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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应急预案9篇

2024-07-16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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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1

一、处置原则及注意事项:

1、当发生空压机全停后,值长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各部门主任,以及运行各岗位,组织人员,并做好机组安全停运的准备。

2、迅速查明空压机全停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尽快恢复空压机运行。

3、熟悉掌握机炉侧各气动门失气后的状态变化,机组维持当前运行工况稳定,重点做好运行参数监视和调整,确保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参数不发生超限。

4、及时停止现场压缩空气使用和排污点,以维持压缩空气压力。

5、当仪用空气局部失气时,应分析确认泄漏点,迅速隔离。

6、如仪用气压力低于0.3MPa,且空压机全停原因查明,短时内无法恢复运行,应立即打闸停机。

7、空压机恢复运行后,先启动公用系统,并集中力量先恢复一台机组启动。

二、处理要点:

1、仪用气压力低至0.6MPa时,DCS发“仪用气压力低”报警,当仪用气压力低至0.4MPa时,DCS发“仪用气压力低低”报警。

2、暂时停止电除尘输灰、灰库卸灰、化学制水,注意监视各电场灰斗灰位,减小仪用气使用量,为空压机恢复运行赢得时间。

3、燃油系统供、回油快关阀及各油角阀失气后全部关闭,炉前油循环中断,各油枪无法投运,如锅炉在油枪助燃运行方式时,油枪掉闸,注意监视炉膛负压、火焰监视变化,如锅炉濒临灭火或已经局部灭火时,禁止再投油枪,确认锅炉MFT动作正常,否则手动MFT。并就地检查各油枪退出到位。

4、过热器、再热器减温水调门失气后全部关闭,及时调整烟气挡板和水煤比,控制主再热汽温不超温,必要时切“机跟随”方式,适当降低燃料量,手动调整给水量来控制主汽温。

5、给水泵再循环调门失气后开启,给水量会瞬间下降,及时调整水煤比,防止主汽超温。

6、辅汽联箱各供汽门失气后全部关闭,辅汽压力将下降,如在机组启停过程中,空预器吹灰、油枪吹扫、除氧器加热将失去汽源,冬季时采暖换热站失去汽源,必要时就地手动开启调整门,控制辅汽联压力在正常范围内。

7、凝泵再循环调门、除氧器上水调门失气后开启,凝水压力会瞬间下降,注意检查精处理过滤器护膜泵是否联启,及时调整凝泵转速,控制除氧器水位。

8、除氧器溢放水阀、热井补水调整门失气后开启,注意检查关闭除氧器防水去热井手动门,关闭热井补水调门前手动门控制除氧器和热井水位在正常范围内。

9、机侧各疏水门失气后全部开启,检查低压缸喷水投运正常,注意监视低压缸排汽温度不超过70℃,如低压缸排汽温度达到110℃,应立即打闸停机。

10、高低加事故疏水门失气后全部开启,抽汽逆止门失气后关闭,注意检查机组背压变化,及时调整空冷风机转速,控制背压不超过30KPa。

11、轴封供汽及溢流调整门失气后保持不动,维护当前开度,注意监视轴封压力和温度变化,否则通过调门调门前后电动门进行就地操作进行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12、主机冷油器冷却水出口调整门失气后打开,及时通过调门前手动门节流调整主机润滑油温在正常范围内。

13、发电机氢气冷却器进水气动调整门、发电机定子冷却水冷却器进水调整门失气后关闭,及时开启调门旁路手动门进行调整氢气温度和定冷水温在正常范围内。

14、高低旁调门及减温水关断门失气后全部关闭。如机组在启停过程中,注意主再热蒸汽参数的`变化,通过燃料、减温水配合调整在正常范围内。同时注意高低旁后温度的变化。

15、真空泵入口碟阀失气后保持不动,如真空泵运行中跳闸,及时关闭真空泵入口手动门,以防漏空引起背压升高。

16、启动疏水泵去排汽装置调门失气后开启,注意排汽前置背压的变化。

17、主机VV阀、BDV阀失气后打开,注意低压缸排汽温度及背压的变化,及时调整减温水及空冷风机转速,使其在正常范围。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2

1、学校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定期检查,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用气和锅炉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要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校舍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上课时教室前后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教师、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禁止到烧烤场以外的地方野炊。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3

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质量事故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确保事故的影响最小化,并尽可能保护公众利益和品牌形象。以下是一份可能适用于某些类型的质量事故的应急预案:

1. 定义事故类型和范围:明确质量事故的类型和范围,例如,产品质量问题、生产事故、售后服务问题等。

2. 确定应急处理人员和职责:确定应急处理人员和职责,包括事故调查员、质量负责人、维修人员等。

3. 确定应急响应程序:制定应急响应程序,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追踪和善后等。

4. 确定紧急通信和信息传递渠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通信和信息传递渠道,以便及时传递信息。

5. 建立备份和恢复计划:建立备份和恢复计划,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恢复生产或服务。

6. 确定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应急处理人员和维修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应急处理程序和应对措施。

7. 建立应急基金:建立应急基金,用于支付应急处理费用和善后工作。

8. 评估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应急预案,确保其符合实际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9. 发布应急通知: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发布应急通知,告知公众有关事故的情况和应对措施。

10. 记录和报告:及时记录和报告质量事故,包括事故原因、处理结果、善后工作等情况。

应急预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应对和处理质量事故,保护公众利益和品牌形象。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2 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

1.4.3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按照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以信息网络等为载体,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1.4.4 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死亡1人、受伤3人以上、涉及国外(境外)人员、造成道路交通堵塞,以及其他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并根据事故复杂程度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有关部门在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

2 启动条件

2.1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发生路外交通事故时,也应按照本预案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2.1.1 Ⅳ级(一般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2.1.2 Ⅲ级(重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1.3 Ⅱ级(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1.4 Ⅰ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以上各级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2 预案的启动

发生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对接报信息及时研判,作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决定。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县应急委员会应当迅速报告市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当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县应急委员会应及时报市应急委员会做出启动新的等级应急机制的决定。

3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领导机构

3.1.1 成立关岭自治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处置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委员会的指令,统一组织指挥县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卫食药监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法制办、事故发生地乡镇等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

3.1.2 县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负责与县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组织保持联系;协调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处理县应急处置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其它交办事项;对县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履行预案中的职责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3.1.3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县公安局:负责领导和组织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秩序进行维护、负责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疏导交通,追捕责任事故逃逸人,对事故死亡、失踪、受伤人员进行核实等工作。依法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优先运送救援人员和物资,组织调配运送紧急救援物资所需运输工具;负责调度指挥交通事故落水(失踪、遇难)人员附近船舶进行救助。

县公路管理段: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被毁坏的道路及交通设施等。

县安监局:参与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协调律师、组织基层司法所,参与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的调处。

县卫食药监局:负责组织实施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工作,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和政策咨询。

县监察局:负责组织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事故现场天气气候,及时提供天气气候分析预测信息,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报。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通过广播电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播发交通事故案例情况、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广告等。

县消防大队:负责紧急情况下专业人员和特种抢险设备的调动。

事故发生地乡镇:负责参与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协调、善后处理,配合做好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4 预警机制和信息管理

4.1 县公安局要建立以派出所、交警大队、110指挥中心为依托的交通事故信息常规监测网络,及时收集、监测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

4.2 发生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县公安局接报后,要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最迟不超过1小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先期采取的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5 应急处置

5.1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发生地乡镇、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基层卫生院等单位要在统一口径的前提下,立即上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同时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力防止事态扩大。

5.2 预案启动后,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5.2.1 现场抢救。事故发生地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5.2.2 交通管制。根据处置交通事故的需要,报请县应急委员会批准,现场指挥部可以依法决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进出交通管制区域的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5.2.3 医疗救护。县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卫生部门紧急派遣医疗机构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现场医疗救护,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现场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护送转至相关医院抢救、治疗。卫生部门还应密切跟踪该医院采取的医疗救护措施,督促或协调医院不得擅自停止救治工作。必要时,卫生部门应请示县应急处置指挥部是否商请省、市医疗机构专家参加救治。

5.2.4 调集征用。根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县应急处置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县应急处置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照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 应急结束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对现场进行清理,报县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7 事故善后工作

7.1 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或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7.1.1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7.1.2 县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和上级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7.1.3 县卫生部门要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7.1.4 被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应当及时归还;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7.1.5 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2 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县公安局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县应急委员会作出报告。

7.3 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县公安局负责;轻微、一般交通事故信息由县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县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发布信息。

8 应急保障

各乡镇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善后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8.1 人力保障

8.1.1 组建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各乡镇也要相应组建。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8.1.2 县应急预备队伍由公安、武警、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

8.1.3 各乡镇组织民兵、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

8.2 财力保障

财政部门应安排交通事故应急专项资金,保障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通信系统、救援排险、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8.3 物资保障

8.3.1 建立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交通事故应急物资,包括抢险救援设备器材、防护器材、救治药品等,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以实物形式为主。对有保质期或有效期的储备物资,在保质期、有效期内或期满后,应及时调剂使用或更换。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8.3.2 县发改局、县工贸局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等保障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8.3.3 县卫食药监局要建立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制度。

8.4 医疗卫生保障

8.4.1 县卫食药监局负责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制定相应应急准备措施,组建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安排好伤员接收和跟踪救治相关工作。

8.5 交通运输保障

8.5.1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事故现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8.5.2 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及时通报道路维修地段状况,随时引导救援车辆通行。根据事故发生地周边道路情况,尽可能开辟绕行道路,指挥疏导被堵车辆绕行,将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堵塞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8.5.3 根据救援需要,调集足够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8.6 治安维护

县公安局要制定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方案。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参与事故现场和局部地区现场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8.7 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时,应当对事故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当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部门要及时疏散人群。

8.8 通信保障

8.8.1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后,依托电信、移动、联通等社会公众通信网络,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8.8.2 公安交警部门以交通指挥中心为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大队以值班室为通信联络中心。

8.8.3 交通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领导和保障人员组成的值班队伍。

8.8.4 当发生施救时间较长、施救难度较大的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乡镇、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8.9 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应当充分考虑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9 监督管理

9.1 预案演练

按照预案要求,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演练、指挥协调系统演练、应急专业队伍演练、应急处置过程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现场模拟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9.2 宣传和培训

宣传、法制、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县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挥员、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及专业应急力量上岗前的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本单位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9.3 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因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延误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

对因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人民政府进行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

10.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10.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5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预防学生(校外、校内)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集体活动事故,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差等等。

二、事故的`预防:

1、活动前由学校通过广播、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向学校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外出活动时,旅行社导游人员在车上针对本次活动及学生的年龄特点介绍活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强对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4、活动过程中要求教师(导游人员等)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5、需要用车时,要求车队选派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加强车队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要求驾驶员“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隐患。

6、活动前,校方及活动承办机构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设施和危险地区要派专人管理,禁止学生随意出入活动。

7、外出集体活动,应委托经过区教育局资质认定的机构组织,并要求活动承办机构为参加活动学生购买平安保险。

三、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按“火灾应急预案”(或相应的预案)处理。

2、发生大面积骚乱,各带队教师(或导游)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先稳定所有学生的情绪,然后听从指挥的引领,有序撤离现场;到达安全地带的教师(或导游)要继续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所有撤离学生的安全。

3、发现人员受伤,要以最快的速度将其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4、外出活动,一旦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导游人员、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5、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6、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以书面报告区教育局普教科;重大事故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

7、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则由学校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四、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人员分工:(教育、管理、报警、事故调查、报告、协调、护送伤者等)。

总指挥z

教育、稳定小组z

引导疏散、善后小组:zz

报警、报告小组z;

协助调查小组:各校区负责人组织当时现场人员

护送伤者小组z

协调、联络员z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6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写成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与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企业服务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单位取得道路运输许可后,为守法,诚信和安全经营,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守法经营,做到证件齐全有效,不超范围经营。

二、企业发展依靠新增车辆,加大投入,加强管理。

三、经常对照开业条件,按时参加年度查(审)验。按照要求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严格执行汽车运输作业规章程,不使用运输设备设施从事违法活动。

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生”的方针,以车辆管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为重点,健全制度,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强化安全生产,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经常对照《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上线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

一、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二、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查。

三、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四、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工作总结之家 m.dg15.cOm)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二、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该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日损坏。

2、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十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的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送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前进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驾驶员对车辆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 (厂) 做定期维护。

三、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四、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律、法规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五、定期跟车接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国家、政府法律、法规和有关道路交通法规,严守安全操作规程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自觉学习安全行车、汽车专业和运输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每周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二次),提高交通安全行车意识和安全驾驶技术。

三、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四清”防“四漏”的例保和“三检”工作,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况。

四、遵守安全行车和职业道德守则、做好安全行驶文明服务、爱护货物、服从运行安排、确保货物安全。

五、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稽查、企业化公安管理人员的检查。

六、发生事故时,要主动停车并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并同当地的公安交警部门及车队协助公安交警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做好事故处理。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长:副组长:组

员:

魏春杰 张海元 姜

吴兆菊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严格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 和《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二、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证,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三、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四、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五、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制动器。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认真及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指示、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的管理规定、措施及业务技能,以及提高参会人员在安全法规、安全理论、业务技能方面的业务水平,得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人人清楚明白。

二、掌握驾驶员的技术情况,思想动态,把思想工作做到个人。

三、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学习运营安全规范和其他规章制度,经考核合格持上岗证上岗。

四、每月组织公司管理人员、驾驶员参加一次安全学习会、学习管理规定如下:

1、参加学习人员填写报名表格,并保留存档(每月公布一次)。

2、驾驶员不参加学习的每次罚款50元,并且要到公司补办学习。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做辞职处理。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七天内组织公司全体管理人员、驾驶员参加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六、利用图片、墙报等形式宣传交通事故的社会危害性,加强司机的法治观念,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七、推广先进经验、事迹,树立典型。总结事故的教训,找出不安因素,消除事故隐患,年终评出先进集体及个人给与奖励。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安 全 例 会 制 度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组织一次运输行业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安全科长和安全专管员参加的安全例会。

二、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进行签到登记,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三、参会情况实行年度考核,无故缺席一次或以致早退两次以上单位将取消年度评选资格。

四、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场纪律,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在本单位传达贯彻。

五、安全例会内容:

(一)传达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二)通过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教训、布置一下安全工作。

(三)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

组 织 机 构

长:

魏春杰 副队长:

会 计 :

纳:

业务员:

张海元

吴兆菊

绥中县绥中镇宏源运输车队

医疗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小学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7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根据上级卫生部门与环保部门要求,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及《河北省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及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进吉(院长)

副组长:闫旭初(副院长)

成员:董志芳(董志芳主任)

姚立周(医务科科长)

程聚方(财务科长)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指挥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l、现场处置及救护组:

组长:闫旭初

成员:姚立周、时志方

主要职责:

(1)接到放射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

(3)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配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立案调查、进行检测和现场处理等各项工作。

(5)进行伤员救助,并根据现场情况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损伤情况;

(6)联系相关医院,跟随救治,将人员恢复情况随时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7)对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组织力量配合公安机

关查找、并追回放射源。

2、后勤保障组:

组长:程聚方

组员:陈-军锁王云肖

主要职责:

(1)接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命令后,立即组织相应人员、物资、及车辆;

(2)配备个人防护用品(铅手套、防护衣、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及洗消设备。

(3)保证水、食物用餐、车辆供应。

二、应急处置程序

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蔓延而扩大危害范围,并在2小时内向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具体程序如下.

1.迅速报告

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医院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小组将发生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科室名称、联系人、电话等报告给县放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电话:86530698)。

2.启动应急系统

放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现场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指挥现场处置及救护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后勤保障组同时进行物资保障。

2.现场控制及报告

现场处置及救护小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及射线装置名称等基本情况报告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小组命令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应的技术支持。3事故级别与调查

对一般放射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组织立案调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指导。对严重、重大放射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组织立案调查,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配合。卫生部和公安部进行监督、指导,并根据事故情况或者应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请求,给予行政和技术支持。

放射事故的级别由负责立案调查的行政机关确定。

4.现场救助

若是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失控导致大剂量x线误照,应立即进行现场救助,采取措施,以使人员损伤、环境污染降到最小,组织人力将受照人员送往医院,并同时请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检测。

5.查找事故原因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以及环保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

6.警报解除

总结经验教训,责令事法单位指定或修改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环境安全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7.注意事项

在处理放射事故中必须采取应急照射时,应遵循实践正当化的原则,对处理事故人员的应急照射一次全身照射剂量不得超过250mSv,眼晶体所受年剂量不得超过150mSv,其他单个器官或组织不得超过500mSv。

三、放射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放射事故按照人体受照剂量或者放射源活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具体见下表:

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分级受照人员及部位医疗照射所致剂量:对于放射工作人员,表中值包括处理放射事故的计划照射所致剂量。

2、表中所列各种剂量均指一次事故,从发生、处理到恢复正常的全过程所导致内外照射剂量之和。

3、多种人员多部分受超剂量照射事故,级别按最高一级事故判定。毒、低毒组f=10。

四、附则

本应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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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8

第十二条 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的报告后,总指挥应当根据事故的等级做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决定。

第十三条 重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县级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县、乡两级指挥中心同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地农业(农机)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协调公安、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有效地维护现场秩序,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勘查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认证人(有条件的立即取证);安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在应急处理工作中,事发地政府部署工作前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上级农业(农机)部门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一周内向上一级农业(农机)部门写出详细处理报告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9

轻轨线路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范文

 一、适用范围

轻轨正线及车场的路基、轨道、桥涵、防护网、排水沟、基础设施、架空网和车站,发生火灾、爆炸和其他意外事故。

二、执行人员及负责人

线路巡查人员、车站值班人员、保安人员、控制中心调度员、工务电务处长安全处长

三、意外事故处理程序

1.当上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损坏时,首先应立即向控制中心调度、主管领导报告,及时的报警。情况紧急,涉及到威胁列车运行安全时,立即拦截列车,停止运行。同时维护现场,确认目击人。

2.需要停电的事故,应立即通知控制中心电力调度,由电调按相关方案进行适当安排,尽量减少停电范围,缩短停电时间。

3.疏散现场其他工作人员,如有伤者,迅速抢救,疏散到安全位置。

4.工务电务维修人员在接到报告后,须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处理现场,进行处理。

5.维护事故现场,配合安全管理人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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