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电信诈骗违法犯罪防范打击力度,全力遏制县电信诈骗案件多发、高发态势,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实现平安中国社会愿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目前我县在电信网络犯罪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现象,联席会议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合力未形成。根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打防并举,以打促防”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人数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平稳的“两上升两平稳”工作目标,以变应变,综合施策,深度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全方位、多渠道、创造性地开展防范工作,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力争使电信诈骗犯罪防范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100%,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案件发生,降低群众损失;重拳出击、重典治乱,集中侦破一大批案件,抓获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打掉一大批违法犯罪团伙,铲除一大批违法犯罪窝点,整治一大批违法黑灰产业,年内实现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增幅明显低于全市增幅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增强执法危机意识,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长效机制,及早发现,及早预防,及早止付,力求将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相关社会力量,形成共同参与、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依法、稳妥、有序的开展工作。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对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各派出所要迅速反应,其他职能部门要联动配合,及时高效开展涉案账户止付冻结、涉案“两卡”快速惩戒等工作,做到破案打击、追赃挽损、行业治理同步推进,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关注舆情,有效引导。密切关注电信网络诈骗舆情走势,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发展变化,按照“先发声、早发声、我发声、发正声”工作要求,重点案件统一对外发声,有效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职责任务
按照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和县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制定专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考评机制。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各镇街主管的全民发动、全民反诈工作格局。详细任务职责如下:
(一)县公安局
1.负责县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的实体化工作。
2.以加强自身实战化建设为抓手,全力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打击工作。
3.统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宣传防范工作。
4.协调金融部门,共同建设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拦截阻断系统和平台。
5.完善快速查询、冻结、止付、拦截资金追缴返还等工作机制。
6.负责受理辖区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投诉、纠错等事项。
7.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违规买卖、租借“两卡”等黑灰产业关联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整治。
(二)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
1.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文件,对案件办理中的案件管辖、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研究,统一思想。
2.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相关罪名,总结类案办理经验,汇同侦查机关研究出台证据采集认定执法指引,特别是立足用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现有法律。将银行、通讯、金融部门办理业务推出的强制告知纳入起诉证据链,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3.做好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工作。
(三)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
1.指导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业机构开展反诈宣传工作,组织反诈宣传专项检查。
2.协调银行机构配合公安机关搭建查询、冻结、取证等便捷平台,督促银行机构对公安机关发起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查询、止付和冻结业务立即办理并及时反馈。
3.督促各银行机构严格落实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严查违规开卡,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机构监督银行卡使用情况开展排查。
4.开展高风险账户清理排查,加强开户审核,完善交易监测,予以分级管控,按照“谁开户、谁负责”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各银行机构对我县“断卡”行动中银行卡惩戒人员实施5年内不能开立新账户、不能使用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等非柜面业务的惩戒措施。
(四)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齐鲁银行、县农商银行、青隆村镇银行等
1.在县联席办、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的指导协调下,强化警银协作,提高资金止付、冻结、查询的效能。
2.严格实行开户审核,针对开户人(单位)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展存量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实,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实名开户制度,杜绝不记名账户;做好开户后审核,检测账户状态,确保新开账户不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清理未实名登记或疑似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在全县范围内各网点开展宣传防范工作。
(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参与督导“断卡”行动惩戒措施落实工作。
(六)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
1.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手机开卡审核,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政策;实行开卡后审核,检测新开手机卡使用状态,重点筛查人卡分离、主副卡不同地、漫游至重点地区和边境地区等情况,主动开展封停工作。
2.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技术和制度防控措施建设,改进和完善通信链条存在的漏洞和隐患。
3.加强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技术研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电话、短信进行拦截封堵。
4.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半月至少一次向本地全网手机用户推送最新防诈骗短信。
5.对县公安局“断卡行动”通报的涉案手机卡人员、企业开户信息核查并反馈查询结果。
6.开展高风险手机用户清理排查,按照《工信部关于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组织对县公安局“断卡行动”认定的电话卡采取立即封停惩戒,对持卡人员实施三家基础运营商在我县只保留1张电话卡的惩戒措施。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频发领域、企业、机构实施监管和查处。
2.协助配合对涉嫌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或帮助信息犯罪的企业进行监管和查处。
3.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协助排查梳理企业运营异常情况,做好“两卡”人员信用惩戒措施。
(八)县行政审批局
1.协助公安机关对涉案“两卡”公司账户的企业法人信息核查并反馈结果。
2.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做好“两卡”人员限制准入,依据行政、司法决定对“两卡”企业采取强制注销等措施。
3.切实履行企业注册审核职责,定期排查梳理企业注册情况,并及时通报县公安局。
(九)县委宣传部
1.组织协调各类传统和新型媒体,广泛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协调本地各大网站开辟反诈栏目,定期推送更新反诈宣传内容。
2.组织协调我县可播放标语的商业体参与防诈宣传,日常播放、展示反诈防骗作品。
(十)县委网信办
1.组织互联网注册公民信息保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摸排本地涉诈注册域名、服务器、群呼业务,并及时通报县公安局。
2.关注重点案事件舆情动向,及时采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
1.协调组织全县高中、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的防骗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骗宣传活动,力争教职员工内部“零发案”。
2.协调组织全县高中、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将反诈防骗宣传作为开学必修课,在县派出所辖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反诈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学生和家长的受宣传率达到100%。
(十二)县财政局
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财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团县委
组织全县团组织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开展“防诈全民行”青年志愿者活动。
(十四)县文化和旅游局
组织全县文化、旅游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
(十五)县融媒体中心
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在固定时间、频道(频率)、专栏内播放、刊登反诈公益宣传作品,积极宣传报道反诈打防工作成效,协助组织反诈专题公益晚会和公益活动。
(十六)其他单位
结合自身职责,每年对本单位、下属单位和监管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反诈防骗培训,对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反诈宣传至少3次以上。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建立反电诈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广播、悬挂标语、广告牌、推送短信,散发宣传资料、微信提醒、村村通大喇叭等方式进行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居、进家进户、进田间地头进行宣传,以案说法,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讲解诈骗手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力求反电诈效果最大化。
四、考评查究
各单位、各镇街应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打防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应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打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合考评,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对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责任督导和追究,督促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与“断卡”行动相关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本方案所示的任务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发挥部门职能,落实各项打击、治理、防范举措,不断打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空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完善预案,形成整体合力。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预案,明确部门责任、处置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要科学谋划,强力推进,敢于创新,真抓实干;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为基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法律政策适用、技术支持保障、舆情引导等各方面的指导帮助,努力形成“情况互通、快速联动、各负其责、环环相扣”的应对处置整体格局,不断提升全县应对处置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督导考核,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下级单位的督导工作,将压力传达至基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日常联络办事机构,深入研究县委平安办下发的工作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内部考核办法,压实下级部门与监管单位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质效,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广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升全乡通讯网络违法犯罪治理能力,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二、目标任务
全面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治理格局。实现“两升两降一固化”工作目标,即:群众防骗意识、破案打处能力明显提升,万人发案率、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齐抓共管机制进一步固化。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防范宣传
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为主线,将防范宣传贯穿始终,防止我乡籍人员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犯罪和防范辖区居民被电信诈骗为重点,深入开展“五进(进村(社区)、进单位、进市场、进学校、进家庭)、四不落(不落一企、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宣传活动,在商场超市、金融网点、居民小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广泛投放反诈公益广告,让群众充分了解电信诈骗的特点和危害,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责任单位:政法和社会治理工作局、司法所)
(二)强化访查摸排
定期组织乡、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的工地、外来人员居住地以及网络工作室等巡查,实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巡查排查常规化。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抓好辖区出租房屋、商铺、厂房的监管,严防出现诈骗窝点。(责任单位:派出所)
(三)强化监督管控
构建派出所与各村(社区)情报线索双向通报制度,共同做好人员流出管控,防止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现象蔓延。加强与民间组织、商会的沟通协作,发动异地商会,及时发现我乡籍人员流出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做好信息线索摸排上报工作;配合做好对重点对象的管控,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破案线索。(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好抓实。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协作,强化合成作战,实现无缝对接,确保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政法和社会治理工作局、派出所要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搜集,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成效,与区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上报全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以下简称“反电诈”)工作要求,深入持续提升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全镇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反电诈宣传防范措施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提高群众防范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势头,切实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为建设“滨湖水乡,美丽”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各部门单位、各管区、各村以及社会各界联合行动,在全镇深入开展反电诈大宣传、大教育,进一步普及防范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坚决遏制案件持续多发态势,力争年内全镇电诈案件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减少,群众自身防范意识明显提升,努力实现“无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反电诈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反电诈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科级干部和两个派出所负责人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管区总支书记、各村党组织书记,派出所民警均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四、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在宣传各阶段,区反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反电诈宣传主题、文案、图版、海报、标语、口号及宣传品。在此基础上,宣传内容重点突出电信网络诈骗的常用方法、新型方法、典型案例、防范措施、报案渠道、补救措施、举报方式等重点内容,提高群众的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
(二)重点人群。注重识别重点人群,进行精准防骗宣传。重点人群包括:无业、个体等有贷款需要的人群;学生群体;大龄未婚、离异单身男女,尤其是女性群体;经常进行网上购物的群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热衷于投资、炒股的群体;老年群体;喜爱网络游戏的群体等。
(三)重要载体。注重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宣传展板、横幅标语、宣传车、村里大喇叭、宣传单、宣传讲座、LED显示屏、公益短信等传统方式,广泛利用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并利用群众赶集、节庆日、走访入户等各种时间节点进行面对面宣传,力求反电诈宣传铺天盖地,入脑入心,尽人皆知。
五、工作措施
(一)反电诈进村。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进村入户,主动上门发放反电诈宣传资料,逐条解读防诈知识,指导村民安装使用国家反电诈中心APP。指导各村建立反电诈微信群,动员群众加入本村反电诈微信群。
(责任单位:各管区、各村)
(二)反电诈进校园。针对校园师生容易上当的网贷、网购、网游等诈骗活动,镇中小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专题讲座等多种途径组织开展反电诈宣传,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同家长签订承诺书,将反电诈知识传递给家长。
(责任单位:镇教办)
(三)反电诈进医院。在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立宣传点,悬挂反电诈横幅、张贴宣传海报。镇卫生院LED屏不间断、滚动式播放反电诈信息。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四)反电诈进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镇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在对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管理、服务过程中,积极向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企业职工开展反电诈宣传,指导安装使用国家反电诈中心APP,提醒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在电子转账、平台交流等过程中,不贪利、不轻信、不透漏、不转账。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管所)
(五)反电诈进银行和通信服务网点。在银行和通信服务网点悬挂反电诈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银行机构加强对客户的反电诈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合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商定期向客户推送反电诈信息,做到全覆盖。
(责任单位:农商银行、儒商银行、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
(六)反电诈进机关单位。对镇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反电诈宣传,签订承诺书。建立镇级反电诈微信群,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加入反电诈微信群,安装国家反电诈中心APP。在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反电诈宣传点,对办事群众主动开展反电诈宣传。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电诈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已成社会“毒瘤”,事关社会平安稳定的大局。各村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反电诈宣传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加强合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宣传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开展集中宣传及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情况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拍摄、录制,保存影像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督导。镇纪委、综治办要对各村、镇直各部门的宣传、走访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村、各单位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对宣传发动不到位的村和单位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要求限时整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野生动物行为,迅速掀起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热潮,区政府决定自20xx年2月17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金网20xx"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国家林业和草原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区各部门主体作用,积极调动各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及全社会的积极性,集中打击整治与常态化监督管理相结合,加强线索排查,依法查处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猎捕经营鸟类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摧毁一批犯罪网络和窝点,健全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机制,大力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社会氛围,从根本上遏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从源头上阻断病毒肺炎疫情传播,为全面建设经济强区、生态立区创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线索排查。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加强情报分析研判,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梳理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线索。深入候鸟迁徙通道、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等重点区域排查非法猎捕线索,深入野生动物繁育基地、餐饮场所、集贸市场、药材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等重点场所排查非法出售线索,针对交、出租车等运输工具及邮政、物流、快递等运输渠道排查非法收购和非法运输线索,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区森林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区农业农村森林资源股),充分调动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志愿者及全社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及时把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鸟类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地和集群活动区加强巡护和值守,及时清网、清套、清夹、消除毒饵。严格规范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对野生动物人工饲养繁育场所逐一进行检查,严防人工繁育场所成为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加工厂""中转站"或"庇护所"。深入市场及时依法取缔经营粘网、夹套、毒饵、鸟媒机等专用捕杀野生动物工具的场所,及时依法取缔非法出售、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场所等。
(三)依法严打违法犯罪。集中优势执法办案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捕、投毒、射杀等方式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育肥、出售非合法来源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突出违法犯罪。一要坚持快速反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非法猎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露头就打。二要加强专案查处。对排查梳理出的案件线索,坚决做到核查一起、销账一起,确保件件有结果。三要强化案件经营及侦办。筛选一批重大案件线索,组织各乡镇、林场、各成员单位开展全面调查,扩展涉案人员,理清违法犯罪网络组织结构和层级关系,择机收网,深挖彻查。四要强化全链条打击。围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等重点环节,坚持"双向"打击,上打源头、下查网络,一追到底。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制,各成员单位、乡(镇)、村主要行政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在区政府主导下完善由农业农村(林草)、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网信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络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建立野生动物保护资金预算保障制度,推动野生动物保护资金纳入我区年度财政预算。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月爱鸟周、11月野生动植物保护月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有关单位和爱鸟社团组织、野保志愿者,深入乡村、集市、社区、校园等地,尤其是案件易发多发区,采取发送宣传单、张贴标语公告、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倡导广大群众养成拒食野味、不直接接触野生动物的良好安全习惯。以案说法,向公众宣传对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成果,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的强大社会震慑力。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坚持把线索排查、消除隐患、依法打击、建立机制、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根据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案规律和特点,统筹安排好不同季节、不同时段的各项工作。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17日至29日,安排部署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积极营造打击整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二)打击整治阶段。分两个时间节点:3月1日至5月31日,依法严厉打击春季滥捕乱猎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严厉打击秋季滥捕乱猎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开展线索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开展消除隐患、建立机制、宣传发动等工作,保证途经我区的候鸟安全迁徙。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总结春季打击整治成果,重点开展消除隐患工作。分析研究破坏留鸟违法犯罪规律,开展线索排查,依法集中严厉打击夏季滥捕乱猎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建立机制、宣传发动工作,并做好春、夏季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
(四)总结收尾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梳理打击整治成果,分析全年鸟类案件发生规律特点,做好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全年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高度,深刻认识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紧迫性,把专项行动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议程,细化工作措施。为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金网20xx"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协同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分局、森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建立一体化打防管控格局,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推动专项行动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查问责。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问题通报和问责力度。专项行动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查人员,深入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监督专项行动开展和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对思想不重视、部署不周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及时反馈信息。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请于2月20日前上报各单位联络员、联系方式及贯彻落实等情况。自3月1日至11月30日,每月13日、28日(遇休息日顺延)累计上报"金网20xx"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见附件),8月23日前、12月23日前,分别上报本单位阶段性总结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行动期间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和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区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一对一上报市局,数据不交叉,各自汇总累计。
为贯彻落实区压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开发区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20xx年电信网络诈骗有效遏制,力争实现发案率和群众损失“双下降”,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委有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署要求,广泛发动群众联防联治,促进各部门、各社区、驻区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力争20xx年开发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率同比持平或有所下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丁守保任第一组长,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付颖任组长,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开发区综治、司法、建设、城管、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负责人,派出所分管负责人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维稳办副主任范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综治维稳办袁帆、吴兆斌和派出所刘辉、张璨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举措
针对市委政法委对开发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挂牌督办的严峻形势,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从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发案情况深刻剖析,找准工作短板和不足,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日通报制度
派出所每日对电信网络诈骗警情认真梳理,由开发区综治维稳办、社区、网格长、物业通过物业群、业主群、网格群、QQ群、群防群治APP、短信等通报告知广大群众,物业公司及时将案件在小区公开栏予以张贴,综治维稳办每日对警情进行回访登记备案。
(二)建立即时启动制度
所在小区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警情,立即启动一级即时行动,由社区网格长牵头,小区物业为主体,开展扫楼宣传行动。小区居住1000户以下的,物业公司制作20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横幅;小区居住1000户以上的,物业公司制作30条横幅,悬挂在小区出入口等点位置,小区内所有电子屏循环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内容,小喇叭每天早中晚在小区出入口循环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音频,每个楼栋单元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海报和温馨提示单,小区出入口张贴警情通报;社区发生三起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启动二级即时行动,由社区书记牵头,所有网格长组织小区物业开展扫楼宣传行动;社区发生三起以上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启动三级即时行动,由联系社区的开发区班子成员牵头,社区、网格长、物业开展扫楼宣传行动。管委会根据辖区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情况,统筹各级力量,实时开展“百人进万家,爱民防网诈”集中扫楼行动。
(三)建立调度制度
1、随时调度: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范成清牵头,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高发案、涉案金额大、涉及人数较广的小区,随时调度该社区和小区物业负责人。
2、周调度:由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张言波和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范成清牵头,结合每日警情发案情况,针对案发警情率高的城中村、小区召开周调度会议,社区书记、社区民警、小区物业负责人、网格长、居民组长(楼栋长)等参会。
3、月调度: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每月开展一次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分析调度会,通报上月发案情况,派出所主要领导、社区民警、开发区相关部门、小区物业负责人、电诈案件受害人和部分居民代表参会,案发高的小区物业负责人在会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电诈案件受害人,以身说教。通过月调度会把本月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发案原因分析到位,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四)建立督查制度
由开发区综治维稳办牵头、开发区纪工委、督查办、派出所配合,针对发案率高的重点社区、小区、城中村开展督查督导,督查条幅悬挂数量、电子屏是否全部循环播放防电诈内容、小喇叭是否按时播放、入户抽查扫楼宣传情况、单元楼温馨提示单、警情通报和宣传海报张贴情况等。
(五)建立警告制度
由派出所、综治维稳办牵头,对每季度发案率排名前三位的小区实行挂牌警告,悬挂《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案重点管理小区》黄牌并通报批评,根据案发情况,一个月内未新增案件的,予以摘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党的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给开发区广大群众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已成为制约开发区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重要因素。开发区各社区、各部门和驻区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属地和职能责任,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协调,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能落实、见实效。
(二)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开发区各社区、各部门和驻区单位要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任务表,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严格督导,切实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加强沟通,联动发力。开发区各社区、各部门和驻区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开发区综治维稳办要加强协调和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注意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提升,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成效。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立足县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壮大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育任务
20xx年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260人,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组织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培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技能培训。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农民意愿、立足产业培育、突出培育重点”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县实际,确定以蔬菜为主导产业。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结合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以食用菌、蔬菜特色产业提升及高效生产为目标,以提高农民收入为方向,实施食用菌、蔬菜生产人才工程,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在全县范围内按照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遴选培育对象。凡符合条件的农民可到所在镇(街道办)农技站报名,也可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所有报名人员须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育对象。对于“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人员,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先审核录入。具体遴选标准如下:
1、年龄18—60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农业,积极服务农村,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
3、在农业科技、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符合县现代农业的发展及产业要求,并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
4、20xx年、20xx年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农业从业人员不再参加此次培育对象遴选。
(二)科学确定培训机构
统筹利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健全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职业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为保证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结合20xx年培训目标,遴选确定由县农广校(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培训机构,承担260人的培训任务,县齐发果蔬有限责任公司等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基地。
(三)不断创新培训模式
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对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分类开展系统培训和精准培育。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形式,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和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四)努力提升培育能力
1、强化师资管理。强化师资选聘管理,选择专业理论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能够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难题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为培训师资。师资聘请主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和省市农民教育师资库中选取。也可聘请部分具有实践经验土专家授课。
2、选定培训教材。根据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提供与培训内容相对应的正规教材。培育教材及学习用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免费发放。
3、严格培育时间。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分两段进行,生产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经营管理培训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不少于40学时。
4、把握培训质量。培训机构制定教学计划和培训班课程安排表,精心组织教学。采用集中授课和“田间课堂”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少理论,多实践。培训内容要切合主导产业,按照培训、考察的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学习需求,解决生产经营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5、实行痕迹管理。培训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和方案组织实施,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均要求照相(或录相),填写相应表册留存,实行过程痕迹管理。
6、开展后续服务。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现有惠农富农政策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包括教育培训、土地流转、生产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评选表彰优秀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注重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的示范带动能力,强化其辐射带动作用。做好定期回访、电话远程咨询、资源对接等工作,帮助学员解决运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与需求。
(五)严格认定管理制度
1、科学认定。依据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具有一定从业技能和发展能力、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自愿接受职业农民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认定合格后颁发职业农民证书。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2、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产业发展情况、带动增收情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等,按年度由培训实施单位实施跟踪服务,帮助其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引导其更好地履行责任义务。引领更多农民增收致富。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政策挂钩。坚持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作为政策扶助的主要依据,保证具有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六)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引导培育对象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教育学习平台、新型职业农民在线培训知农云课堂平台在线学习,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探索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线服务职业农民获取相应的奖励与激励。将“云上智农”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农技汇”APP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时,建立跟踪服务信息平台,为学员提供远程学习、信息推送、沟通交流等服务。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10月20日)
1、制定方案。搞好培训调研,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
2、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培训学员,登记造册,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3、科学遴选确定培训机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15日)
按照培训计划全面开展集中授课、田间课堂、参观考察、跟踪服务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15日)
1、考核评价。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学员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系统网上评价。县新型职业农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学员的系统评价进行汇总,以学员网上评价作为培训教师以及培训机构的考核标准。
2、集中培训完成后,由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开展检查验收,通过查阅资料、电话抽查、实地回访等形式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拨补助资金。
3、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管理办法和政策支持体系,提交工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负责项目协调管理、资金落实、督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科教科,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使用资金
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及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补助资金。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讲课费、教师和学员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实习实训费、参观考察费、培训场所租用费、培训资料和耗材费、培训证书印制费、组织招生费、认定和档案管理费、专家评审费、跟踪服务费、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三)严格督导考核
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监督的方法推进项目的有效实施,重点检查完成培训任务情况及培训成效。
实施农民培训督导员制度,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机构选派专职人员担任督导员。督导的权利和义务按《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督导员制度》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
在工作中,认真进行总结,注意发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在引领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及时进行推广宣传。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培育质量不断提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扶持政策,广泛宣传农民培育过程中取得的成效,为农民培训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全镇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条例》《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市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合城管委办〔20xx〕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会议部署要求,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源头控制、分类处理、属地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要求,以决战的姿态、精细的工作、必胜的信念,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力打赢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攻坚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12月,利用一年的时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建立起“规建管”有序衔接、管理执法高效联动、城乡统筹推进的违法建设查处模式。实现全镇违法建设得到全面治理、“治违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显著提升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治理范围和程序
(一)治理范围
全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侵占公共场地、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涉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整改项目以及公共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建筑,不纳入本次专项行动范围。
(二)治理程序
1.违法建设的认定。镇市容所牵头,各社区、村对本辖区内的疑似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对违法建设是否属于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予以确认。
(1)国有建设用地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未经批准进行临时性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性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违法建设的拆除。
(1)督促自行拆除。城管部门对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由各社区、村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2)帮助拆除。当事人自愿拆除违法建设但不具备实施拆除能力的,由各社区、村帮助拆除。
(3)强制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按照“属地牵头、部门报到”原则,组织风险评估、制定强制拆除预案,城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在实施强制拆除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15日)。各社区、村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日汇总后报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查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结构、成因、性质和所有人,分类梳理并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档案,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违法建设摸底情况进行汇总、抽查、核实,建立全镇违法建设本底资料,实行边排查边整治,实时督察、逐一销号。
(二)有序推进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0月15日)。各社区、村相应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目标任务,重点治理违反城乡规划、妨碍公共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行为,形成查违、防违、治违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工作组,对全镇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验收。各社区、村要对违法建设实行一案一卷,建立档案,及时对前期违法建设治理情况组织回头看,对违法建设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后期,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案卷进行统一集中汇总。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宣传先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重要信息、重大政策解读、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大力营造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厚社会氛围;同时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舆论引导,遇重大突发舆情要及时汇报、科学规范处置,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查违执法工作要求。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对社区、村上报的疑似违法建设提交区自规分局进行审核界定并出具认定结果。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程序、文明执法,科学合理制定拆除方案和应急预案,实现查处工作零事故;要坚持零补偿的工作原则,对所有违法建设的拆除,一律实行零补偿。要实行公开举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涉嫌违法建设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纷争,做到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三)实行联合惩戒,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建立严重失信主体信用档案,强化失信惩戒。对住宅小区内疑似违法建设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切实履行发现、制止和报告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镇建设办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同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评先评优资格。派出所要与镇市容所、社区、村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对查违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参与鼓动、组织妨碍执法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罚,切实做好执法保障。镇文明办要把违法建设治理纳入文明创建重要内容督促检查。
(四)严肃责任追究,确保违建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将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对治理进展快、效果好的单位予以激励。镇纪委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监督,对参与违法建设不主动拆除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或在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涉及镇管以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移交有关管理单位查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市容所,负责全镇治理专项工作的统筹调度、协调、考核等,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社区、村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分工协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村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的组织实施,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辖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面对辖区疑似违法建设进行摸排,落实日常巡查防控和拆除工作。镇直相关单位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调联动,合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各社区、村强化联勤联动,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定人、定岗、定责任、定标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区域,做到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形成治理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示范引导。各社区、村、镇直部门、集体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存在违法建设的要带头拆除。各社区、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问题要敢于攻坚,快速行动,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做好带头示范。
(五)妥善化解矛盾。对拆违可能引发的维权、上访等问题,相关单位要加强风险评估,协同镇宣传部门、信访部门等制定应对预案,用好“三解”(解决、解释、解气)工作法,通过“三讲”(讲法律法规、讲政策规定、讲公序良俗),化解矛盾,促进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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