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自物业经理人赶到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持现场交通秩序和师生的安全,疏通聚集人数;院办及宣传部应做好外界媒体的接待、解释和相关信息的澄清、发布、监控等工作。
2.若劝阻无效,学院有关部门要配合上级有关单位继续做好稳定和制止工作,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及闲杂人员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防止师生出现过激或违法行为,防止在打架斗殴中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处置过程中,以做好思想工作为切入点,做到教师学生不停课。
(二)Ⅱ级事件的处理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处置外,学院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及时深入事发现场,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保卫处严格学校门卫管理,控制出入车辆,未经批准,其他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院内,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及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信息宣传和对外媒体单位的联络和接待工作,确保宣传渠道快捷畅通。
(三)Ⅲ级事件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处置外,学院应按程序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已掌握的时间、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对聚集师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Ⅳ级事件的处置
学院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对敏感和不稳定因素的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非法大字报、小字报、传单及有害网络论坛信息时,对张贴者(发布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对大字报、小字报、传单及有害网络信息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非法传教或其他突发事件苗头时,学院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学院相关部门进行解决,消除引发突发性事件的根源。
七、善后与恢复
学院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院内正常秩序。
(一)属于涉及国家主权以及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种族或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邀请公安、国家安全机关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民族情感和合法权利,引导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二)注意方法,积极疏导。对参与或受煽动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师生及其他人员,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把教育疏导作为优先处置的措施,贯穿与处置工作的全过程。
(三)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平息后,学院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参与者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法的观念,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涉及单位(部门)应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审定。
八、附则
1、本预案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与完善;
2、本预案由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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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原来园校区抗洪排涝抢险应急预案
由于我校原来园校区地势低洼,每逢雨季,容易造成校内及周边大面积严重积水,严重影响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为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我校原来园校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鉴于我校原来园校区雨季容易引起内涝的实际情况,校学生处、宿管办、网管中心应利用广播、集会、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洪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防洪知识,提高广大师生防洪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二、学校成立原来园校区抗洪排涝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公司物业管理中心,电话:83105246,内线:5246。汛期期间,该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始终保持在位接听电话。联络人:韩守金,联系电话:13338965068。联络人应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三、汛期来临前,总务处要敦促、检查后勤服务公司落实各项防洪物资准备及设备维护。
四、汛期期间,后勤服务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随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了解天气变化,并根据气候情况及时向总务处领导汇报并请示是否启动抗洪排涝应急预案。
五、发生内涝后,后勤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具体情况,制定排涝方案,并立即将现场情况及拟采取的方案向总务处领导汇报。如果情况严重,总务处领导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六、发生内涝后,后勤服务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立即电话通知院长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处宿管办、总务处医疗卫生科、保卫处等相关单位,安排好教学工作,安顿好学生生活,并协助做好排涝工作。网络管理中心电话:831**5056(内线:5056);教务处电话:831**50(内线:5050);学生处电话:83**228(内线:5228);学生处宿管办电话:83**13(内线:5313);总务处医疗卫生科电话:83**66(内线:5466);保卫处电话:83**795(内线:5795)。
七、发生内涝后,如果校内道路或进入校区的道路严重积水,影响交通,后勤服务公司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尽快恢复道路通畅,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发生内涝后,保卫处要安排人员协助后勤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疏导道路交通,维持现场秩序。
九、发生内涝后,总务处医疗卫生科应安排医务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开展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十、发生内涝后,对于地势比较低洼,发生连续水浸20分钟以上的区域,由后勤服务公司负责立即组织好抢修人员、安排好运输车辆从服务公司原来园仓库中将两台75kw的排水泵运出安放在原来园校区东南角围墙外侧,铺设好管道,同时从位于教2楼北侧的配电室内接出电源对排水泵供电,经调试正常后使用排水泵将积水排入奎河。
武夷山市**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有序和科学、规范地处理不稳定事件,结合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中小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持中小全面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负总责;**副校长任副组长;各校校(园)长为成员,是各学校第一责任人,具体抓落实。
2、实行中小班子成员挂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中小:*;枫坡:*;西郊、黄土:*;仙店:*;南源岭:*;城村:*;南树:*;南岸:*;汀浒:*。
二、建立工作机制
1、加强舆情分析和信息工作。学校要准确了解师生思想动态,把握校园舆情,敏锐捕捉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正面引导,开展宣传教育,及时组织正面权威信息,使之真正成为主流、主导,把握舆论主动权。特别是学校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网络信息安全员每天上午8:009:00要上网自查学校网站,重点对留言板和论坛进行核查,及时摈除影响安全稳定的不良信息。
2、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由学校校长坐镇指挥,并立即向中小办公室汇报,挂点的中小班子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保持与中小主要领导的通讯联络,以便安排相关后援力量到达,现场指挥处理或指导、协助处理,确保事态不扩大、不蔓延。
3、及时制定先期处置办法。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校园内;严密掌握控制现场动态,了解事件的原因,耐心细致做好劝解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研究和制定宣传口径,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需要,学校领导要出面接待聚集人员,做好教育劝阻工作。
4、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对突发事件要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动态,确保一旦再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中小主要领导。
5、完善事件处置保障措施。一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学校要由领导带班,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巡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及时了解有关安全稳定状况;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9:00要将有关情况上报到中小办公室。二要确保通讯畅通。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不得有非工作占线现象,学校主要领导无线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随身携带,及时接听。三要对外统一口径。对外宣传和发布信息由市中小办公室统一发布,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对外发布影响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信息。
三、明确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校长和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1、没有制定维稳工作预案的,对校长进行效能告诫,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对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对校长进行效能告诫,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其他相关人员责任;
3、没有有效防止、制止不稳定事件或处置不当产生不良影响、造成损失的,免除该校校长职务,并追究其他相关人员责任;
4、值班人员不在岗、擅离职守的,追究校长责任;
5、重要信息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的,免除校长职务,并追究校长责任。
二OXX年十一月七日
物业辖区维护公共治安秩序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公共治安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客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责任范围
保安部负责本应急预案实施,并联络指导相关部门配合执行,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突发事件等安全防范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维护治安秩序领导小组
三.操作程序
1.接到报警后,保安部主管、领班、巡逻人员应携带对讲机迅速赶到事发现场。
2.立即向报警人员、当事人了解情况,掌握可疑人员的体貌特征,并通知监控室注意对各出入口、通道进出人员加强监控。
3.一般的吵闹、个人纠纷等行为,应礼貌待人,给予劝退。
4.发现有肇事或违法可疑行为的人员,要密切注意其行动并立即进行劝阻,防止事态扩大,损坏的物品要照价赔偿。
5.对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影响或扰乱内部正常工作,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保安部人员有权按照有关法规采取必要措施。并视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
6.发生较严重的治安行为或刑事突发事件,保安部主管、领班应迅速组织保安力量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保安部主管应首先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分管领导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在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当地公安部门和110报警。如遇冲击外国领事馆事件,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110报警,并做好领事馆外围现场秩序的维护。
7.如有人持械行凶伤害他人的,保安人员可使用警械器材强行将其制服,并保护好现场。
8.保安部主管、领班应迅速组织"维护治安秩序队"人员封锁并保护好肇事现场,使用警示带划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线内,同时搜集人证、物证,动员现场见证人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并加强区域巡逻。
9.沉着冷静,协调指挥外围保安疏散围观人员,引导公安人员进入现场取证。
10.公安人员到达后,保安部主管或领班简单汇报案发时间、地点、对象人数、体貌特征、作案性质、作案对象、大致去向等情况。
11.积极配合公安人员开展案件的侦查工作。
12.因治安行为或突发事件受到新闻媒体采访,由分管领导出面接待,其余人员概不接受采访。
13.处理完毕后,保安部分管领导应及时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保安部应做好事发经过的详细记录。
14.重大治安事件和刑事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向省局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学院(校)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和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卫生监测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本学校食堂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
一、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院长负总责,按照各处室、班具体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处室紧密配合,学校统一调控,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控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本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工作。
每学年可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及应急分工具体安排到人。
"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各处室负责人、行政值班人员、饮服中心主任、食堂经营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和监测方案。
2、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3、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4、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对师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5、积极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环境整治和预防性消毒杀菌,特别是食堂,要积极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场所,保障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整治。
6、一旦发生学校集体食物中毒,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和协助工作,按卫生、公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会同卫生、工商、公安部门,切实做好对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检查整治力度。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
1、当发生学生吵闹、争执时,值日教师和食堂管理人员应迅速到场予以劝阻,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2、若矛盾激化时,应及时上报值日领导(白天:81050000,晚上:81050014)、学生处(81050010)或后勤处(81050088、81050090),并提供当时的情况,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二)保证合理的饭菜价格。
1、当发生学生对饭菜价格和质量有疑义时,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详细询问情况,并做好记录。
2、食堂管理人员要经常协助伙管会作认真调查,对随意调价或变相涨价,或饭菜质量问题,一经查实,均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3、由经营商或管理人员,退回多收的价款,并给学生满意的答复。
(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学校后勤处预先通知停电,食堂管理人员应提前通知食堂各服务点;
2、若为发生突发性停电、停水时,食堂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后勤处(81050090)、高配值班室(81050110)打电话询问原因,以备向工作人员解释清楚;并协同后勤处物管部门尽快解决。同时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工作,向学生说明情况,并调整用餐时间,保证学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时停电,管理人员和值日人员要依靠应急灯,做好学生的疏散工作。后勤处及时安排人员发电,以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1、监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记录的检查,一旦发现学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防范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如有发现学校集体食物中毒,立即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同时,实施应急预案。
2、报告。学校教职工应关爱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院领导和校医务室报告,由学校办公室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3、应急处理要求。
(1)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窗口、楼层的经营活动。
(2)及时联络学院办公室(81050000)、后勤处(81050088、81050090)、医务室(81050083)及附近的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应急速赶赴学校,在组长指挥下开展相关救治工作;
(4)后勤处和保安处应立即封闭食堂,保留造成食物中毒的食物留样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查验。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5)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并由组长负责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挠事故报告。
(6)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和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7)对造成严重食物
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通过学校保卫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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