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发挥机关单位引领示范作用,结合林业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全市林业系统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创造优良城市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年底,全市林业系统城区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市林业系统城区单位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三、实施范围和分类
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全市林业系统城区各单位办公大楼及所附属停车场、仓库、宿舍区等公共场所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工作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物:废纸(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等),废塑料(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塑料瓶、硬塑料等),废金属(易拉罐、铁、铜、铝等制品),废包装物(包装袋、编织袋、胶带、泡沫塑料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视、手机电脑等),废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等),废旧纺织物(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废弃衣服、桌布、洗脸毛巾、书包等),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牛奶饮料、化妆品、日化用品等包装物)等
易腐垃圾:相关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生活区产生的厨余垃圾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含镍氢、镍铬电池、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节能灯等),废旧含汞用品(废湿度计、血压计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不包含在上述垃圾分类中的其他可焚烧的生活垃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开展发动宣传和教育培训,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办公系统、QQ群、微信群等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二)设置设施。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对现有的垃圾桶进行调整和规范,进行分类标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颜色区分垃圾种类,在每层办公楼层及公共场所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垃圾桶各1组。
(三)分类管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易腐垃圾按规定建立台账,有害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确定的专门处置场所运输、处置,其他垃圾纳入城区垃圾收运体系。
(四)检查整改。局办公室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提升工作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市林业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裕顺担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股室和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各股室和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本股室、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制度。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类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定期梳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增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养成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借鉴先进城市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利用系统有效衔接,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不断巩固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共同营造“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xx年6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底,实现县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20%。
到20xx年底,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40%。
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套处理设施建设,确立1-2条分类收运线路。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60%,城中村覆盖率达50%。
到20xx年底,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80%,城中村覆盖率达70%。
到2024年底,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90%,城中村覆盖率达90%。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运和细分处置系统,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
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一)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等。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生活垃圾分类内容
(一)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并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及我县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详见附件1)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橡胶、玻璃、金属、衣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
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过期药品、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厨余垃圾:家庭或单位在生活、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易腐性的垃圾。
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种类别以外的生活垃圾,受污染和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生活用品,以及其他未能单独收集、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等。
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应单独分类。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1.遵循分类规定。居住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有条件的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主次干道两侧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2.定时定点投放。优化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积极探索“垃圾不落地”模式,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根据空间条件、楼房栋数、志愿者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投放点数量,并根据广大市民原有投放习惯及垃圾收集站位置,按照便民实用原则,合理确定点位。投放点开放时长每日宜设置为3至4小时,投放时段宜选取市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期。开放时段和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增减。同时,应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小区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投放点位、时段、时长及其他要求等。
3.明确投放责任。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本单位负责。县房管局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做好有物业和有业委会自主管理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并及负责“两房”(公租房、廉租房)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指导管辖区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澄江镇政府负责无管理责任主体的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城管局负责主次干道垃圾分类工作;县九大片区责任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指导所辖片区责任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①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并接受县城管局的监督检查;
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③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清洗和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④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实行中转收集、运输的,分类运送至指定收集站(点);
⑤督促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4.建立管理队伍。在实行垃圾分类的片区,垃圾分类责任单位根据区域规模、楼房栋数、人员数量等条件组建“巡检员、督导员、志愿者、执法者”四支队伍。可视情况按照每个点配1名巡检员和执法者,100人配1名志愿者、1000人聘1名督导员的标准,组建垃圾分类专门指导队伍,配备统一服装及工作用具。巡检员负责对市民投放垃圾时宣传、检查、考核、辅捡工作,确保垃圾分类投放到位。督导员负责对分配范围内市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指导,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逐步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志愿者负责协助督导员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督促,并将投放结果登记在册,为月度考核提供依据。执法者要通过实际执法案例做好普法、解疑释惑、正面引导等服务,有效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文明意识。
5.组织业务培训。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小区管理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行业特点聘请专家针对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主管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垃圾分类政策、知识的学习和解读,加大对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现场指导,普及推广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督促指导群众准确投放垃圾。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6.规范设施配备。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GJJ27-20xx)要求,根据垃圾日产生量、种类和收集频率、运距等因素,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鼓励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收集站点或者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尽量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7.创新收集模式。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拒绝收运,多举措推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小区实行垃圾分类。鼓励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预约或者定期收集,对厨余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鼓励推行城区主要干道垃圾桶“撤桶入户”、上门收集模式,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减少垃圾随意乱扔、乱堆的现象。
8.实行积分兑换。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小区采取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现金奖励等激励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引进和推广使用积分奖励软件系统,合理布局、建设积分兑换站。积分可兑换社会公益服务、实物商品等,形成“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受益”的激励链。通过使用智能回收设备,利用IC卡或者手机APP实现分类投放,提高垃圾分类设备的智能化和人性化,提升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20xx年拟选取县行政中心、实验三小、机关幼儿园、泽盛物业管理小区(一期)等区域作为公共机构和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四)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
9.改造购置运输车辆。加大硬件投入,逐步改造现有运输车辆,购置满足垃圾分类清运要求、密闭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并建立转运机制,避免前端细分类,后端一锅烩的现象。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安装定位系统和监控系统,装载方式应当与分类收集容器相匹配。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配备灭火器、防油手套和应急药箱等应急器材。
10.新改建中转设施。加快统筹布局生活垃圾中转站点,抓紧研究制定垃圾压缩站、中转站的建设和改造方案,新建、改建一批符合垃圾分类的中转站点,并配套建设中转站污水收集系统。此外,还要加大投入、创新机制,进一步强化垃圾运输车辆、存放场所的管理维护,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转运能力。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暂存条件,应安装杀菌除臭设备,符合环保、密闭、高效的要求,避免出现臭味外泄、污染空气等问题。
11.完善运输方式。结合实际,依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规范收运体系和服务。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县供销社负责收运,进行资源化处理,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有害垃圾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有害垃圾的收运可结合其他类型生活垃圾收运一并进行,处理频率根据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业车辆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或专业单位处理,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运输过程渗漏、遗撒和恶臭的控制。其他垃圾按现行收运渠道运输至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大件垃圾采用无害化的方式将大件垃圾进行破碎、分拣处置。建筑垃圾运往消纳场进行专业处理。
12.强化运输监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运输监管,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并建立台账,记录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不得私自将垃圾偷排或交与未签订协议的第三方处置。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考核,将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执行情况纳入相关企业的考核及评议,完善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严肃查处混合收运、随意倾倒、弃置现象,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3.加快终端建设。按照《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解决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加快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应用,探索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小区设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以及城市居住区安装智能餐厨垃圾处置设备;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xx)要求,合理布局和加快建设余料余土回填基地建设,力争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14.建立回收体系。优化县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收旧行为,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探索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提高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低值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
15.加强终端设施管理。加强对建成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台账,及时掌握设施设备的运行及管理状况。做好设施设备的管养维护,强化系统运行监控,同时加强垃圾渗滤液治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处理设施安全、环保、稳定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责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范围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办公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局长同志担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县城区公共机构、各相关单位各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衔接,并加入县垃圾分类办公室建立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微信群,实时垃圾分类动态,掌握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单位职责。县城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进本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人员编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做好职责范围的前期数据摸底,组织协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督促垃圾运输企业分类运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体系,积极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利用户外广告、工地围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推广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让广大市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微信、抖音等媒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县教体局统一编制垃圾分类教材,将垃圾分类纳入校园教育,让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
(四)加大政策扶持。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确保分类后的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营企业、外资及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可回收物的收集、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垃圾分类处理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作为责任主体,要在单位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财政每年预算20万元给予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于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促进源头减量。探索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循环、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包装性废弃物产生。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鼓励引导广大市民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袋或自带购物袋,从源头减少白色污染。推行净菜进城,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开展绿色低碳学习、办公、就餐、购物等行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爱护环境、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
(六)强化监督考核。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公共节能考核,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工作考核办法细化我县考核指标,严密组织考评,建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同时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对工作推进较快、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推广其经验做法。各部门、单位每月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工作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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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持续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美丽长安奠定坚实基础。
20xx年底前,辖区内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全年计划。各街镇、成员单位要科学统筹年度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层层动员发动,上半年完成辖区全行业、全系统生活垃圾分类部署动员;8月底前完成全区四分类垃圾设施布设工作;10月底前健全厨余与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车辆;11-12月实现全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查漏补缺。全年持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完善组织机构。各街镇、成员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一名主管副职具体负责,并配备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居)委会要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分类小区按照300户配1-2名的比例配备分类督导员,6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媒体和街边立面广告、LED显示屏、建筑围挡等信息平台,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氛围。强化培训宣讲工作,各街镇、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以社区干部、督导员、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为重点,分层次分批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垃圾分类基础知识,不断增强一线工作人员分类素养。抓好入户宣传工作,组织街镇(社区)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宣传,使每一个市民都懂得为什么要开展垃圾分类、知道怎样分类、怎样投放,不断启发自觉,实现由“要我分”到“我要分”的转变。发挥教育先行作用,以统一编印的《知识读本》为依托,切实将垃圾分类知识作为教育和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积极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浓厚氛围。
(四)配齐基础设施。各街镇、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关场站、公共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分类基础设施配套工作。要严格按“四分类”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配备,务必于8月底前配置到位。
(五)完善处理体系。10月底前,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市供销社牵头建立完善的收运处置体系,厨余垃圾由驰奈威德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运处置,其它垃圾由区环卫大队负责收运处置。结合我区特色,节约财政投资,加快推进辖区“撤桶并点”的投放模式,进一步引进第三方公司的收运模式,加快网点布局。全面推广智趣回收小屋进校园亮点工程,搞好校内校外宣传,年内打造10-20个示范点位。
(六)组织“回头看”。12月底前,各街镇、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四分类设施、宣传栏宣传牌布设,督导员配备标准,分类装运处理、信息台账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统一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长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共同担任,成员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街镇、成员单位工作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以街镇为单位,分别建立微信工作群,范围涵盖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并指派1-2名负责人,对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上传下达,确保各级负责人传达到位。各街镇每周要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微信群报送至少2篇工作信息,要求图文并茂,措施具体,数据详实。
(三)加强督导考评。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送区四大班子领导。同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街镇市容考评体系,统一考量。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将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
一、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1日开始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底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人均垃圾产量“零增长”,各单位有比较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并积极落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
三、分类方法
(一)单位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内。有害垃圾由单位定时定点投放,县环卫所负责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单位与资源回收市场联系由市场主体收运;其他垃圾按原先收运体系实施。
(二)单位内部建有食堂的,所产生的.易腐垃圾由各单位主动对接具有我县餐厨收运特许经营许可的衢州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运。
(三)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大件杂物、枯木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由各单位负责收运至相应处理终端。建筑垃圾运至浙江龙游嘉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址为浙江省龙游县城南工业园区鼎新路西(3)号;大件杂物运至杂物处理中心(待建);枯木、木材等可燃材料运至城北热电厂;生活垃圾就近运至相应的生活垃圾中转站。
四、工作措施
(一)倡导绿色消费。各单位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持续开展“饮食光盘”、“随身小手帕”、“环保菜篮子”等文明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杜绝浪费粮食和减少纸巾、塑料袋的使用。
(二)推行节俭办公。各单位要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纸张双面打印。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培训住房不摆放鲜花、不额外提供洗漱用品。
(三)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各单位要在内部食堂明显位置摆放张贴节约标识,营造“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氛围,开展餐桌文明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会议、培训等工作自助式供餐时,要提醒用餐人员适量取用食品,对倾倒剩饭剩菜等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督促内部食堂加强对食品收购、运输、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四)采购配置垃圾桶。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18号)文件要求配备相应的垃圾桶,根据各类垃圾产生量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相关工作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建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区域明珠型城市建设。
(二)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20xx年9月中旬前,各机关事业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加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分解管理、监督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并填报《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登记表》,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联络员,通过公文系统报备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江晨,联系电话:687864。
(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9月底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地理位置、内外环境,以及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桶车”对接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平台,采取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知识竞赛、分发图册等方法,广泛介绍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知识,做到机关事业单位人人知晓、个个自觉。要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仅在单位要做好,在家更要做好,要影响和帮带身边的人和社会群众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之中去。对于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各单位要积极总结宣传,及时报送县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五)加强自查督查。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并加强对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县督考办将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问询等方式,加强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各单位履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列入县级部门综合考核。
一、工作目标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浉河区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00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00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xx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分类方法
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暂分为四类。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0xx年,根据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将逐步探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模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让垃圾分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提高各责任主体及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按照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要求,采取购置垃圾分类箱代替塑制垃圾桶、餐厨车集中清理清运厨余垃圾、垃圾分类亭代替物业小区垃圾桶等方式,统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试点期间,由政府免费提供垃圾分类收集袋、分类垃圾桶等。并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做好协调、指导等项工作,使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探索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垃圾分类最终的目的是分类处理,减少污染,有效利用。目前我市垃圾处理的填埋方式远远不能适应垃圾分类需要。因此,下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是逐步探索改变垃圾处理模式,以适应垃圾分类的需要。
五是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需要举全市之力,举全体市民之力,这不仅是城市治理能力的体现,也是文明素养提升、文明习惯养成、“绿色意识”增强的重要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一起来建设我们绿色美好的家园!
为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石分办〔20xx〕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持续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美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选择本县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县推广。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实施范围
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逐步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
二、工作目标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20xx年,是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推进的关键一年,各相关部门要科学统筹年度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层层动员发动,3月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完成本级动员部署工作。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年度生活分类任务目标,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季度目标和月推进计划,挂图作业,责任到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任务稳步推进、高标准完成。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2.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减少塑料袋的投放使用。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商品批发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塑料包装袋使用量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农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二)推行分类投放
由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县直相关部门、乡镇各负其责,协同建立部门、乡镇(社区)、单位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1.垃圾分类类别。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垃圾分类暂实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其他垃圾,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2.配套基础设施。根据各居民小区、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按"四分类"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3月底前,做好分类垃圾桶、宣传栏、公示栏等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需求统计,5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8月底前配置到位。县直相关成员单位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关场站、事业单位等)相应完成分类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对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对厨余垃圾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对可回收物根据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发改局)
3.分类投放要求。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城市环境清扫保洁分工责任制的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对应实行责任人制度。现就责任人规定确定如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街巷、居住区和城中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类别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分类设施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县分类垃圾收运系统、资源回收处理站。
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镇)
4.社会力量参与。鼓励资质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等方式结合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回收处理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废旧纺织品等。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有毒有害垃圾。(牵头单位:县供销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实施分类收运、健全处理体系
20xx年10月底前,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县公安交警大队、供销社系统牵头,分别健全厨余与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完成分类运输车辆采购,确定收运时间、路线,建立完善的监管系统,坚决杜绝前分后合、重走回头路。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鼓励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要按要求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对有害垃圾要根据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县公安交警大队)
(四)完善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完善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正常运行,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应尽快建设完善。
鼓励利用厨余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推动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
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销社)
四、职责分工
1.各相关部门、镇:根据各自职能,具体负责分管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
2.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并督促、检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3.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有关工作,协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积极争取中央、省基建投资,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负责督导市场主管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提倡"净菜进城",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促进工业企业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工业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动。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处置的科技研究,为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4.县住建局:按照规划审批意见,督促物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健全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工作中关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相关内容,保障分类工作顺利进行。督促已建成小区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放或弥补建设相关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垃圾桶集中放置点)。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关垃圾堆肥回用于园林养护。负责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5.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负责拟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案、标准;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的管理,并牵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技术要求,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对各相关部门、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配合县规划部门对环卫专项规划进行修编。负责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城区内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违规站点。
6.县供销社:会同规划、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负责大件垃圾、废弃纺织品、废弃电子电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配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负责促进两网融合,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每年结合废品回收行业调查,统计废纸、饮料瓶(罐)等已回收物资的数量,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结果。
7.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负责向各职能部门提供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处理系统,并进行指导和监管,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8.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时,明确生活垃圾直运和分类回收利用配套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垃圾桶集中放置点)具体位置,对环卫专项规划进行修编。
9.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县直部门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相关经费。
10.县民政局:指导、规范对社会公益性旧衣物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捐赠的旧衣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11.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负责督促县属各大中小学(院)校配合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2.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财政投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工作,指导财政投资与社会投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牵头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生活垃圾直运和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垃圾桶集中放置点)。
13.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14.县文明办:负责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15.团县委: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16.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打击各类垃圾非法运输、处置行为。负责全县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再生资源回收车辆通行、相关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的协调保障工作。
1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城区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等公共区域及办公场区的管理,督促相关场站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18.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应密切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推进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体系。严格落实"抽组专门人员、调整专用场地、赋予独立职能"的要求,4月底前建立完成不低于10名专职人员、乡镇1-2名兼职工作人员的分类组织机构,分类小区按照300户配1-2名比例配备分类督导员。
(二)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技术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各类垃圾监管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垃圾分类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量保障,对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的进行纠正和处罚。公安交管部门要对统一标准的垃圾转运车、回收车予以通行保障。
(三)加大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要配备专业力量,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投入,积极探索和总结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可行模式。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主动争取中央基建投资,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同时,要对垃圾分类项目在用地、配套设施方面应给予优先保障。
(四)加强信息监管。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报送制度,所有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单位都要建立相关分类台帐并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各相关单位每月25日前向县分类办报送本单位及行业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确保报送及时、信息准确完善;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平台,构建信息共享、上下贯通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增强信息管理报送时效。
(五)严格督导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政考评体系,逐步完善部门、社区和系统行业考评办法,构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系统,发挥考评杠杆撬动作用,以考促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年底将分类考评成绩综合纳入对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
(六)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作用,扩展利用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通过"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培养学生树立"垃圾分类要从小做起"的理念,让孩子们带头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从而带动家庭、带动家长、推动社会,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注重吸纳环保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扩充宣传和引导力量,积极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及其他工程的跟踪服务,保障各项工程顺利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政【20xx】55号)、市政务服中心《关于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容缺预审的意见》(试行)(政服【20xx】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重点工程及工业园区项目实行“容缺受理”、“预审”、“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优化服务。
一、“容缺受理”工作制度
(一)“容缺受理”服务范围
1、工程范围
“容缺受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原则上确定为: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项目、涉密项目,应急项目,各工业园区部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等。商业开发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容缺受理”服务范围。
2、业务范围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规划许可、临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含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IFA、人员信息实名制、项目经理变更、总监变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容缺受理”必备材料
1、立项批复。
2、县国土部门出具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同意使用的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和项目载体部门提供限期报送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的承诺。
3、环保、防空、消防等资料问题
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告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跟进监管,建设单位和项目载体部门提供限期报送相关资料的承诺后,先行办理规划等审批手续。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问题
关键资料齐全,安居工程、民生工程及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限期报送相关手续的承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载体部门提供限期报送相关手续的承诺后,办理有关手续。
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容缺受理的申报材料,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见附件1),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并说明逾期后果,并提交受理单位,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份当场退还申请人,一份由受理单位存档备查,“容缺受理”项目需镇、园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建设工程"预审"工作制度
(一)“预审”服务范围
1、工程范围
“预审”服务的工程范围原则上确定为: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涉密项目,应急项目,各工业园区部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等。商业开发项目原则上不纳入“预审”服务范围。
2、业务范围
规划、测绘:根据已批准的规划方案预测绘及放线、验线。
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二)程序规定
1、调查核实。收到有关单位关于预审相关申请后,县城乡建委、建设单位、镇、园区负责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到建筑施工现场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内容包括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开工必备材料、存在的问题、有关说明及建议等。
3、形成初步意见。由调查组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意见。
4、业务会议研究决定。
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申请预审的申报材料,指导申请人填写《预审承诺书》(见附件2),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并说明逾期后果,并提交受理单位,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份当场退还申请人,一份由受理单位存档备查,预审项目需镇、园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预审”必备材料
1、勘察报告。
2、需经县规委会批准的规划方案。
3、已审核的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4、施工项目部任命文件及任命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合同(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监理企业任命文件及任命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监理合同(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三、“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
(一)工程范围
“最多跑一次”服务工程范围原则上确定为: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涉密项目、应急项目、各工业园区部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等。
(二)业务范围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规划许可、临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创新服务措施
1、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流程和所需材料详细公布,一次性告知,网上受理,网上上传资料,网上审核,审核结果网上通知。
2、“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能够查询审核的,不再审核纸质原件,需审核纸质原件的一次性告知。
3、建立服务企业的在线移动平台。依据互联网,建立“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服务窗”(微信平台),把服务对象纳入服务窗,利用语音、视频等方式便捷沟通服务。
4、“家政式”服务。建委组织各业务股室专业人员成立“项目服务团队”,主动上门服务,提供指导意见,形成“服务指导意见单”,以建立为企业服务的快速通道。
四、管理措施
1、材料补齐。“容缺受理”、“预审”项目由业务办理工作人员负责核查“容缺受理”、“预审”欠缺材料并按承诺时限通知追补。
2、失信处理。申请人未在“容缺受理”、“预审”承诺书规定时间内补齐欠缺材料的,县城乡建委有权终止“容缺受理”、“预审”程序,不再为其提供“容缺受理”、“预审”服务。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全市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和体系标准,实现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区城管局计划开展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讲话精神“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相适应的集中投放点、分类转运站、分拣中心、装修及搭建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建设工作”。整合街道、相关部门力量,全力推进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范围
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镇、街道、开发区住宅小区内。
四、工作内容
(1)建设方式。以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并将建设和一年运维服务整体打包,区城管局制定招标文件及做好相关程序和技术参数的指导,各属地为招标主体以服务类招标的方式实施,总价不超过建设总价。一期招标按照街道共分为4个包,第一包120个建设点,包含嘉山路、长淮街道;第二包1个建设点,包含三里街、胜利路、明光路、和平路、铜陵路、七里站街道;第三包4个建设点,包含大兴、红光、城东、方庙街道;第四包个建设点,包含龙岗开发区。二期待一期开工后,在全区再次摸排建设。
(2)建设标准。根据小区大小、人口分布以及近两年来拆迁工作进度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建设投放点,其中将一期投放点分为2种类型:一类投放点设在较成熟的物业小区,面积约30平方;二类投放点设在老旧小区、城中村等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面积约20平方;两类均设置分类投放区、洗桶区、宣教区、配套安装智能化交互式分类收集等管理设备,并符合市级验收标准;二期建设点将设置在后期完工的复建点等小区。分类点建设完成后由中标单位统一进行一年期运维管理,确保分类工作见实效,设备运营期间水电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水电开户接入由各属地负责协调解决,运营服务期结束后,根据市区要求再启动运营管理招标工作。
五、工作步骤
1、全面实施阶段(1年4月-1年6月)
各街镇开区牵头加速开展一期垃圾分类建设点工作,联合物业、建设单位落实点位确认,做好周边群众工作,加快推进速度,确保完成任务。待一期建设点开工后,启动二期142个点位的摸排确认工作,并按要求进行招投标建设。
2、运维管理阶段(1年7月-2年6月)
各建设点建成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点一年期的日常管理、垃圾收运、以及设备维护,各街镇开发区负责监管,配齐志愿者、督导员,确保建设点顺利投入使用,正常运行,分类工作见成效。
3、巩固提升阶段(1年7月1日-)
对各街镇开发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分类处理体系,建立垃圾减量化目标制,并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各成员单位按照辖区建设任务,切实履职尽责,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统筹推进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考核监管。将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纳入街镇开发区垃圾分类考核任务,各单位应积极推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自中标企业进场后,每月上报建设进度,对工作推动较慢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3、加强示范创建。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全区宣传推广,建设符合区情的垃圾分类投放点。
根据市推进生活拉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决战决胜重点任务交办单》((20xx)-11)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分类特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街道办生活垃分类工作,建立健全街道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指导居民垃圾规范化处置,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切实提高街道办生活垃分类覆盖率。
二、定义范围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废弃纸类、塑料类,包装物及食堂食等,生活垃划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等类别实施分类处置。
三、重点任务
(一)制度建设。督促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指导社区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细化责任分工,夯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推动生活垃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二)强化宣传。做好生活垃扱分类宣传工作,指导社区在办公区、小区内以及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广告牌等,增强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三)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社区购置配备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装置和设施,合理设置垃存放和处置点位。
完成时限:20xx年8月30日
(四)搭建平台。通过对接生活垃圾分类中标企业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拉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加快智能化进程。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加强信息收集,总结提炼垃圾分类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含图片、视频等)及时报送,要加强工作的研判和调度,实行“月报制”,每月25日前将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度、具体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报送街道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检查督促。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力度,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全市工作目标同步推进。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发动,督促指导本辖区居民做好生活垃极分类工作,同时,要切实抓好办公区生活垃分类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生活拉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政策引领。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公示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较好、成效明显的小区给子表彰,在相关政策支持时优先推荐,引导小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鼓励支持居民积极开展垃圾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平台等多种方式引导居民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要定期深入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营造生活垃圾分类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村(社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加强日常检査力度,督促居民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街道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检査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为做好区科创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在区科创大楼营造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推动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全链条闭合管理体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协调机制,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供全市公共机构参考借鉴,从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科创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调度,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科创中心大楼各单位综合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处负责人、物业(餐饮)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创大楼管委会办公室内,主要负责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设备配备
(一)分类垃圾桶配备
根据调研论证,目前区科创大楼存在垃圾桶重复配置、使用率不高、引导分类投放作用不好等问题,为加强源头管理,节约经费避免浪费,减轻物业二次分拣工作量,拟实施“撤桶并点”。即根据楼层空间布局和办公人数,按照方便工作生活、利于优化环境原则,因楼施策、因层施策,合理布设集中投放点。撤去电梯间等利用率不高、易误投误放的收集容器,合并重复设置的投放点位,增加15楼餐厅餐盘回收处收集容器及“定时定点”四分类收集容器,具体摆放见附件。
(二)分类垃圾袋
采用可降解或全降解垃圾袋。后期,逐步推行“四色”垃圾袋-即根据相关标准,对应垃圾配备对应颜色垃圾袋。
四、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闭合管理
(一)分类投放
严格按照垃圾四分类要求,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日每天7:30-8:30和17:00-18:00两个时间段可投放垃圾;节假日,每天11:00-12:00期间可投放垃圾。
1.可回收物
投放至1楼大厅或15楼餐厅集中投放点“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并保证可回收物的纯净度。
2.其他垃圾
在指定的时间段,投放至楼层集中投放点“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可降解塑料垃圾袋为其他垃圾,倡导破袋分类投放。
3.厨余垃圾
方式一:用餐时,按餐具回收处的标识导引,分类投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方式二:办公室产生的茶叶渣、瓜皮果核、花卉绿植、过期食品等,投放至茶水间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方式三:厨房操作间产生的厨余垃圾,按实际产生量配置收集容器,分类投放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
为便于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应确保纯净度,不得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
4.有害垃圾
投放至“有害垃圾”容器;
有害垃圾应单独分类,定点投放。
(二)分类收集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桶内,物业人员进行再次分拣。
(三)分类运输、处置
可回收物:昌顺物业管理处
其他垃圾:中节能()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厨余垃圾:中荷环保有限公司
有害垃圾:按照环保要求处理
五、宣传教育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联络机制
各入驻单位综合管理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推进、监督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参加集中示范工作推进会议。
(二)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队伍
区科创大楼各入驻单位选派1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小组。职责包括负责定时定点投放期间“桶边值守”,监督、协助其他工作人员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宣传带动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履行垃圾分类义务。
(三)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会
召开培训会,提高大楼内各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能力、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四)开展宣传活动
加强宣传,通过播放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张贴电梯海报、搭建桁架、印发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等方式,提高大楼内各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六、责任分工
(一)区管委会办公室
区管委会办公室作为物业管理单位,是区科创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具体做到:
1.建立健全区科创大楼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2.探索简便宜行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方法,逐步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3.对接属地城管部门,协调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推动形成全链条闭合体系;
4.加强宣传,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片,制作投放指引,告知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指导入驻单位干部职工正确投放;
5.搞好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志愿者、物业(餐饮)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6.指导入驻单位搞好宣传培训,指导物业、餐饮公司布设投放站点,配备收集容器,加强人员培训;
7.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8.其他应当做好的工作。
(二)各入驻单位
入驻单位是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及所在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做到:
1.建立生活垃圾联络员和志愿者队伍,发挥联络员、志愿者监督管理作用;
2.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
3.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入户宣传、“桶边值守”等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4.其他应当做好的工作。
(3)物业、餐饮公司
物业、餐饮公司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所保障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存放及处置工作,并配合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具体做到:
1.布设生活垃圾集中回收站、分类投放点和分类暂存点,按需配备分类收集容器;
2.组织所属人员知识培训,掌握必备分类知识;
3.组织所属人员担当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做好宣传引导、志愿服务、上门回收等工作;
4.垃圾再次分拣登记;
5.做好日常巡查上报工作;
6.协助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七、监督检查
(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集中示范工作推进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建立考评、通报及奖惩激励制度。
(二)检查公示制度。集中示范期间,物业(餐饮)公司每周汇总日常巡查情况,报区管委会办公室;入驻单位每月检查通报一次干部职工分类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不愿分、不会分等问题;区管委会办公室和物业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并公示结果。
(三)奖惩激励制度。入驻单位结合科创大楼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工作,把垃圾分类行为纳入文明实践,激发干部职工内生动力。区管委会办公室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在节约型机关创建分值权重。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科创大楼文明单位评选。
为进一步巩固乡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成果,做好重点防控疫区返乡人员生活垃圾的管控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遵照中央、省、市、县各级防控意见,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通过对我乡所有村屯重点防控的在我乡居住的返乡人员进行生活垃圾的单独收集,统一处理,进一步实现相关人员的生活垃圾管控,尽可能减少感染渠道,降低感染机率。
二、管控方式
明确返乡人员具体居住地,必须细化到村、社,制定管控人员明细,以居住所属地为单位,配备2名管控人员(村屯保洁员1人+乡村干部1人),对返乡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
三、管控时间
从20xx年1月31日至接到上级指令疫情解除为止。
四、具体收运处置流程
管控人员每天上午按附表2的明细名单将生活垃圾袋(生活垃圾袋统一由农村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运行服务企业环保项目部提供)发放到户,次日上午将前一日的生活垃圾袋统一收集,发放当日生活垃圾袋,垃圾袋收集后,由保洁人员联系环保垃圾清运人员,密闭式垃圾收集车统一转运,集中处置。
五、几点要求
(一)成立领导组织。肺炎疫情防控是关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首要任务,乡里成立以副乡长为组长,农业站站长、国土资源所所长、乡环卫大队长、各村保洁员为成员的乡重点防控疫区返乡人员生活垃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领导相关人员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等管控工作。
(二)积极协作配合。重点防控返乡人员在农村居住的地点相对分散,涉及多个村、屯,各村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积极配合协作,做好管控人员的配设,并督促管控人员按要求做好垃圾袋的发放和垃圾的收集,同时做好拍照或记录签字等留痕。
(三)做好宣传引导。在生活垃圾入户收集,统一处置的同时,要进一步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人员出入要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尽可能减少出门出行,防控名单上的农户由卫生院及环保项目部安排人员负责对室内外进行酒精喷洒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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