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提高全镇群众自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避免或减少重大财产损失,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民意导向,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为目标,按照“防范为主,以打促防”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全镇各村(社区)、有关单位的职能优势,因情施策,开展多层次、多样式、多角度的网络电信诈骗犯罪防范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捂紧钱袋子”,大幅降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保护公民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为组长,政法委员、综治副书记,党委宣传委员,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其它相关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宣传工作领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好方案制定、工作指导、督导,确保防范宣传工作落地见效。
三、活动时间
(一)筹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15日)。镇平安办按照职责与任务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各村、相关站所和企事业单位积极落实措施,按计划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3月15日至11月30日)。各村、相关职能办公室、有关单位根据方案和预案,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三)评估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验宣传成效,将对各村的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纳入年终平安综治绩效考核.
四、职责与任务
(一)加强全方面宣传
1.落实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标语、宣传单、LED显示屏、短信、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进行全方位宣传。要求各村、各单位扫码关注终结诈骗服务号和注册金钟罩小程序,成为终结诈骗保护人群、开启公安防骗提醒。
2.镇便民服务平台宣传。镇便民服务要充分利用群众来镇办事的契机,好在宣传公告栏上摆放“防诈”、“反诈”相关资料,便于办事群众浏览学习。
3.加强短信平台宣传。镇党政办发送防范电信(网络)骗犯罪相关宣传短信,开展短信提醒防范宣传。通过不断提醒,使群众绷紧防诈之弦,提高防诈意识。
4.加强村居居民宣传。镇平安办要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各村(社区),通过张贴海报、挂横幅、刊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辖区农村的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5.加强特定人群宣传。镇其它相关办公室要采用多种手段,加大对全镇部、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全镇“网购”群体等特定人群的“防诈”、“反诈”宣传,提高我镇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诈骗手我镇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诈骗手段的能力,预防相关案件的发生。
(二)各有关部门职责
1.党政办要组织落实对全镇党员干部的防范宣传,通过短信平台、公众号等形式向镇党政干部推送短信提醒和专业知识教育,提高“防诈”、“反诈”的意识。
2.镇平安办要协同派出所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打击宣传活动,利用真实电信诈骗案例为群众讲解电信诈骗惯用方法,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排查,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发送短信提醒,同时,还要采取校园广播、宣传板报、温馨提示、讲座等形式,将“防诈”“反诈”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4.银行要落实针对储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在向储户发送提醒短信的同时,还应在营业大厅、ATM取款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提示、警示标识标语或采用语音提示,争取在银行汇款、转账环节阻止诈骗案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是贯彻党的精神“知行合一”的具体体现,是切实为老百姓谋幸福的民
(二)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安排宣传时间表,按阶段推进宣传工作。
(三)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镇里将对宣传工作组织情况、推进情况、上报数据真实情况等开展督查;防范宣传工作启动后,对新发生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实行逐案倒查。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以下简称电诈)新型违法犯罪高发,严重影响我街道群众安全。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要求,深入持续提升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骗、识骗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街道党工委研究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反电诈宣传防范措施。加强宣传教育防范,引导群众广泛参与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提高群众防范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多发态势,减少电诈警情发案,保障群众财产安全。
二、任务目标
按照“打防并重,防范为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全面构建街道统一领导、反电诈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反电诈工作社会化格局,有效遏制电诈警情发案持续多发态势,实现反电诈工作“两升两降”的目标(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破获电诈案件数明显上升,电诈警情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明显下降)。
三、工作措施
(一)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街道反电诈工作的整体协调、调度工作;负责与区反电诈工作领导小组的对接、沟通及汇总、上报各种数据工作。负责督促社区、网格员做好本社区、本网格、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和宣传防范工作。
(二)街道宣传办公室负责督促各社区、部门、企业的反电诈宣传工作。负责街道微信公众号的编辑、推送;积极挖掘、宣传好的典型和经验做法,向区级以上媒体、报社报送有关反电诈宣传典型和先进经验、做法等;每周至少推送1期反电诈宣传材料或编辑一篇公众号;推广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功能作用;统筹协调、督导好全街道的反电诈宣传工作。
(三)市场监管所负责督导各管辖企业建立反电诈工作群,定期推送宣传内容,引导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会同派出所、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对辖区内公司、企业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清除不法公司,斩断电诈“黑灰产业链”;负责督导辖区所有电梯内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督促所有餐饮、饭店等经营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
(四)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导辖区内各商场、超市、加油站等场所在醒目位置悬挂反电诈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引导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协调对接“移动、联通、电信”营业网点,做好各营业网点悬挂反电诈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站、发放宣传册;推广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功能作用,引导办理业务人员下载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
(五)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督导辖区内沿街商户建立反电诈工作群,并负责宣传内容的推送工作,引导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负责督促辖区沿街企业、商户LED屏幕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负责督促辖区内工地围挡、户外广告产权单位设置反电诈宣传内容,及时做好宣传设施的维护和宣传内容的更新。
(六)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置宣传站、发放宣传册,开展窗口反电诈宣传、张贴宣传海报;针对办事群众开展反电诈宣传,介绍国家反诈中心APP功能作用,引导下载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
(七)司法所负责做好本单位反电诈工作;建立反电诈工作群,及时推送反电诈宣传内容,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反电诈工作司法服务保障。
(八)东门派出所与渔山派出所负责结合职能特点制定本单位反电诈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社区、企业、部门单位开展反电诈宣传活动,做好反电诈宣传标语口号、典型案例等宣传内容的制作推送工作;推广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功能作用,引导下载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宣传防范,开展精准劝阻,创新传统宣传载体,依托网络宣传媒体,持续开展公安反电诈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建立受害群众回访机制,安排社区民警会同社区干部、村警在发案24小时内入户走访受害群众;开展电诈犯罪线索有奖征集活动,制定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奖励承诺;严厉打击为电诈犯罪提供帮助的“黑灰产”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打击电诈破案大会战,持续开展反电诈专项严打行动,有效震慑电诈犯罪嚣张气焰;以公安反诈中心为依托,强化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反诈力量,完善值班备勤、快速处置制度,强化机制建设,每日调度电诈警情,每周分析梳理数据,每月总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定期向区反诈办统计报送各成员单位警情发案情况及反电诈工作成效,积极配合区反诈办推进反电诈工作。
(九)各包社区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包保社区的反电诈工作;督促各社区利用党群议政会、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做好反电诈工作的宣传;督促各社区建立反电诈宣传微信群,把18岁至60岁的村民尽量都拉到群里,由派出所社区民警担任群管理员,定期推送反电诈预警、宣传、防范信息和典型案例,确保反电诈宣传无死角、全覆盖,推广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功能作用,引导村民全部下载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在每个社区、主要乡村公路等显著位置设置反电诈固定宣传栏1处,悬挂反电诈宣传横幅不少于5条,并负责及时维护更新;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本管区内反电诈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街道反电诈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组织实施反电诈宣传防范和打击治理工作。街道主要负责人、相关科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和管区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二)强化工作落实。清醒认识做好全民反电诈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以及面临的风险挑战,紧密结合平安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站位,压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组织考核奖惩,严格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工作范围,积极做好宣传防范治理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收集整理传递本领域重要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报送反电诈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效果;加强协调、督导,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反电诈防范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一、起草背景
20xx年2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对贯彻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加快推动全省“5+1”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作了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培育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市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加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自然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思路、建设目标,提出到20xx年底,创建3个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
(二)主要任务。从明确产业定位、壮大产业集群、强化创新驱动、增强承载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创新管理体制、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等多方面提出推动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的具体措施。
1.明确产业定位。特色园区将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确定主导产业,细化明确2-3个重点发展领域,编制“两图一表”,加快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配套完善、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2.壮大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将围绕“1+4”现代工业体系,依托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专业化优势明显、分工协作紧密的配套企业。推动同类型企业更加聚焦关键环节,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建设大数据、锂电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多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3.强化创新驱动。特色园区将大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增强承载能力。特色园区将配套建设完备的电力、燃气、供水、治污等基础设施。支持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需求修建标准化厂房,新建标准化厂房中多层标准化厂房比例不低于30%。促进特色园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建设“智慧园区”。
5.提升服务水平。特色园区将增强专业化生产性服务能力,创新政府性资金支持方式,完善“园保贷”等融资分险模式,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金融租赁等。完善生活服务配套,围绕特定产业领域人群需求,科学布局学校、医院、文化、商业等生活配套设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商事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
6.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建设循环化园区。推动绿色制造发展,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园区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
7.强化规划引领。鼓励特色重点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提前修订和编制区域详细规划并依法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功能定位,强化节约集约,规范土地使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强化建筑风格控制、生态环境管控、公共服务配套以及城市设计引导等。
8.创新管理体制。推广“管委会+运营公司”开发模式。实施机构设置激励机制,理顺园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合理确定市、县(区)职能部门与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责边界。鼓励园区现有建设开发主体引入营运团队等合作伙伴,提升专业化营运能力。支持特色园区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运营,实现“投建运管”一体化运营。
9.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科学设置园区产业项目准入门槛,联动推行“标准地”供应,不断提升园区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每年对特色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和新落户项目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引导企业提升亩均产出。
(三)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评估管理等3个方面为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提供保障。将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列入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年度重点任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特色园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为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的,按照省级奖励资金10%的标准,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所在园区管委会一次性经费激励。每年对纳入培育名单的产业园区组织评估,对评估指标不达标、特色产业发展滞后的园区进行预警提醒,对连续2次被预警提醒的园区,将约谈园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倒逼重点特色园区加快发展。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绿化委员会《市20xx年城乡绿化实施方案》和《市城乡三年绿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广大师生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师生绿色、生态文明素养,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城市绿化美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营造四季常绿、优美整洁,温馨高雅、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引导师生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所有学校自创建年度起要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并长期保持。到20xx年,3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7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10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明确,层层落实。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将绿色学校创建与学校长远规划、工程项目建设、学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规划校园及周边绿化美化区域,围绕创建指标层层落实、层层细化,全面发动师生员工,形成校校创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功能,打造特色。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创建标准开展工作,打造“一校一景、一校一品”的绿色校园文化,同时要将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等环保行为融入到创建工作中,发挥校园绿化工作的育人功能。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绿色学校创建要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以绿色健康校园文化为引领,形成密切协作、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主体
以绿色学校为创建对象,教育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是推进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推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绿色学校创建项目的创建指导工作。各学校是创建工作的行动主体,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
四、创建内容
(一)强化绿色科学管理。各学校要建立以一把校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校的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创建工作计划,精心规划设计,保障场地及资金的投入,建立健全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有效提高校园能源与资源的利用效率。(责任部门: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党委办公室、秘书科、财审科、法规科)
(二)加强绿色环境建设。各学校要科学规划校园及周边绿化美化区域,坚决做到“应栽植尽栽植、应绿化尽绿化”。将绿色学校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按照生态环保和节约型校园、教育发展的要求,积极采用低碳、环保、节能、节水、节粮、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引导校园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造。着重加强建筑节能、新能源利用、非常规水(雨水、再生水)资源利用、可回收垃圾利用、材料节约与再利用等方面工作,通过校园环境的综合整治,让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和文化延伸到校园之内的各个角落,使校园绿色更多、形象更美、环境更优、品位更高。(责任部门: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基础建设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三)引导绿色行为养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绿色学校创建,提高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行动力,培养绿色行为习惯的养成,自觉树立绿色价值观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价值观,遵守和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实践者,通过“小手牵大手”和“大手促小手”巩固成果,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会,培养一代新人的效果。(责任部门: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法规科)
(四)提升绿色发展理念。各学校要结合课堂教学、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利用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粮食安全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等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垃圾分类、勤俭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培养孩子从小树立尊重自然、热爱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养成爱护校园环境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利用广播、板报、LED屏幕、条幅等广泛宣传绿色学校创建的意义,动员全校师生共同参与。(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
(五)注重绿色人才培养。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引导和鼓励学生开展绿色科技发明创造;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搭建平台,为学生提供与绿色环保有关的社会实践平台,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参观实践等活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渗透式教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责任部门: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市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各学校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学校作为创建单位,要成立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确保绿色学校创建和持续开展等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创建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创建进度,建立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发展阶段和自身特点,开展定位科学、务实高效、特色鲜明的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将创建目标实现情况纳入专项工作考核,以健全的工作机制推动创建行动规范实施。
(三)严格组织实施。各学校要统筹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的时间进度要求,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到20xx年底前3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底前7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底前10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
(四)加强安全管理。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过程中,要增强安全意识,开展创建实践活动前要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和教育,确保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及时报送材料。各学校要在20xx年2月26日下班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xx年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计划和20xx年绿色学校建设重点任务明细表,20xx年和20xx年2月末前上报年度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计划和当年绿色学校建设重点任务明细表,并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典型经验,11月30日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典型经验、工作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照片、视频报电子版,其他材料均需上报电子版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
根据20xx年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xx﹞2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各级各部门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为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补足缺口短板,结合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确保实现“一年有明显成效,三年基本完善”的目标。现制定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造范围
按照国家无障碍规范要求和各级各部门无障碍建设标准,对我县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并组织改造。
本着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先行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思路,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福利、养老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单位的公共场所;
(四)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交通服务场所;
(五)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场所;
(六)城市的主要道路、广场、城市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
二、改造任务
(一)排查摸底、制定计划(20xx年4月27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参照“任务分工”的内容,负责对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情况实施排查摸底,撰写情况报告,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具体改造要求为:具备改造条件的三年内全部改造完毕;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提出补救措施,原则上应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无障碍情况报告和三年改造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4月27日前报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住建局)。
(二)实施集中改造(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按照改造方案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20%;20xx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60%;20xx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保证基本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底前)。各县直有关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建立日常巡查维护机制,尤其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加强维护管理力度,确保改造工作成果,共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任务分工
(一)全面贯彻落实《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共建筑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城投公司)
(二)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
(三)牵头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的汇总调度,牵头编制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并指导各单位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的台账管理和档案整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民政局)
(四)对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交通设施,要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推动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
(五)推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六)在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公共建筑的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七)推动社会福利院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八)推动康复、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责任单位:县残联、卫健局、民政局)
(九)推动学校、特殊教育、幼儿园等单位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十)推动医院等医疗公共场所及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十一)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十二)推动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商务局、城管局、城投公司)
(十三)推动景区、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十四)推动城区公厕等城管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十五)做好政府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县级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组织领导,成立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全面落实《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共同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二)建立通报制度。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按要求向县品质提升办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每月汇总情况,每季度通报完成情况,根据改造任务时间节点,未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改造要求的限期整改,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及时反馈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