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我县职工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政办发〔20xx〕80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财社〔20xx〕80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天政办发〔20xx〕7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以企业职工为重点,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等培训、重点群体(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脱贫户和边缘户开展技能培训。
三、培训方式
1.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教育中心。企业应结合生产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方式,大幅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
2.全面推行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
3.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
4.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社会优质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培训。
四、经费保障
1.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所需经费优先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不足部分由提升行动资金予以支持。对企业按规定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省(境)外培训的,所需经费优先从提升行动资金予以支持。
2.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脱贫户和边缘户就业的开展以工代训,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脱贫户、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或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4.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费。
五、申报程序
1.企业根据生产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培训计划,提出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报告报县人社局备案。
2.县人社局会同县工信局、县总工会等开展跟班抽查及结业验收工作。
3.培训结束后,企业根据实际培训人数上报申请材料,经县人社部门认真审核后由社保失业保险基金专户按规定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县人社局要把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积极协同工信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同时要切实履行申请材料审核职责,有效甄别资金发放对象及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顺利实施。
2.工信局、总工会要积极发挥主管部门和工会作用,指导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提升培训,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3.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参训人员、培训资料、培训师资、培训场地等,组织开展好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培训资料,确保培训质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的文件精神,平稳推进全乡卫生厕所管护服务工作,加强对中标企业服务质量的管理,确保改厕成效,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依据省、市、县相关标准,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厕所革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管护原则,积极探索和建立完整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的长效管护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改厕后续管护、维修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问题,促进全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和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建立乡及各社区二级联动管理考核机制,由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乡改厕维修清掏服务站牵头,会同各村分工干部及各社区改厕维修清掏服务分站负责人、村级管理员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考核方法及结论
1、考核对象:乡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中标企业。
2、考核范围:乡全域内
3、考核办法:实行月评制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月评成绩占年度总成绩的80%,年终考评成绩占年度总成绩的20%。乡清掏维修服务站和社区清掏维修服务分站组成督查组,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根据考核办法,依据细则,对中标单位的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进行明察与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除现场提出立即整改意见外,并视情纳入中标企业的月度考核成绩中。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固定证据后,依据考核标准分别纳入当月对中标企业的考核成绩中。每月25日之前,组织相关人员对管护单位进行考核,结合对上月月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实行每月一考核一通报。
4、考核等次:月评等次:100-95分为优秀;94-90分优良;89-85分为合格;84-80为基本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月考评发现的问题,乡要求被考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年度考评时,整改成效同时进行考评。年度考评等次(分值)同月评等次分值。
5、考评结论:每季度的考评结论要形成考评报告,报乡党委会审定。
四、奖惩措施
1、督查组依据中标单位提供的当月记录表、结算单或智能平台信息,对中标单位工作进行回访,经回访不实的、群众满意度差或有群众投诉的,经调查核实后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记入中标企业考核结果中,给予扣分并处罚款。
2、对于上级部门检查、群众举报、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记入中标企业考核结果中,情节严重的或对我乡改厕工作及成绩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中标企业予以双倍扣罚,同时进行约谈及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中止合同。
3、管护单位工作在上级检查、评比中获得好评或受到表彰的,在工作中创造先进经验并获得上级认可的,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及奖励。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对中标企业考核结果的运用
全乡日常考核、随机暗访考核结果,根据《乡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作为对中标企业现场扣罚经费的依据。主要是针对中标企业的管理、工作人员在编在岗情况、机械设备出勤、操作流程情况、日常管理、作业质量等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取证。
每季度需将该季度月度考核结果进行一次汇总,考核达标则按合同每季度支付当年合同总额的25%。年度考核总平均分值大于等于85分,可续签合同,小于85分,则在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二)相关问题和整改结果的综合运用
1、上级检查、群众举报等问题的运用:对于上级部门检查、群众举报、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记入中标企业考核结果,情节严重的或对我乡改厕工作及成绩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中标企业予以双倍扣罚,同时进行约谈及通报批评。
2、问题整改结果运用:对已被检查、举报出的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质量问题,且未及时按照要求和时间进行整改的,第一次按此项目考核细则扣分标准对中标企业扣分和处罚,第二次将按照相关程序对中标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有权动用该中标企业履约保证金并聘请他人代为整改、落实。因管护服务质量发生改厕突出问题不予整改并情节严重的,将有权对中标企业解除合同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村医生服务能力,确保村卫生室发挥作用,切实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农村在岗卫生人员培养,提升我县农村卫生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力争达到一村一名掌握基本医疗技能、了解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合格村医。结合我县村卫生室和村医实际情况,特制定县“村医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现每个村卫生室有一名合格村医的目标。初步形成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熟悉农村卫生工作、掌握村患病人员情况、配合卫生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能胜任岗位的乡村医生队伍。
二、培训方法及内容
(一)集中理论培训:县卫生健康局每年组织不低于一周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医德医风、政策法规、健康扶贫、基本医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合理用药、中西医适宜技术等。
(二)分散理论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医生的理论培训。每年村医在卫生院理论培训不低于一个月。培训内容:医德医风、政策法规、健康扶贫、基本医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合理用药、中西医适宜技术等,根据各乡镇薄弱点增加培训内容。
(三)临床实践培训:各村医生到所属乡镇卫生院实践学习。实践学习每年不低于一个月,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处方、门诊日志书写;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流程;健康教育宣传、讲座;慢性病随访、健康档案管理、基本医疗常规操作等。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片区责任制。包片领导负责指导和监督卫生院开展好“村医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二)实行常态管理制。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村医能力提升”的重要意义,把“村医能力提升”培训纳入常态化工作,形成常态化管理计入年终目标考核。从第二季度开始,次季度5日前各乡镇卫生院报上季度村医培训情况。
(三)实行学员考评制。每位学员理论培训结束后,根据学习内容进行一次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参加临床实践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延长理论培训时间继续参加理论培训合格为止。临床实践培训结束后,各培训点根据学员日常学习表现、技能操作情况给予考评。合格的学员参加下一轮培训,不合格的学员延长临床实践培训继续参加临床实践培训合格为止。每年末组织一次较为全面的乡村医生综合考评,对考评优秀的乡村医生给予通报表扬,对考评不合格的乡村医生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年考评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卫生健康局将解聘,取消村医资格。
(四)强化档案管理制。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村医能力提升”专卷,落实专人负责“村医能力提升”档案管理。
一、工作目标
至20xx年底,对全县小餐饮进行摸排和全覆盖检查,小餐饮持证经营率达到100%;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要求,餐饮具监督抽检力度明显提升,业户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小餐饮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符合《条例》中相关规定和要求,基本达到“六项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对小餐饮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逐步健全,人民群众对小餐饮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年底前对小餐饮业户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建成1-2个餐饮特色聚集街区。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规范提升标准。各监管所要按照《条例》及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厨房(场所)清洁的“六项标准”对小餐饮进行规范提升,并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做好精准摸排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是实施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各监管所要组织开展精准摸排,摸清辖区内小餐饮经营户的总数、持证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更新小餐饮台账,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精准掌握小餐饮监管底数。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结合小餐饮监管实际针对性设定培训考核内容,提升培训考核精准度。运用“两库一平台”开展小餐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核,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违法行为处罚、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学习运用,全面提升小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四)深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动态监管,深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将小餐饮业户划定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三个等级,分别通过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向消费者公示,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小餐饮业户的集中摸排和全覆盖检查,对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小餐饮业户,督促其选择卫生健康部门公示的合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购买产品。对近年来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涉及餐饮具投诉举报答复不满意的,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抽检。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冷链食品、畜禽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腌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督促小餐饮店严格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加大小餐饮抽检覆盖率,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以人员健康、食品储存、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为重点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推动小餐饮示范创建。结合全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按照“食安”示范企业(餐饮服务领域)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表C.3餐饮服务街区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6),大力开展小餐饮示范店、示范街(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镇街小餐饮整治提升“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示范创建、社会共治,不断推进全县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八)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在规范提升过程中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业户应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充分运用约谈、告诫、建议等行政手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对未取得、未公示登记(备案)资质,违法添加制售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查处,大力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
三、保障措施
(一)精准摸排,掌握底数,做好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各监管所要开展精准摸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定准责任、定准时间、找准问题,确保提升行动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积极运用“两库一平台”开展小餐饮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核,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
(二)集中整治,分区划片,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提升行动
各监管所要按照规范提升行动要求,采取网格化监管,分区划片、包干到人的方式,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提升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分类梳理,建立完善监管信息档案。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形式,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监督抽检重点,有效排查风险隐患。同时,以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为引领,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三)总结经验,创新举措,建立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各监管所要做好小餐饮规范提升活动经验成效和创新举措的总结,认真研究规范提升过程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小餐饮规范提升活动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使规范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巩固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成果。
根据州委、县委、乡党委关于“乡村分类转化提升”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逐一研判、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原则,结合我村实际,制定乡村转化提升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村位于县城西北部,距县城25公里,平均海拔2400米,农户202户577人。全村有耕地1979亩。常年种植大白菜、莴笋等蔬菜作物。村民主要经济来源以种植蔬菜为主,虫草等中药材采掘、青红脆李种植、中蜂养殖、外出务工为辅。村支部现有党员56人,其中:60岁以上的13人,30岁以下的9人,大专以上学历11人,中专及高中学历5人,初中以下学历40人,男性党员45人,女性党员11人。
二、目标任务
按照“乡村分类转化提升行动”工作要求,以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和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集中整顿与“发展民生稳定”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争取在先进的基础巩固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个别党员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活动阵地利用率不高。党员居住地分散,组织生活开拓创新不够,开展文化娱乐活动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初心教育成果。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为契机,创新党员服务载体,将服务群众落到党员的日常行为,通过“吉祥先锋”、“党员突击队”志愿服务队,引导广大党员守初心、担使命,加强党员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服务意识;对个别党员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及专题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二是加强村级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对村级建制调整后,对活动阵地内“两委”班子信息进行及时更换,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程序,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每月及时更新村务、党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开明”。三是加强党员意识的培养。丰富教育强化阵地意识发挥好党员学习交流“加油站”的作用,结合党员居住较为分散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载体,积极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宣传党的思想理论和大政方针。四是严肃执行“积分评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发展“七项规定”,对标“五九”行为规范,按月对党员进行积分评星,年底分数在8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党员,考虑将其列为村后备干部;年底分数在60分-80分的评为合格党员,要求他们再接再厉,力争下一年度列入优秀行列;年底得分低的由乡党委和村支部书记谈话,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分数低于40分的按不合格党员处置,屡教不改的,村支部上报乡党委,建议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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