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当我们面临各种各样的项目建设,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实施计划,实施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推荐]培训实施方案(一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教师终身学习的思想,从培养实用型人才的需要出发,多层次、多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按照教师队伍群体的不同特点和层面来进行培训,使培训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
三、培养目标
1、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理论素养,更新教育教学理念。
2、加强对教材教法的研究,提高教师的学科专业研究能力。
3、提升、锻炼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基本功,促进青年教师的全面发展,形成富有个性的教学风格。
4、营造学习氛围,培养学习型青年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文化底蕴和专业素养。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请教育专家、先进人物到校辅导讲座,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充分认识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之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提升教师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培训内容
1.师德培训
不断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重点是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事业感,帮助教师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加强对《教师法》和学校制定的“加强教师师德规范”实施意见学习,使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教师职业观,树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意识和责任感,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完善教师人格,培养教师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2. 现代教育理论培训
帮助教师树立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的认识,要求各级公开课必须使用课件,要求教师运用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独立制课件。加强“计算机新技术” 每学期培训一次, 促进教师更好的掌握现代教育和办公技术手段。
3.教育教学技能的培训
(1)加强青年教师“三笔字”和简笔化的训练,重点提高教师板书,板画的能力。
(2)加强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驾驭能力、引导能力、师生互动能力的培训。
4.教育科研能力的培训
加强教师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增强“科研兴校”“科研促教”的意识,懂得教育科 研工作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性,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对科研课题的研究,不断探 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教育科研水平。
以上各项内容的培训,教研处分阶段、分步骤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的落实。
五、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
加强教师培训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教师培训,保证培训时间,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各教研组要根据各学科情况制定学科教师培训方案。
2.立足教研组教学活动;
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备课、上课、评课、公开课、观摩课”等系列活动。要结合学生和学科、课堂实际,组织交流讨论,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教育研究能力,每个教研组每月举行公开课活动,组织评课活动,要有计划有活动记录,有总结;每学期有一次观摩课,做到准备充分,能起到示范作用。
3.通过示范课带动整体教学
发挥名优骨干、中学高级教师的作用。各科组织示范课,通过他们的示范课为青年教师抛砖引玉,使青年教师认识职业教育的特点,学会教学理论的适用进行实际教学,实现有效教学,达到更好的教学目的。
4.举行各项教学教研竞赛活动
在学科示范课的基础上,举行各种教学教研活动竞赛,促进教师素质的提高。
5、建立“导师制”的结对帮扶
具有中学高级职称和名优骨干教学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的老教师要和青年教师结合成教学上的帮扶对子,以老带新。让新教师通过经常听老教师的课不断与老教师交流,达到教学水平上的互相提高。
6.、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至少听课20学时,并做好记录。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积极参与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做到教书育人
六、我校校本培训分校级培训、教研组培训、个人自学三个层次进行。
1、校级培训形式:
(1)学校组织专题报告、讲座或培训班。
(2)组织各项教学评比。
(3)定期对全校教师校本培训情况进行考评。
2、教研组培训形式:
(1)听课、评课和集体备课。
(2)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专题行动研究。各教研组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专题研讨和学习活动。
(3)开展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
3、个人自学主要包括:
(1)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学习有关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相关的教育法规,做好读书笔记。
(2)撰写教学总结(反思)。每学期要求每位教师撰写一篇教学总结和若干篇教学反思。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在期末进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其培训课时。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每一个方案的实施都有它的意义,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单篇精选: 实施方案 月度范文精选”,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做好20xx年度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组织好我镇20xx年度农村规费征收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农民自主、自强、勤勉、互助、奉献精神,引导农民积极支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规范村级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确保将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征收项目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20xx年度农民承担费用及生产经营服务性费用有:
1、“一事一议”筹资,标准为20元/人,可以按人负担,也可以按田亩面积负担,一个村(社区)内统一实行其中一种负担方法。
2、“一事一议”筹劳(以资代劳),标准为80元/每个劳力。
3、水利工程水费(生产经营性收费),标准为7元/亩。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服务性收费),标准为30元/人,13年度已参合人员用门诊药费补助抵算。
根据市委、文件有关精神,为防止出现因灾致贫现象,切实增强广大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本期集中征收时,一并收取13/14年度小麦种植保险6元/亩、油菜种植保险4.5元/亩,同时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家庭财产等保险。
三、时间部署
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8日前)
1、核实农户户主姓名、人口、劳力、承包面积等基础数据。
2、各村(社区)召开代表会议,议定“一事一议”具体项目及负担办法。
3、村、镇先后编制负担方案,报市批准。
4、统一打印监督卡,打印和开好各种收款票据。
5、形成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9日、10日)
1、召开全镇农村规费征收动员大会(5月9日)。
2、各村居相应召开代表会议或群众大会(5月10日)。
第三阶段:征缴阶段(5月11日至16日)
5月11日起各村(社区)集中定点征收。至5月16日全面结束。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5月底前)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镇规费征收工作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郭夕林挂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宏祥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王建云、纪委书记徐建、人武部长杨飞任副组长,成员:张松明、王忠明、许国生、陈德建、徐正友、陈书平、汤勇、万年祥、王建军。领导组负责规费征收工作的谋划、动员与推进,确保征收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2、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联系村居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同为村居征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期规费征收工作负总责。其他村居干部、站所(部门)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力争提前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五、征缴方法
1、人员组织
以村(社区)为单位,以集中坐收方式进行。各村(社区)设立集中坐收点征收,征收人员由村(社区)干部及挂钩部门(站所)组织工作人员组成。
2、结算纪律
(1)当年应缴新款一律以现金征缴,不得抵通。
(2)特殊情况抵通需经批准,且只能以村欠户款项抵通本户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部分,严禁抵通其他应缴项目或借户抵通。
(3)所收现金必须在当天解缴,存入信用社“农经站村级资金专户”,凭现金缴款单结报进度,不得坐收坐支,违者严肃查处。
联系村居部门(站所)负责现金缴存、流水帐记载和进度统计上报等工作。
六、考核措施
以户清95%、总额90%以上作为考核指标。现金交镇管理比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60%、水利工程水费100%、合作医疗统筹(新增人口)缴款的100%、小麦油菜保险费100%。
按镇村责任制相关内容严格考核计分。按期完成征收任务并及时交存考核现金、达到或超过考核指标的,镇按水利工程水费和小麦、油菜保费缴存额的5%奖励到村居。
家庭财产保险另行制订激励办法。
镇部门(站所)参与收款人员的考核另行规定。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征缴任务的村(社区),对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或责成检查,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整改不能到位的实行组织处理;对未能按期完成征缴任务的分工组的村(社区)干部及站所工作人员,责成检查并限期整改,仍未能整改到位的实行降职或免职处理。
镇财政定额补贴每村(社区)750元用于本期突击征收期间征收人员集中用餐费用。
以上方案,希遵照执行。
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什么样的实施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范例参考]森林防火实施方案一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关于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月度范文精选》,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广东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分类办〔2019〕4号)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现就推进鹤城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全镇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xx年x月底前,生活垃圾分类延伸至所有事业单位;20xx年xx月底实现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为基本原则,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施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三、分类方式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分类收运要求等可根据《鹤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见附件1)自行制定工作方案,或参照xx镇政府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见附件2)。分类标志类别构成、图形符号、标志设计、标志设置等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和《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粤建城〔2019〕206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打印纸、保密文件等按保密要求另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鹤城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具体管理的工作体系,科学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门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由具体负责人向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为加快推进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提升全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开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的通知》、《市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省“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主线,整合优化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受审分离”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一窗服务领域,建立“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20xx年12月底前在镇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服务模式,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区域内全部办理事项,让群众和企业办事“进一扇门、跑一个窗、办所有事”,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获得感、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工作范围
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
三、工作任务
(一)强推事项进驻。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和“应进必进”的原则,进一步推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及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实现线上线下“大厅之外无审批”。积极做好上级政府下放事项承接或代收件,根据下放权限将承接事项纳入受理、办理或帮办代办范围。
(二)科学划分领域。在推进事项进驻的基础上,开展流程再造,打破市场准入、投资项目建设、社会事务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固有受办模式,整合审批服务链条上的相关部门和窗口,按照“受审分离”的原则优化实体大厅布局,科学设置综合审批服务区,实现审批服务无差别“一窗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民政、退役军人等重点领域部门,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设置专业服务领域,实现“一窗通办”。
(三)优化窗口设置。
1.综合受理窗口。按照业务办理特点,合理划分事项领域,按领域设置统一的事项综合受理窗口,提供业务咨询、综合受理、按责转办等服务,确保任何一个综合窗口能够受理本领域的任何一件事项。有条件的,可打破领域限制,设置全领域综合受理窗口,推进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事项,可在综合审批领域设置专门的“一链办理”窗口。
2.统一出件窗口。除即办件(前台通办)外,办理结果文件由出件窗口统一出件,鼓励引导办事群众和企业选择证照寄递服务。
3.帮办代办窗口。在政务服务大厅靠前位置设置帮办代办窗口,配置帮办代办人员,按照自愿委托、无偿服务、便捷高效的原则,将所有窗口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帮办代办服务范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引导咨询、材料准备、网上申请、辅导填写、免费打印复印等帮办代办服务。
4.其他辅助窗口。结合政务服务“好差评”要求,设置“找茬”服务等其他辅助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综合性咨询解答、意见收集、投诉处理等服务,收集研判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为流程再造和优化服务提供意见建议。
(四)深化事项梳理。
1.明确和拆分“一窗受理”事项。分领域梳理进厅服务事项,明确实行无差别“一窗受理”的事项和权力类型,按照“最小颗粒度”要求拆分办事层级、细化办事情形,形成“颗粒化”的“一窗受理”事项清单,方便群众和办事人员检索、申办和受理。
2.编制“一窗受理”服务指南。明确“一窗受理”事项的受理条件、受理内容、申报材料及标准、办理流程等,消除兜底条款,制定综合受理业务手册。以受理条件唯一性为标准,提供受理清单和样本,编制办理流程图(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申请材料表单化、审查材料可视化、办事指引清晰化,为前台受理人员提供精准、具体的受理指引,满足群众实际办事需求。
3.梳理“一链办理”事项。在推动事项进驻、事项标准化和省市县已经确定“一链办理”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继续梳理新的“一链办理”事项,解决事项互为前置、群众多次跑腿的弊端。
(五)建设服务队伍。
1.增强“一窗受理”工作力量。优选服务意识强、业务素养高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综合受理窗口;鼓励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强化队伍管理,建立“一窗受理”工作人员奖惩激励机制,为“一窗受理”改革提供人才保障。
2.提升“一窗受理”人员服务能力水平。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积极釆用集中培训、岗位轮训、专题讲座、视频教学、现场指导、岗位练兵等形式,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推动队伍向“全能型”转变,建设高素质、复合型的窗口人员队伍。
(六)强化信息支撑。
1.完善“一窗受理”系统。按照省市县部署,进一步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深化“一窗受理”系统的应用,原则上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的窗口及事项均纳入“一窗受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
2.畅通网上办理渠道。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申报,“一窗受理”系统自动分发至相关部门单位办理,线下由综合窗口负责收件。
3.强化数据支撑。依托全省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成果,配合推进“一窗受理”平台与各类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信息、材料的网上核验和共享共用;加快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在业务受理、审批环节的应用。
4.完善自助办理区。配备各类自助服务终端,整合各部门单位适宜在自助终端上办理的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24小时自助查询、登记和办理。
(七)健全评价机制。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办事群众评价结果纳入对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建立“服务好不好、群众来评判”的监督考核体系,实现现场评价“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政府部门“监督查评”。健全评价结果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机制,针对群众意见大、反应强烈的问题,及时调查研究、整改解决,倒逼各部门改革创新,进一步再造“一窗受理”办事流程,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办事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谋划,狠抓工作落实。镇政务服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细化落实措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扎实做好窗口改造提升、业务流程优化、工作培训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认真搞好配合,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应上尽上”,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各专业领域部门单位要尽快完成综合窗口的设置和“一窗受理”。各政务服务部门要加强交流互动,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升“一窗受理”改革成效。
(三)强化工作督导。加大对“一窗受理”改革的专项督查力度,综合办公室定期调度督导,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确保“一窗受理”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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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科学指导现场施工生产,切实提高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抢工期间职工安全,提升施工队伍现场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评价为基本手段,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部对整个D2区现场的管理。
二、 实施范围
威宁县五里岗工业园区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D区项目(D2分部)
三、 实施时间
20xx年10月15~20xx年2月10日
四、 实施步骤
为达到春节前本项目完成业主及上级部门要求的产值要求,本次奖励实施活动按月度逐次进行,持续至春节放假(暂定放假时间为20xx年2月10日)。本次活动安全奖励金额总计8万元,根据每个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评价情况,分阶段进行奖励。具体实施步骤分为五个阶段,各阶段需完成工作量需满足当前阶段安全要求。
1、截至到1031节点,现场21#楼完成桩基工程的1/4,22#楼完成桩基工程,桩基检测完成,23#楼完成一、二层转换层的1/3,24#楼完成土方开挖外运总工作量的5/6。此阶段,安全文明施工需完成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文明施工满足二航局安全管理要求,场地布置按照中交二航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标准化施工图集要求进行,材料堆放合理等。
2)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完整,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充足,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管理井然有序。
3)23#楼脚手架搭设跟上主体结构施工节奏,架体搭设满足规范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搭设脚手架材料性能满足要求,送检、复验合格。
4)各楼栋基坑邻边防护到位,基坑底按要求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满足排水要求。基坑边2m范围内严禁堆放任何材料及工器具,上下基坑通道设置合理。
5)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系挂安全带。
6)现场施工用电满足TN-S接零保护系统要求,电缆线按要求使用五芯电缆,各配电箱、电气设备使用满足规范要求,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各电气元器件正常有效。
7)塔吊维修保养到位,资料齐全,塔吊备案及时进行。
8)各施工机具防护装置完整,按要求搭设有防护棚体,接电符合规范要求等。
完成8项全部内容,给予劳务班组10000元安全奖励,如某项未全部完成但不影响现场施工安全,按未完成项适当缩减奖励金额。
2、截至到1130节点,21#楼桩基工程完成,桩基检测完成1/2,22#楼室外回填土完成1/2,主体结构施工施工至第五层,23#楼主体结构完成至第八层,24#楼主体结构完成至第三层。此阶段,安全文明施工需完成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文明施工满足二航局安全管理要求,场地布置按照中交二航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标准化施工图集要求进行,材料堆放合理等。
2)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完整,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充足,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管理井然有序。
3)各楼栋楼脚手架搭设跟上主体结构施工节奏,架体搭设满足规范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搭设脚手架材料性能满足要求,送检、复验合格。
4)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系挂安全带,各楼栋临边防护到位,“四口”、“五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5)现场施工用电满足TN-S接零保护系统要求,电缆线按要求使用五芯电缆,各配电箱、电气设备使用满足规范要求,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各电气元器件正常有效。
6)塔吊维修保养到位,资料齐全,塔吊备案及时进行。
7)各施工机具防护装置完整,按要求搭设有防护棚体,接电符合规范要求等。
完成7项全部内容,给予劳务班组20000元安全奖励,如某项未全部完成但不影响现场施工安全,按未完成项适当缩减奖励金额。如其中某项或某几项严重影响现场安全,则此阶段安全奖励全部取消。
3、截至到1231节点,21#楼地下室施工完成,一、二层转换层完成5/6,22#楼主体结构施工至十五层,23#楼主体结构完成,二次结构砌筑作业完成1/2,24#楼主体结构完成至十三层。此阶段,安全文明施工需完成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文明施工满足二航局安全管理要求,场地布置按照中交二航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标准化施工图集要求进行,材料堆放合理等。
2)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完整,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充足,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管理井然有序。
3)各楼栋楼脚手架搭设跟上主体结构施工节奏,架体搭设满足规范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搭设脚手架材料性能满足要求,送检、复验合格。
4)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系挂安全带,各楼栋临边防护到位,“四口”、“五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5)现场施工用电满足TN-S接零保护系统要求,电缆线按要求使用五芯电缆,各配电箱、电气设备使用满足规范要求,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各电气元器件正常有效。
6)塔吊维修保养到位,资料齐全,塔吊备案及时进行。
7)各施工机具防护装置完整,按要求搭设有防护棚体,接电符合规范要求等。
8)施工电梯各安全装置齐全,安全防护到位,楼层防护门安装合理,防护棚搭设合理,司机持证上岗等。
完成8项全部内容,给予劳务班组20000元安全奖励,如某项未全部完成但不影响现场施工安全,按未完成项适当缩减奖励金额。如其中某项或某几项严重影响现场安全,则此阶段安全奖励全部取消。
4、截至到0130节点,21#楼主体结构施工至第九层,22#楼主体结构全部完成,二次结构施工完1/3,屋面工程开始施工,23#楼主体结构施工完成,二次结构施工完成,24#楼主体结构完成,二次结构砌筑作业完成1/2。此阶段,安全文明施工需完成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文明施工满足二航局安全管理要求,场地布置按照中交二航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标准化施工图集要求进行,材料堆放合理等。
2)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完整,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充足,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管理井然有序。
3)各楼栋楼脚手架搭设跟上主体结构施工节奏,架体搭设满足规范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搭设脚手架材料性能满足要求,送检、复验合格。
4)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系挂安全带,各楼栋临边防护到位,“四口”、“五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5)现场施工用电满足TN-S接零保护系统要求,电缆线按要求使用五芯电缆,各配电箱、电气设备使用满足规范要求,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各电气元器件正常有效。
6)塔吊维修保养到位,资料齐全,塔吊备案及时进行。
7)各施工机具防护装置完整,按要求搭设有防护棚体,接电符合规范要求等。
8)施工电梯各安全装置齐全,安全防护到位,楼层防护门安装合理,防护棚搭设合理,司机持证上岗等。
完成8项全部内容,给予劳务班组20000元安全奖励,如某项未全部完成但不影响现场施工安全,按未完成项适当缩减奖励金额。如其中某项或某几项严重影响现场安全,则此阶段安全奖励全部取消。
5、截止到0210节点,21#楼主体结构施工至12层,22#楼二次结构完成1/2,屋面工程施工完成,23#楼装饰装修施工队伍入场,并完成准备工作。24#楼主体结构完成,二次结构砌筑作业完成2/3。此阶段,安全文明施工需完成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文明施工满足二航局安全管理要求,场地布置按照中交二航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标准化施工图集要求进行,材料堆放合理等。
2)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完整,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充足,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管理井然有序。
3)各楼栋楼脚手架搭设跟上主体结构施工节奏,架体搭设满足规范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搭设脚手架材料性能满足要求,送检、复验合格。
4)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系挂安全带,各楼栋临边防护到位,“四口”、“五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5)现场施工用电满足TN-S接零保护系统要求,电缆线按要求使用五芯电缆,各配电箱、电气设备使用满足规范要求,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各电气元器件正常有效。
6)塔吊维修保养到位,资料齐全,塔吊备案及时进行。
7)各施工机具防护装置完整,按要求搭设有防护棚体,接电符合规范要求等。
8)施工电梯各安全装置齐全,安全防护到位,楼层防护门安装合理,防护棚搭设合理,司机持证上岗等。
完成8项全部内容,给予劳务班组10000元安全奖励,如某项未全部完成但不影响现场施工安全,按未完成项适当缩减奖励金额。如其中某项或某几项严重影响现场安全,则此阶段安全奖励全部取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良好局面,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城市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减少灰霾天气产生,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坚决遏制建筑工地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治理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三、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着力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实现“六个百分之百”治理目标到位:
1.施工现场实行100%封闭管理,城市主干道采用不低于2.2米,次干道、支路不低于1.8米硬质围挡。
2.严格按照场地施工条件设置过水沟槽、冲洗平台和三级沉淀池,安装冲洗设施,出入口车辆冲洗率达到100%。
3.建筑垃圾及余土清运实行100%密闭运输。
4.施工现场出入口及施工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和土方、堆场100%覆盖或临时绿化。
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拆除作业必须配备洒水、喷雾等降尘设施,100%实施湿法作业。
6.工地出口两侧各30米路面100%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四、治理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工作职责。按照“谁建设、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完成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责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信息。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立即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制定施工扬尘治理细化标准。各工程项目须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扬尘治理施工管理水平。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细化为工地围挡、裸土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车辆清洗、密闭运输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三)打造扬尘治理示范工地。按照质量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每年度建设1-2个扬尘治理示范工地,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深入现场一线,学习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规范,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意识和技能,加强示范引领。
(四)强化施工扬尘前期监督。从严把关,加强监督,在建设项目招标时,应把达到施工扬尘治理标准作为要约条件写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承诺。项目开工前,县质监站将对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五)严控施工过程扬尘污染。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施工过程扬尘监管。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
20xx年年底前,将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开展建筑扬尘治理专项督察行动,重点督查施工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项目,按照扬尘治理规范要求进行督察,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
(六)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扬尘治理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处理,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加强动态监管,增加监督抽查频次,并进行现场核验。同一施工现场在一个年度内因扬尘治理问题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处罚的,取消施工单位评选省、市优质工程资格,并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建设单位采取约谈告诫、通报批评、公示违规行为等措施;对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中工作迟缓、推进不力、责任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警示、公开约谈等措施,依法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成立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筑业管理股、质监站、施工管理站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各工程项目要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扬尘治理进展情况至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有关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并整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抽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推动扬尘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规范管理,从严执法。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实施本系统执法检查,与县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扬尘防控执法监管体系。
(四)鼓励公众监督。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宣传教育,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网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参与监督的权利。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受理扬尘污染监督举报信息,及时回复,限期办理。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空气质量,有效治理燃煤污染,为全县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做好省禁煤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气防办发〔20xx〕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xx〕1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0月30日起,通过实施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电”“煤改气”或其它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等多种方式,达到“禁煤区”范围内煤炭及其制品禁止燃用的目标。
二、“禁煤区”范围
禁煤区域:县城主城区迎宾路(含路东商铺)向北接新世纪大街;西接西五路;南至南二道街;沿天走路(201省道)向东至武宁街;回至迎宾路所围合的区域。
“禁煤区”总面积为4.18平方公里,在此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煤炭及其制品。
三、禁煤区管理
(一)、禁燃。禁煤区内所有企业、个体经营户取暖,日常生产经营等活动一律禁止使用燃煤,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企业和商户要接入集中供热,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区域,全部采用电、天然气和清洁能源代替。
(二)、禁售。全面取缔禁煤区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购、经营销售燃煤。
(三)、禁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煤区范围内储存、囤积燃煤。
(四)、禁运。任何车辆一律不得在禁煤区范围内运输燃煤。
四、“禁煤区”建设工作职责
(一)镇
负责取缔“禁煤区”内居民住户燃煤炉具、大灶、茶水炉等,并按要求对“禁煤区”边界范围设立标识,明确管控要求。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清理取缔“禁煤区”内固定和流动的煤炭及其制品销售点。
(三)县公安局
1、配合玉泉镇做好“禁煤区”内使用散煤取缔工作。
2、交警队在进入“禁煤区”的路口设卡检查,严格核查进入“禁煤区”的煤炭运输车辆;禁止向“禁煤区”内运输煤炭及其制品。
(四)县能源局
1、负责编制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
2、负责“煤改电”清洁取暖替代工作。
(五)县住建局
1、取缔露天烧烤,规范流动饮食摊点并要求其不得使用散煤及煤制品。
2、配合镇做好“煤改气”用户的安全运营管理及集中供热改造工作。
(六)县财政局
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县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资金支持,县级财政按照“禁煤区”工作计划安排资金,保障“禁煤区”建设的需要。
(七)县政务审批局
停止审批“禁煤区”内煤炭及煤制品相关设立、设置、迁入等事项。同时对禁煤区内已审批的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信息抄送玉泉镇政府。
(八)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负责对“禁煤区”建设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九)县工信局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禁煤区”内重污染企业的搬迁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人,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通过部门联动强化工作合力,确保“禁煤区”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督导考核。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禁煤区”建设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提前或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大力宣传“禁煤区”建设要求、散煤污染防治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实施信息公开,公布燃煤污染控制工作进度。畅通举报热线,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和鼓励公众监督散煤污染控制工作,曝光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利用徽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控制燃煤污染的重要性,引导全民支持和参与散煤污染控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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