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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应对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精选(5篇)

2024-01-18
物业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面对自然灾害,社会应该建立共同的应对机制。应急预案需要针对不同的危机进行不断地优化完善,是否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应急预案?经过细致的分类零思考方案网为您整合了“物业应对寒潮天气应急预案”,想要了解更多的话可以继续阅读下面的内容!

物业应对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篇1)

一、总体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划定责任分工,及时处置道路交口、桥梁、陡坡、弯道的积雪结冰,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镇直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做好各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镇党政办: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预警,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二)镇经委:指导和监督工业企业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镇建委:负责监督各物业公司安排人员清理各小区内积雪、积冰。同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燃气领域安全防范责任。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镇环卫所:负责清理镇主要道路、广场等处的积雪、积冰;负责在主要路段、道路交叉口抛洒融雪剂,融化积雪、积冰,调派铲雪车将混合融雪剂的冰雪集中堆积;负责组织人员清除非机动车道、公共汽车站等主要地段的积雪、积冰;负责做好除雪机械设备的'保障工作,及时清运已堆积起的积雪、积冰。

(五)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动员沿街商铺、单位及时清理门前人行便道积雪,集中堆积,严禁乱泼乱倒和向非机动车道清扫抛洒积雪,防止形成积雪、积冰。同时做好加固广告牌、店铺门头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增派警力疏导交通,确保除雪人员、车辆安全。为除雪车辆通行提供便利。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及时处置,确保交通畅通,避免连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镇农技站:负责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群众做好防低温和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加固蔬菜种植、畜牧养殖大棚等设施,防范积雪压塌大棚,发生设施损坏等。

(八)镇派出所、应急办、卫生院、应急救援队负责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其他各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十)各服务区、各村按照网格化管理,开展除雪铲冰工作,对社区、各村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督促指导沿街路经营业户及居民住户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清除门前院后至道路非机动车道隔离带以内的积雪冰面,积雪堆放应规范,避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未雨绸缪抓部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雨雪冰冻天气对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强化底线思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到人,早计划、早安排、周密部署,为今年的除雪保畅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同时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加强预警发布,深化宣传教育。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灾害天气预警发布,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和应对准备。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天气预警和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及时会商研判,科学组织抓落实。突发雨雪冰冻天气,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分析研判防灾抗灾形势,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处置。

物业应对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篇2)

一、总则

为了应对冬季降雪,减少因下雪给业主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清雪原则

要求所有部门以雪为令,及时清除积雪,不能拖拉延缓。冬季清雪铲冰工作实行责任区划分和全员义务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四、职责

(一)公司的清雪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公司责任范围的清雪工作

(二)各大区负责保障应急物资的提供(包括盐、及清雪工具等);各职能部门负责大雪和暴雪应急抢险的辅助与协调、清雪铲冰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服务中心针对所辖区域的道路、活动场所及时开展积雪积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标准

降雪量在3cm以下为小雪,降雪量达到3-10cm为中雪,降雪量超过10cm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应当清扫完毕。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结束清雪工作。

(二)中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积雪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临晨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晒适量盐水。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结束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结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提前协调准备机械推雪设备,铁锹、雪堆子、大扫把、推车、棉手套等。

2、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

3、各部门要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晒适量盐水或融雪剂,并对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综管办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未被污染的积雪可堆放在树穴及绿地内,被污染的积雪(喷洒过盐水的雪)禁止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物业应对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增强雪天应急保障能力,雪前做好设备和人员组织准备,雪中保障道路具备畅通条件,雪后保持市容环境清新整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宿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宿迁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市道路、交通道路和桥梁路面、公园、广场及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道路。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冬季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扫雪除冰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市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盐业公司、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等单位及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制定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及划分责任区;落实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督查相关单位扫雪除冰落实情况;总结扫雪除冰工作经验和不足,逐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市各相关部门、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要成立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指挥体系,并在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全面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负责会同市城管局组织实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市城管局:负责实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组织环卫职工开展扫雪除冰工作,组织沿街商户参与“门前五包”扫雪除冰工作;加强大型户外广告、亮化照明设施积雪清除和隐患排查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雪情、冰冻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在降雪冰冻季节内,每周向市有关部门书面通报天气情况;遇有降雪天气和出现道路结冰现象,每日发送天气预警预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报道天气变化和扫雪除冰情况,对未尽义务的单位予以曝光,发挥新闻监督作用;做好扫雪除冰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相关单位扫雪除冰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通报各类未尽义务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冰雪天气道路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限速行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部门管养的国省干道、高速出入口、火车轨道、交通桥梁等地段和城区各公交站台的扫雪除冰工作。督促检查各客运公司、客运站、火车站、公交公司、港口的扫雪除冰、车辆防滑及应急抢险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督促各大市场、大卖场及农贸市场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学校开展扫雪除冰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在出现极端降雪天气影响师生人身安全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学生作息时间或短期放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燃气管道的防冻保护措施,督促建筑(征收)工地开展扫雪除冰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园林绿化树木管护工作,及时清理树木积雪或被积雪压折的树枝、残枝,督促、指导市区其他责任主体做好园林绿化苗木的管护工作;指导、督促各物业小区管理单位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扫雪除冰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供水、排水裸露管道的防冻保护措施。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各医院开展扫雪除冰工作,保障医疗卫生场所环境清洁。

市旅游局:负责做好市区各旅游景点管理和隐患排查,组织人员及时清扫旅游景点积雪,营造良好的景区环境。

市盐业公司:负责制定扫雪供盐方案,储备一定数量融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配备充足的装载设备,做好随时供盐准备。指导监督科学用盐和融雪善后工作。

市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确保冰雪天气水、电、气、暖正常供应,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每个单位应组织应急处置队伍,负责突击抢险、抢修等工作。

市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负责向市民免费发送降雪量等信息,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通信畅通。

2.3其他各主体职责

2.3.1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辖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居民区的扫雪除冰及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及各相关单位扫雪除冰及市容卫生保障工作。

2.3.2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在市、区两级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好各项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动员做好本辖区街道、后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扫雪除冰及特困户慰问救灾工作;负责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及主次道路连接通道扫雪除冰工作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3.3各环卫作业企业:在各级环卫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各责任区范围内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并建立与扫雪除冰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应急队伍;负责提前储备融雪和防滑物资,并做好除雪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负责城区四级以上道路扫雪除冰(已落实包保责任路段除外)工作,以及积雪清理和消纳工作;负责城区雪后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2.3.4沿街商业主体: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积极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做好各商铺门店两侧中线至绿化带或人行道(慢车道)的扫雪除冰工作;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大型商业主体,要按照“门前五包”要求,及时组织物业公司和单位职工做好所属区域扫雪除冰工作。

2.3.5公共区域主管单位:各广场、停车场、公交站台、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扫雪除冰工作,由所在的主管单位负责清除;上述无主管单位的公共区域,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环卫和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等部门清除。

2.3.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划定的责任区域,同时做好本单位内部庭院道路和“门前五包”责任区的扫雪除冰工作。

2.3.7驻宿部队:为应急预备队,在做好本单位内部扫雪除冰工作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3、等级划分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1—3毫米(雪融化后的水量),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2.5—5毫米,或积雪深度达3—5厘米。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3—6毫米,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5—10毫米,或积雪深度达5—8厘米。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6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达8厘米以上。

上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应急准备

4.1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对冬季雨雪天气的监测预警,定期组织专家分析雨雪趋势,落实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向各地、各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4.2宣传引导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冰雪天气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4.3组建扫雪除冰队伍

每年12月1日前,根据除雪工作相关要求,各区(管委会)、各单位、各街道(乡镇、社区、场)均应组建除雪队伍,明确各岗位作业人员。各属地居委会应加强对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的指导,并要求各物业公司按规范要求组建除雪队伍。同时,各街道、社区、乡镇应积极招募社会各界志愿者,组建志愿者除雪队伍。

4.4储备扫雪除冰工具

各区、各部门单位要提前及时购买储备扫雪除冰工具和相关物资,其中各级交通、公安交警及环卫等部门除储备必要的人工铲雪工具外,还要储备融雪物资和大中型除雪机械,并加强对各种除雪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和调试,确保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5建设融雪消纳场所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设1—2处固定积雪消纳场所,建设相应的融雪池,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4.6加强培训演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各类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技能、各类融雪剂的性能及用途,并结合实际组织演练。

4.7加强市政设施排查

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公交等部门,要对可能出现问题的管网、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运行良好。

5、预警响应

市气象局应及时做好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由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及时启动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和通信运营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各地及各相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按预案调动扫雪除冰作业所需队伍、车辆、工具和物资,有力有序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6、扫雪除冰要求

6.1处置原则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主干后街巷、先空中后地面、先机动车道后辅道人行道”的原则,优先做好城区主干道、桥梁、上下坡道、车站(公交站台)、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匝道)等关键区域扫雪除冰工作。

6.2融雪作业

降雪过程中,城区桥梁、坡道、匝道、进出城通道等易结冰地段,小雪每4小时实施一次融雪,中雪每2小时实施一次融雪,大雪以上每1小时实施一次融雪,防止积雪成冰。

6.3清扫作业标准

6.3.1机械作业:对道路实施机械清理作业的,应按照道路通行方向,由最左侧车道向最右侧车道依次向前方清理,并安排人力进行清扫和补漏。清理期间作业车辆应开启警示灯,有条件的应在作业起点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调头、后退或越黄线清理。

6.3.2人工作业:对人行道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从道路一端依次向前清理;对慢车道(辅道)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根据路段实际长度,从路段中点依次向头清理;对人车混行路段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按照道路通行方向依次向前进行清理,清理作业期间应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得反方向清理;对商铺门店等公共区域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从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开始,依次向绿化带或人行道边进行清理。

6.3.3空中作业:降雪结束后2小时内,市、区两级园林部门、属地街道部门要安排人员,对道路两侧行道树、公园广场景观绿化的积雪进行清理。清理作业应使用专用工具摇晃树枝,让积雪自然撒落;不得敲砸树枝,破坏绿化。作业期间如积雪、落叶撒落至无积雪的地面,应及时将撒落的积雪和落叶清理到绿化带内,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6.3.4打堆作业:已使用融雪剂路段的积雪,可按长、宽、高不超过100cm的标准打堆,打堆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堵塞雨水井口的地点。未使用融雪剂的道路积雪,可以按不超过30cm的高度,均匀堆放在绿化带内,也可以按不超过100cm高度堆放在路边树穴或路牙边。

6.3.5清运作业:城区主次道路积雪,由各环卫作业企业组织人员车辆清运至各积雪消融场所进行消融处理。绿化带内的积雪原则上可以不清运。清运应按照“先机动车道、后非机动车道”的要求,逐步进行。背街后巷、居民小区内积雪,由属地居委会、物业公司委托人员、车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积雪消融场所进行处理。

清理后的积雪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雪、残冰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不得向路面扬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6.3.6雪景营造:对城区公园广场、景区、绿化小品、街头游园等区域的积雪,在不影响群众出行的前提下,可进行雪景营造,不予清扫。中雪以下降雪,对行道树、绿化景观积雪可不予清理。

6.3.7雪后作业:除雪工作结束后,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环卫作业部门,集中力量对雪后道路污染进行洗路净化作业,尽快恢复道路环境卫生面貌。对机械作业不到位的盲区进行人工清扫作业,并加大日常巡回保洁力度,减少废弃物在路面滞留的时间。

6.4质量要求

清理积雪的过程中应按照“前推后扫”的要求,实行组合式作业,不得出现丢段、漏段、花扫等现象,硬化的路面应达到“全覆盖、见本色、无雪迹”的要求。力争小雪降雪结束6小时内,中雪降雪结束12小时内,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完成城区主干道路积雪清除工作,城区交通及高速公路、进出城通道恢复正常。

6.5雪后处置

除雪完毕后,各作业单位应立即检查融雪剂库存量,库存不足的,及时按照技术标准和储备定额进行融雪剂备份采购,以满足再次降雪后除雪作业需求。同时,应对各类除雪作业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再次出现降雪后立即投入使用。

雪后出现冰冻的,供气、供热、通讯、电力等部门要尽快清除管线冰雪,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7、保障措施

7.1组织保障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扫雪除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扫雪除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安排专人组织实施,确保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充足、组织有序。

7.2经费保障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扫雪除冰的保障措施,拿出专门工作经费,提前采购扫雪工具,储备扫雪除冰物资,确保具备基本的扫雪除冰工具。

7.3宣传保障

创新宣传形式,发挥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专题专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雪除冰工作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7.4督查保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市城管局要安排专人组成巡查督查小组,加强对扫雪除冰责任区完成情况的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的给予通报、媒体曝光,督促推进各相关单位落实扫雪除冰任务。

8、附则

8.1宿豫区、宿城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统筹安排好辖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居住小区等场所的冰雪清除工作。

8.2本预案由市城管局会市应急办制定并负责解释。

8.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xx年1月印发的《市区冬季扫雪工作预案》同时废止。

物业应对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篇4)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冬季除雪防冻工作,增强突发性雪灾处置能力,确保辖区内道路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经街道研究,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包社区领导、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除雪防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辖区除雪防冻工作,检查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委,具体负责除雪防冰的协调、调度、检查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为除雪防冻工作第一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除雪防冻工作,按照《北城街道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沿街门店做好除雪防冻工作。

三、除雪防冻范围

辖区主要市政道路,如东方红大街、康庄路、黄河路、大学路、西安路、解放街

辖区主要地段,如城乡结合部、街巷、小区

主要场所,如社区服务中心、学校,医院。

四、预警机制

1、降雪为小雪时,启动蓝色预警机制。白天降雪应在下午6:00前清除完毕,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9:00前清除完毕。

2、降雪为中雪时,启动黄色预警机制。白天降雪在晚上8:00前完成积雪清除,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10:00前完成积雪清除。

3、降雪为大雪时,启动橙色预警机制。街道全面动员发动,并具体组织实施积雪清除。实行包片分段,确保责任到人,及时组织积雪清除。在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启用机械清雪,园林部门清除树木积雪!

4、降雪为暴雪时,启动红色预警机制。街道分管领导亲自指挥,各社区、各单位组织每日清除积雪两次以上,防止积雪凝冰。启用扫(铲)雪机械并组织除雪突击队支援重点地段的积雪清除。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对部分路段适时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五、工作要求

1、所有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除雪防冻各项准备,严格服从街道办除雪防冻领导小组的调度。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2、各社区、各单位街道除雪指令后,要立即投入积极除雪行动,保证清楚干净到位。堆雪清理出路面外,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3、物业小区内积雪,有各小区物业组织群众完成。

六、严格责任追究

各社区要结合任务分工,各自制定详细的除雪防冰应急预案;包社区干部要根据各自任务分工,按照不同预警机制要求,随时启动本预案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出书面检讨;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街道进行通报。

物业应对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篇5)

为进一步落实雪后清雪工作任务和责任,切实做好冬季城区清雪工作,迅速清理道路积雪,以确保民众出行安全,维护城区环境整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调度,密切配合,机械为主,人工配合,突出重点区域,带动全面工作”原则,通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确保及时清除建城区内的积雪,为民众和车辆出行提供便利、安全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城区清雪工作做实做好,成立融雪清雪指挥部,负责建成区内融雪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指挥部下设两个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分工为:

1、协调督导组:负责与上级融雪清雪指挥部的联系沟通,上传下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清雪任务,及时掌握和反馈清雪动态。

2、积雪清运组: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积雪清扫和运输工作,根据具体情况调动、租赁车辆,按街道划分责任区,配备保洁员。

三、职责分工

1、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区主次干道的的积雪清扫和运输工作。

2、县交警大队:负责对融雪、清雪车辆的引导,并对社会车辆进行指挥疏导,维护和保障清融雪道路交通秩序和通畅,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3、县卫健局:负责发生意外情况下伤病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在降雪天气期间社会治安的防范和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5、县交通局:负责指挥、协调车辆运行,城区公交安全行驶。

6、高邑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城中九村两委干部发动群众做好辖区内道路融雪清雪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降雪后,融雪清雪指挥部立即启动清雪预案,调动应急力量迅速赶赴清雪现场,开展清雪工作。首先确保保证刘秀路、中兴大街等城区主要道路的清雪,然后向其它道路延伸。

(二)机械清雪组要提前完成清雪机械设备车辆全面检修、维护、机油及轮胎更换等保养工作,完成雪铲、撒布机等清雪设备的安装、维修和调试工作,备好防滑链,提前做好清雪准备。

(三)在清雪作业中,各组应保持信息联络,及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如在清雪作业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实施救助,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四)凡对除雪工作不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对于除雪工作做得好的,给予通报表扬。

(五)完善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按值班表执行。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天气变化和降雪情况。全体职工要保证冬季下雪期间通信畅通。

五、清雪作业标准

(一)机械清雪作业质量标准

1、清雪机械设备应沿着路中间右侧向前行驶。

2、禁止将积雪推成较大雪堆或推到路口处,影响交通。

3、清雪机械设备在下雪中或夜间作业时,应及时开启警示灯、照明灯,以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4、清除的积雪应运送至指定倾倒区域。

(二)人工清雪质量标准

1、清雪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责任区内清雪任务。

2、配合机械清雪时,应及时将机械清除过的残雪清除。

3、不得在果皮箱、垃圾箱周围堆放积雪,禁止向积雪堆上倾倒垃圾、杂物和污水。

4、禁止将含盐积雪倒入绿地、花坛、树坑中;禁止将含有垃圾和杂物的积雪堆入下水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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