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巩固提升干部群众对全镇村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此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要结合合村并社统筹抓好村务公开,尤其要做好“三资”的公示公开;坚持让群众知晓和认可来推进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镇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保障农村和谐稳定,提升干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村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本村上季度经济工作、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当年度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三)村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明细情况。
(五)举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经费筹集方案,收、管、用情况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七)脱贫攻坚、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优待优抚、五保供养、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及使用情况。
(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医疗救助金、新农村建设优惠政策、各项支农补贴以及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发放情况。
(九)集体拖欠村民资金和村民拖欠集体资金情况。
(十)村干部报酬、奖金、补贴,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及年度民主评议结果。
(十一)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十二)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罢免和补选村委会成员,审议和批准村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撤消、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不合法律法规的决议决定。
(十三)符合政策生育和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村民普遍关心的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都必须公开(如:惠民惠农政策、民生工程、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要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三、公开程序及方式
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坚持采取公开栏、院坝会、广播等传统方式和QQ群、微信群等新兴方式进行公开。
(一)公开程序
要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需要公开的内容,事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全县统一规范的村务公开审查表逐项登记,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并按照全县统一规范的《村(居)务公开记录簿》作好公开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一并审查属实无误的监委会主任签字后才予公开。
(二)公开方式
1.区域较大的村应当在村民小组设置村务公开栏,将村务公开延伸到小区、院坝、楼栋。
2.针对留守人员普遍老龄化、文化程度较低、行动不便等问题,要通过院坝会、广播等方式进行公开,便于群众知晓、了解、监督,做到村居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全镇所有村都要规范化运行村务公开微信(QQ)群,用微信(QQ)群进行公开,切实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及时公开
及时公开的村务应当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公布;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当及时公布或根据群众的要求进行点题公开;定期公开的村务,应当在每月、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公布。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坚持每季度公开惠民惠农政策信息、民生工程推进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三资管理情况等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档案管理
按照《省村务公开条例》要求,每季度公示的内容都要拍照留存,建立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村务档案。
六、监督检查
(一)各村要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监督工作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二)镇纪委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村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畅通信访反映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三)镇党委政府对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弄虚作假的或者不推行村务公开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建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关责任人员启动罢免程序。
(四)在村务公开工作中,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民政局将相关线索移交至镇纪委,由镇纪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业务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1、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
组织召开全镇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一方面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主要任务,另一方面组织我镇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介绍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义务,从而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采取专题教育方式
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是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眼于干部队伍长远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每名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3、采取普及学习的方式
政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便民利民,不但行政机关应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更为重要,要在全镇集中学习活动安排中,将《条例》的宣传、学习、考核列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掌握申请政府信息的方法,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4、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
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在全镇集中培训的前提下,由各部门自行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从培训规章制度入手,切实解决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围绕每个环节严格规范操作,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使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并通过座谈会或咨询研讨会等方式,研讨交流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5、采取全员及新任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重点在提高思想意识、思维层次上加强培训,采取集中为主、自主学习为辅的方式,进行普遍的全员培训。在夯实政务公开理论基础,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上加大力度,结合岗前培训、集中教育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
三、培训要求
1、全镇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加大人财物方面投入力度。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3、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托我镇“一个便民服务中心六个社区服务站和五个金融服务点”的便民体系,结合“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等举措,在全镇建成“村(党群服务中心)民生常办事项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的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创新提升“滨周到”政务服务品牌。
(二)基本原则
1.自愿申请,无偿服务。需要帮办代办的群众,均可就相关事项向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员提出申请。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群众缴纳的税费外,一律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2.便捷高效,主动服务。对群众申请或委托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受理、快捷承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全程协调跟踪服务。转变服务理念和方式,对老弱病残孤等特殊群体主动上门提供代办服务。
3.上下联动,协同服务。按照三代办制度,做好县镇村三级帮办代办衔接工作,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事项,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制,梳理优化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点工作的开展,全面整合各职能部门单位为民服务的各类资源,推进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及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的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村级帮办代办服务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确定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员
1.配备数量:原则上每个自然村(党群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帮办代办员,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可根据所辖实有人口情况适当增加。村(党群服务中心)党组织书记为本辖区帮办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帮办代办工作。
2.选配条件:原则上从村(党群服务中心)“两委”成员或计生干部或网格员中,选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协调能力强、热心群众工作的人员担任帮办代办员。
3.产生办法:帮办代办员人选由村(党群服务中心)党组织提名,经镇办统一组织考察合格,颁发工作证件,并签订聘任协议后方可上岗。
7月底前实现辖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员全覆盖,并建立帮办代办员队伍台账,建立和完善帮办代办员激励机制。
(二)梳理村级帮办代办事项
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工作主要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
1.便民服务事项。需由单位盖章的,如证明类、组织关系接转等事项。
2.政务服务事项。受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服务能力所限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或办理的,涉及社会救助、社保医保服务、特困人员供养、就业创业服务、相关行政许可等事项。
3.根据县级调研摸底情况,制定的我镇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事项清单(第一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帮办代办需求及时调整。积极推进我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便利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员开展工作。
(三)加大信息化建设。依托村级人社服务平台,拓展其他政务服务部门需帮办代办事项;通过爱APP、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方式,帮助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开发“远程帮办”功能模块,利用党群服务中心的远程视频进行业务辅导、桌面代操作等方式的线上“面对面”服务模式。
(四)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流程。
1.公开公示。各村(党群服务中心)要公示帮办代办员名单、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工作时间和投诉监督电话,并在办公场所公开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及事项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基本信息。
2.受理环节。群众可通过联系帮办代办员或帮办代办员上门等方式,以电话、网络委托或填写帮办代办申请进行委托。对手续齐全的,做好接收登记;对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对不属于帮办代办范围的,明确告知申请人。
3.办理环节。对于需镇级办理事项,由帮办代办员将材料送至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限时办结;对于需县级办理事项,由帮办代办员将材料通过镇便民服务中心转送至县相关单位,协调有关单位办理。鼓励通过联系县、镇级帮办代办员为老弱病残孤等办事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4.反馈环节。对于帮办代办的复杂事项,帮办代办员要跟踪事项进度,并及时反馈给办事群众。
5.终止情况。因事项自身原因或者申请人要求终止的帮办代办事项,申请人需明确授意帮办代办员终止要求,帮办代办员应及时完成相关资料移交工作。
6.评价环节。事项办结后,帮办代办员要征询办事群众对帮办代办服务的评价意见。
7.办结归档。将《帮办代办工作登记台账》及帮办完成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归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二)加强培训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跟班轮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定期对帮办代办员开展培训教育,提升帮办代办员的服务意识、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帮办代办员要实时掌握服务事项的最新政策,并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对帮办代办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和宣传,让群众广泛了解和接受帮办代办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考核。工作专班每周对村(社区)帮办代办办件情况、评价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将村(社区)帮办代办工作开展情况向党委、镇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对帮办代办工作开展力度大、服务实效突出的村(社区)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帮办代办工作不落实、服务不到位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每年年底前,由镇政府通报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帮办代办员,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帮办代办服务水平。
为扎实做好我镇预防群众、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成立“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以全镇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并彻底消除暑期游泳等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各中小学校、村(居)委会、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二)落实监护责任。青少年儿童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三)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学校要在每年四月至九月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平日天天讲,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反复讲,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开好防溺水主题班会;为每个班级配备宣传挂图;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大家访活动;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制作知识展板、宣传栏,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页。广泛、深入地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村(居)委会要在暑期会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进行关于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建立安全家访机制。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学期和每年暑期开展安全家访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家长。要突出抓好各类考试毕业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青少年儿童安全包保责任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包保责任制度,各村(社区)、各校、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各单位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1.如果青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居)委会或主管单位。
2.学校、村(社区)或镇直单位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1.各村(社区)、各校、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对预防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以游泳安全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辖区水域的排查和整治活动,确保一方平安,要对周边的池塘、河流、水库等水域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警示工作,积极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结合其它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节水农业发展,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节水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快推进农业用水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通过优化调整结构、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品种、配套改建设施等途径,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到20xx年,全区初步建立农业生产布局与水土资源条件相匹配、农业用水规模与用水效率相协调、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节水农业体系。
1.农业种养更加优化。在稳定粮食产能的前提下,逐步调减高耗水农业种养面积,全区水稻、淡水养殖、莲藕面积分别调减0.68万亩、0.53万亩和1.19万亩。
2.农业灌排设施更加完善。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配套完善灌区灌排体系和水产养殖区进排水体系,推进田间工程节水改造,实施池塘节水工程。20xx年启动5.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力争20xx年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的比重提升到85%以上;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0.13万亩,改造提升养殖池塘面积0.15万亩。
3.农业节水成效更加明显。因地制宜发展节水农业模式,大力应用微灌、喷灌、循环利用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示范推广节水农艺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以上,重点渔业企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率不低于50%。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农业种养结构。根据水资源禀赋条件,优化配置水、土、种子等资源,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优化农业种养结构,推进适水种植、节水养殖、量水生产。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逐步调减水稻、莲藕等高耗水作物面积。鼓励种植低耗水的杂粮、甘薯等耐旱耐盐碱作物,有序引导耕作条件好的稻田改种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加大渔业养殖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发展设施渔业,大力推广循环水养殖模式,积极推进名特优品种工厂化养殖。推进退藕还湿、退渔还湿,严禁耕地新开挖藕池和鱼塘。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遏制耕地撂荒。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二)加快节水工程体系建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水源保障条件,配套田间节水基础设施,推进田间高效节水灌溉,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河道“一河带库”的作用,提高雨洪水资源利用率。积极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推广池塘护坡、覆膜等防渗工艺,完善进排水处理设施,降低养殖用水损耗。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三)推进水肥一体化应用。在设施农业、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区,重点推广应用滴灌、微灌、喷灌技术。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规模化大田作物区,完善水源到田间管道输水管网,根据水源条件、种植作物、面积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水肥一体化,积极引导应用高效灌溉、精准注肥、水分养分自动监测等设施和技术,实现水肥资源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四)推广农艺节水技术。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模式,大力发展低压管道灌溉,提高田间灌溉水利用效率,推进传统粗放式灌溉模式向高效节水灌溉新模式转变。推广节水作物品种,筛选推广优质、高效、耐盐碱耐旱作物品种,推动由改良土壤适应种子向种子主动适应土壤转变。实施保护性耕作,采取深松镇压、划锄、覆盖保墒、合理施用生物抗旱剂等措施,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水利局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五)推进农业循环水利用。充分利用水库、池塘等收集天然降水,依据水稻等种养对象耐盐碱能力,选择微咸水(二河水)、沟渠水进行科学生产,提高节水能力。示范推广“三池两坝”、人工湿地等养殖尾水处理模式,充分利用排水渠、闲置塘等,构建集生态净化渠、沉淀池、生态塘等于一体的净化系统,对养殖尾水进行生态净化处理。积极推广种草、套养等多营养层级养殖模式和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科学调控池塘水质,实现高效集约养殖,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区科技局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六)强化节水示范引领。加强节水技术推广创新,完善农业节水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通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效益,示范带动节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现代农业园创建、农业生产托管,健全农业节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示范培训。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节水农业对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责任主体,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优化调整种养结构,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农户,加强技术推广,合理确定区域节水目标、技术路线和发展模式,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节水农业发展投入力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要统筹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水肥一体化、耕地轮作休耕、现代农业产业园、渔业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节水农业,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节水农业发展水平。(区财政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三)强化科技支撑。坚持产学研结合,建立政府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企业示范推广、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机制,加强农业节水技术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强化教学、科研和推广对接,加快现代高新技术的应用,研发推广简便易行、经济实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为发展节水农业提供科技支撑。(区科技局牵头,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四)广泛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媒体开展节水农业宣传,增强群众的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节水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科技下乡、示范观摩等方式,宣传普及节水农业技术,促进节水农业可持续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为进一步深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巩固、扩大、推广改革试点成果,加快推进我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根据《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发〔20xx〕11号)《市新区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办函〔20xx〕7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在总结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全流程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主动大胆改革创新,有效整合审批资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市中心城区、新区、高新区、开发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三、基本原则
(一)市中心城区、新区、开发区范围内,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生态保护项目和涉及民生的产业类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按照市规委会决定,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实施项目建设的企业无不良记录,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行一事一议,开辟“绿色通道”。
四、改革措施
(一)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即建设项目已经市规委会审查通过,但设计方案还在优化调整阶段,企业投资项目拿到土地出让合同(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由项目单位自愿申请,按照“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要求,对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前必要前置条件做出相应承诺,审批局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项目即可开工建设,待项目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所有承诺前置要件事项后,经审批部门审查合格,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
因项目单位未按照告知承诺进行建设或者项目方案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审批过程中产生的勘察设计、评价评估等各项费用以及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风险,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施清单式管理,精准审批。强化项目前期策划,按照项目类型、投资规模,制定土地、环境等要素优先保障项目清单,避免多头对接,确保项目快速审批、精准审批。
(三)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建立“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班工作机制;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制度,从市审批局现有临时聘用人员中选取若干名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帮办代办员,负责为项目单位和办事人解读最新的审批制度改革举措、政策和法规动态调整以及相关事项的变动情况,提供精准的审批咨询服务;针对具体项目特点,提前介入,统筹研判项目建设的各个要素,提出最佳的审批路径和最优的审批流程;协助项目单位分阶段准备报批材料、相关表单,并按相应报批流程进行审批。项目单位要固定3-5名工作人员,由审批局负责业务指导培训,熟练掌握审批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专职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报建工作。
(四)推行区域评估,共享共用评估结果。先期在新区推行区域评估,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以便加快审批速度,实现项目快速落地建设。在新区试行取得成熟经验后,在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等区域逐步推广。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联动常态化,共同研究解决审批、监管中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分为专题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组织;专题联席会议由市审批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联络员会议由市审批局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全过程无缝对接。
(二)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市直及宝塔区有关监管部门要夯实责任,加大项目监管特别是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检查、记录和惩戒信息档案,对不履行承诺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及时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送相关信息,以便审批部门及时掌握、准确判断,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逐步形成审批部门严格审批,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的“宽进严管”工作格局,实现“审管分离不分家、审批监管共促进”。
(三)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制度,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对守信主体降低门槛受理,对“黑名单”主体限制受理,科学运用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用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街道上下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抓总负责,领导班子具体负责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广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党组中心组为龙头,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
(二)把握正确方向导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加大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的力度,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鉴别力。
二是建立研判机制。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遇到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重大舆论热点及时专题研究、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党委要及时就意识形态领域的政策要求、形式判断、目标任务等在全街道范围进行通报。
四是建立督查问责机制。纪工委要立足职能,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二是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团结引导服务职工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信息、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四)加强重点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部署。党工委书记应旗帜鲜明地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反xx、反渗透斗争的第一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结合工作职能,管好守好阵地。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潮,统领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感恩教育、法治宣传教育。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一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
二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重点人群。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建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道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意识形态工作,其中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是直接负责人,分别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并把这一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村、各单位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协作,及时沟通
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对重大舆情、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切错误思想、观点、言论,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开展斗争,并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形成合力,落实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工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1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5号),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解决基层政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坚持标准指引、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基层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到20xx年底,按照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确保政务公开覆盖全区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落实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社会保险、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生态环境、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税收管理、扶贫等25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依据”里下载),要按照市级对口部门印发的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方案,主动对接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本系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建立健全区本级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参与编制区政府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建立全区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待市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全市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全市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建立各公开事项具体信息内容。(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3.做好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建立我区各相关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指导本系统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有序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政府网站规范化集约化工作、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政府公报工作、解读回应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事服务公开工作、村(居)务公开工作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届时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开展相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任务部署阶段。20xx年11月底前,涉及25个试点领域的区政府部门出台推进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明确完成时限。
(二)国家标准落实阶段。20xx年底前,编制完成我区25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成果推广转化阶段。20xx年4月底前,区政府办公室对25个试点领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政府标准化公开目录由区政府相关领域部门担负起主体责任,要精心组织实施,与上级部门要形成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要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政务公开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上报的政务公开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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