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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实用

2022-01-17
森林防灭火安全和防火知识工作方案

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实施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实用,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为切实加强乡20xx年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重点路口出入人员防火码的扫码登记工作,严格禁止上坟用火现象发生。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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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清明节”森林防火督查工作方案范本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延边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围绕重要节日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数量、降低灾害损失,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防火督查工作范围。

全市集体林范围内。

(二)防火督查工作时间。

3月30日至4月5日,每天早5:00-12:00

三、防火督查工作要求

(一)包保科室人员要佩戴监察袖。

(二)各包保科室要不间断对包保乡(镇)和各乡(镇)进山路段进行巡查。

(三)巡查过程中要督查各乡(镇)道口看守人员、巡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乡(镇)政府是否有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在岗,是否有野外用火现象。

(四)督查过程中发现各类问题,包保人员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森林火灾预防中心反馈,发现野外用火现象(林缘地带100米内),及时向森林公安大队报告。

(五)防火督查期间的车辆使用统一由综合科调配。

方案范文:某县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大全


为切实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控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全国、省和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全面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式的巡回检查,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实现“两确保一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成立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照交政办发〔20xx〕110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设置)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冯鑫、县林业局局长刘永强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及跟踪了解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1、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2、落实成员单位包乡镇责任。

3、落实森林防火特险期“两干、一警”制度。

4、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考核,按照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进行考核评定,落实奖惩措施。

(二)完善野外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县林业局、各乡镇、林场、工矿企业要组织防火应急队伍全面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式的巡回检查;森林防火特险期在林企、农林交错区、林缘地带和重点林区、景区确立专兼职看护人员严防死守。

2、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落实监管人,清明节前后实行“人盯人、人盯坟”的办法,严防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

3、组织开展“六清”工作。各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清秸秆、清林缘、清坟头、清地埂、清路旁、清厂矿区周边杂草”工作。

4、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机制。重点对野外火源进行分类梳理,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入手,按照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严格监管,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

5、加强过往林区车辆使用明火的管控。各乡镇、各林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在进入林区地带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宣传告知工作,严禁在林区地带使用明火,乱扔烟头,公安交警部门也要加大对驾驶员的处罚力度。

(三)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

1、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乡镇、村组要组建扑火应急队伍,落实扑火队伍人员数量、装备标准,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每个自然村都要组建一支5-1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各乡镇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森林防火半专业队,确保遇到火情能迅速反应,果断处置;中心林场、县林业局国营林场成立不少于20人的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县煤炭中心矿柱林场成立10人的防火应急小队;县住建局成立10人的防火应急小队;县应急局森林消防专业队;县人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县应急救援中心要严阵以待,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有火情,坚决做到迅速出击。

2、搞好应急培训演练。各乡镇、林场、县应急局森林消防专业队、县人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县应急救援中心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交政办发〔20xx〕17号),结合实际情况,各自制定具体的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内容有计划的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确保发生森林火灾后,能够及时启动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做到指挥调度迅速到位,组织扑救科学有序,力争把火情控制在初发阶段,把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要组织召开防火成员单位包乡镇干部、县直单位包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委书记、主任、村民小组长参与的森林防火动员大会,各村委要召开包村干部参与的全体村民大会,广泛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各乡镇、林场要组织宣传车深入到山村、重点林区进行巡回宣传,采取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播放公益广告、编发防火短信等多形式、多层次和多角度的方法,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城乡环卫办公室要加强对环卫工人使用明火的教育管理,严禁在林区使用明火焚烧垃圾。

(二)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野外火源巡查力度,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工矿企业与林地交错区、农林交错区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各乡镇、林场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一旦发生火情,乡镇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合理调度扑救人员及物资。

(四)加强火情预警。严格实行网格化管控,各乡镇、县林业局国营林场巡回排查,管护员巡山管护等多种手段,筑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网格体系,实行24小时不间断预警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防火成员单位要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村主要负责人、护林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现象的发生。

(六)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

1、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准确记录清楚发生火情的具体位置、报告人姓名、身份、联系方式、来电时间等。

2、值班人员要立即核对发生火情的具体位置,迅速报告带班领导,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火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或发生地林场场长、各主管部门负责人,乡镇长或林场场长及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无法联系时,迅速通知相关的分管领导,并将接电话人员姓名、身份、来电时间等记录在案。

3、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各主管部门负责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核实并迅速扑救,并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的方式回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30分钟以内必须有反馈,特殊边远、交通通讯不畅地区最迟不得超过1个小时。

4、值班人员接到火情回复报告后,要及时如实的以书面方式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七)严格责任追究。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乡镇、村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将防火责任落实到林区、山头、地块、工矿企业和具体人员,确保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并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按照《省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决不姑息迁就。

1、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连续发生荒火的乡镇,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且相关乡镇政府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纵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由县公安局予以相应处理。

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工作方案合集


春季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要期,也是森林火灾多发期,春节、清明期间走亲访友、祭祀活动增多,春耕备耕等农事活动也将集中开展,全国“两会”也即将到来,森林防火压力较大。为贯彻落实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街道20xx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消除火灾隐患,呵护绿色家园。

二、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0日至4月30日。

三、行动内容

1.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和“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不断强化源头管控,重点抓好春节、清明、全国“两会”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野外火源管控。一是要推广应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要求所有进山人员通过微信扫码进入林区。二是林长制“一长两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山头地块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三是炼山造林、烧除疫木等特殊野外用火行为,必须严格审批备案程序,经县林业部门审核和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上传至全省野外特殊用火监管平台备案。四是强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监控,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和监护职责,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五是对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要全力开展调查,迅速查明原因,尽快破案,从严从快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行动。在春节、清明等火灾多发期,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五进”宣传活动方案,深入林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二是要通过悬挂条幅、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做好警示教育宣传,各村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加大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将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警教育一片的效果。

3.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行动。按照省、市、县有关部署和《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要求,扎实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各项工作开展。

街道成立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纪委书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各村书记、、。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林水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相应也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积极参与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4.开展火险预警火情监测行动。一是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密度,力争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所有火情热点,副科级干部及驻村干部要现场核查,2小时内向县防灭火办反馈核查结果。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有火必报、立即报告、规范报告”的原则,及时报告。

5.开展基础设施完善行动。要抢抓春季造林的黄金期,大力开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做好已建生物防火林带的抚育管理,确保生物防火林带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切实发挥阻隔林火发生与蔓延的作用。

6.开展防灭火督查检查行动。一是防灭火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责任区开展督促检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二是要推广应用“互联网+森林防火督查”系统,将森林防火工作相关的文档、图片等材料上传至系统,提高督查工作效率。三是要建立督查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开展扑火安全能力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落实扑火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是街道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或程序,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春节、全国“两会”、清明等重点时段的专项预案,做到火情处置有序。二是开展扑火安全培训。按照实战化要求,对辖区半专业扑火队、护林员开展全覆盖的扑火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扑火意识和技能。三是落实应急准备。加强对扑火机具、通信设备和扑火专用车辆的检修,充实扑火物资装备,做好扑火队员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四是做到安全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启动应急预案,街道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调动专业扑火力量扑救,安全高效科学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五是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森林经营单位要按照《省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建设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能力。

四、奖惩措施

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全街道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取得实效。“

平安春季行动”结束后,由街道应急管理办、林办组织核查。对活动成效好、火情热点少,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村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村,予以通报批评。

【荐】乡2021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乡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遵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森林火灾扑救原则,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应急扑救三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队伍管理。

1、成立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签订20xx年森林防火责任状,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村(社区)要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2、组织村级干部森林防火工作培训会。明确森林防火村级责任,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我乡村级干部的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全面提高村级干部预防森林火灾、处置森林火情的综合能力和应急水平。

3、开展一次森林消防队伍培训。熟悉森林火灾扑救技战术,提高森林防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各级队伍的联动协作能力,提升全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水平和整体战斗力,实现科学防火、安全扑火。

4、进一步充实乡级森林消防器材库。要充实森林消防器材库,配齐消防器材物资,做好防火设备检修。

5、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要制定春季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地段有专人把守。

6、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督导。从3月15日至6月15日,开展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跟踪督查。重点对宣传到位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检查巡查到位情况、设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扑救队伍、网格化巡查队伍、值班人员和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较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督促立即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麻痹大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森林防火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落实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悬挂森林防火旗,各村(社区)要将省森林防火命令、张贴到村(社区)的主要路口和显眼位置。全乡各村逐户发放宣传单并利用条幅、广播、LED屏幕等形式不间断的进行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

2、开展“文明祭扫,从我做起”承诺书签订活动。4月1日至4月7日,在我乡几个主要进山路口开展“文明祭扫,从我做起”承诺书签订活动。积极引导进山扫墓群众签订承诺书,并以鲜花代替纸钱,广泛宣传使用鲜花祭扫,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控,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组织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林区、坟地集中区、入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

2、落实巡查队伍。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要组织村两委、村级网格员、村级巡逻队对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对安全区域集中烧香、烧纸和燃放爆竹的,要加派人员重点把守,实施责任人负责制。各村(社区)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山体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落实设卡检查队伍。对清明节、农历三月十六、端午节,各村(社区)、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高峰时段要确保全员在岗在位。。

(四)落实扑救队伍集中待命,整装待发。

清明节前,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认真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到位。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战略高度,不断提高对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们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认识,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及乡直相关单位务必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春季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人负责。

(二)资金保障到位。为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乡级将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春季森林防火费用支出。

(三)应急值班执勤到位。森林防火期间,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务必做好换班衔接工作,坚决杜绝离岗、漏岗;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和森林火情信息。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处置,确保信息通畅。

(四)后勤处置保障要到位。要做好清明节期间所有人员后勤保障工作,提前落实好各项应急物资的准备,确保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在火灾扑灭后,所在村(社区)应安排好人员进行火场清理,并留足人员进行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森林防灭火安全和防火知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切实提高全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知识,确保“两会”及春节期间我镇有效地控制山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经镇党政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为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任办公室主任。22个行政村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6日。

宣传活动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8日。

1、认真组织镇、村、组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加防火知识,提高防火能力;

2、召开镇、村、组干部森林防火工作动员大会;

3、镇政府组织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巡回宣传;

4、各驻村干部下村组织村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规、森林防火制度和火源管理规定;

2、宣传森林的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

3、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受到制裁、处分的案例;

4、普及森林防火、灭火知识,从而使大家知法、懂法,自觉护林防火。

四、主要措施

(一)部署任务各司其职。

1、林业站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工作;

2、镇党政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包村领导、村支两委做到宣传到人、责任到人工作。

(二)丰富宣传形式进行全面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1、出动防火宣传车深入各个行政村组开展巡回宣传。

2、利用农历逢三、八赶墟日,向村民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3、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加大对森林防火的宣传。

4、各村要在主要路口挂横幅标语,张贴警示标语及警示牌。

5、组织人力对住宅在边远林区人员、学生、残障人员等特殊人群重点宣传,落实监护人责任,做到人人皆知。

【实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四篇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一个撰写,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实施方案该怎么写?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实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何黔涛(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瞿秋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谭圣国(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何 伟(党委委员、副乡长)

欧 虎(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田 源(派出所) 安兴友(党政办)

吴道贵(林业站) 刘恩均(安监站)

樊 清(社会事务办) 罗 丹(畜牧站)

李明适(国土所) 李 军(林业站)

杨黄艳(农业服务中心) 杨永忠(中 学)

王 羽(中心校) 蒋守忠(卫生院)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瞿秋阳

副组长:安兴友

成 员: 周中江 李堂芳 吴道贵 李 军

刘恩军 樊 清 蒋守中 杨永忠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乡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六、组建专业扑火队

队 长:谭圣国

副队长:何 伟 欧 虎

成员:乡组建专业扑火应急分队50人。

由乡统一服装,统一配置装备,各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00人,由村支部书记任队长,村主任、副主任任副队长,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三】

xx乡地处偏僻山区,是xx、xx、xx的交界处,总面积有xxxxx亩,其中林地面积有xxxxxx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xx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 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 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 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 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 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 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四】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积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xx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x府函〔2019〕82号),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市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有序应对、形成合力。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员来做的原则,建立以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扑火力量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2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2.3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的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含xx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3.2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预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预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跨区县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并接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协调和指导;预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市界、省界的森林火灾,依照省和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进入火场警戒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3.3专家组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市级及邻近区县力量作为增援力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跨市调动专业扑火队伍、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增援力量扑火时,依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线指挥部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提前进入或者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5.2预警

5.2.l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2.2预警发布

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公安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向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送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接到预警信息的县级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

5.2.3预警响应

(一)蓝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并强化火源管理。

(二)黄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黄色预警信号及其响应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强化值班值守,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三)橙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媒介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加大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的力度和密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视情靠前驻防,市级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橙色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红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多密度、高频次播放红色预警信息和响应措施;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地方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做好扑火一切准备;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零火灾报告制;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导。

5.3火灾动态监测

通过卫星林火监测、民航发现、无人机侦察、地面瞭望、人员巡护、视频监控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形成立体森林火灾监测网络。

5.4火场预测预警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对火场提供天气实况,联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部门发布高火险警报;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依据天气趋势,针对高火险区域或火场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降低火险等级创造有利条件。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6.2.1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立即就地就近组织调动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远程灭火炮、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隔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的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讯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2.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民用等重要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或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2.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的通道。

6.2.6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6.2.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2.8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2.9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7综合保障

7.1输送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的输送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落实车辆,下达运输任务。

7.2物资保障

市、区县两级应急、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给予必要的物资增援。

7.3资金保障

市、区县人民政府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xx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针对较大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提级直接开展调查和评估。

8.2火因火案查处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和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查处的森林火灾,调查结束后必须将调查结果书面报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8.3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区,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及时约谈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4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责任追究一般分级实施、属地为主,一般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较大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规定执行。

8.5总结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报送火灾扑救总结、评估报告。

8.6表彰奖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3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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