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村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县委《关于成立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泾字〔20xx〕48号文件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刑事执行在法治乡村文化振兴中提供法律咨询和防范法律风险作用,提升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服务我县乡村文化振兴和广大人民群众,促进全县社会安全稳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服务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推进全县乡村文化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努力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实现乡村干部带头依法办事,人人尊法守法;乡村安全感不断增强、违法犯罪率不断下降;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为实施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三、工作内容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重要时间节点,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抓手,突出“三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培育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以宪法、民法典、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土地承包转让、外出务工劳动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内容,深入镇、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氛围。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精心打造农村法治文化广场、长廊等一批精品普法阵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二)深化“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组织法律顾问深入各包抓村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探索提供规范化、品牌化的法律服务,让干部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保障。
(三)拓宽法律援助范围,提升法律援助满意度。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继续加大落实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基本职责,扩大援助范围,降低援助门槛,对贫困户、农民工、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取消经济审查,把与民生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优先受理,优先审批等便民服务措施,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降低公证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免费办理公证。
(四)着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枫桥经验”模式,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依托村级联调室人员,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帮助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五)强化帮教管控工作,预防违法犯罪发生。强化对涉贫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思想引导,定期回访、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制定合理的矫正帮教方案;加强对其教育管理,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中的贫困户赠送法律书籍,引导其学法懂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帮助解决困难,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中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对生活存在实际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中的贫困户,积极协调解决低保、医保、就学、就业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此次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镇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拓展农村法律服务的新途径,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科学精准的实施方案。要把法治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
(三)加强沟通,树立典型。各镇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准确宣传乡村振兴相关的决策部署、工作举措以及实际成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挖掘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要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定期要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印证资料(实施方案、影像资料、信息、总结等),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实现构建美丽幸福村,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总体目标
在现有产业优势和自然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收入上下功夫,实现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建立筑牢防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发展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围绕产业兴旺,全面发展到户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发展以柴胡、猪苓、天麻等中药材为主导产业,以干杂果、食用菌、养殖业为骨干项目,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着力培育长中短结合、可持续增收的到户产业。引导农户发展种植柴胡1000亩,天麻60000窝,养殖生猪1200头,累计发展核桃600亩、板栗320亩,猪苓18000窝,养殖中蜂1500箱,实现农户收入稳中有升;二是建成的新型经营主体徐香猕猴桃示范园300亩,今年已挂果,预计产量近6000斤,积极协调帮参扶单位,待猕猴桃成熟后帮助销售,发挥帮扶干部消费扶贫的作用,实现猕猴桃种植农户稳步增收。三是扩大高山坪中药材种植项目规模,稳步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发挥支部书记带头发展产业的模范作用,落实支部书记种植柴胡10亩。
(二)全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农户厕所改造提升为整治内容,扎实推进“八清一改”,广泛动员群众清理“三堆”、治理“三乱”、实施“三改”和美化“三口”。全力实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黑山沟示范点,并有效带动周围村庄提升干净整洁度;加快安置点污水处理站施工进度,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常态化开展垃圾治理和清洁行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不断强化村民环保意识,倡导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量。持续开展各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和庭院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我村无害化厕所改造。
(三)改善和提升村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村域内道路项目建设,力争本年度实施大路口至大块地7公里通组水泥路建设。二是加强村域内设施管护,落实公益岗位、村民小组长管护责任,加强对村域内砂石道路、水泥路、路灯、水利设施、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建立、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四)加大帮扶力度,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力量,建立全村预警监测体系,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了以联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为成员,中心护长、网格员、信息员直接参与的防返贫动态监测体制,按照省、市、县防返贫动态监测“2531”工作要求,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方式,通过日常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的问题、风险隐患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建立台账,对“三类人群”按要求启动监测识别认定程序,并根据风险点,针对性的落实帮扶措施开展帮扶工作。
(五)持续推进“两业”增收项目,落实后续保障政策。实行“农村基层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骨干项目和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同步推进贫困人口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在引导群众做大做强柴胡、天麻、猪苓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以中蜂、猕猴桃、嫁接板栗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引导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转移就业500人以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稳步增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组织上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镇村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巩固衔接期内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我乡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培育典型、打造精品,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乡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建设目标
实现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特色产业,推动产业振兴
(1)产业化发展富硒产业。扶持2-3家富硒农产品龙头企业,争取3年内达到市级龙头企业要求。建设1家稻米粗加工厂,服务全乡稻米粗加工。建立2个具备现代化储藏功能的富硒农产品储存基地,建设3-5个兼具仓储与景观功能的米仓。
(2)营销推广富硒农产品。委托专业机构,设计新产品包装;组织驻村干部、回乡大学生与技术能人组成专业营销队伍,通过微信、电商等平台的进行富硒农产品营销;召开富硒富锌土壤与新产品新闻会。
(3)完善富硒产业服务管理。成立乡农业技术协会,推广应用水稻规范化种植技术,推行无公害种植模式;保护建设富硒产品核心区,以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目标,引导农户科学种植管理。
(4)融合发展乡村其他产业。远期在富硒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开展民宿、农家乐与农事体验等项目。深化“农业+”旅游、康养、休闲等新型业态的合作。
(5)富硒产业园路网改造提升。以富硒产品核心区为中心,改造提升现有道路条件,打造一个宜居、宜游的便捷出乡、出县特色旅游走廊,完成部分道路的路灯和配套设施建设。
(二)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振兴
(1)保护坑坪村的山林自然景观与河道,保护具有一定历史的木建筑,有序引导乡村发展,整治村庄杆线,推进“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继续推进完成村庄房前屋后整治,目前已完成山头自然村的整治,计划今年完成坑坪村的房前屋后整治;
(2)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确保产品品质。建设2-3处应用生态处理工艺的农村污染处理设施。防范水土流失,治理3处重点滑坡重点区域;
(3)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梯田及茶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置休闲步道。
(三)围绕乡风文明,推动文化振兴
(1)制定村民公约,传承孝道、勤劳、诚信等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休闲文化廊亭修建,打造文明幸福新时代的新农村;
(2)修缮一幢木建筑,作为坑坪村乡村文化传习所;
(3)实施古官道修复,重现古官道历史风貌,发掘历史积淀和人文价值,丰富历史文化底蕴。
(4)打造文旅产业业态。以坑坪村为中心设计乡乡村生态一日游路线,持续开展孝德文化节、“醉美茶园”采摘节等活动,带动沿线特色农产品销售产业发展。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人才振兴
(1)引领示范。充分发挥支部引领,党员带头,采取“支部+合作社+党员+农户+科技”模式,积极鼓励外出劳动力返乡种植。推进示范项目建设,选择1-2个种植管理科学的连片基地予以奖励。
(2)引进人才。依托县“电商平台”建设,鼓励年轻人积极返乡创业,通过电商平台、微信平台以及一些农特产品店铺等渠道销售大米、黄豆等硒锌特色产品,大大提高种植户收入水平和生产积极性。
(3)培养在地人才。培育30名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邀请乡在职与退休干部以及科技特派员指导发展生产。
(五)壮大人才队伍,推动组织振兴
(1)设立乡村振兴服务站。整合村级农民技术员(含水利技术员、动物防疫员、林业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公共卫生员、文化协管员等“六大员”职能、队伍、经费,提高公共服务整体水平。
(2)强化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争取到20xx年,村年经营收入超过20万元。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积极争取上级派出第一书记助推乡村振兴。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为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脱贫摘帽后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xx]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对年初方案(天政办发[20xx]17号)进行调整完善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和县用于脱贫攻坚的涉农资金。
(一)按中央国办发〔20xx〕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17类29项资金。
(二)按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xx〕101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经省财政厅调整后的6类56项资金。
(三)按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发[20xx]1号)文件规定,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目录所规定的7项资金。
(四)县级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要求,我县20xx年统筹整合资金共计35519.41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094.7988万元、省级资金7408.9014万元、市级资金7061.96万元、县级资金1953.75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安排情况
(一)用于产业类扶贫项目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23502.9761万元。其中:用于黄花种植项目502.8万元;用于黄花种植基地配套2468.5万元;用于大伟嘉育肥猪场建设产业项目3835万元;用于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产业园伟嘉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3000万元;用于特色产业种植补贴450万元;用于现代农机推广5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305万元;用于设施农业建设150万元;用于扶贫产业园屋顶式光伏扶贫配套项目200万元;用于装配式内装部品生产基地5835.65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茶饮料无菌冷罐装生产建设项目6662.0261万元;用于安家皂村扶贫车间建设项目89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扶持、辅助贫困户产业发展,带动我县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形成我县特色精准脱贫产业,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10016.4341万元。其中:用于逯家湾镇李二口村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工程366.48万元;用于袁家皂村乡村提质工程82万元;用于农机深松整地30万元;用于危房改造项目3095.5727万元;用于20xx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0万元;用于油房夭村饮水安全工程50万元;用于20xx年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程30万元;用于20xx年饮水安全水源及管道改造配套工程390万元;用于20xx年农村维修养护工程50万元;用于20xx年农村饮水管道路面恢复40万元;用于宣(家塔)—贾(家屯)线(西黑石—贾家屯段)路基、路面以及防护工程767.6814万元;用于20xx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万元;用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150万元;用于农田基本建设项目4319.7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145万元;用于马家皂乡安家皂移民新村护地坝工程100万元;用于谷前堡镇水磨口村道路硬化工程10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农民生产运输难、群众出行困难等问题,使贫困村基础设施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提高贫困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质量。
(三)雨露计划项目600万元,用于资助大中专技校职高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绩效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实行资助“全覆盖”,缓解贫困户学生家庭经济压力,确保贫困家庭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四)金融扶贫类项目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1400万元。其中: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用于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等带贫主体贷款贴息400万元。
绩效目标:以政府财政资金风险补偿和贴息,撬动大量的金融信贷投入,通过财政资金扶持,金融资金助推,破解产业扶贫贷款难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投入保障,加快我县产业发展步伐。
四、项目管理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和乡镇要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认真推进落实,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的调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扶贫项目建设任务。
(二)各部门和乡镇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整合资金日常监管,对资金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统筹整合资金方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应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村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乡镇)要认真组织协调,切实履行职责,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实施、监管、督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56号)、《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6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政办发〔20xx〕10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及任务
(一)资金整合目标
20xx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20xx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754万元。
(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
——产业振兴。坚持发展“特优”农业产业,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产业链、价值链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推动农业生产全环节升级,加快形成从田间到餐桌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格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人才振兴。结合“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产业有奔头,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制定人才、财税等优惠政策,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激活农村的创新活力。
——文化振兴。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既要发展产业、壮大经济,更要激活文化、提振精神,繁荣兴盛农村文化。要把乡村文化振兴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各领域、全过程,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精神动力。
——生态振兴。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组织振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培优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规划引领原则。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总规划,围绕年度任务目标,以重点乡村振兴项目为载体,用好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坚持改革创新、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尽可能将整合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统筹安排各类项目,形成合力,避免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与其他资金安排的项目简单重复。
(三)坚持分工负责、责权统一原则。在资金整合使用中,要明确部门分工,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三、资金统筹范围
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xx〕56号)和《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的通知》(晋统筹办〔20xx〕2号)精神,20xx年纳入我县统筹整合范围的上级专项涉农资金包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资金)、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四、统筹资金投向
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可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发展、水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环境整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项目与资金安排详见附表)。
要将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要占到全部整合资金的50%以上,将三大省级战略、五大平台、十大产业集群和支持一产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等项目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制。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保资金统筹使用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资金需求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负责全面协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批复”自下而上的形式,在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批复至乡镇(主管部门)进行实施,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可整合资金情况,审批确定纳入统筹整合集中使用的资金,依据乡镇(主管部门)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建立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项目引领资金,初步确定整合资金使用投向。
县财政局负责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预算整合资金;依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联合签字盖章后的《县整合资金使用审批单》对资金申请单位核拨整合资金。
乡镇(主管部门)是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依据县乡村振兴总规划编制本乡镇(本部门)的乡村振兴规划。确定备选项目并对项目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同时向县乡村振兴局申请纳入项目库;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择优审定的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项目地点、建设任务、资金规模、时间进度计划);依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本乡镇(主管部门)实施方案的批复,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开展绩效评价。
(三)严格资金监管。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3.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4.弥补企业亏损;
5.修建楼堂馆所;
6.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
7.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9.村级办公场所、村级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
等公共服务设施;
10.医疗保障;
11.各类保险;
12.“雨露计划”中“两后生”补助之外的其他教育支出;
13.注资企业;
14.设立基金;
15.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各级统筹资金管理及使用部门要认真编制资金管理台账,围绕整合方案中的项目如实反映资金的渠道来源、指标调整、科目列支及支出情况等要素。县级与乡镇、财政与相关部门的资金台帐要互相衔接。台账将作为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推进政务公开、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项目进展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乡村振兴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安排等要在各行政村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主管部门(乡镇)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资金使用者主体责任,做实前期工作,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坚持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督导检查,落实管护责任,避免“重建轻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重大项目实施专项督查,跟踪审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县乡各级部门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做好整合项目资金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县乡各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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