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因人事分工变动,我镇调整了镇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办公室负责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镇党政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围绕专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将工作情况向领导反馈,并及时反馈给部门,对于领导布置的工作认真落实到部门,同时做好检查工作。
(二)镇宣传口: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形式,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三)镇综治办: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四)团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暑假期间防溺水的相关专题宣传。
(五)镇安监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六)镇农业农村口: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八)学校:及时向学生及家长科普防溺水知识,发放《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利用主题班会、宣传展板等途径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九)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各村(居、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的池塘、溪流、河道、沟渠、水库等易发生溺水地段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树立警示标志,放置救生杆。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三、工作重点
重点以宣传教育为主,突出做好预防工作;把牢6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池塘、水库、积水坑低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居、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废弃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各中小学利用校园广播和主题班会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专栏、板报,每学期召开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节假日及放学前做一次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不停的加大力度宣传安全教育工作,扩大学生的安全知识面,对安全知识理解更深刻;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同时,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每月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人人增强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场)要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要在暑假期间会同团委、妇联、关工委等进行关于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建立安全家访机制。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学期和每年暑假期间开展安全家访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家长。要突出抓好各类考试毕业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保卫制度。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居、场)、各单位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5日前)。全镇各村(居、场)、学校及有关部门单位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全面部署预防溺水工作,认真做好关于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15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成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xx年6月16日—10月31日)。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强化常态巡查。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倒查并问责,并将溺水亡人事故纳入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场)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镇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各各村(居、场)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无毒村(居)的创建工作,促进我乡戒毒康复人员实现就业创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认真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禁毒委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不断创新工新机制,加强就业援助,强化职业培训,落实“三优先、三个一”政策措施,促进我乡村(居)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提升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回归自我”的信心和融入社会的能力,实现“专业戒管”,向“科学成管、长期联动”管控模式的转变,为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为加快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乡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成员:
乡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乡人社中心,负责本乡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就业推荐:根据扶持对象的意愿,对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实施分类就业帮扶。分别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的方式,或开发岗位的方式帮助实现其实现就业。
(二)开展就业援助:1、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免费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帮扶等公共就业服务。2、就业扶持“三优先”。一是对城镇登记失业,身体健康,且有就业愿望的戒毒康复人员,免费为其提供至少3次(舍3次)以上的职业介绍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二是对农村未转移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农村“零转移家庭”就业援助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优先”就业援助。三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戒毒康复人员,非本人原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实现就业的,实行公益性岗位“优先”托底安置。3、专项创业就业服务。深入工业园区和企业,多方采集用人信息,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戒毒康复的就业创业工作。
(三)开展技能培训:针对戒毒康复人员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有培训意愿和创业意愿的戒毒康复人员参加既适合就业创业见效快的餐饮、美发、家政、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创业培训帮扶戒毒康复人员较快掌握就业技能,实现就业创业。
(四)开展创业扶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村进社区,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重点落实戒毒康复人员到企业就业奖励、社保补贴政策;落实戒毒康复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戒毒康复人员自主创业两项奖补政策;落实创办微企“三个20万元政策”以及其他有利于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
四、工作职责
1、乡党政办、财政所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作好村(居)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所需要的相应物力和财力保障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戒毒康复就业创业工作的宣传发动等工作。
2、乡人社中心负责阳光助业驿站建设,指导督查各村(居)分站建设,统筹并指导全乡落实好戒毒康复人员灵活就业参保缴费社保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及场地经营租金补贴,为有创业意愿的戒毒康复人员免费提供创业项目推荐、融资担保、咨询服务等。
3、乡禁毒办要协调人社中心做好培训、就业工作,指导村(居)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就业援助。
4、乡司法办负责对刑满释放、释放的吸者人员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向村(居)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对戒毒康复人员开展禁毒法制教育。
5、乡农业中心负责协调规模以上康复人员就业,对成功创业且符合有关扶持政策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要优先安排落实好创业帮扶政策。
6、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建筑行业企业安排吸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7、乡民政办负责将村(居)戒毒康复人员纳入村(居)建设和村(居)管理,将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8、乡卫生院要做好村(居)戒毒康复工作的医疗服务,确保村(居)戒毒康复工作落到实处。
9、乡中心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的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开设预防教育法制课,提高学生防、禁毒的自觉意识。
10、各村(居)委会要主动开展戒毒康复就业创业的各项工作,在村(居)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并配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乡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将给予重点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村、乡属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扎实有序推进全乡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二)部门联动,促进就业。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大对各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动员和鼓励更多企业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要督促相关企业等落实就业岗位,按月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报乡阳光助业释站,以便统筹安排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三)强化目标管理,强力推进帮扶工作。将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帮扶纳入单项目标考核管理,乡人社中心、禁毒办负责落实好考核工作,定期通报考核情况。
为深入落实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有效防控呼吸道传染病、登革热等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改善我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更切实深入开展好我镇今年的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高全镇整体卫生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目的和要求
今年我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以总书记5月24日下午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我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全面开展全镇卫生整治活动,治理环境、村居卫生和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为主要内容。坚持政府领导、全民参与,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在全镇掀起群众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卫生面貌,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优化投资环境,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不断的发展。
二、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村居卫生整治活动。
1、各村居要建立健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和专业保洁队伍,统一标准,做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定时清运,日产日清;规范村居的环境卫生和居民卫生;清除村内、村周边的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并注意保持,争取整治一片,保持一片。相关村委会要做好卫生厕所改建工作。
2、搞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等工作,特别是要抓好绿化地的整修和消杀工作。
3、清除各村居辖区道路及两侧、厕所、河道、公园、餐饮店周边、公共绿地以及水(阴)沟内的积水、积存垃圾、白色污染、"树挂"(废弃、破损标语)和乱贴乱画,加强垃圾日常管理,清除各类卫生死角。
4、定期开展居民楼院卫生整治活动。定期组织全体居民开展卫生整治活动,清除楼院、道路旁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积存垃圾。各村居要加强与中航环卫的协调监督,落实好中航环卫卫生管理的范围和职责。
5、各村居要加强市场的综合整治和消毒消杀,搞好垃圾日常清理管理,市场内物品摆放规范、整洁。
(二)开展各单位卫生整治活动。
落实各单位"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按照市容管理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各单位门面美化,不得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做好各单位内部食堂、办公室、宿舍、厕所、绿化地、下水沟等卫生清理和消毒消杀;各单位设有卫生专业管理、保洁人员,随时进行卫生清理、保洁,投入资金加强各单位绿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卫生意识教育,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并建立起各单位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全镇统一组织开展的各项爱国卫生集中活动。
(三)加强清除违章建筑工作力度。
结合全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大舆论宣传氛围,全面排查、清理违章建筑,尽力督促自行拆除,对居民楼院、主干道两侧、村宅基地以外未能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并做好依法拆除以及拆后建筑垃圾清理的各项工作。
(四)做好除"四害"工作。
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广泛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居民群众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堆积杂物和陈旧性垃圾,彻底清除各类卫生死角;鼓励群众从清洁家园、维护公共环境的点滴小事做起,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清除"四害"孳生地,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药物为辅,重点清除垃圾、杂物、卫生死角和各类积水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发动群众疏通沟渠、翻盆倒罐,彻底清除室内外各类闲弃容器和积水,铲除病虫孳生环境;开展灭鼠、灭蝇蚊、灭蟑活动,降低"四害"密度。各村居、各单位要在镇村卫生院(所)的指导下开展好清除"四害"活动,要与镇政府签订责任状,落实全年的统一定期清除"四害"和消杀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防病环境。
三、爱国卫生月具体时间安排和重点治理部位
(一)具体时间安排。今年爱国卫生运动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6月30日为活动宣传日,各村居、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工作,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讲卫生、讲文明、讲道德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6月份在嘉贤里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提供咨询服务;召开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全面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各村居、各单位要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抓好宣传发动,积极自查、提出要求、布置任务、明确责任、不留死角。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7月30日各村居、各单位按照方案提出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析存在问题,周密计划,科学安排,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环境整治,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活动,在全面整治的同时搞好集中活动,重点治理影响市容环境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影响面,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
3、巩固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10月30日,已整治的区域要注重保持,出现新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治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各村居、各单位要将爱国卫生运动情况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镇卫健办。镇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于12月1日-12月15日对各村居、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迎接县检查的准备。
(二)重点整治部位。
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爱国卫生运动集中整治村容村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彻底清除村内及村周边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治理垃圾点,防止二次污染;进行村内道路两侧、居民门前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治理,落实好主干道,所辖路段两侧积存垃圾的整治。各居民区要严格治理楼院内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绿地漂浮物,保持楼院环境卫生,杜绝脏乱现象。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单位"门前五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完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和保洁队伍,抓好卫生整治,提升环境质量,圆满完成今年爱国卫生运动目标任务。
四、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一)广泛宣传发动,落实群防群控措施。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开动一切宣传工具,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普及疾病预防知识,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将整洁环境、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改造家园,美化环境,预防疾病,切实做到全民参与,群防群控。
(二)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和减少传染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群众稳定和谐,是各村居、各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各各村居、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根据活动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主体。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我镇成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查考核小组,对各村居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于群众的举报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对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并将今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考核验收的结果列入今年各村居、各单位年终绩效总评。
为贯彻落实关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绝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于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确保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和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牢牢把握决战决胜收官战、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汛救灾保卫战“三战”叠加的复杂形势,全力克服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影响;牢牢把握“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任务,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牢牢把握“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的工作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地各部门要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持咬定减贫目标,确保各项任务全面收官;坚持紧盯核心指标,确保全面小康一个不少;坚持全面查缺补漏,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成色。在收官之年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第一方阵、力争位次前移”的考核要求。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对标目标任务,确保任务圆满收官
1.抓好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农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市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梳理盘点、全面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提升,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2.抓好核心指标全面达标。强化动态排查监测,持续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核查,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受灾户“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因灾受损房屋修缮改造,确保11月底前全部改造到位。3.抓好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发现问题整改成果。抓好省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做到见底清零、提升质效。抓好市委办、市政府办受灾贫困群众暗访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受灾贫困群众专题走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4.抓好贫困户精准退出和贫困人口医药费合理报销工作。结合20xx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规范,对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进行核实,识别—4—不准的予以清退。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并进行标注,对贫困户分户子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和统一管理。以排查情况为基础,深入分析健康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慢性病医保管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规范医保待遇结算和贫困人口医药费报销,防止福利化倾向。5.抓好疫情灾情应对成果巩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因疫致贫返贫。持续抓好产业扶贫、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消费扶贫等工作。认真做好因灾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因灾导致的损失开展针对性帮扶,把灾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认真落实“五防”机制,坚决防范致贫返贫情况。6.抓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围绕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要求,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脱贫成果巩固、问题整改、作风建设等内容,全面梳理排查,抓紧补缺补差、完善提升。切实抓好市际交叉考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县域结对帮扶等考核评估工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二)全面巩固拓展成果,确保质量好成色足
7.狠抓防返机制健全完善。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分类管理,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5—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易致贫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及时排查发现、及时跟踪帮扶,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再排查、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加大对非贫困村、低收入的“非贫困户”支持帮扶,防止出现“悬崖效应”。持续抓好4个城区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做到应保尽保。8.狠抓产业扶贫提质增效。推深做实“四带一自”、“三有一网”等产业扶贫模式,提高各类园区、企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水平和带贫减贫能力,延长扶贫产业链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和受益度。发展特色种养业,努力提升稻渔综合种养、瓜果蔬菜等十大特色扶贫产业经营效益和防范风险能力。切实发挥村“两委”、帮扶责任人、产业发展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一线帮扶干部帮扶指导作用,持续加强产业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着力强化冬季作物田间管理。统筹抓好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各项工作,促进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9.狠抓就业扶贫稳岗拓岗。在完成“一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基础上,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千方百计帮扶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实现因人设岗、人岗相宜,严防岗位虚设和变相发钱等现象。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带贫减贫成效。提前谋划春节期间贫困劳动力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及早安排部署就业工作,及早收集就业信息,及早计划实施技能培训,及早落实贫困劳动力就业。10.狠抓消费扶贫常态长效。围绕“三专一平台”建设,持续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加快推进消费扶贫智能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和“三专”销售数据直连直报,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继续开展好交通领域消费扶贫、地铁“消费扶贫专列”、电商直播带货等消费扶贫特色活动,积极对接各类社会主体,通过各种渠道采购销售扶贫产品,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11.狠抓金融扶贫高效安全。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围绕“贷得到”,进一步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确保完成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任务;围绕“用得好”,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围绕“还得上”,进一步做好跟踪监测。对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现“应贷尽贷”。持续强化风险管控,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确保资金用于发展生产。12.狠抓光伏扶贫规范管理。规范运维管理,用好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云平台,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全生命周期监测,促进电站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及时足额拨付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规范收益分配,落实全年光伏扶贫80%收益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工资和贫困户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
(三)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支撑保障有力
13.持续巩固“双基”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因灾损毁基础设施重建和修复,确保11月底前全部解决到位。持续巩固农村地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解决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短缺与过剩并存的结构失衡等问题,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群众改变生活陋习,促进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认真谋划20xx年“双基”项目,不断提升农村整体面貌。14.持续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加快未完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11月底全面完成20xx年项目建设。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开展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拨付、竣工项目验收、审计移交等自查工作。积极谋划20xx年项目,产业类项目占比不低于50%,11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计划编制。用好扶贫资产摸底核查数据,落实落细扶贫资产确权移交、运营管护、收益分配、清查处置等工作,促进扶贫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15.持续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责任。认真谋划推进全市第七批、第八批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持续抓好县域结对帮扶,深入推进园区带动、镇村结对、消费扶贫等模式,引导帮扶重心下沉到贫困乡村,着力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联动合作和互援互助。继续推进“百企—8—帮百村”“巾帼脱贫”“青春助力”“脱贫攻坚劳动竞赛”等扶贫行动。16.持续抓好数据质量巩固提升。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紧盯脱贫攻坚普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完善核查规则,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问题“查得出、改得掉”。开展季度数据质量核查,抓好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四)全面总结宣传谋划,确保衔接扎实有效
17.着力营造决战决胜攻坚氛围。加强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全面展现脱贫攻坚市脱贫攻坚成果。系统学习宣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总结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做好普查数据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好普查成果。加强对涉贫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18.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典型示范,在全社会营造自力更生光荣脱贫氛围。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克服陈规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广“扶贫夜校”“积分超市”“孝道扶贫”等经验模式,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9—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19.着力做好后续工作有效衔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把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衔接。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思路,调整优化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政策。保持驻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三、保障措施
20.强化攻坚态势。冬季攻势是今年“四季攻势”最后一战,是脱贫攻坚期关键一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之战。全市上下必须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攻坚态势,满怀信心不动摇,坚定决心不松劲,保持恒心不懈怠,集中优势兵力,凝聚最强战力,发起最后总攻。21.强化攻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冬季攻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认真梳理盘点,细化工作举措,量化时间节点,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22.强化攻坚监督。坚持从严从实、科学精准,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以及后续工作衔接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回头看”,深化—10—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先立后破,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合理控制河砂开采,稳步提升机制砂石等替代砂源利用比例,优化产销布局,加强市场监管,稳定砂石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价格合理、供需平衡作为砂石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力争在2025年底前形成砂石资源开发产业集中化、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格局,全市砂石市场供需总量实现基本平衡,规范有序的砂石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机制砂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加快落实《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xx〕239号),统筹考虑各类砂石资源整体发展趋势,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满足建设需要为主,在规划布局、工艺设备、产品质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联动,加快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上下游衔接,不断提高优质和专用产品应用比例。加强机制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严格产品溯源管理,严格按照机制砂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建立规范化的产品检验流程。(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2.优化机制砂石开局。统筹当地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等因素,在现有资源保障基地的基础上,依托砂石矿产资源赋存和交通优势,布局一批规模化、工业化、绿色化的大型机制砂石生产基地。引导联合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建设生产基地与加工集散中心,改进装卸料方式,减少倒装,有效改变“小、散、乱”局面。(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3.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将大型机制砂石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从市级层面加强协调服务,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推动大型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达产。指导砂石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并督促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增加优质砂石供给能力。(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运输成本。推进砂石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强不同运输放时间的有效衔接,配合省上做好铁路专用线建设。(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委)
5.支持砂石设备生产企业发展。支持市场主体生产机制砂石洗选、破碎筛分、传输等设备,保障我市机制砂石生产需要。推动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砂石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机制砂石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砂石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
(二)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与利用
6.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加强砂石行业全环节、全流程监管,及早发现问题隐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自然资源、交通、生态、公安、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结合,形成水务部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和自然资源部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采砂)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长效监管机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
7.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加强行业指导,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区和禁采期,调整不切实际片面扩大设置的禁采区,纠正没有法律依据实施长期全年禁采的“一刀切”做法。因砂石资源匮乏和影响河堤安全的河道,不做河道采砂规划,必须无限期禁采。河道采砂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开采、谁恢复”的原则,实行保证金制度。以河道采砂规划为依据,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推进河道采砂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建立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机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
(三)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
8.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废石、矿渣、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
9.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手段,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烧结类等建材产品。各区县可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再生产品应用。(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10.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对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整体修复区域内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地方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对外销售。(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11.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对装配式钢结构生产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动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中的应用,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城镇住宅和农房建设中的推广应用。(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1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开采、非法盗采、违规生产、污染破坏环境、造假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依法查处“三无”采砂及非法改装、伪装、隐藏采砂设备的船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3.规范砂石市场秩序。全面加强砂石质量抽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互相串通、签订垄断协议、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
14.确保重点领域砂石需要。各区县要针对当前砂石市场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保供方案,加强砂源统筹协调和运输调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砂石需要。结合实际,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建立应急开采机制和工作方案,统筹启动应急开采和保障供应。(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
15.加强定期监测。全面摸清全市各区县机制砂石重点企业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砂石土矿山采矿权投放情况、河湖砂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砂石行业供需情况等,由专人负责,按照附表1-附表4建立台账(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市发改委汇总),及时市场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早做出反映,稳定市场预期。(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研究解决砂石市场监管和保供稳价具体问题。市级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市发展改革委为市级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直各相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牵头部门,统筹做好促进砂石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强化监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设和民生需要。(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保护企业正当权益。推进相关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砂石矿山开采、河道采砂、机制砂石等行业,保护合规砂石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
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做好砂石保供稳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摆上重要工作议程。抓紧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加强指导,共同推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全市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相关推荐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