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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2021-12-31
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对于想要达成某一目标的人来说,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实施方案该怎么写?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地方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汇编,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在鲁南经济圈发展中勇当排头兵”目标定位,把城市体检作为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科学构建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收集和监测城市运行数据,评估城市健康状况,系统梳理城市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找准“城市病”病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城市体检任务。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国土空间规划围绕“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等6个维度开展城市体检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10月31日前完成相应城市体检报告并上报。

(二)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体检试点任务。我市已列入20xx年省级城市体检试点城市。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市建设管理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8个方面进行体检,11月30日前完成相应城市体检报告并上报。

(三)探索建立城市体检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客观评估城市运行状况,编制年度体检报告,分析城市发展优势和短板,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参考。在充分总结城市体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和“体检评估—问题反馈—决策调整—持续改进”的闭环式工作模式,建设城市体检信息平台,健全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常态化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构建年度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推荐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为基础,立足城市发展阶段,紧扣商贸物流、宜居、精神、书法文化等城市特色,重点关注人居环境、交通拥堵、基础配套等城市问题短板,征集展现特色的个性化指标,以“基础指标+特色指标”形式,构建贴合我市实际的规划建设管理体检指标体系。

(二)开展城市自体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委托专业技术团队相对独立开展城市自体检工作。通过收集20xx年统计数据、人口七普数据、遥感影像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疫情防控数据、12345热线数据等资料,建立城市体检数据库。一是组织数据填报和数据分析。各有关部门要根据20xx年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深入开展数据调查、采集、汇总工作,通过座谈、政府信息平台等,按时、准确提报基础数据资料。二是实施分析论证。针对各项指标数据,按照定性与定量、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分析论证。通过与微信人口热力图、高德路网、共享单车等大数据对比分析,形成信息分析结果。三是科学形成城市体检结果。组建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队伍,通过召开专家咨询会、成果汇报会等方式,综合平衡自体检数据,确保体检结果客观、科学。

(三)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第三方体检机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制定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组织人员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通过线上问卷调查、线下访问等方式,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职业的人群进行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城市建设管理现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配合第三方体检机构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力量,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问卷调查结果客观、真实、有效。

(四)编制年度自体检报告。综合各项体检指标分析结果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形成年度城市自体检报告。全面、客观分析评价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数据,研究完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明确城市问题严重等级,科学判定城市发展弱项和短板,提出“城市病”治理对策。年度自体检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后,按要求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自然资源厅。

(五)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数据库。参照20xx年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指标填报数据、第三方团队体检数据、城市大数据、社会满意度调查数据,搭建城市体检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对接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动态监测各项指标,强化城市体检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评估预警。

(六)科学运用城市体检结果。建立“以城市体检发现问题、以城市更新诊疗问题”的成果转化机制,将城市体检成果作为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和城市更新项目清单的重要依据。体检结果高度关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道路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对症下药,优先解决,确保城市体检成果落地见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协调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城市体检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组织专业培训。积极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相关视频培训,协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以及第三方城市体检团队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员进行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学习培训,掌握统计范围、指标含义和数据来源,确保指标真实、准确,不断提升城市体检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地报送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工作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于每月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部门工作要求、责任分工和实施主体。

(四)注重公众参与。在政府网站设立城市体检工作专栏,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宣传城市体检工作进展情况,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营造城市体检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经费保障。做好城市体检购买技术服务的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建立标准化的城市评估体系和信息化平台,确保城市体检顺利进行。加大对城市体检评估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吸纳更多专业化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参与到城市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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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地方监管煤矿瓦斯专项会诊实施方案汇编


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为进一步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多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做好全县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七月份安全例会安排部署,结合20xx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柳应急函〔20xx〕35号文),县局决定开展瓦斯专项会诊(与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专项检查一并进行),同时结合我县煤矿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瓦斯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围绕瓦斯治理“十四五”规划,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完善瓦斯防治相关制度措施,实现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推动瓦斯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二、组织领导

县应急局成立瓦斯专项会诊工作领导组,对全县煤矿瓦斯专项会诊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研究解决会诊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煤矿瓦斯防治安全监督管理股、煤矿防治水安全监督管理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及五人监管小组全体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局煤矿瓦斯防治安全监督管理股(1423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宏伟兼任,负责全县煤矿瓦斯专项会诊的日常工作。

三、会诊安排

20xx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全县所有正常生产与建设的矿井。

四、开展方式

瓦斯专项会诊分三个阶段,采取煤矿自查自改、主体企业排查复查、县局全面督查检查的办法进行。

(一)煤矿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各煤矿要对照瓦斯专项会诊内容,结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整方案,逐条逐项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二)主体企业排查和复查阶段(20xx年10月1日-10月31日)

各主体企业在煤矿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所属煤矿全面进行会诊,分管通风瓦斯的副总经理要亲自带队、亲自安排部署,以瓦斯灾害隐患排查为手段,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剖析、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制约未来煤矿安全生产的前瞻性问题,鲜明旗帜的提出整改措施,逐矿形成会诊报告。确保会诊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县局全面会诊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县局会诊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主体企业全程参与,对全县高瓦斯矿井自查自改、主体企业会诊结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同时,会同煤矿所属五人监管小组全面进行检查。其余低瓦斯矿井由所属五人监管小组进行会诊(瓦斯抽采管理、达标及规划方面内容不涉及)。对排查、整改不到位的矿井,要约谈主体企业总经理和煤矿负责人。

第一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企业:煤矿。

第二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企业:煤矿。

第三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企业:煤矿。

五、检查主要内容

(一)瓦斯管理体系方面

1.煤矿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瓦斯防治责任管理体系,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

2.煤矿是否建立健全瓦斯检查、防灭火、防尘、测风、瓦斯超限分析预警、通风仪器仪表维护及调校的实施、检查、验收、审批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各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3.煤矿瓦斯防治机构是否健全,瓦斯检查工、抽采观测工、监控值班员、标校员、巡检工、主扇司机等工种配备数量是否充足,并持证上岗。

4.煤矿用于“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费用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二)采掘部署方面

1.建设矿井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

2.煤矿是否根据煤层瓦斯赋存情况,科学安排采掘计划,确定回采产量和掘进进尺,实现“四量”平衡;是否存在“抽、掘、采”失调现象,或失调后未调整采掘计划或者未采取限产、停采措施的现象。

3.煤矿编制年度采掘计划时,是否核定通风能力,编制《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并经主体企业审查批复,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4.煤矿回采工作面个数是否超过生产能力要素公告规定而组织生产。

5.煤矿是否存在主体企业批准与矿井实际瓦斯治理能力和生产能力不符的产量、进尺任务和生产经营指标。

(三)通风管理方面

1.煤矿是否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发育情况和顶底板岩性特征,合理优化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煤矿生产水平和采(盘)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采(盘)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盘)区,是否设置有专用回风巷。

3.煤矿采煤工作面是否存在采(盘)区未构成完整的通风系统前进行回采。

4.下山准备采区是否存在未形成完整的通风生产系统前掘进其他巷道,上山准备采区是否存在未超前至少两个区段构成采区通风系统前开掘其他巷道。

5.矿井总风量及采掘工作面等各用风地点风量是否满足要求或超风速组织生产,定期测风数据真实有效。

6.煤矿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独立通风,是否存在违规串联通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现象;风门、风墙、密闭等主要通风设施是否管理到位。

7.矿井主要通风机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性能测试、定期切换运行;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反风演习,有总结报告。

8.高瓦斯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是否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

9.局部通风主备机能力是否相同并按规定进行切换试验;是否使用阻燃、抗静电材质的风筒;特别是抽采措施巷局部通风机是否能够实现“三专两闭锁”并能自动切换。

(四)瓦斯管理方面

1.煤矿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测定)工作,瓦斯参数测定仪器是否完好、操作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准确。

2.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超出突出煤层鉴定范围,是否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认定)或突出鉴定,是否存在该升级不升级,降低等级管理的情况。

3.相邻突出矿井的煤矿,是否严格按规定开展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工作。

4.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是否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瓦斯未得到有效控制前不得组织生产,做到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

5.煤矿是否按规定编制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和工作面瓦斯地质图。

6.煤矿掘进工作面设计前是否按规定编制地质说明书,说明工作面瓦斯地质特征等情况,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7.煤矿是否按设置的瓦斯检查方案、图表开展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人员定位系统有迹可查。

8.煤矿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或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导致1个月内发生2次或2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查明原因、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现象。

9.煤矿是否对采掘工作面瓦斯、一氧化碳高出正常采掘状态下有害气体浓度周平均值一倍以上但未达到报警值浓度的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0.煤矿是否对井下排放瓦斯、巷道贯通、过地质构造等关键环节作业全面研判风险,并制定安全措施,做到风险变化早期识别研判,及时预警防范。

(五)瓦斯抽采管理方面

1.矿井瓦斯抽采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是否满足瓦斯抽采的需要,实现分源抽采;编制《瓦斯抽采能力核定报告》,经主体企业审查批复。

2.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时,是否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3.煤矿是否执行瓦斯抽采“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本煤层、邻近层、采空区等抽采工艺,强化瓦斯抽采力度。

4.煤矿是否编制瓦斯抽采设计及年度计划,抽采管网、钻场、钻孔等是否严格按设计施工,实现先抽后掘、先抽后采、边采边抽、抽掘采平衡。

5.回采工作面是否根据瓦斯涌出量及涌出来源采用预抽、高位钻孔、闭墙插管、大孔径钻孔等多种抽采方法治理瓦斯,保证预抽时间及效果。

6.瓦斯抽采钻孔的长度、方位角、钻孔间距、有效抽采半径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瓦斯抽采钻孔工程质量管理是否制度完善、现场管控严格,是否实现钻孔轨迹还原技术,确保钻孔有效。

8.矿井是否配备有千米定向钻机、大孔径钻机等先进设备,进行区域提前预抽(兴无、金家庄、寨崖底、、同德、西坡)、采空区治理等,数量是否能满足矿井治理瓦斯的需要。

9.下组煤延伸建设的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新设计的抽采系统是否投入运行,否则不得施工建设。

10.瓦斯抽采管路是否取缔皮带和强度不达要求的材料作为抽采管路挡板。

11.瓦斯抽采管网是否与带电物体接触,有防止管路碰撞的措施;管路吊挂是否符合要求,设有接地极,钻孔(场)、低洼地点等是否安装足够的放水器,必要时设置除渣器。

(六)抽采达标及规划方面

1.矿井是否始终将瓦斯抽采作为瓦斯治理治本之策,推动瓦斯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重点在高瓦斯区域持续推进煤炭规划区、准备区及生产区实施“三区”联动式瓦斯抽采。

2.矿井是否应用地面钻井、井下穿层钻孔大面积预抽技术、卸压区域预抽技术加大区域瓦斯治理力度,实现瓦斯应抽尽抽。

3.矿井是否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围绕“十四五”规划,按照瓦斯防治“精排一年,细排三年,规划五年”的要求,研究部署瓦斯防治和生产衔接工作,制定年度瓦斯抽采达标实施计划。

4.矿井是否根据规划做好瓦斯抽采达标计划、设计的实施工作,确定瓦斯抽采目标,明确责任人,制定考核办法,确保瓦斯抽采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5.矿井、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照瓦斯抽采达标评判规定开展抽采达标评判工作,基础条件是否能够真正达标,做到采掘前达标、采掘中动态达标、采掘结束后达标总结。

6.矿井是否充分利用瓦斯实验室测定瓦斯原始含量、瓦斯压力等参数;是否能实现井下快速测定煤样瓦斯解析量、损失量、残存量,分析瓦斯基础参数,为瓦斯抽采提供支撑。

7.矿井是否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是否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一氧化碳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8.煤矿回采工作面评价单元是否划分合理,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测点是否实现瓦斯抽采达标分单元评价,计量仪器是否准确。

9.矿井是否充分利用现有的瓦斯抽放综合参数测定仪,对总管、支管、钻场(孔)等地点各项参数定期观测和抽采效果调节,并结合人工观测与测定数据进行对照,为瓦斯抽采效果评判提供支撑性依据。

(七)安全监控系统方面

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分站、电源及各类传感器的安设是否符合规定,数据能够实时上传。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是否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是否存在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现象。

3.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是否符合要求,瓦斯超限报警后是否能与人员定位、广播通讯系统联动。

4.甲烷传感器是否按要求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在设置地点调校、测试闭锁,其他传感器是否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调校周期是否超规定。

5.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增加、修改、删除传感器测点时,是否经矿井主要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进行变更操作,并记录备案。

6.煤矿瓦斯超限是否实行分级报警响应机制,是否实现瓦斯超限报警向相关管理人员手机发送预警信息功能。

7.煤矿瓦斯超限后是否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施。

8.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否每天审阅安全监控日报表,分析变化趋势,及时掌握异常等信息,做到底清数明。

(八)防灭火管理方面

1.煤矿是否按规定开展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工作,有自燃发火期鉴定报告。

2.矿井防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措施是否到位。

3.开采容易自燃或自燃煤层的矿井是否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是否按照编制的设计组织生产建设。

4.矿井是否建立自燃发火监测系统,开展煤层自燃发火指标性气体临界值和采空区自燃“三带”观测,定期取样分析,科学研判预警发火征兆。

5.矿井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供水系统,启封火区、动火等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采空区、巷道高冒区和煤柱破坏区是否采取预防自燃发火措施。

6.煤矿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瓦斯抽采管路等设备。

(九)煤尘防治方面

1.煤矿是否按规定开展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2.矿井井上下防尘供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3.煤矿是否制定清除巷道浮尘、清扫冲洗积尘、撒布岩粉、定期对主要大巷刷浆、运煤系统喷雾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

4.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取湿式钻眼、冲洗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水幕等综合防尘措施。

5.采煤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采煤机及掘进机内、外喷雾是否能正常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体企业、煤矿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瓦斯专项会诊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当前存在的隐患,保障瓦斯防治工作人财物的投入,确保各项瓦斯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会诊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执法重点内容,时间服从质量,强化检查方式和责任落实。对会诊中发现的隐患、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形,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建等措施,并实施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

(三)抓好廉洁自律。会诊组带队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带好队伍,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告知企业并填报廉洁自律反馈卡,及时发现不廉洁的苗头和倾向,确保检查工作风清气正、执法人员清正廉洁。

(四)做好总结分析及信息报送。瓦斯专项会诊结束后,各会诊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优缺点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对缺点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建议,对优点进行全县推广,形成总结报告,报县局瓦斯防治安全监督管理股。

【荐】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12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6月底,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目标。到20xx年,全县“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配合省、市完成“无废城市”验收工作。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深化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

推动源头减量。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促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开发区)。扎实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要求,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到20xx年底,完成清洁生产审核8家,全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负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经信局)。

建立健全分类贮存收运体系。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收集、转运规范化体系,合理布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转分拣点和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鼓励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建设。到20xx年底前,建成1座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到20xx年底前,至少建成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转分拣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探索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管理模式,采用密闭车辆收集运输,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牵头单位: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警大队)。建立实验室废物统一收运模式,利用危险废物平台,加快推进全县实验室废弃物收集转运规范化管理。到20xx年6月底,全县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一般固体废物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前完成强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废泥掺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石材污泥10万吨/年、建筑垃圾50万吨/年)建设并投运(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20xx年底前完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固废处置项目(危废3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10万吨/年)和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项目的建设,并完成约4.9万吨飞灰的填埋,确保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牵头单位:县国投集团,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桐君街道)。

加快固体废物环境整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实施绿色开采,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尾矿可回收部分综合利用,其余部分制砂或作为建筑原材料处置(牵头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石材加工行业石粉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石粉污泥历史堆场综合治理。20xx年年底前,钟山乡、莪山乡4个石粉污泥堆场全部完成整改(牵头单位:钟山乡、莪山乡,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利用

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按照《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对垃圾总量考核要求,分解落实各乡镇(街道)、重点单位垃圾减量任务,将考核结果纳入政绩考核。到20xx年6月底,实现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零增长[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光盘行动”;县内所有超市、商场全面推广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购物方式,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应用范围,削减一次性塑料袋使用量(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全县垃圾分类工作。巩固并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县城3个街道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到20xx年底前,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全面推广“两定四分”投放方式,提升垃圾分类投放质量。县城区、四个中心镇住宅小区按标准配置垃圾厢房,用于“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定时定点的分类投放。到20xx年底,全县生活小区垃圾厢房布点建设完成率10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推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支持配套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设施,到20xx年6月底,完成一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国投集团)。推进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置,建成完整的有害垃圾回收、运输、处置体系,实现全县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减少有害垃圾危害性,到20xx年6月底,建成1个有害垃圾转运点(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城区由物业公司、小区工作人员或环卫工人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小区集置点,再进行统一转运。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到村集置点统一转运[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处置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确保稳步进行。20xx年6月底前,完成易腐垃圾末端处置项目(50吨/天、预留50吨/天)建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国投集团)。加快县垃圾焚烧厂项目(处理能力500吨/天)改造并投入运行,确保到20xx年底,实现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城投集团)。

探索绿色快递包装减量化与资源化。注重源头管控,减少快递包装废物产生,全面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物。推广快递使用电子面单,降低运单纸张耗材用量。到20xx年底,主要快递品牌协议客户电子面单使用率达到90%以上。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箱、环保袋和环保胶带,20xx年底前,全县邮政快递企业力争实现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以上。开展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70%(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推动落实邮政快递绿色包装整治,要求寄递企业对其包装材料进行回收并重复利用。推广包装物循环利用,鼓励包装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扩大产能。20xx年底前,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0%(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

(三)推行绿色建筑,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行绿色建筑设计。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设,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推进绿色施工示范。加快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绿色建筑提标。20xx年6月,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保持100%(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分拣、分类装修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木材、塑料、废纸、废金属,由废品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再利用,装修废油漆桶等作为有害垃圾处理,其他不可再生利用的如废皮革、织物等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利用相关设备对建筑垃圾粉碎、加工再资源化利用,将生产出的不同粒径的再生骨料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砖类产品以及道路基层材料,循环应用于市政、交通、城市建设和装配式施工等领域。到20xx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

规范运输管理体系。明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收费体系。进一步规范全县建设工程类散装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做到“四统一”,并到县城管部门备案及核查,符合资格的予以核发《工程渣土准运证》,根据准运路线实行密闭化运输。成立建筑垃圾整治专班,实现固定队伍负责查处建筑垃圾产、运、消环节的违法运输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

加强过程管理。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贮存、分拣、转运及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系统管理全县建筑垃圾产生与处置情况。协调乡镇属地范围内建筑垃圾临时贮存与分拣工作,加强农村建筑垃圾产生及处理的登记备案监管[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

(四)推进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深入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方。推广使用有机肥,施用作物专用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示范推广用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统筹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试验项目,推进免费测土配方服务,完善县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构建规模生产主体信息和土壤养分数据库,打造“一户一业一方”的精准施肥模式,推进精准减量。到20xx年底,对全县104个规模生产主体开展测土配方服务,完成落实22个田间试验,实现规模主体、乡镇(街道)智慧施肥APP软件县域全覆盖。20xx年完成农药减量10.3吨,推广有机肥1.8万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工作,积极落实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途径,示范推广秸秆机械粉碎翻耕还田技术、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秸秆加工有机肥、加工生物质燃料等适合县的秸秆利用技术,建立健全秸秆收贮运服务体系,建立秸秆收储场所,实现秸秆产出大户就地自行收贮或处置利用秸秆,到20xx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建立“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政府财政支持、相关部门监督、经营单位折价回收、农资经营企业集中存放运输、有处理资质单位集中规范化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构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建立废旧农膜分类回收方式。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等,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二次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建立规范化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偏远地块或农膜集中使用区域由村民委员会设置必要的废旧农膜回收站点(临时堆放点),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到20xx年底,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做好设置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持证排污工作,确保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规模养殖场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稳定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继续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补助经费保障,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助。20xx年6月底前,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稳定保持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五)健全回收处置体系,落实医疗废物智慧监管

推进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全县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可回收医疗废物分类体系,医疗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统一收集处置,其他类别废物分类收集(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补齐医疗废物转运短板。持续全域推广“小箱进大箱”,合理制定回收费用标准并由政府专项资金统筹支付,建立“大箱”单位回收、凭证登记回收体系。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强化政府监管,补齐“小箱进大箱”医疗废物转运短板,配备数量充足的转运车辆,确保每2天到基层中小医疗机构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到辖区定点中转站(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

促进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合作。探索与周边地区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合作可能,形成竞争机制,缩短盐水瓶、袋回收周期,确保辖区可回收医疗废物及时、高效回收处置(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实施全流程智慧监管。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医疗废物信息采集运输终端,对医疗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采用视频监控、数据跟踪的方式,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对接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省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平台,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实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六)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结合“五水共治”,继续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狠抓工业污水防治,继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工作。20xx年底完成镇、镇、镇和街道4个镇街“污水零直排”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镇、街道)。

整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建设管理短板,健全排水管理体系,填补排水户管理空白,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规模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到20xx年底,完成富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3万吨/年)(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七)坚决落实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

落实蓝天保卫战。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实施计划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推进“扬尘灰气”治理,全面加强工地、工程、矿山、砂场、码头等扬尘防控,对暂不开发的场地实施绿化覆盖,工地拆除实施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实现密闭化。[牵头单位:县八清办,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力争到20xx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稳定达到95%,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与20xx年相比保持负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污染防治“八清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全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与出台“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的政策性文件,落实职责,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积极联动,根据指标体系和建设任务分工做好具体落实;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落地,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评价考核。依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全程跟踪、动态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日常评定和年终考核,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三)加大要素投入。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服务“无废城市”建设。

(四)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各部门与各乡镇(街道)的联动监管,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与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五)加强宣传引导。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紧密结合新媒体技术,构建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培育“无废”文化。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度持续提升。

地方乡村振兴年度实施方案合集


一、指导思想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实现构建美丽幸福村,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总体目标

在现有产业优势和自然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收入上下功夫,实现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建立筑牢防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发展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围绕产业兴旺,全面发展到户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发展以柴胡、猪苓、天麻等中药材为主导产业,以干杂果、食用菌、养殖业为骨干项目,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着力培育长中短结合、可持续增收的到户产业。引导农户发展种植柴胡1000亩,天麻60000窝,养殖生猪1200头,累计发展核桃600亩、板栗320亩,猪苓18000窝,养殖中蜂1500箱,实现农户收入稳中有升;二是建成的新型经营主体徐香猕猴桃示范园300亩,今年已挂果,预计产量近6000斤,积极协调帮参扶单位,待猕猴桃成熟后帮助销售,发挥帮扶干部消费扶贫的作用,实现猕猴桃种植农户稳步增收。三是扩大高山坪中药材种植项目规模,稳步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发挥支部书记带头发展产业的模范作用,落实支部书记种植柴胡10亩。

(二)全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农户厕所改造提升为整治内容,扎实推进“八清一改”,广泛动员群众清理“三堆”、治理“三乱”、实施“三改”和美化“三口”。全力实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黑山沟示范点,并有效带动周围村庄提升干净整洁度;加快安置点污水处理站施工进度,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常态化开展垃圾治理和清洁行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不断强化村民环保意识,倡导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量。持续开展各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和庭院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我村无害化厕所改造。

(三)改善和提升村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村域内道路项目建设,力争本年度实施大路口至大块地7公里通组水泥路建设。二是加强村域内设施管护,落实公益岗位、村民小组长管护责任,加强对村域内砂石道路、水泥路、路灯、水利设施、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建立、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四)加大帮扶力度,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力量,建立全村预警监测体系,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了以联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为成员,中心护长、网格员、信息员直接参与的防返贫动态监测体制,按照省、市、县防返贫动态监测“2531”工作要求,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方式,通过日常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的问题、风险隐患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建立台账,对“三类人群”按要求启动监测识别认定程序,并根据风险点,针对性的落实帮扶措施开展帮扶工作。

(五)持续推进“两业”增收项目,落实后续保障政策。实行“农村基层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骨干项目和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同步推进贫困人口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在引导群众做大做强柴胡、天麻、猪苓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以中蜂、猕猴桃、嫁接板栗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引导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转移就业500人以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稳步增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组织上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镇村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巩固衔接期内工作。

精选方案_文广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文广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墨香苑项目影响社会稳定,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县维稳办的安排部署,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视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能够规避、预防、控制、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实现项目建设过程中无一例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三、评估范围

生态园。

四、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谁决策、谁负责,项目实施主体文旅局领导为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要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先进行地毯式排查、全方位解决、全过程留痕。将风险点进一步摸底、排查,做到发现一点,化解一点,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出现群体闹事、上访,对建设幸福美好新造成负面影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投资2723.72万元,总用地面28788.34㎡,总建筑面积2443.8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化展览馆、文化交流研习中心、龛碑、石碑、汉字文化展示雕塑等,配套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管网、供电线路、道路硬化、铺装硬化、绿化等。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主要测评:(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2、生态环境。主要测评:(1)是否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2)对地形、地貌有无较大破坏;(3)废水、废渣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等。3、工程管理。主要测评:在坚持“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落实“六项管理”(审批或批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中,特别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劳务管理方面,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4、其它。主要测评:除前3个方面以外,还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六、工作机构

为扎实推进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及时、高效协调解决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有关问题,成立县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县文旅局局长

副组长:县文旅局副局长

成员:县文旅局广电规划股股长

县文旅局广电规划股副股长

县文旅局旅游股股长

县文旅局广电规划股干事

县文旅局旅游股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图书馆新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日常工作。

七、方法步骤

按照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此项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情。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墨香苑项目的基本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走访、调查民意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第二步:缜密分析,认真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从前述风险评估四个方面,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荐】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xx〕136号)《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数鲁专组办发〔20xx〕7号)《市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发展规划(20xx-2025)》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对、对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集约利旧”,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社会主导、政府指导、全员参与”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模式。20xx年年底前,市本级和30%的县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以上,全部县达到三星级以上。2025年年底前,力争市本级打造五星级标杆城市,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

三、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目标,对标领先城市,全力打造市新型智慧城市“1411工程”。建设1个“城市大脑”,实现数字基建新设施、数字治理新格局、数字惠民新模式、数字经济新动能4大目标任务,创建商贸物流1个特色品牌,打造高铁新城1个区域示范。构建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一)建设“城市大脑”

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聚共享开放,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20xx年年底前,初步搭建集精准分析、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夯实数字基建新设施

1.优化信息通信网络。推进5G网络建设和规模组网,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利用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远距离无线传输技术,加快物联网络建设与应用。20xx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全覆盖,10000座5G通讯基站具备开通条件。20xx年年底前,全市建成13000个5G基站,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70%,IPv6网站支持率8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25Mbit/s,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9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基于现有条件和地理位置,统一数据中心布局,编制《市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意见》,为市各级政府部门、各行业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云服务,支撑相关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汇聚。20xx年年底前,争创2个以上省级绿色数据中心。促进分布计算、边缘计算和超级计算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移动、联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统筹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加快全市公共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集约建设和统筹管理,构建市县一体化运维保障体系。依托省级视频监控资源服务目录价格体系,统筹推动全市视频点位建设、资源汇聚共享和规范管理,推进视频分析能力建设,开展智能化视频应用试点。20xx年年底前,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总数继续保持18万路,开展视频监控深度开发应用工作。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市重点区域和领域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应汇尽汇”。20xx年年底前,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4.完善融合基础设施。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等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统筹推进公交车视频监控、营运车辆监控、道路运输监管等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要素采集齐全、传输稳定可靠的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提升水利设施数字化水平。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支持现有通信基站、交通指示牌、监控杆等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提升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提高地下管线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年底前,全市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万个以上,智能联网充电桩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基于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区范围地上和地下BIM、CIM模型构建,为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建设等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创建数字孪生城市底座模型,为城市敏捷管理和精细化治理提供支撑。20xx年年底前,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补充完善空间信息平台有关数据,初步形成自然资源空间大数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数字治理新格局

6.深化“一网通办,一号通行”。积极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行”。完善提升“爱”APP分厅、“爱·容沂办”APP功能,加快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无感审批”新模式,推出“刷脸办事”“免证办事”“秒批秒办”事项。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证明材料网上核验,努力推行“交房即办证”模式。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个人证照信息互通互认,推动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就医、入学等领域广泛应用。20xx年年底前,实现1800项服务事项“掌上可办”,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全市统一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推动全市社会综合治理“一屏统览”、基层矛盾化解与调度“一网统管”、社会稳定预警“一网统防”、公众服务“一网统办”。20xx年年底前,全市基层网格专职网格员移动终端配备率100%,社会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事件事项流转处置、日常监管考核信息化率100%。实现省、市、县、镇、村、网格六级网络连通、信息融通、指挥贯通,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完善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拓展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市级信用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完善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支持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开发,提升信用创新应用水平。20xx年年底前,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优化城市综合管理。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构建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智慧城管体系,重点建设“一网”“一库”“一图”“一端”“一平台”。20xx年年底前,市级建设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诉求、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重点应用的建设和拓展,各县区按照市级要求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领域信息资源,建设全市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项目。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建成重大公共安全应对信息化体系。20xx年年底前,建成市灾害信息预警和信息资源汇聚中心。20xx年年底前,实现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完善环保监测体系。强化生态治理能力,完善黑臭水体治理监测平台,推进城市水环境监测一体化。提升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构建市县两级业务贯通的“智慧环保”应用平台,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20xx年年底前,实现空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站点密度间距低于5公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探索数字惠民新模式

12.推进智慧出行服务。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电子标识等智能升级,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推进各类停车资源数据联网,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停车场“一网运行”。推行“掌上公交”、乘车电子支付、电子站牌,提升群众出行体验。20xx年年底前,打造一批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智慧停车应用优秀案例;实现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100%,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8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强化智慧教育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防疫接种、婚姻登记等数据资源,为学区划片提供数据支撑;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学生家长“零跑腿”。20xx年年底前,全市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完善智慧医疗服务。建设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交换平台,推行“一码就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打造全市统一医疗健康码工程体系,推进健康码在全市医药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用覆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两定机构应用覆盖率,全面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探索拓展“互联网+医保”场景和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挂号、就诊、结算、取药等全流程应用。20xx年年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实现全市电子健康卡(码)应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推动智慧文体发展。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宽人脸识别、微信、支付宝等不同借阅图书渠道。建设数字文化馆,实现省市县(区)数字化建设一体化。整合数字博物馆资源,建设在线导览展示系统,实施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20xx年年底前,实现与省数字图书馆、省文化馆平台资源信息共享,全面建成市级数字博物馆,完成县区级数字博物馆试点建设。深化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资源共享,推进网上查询、预约等功能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拓展智慧社区服务。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20xx年年底前,主城区及试点县建成智慧社区(村居)18个。20xx年年底前,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30%以上,水自动化采集覆盖率50%以上。2025年年底前,全市建成智慧社区(村居)不少于300个。(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

17.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超前布局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等优势基础产业。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区,带动九县优势产业发展,实现各行业数字技术普及应用格局。20xx年年底前,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显著提高,万人有效发明增幅达到1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5%,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4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制造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努力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企业上云,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实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20xx年年底前,实现企业上云数量1万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促进农业、旅游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发展智慧红色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景区互联网售票、电子验票和无感入园,同步发展以VR旅游+VR景区(景点)的互动沉浸式旅游体验。20xx年年底前,实现景区非接触式支付体验,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创建特色品牌

20.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发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主体功能,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一体化推进“商、仓、流”。

“商”方面,坚持“线下抓布局优化、线上抓业态创新”,打造直播基地,不断提升电商交易额度。20xx年年底前,实现网络零售规模达到380亿元。新建、改建(直播)电商园区、(直播)电商专营区20处以上。

“仓”方面,坚持“以商定仓、仓配一体”,在国际陆港打造现代化仓储集聚区,引进罗滨逊智能化仓储解决方案,建设京东亚洲一号仓,搭建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仓储系统。20xx年年底前,新增标准仓储面积240万平方米,新建仓储50%以上应用智能仓储管理系统。

“流”方面,坚持“提档升级、降本增效”,加强“陆向通道疏通、空中航线畅通、港口业务拓展、等级枢纽合作”,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开展网络货运业务,促进物流业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20xx年年底前,培育6家左右网络货运骨干信息平台。推进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引导物流企业提升智慧化水平,20xx年年底前,完成相关物流行业信息化改造提升及物联智慧云平台建设;20xx年年底前,实现80%本土物流企业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商城管委会,兰山区政府)

(七)打造区域示范

21.推动高铁新城建设。支持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建设,推进天河产业园建设。构建精准高效功能片区现代治理体系,搭建高铁片区城市信息聚合规建管大数据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试验区。实现规划一张图,推动智慧交管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智慧照明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将高铁新区打造成新型智慧城市试验区和示范区。(责任单位:市高铁片区推进办,市城投集团)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加大对试点城市建设的宣传,《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3月)。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化智慧场景应用,加快推进重点智慧应用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4月-20xx年6月)。对照中期评估建议和省验收要求,开展市级自评,找出自身建设不足、找准工作短板。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0月)。针对建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提升,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全市迎检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实施,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制度,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考核评估、示范推广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及主城区(五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动实施。各县政府要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突出“一县一品、千城千面”制定建设任务书,细化实施方案,经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备案实施,同时做好相关智慧应用开发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相关建设专项资金,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财力保障。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优化人才招引、培养机制,培育本土科技人才,在各部门和机构增设专业人才岗位,建立高端智库,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流程指导方案》,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由专业公司从事智慧城市建设、集成、运维,并加强与业内头部企业技术合作,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大数据资源汇聚、大数据创新应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整合提升、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大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举办全国性高端峰会,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


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办发〔20xx〕12号)精神,围绕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和科研机构评估(以下简称“三评”)改革,科学设立评价标准,进一步提高科技评价活动的公开性和开放性、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为目标,以改革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为关键,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形成较为完善科技评价体系,为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突出原创导向。对于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主要包括:代表性工作是否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引领学科发展方向;获得国家和省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行业奖励情况;在学术组织和学术期刊任职、(专著)情况;组织主办或承办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会议、受邀在高水平会议作学术报告;以及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优秀创新队伍建设、学科水平提升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二)突出需求导向。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主要包括:成果的技术创新性、创造性和成熟完备性;技术指标的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和转化应用;标准制定、关键技术推广、产品市场占有率;在组建并带领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团队成长、促进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实际贡献。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三)突出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类科技活动,以市场绩效、用户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为主。

(四)突出服务导向。社会公益研究活动着重评价其为社会公益事业和政府决策提供的成果建议被采纳应用情况和对促进决策科学化实际效果。主要包括:理论观点、决策咨询报告、建言献策成果等被政府采纳应用情况;服务区域决策需求、支撑高端智库建设和对促进全社会决策科学化的实效;创作科普作品、举办科普展览、开设科普讲座,以及向社会公众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文化产生的社会反响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五)突出效率导向。对于科技服务类活动着重评价管理方式创新、管理工作效率、项目执行质量等管理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主要包括:质量监督服务的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或产业化项目的经济效益;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论证、咨询、组织实施及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等情况。

二、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

(一)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根据产业需求设计凝炼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强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县域创新发展和重大科技工程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项目指南内容要广泛吸纳各方意见,更好体现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部署,反映各方需求,提高指南的科学性。(市科技局负责)

(二)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建设集中统一、标准规范、安全可靠、开放共享的科技专家库,完善入库标准和遴选条件,规范细化专家领域和研究方向,专家入库申请常年开放,定期更新。评审专家原则上应主要选取活跃在科研、生产一线、真懂此行此项的专家参与评审,充分考虑其专业水平和知识结构。建立完善评审专家的诚信记录、动态调整、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完善专家轮换、随机抽取、回避、公示等相关制度,确保专家选取使用科学、公正。合理确定专家的评审项目数、总时长等工作量,会议评审前及时组织专家审阅申报材料,确保专家充分了解申报项目情况;合理确定项目汇报和质询答辩时间。推行网络评审、视频评审,实现评审全过程的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对财政资助金额超过一定额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实行答辩评审。一般项目实行视频评审、集中网评或会议评审,不断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市科技局负责)

(三)严格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提交验收或结题申请,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验收申请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经批准同意后延期;项目负责人、研究内容、完成时限、财政经费等重大事项发生变化时,执行即时报批制度。项目验收前,应按要求提交科技报告和相应的科学数据。严格依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指标和验收工作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不允许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不推荐申报中央和省级项目和奖励。加强科技计划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计划申报指南或项目设置作出适当调整。加强对已结题验收项目的跟踪问效,将项目验收结果和执行效果作为对其后续支持的重要参考。建立项目后续资助机制,对限期虽未实现预期目标效果但有可预见研究价值的项目,通过科学研判程序可申请后续资助。(市科技局负责)

三、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

(一)统筹科技人才计划。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针对不同支持对象统筹设置科技人才计划,优化人才计划结构。加强人才发展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人才资源共享共用,为用人主体和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根据科技人才工作性质和科技活动特点,将科技人才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人才、科技管理服务人才、实验和检测技术人才五大类。畅通人才评价通道、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领域人才评价申报渠道。建立人才项目申报及处理机制,防止人才申报违规行为,避免多个类似人才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的现象。(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等负责)

(二)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式。坚持德才兼备,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价考核。坚持凭品德、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和创新成果。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1.基础研究人才突出同行评价。倡导合理使用第三方人才评估报告,鼓励采用评审、答辩、业绩展示等方式,支持采用网络评审等信息化评价手段,开展匿名、跨地域同行评价。

2.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鼓励采用调研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以技术、产品使用者为主体、以同行专家评审和终端用户调查反馈为重要支撑的评价。

3.社会公益研究人才突出全方位评价。鼓励采用专家评估、调查、测评等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决策部门和社会公众多方参与的评价。

4.科技管理服务人才突出第三方评价。鼓励采用专家评估、问卷调查测评等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以服务对象评价为主体、社会评价为重要支持的评价。

5.实验和检测技术人才突出自评与他评相结合。鼓励采取述职汇报、问卷调查测评等方式,开展以实验室管理部门、实验室使用部门、实验室同事和科研人员等参与评价为主,以实验和检测技术人才自我评价为辅的评价。

对承担国防重大工程任务的人才可采用针对性评价措施,对国防科技涉密领域人才评价开辟特殊通道。(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等负责)

(三)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坚持正确的人才价值导向,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分类施策,完善编制管理、职称评审、人才招录和柔性流动政策,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构建形成推动我市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竞争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智力支撑。(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等负责)

(四)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支持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落实职称评审权下放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鼓励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或平台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等负责)

(五)加强对青年科研人员的倾斜支持。发挥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培养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推进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和统筹配置。完善科教协同机制,建立稳定的科研人员与对口企业联系制度,结合科技人才计划、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中外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出国境培训等,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发现和资助力度。对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的科研人员,实施市级配套项目支持。(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等负责)

四、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

(一)加强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和创新链布局需求,加强科研机构、创新平台整体设计、统筹布局,面向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新材料、大旅游、大健康等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研发中心、企业工程研究中心、企业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突破产业核心技术瓶颈。利用西安科教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异地研发平台建设,通过联合研发、异地设厂、合作转化等模式,推进创新创业资源跨区域流动,破解我市创新资源不足问题。加强各类基地之间的相互衔接,对现有创新基地和平台进行优化整合,避免低水平、交叉和重复建设。(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二)实施章程管理和法人自主权。推动我市科研事业单位实行章程管理,确立章程在单位管理运行中的基础性制度地位,实现“一院(所)一章程”管理。章程要明确规定单位的宗旨目标、功能定位、业务范围、领导体制、运行管理机制等,确保机构运行各项事务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单位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分级分类合理制定评估办法。科研机构评估内容包括机构的发展目标定位、人才队伍建设、条件建设、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运行机制、组织管理与绩效等。对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资源条件的科研机构,根据科技活动规律,分类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避免简单以高层次人才数量评价科研事业单位。以5年为评价周期,对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综合评价,涵盖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创新效益等方面;5年期间,每年按一定比例,聚焦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等重点方面,开展年度抽查评价。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诊断和发现科研机构存在的科研和管理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使科研机构未来的发展更趋完善、更有成效。(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四)完善科技创新基地评价考核体系。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基地重点评价原始创新能力、科学前沿竞争力、满足重大发展需求的能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基地重点评价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对行业技术进步的带动作用;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基地重点评价科技创新条件资源支撑保障和服务成效。对各类基地的评价要有利于人才队伍建设、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五、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建设

(一)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将监督和评估纳入“三评”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确保科学、规范、高效。事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明确行为规范。事中,实行重点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对各类主体履职尽责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估。事后,强化绩效评估和动态调整,按照合同(委托书、协议书)约定,开展绩效评估。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的信息沟通,自觉接受监督。(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负责)

(二)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健全和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责任体系和以诚信为基础的科技计划监管机制,教育、医疗、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机构以及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要认真履行科研诚信建设职责,完善内控制度,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发挥自律自净功能;从事科研活动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建设完善科研严重失信和科研不端行为记录信息系统,对纳入系统的失信和不端行为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禁止其获得政府奖励和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等。推进科研信用与其他社会领域诚信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建立科研领域守信激励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人行等负责)

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为持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扎实做好国卫复审各项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在我区通过,依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区提升办《市区20xx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及区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抓管理、解难题、建长效、提水平”的总体思路,对标做好八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街道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突出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扎实推进行业达标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良好氛围,营造干净有序畅通的市容环境,确保街道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按照市巩固提升办下达我区的《20xx年国卫巩固提升工作任务清单》任务,补齐短板,制定计划。一是全面修复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和广场破损路面,饰新或拆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210国道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对主次干道的行道树坑铺设树坑砖,杜绝黄土裸露,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二是提升城市环卫管理水平。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生活垃圾做到密闭收集清运,日产日清。落实卫生责任区制度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环卫工人休息室、垃圾收集站点、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规范管理。继续对城市公厕进行提升改造,落实公厕管护经费,提高公厕管理水平,建成区内彻底消灭旱厕。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处理规范,从源头上治理垃圾混装、清运。三是切实加强绿地管理。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控建增绿,见空布绿,提高城市绿化管理水平和档次,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四是切实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对设置的便民市场、疏导点、临时摊点等要规范管理;督促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商户橱窗、卷闸门要做到窗明几净,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切实做到工地围挡规范,出入口硬化,清洗设施规范使用。加大市场整治力度,规范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强化早、夜市治理,确保市场管理达标。五是集中整治城市环境卫生。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清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的乱贴乱画和野广告,治理城市“牛皮癣”顽疾。更换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破旧门头牌匾,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硬化老旧小区道路,完善照明、绿化、排水及环卫设施配置,对居民小区环境卫生开展大整治,彻底治理小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防止反弹。六是开展城乡结合部人居环境整治。完善照明、绿化、排水及环卫设施建设配置,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治理房前屋后三堆六乱和直观坡面乱倒垃圾现象。七是对交通秩序、废品收购站点、汽修行业、宠物管理、道路扬尘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牵头部门:城建站

责任部门:计生办、文化站、各社区

(二)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建设和谐宜居生活环境。推动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精细化、生产方式绿色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铁腕治霾,贯彻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持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取暖试点,精准抓好道路工地扬尘、夏季臭氧治理、散煤治理等工作,深化“散乱污”企业、机动车尾气治理,杜绝秸秆焚烧,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二是系统治水,实施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完成漆水河水环境治理工程,抓好漆水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确保新村出区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三是聚焦青山净土,科学治理,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深化辖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四是加强对辖区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固废规范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达标。五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区域环境噪声<60分贝。六是依法治污,优化环评和排污许可证审批,加强证后监管,落实污染减排措施,确保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部门:城建站

责任部门:计生办、各社区

(三)加强食品及生活饮用水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配合区级部门做好食品经营户建档立卡,落实管理监督责任,逐户对标整改到位。一是证照、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集中悬挂。二是食品经营店内外部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平整,垃圾规范收集、转运。三是消毒记录完善,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四是经营场所设置规范的防蝇、防鼠设施。五是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机关单位食堂规范管理。开展市政供水的卫生常态化监管,重点做好二次供水、小区直饮水点的检测和管理工作。六是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力度。以建设规范化市场为目标,夯实开办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市场设施,严格落实“四项公示”制度和划行归市等制度,加强卫生保洁,实施规范管理,坚决取缔现场活禽宰杀,依法打击野生动物销售,强化巡查监管,确保市场达标。

牵头部门:城建站

责任部门:各社区

(四)切实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切断病媒孳生传播环境。一是全面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防控网络健全,有专兼职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辖区区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常态化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技术培训活动。二是加大环境治理,全面清理垃圾,整治卫生死角,消除鼠、蟑、蚊、蝇孳生场所。认真开展春秋季集中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活动。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率和消杀覆盖率分别达到100%,三是要重点抓好食品餐饮门店、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粮站、河道、下水道等重点场所的防鼠防蝇设施配置,设施配置率达100%,合格率达95%以上。四是要突出抓好生活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灭鼠毒饵站密度合理、设施完善、标志清晰、容貌整洁。五是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对食品餐饮店、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垃圾收集点等处开展消杀工作。

牵头部门:计生办

责任部门:城建站、各社区

(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一是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疾病预防机构建设,落实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措施,配合区卫健局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成区个体诊所的管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病防治、精神卫生防治与指导、临床采供血管理、医疗废弃物管理、医源性污水处理等方面督导检查。二是提高对肺炎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防控能力,建立和完善各级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三是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办法》和《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条例》,巩固示范接种门诊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发热与肠道门诊建设达标,管理规范。五是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暂存管理规范。六是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要求。七是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洁、温馨、舒适,标识和标牌规范、醒目,设置有无障碍通道。

牵头部门:计生办

责任部门:各社区

(六)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提升公共卫生管理水平。一是严格小旅馆、小理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卫生许可及审批程序,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等级、禁烟标志;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索证索票规范、消毒记录齐全、台账管理规范;店容店貌整齐,卫生、通风良好;洗浴用品、消毒产品、食品等客用物品符合卫生要求。二是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及生活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加强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学校卫生室,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三是各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定期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95%。

牵头部门:计生办

责任部门:各社区

(七)加强爱卫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健全完善各级爱国卫生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制定爱国卫生“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周末卫生日活动及卫生评比活动,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继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统筹协调,以城带乡,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二是开展卫生单位、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三是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爱国卫生方面的问题,群众对本区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牵头部门:计生办

责任部门:城建站、各社区

(八)健全健康教育网络,扎实推进健康教育促进活动。一是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健事业发展规划要求。二是各级健康教育网络机构健全,全面开展慢病及传染病防治等各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三是完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体育健身设施。按标准配齐社会体育指导员。四是全面落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前)操制度,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五是开展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场所创建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六是机关单位、窗口单位、街办、社区、居民小区、家属院等要普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月更新一次内容。七是全区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八是落实铜王政发〔20xx〕2号文件关于印发《区推进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工作。

牵头部门:计生办

责任部门:文化站、各社区

四、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

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存在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层层动员安排。

第二阶段:推进达标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底)。

实施20xx年国家卫生城市巩固达标整治,深入开展五大整治提升活动(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活动,农贸市场、便民市场整治提升活动,老旧小区、城中村环境整治提升活动,五小行业整治提升活动、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整治提升活动),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数据指标、实地效果、档案资料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迎接复审阶段(20xx年6月上旬至9月底)。

实行分片包抓、轮流值守、常管常严、防止反弹。迎接复审暗访,确保复审达标。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上旬至12月底)。

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整改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在我区顺利通过。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全民参与

各包抓领导、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把国卫巩固提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全面抓落实;要加大资金投入,持续加强国卫巩固提升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要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把国卫巩固提升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梳理归纳所承担的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小区居民投身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中,为街道追赶超越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弘扬先进,鞭挞后进。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组织形式多样的行业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宣传广度和感染力。在城市出入口、广场等城市醒目位置设置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的公益广告,利用微信、电子屏等媒介宣传街道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

继续坚持“周督查、月通报、季测评”和“白、黄、红”三色督办机制,与街道纪委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跟踪问效,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加大督查和通报曝光力度,聚焦问题整改。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街道定期不定期采用明察与暗访形式,对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成效进行督查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任务。

方案推荐: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城市管理工作,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根据《县城市管理“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需求,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让城市管理成果为人民所共享,让城市治理效能体现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增强上。

二、工作目标

坚持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责任化管理方式,以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巷综合整治为重点,充分发挥“三长三员”作用,全力落实各项整治项目和整治任务,建立“发现及时、调度有力、解决有效”的问题销号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自我约束、共建共管的城市管理体制,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精致县城。

三、工作举措

(一)主次干道设立“三级街长”,发挥街长作用

1.一级街长。为总街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承担总指挥总督导职责。

2.二级街长。由镇班子成员担任,承担街长制工作的具体组织、日常督查职责,协调解决网格内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3.三级街长(街长)。以网格路段为基础,按照“一路段一街长”原则,由社区干部担任,引导督促沿街商家、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在每个网格路段树立街长公示牌,街长名单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二)按照“一巷一人”,落实“巷长”制

按照社区网格责任,社区网格员担任小街巷巷长,负责小街巷的每日巡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该网格的镇城管队员上报,由城管分局制定解决方案。同时对保洁员的工作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巷内居民的宣传动员,发动群众爱护环境,主动参与城市创建。

(三)开展“门前三包”评比,落实“店长”制

广泛宣传发动沿街店铺参与到街道整治活动中,与商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具体内容附后),明确门前三包范围和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义务,加强商户自我管理。每家店铺悬挂“店长”公示牌,店长由本店的负责人担任,根据“街长”每日巡查情况,实行每月一评比,对“门前三包”落实到位的,授予“文明示范店”称号。

(四)问题“处理员”,确保问题及时处置

问题处理员由网格内的镇城管队员担任,负责“街长”“巷长”上报及市民反映问题的协调处置。同时,加强网格内的巡查排查。对于能在现场处置的问题,及时予以现场处置;对于不能在现场处置的问题,通过微信“随手拍”平台上报,并跟踪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五)建立交通“协管员”制度,宣传引导文明通行

主要路口安排交通“协管员”执勤。负责宣传、引导文明行路,劝阻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扶助老、幼、残疾人员安全通行,热情为不熟悉县城路线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等。

(六)发挥群众“监督员”作用,强化社会参与

群众可通过微信“随手拍”平台上传发现问题,也可向“街长”直接反映问题,以便“街长”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市容市貌问题,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具体内容

按照高标准、精细化、具体化的原则,结合《市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办法》、《数字城管事、部件问题大类、小类、子类分类及标准》及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内容,制定了我镇城市管理“街长制”具体内容,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问题的巡查和解决:

(一)环境卫生。有无生活垃圾、废弃垃圾、装潢装修垃圾;有无卫生死角、污水;保洁是否及时;绿地有无明显垃圾(纸屑塑膜、果皮或其它垃圾)、杂物等脏乱现象;垃圾桶是否干净整洁完好;有无乱倒乱排污水;公厕设施是否完好、干净。

(二)宣传广告。是否合理设置公益性广告;有无随意设置招牌(灯箱)广告、桁架广告、护栏广告、灯杆旗广告;工地围挡广告设置是否规范;有无“一店多招”、违规楼顶店招、破损残缺店招、脏污招牌;有无非法小广告;有无各类条(横)幅、彩虹门、空飘、彩旗、布幔;有无流动广告。

(三)街面秩序。有无违规经营;摊点群经营是否符合管理规范;有无占用公共场地乱堆放物品、材料等行为;有无公共区域晾晒衣物及腌制品等行为。

(四)交通秩序。有无车辆及行人不按交通秩序行驶;有无车辆乱停乱放,包括道路乱停放、占绿地停放、人行道乱停放等;有无随意设置护栏(或栏杆)用于圈占场地停放车辆、堆放货物或其它用途行为。

(五)城市设施。各类井盖、箱体(柜)、立杆、路灯、户外健身设施等公用设施是否整洁完好。公交站亭(牌)、交通标志牌、路名牌、地名牌、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有无破损脏污。绿化树木有无折断、倾斜、枯死等现象;行道树树池是否脏乱,池内有无砖瓦、垃圾、杂物;绿化护栏是否整洁完好。

五、工作流程

“街长制”实行“巡查、反馈、处置、督查”四步工作流程。

(一)巡查:通过巡查发现问题,原则上二级街长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三级街长每日检查不少于1次,其他时段、节假日安排值班巡查,问题“处理员”在网格内循环巡查。巡查内容包括:部件问题的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并及时上报权属部门;事件问题简易处置(制止、劝阻等)。

(二)反馈:不能现场处置的问题,通过微信“随手拍”平台上报,迅速反馈部门网格处置人员,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将通过数字城管平台逐级反馈至各级街长、县直部门、县“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

(三)处置:在乡镇层级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镇城市管理“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制定解决方案,处置完毕后及时向平台反馈结办;需要县直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将问题上报给县直部门、县“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

(四)督查销号:对照问题清单,镇“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督查,对没有及时处置和处置不到位的,再次通过平台上报,对处置完结的进行销号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镇“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分管城市管理的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镇城管分局、宣传办、纪检办、组织办、村镇规划建设办、环保所及各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解决各类复杂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城管分局,主任由城管分局负责人兼任。

(二)完善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整改、反馈问题,及时处置或上报,对于疑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会商,拿出解决方案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建立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小问题不过夜,大问题有回音。

(三)明确责任。各级街长、巷长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细化本级街道管理措施,定期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层层落实目标责任。镇“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清单销号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目标任务抓细抓实。

方案范文: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


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

20xx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高质量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决定在各乡镇(街道)开展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监测评估指标

(一)任务完成指标

1.低收入人口脱贫巩固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年增长20%以上,脱贫巩固率达100%,“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到位,家庭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开展脱贫质量动态监测预警,所有新增致贫(含新纳入低保、五保)全部脱贫,高质量全面小康路上“一人不少、一户不落”。

2.集体收入达标巩固率。所有村集体收入全部超过30万元,年增幅达10%以上;其中“十三五”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平均收入达45万元;基础设施配套与公共服务水平均稳定达到省定标准。

(二)帮扶举措指标

3.扶贫项目建成率。建立并完善扶贫项目库,各类扶贫项目立项、设计、招标、建设、验收、拨款、运营、收益、分配等环节规范,并按照方案进度实施完成,无滞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所有项目和资金均在国扶办与阳光扶贫等监管平台如实反映。

4.扶贫资产管理到位率。全面盘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建设形成的扶贫资产,完成清产核资,产权明确到村,逐个项目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并纳入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范围。利用股份经济合作社,强化扶贫资产管理运营,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5.项目资金绩效达标率。全面落实扶贫资金资产绩效与分红,保障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收益。强化扶贫项目特别是产业增收项目与低收入农户的利益联结,不断探索以就业创业为主的直接带动方式。低收入农户直接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并收益到位率达100%。

(三)政策落实指标

6.教育扶贫达标率。全面落实扶贫助学政策,实现教育资助“六个全覆盖”;强化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失学情况;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7.健康扶贫达标率。全面落实“三免两减”、家庭医生签约、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等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代缴政策,开展7-64周岁低收入人口免费健康体检。

8.住房安全保障率。全力推进农房改善工作,实现所有低收入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无新发生危房户。

9.饮水安全保障率。加大区域供水管网质量改造提升力度,实现所有低收入农户饮水安全有保障,区域供水入户率达100%。

10.民政政策落实率。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610元/人/月,强化扶贫低保两项制度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养老扶贫、残疾人两项费用补贴、残疾人托养补贴等政策。

11.金融扶贫完成率。强化宣传引导,落实贴息政策,全面完成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任务。

12.补贴政策落实率。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主要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代缴,基本生活用水、用电等费用予以补贴等政策。

(四)改革创新指标

13.试验项目完成率。全面完成贫困申报制、低收入农户激励计划等扶贫改革试验清单项目,低收入农户与经济薄弱村居持续增收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建立起解决相对贫困的体制机制。

14.创新举措达效率。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鼓励以乡镇、村居为单位,围绕产业发展的方法路径、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精准政策的落地见效等方面进行探索,针对农户脱贫、经济薄弱村增收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创新举措并及时总结经验。

二、监测评估方式

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采用年度评估的方式开展,由乡镇(街道)自评、县直部门复评和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考评三个阶段组成。同时,为全面掌握政治生态扶贫工作指标动态发展情况,由县政府扶贫办负责,在前三季度的每季度末组织开展季度预评估工作,预评估结果将作为年度评估工作的重要参考。

1.乡镇(街道)自评。1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逐条对照评估指标,按照评估方法,遵循评估依据,科学采集数据,客观公正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附证明材料报县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备案。

2.县直部门复评。12月1日前,评估指标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行业部门数据、平时调研督查掌握数据等资料,采取查看资料和现场考核的等方式,对乡镇(街道)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后,由县政府扶贫办进行统计汇总。

3.领导小组考评。12月10日前,县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认真做好相关指标数据分析、整理工作,形成全县政治生态扶贫工作综合考评情况。相关考评情况报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形成年度评估结果报省市扶贫办。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压紧压实责任。开展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工作,是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重要抓手,是一项极其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评估质量,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科学采集数据,促进信息共享,共同推动监测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扶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明确责任科室与责任人员,部署开展监测评估,抓好业务指导,及时解疑答惑。

2.强化过程督查。县政府扶贫办要会同纪检监察与财政等相关部门,定期对数据采集、审核、管理等环节组织监督检查,强化域内协调,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各单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发现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等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坚决杜绝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发生。

3.加强结果运用。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是对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的综合评价,是对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的再明确,也是乡镇(街道)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客观反映。考评结果将作为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扶”和其他党员干部“述扶”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干部提拔任用时,政治生态脱贫攻坚实绩将作为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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