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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推进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分享

2021-12-31
实施方案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实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方案范文:推进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分享,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托我镇“一个便民服务中心六个社区服务站和五个金融服务点”的便民体系,结合“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等举措,在全镇建成“村(党群服务中心)民生常办事项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的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创新提升“滨周到”政务服务品牌。

(二)基本原则

1.自愿申请,无偿服务。需要帮办代办的群众,均可就相关事项向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员提出申请。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群众缴纳的税费外,一律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2.便捷高效,主动服务。对群众申请或委托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受理、快捷承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全程协调跟踪服务。转变服务理念和方式,对老弱病残孤等特殊群体主动上门提供代办服务。

3.上下联动,协同服务。按照三代办制度,做好县镇村三级帮办代办衔接工作,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事项,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制,梳理优化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点工作的开展,全面整合各职能部门单位为民服务的各类资源,推进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及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的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村级帮办代办服务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确定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员

1.配备数量:原则上每个自然村(党群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帮办代办员,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可根据所辖实有人口情况适当增加。村(党群服务中心)党组织书记为本辖区帮办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帮办代办工作。

2.选配条件:原则上从村(党群服务中心)“两委”成员或计生干部或网格员中,选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协调能力强、热心群众工作的人员担任帮办代办员。

3.产生办法:帮办代办员人选由村(党群服务中心)党组织提名,经镇办统一组织考察合格,颁发工作证件,并签订聘任协议后方可上岗。

7月底前实现辖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员全覆盖,并建立帮办代办员队伍台账,建立和完善帮办代办员激励机制。

(二)梳理村级帮办代办事项

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工作主要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

1.便民服务事项。需由单位盖章的,如证明类、组织关系接转等事项。

2.政务服务事项。受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服务能力所限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或办理的,涉及社会救助、社保医保服务、特困人员供养、就业创业服务、相关行政许可等事项。

3.根据县级调研摸底情况,制定的我镇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事项清单(第一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帮办代办需求及时调整。积极推进我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便利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员开展工作。

(三)加大信息化建设。依托村级人社服务平台,拓展其他政务服务部门需帮办代办事项;通过爱APP、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方式,帮助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开发“远程帮办”功能模块,利用党群服务中心的远程视频进行业务辅导、桌面代操作等方式的线上“面对面”服务模式。

(四)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流程。

1.公开公示。各村(党群服务中心)要公示帮办代办员名单、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工作时间和投诉监督电话,并在办公场所公开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及事项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基本信息。

2.受理环节。群众可通过联系帮办代办员或帮办代办员上门等方式,以电话、网络委托或填写帮办代办申请进行委托。对手续齐全的,做好接收登记;对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对不属于帮办代办范围的,明确告知申请人。

3.办理环节。对于需镇级办理事项,由帮办代办员将材料送至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限时办结;对于需县级办理事项,由帮办代办员将材料通过镇便民服务中心转送至县相关单位,协调有关单位办理。鼓励通过联系县、镇级帮办代办员为老弱病残孤等办事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4.反馈环节。对于帮办代办的复杂事项,帮办代办员要跟踪事项进度,并及时反馈给办事群众。

5.终止情况。因事项自身原因或者申请人要求终止的帮办代办事项,申请人需明确授意帮办代办员终止要求,帮办代办员应及时完成相关资料移交工作。

6.评价环节。事项办结后,帮办代办员要征询办事群众对帮办代办服务的评价意见。

7.办结归档。将《帮办代办工作登记台账》及帮办完成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归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村(党群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二)加强培训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跟班轮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定期对帮办代办员开展培训教育,提升帮办代办员的服务意识、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帮办代办员要实时掌握服务事项的最新政策,并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对帮办代办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和宣传,让群众广泛了解和接受帮办代办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考核。工作专班每周对村(社区)帮办代办办件情况、评价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将村(社区)帮办代办工作开展情况向党委、镇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对帮办代办工作开展力度大、服务实效突出的村(社区)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帮办代办工作不落实、服务不到位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每年年底前,由镇政府通报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帮办代办员,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帮办代办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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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制定镇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公开原则

镇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主要公开原则如下: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

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3、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适时准确地把握信息的时机。

4、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进行整理、加工,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公开内容覆盖到我镇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镇政府工作效率有效提升,资源分配、基础设施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群众关心身边大事、关注我镇镇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主要工作

(一)解读政策,宣传政策

1、强化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和安排,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推动政策解读制度化。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重点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宗旨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注意事项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使公众更好地掌握和落实政策。

2、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政策,出台重要政策和遇到重要社会关切时,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

1、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工作机构组织协调职能。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载体建设等工作制度和规范,做到信息主动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和考评机制。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亮点做法或创新举措。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月督查活动,强化日常考核。

3、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围绕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三)开辟渠道,全面公开

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绳网之都,魅力”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全面及时对外公开;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及时对内公开。

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平台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公开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及时限、结果,以及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渠道等,做到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二)扩大公开范围。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细化本单位应当公开的事项,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符合基层实际的公开标准和规范。认真办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三)完善公开方式。各单位要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相关政务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针对时展特点,灵活运用微信、微博、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能够看得到、看得懂。

推进廉洁旭日建设实施方案


推进廉洁旭日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上饶市委《关于推进廉洁上饶建设的实施意见》(饶发〔20xx〕5号)和广信区委印发《关于推进廉洁广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广信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就推进廉洁旭日建设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共建共享为目标、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以完善制度建设为主线,以良好党风政风带家风促民风,把加强廉洁思想、廉洁文化、廉洁制度、廉洁纪律融入到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实践中。全力打造“最讲忠诚、最讲规矩、最讲担当、最讲纪律”的“四最”干部队伍,努力建设“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亲清向好、权力运行清廉高效、社风民风清朗和谐”的“四清”旭日,不断巩固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好、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好、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好、干部健康成长好”的“四好”局面,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旭日、推进旭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确保廉洁旭日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头雁效应”,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推进,确保打一仗胜一仗巩固一仗,积小胜为大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扫除阻碍发展的一切“拦路虎”和“绊脚石”。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发展态势,真正把廉洁建设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到“两个责任”落实同向发力,街道、村(居)一体推进,形成推进廉洁旭日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

1、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街道、村(居)两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员干部教育重要内容,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践行。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把践行初心使命的情况纳入村(居)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落地落实。利用街道党校平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式好干部”活动,持续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郑钦彬)

2、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持续深入开展政治忠诚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党的建设融入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全过程,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坚持“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压实压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责任压实到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进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等制度落到实处。健全街道、村(居)两级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良倾向。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要带头作表率,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一本清”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清清爽爽的同事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马志涛)

3、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决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作风正派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街道重要岗位上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正向激励与惩处并举,树立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鞭策后进者的鲜明导向。(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郑钦彬)

4、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和完善街道、村(居)两级监督队伍体系建设,保障制度执行,落实监督责任。选优配强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强化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的落实,发挥好“常驻的巡察组”作用。突出加强对村级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稳步推进主动有效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制度,实现监督工作具体化、信息化、动态化,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精准研判当地政治生态,推动日常监督“带电、带牙、带刺”。(责任部门: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责任领导:郭艺晶)

5、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重点整治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遇事上推下卸等作风顽疾,坚持严字当头、实事求是、疏堵结合,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责任部门: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责任领导:郭艺晶)

(二)营造亲清向好的发展环境方面

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服务改革,成立旭日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旭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把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群众事项集中于旭日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把涉及行政执法事项集中于旭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五型政府”,开展“网上办”、“马上办”、“一窗办理、集成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完善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只跑一次”、“一次不跑”办事机制,让更多的企业、群众享受“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责任部门:街道党政办;责任领导:街道政班子成员)

2、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积极推进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与企业正常交往,营造亲又清新型政商关系。坚持做到“四个敢于”,即敢于与民营企业家交朋友,敢于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服务,敢于为民营企业家正常经营担当作为,敢于在保护中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借助政商交往之名行任何违纪违法活动之实,严禁以任何形式由企业承担不合理的开支,严禁以任何理由对企业正当诉求推诿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持股等违纪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街道招商办;责任领导:邱斌)

(三)规范重点领域权力运行方面

1、深化廉洁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监督管理的决定》,坚决执行以上饶特色的报价承诺法(“摇号”)为主的一批刚性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等行为,努力实现每一项工程建设质量过关、干干净净。(责任部门: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责任领导:徐亦光)

2、推进廉洁棚改。加强对棚改征迁干部廉政教育,增强棚改人员的“廉洁棚改”意识,严格按照棚改工作廉洁承诺书做到“九个不”,严肃棚改征迁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摆在首位,着力解决棚改征迁工作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标准不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公开补偿安置相关信息,确保各个环节监管到位,对群众信访、举报、媒体反映的棚改征迁工作中不公平、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及时查处。(责任部门:街道棚改办;牵头领导:吴卫华)

3、深化廉洁机关建设。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党建“三化”建设水平,努力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深入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持之以恒开展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和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严肃机关各项工作纪律,提高机关运行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党内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不断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在机关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党政办;责任领导:郑圣波、卢飞、马志涛)

4、深化廉洁村(居)建设。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严格落实村级“三资”监管、“三务”公开制度,充分保障基层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好市委《关于深入推进乡镇纪委“有作为”的工作意见》(饶发[20xx]3号),加强和推进街道纪工委“两化”建设。围绕“未巡先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十类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全面推进村(居)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平稳有序推进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和其他村(居)“两委”干部交叉任职。进一步提升村(居)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倡导文明新风。巩固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村(居)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同步净化,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巩固基层政权、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责任领导:卢飞、郭艺晶、马志涛)

(四)厚植固本培元的思想基础方面

1、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主流文化。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积极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讲好党的故事、苏区的故事、的故事。把传承“爱国、创造、清贫、奉献”精神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载体,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提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使用效能。(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马志涛)

2、倡导优良家风。坚持把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纳入干部“德”的考核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人。执行好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有关制度规定。大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广泛开展“立家规、晒家训、传家风”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见廉思廉、见贤思齐。(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街道妇联;责任领导:卢飞、黄晓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廉洁旭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廉洁旭日建设各项工作,各项目责任部门、责任人要做到推进廉洁乡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街道党工委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廉洁旭日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廉洁旭日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廉洁旭日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施工队长”;其他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分管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和落实举措,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街道纪工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推动、保障执行的职责,确保廉洁旭日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站所办、村(居)要自觉把廉洁旭日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廉洁旭日建设的认同感,为廉洁旭日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廉洁旭日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将落实推进廉洁旭日建设情况纳入目标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精选】疫苗接种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合集


为安全有序推进县经开区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完成现阶段目标任务,根据《县疫苗接种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2.坚持知情自愿、应种尽种和免费接种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1.20xx年3月25日前,做目标人群好大规模接种准备工作。

2.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疫苗接种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经开区疫苗接种工作推进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

(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经贸局局长)

(帮办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18个帮办组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任主任,任副主任,为成员。

四、组织实施

1.摸清底数。18个帮办组要沉入各包保企业,对照工资发放名录,做好摸底登记,做到“精准、详细”,发放《疫苗知情同意书》。凡没有相关医院医学建议“不宜接种”证明的职工,必须应种尽种。

2.加强统筹,把握时间节点。我区企业职工接种点安排在县医院东区(接种点负责人:副院长、联系人)和镇卫生院。办公室和各帮办组积极协调企业和医院,做好无缝对接,做到接种疫苗和保障生产两不误。

3.加强宣传引导。按照县委宣传部相关要求,在开发区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向人民群众、企业职工宣传接种疫苗对保护个人健康、控制疫情的重要作用。

4.强化监督督查。办公室对各组帮办企业疫苗接种进度,进行监督督查。按照县政府要求,把督查结果应用到文明奖和年底绩效上来,坚决“奖优惩劣”。

方案推荐: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


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镇全域旅游发展,规范辖区内旅游业的经营、管理、建设、服务和发展,加快镇旅游建设,完善旅游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新常态下转变发展思路的重要新引擎,深化镇文旅融合,以街为核心,以光尊寺、卧佛寺等文保单位和乌铜走银、百年老茶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在激活古镇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等元素的同时,将文化、旅游、康养、饮食等产业与旅游相融合,打造出集“吃、住、玩、游、购、娱”于一体的综合体,逐步形成全域发展、全产融合、全民参与的美丽旅游模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两级的决策,全域旅游发展要求,沿袭以街为主骨架的传统街区格局,保留、恢复重建部分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古戏台、古民居;在现有河道基础上穿插引导,再现昔日小桥流水,结合布置绿化恢复旧时外八景之一的“北津烟柳”、“梅花古渡”等景观;正确处理保护与更新,把古镇打造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的“南方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重现“南方丝绸之路”的辉煌,力争成为国家历史名镇;利用北庙水库周边优美的自然环境,应旅游市场需求,结合现有的龙王塘、孟官温泉、乌龙社区的草莓采摘、西番莲采摘等景点,开展乡村休闲游。将古镇打造成市中心城市的后花园,建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融美食、田园采摘的田园旅游,建成集商贸、观光休闲、文化体验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历史文化旅游商贸区。

1.旅游基础设施

镇有320国道及大保高速公路沿镇政府驻地由北向南贯穿全境,并设有高速路进出口,交通高速便捷。

镇域内道路硬化率较高,交通便利;人畜饮水水质水量达标;邮政通行便捷齐全;环卫制度落实严格且保持良好;医疗集中便捷高效

2.旅游管理

镇在旅游管理方面,成立工作小组,就旅游定位做研究,同时开发新的旅游线路,做好旅游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收集游客意见。积极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机制,创新旅游发展体系,形成统筹推进、综合监管、部门联动、协调高效的全域旅游发展机制。

3.建立健全完善的服务网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宾馆住宿设施、疗休养接待不断完善,民宿各具特色,到“十三五”末期,接待能力显著增强,旅游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旅游服务环境全面优化,人人都是旅游形象。

三、主要任务

1.完善全域旅游发展机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创建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全域旅游的各项工作制度,在全镇形成全域旅游联动推进机制。

2.深化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建立全域旅游发展协调会议制度,整合派出所、综治办、国土、村规、农林水利等资源,综合推进景点景区提升。深化旅游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旅游一站式服务体系。

3.强化全域旅游平台建设。

(1)推进文保单位保护修复及改造提升。20xx年6月,镇正式启动街保护修缮项目。项目建设主要包括路面修复、给排水改造、强弱电改造、绿化亮化工程、标志性牌坊建设、房屋立面改造等,同时积极向上级申请光尊寺消防、人防、防雷工程项目,让文保单位得到有效保护。

(2)推进乡村旅游综合发展,整合镇资源优势,探索休闲旅游新模式。一是以街为核心,打造古镇之旅;二是以田园采摘为依托,打造休闲、亲子活动之旅:三是充分利用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人文底蕴,打造追忆历史、追寻乡愁的文化之旅。

(3)推进全域旅游商品化发展设施提升工程建设

利用产业优势,大力开拓旅游商品市场,深化旅游商品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商品的精细化管理。依托街的历史文化及特色小吃、地方特产,大力发展镇特色旅游商品,促进旅游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20xx〕27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办医,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社会办医的发展定位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办医走专业化、高端化、差异化路子,向“专、精、优”方向发展,重点发展专科医院和高端医疗,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养老、老年病、精神、儿童、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院(站)、临终关怀医院等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强、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等多种方式办医,支持境外、台、港、澳资本或服务提供者到我县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或独资医院。合理界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强分类管理,优先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二、保障用地需求

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将社会办医所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为社会办医储备用地。医疗卫生机构新建、迁建、选址应选择交通方便、环境安静、地形比较规整且处于服务范围内的适中位置,同时充分考虑停车位用地。对新办的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也可按协议出让或租赁的方式取得用地,其地价按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价格确定。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享受与公立医院相同政策。对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服务需求较大、营利水平较低、承担社会医疗保障功能的康复、护理、老年医学、临终关怀等专科医疗机构,或在医疗资源相对短缺区域举办医疗机构,可实行更加优惠的土地价格。严禁利用社会办医项目圈地、占地,民办医疗机构用地不得改变用途。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县财政部门要安排社会办医疗机构专项补助资金,通过一次性开办补助、床位补助等形式,支持为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发展。

1.开办补助。对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在1亿元以上的新建二级以上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建成开业时,经县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认定后,按其实际投资额1%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用于添置和改善该院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设施。现有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施增资扩建、规模扩张等,新增部分投入(不含土地费用)可参照新建社会办医疗机构,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2.新增床位补助。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床位在200张以上的),属于新建、扩建或购买等方式取得业务用房,县财政按新增床位每张5万元的标准,在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一次性补助。新增床位5年内改变用途的,全额收回床位补助。医疗机构因更名、转接、移交等原因不纳入新增床位补助范围。

3.优质机构专项补助。对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西医类别、中医类别和临床护理的,县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获得三级甲等、三级乙等资质的,县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和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购买服务补助。健全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卫生支农、支边、对口支援等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承担的“三无”病人医疗救治费用,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由县财政给予补助。

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符合有关规定的收入列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2.对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自产自用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5年内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可由县政府确定给予减半补助。捐赠社会办医且符合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收费。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在接受政府管理的各类收费项目方面,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收费政策和标准。

五、优化发展环境

整合社会办医在医疗机构设置、登记等行政许可过程的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为社会资本办医提供一站式服务。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具体数量和布局选址的间距、地点的限制要求,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管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纳入当地“120”急救网络和交通事故定点救治医院,以及婚检、高招体检、招聘体检和健康体检等定点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用电、用水、用气上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价格政策。

六、加强人才政策支持

将社会办医所需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引进总体规划,享受《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引进各类人才的同等优惠政策。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技术技能培训等方面,对社会办医一视同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到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逐步带动民营医院的人才梯队建设。落实医师多机构执业具体政策,实行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建立多机构执业平台,医师需求信息。

七、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

允许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加入医疗联合体的民办医疗机构享有医联体成员单位相同政策待遇。支持公立医院在医院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与社会办医进行对口帮扶。通过对口帮扶、托管等方式加强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远程就诊、流程优化、信息共享等方面合作与融合。探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与渠道的建立。

八、加强组织保障

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医改办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对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会商,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可持续发展。县医改办、卫健局等部门要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方案精选】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整合实施方案模板


随着全面小康向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转移,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落实好《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深刻把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守初心、担使命,通过政策、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乡村基础设施整体提升

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纵深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建设黄河流域美丽乡村示范带,打造美丽乡村“循环圈”,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树起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标杆,大力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让人民群众乐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

依托借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品位,全方位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农业机械化建设、绿色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夯基垒台,积厚成势。

(三)产业发展

产业是后续发展的根基,是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源泉。坚持产业项目优先,在增强粮、果、药等基础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香菇产业种植,通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引领、扶贫车间带动、农户承包或自主经营等方式,做大、做优、做强香菇优势特色产业,帮助农民(特别关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在乡村振兴领域,坚持资金倾斜,政策特惠,落实好各项惠农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释放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的红利,强化全方位、多领域的新型职业技能培训,增技赋能,就业增收,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

三、项目资金管理

本次共整合资金4614万元,涉及67个项目,15家单位。严格落实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要求及《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搞项目论证入库,建好整合资金项目台账,规范资金整合范围,遵循负面清单要求,明确项目建设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压实项目实施各方责任,严格按实施进度与合同约定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资金投向哪里,监管的探头就伸向哪里,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资金问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整合资金政策的利好功能,珍惜整合资金政策的历史机遇,在资金上形成合力,目标上形成合力,监管上压实责任。

(二)统一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调

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深入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形成协调有力、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资金整合工作能够因需而整、资金整合到位、实施项目到位、监管责任到位、绩效目标到位。

(三)兼顾行业规划,明确职责分工

注重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和部门行业规划的协调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项目和分配资金,研究解决资金整合工作的具体问题,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备资金整合方案;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论证入库项目,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实施项目完工验收;发改部门做好重大项目立项审批;财政部门监督资金使用、依据领导小组批复拨付项目资金、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审计部门强化资金项目审计;项目主管部门抓好项目实施与绩效监控评价;县考核办督查、考核,为圆满完成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方案范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大幅度、跨越式提升,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教育公平有力促进,教育改革全面推开,教育质量显著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同时,区域、城乡之间教育发展还存在明显差距,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人才培养结构与社会需求契合度不够,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高校办学特色仍不够鲜明,同质化发展倾向突出,创新活力尚未充分释放。党的、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明确,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迫切需求,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务实举措,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部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完善现代化教育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发展,进一步聚焦关键、突出重点,基础教育补短板、职业教育树精品、高等教育创一流,发挥投资精准支撑和撬动作用,全面提升教育体系内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落实重大战略。对标对表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重大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重大规划要求,提升大局意识,强化工作手段,进一步发挥中央投资推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作用。

(二)突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板块,聚焦关键领域关键任务,推动带动性好、示范性强、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项目建设,不撒胡椒面,把投资用在“刀刃上”。

(三)投资引领,带动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好中央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注重以投资换机制,促进有关领域、有关区域形成整体性制度设计和解决方案。激发社会力量积极性,带动地方投资和社会投资,市场成熟后及时退出。

(四)一钱多用,统筹多方需求。中央投资既要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又要对接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等,并服务重大科技攻关、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做到一钱两用、多用,满足多方需求。

四、建设任务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主要包括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等三部分建设内容。

(一)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1.建设目标。支持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提高学前教育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保障群众受教育权利,加快缩小与其他地区教育差距,阻断贫困代际传递。2.建设任务。(1)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按照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要求,改善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供暖取暖设施、无障碍设施、食堂(伙房)、厕所、锅炉房、浴室、卫生保健室、足球场等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场所、“互联网+教育”设施等教学和生活设施,以及急需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逐步实现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场所达到规定标准。(2)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园、集体办园。主要加强幼儿园活动、生活场地等设施土建;支持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闲置校舍、居民小区配套用房等场所装修改建幼儿园园舍;支持购置必备的玩教具、室内外活动器材和生活设施设备。3.实施范围。集中支持14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832个县。4.项目遴选。(1)坚持以义务教育学校为重点,统筹学前教育建设。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的原则,在项目县(市、区)独立设置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范围内遴选。幼儿园范围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或者军队、国有企业、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街道和村集体等集体经济组织等利用财政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2)坚持城乡统筹、合理规划布局,既补齐农村地区短板,也要积极顺应趋势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切实将投资用在“刀刃上”,坚决避免资源低效利用甚至闲置浪费。(3)按照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以及《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xx)》《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xx)》《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2-2002)》等进行测算,教学、学生生活设施存在较大缺口,且难以通过调整房舍用途解决的学校,优先予以支持。(4)以下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支持范围: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已由其它渠道投资基本建成、对扩大培养能力作用有限的学校,已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学校等。(5)各省(区、市)应建立基础教育项目储备库,并依法依规按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1.建设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结构,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实践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打造一批精品职业院校,带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2.建设任务。集中支持一批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具体包括,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开放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突出模块化实训特色;—8—保障职业院校教学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同步推进学校实习实验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与转型发展。3.实施范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等职业院校优先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纳入支持范围的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名单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调整。“十四五”期间地方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分省限额另行研究确定。4.遴选标准。(1)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设置与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地方产业结构特点高度契合,有效服务地方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区域产业转移和保障改善民生。重点储备纳入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家政、养老服务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2)优先考虑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的院校,优先考虑纳入“双高计划”的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学校应具备良好的办学基础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应用型本科高校编制并学校转型改革方案,具备较强的服务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应用研究和技术转移应用创新能力。学校整体办学实力位于本区域、领域和行业同类院校前列,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能够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职工培训。(3)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机制。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专业覆盖面超过80%,积极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实践;应用型本科高校校企合作基本覆盖主干专业,探索构建行业企业参与学校治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和绩效评价制度。(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职业院校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教师达到相当比例;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双能”型教师占专任教师达到一定比例,实训实习课时占专业总课时达到一定比例。(5)原则上不安排县级(隶属于建制县管理的)职业学校。

(三)高等教育内涵发展。1.建设目标。加快“双一流”建设,大力加强急需领域学科专业建设,显著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加快破解“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服务疫情防控、健康中国和教育强国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医学和教师人才。促进高等教育资源布局优化调整,有效提升高等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2.建设任务。(1)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重点加强主干基础学科、优势特色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学科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建设,建设一流学科综合实验研究项目;在集成电路、储能技术等关键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在京高校疏解及南疆高校建设。支持一批在京中央高校疏解转移到雄安新区,支持一批南疆高校建设。(3)中西部高校(含部省合建高校)建设。支持一批中西部地方本科高校加强优势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学实验平台、校企联合实验室、先进技术研究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统筹加强其他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4)优质医学和师范院校建设。支持一批本科医学院校(含综合类院校中的医学院)教学科研设施建设,统筹支持国家及区域院校医学教育发展基地、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等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支持一批本科师范院校(含综合类院校中的师范学院)加强教学科研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3.实施范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支持范围的“双一流”建设中央高校,原则上应为《三部门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xx〕2号)名单中的中央高校,后续根据“双一流”整体工作进展适时调整。纳入支持范围的在京高校疏解转移雄安项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南疆高校建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支持范围的地方中西部高校(应将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全部纳入)、医学院校、师范院校名单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调整,“十四五”期间地方高校分省限额另行研究确定。4.遴选标准。(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国家战略需要,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和科技创新,加快培养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相关高校。(2)学科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需求、地方产业结构特点高度契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综合性大学,或学科优势特色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类型高校。学校债务在可—11—承受的合理范围内。(3)在具体项目谋划和安排上,按照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精神,优先考虑、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量子科技、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生物技术、医学攻关、数字经济(含区块链)、生物育种等相关学科专业教学和科研设施建设。(4)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聚焦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符合条件的实施“揭榜挂帅”,具体办法另行制定。(5)在京高校建设项目应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精神,严格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控增量、疏存量相关政策意见要求,并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xx年—2035年)》做好衔接。在京五环内的中央高校,原则上仅支持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续建项目或不增加建设规模的内涵建设项目。

五、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所需建设投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性资金和中高等学校自有资金等相关渠道共同筹措解决。国家发展改革委从20xx年起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相关内容建设。各地方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地方项目负主体责任。各地方要根据中央支持标准和地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合理申报投资计划,地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对切块打捆项目,各地方要按照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分解安排项目,避免项—12—目分散加重地方筹资压力。各地申报投资计划必须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严格防范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地上报的投资计划建议方案文件中需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省(区、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学校利用自有资金,或在合理控制债务负担的前提下加大自身投入。积极拓宽投资渠道,深化产教融合改革,支持行业企业通过资金投入、横向课题、联合攻关、人员交流、师资互派、委托培养培训等多种方式参与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项目建设运行。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中央高校的投资,原则上使用直接投资的资金安排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地方的投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在安排到具体项目时进一步明确投资安排方式。对于安排非经营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应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项目原则上切块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和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项目原则上按项目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三)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区域发—13—展支持政策等,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对地方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实行投资比例并投资限额管理;对中央高校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实行投资限额管理。1.投资比例管理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地方项目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仅为工程建设投资,下同)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支持,西藏自治区、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县最高在投资限额内全额支持。同时,基础教育项目,中部地区脱贫县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80%的比例进行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最高在投资限额内全额支持。职业教育项目,位于东部地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城市的职业教育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的比例进行支持。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2.投资限额管理要求(1)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支持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建项目,可适当上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额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上述投资限额的200%。“十四五”期间,每县支持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2)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所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不超过8000万元,每所中等职业院校支持不超过3000万元。(3)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双一流”建设中央高校支持额度逐校测算确定。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单列,原则上不计入高校支持额度。在京高校疏解及南疆高校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委内关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政策等规定执行。每所部省合建高校支持额度不超过1.5亿元,每所中西部高校(非部省合建)、优质医学和师范院校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由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建立国家和省级层面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负责工程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办法,指导各项目单位推进工程实施。

(二)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各地、各部门按照《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社会规〔20xx〕525号)等相关法规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把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落实项目建设方案,成熟一个、启动实施一个。要建立项目储备库,及时将前期工作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国家—15—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未落实地方资金投入的项目,同一实施周期内此前获得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同一项目(不含按计划分年度下达投资计划的续建项目),不得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单位被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法规,建设项目在校园规划、建设用地、师资队伍、运行保障等诸方面应均具备条件。如有选址搬迁等复杂情况和不定因素,在相关问题未解决之前不得列入年度方案。要加强中央资金使用管理,切实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的发生。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相关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健全项目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定期进行督导,及时纠正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对建设项目进展、工程建设质量、设备采购招标、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进行经常性检查,将项目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同步推进改革情况以及检查落实情况等定期进行总结,做到对项目的动态管理,并要加强建设效益分析,做好项目绩效评估。

(四)完善奖惩机制,及时评估反馈。强化投资计划执行严肃性,需跨年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第二批次投资下达前尚未开工的,暂不继续安排。对因未能及时开工等原因造成调整投资计划的项目学校,三年内不再安排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申请调整特别是跨专项调整投资计划的省份,下一年度在正常测算额度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扣减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当年实施进度明显滞后,以及被有关方面发现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的省份或部门,在下一资金年度正常测算额度基础上酌情扣减直至暂停中央预算内投资。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本方案组织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做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的教育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现有建设任务暂未覆盖的,纳入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统筹实施。

镇校车公司化运营推进实施方案


镇校车公司化运营推进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镇校车公司化改革,保证校车整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9月11日《关于印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xx〕6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4日-7日)

镇政府组织召开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管区书记、相关校车管理部门负责人、县校车公司负责人、镇教育办主任、校车服务学校校长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全面进行发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管区负责本辖区内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宣传发动,并对公司化运营工作负总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8日-8月20日前)

1、组织校车评估工作。非国标(平头)校车按照评估价格统一公示,进行补偿,完成相应车辆手续注销工作;县校车公司参与国标(尖头)校车评估工作;国标(尖头)校车按照评估价格统一公示,校车车主与校车公司完成相应车辆的过户手续;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补偿的视为放弃。

2、各管区、县校车公司、学校协调做好校车安全运营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大宣传和协调力度,形成良好氛围。20xx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校车整合工作。

(三)实施运行阶段(从20xx年9月1日起)

镇校车公司化正式运营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力协作,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维护正常的校车运营秩序。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教育办、镇财政所、镇交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管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成立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镇校车公司化改革推进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财政所、镇教育办、镇交管所及镇宣传办、镇司法所、综合执法办、镇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教育办:依照《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校车需求,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注意留存、登记校车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维护。

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依法发放收回校车标牌;指导学校、校车服务公司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等扰乱校车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公司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镇财政办公室:对接县财政局,做好平头车和尖头车补偿款发放工作。

交管所: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积极开通农村寄宿学校周末班车,改善校车途经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整治安全隐患,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校车服务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依照《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校车公司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管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负总责,成立工作小组,做好校车公司化过渡期间的动员、协调,车辆的评估、补偿、注销、回购以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乡道、村道及学校附近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建设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辖区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中的相关工作。

(四)严格监督检查。镇教育办要会同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交管所、镇城建委等部门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整治保障机制,加强校车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路检巡查力度,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学生现象。要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限期整改,对已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加强研判,全力化解。要建立健全约谈见面、挂牌督办、渎职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学生接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依纪依规给予处分,坚决杜绝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运营过程中学生人身安全和车辆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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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xx〕6号)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冀发〔20xx〕44号)精神,以及《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石政函〔20xx〕44号)精神,提高全县居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xx-2030年)》,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提升人民键康水平,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引导群众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充实、完善我县健康教育专家库,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信息制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党政机关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卫健局、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科协;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积极开展"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功能评级机制,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推动合理膳食科普宣教常态化。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指导。鼓励生产、销售低钠盐,并在专家指导下推广使用,注重低钠盐慎用人群的提示预警。到20xx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发改局(工信)、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内健身步道、健身器材等群众健身设施建设,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适时筹措加强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冰雪运动。针对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开展健康科学指导,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工作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群众开具运动健身指导方案,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到20xx年,打造1个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培养一批体医融合专业技术人才,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到20xx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比例分别不少于92%和93%。(文旅局、卫健局、住建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残联负责)

(四)实施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认识,提倡无烟文化。倡导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积极建设无烟环境,力争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全面开展无烟医院和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强化戒烟服务,在二级以上医院开设戒烟门诊。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分别不少于30%和80%。(卫健局、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烟草局负责)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治疗和危机干预工程,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卫健局、政法委、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科技局、残联负责)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行环境治理目标考核。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化卫生城镇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制定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规范和评价指标,打造健康环境。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状况明显改善、持续改善。(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以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影像筛查和唐氏综合征、耳聋基因筛查为重点,推进出生缺陷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做好生殖健康管理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与救治,推广儿童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适宜技术。推进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全覆盖。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多形式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知识,提高家长育儿技能。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倡导母乳喂养,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到20xx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9‰及以下和4.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卫健局、妇联、教育局、残联负责)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肥胖。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职称待遇上升空间。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各级各类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启动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后,按照市级工作部署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干预信息服务平台和视力健康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健康知识和技能带入家庭、融入社会。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不低于50%和60%,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编办、人社局负责)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依法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管理,落实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政策。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到20xx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持续下降。(卫健局、人社局、总工会、医保局负责)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提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健康服务水平。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xx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卫健局、民政局、住建局、医保局、文旅局负责)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控制,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患者规范化服务管理。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救治水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血脂检测仪器,扩大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增加高血压检出设备与场所。加强高危人群和患者健康指导,促进心脑血管疾病早期康复。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危害。到20xx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均开展静脉溶栓技术;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27%和3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分别提高到1%及以上和3%及以上。(卫健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健全死因监测和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建立完善防癌体检和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着力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癌症筛查、综合干预、宣传教育和患者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到20xx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持续增长;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及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十三)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内容。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着力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治设备(雾化吸入设施、氧疗设备、无创呼吸机等)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到20xx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30%及以上。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卫健局、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四)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群众合理饮食和科学运动,关注血糖水平。管控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完善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等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防治作用,实施糖尿病预防干预、早期诊断、分级诊疗、分类管控。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十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到20xx年和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5%和70%。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控制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卫健局、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五)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引导居民增强肺炎、流感、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健康习惯。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将全县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加大重点人群的筛查力度,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性和致病因素管控,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等重点地方病。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为儿童提供规范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到20xx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卫健局、公安局、水利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局爱卫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各部门制定推进措施,推动各项行动落实。

(二)完善行动支撑。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财政支持,加大对健康领域持续投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推动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先进技术手段、健康类产品应用。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和卫生健康大数据应用。建立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三)整合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引导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强县建设,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将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技术融入疾病预防,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

(四)广泛动员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健康政策和相关指标解读,大力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动员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引导群众掌握更多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社区、村镇利用好自身资源,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引导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进我县健康中国行动的方案实施,鼓励金融行业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优势,凝聚行动合力。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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