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结合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通过打基础,压责任,强措施等各项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开发区实现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规范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健全监管网络;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全面提升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做好防泄漏、防扩散为重点的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监督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行为;强化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认真贯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全面掌握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情况,依法监管违法违章行为;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实现一般事故减少、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的目标。
(三)建筑施工安全。以建筑机械施工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为重点,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机制;监督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四)企业生产安全。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高危行业的安全许可制度,防范高风险、生产工艺落后甚至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进入园区。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五)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加强消防通道、消防给水、防火间距等隐患的排查,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协助企业组建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开展自救。加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六)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操控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职责
建立健全开发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安监的管委会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开发区安监局局长任执行副组长,安监局工作人员、各企业总经理任成员,自上而下,成立一个完整的领导体系。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管理部门和企业的领导责任、分管责任、具体责任、生产责任按金字塔结构分解细化明确,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二)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及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开发区管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议,年末召开一次全年总结会议。开发区安监局第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情,落实要求,安排部署,总结工作。
2、建立开发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群。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开发区安监局局长、工作人员、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及安全员进群,定期和随机通报情况、通知、要求及信息动态,做好安全提醒,保证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及时快速准确传达部署到位。
3、加强工作监督。定期对安排部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有方案,落实有痕迹,事后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不出问题。
(三)做好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定期开展好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1、开发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和专项检查,对19项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开展常规性检查,经常提醒,提早发现,及时处置。
2、部门协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发区安监局牵头,建设局、经济局、招商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坚持问题导向,进行隐患检查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确保以查促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力处理的及时上报开发区管委会或县安监局。
(四)抓好宣传教育,实现警钟长鸣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
1、认真开展活动。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打非治违”活动。制定《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月”和“打非治违”活动实施方案》,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检查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确保安全生产活动不流于形式,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2、拓展宣传内容。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县安监局《行为安全手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县委、县政府会议要求、各地事故警示教育等内容,让安全生产知识和要求耳熟能详,安全生产教训时刻警醒,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理念。
3、丰富宣传形式。广泛利用会议、文件、微信群、网站、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等媒介平台和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突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增强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
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突出监管重点,遏制各类事故。
1、抓好关键节点,强化监督管理。注重抓好五一、十一、企业庆典、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庆、节假日安全生产,特别是对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等易引发火灾的情况做好重点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重要节点不出问题。
2、抓好关键企业,强化监督管理。依据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开发区辖区内涉爆粉尘企业粉尘管控和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整治。对区内各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做好重点监管,确保特种设备正常使用。对区内企业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做好重点检查,杜绝无证上岗、上岗证过期不检行为。做好安全培训、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四个“全覆盖”,切实管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防范、遏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3、切实督促鑫源棉业和博亿集团严格按要求加快完成消防问题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监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实际,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监管部门和各企业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
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监管上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三查一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经济开发区各帮办组要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20xx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20xx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园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压实经开区管委会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规范整治,减少存量,严格查处,控制增量,为打赢污染攻坚战和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
经济开发区以18个帮办组为单元建立18个网格点,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任帮办组组长,开展“三查一治”专项行动工作。
(一)排查范围。各帮办组围绕“三查一治”开展排查整治,即:凡厂(场)必查,凡散必查(各类分散污染源),凡查出问题必发交办单限期整改。
(二)排查内容。在前期“铁拳出击抓整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关注:1.城镇和农村黑臭水体生态环境问题;2.农村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地生态环境问题;3.“散乱污”企业(作坊、加工点、场站)污染问题。
(三)督查整改。各帮办组要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实行立查立改,经济开发区对排查上报的具体问题进行分类,督促、指导问题整改。
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党工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
成员:18个帮办组所有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任主任,为成员,组织协调“三查一治”专项行动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整改阶段(1月1日至3月31日)。各帮办组要全面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全方位、地毯式排查,立行立改;对照《警示片》《专题片》披露的问题和中央、省环保督察关注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摸排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确保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排查整改,做到问题、点位、责任“三个清楚”,分类别建立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主体等“四项清单”台账。各帮办组结合排查情况制作问题清单,坚持“一问题一措施”原则对清单上的问题全面覆盖,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及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随排查情况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检查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各帮办组按照分工,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指导、负责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汇总整改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销号;尚未完成整改的,加强督查调度,推进整改进度。
(三)总结阶段(4月11日至5月1日)。经开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于20xx年5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今年,中央将开展第二轮环保督查,此次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可有效提升群众的环境满意度,减少环境投诉率。各帮办组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亲自抓。经开区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抓好组织协调、行业指导、跟踪督办、问题验收销号等工作;建立以园区内各企业为单元,以经开区、十谭园、杨桥园为板块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网格,压紧压实各帮办组排查整改主体责任。
(二)强化问题落实。各帮办组要精准聚焦重点问题,加大排查力度,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要迅速改;对需要采取工程措施整改的问题,一时难以整改完成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点位、整治内容、时间节点以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全力推进整改。
(三)强化效果导向。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将纳入开发区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约谈。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帮办组要明确专人,自1月5起,每日上报排查情况(附件1、2);于3月31日前将“三查一治”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三查一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全区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一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投入、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运行情况。二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三是重点检查各液化气站使用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等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等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二)工商企业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工商企业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燃气设施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检测检修情况,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三)学校食堂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学校食堂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四)农村用气安全。一是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制度,实现了农村天然气管理全覆盖。二是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抢修服务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演练。三是检查村居用户用气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并保证安全条件相对稳定。四是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或拆除燃气设施的行为。五是检查是否存在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方便、设施不关闭,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等现象。六是检查供气企业是否留存检查记录,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加强对用户用气安全的宣传。(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镇、镇、镇、镇、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
(五)城镇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城中村及城区平房用户是否存在不安装报警器、管线锈蚀严重、超期服役、私拉乱接和冬季采用燃气炉直接燃烧取暖等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存在物业代管供气行为的小区,对物业代管小区供气移交推进情况,特别是对城区老旧小区和“三供一业”移交小区供气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检查超期服役燃气设施更新改造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对超期服役燃气设施进行了集中摸排,是否制定了分批次改造计划。检查20xx年我区3000户改造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在改造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安全巡查、专家检查、入户排查、检测检修和管线周边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控等规定。7月10日前,各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将物业代管小区移交和超期服役小区有关情况及移交改造计划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街道、街道、街道、街道、区住建局,各管道燃气企业)
(六)地下燃气管网安全。一是检查是否对存在超期服役管网、占压管网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排查整改。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地下燃气泄漏到下水道、泄漏到密闭空间等形成大范围爆炸的安全隐患。三是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是否对缺损或破坏的警示标志进行及时维修。四是检查是否根据目前对地下管线普查的要求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并登记造册。五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地下管网进行定期检验检测。7月10日前,各管道燃气企业将地下燃气管网图及管道占压自查统计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七)智慧燃气系统运行效能。一是检查各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了智慧燃气系统并运行,特别是检查地下管线泄漏报警检测系统运行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在天然气管网和下水管道交叉地段安装了报警系统。三是检查是否实现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智能化安全监管,实现了及时报警、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八)检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效果。一是检查已开展的打击无证经营、打击超许可范围经营等活动效果。二是检查是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在工业企业内部设立CNG、LNG供气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运输CNG、LNG等行为。四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擅自设点、倒罐、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检查是否存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性气源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九)供气服务。一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工作人员,按照每年两次的标准到住户家中开展燃气检查、指导和安全知识宣传。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立了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场所,配备了完善的设施,并提供到位的咨询、报修、充值、抢修、检测等服务。三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市级部门气价文件售气,是否存在随意提高供气价格问题。四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存在对用户更换燃气表、燃气报警器、更换不锈钢波纹管收费较高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三、任务分工
(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整治专项督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导、调度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
(三)区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五)区住建局负责督导小区物业公司配合燃气企业对代管供气小区移交,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工地食堂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六)区应急局会同区工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内部违规违法使用CNG、LNG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燃气、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充装企业超范围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进行查处,负责对供气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八)公安分局负责对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以及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各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严肃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情况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反馈,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排查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要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各镇街、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整治,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用气单位和群众安全用气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全区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总方案》和《全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结合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各商贸企业、加油站理论学习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日”等各类安全宣传活动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各商贸企业、加油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半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且广泛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各企业在20xx年年底前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风险辨识,梳理风险清单,设置风险公告栏等。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
(三)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安全整治。各加油站要认真分析研判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开展企业自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自查内容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资质、管理制度和设施设备等方面情况,形成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台账。会定期开展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管理情况,成品油零售经营、危化品经营、消防建设等证(件)完备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油购销台账、散装汽油销售台账、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
(四)消防安全整治。各企业要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动网络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管控,严格落实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并及时整改隐患问题。
二、实施步骤
根据省、州、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20xx年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各商贸企业加油站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于2月5日前,制定完成本企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将根据本方案对所属各商贸企业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督导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列出详细清单现场进行督导整改或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特别是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县商务局会结合方案,将排查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治理,并按照州、县安委会要求建立完善“四张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于每月24日前将“四张清单”和“8项报表”上报州商务局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鉴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整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主线意识,强化两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商贸企业要配好安全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领导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有关企业要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全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密切关注行业安全生产舆情动态,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为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围绕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两少八更加”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难题、惠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患者需求的新变化,聚焦改进医疗卫生领域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坚持把“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各环节和全流程,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流程、转变服务模式,持续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行动范围
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为主,其他医院比照执行。
三、行动内容
(一)预约诊疗
1.多样预约。依托全省便民服务平台,支持诊间、电话、自助机、网站、手机端等多途径预约并能提供3种及以上形式的预约挂号服务。医院普通、专科和专家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优先向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预留诊疗号源,对预约、转诊患者设置绿色通道。预约放号时间合理,避免深夜放号、凌晨放号等。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为老年人等特定人群保留人工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建立挂号、就医“绿色通道”。医疗机构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
2.精准预约。三级医院就诊分时段预约精确到30分钟以内,二级医院就诊分时段预约精确到1小时以内,B超、CT、MRI、胃镜、肠镜等采取分时段预约检查并精确到1小时以内,分时段预约检查量不低于总检查量的60%,完善就诊检查时间段(点)告知服务。单个检查项目提供诊间或自助机、网站、手机端等自助预约方式,多个或有复杂告知的检查项目提供诊间或统一的预约中心预约,集中将各项检查项目的预约安排一次性完成。
(二)门诊服务
3.就诊服务。各类指示标牌清晰完备,有明确的就诊和出入院流程。医务人员着装规范整洁、态度耐心亲和,佩戴胸卡(牌)上岗。提供就医咨询、预检分诊、集中检查预约、预约住院、审核盖章、预约陪检、医保咨询、代邮检查单、门诊及住院结算咨询、方便门诊等“一站式”服务和导诊服务。根据疾病时段特点,及时调配门急诊资源,确保出现就诊高峰时门急诊运行平稳有序。分类完善初诊、复诊、转诊等患者的叫号规则,对一日内在同一科室就诊的患者只收取一次挂号费。落实残疾人、现役军人、老年患者优先就诊和绿色通道制度。持续推进急诊患者先诊疗后付费试点。
4.联合诊疗。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多学科联合诊疗服务。20xx年底前,三级综合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都要设立多学科联合诊疗门诊。加强检查、检验、药房多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共用,缩短窗口排队时间。
5.检查检验。提供检查检验结果网上查询、移动推送等查询方式。通过省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医院,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医联(共)体内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xx年6月底前,县域医共体要实现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
6.保护隐私。完善私密性保护设施,做到一患一诊室。开展示教须征得患者同意。进行暴露患者肢体等操作时使用围帘、屏风等进行遮挡。
(三)住院服务
7.“一站式”服务。设立入院准备中心,“一站式”办理住院预约、入院缴费、预住院检查检验安排等事项。对下级医院符合入院指征的转入患者,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入院。
8.日间手术。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手术病房和日间手术室、日间治疗中心,提供日间手术和日间化疗等服务。医共体内医疗机构为日间手术和日间治疗的患者提供随访等后续服务。
9.优质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医共体内实现优质护理服务下沉,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综合服务。推进急慢分治,实现医共体内顺畅双向转诊和接续医疗服务。门诊、病房提供自助结算、诊间结算、病区(或床边)结算、移动终端结算等不少于3种费用结算方式。
11.患者随访。安排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专科知识的人员对出院患者通过电话、网络、移动端等途径定期开展随访,了解患者康复情况,提供药物使用、康复锻炼、生活起居、健康饮食、自我保健等指导咨询服务。
(四)规范诊疗
12.临床路径管理。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提高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的入径率和完成率,实现临床路径“医、护、患”一体化,增强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度和透明度。20xx年底前,三级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医院70%以上出院患者要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13.处方管理。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耗材使用管理等制度。
(五)药学服务
14.用药指导。药学服务全覆盖,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加强医共体内用药衔接,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的处方进行审核,推动药学服务下沉。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重点为慢病签约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15.药品供应。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智慧药房”建设,统一县域内药品供应目录,实行慢性病长处方,开展中药饮片代煎、药物配送、用药咨询等服务。
(六)后勤服务
16.环境氛围。根据患者实际,引入咖啡店、面包店、书吧、自动售货机等,在公共区域为候诊患者提供网络、阅读、餐饮等舒缓情绪服务。通过宣传栏和视频播放等多种形式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17.环境设施。院内通道整洁、无障碍物,雨雪天气有防滑措施。院内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行动不便的患者就医。为老年人或行动不便患者免费提供轮椅、担架等器具,卫生间无污渍、无异味、无杂物,门诊、辅助检查科室区域卫生间提供卫生纸或增设免费取纸设备。
18.膳食质量。根据患者病情提供合理优质的膳食服务,推出病区点餐、送餐服务,不断提高患者膳食满意度。
19.智能停车。使用智能化手段对车位和车辆实现车牌识别、剩余车位可视化提醒、智能引导等方式,优先采用扫码支付、无感支付、“先离场后付费”等智能缴费方式。
(七)医患沟通
20.投诉沟通。完善医患沟通工作制度,配备相应办公场所和具有医学背景的专职人员,加强专业培训,实行“首诉负责制”。提供电话、网络、意见箱等多种投诉途径并在院内醒目位置及网站公布。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3月至11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4月)
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实施步骤、时间节点,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条对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内容,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完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医院请于4月15日前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实施方案以书面盖章形式上报。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9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分工负责,临床科室抓好落实,医务人员全面参与,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切实让患者感受到专项行动成效。
县卫健委于4月上旬、6月上旬分别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医疗机构围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内容开展“健康服务基层行”活动,实地体验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结合行动方案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导医疗机构抓好整改落实。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11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总结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将专项行动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固化为改善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保障效果可持续。县卫健委将改善医疗服务成效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并对各单位推进情况实行通报制度,确保医疗服务持续改进,医患获得感不断提高。各医院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请于11月中旬以书面盖章形式上报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联系人:薛同军,电话:,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改善医疗服务工作,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建立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细化实施方案,逐条明确时间表,逐项制订施工图,抓住关键、精准发力,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指导
县卫健委将加强对各医疗机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开展并定期公布辖区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结果,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行风监督专员作用,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和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并要求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了解核实情况、提出妥善处理意见。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与行业内外媒体的沟通协调,及时展示工作成效,树立行业形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积极发掘树立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医院、示范岗位和示范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全县医疗机构就医体验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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