网销售农产品纳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范围。(州农牧农村局牵头负责)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建立实施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督促入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网络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五大工程,推进农产品品牌向互联网品牌延伸。以品牌化引领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促进产业链条延伸和价值链提升。挖掘农耕文化,提升“圣洁”区域公用品牌美誉度、知名度。创新“互联网+”品牌营销模式,推动线上线下互促互动。积极组织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农博会、菜博会、茶博会等展示展销活动。鼓励支持在市场和电商平台设立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专柜、专区,推进在县城、市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直销中心,努力实现优质优价。强化品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维护“圣洁”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州农牧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研究制定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州级有关部门要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程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级相关工作,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形成财政投入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鼓励电信企业制定落实资费优惠方案。鼓励县(市)采用保险费补贴等形式,支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落实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保障。落实农产品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按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优惠政策。完善基层创业就业人员支撑服务,加强农村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和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州通信发展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县(市)要积极争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以试点县建设为抓手,引领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改变革新。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工程建设的宣传力度,激发农村创业创新人员积极性,努力营造支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良好氛围。(州发展改革委、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0+1”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文件中牵头或配合完成的任务,现就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攻坚目标
攻坚期间,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70.8微克/立方米以内。20xx年1月1日-2月28日,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5.8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实施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20xx年底前,大力推进注册登记日期为20xx年1月1日以前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淘汰更新;引导注册登记日期为20xx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柴油车数量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应当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加快推进国V(含)以上或新能源车运输。(责任单位:运管所)
2.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大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力度,完成重点路段常态化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冬季柴油车尾气监督抽测任务。(责任单位:运管所)
3.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组织参加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培训,开展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运管所)
4.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以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为重点,开展一轮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规建股、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公管所)
(二)加强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建设扬尘防控,将施工单位扬尘管控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的绿色施工管理要求,盯紧土方作业和拆迁作业项目,把好事前审批,做好过程监管,严格违规处罚;城区建筑工地应全部达到“标美化”工地要求。(责任单位:规建股、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公管所)
2.加强渣土车、垃圾车运输管理,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强化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强化对城市重点区域道路扬尘源的治理,加大破损和未硬化道路排查治理力度,及时修复破损和不平整路面,减少车辆颠簸撒漏现象,加强清扫保洁和洒水、喷雾的加密作业,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无可见积尘、扬尘问题。(责任单位:路政所、公管所、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
3.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喷烤漆作业的汽修企业是否及时更换吸附过滤材料,严禁露天、敞开式喷涂作业。加强对货运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的行业监管,将机动车扬尘治理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停车场出入口应进行平整和硬化,保持场内干净、整洁,对无法及时硬化的场内道路,应加快推广应用高效抑尘剂或采取洒水、喷雾的方式进行抑尘。(责任单位:运管所)
(三)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大国省干线清扫保洁力度和频次,强化公路扬尘治理。(责任单位:公管所、绵茂公司)
2.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停止施工作业和垃圾清运,并对施工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分别洒水不少于1次。施工完工后或暂不施工的现场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责任单位:交通发展总公司、绵茂公司、众力公司、公管所)
3.根据实际情况,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错峰作业,防止大气污染。(责任单位:交通发展总公司、绵茂公司、众力公司、公管所)
4.全力开展公交出行宣传专题活动,鼓励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同时合理调整公共交通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责任单位:运管所)
5.督促排污企业结合实际,编制或完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督促维修企业停止从事汽车喷涂维修作业;严禁将清扫废物和垃圾违规露天焚烧;废电池、废机油、废轮胎、废漆物等交与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理,严禁擅自非法处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6.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减少、杜绝不按规定装载的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对路面环境的污染和损害,对抛洒滴漏、超限运输砂石车辆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路政所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细化攻坚措施。局环保办负责统筹协调并加强督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根据职责职能负责具体实施;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加强联动、共享信息、积极会商、加强监管,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目标管理。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股室要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攻坚行动任务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防污染问题反弹。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调度。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攻坚任务的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按市要求每周报送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四)进一步严肃考核问责。市目标办将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逗硬考核奖惩。各有关股室、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目标任务,按要求完成牵头工作,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若因工作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被通报、约谈、问责,严格考核、逗硬奖惩等情况,将由局主责办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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