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施工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当发生事故后,为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施工企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部施工生产实际,制定这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面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倒塌、火灾以及机械伤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责任制及组织机构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5、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防火用具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7、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卓着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1、协同商议救援命令,指挥各部门抢险救灾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决定是否应采取疏散措施;
5、现场检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挥员工开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职责
1、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规范并带头自觉遵守;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做好救援准备措施;
3、事故发生后,救援小组成员要立即到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动中听从上级指挥,统一协调行动;
5、应急救援小组在抢救行动中要尽心尽责,将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降到最低;
6、协助组长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7、小组成员名单(见附表)
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同时启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的扩大。物资部、机电队等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投入运作,组长及各成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上级。
3、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里抢救受伤人员,这是抢险救援的重中之重。保卫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有重伤人员出现时救援小组应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现有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呼叫医疗援助。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事故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当事人必须用将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事故相关监管部门: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②事故类型(火灾、倒塌、触电、爆炸、泄漏、机械伤害等);
③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④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⑤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⑥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⑦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⑨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6、事故现场保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参考有关资料、就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三、施工企业基加强对高空坠落物体管理。
1.加强对作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操作规程作业。尤其是新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教育。
2.保证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对"四口",脚手架,楼层临
边防护工作加强。
四、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治措施
1.各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的要求抓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定的教育培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法制意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专业技术素质,做好督促、监护和检查工作。
3.坚持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入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使教育培训工作既有针对性,又能保持经常性,防止走过场,使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克服不安全的因素和不安全的行为。
4.企业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要求,对如下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①模板工程,②脚手架工程,③拆除工程,④物料提升机,安全防护和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改变或拆除现场的防护设施
5.切实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和零星安排的作业,都必须向操作者讲清楚施工环境、操作过程、操作工艺,操作方法的具体要求和应急救援措施,操作过程中必须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使每个操作者时时处处重视安全。
6.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做好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及时对拆除的部分进行恢复,确保防护措施有效发挥作用。
7.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版)《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92)和《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在设施选用和方案编制时,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在使用前必须组织技术、安全、机械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或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架体搭设和防护措施,各安全装置等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模板支撑架,特别是4.5m以上的高支撑体系和特殊支撑架(如超重、超大)必须进行专门的设计、在搭设前应确认钢管、扣件、脚手板的材质和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搭设过程必须及时检查验收立杆间距,接头方法及纵横向支撑、剪刀撑(包括水平)设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混泥土浇筑时必须检查施工方法和施工荷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物料提升机的采购、租赁及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必须是市安全主管部门备案的产品,并且符合《关于开展物料提升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2004]95号文件的要求,防止不合格的产品投入现场使用。
10.在恶劣气候(如雨雪天、大雾、六级以上强风)和环境不良的条件下,禁止从事高处或洞口作业。
11.对利用登高设施或登高用具进行攀登作业的,作业前应对其材质和稳定性进行确认,对材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按规定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认真教育,严格检查,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12.对现场的临时用房或工棚的瓦屋面应固定牢靠,防止雨天或大风天气进行抢修,及时淘汰石棉瓦等易碎材料作为临时的屋面避免铺设或维修过程高坠事故。
小区住宅楼模板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工地项目部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安全员)
组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各工种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必须一天24小时开机。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应急任务的分配和人员、应急资源设备调度,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反馈后续紧急情况的处理。
(2)救援结束后,小组全体成员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安全员负责收集意见并修订预案。
(3)安全部门、施工部门负责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4)项目值班人员一旦收到紧急情况信息,应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地把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总指挥,分组开展救援工作,过程中人员可协调。
(5)紧急情况发生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紧急救援现场的总指挥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安全事故分类处理
(1)若是脚手架或支模架倒塌,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组织排除险情,组织所有架子工进行倒塌架子的拆除和拉牢,防止其他架子再次倒塌。伤员抢救组对被压的人员组织用手移开倒塌的材料,以避免伤员二次受伤,对受伤者进行现场必要的救治,同时拔打120电话,送医院抢救。
(2)若是塔吊倒塌,电气工长或电工先切断相关电源,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3)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受伤者自己或最早发现者首先大声呼救,并呼叫电工迅速拉闸断电。应急小组长组织现场伤员抢救组迅速将伤者抬到平整的场地进行必要的救治,同时拔打120电话请求救助;如发现伤者有断指断腿等,应立即找到,用医用纱布或保鲜袋将其包好,同伤员一起送往医院救治。
(4)发生触电事故,最早发现触电者,迅速拉闸断电,用木棒、木板等不导电的材料将触电者与触电线、电器部位分开,将触电者抬到平整场地,伤员抢救组按照有关救护知识进行救护,同时拔打120或直接送医院抢救。
4、应急处理流程
5、现场恢复:充分辩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公司和项目部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针对施工的变化及预案暴露的缺陷,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在事故教训总结与教育的同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整顿,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全部进行处理和改进,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使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乡镇级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处置、救援、善后、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2.6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应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2.7专家组
市安委会办公室
进入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的,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立即向市安委会及市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提请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
(1)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到岗,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机构、救援队伍待命,会同有关专家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2)加强与事发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市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派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4)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报请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征用、调配施救物资、设备、车辆和人员。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其他突发事件的,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时,向市委、市政府和黄石市安监局报告,请求协调支援。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5相关部门
进入Ⅳ级以上响应的,市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申请组织协调。
4.3指挥和协调
(1)进入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或相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按照本预案、相关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指导、协调和支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应急救援。当国家、省、黄石市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时,服从上级有关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
(2)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按照应急管理职责,参与或者直接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有关部门接受市应急领导机构指派,指挥协调本系统和其他参与部门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派出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故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乡镇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必须按相关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方案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发地乡镇级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5)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域,对现场实施管控,会同有关专家完善应急方案,指挥布置各相关部门及专业救援队伍、保障队伍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照分工开展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同时,组织事故单位和事发地的乡镇级政府,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故单位、事发地政府及其周边的应急处置力量。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备案。
4.5医疗卫生救助
(1)由市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事发地乡镇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按照相关预案提供医疗设施,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组织有关专家、医疗急救队伍,开展紧急医疗救护、现场卫生处置。疾病控制机构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
(2)需要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援。
4.6安全防护
4.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必要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持。
4.6.2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方法、范围、路线、程序,并报市安监局应急办。必要时,可边实施、边报告。
(2)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群众疏散、转移。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开展医疗救治、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负责治安管理。
4.7警戒保卫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由事发地的公安机关及事故单位保卫机构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区域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负责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
(3)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其他刑事、治安案件。
(4)必要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持。
4.8社会动员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视情况需要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超出事发地乡镇级政府处置能力时,事发地政府向市政府及市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申请支援,市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市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3)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时,市政府向黄石市政府申请其他社会力量支援。
4.9监测评估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成立事故现场监测与评估小组,做好以下工作:
(1)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2)对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对食物和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产生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的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进行监测。
(3)指导现场群众疏散以及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气象、风向、地质、水文资料。
监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
4.10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2)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会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1应急结束
4.11.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应急终止: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2)遇险人员获救或部分失踪人员经全力搜救、确认无生还希望。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消除,无继发可能。
4.11.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机构批准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2)由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各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国土局、市信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事故单位、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责任部门(单位)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依据法律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5.2保险
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受灾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的保险受理。
5.3事故调查
一般(Ⅳ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由市政府组织,市安监局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人参加,依法对辖区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人民政府直接组织的事故调查,调查组组长由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调查组依法查清事故伤亡经过、原因、性质等,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呈报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重伤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较大(Ⅲ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的上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处理。
5.4总结分析
(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事故发地政府及事故主管部门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工作的建议,于应急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市安监局应急办。市安监局应急办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报告市政府。
(2)市安监局应急办及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3)市安监局应急办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队伍的维护、应急设备器材的保养,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补充。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危险源、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2)各相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乡镇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市安监局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市安监局应急办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有关信息,定期报送大冶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应急办。
6.2救援装备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负责全市救援装备、器材的协调调配,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制度,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
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
6.3应急队伍保障
(1)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商务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救援队伍(人员)。
(2)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3)市安监局应急办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组织检查应急队伍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6.4交通运输保障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和按职责分工组织协调,优先运送处置事故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危害的人员,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必要时,市安监局应急办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铁路和海事等部门(单位)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和相关预案要求,掌握市内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组建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做好应急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及时向市安监局应急办通报相关医疗卫生资源信息。
6.6物资保障
(1)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2)各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和掌握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3)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跨行政区域的救援物资调用。
6.7资金保障
(1)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应急保障预案启动相关经费保障预案。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作为事故抢险救灾资金。
(3)各乡镇级政府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储备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安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解决。
6.8生活保障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和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保障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它生活必需品,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列支。
6.9避难场所保障
各乡镇级地政府应确定一批设施完备、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受灾人员紧急疏散需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保证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6.10技术储备保障
市安监局应急办组织成立大冶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新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7预案管理
7.1宣传
(1)市安监局应急办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2)各乡镇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负责本区域、本行业应急工作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危机防范意识。
(3)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所在地政府、村(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7.2培训
(1)市安监局应急办组织全市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综合培训。
(2)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市安监局应急办提供指导。
(3)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5)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应急培训,使从业人员了解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7.3演练
各乡镇级应急救援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或演习。市安监局应急办每二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练或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相关规定,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7.4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的变化,以及应急救援实践的经验教训或出现的新情况或应急演练发现存在的问题,市安监局应急办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送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附则
8.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违法行为的。
8.3沟通与协作
市安监局应急办和有关部门应建立与其他县(区)应急机构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尤其是邻近县(区)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区域救援活动,开展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
8.4其他
(1)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
(2)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车辆、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8.5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6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程项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由****负责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所有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需要进行演练一次,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所有成员都必须参加,演练必须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必须真实,不准走过程,能够真正达到演练的目的。
3、所有演练所需要器材、设备由****负责落实。
4、所有应急救援演练必须提前5日报分公司安全科进行备案,并提供书面的演练说明,分公司派人参于演练过程。
5、所有与重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资料由安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
6、本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爆炸应急预安;
2)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3)传染病应急预案;
4)防暑应急预案;
5)高空坠落应急预案;
6)火灾应急预案;
7)机械伤害应急预案;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中毒应急预案;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了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各种事件、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有效,充分发挥企业在事故、事件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事故、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项目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性自然灾害。洪灾、风灾、雪灾、冰冻天气等自然灾害均适用于本预案。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组员:
设立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项目经理总指挥,项目副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
(二)指挥机构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批准预案执行,分析安全预防工作执行情况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负责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①以最快速度了解事故情况,评估事件、事故发展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恶化。
②迅速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调动人财物实行紧急抢险救护,保证指挥部通讯联络的畅通。
③配合事故调查,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3.各有关部门职责
①听从指挥部统一调度,担负规定职责内的救援任务。
②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针对问题提出新的救援建议。
③保证本单位参加救援人员的安全,保证信息联络的畅通。
四、抢险救援队伍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缓队,全面负责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及其它需要紧急处置事项:现场受伤或生病人员的紧急抢救治疗;抢险、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和抢救重要财产;施工现场水、电、路及其它受损设施的抢险;为受灾人员提供吃、穿、住、医等物资保障。
五、装备及通讯联络
1、装备
公司配有发电设备、电焊机、切割机、电钻、梯子、照明用具、汽车、吊车、挖掘机等抢险救援设备,其日常管理由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
2、通讯联络
****
应急救援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
六、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1、项目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并通知现场施工人员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各种事件、事故隐患后,项目部必须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3、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队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决定是否请求社会支援,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抢险抢修
抢险救援人员应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及时进行排险抢修,使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八、现场医疗救护
在社会救助到达之前,抢险救援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受灾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当急救车到达事故现场后,协助护送伤、病员到医院抢救、治疗。
九、外部联络及社会支援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各种事件、事故隐患时,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决定本单位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时,必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紧急援助。上级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时,指挥部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报告有关详细情况及安全事项。
十、有关制度
1、值班制度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各种事件、事故隐患时,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指定专人值班,接听有关信息。
项目上应建立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巡视工地安全、环境状况,确保发生事件、事故第一时间报告。
2、报告制度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各种事件、事故隐患时,建立零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将当日的动态于当日下午十六点前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按规定及时报上级有关应急办。
住宅工程项目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加强对潜在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的响应,做好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后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处理,使抢险、救灾、救助工作能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事故灾害的生产经营,结合工程公司实际,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一、潜在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类别
(一)潜在隐患
1、自然灾害:地震、狂风暴雨、大雪天、洪灾。
2、施工现场:土方、井桩、脚手架工程、洞口临边作业、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砼浇注、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车辆运输、垂直运输、中毒、中暑、火灾、爆炸等。
3、其他:突发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淹溺等其他伤害案件。
(二)重大事故类别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爆炸(锅炉、容器)、坍塌、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二、应急预案的机构设置
1、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公司行政领导统一组织指挥,项目经理和机关科室负责人牵头负责的原则。
2、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成立指挥部,一把手担任总指挥,生产副经理和项目经理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项目部人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3、事故应急总指挥部设在安全科,应急处理按事故类别划分管理,归口领导,小组牵头,协同项目部成立的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搞好事故应急处理。
4、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抢险队的组成:(略)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1、组织工程公司各领导小组,项目部领导小组按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最低限度。
2、根据事故发展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调动各类机械设备、物资、人员做好抢救工作。
3、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稳定企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应急领导小组、抢险队职责
1、服从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事件的扩大和人员伤亡的增加。
2、做好伤害人员的救助和集体财产的保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取证提供依据。
五、重大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和逐级将事故情况报告工程公司负责人和归口管理的科室负责人。
2、工程公司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一是迅速派人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的勘察了解,掌握事故情况,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进行抢救;二是将了解、掌握的情况立即报告工程公司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行业管理部门;三是在必要时将事故通报,求助于当地驻军、武警、公安、消防、医院等部门的支援。
3、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损失。○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现场控制情况。
4、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现场保护,进行标识,为上级部门的勘察、取证、拍照、绘制现场平面布置图,原因分析提供依据。
六、应急处理预案
1、在工程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高坠、物打、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中毒、中暑等伤亡事故,由工程公司生产科牵头,事故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2、火灾、爆炸、淹溺等伤害事故,由经济保卫科牵头,事故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自然灾害事故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室、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4、突发性的刑事、治安案件,由办公室、经济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
七、重大事故的预防控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治制度。
2、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细则,消防制度,防范措施。
3、加大管理力度,实行领导干部预案值班制度,值班电话:○1安全生产科:○2办公室:○3保卫科:
4、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人员的组织落实。
八、具体的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措施
(一)火灾:
1、发生火灾情况后,发现人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并积极进行抢救。
2、项目部接到汇报后:
1)积极组织现场人员救火。
2)打"119"报警,报警时说清地点、势态、电话号码等。
3)立即组织保安人员疏散人员和保护现场。
4)逐级向上报告和向社会求救。
5)疏通救火通道。
6)将受伤人员就地抢救和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火灾发生后,应据实填写《事故记录报告》。
4、火灾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二)狂风、暴雨、大雪天
1、遇有6级以上大风和日降雪为50mm以上恶劣天气应停止室外作业,停止塔机与垂直运输作业。
2、遇有恶劣天气还应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现场排水。
2)加强现场临时设施和设备的防护。
3)原材料,构件和调和设备应入室或做好防雨、防潮、防裂、防塌四防措施。
4)地基与基础工程应做好截水、挡水工作、严防雨水倒灌。
5)砌筑工程挡土墙,独立墙应设临时的支撑。
6)结构吊装应停止作业并应做好基础处理使吊装物堆放可靠安全。
7)遇恶劣天气应做好检查记录,并记录上述工作安排与落实情况。
(三)突然停电
1、因各种外界未预知因素遇到突然停电情况应做好下列工作。
1)检查各用电设备工作状态,并立即切断所有工作设备电源。
2)塔吊吊物在空中突然停电,应设安全警戒线并设法使起重物落地。
3)向现场作业人员说明原因和需要做的弥补工作。
2、遇有突然停电情况必须作好记录。
(四)中毒、中暑及各类人员伤害。
1、凡遇有中毒、中暑及各类人员伤亡情况,立即用现场急救器材,现场急救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2、遇有人员伤害事故,休息一天以上的,应写出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五)坍塌
1、施工现场出现任何情况坍塌,必须及
时向项目部汇报,并设法控制情况继续发展。2、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排除险情,有人员伤害的,应组织紧急抢救。
3、无论何种情况,项目部都必须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逐级上报,填写《事故记录报告》
九、重大事故急救知识
(一)如何包扎伤口
所有开放性伤口,在抢救时应立即用急救包或无菌敷料妥善包扎,以达到止血、保护伤口、防止再受污染、避免外界对伤口的刺激和减少疼痛的目的。
包扎时注意事项
1、包扎前,先将衣服解开,充分暴露伤口,尽快进行包扎。伤口上或其周围不用磺胺粉等药物。
2、敷料接触伤口的一面,必须保持无菌,包扎范围应遮盖伤口周围皮肤约5~10cm以上。
3、表浅易取的异物可小心取出,已嵌入组织的异物或外露的骨片不可勉强摘除,以免加重污染和出血。
4、脱出于伤口外的内脏组织,禁止送回,应用敷料敷盖、保护脱出的内脏,再用较厚的敷料(或干净的饭碗罩住)围在脱出的内脏周围,然后包扎。
5、包扎时必须动作轻柔,不增加损伤,不可过紧,以免妨碍血运,也不能过松,以免滑脱,打结时要避开伤口。
6、对骨折或关节病员,负扎后应加用固定器材。
7、较大较深的出血伤口,可先用急救包或敷料填塞,再加压包扎,及时送就近的医院处理。
(二)、高空坠落的抢救
1、首先了解高空坠落的高度,及时检查病人的呼吸、血压、脉搏、瞳孔等情况。
2、尽可能让病人平卧,如有口内血块,立即清除;如有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按压术。
3、如有伤肢出血,立即将衣服剪开进行止血,采取加压包扎止血和止血带止血。
4、对骨折的病人不要勉强整复,采取就地取材,用小木板稍加固定,如骨折断端有穿破皮肤血管、神经的危险时,可小心顺势自伤肢端稍加固定。
5凡疑有脊椎、脊髓损伤的伤员,搬运必须非常谨慎,要求动作一致、平抬平放,绝不可使颈部或躯干弯曲和扭转,轻轻地将伤员移上担架,用衣物等固定,及时送医院救治,担架以木板为好。
(三)、中暑的预防措施
中暑是在高温环境里工作,由于外界气温过高或在强烈阳光下直接曝晒过久,如预防不周引起体温调节功能紊乱、出现一系列症状称为中暑。
临床表现
轻者病人出现头痛、头晕、口渴、全身疲乏无力,出汗、四肢麻木、恶心等症状。
重者除上述症状外,病人体温可达40℃以上,面色潮红、胸闷、皮肤干燥及早期循环衰竭的表现(如面色苍白、皮肤湿冷、脉搏细连、血压下降、晕倒、不省人事、惊厥、昏迷)。
抢救措施:
1、立即将病人搬入到阴凉通风处,平卧头部抬高,松解衣扣。
2、头颈部给予冷敷、扇风、凉水或酒精擦体,使体温迅速下降,但病人出现虚脱(体温降低)时不要冷敷。
3、若病人能饮水时,可给病人大量饮水,水内加少量食盐或口服人丹、十滴水等;若不能饮水时,有条件可静脉输液。
4、重者积极送医院治疗。
(四)、触电的防治措施
人体是一个导电体,触电后电流通过人体可造成严重的全身损害和局部损伤,严重者可致心搏呼吸骤停。
救险:
1、在抢救电击伤时,应分秒必争,首先应迅速使伤员脱离电源。用不导电的物体(木棒、竹杆等)将电源挑开或立即关闭电门,切忌直接用手或导电物去推拉伤员,以免救护者自己触电。
2、如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摩;即使已恢复正常心跳,还应严密观察,防止再度停跳。
3、如有外伤、烧伤,应及时处理后,送就近医院救治。
4、在进行上述处理的同时,应使全身及脑部降温,有条件时输液。
(五)、烧伤现场抢救措施
1、迅速脱离火源、扑灭火焰。衣服着火可以就地慢慢打滚,用水或其他物品(如雨衣、棉被等)覆盖,也可以跳入附近水池或水坑中。原则是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尽快隔绝空气,停止燃烧。切忌奔跑呼叫或用手扑打火焰,以免加重头面、呼吸道及双手烧伤。
2、保护创面,如缺敷料,可用清洁衣服、被单等迅速包裹伤面,避免污染和加重创面损伤。创面不涂抹有色药物、不挑破水泡,化学烧伤时尽量查明性质,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或用可中和、消解化学因子的液体洗敷。
3、保持呼吸通畅,预防休克,口服或注射镇痛剂,口服生理盐水。
4、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六)、食物中毒的救治和预防措施
食物中毒是由于食用了被细菌污染或有毒食物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
1、预防:
(1)加强伙房卫生管理及卫生宣传,搞好伙房卫生;保持食物清洁,防止食物污染,严格执行卫生制度。
(2)炊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不吃变质腐败食物,防止食物污染与细菌繁殖。
(4)食物,尤其是肉类,要充分加热,彻底烧熟。
(5)尽量避免吃剩菜剩饭,夏秋季气温高,熟食不宜久放,以免变坏。
(6)做好防蝇、防鼠设施。
(7)生、熟菜,板、刀和容器要分开,按时消毒、清洗。
2、抢救原则
(1)发生食物中毒后,应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
(2)事发单位还应保护好现场及剩余、可疑食品,保留病人的呕吐和及粪便,协助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作好调查工作。
(3)对病人迅速采取措施,争取时间在中毒初期催吐,用手指、牙刷柄轻探咽后壁引起呕吐后,服大量淡盐水、温茶水,有条件可皮下注射催吐药,采用导泻或者解毒的方法。
(4)病情较重者,立即送医院救治。
十、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机构图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按照省建设厅豫建[2004]8号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公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有助于做好事先防范,快速反应,组织有效的救援,达到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和危害的目的,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2、应急救援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县政府,建设局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反应行动,实施预案过程中所采取应急救援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公司内部进行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
3、应急救援的分工
①应急救援领导办公室
建筑工程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办公室负责日常运作,办公室设在公司。
保证与建设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及时联系,传达信息收集整理事故档案资料,并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②公司安全科
负责及时将安全生产事故及有关信息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规模,请示公司及建设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否启动事故救援预案,并根据批示组织有关人员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事故排除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安全鉴定,事故调查取证,快速修复等工作。
③工程项目部
充分发挥人员及机械的优势,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力机械设备对事故现场开展危险排除,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重建工作。并配全本公司组织定期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安保科室,工程项目部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本公司干部及职工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要性认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2、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力量,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基本力量进行检查摸底,组织对主要施工抢险、管理人员、担负事故发生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3、设备、技术、物质保障要加强对涉及设备,技术物质的配备、储备和协调,拿出具体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建立台帐。
4、组织培训,各科室、项目部要对各自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基本力量的骨干人员,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采取各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
5、与县医院应急救室取得联系,确保急救120急时赶赴事故现场。
三、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1、挖掘机2台。
2、装戴机2台。
3、发电机2台。
4、吊车2台。
5、污水泵2台。
6、运输车辆10台。
7、投入人力80人。
住宅项目楼栋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有效地保障了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法制范围。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我项目部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有了这个组织,能够提高抗御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结合我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使之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二、安全救援事故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重伤、死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种安全事故,包括建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施工现场相邻建筑物坍塌事故、土方坍塌事故、有害气体中毒事故、高空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等。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工地应急领导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四、职责分工
1、通信联络组
组长:z
组员:架子工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的信息收集、传递及联络工作。
2、抢救组
组长:z
组员:钢筋工全体成员
职责: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排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集体财产。确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请示汇报工作。
3、后援与救治组
组长:z
组员:瓦工全体成员公司办公室人员
职责:负责联系救护医院,保障应急用车及救援器材(急救包、担架、氧气袋等),组织成员单位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
4、善后处理组
组长:公司总工办
组员:z
职责:负责伤残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及理赔工作。
五、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起应急救援体系,是保证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的根本。
1、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监理部报告,在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2、各小组按本预案要求,进入工作状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相互配合、协调作战,保证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六、保障措施
1、本预案报送公司审批并备案。
2、各小组按期组织现场实战演习,使应急救援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应急救援的技能,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后能迅速有效地进入抢险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1、对外联系组:负责与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及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沟通。
2、现场协调组:负责协调事故现场各相关方的关系和事故现场处置。
3、物资供应组: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和供应。
4、信息传递组:负责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传递事故发展动态。
5、善后处理组:负责处置事故善后事宜。
二、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1、总指挥:项目部经理
2、联系协调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3、现场协调组:专职安全员和各专业工长
4、物资供应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材料员
5、善后处理组:项目部经理、公司有关人员
三、突发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1、发生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和人员、财产损失的简要情况,已采取的救援措施,以及事故发展动态;
3、项目部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4、公司主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视情况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迅速通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5、救援小组人员联系电话:(略)
四、救援总则
1、保护人员生命第一,保护环境、财产第二。
2、视突发事件具体情况,首先实施自救。当事态难以控制时,应立即求助相关方和社会资源。
3、具体原则
(1)疏散无关人员,抢救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阻断危险源,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3)保持信息畅通,随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
(4)保证应急人员和物资调度有序。
(5)调集应急力量,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事件影响和损失。
五、应急救援预案启动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总指挥应快速反应,统一指挥救援小组和项目部人员配合作战:
1、对外联系组根据总指挥的指令与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医院及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等部门取得联系。
2、现场协调组应及时组织自救、互救,并与事故现场相关部门协调好关系,配合相关救援单位实施现场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物资供应组应及时为事故现场提供所需的交通、通讯、器材、设备、药品等救援物资,为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4、信息传递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相关部门传递事故救援的最新动态。
5、善后处理组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事宜。
六、救援器材、设备
1、汽车:牌号(略)
2、通讯:电话、传真(略)
3、器材:简易呼吸器,氧立得,体温计,毛巾,口罩,安全帽,急救绳索,强光手电,急救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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