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服务中心立即组织工程部查看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供电公司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服务中心。
2、秩序维护部立即会同工程部派人员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3、服务中心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业主,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业主,要求业主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4、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秩序维护部应协助值班部门维持好秩序,指导业主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业主,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5、安排员工到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秩序维护员加强秩序维护员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6、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业主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业主发生冲突。
7、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8、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工程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服务中心应提醒写字楼业主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秩序维护部、工程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手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面对无法把控的紧急情况,我们最好预先将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案做好,应急预案要保证最大限度的保护更多的人,应急预案该怎么写?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参考]突发停电的应急预案四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订。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市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严重人为破坏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长时间、大范围减供负荷而引起的事件。
1.4 预案体系
(1)本预案在《山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指导下编制,规定了市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一般程序,是市人民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
(2)市行政区内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在本预案的原则指导下制订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各专业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事故预防的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有效防止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广泛开展大面积停电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社会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市人民政治统一领导下,各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下的社会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恢复电网,保证重点。采取必要手段,防止停电范围扩大,保证社会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重要输变电设备设施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市应急机构
2.1.1 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研究保证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5)按授权发布信息。
2.1.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供电支公司。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组织制订市级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3)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2.1.3成员单位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制订本部门应急预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根据市指挥部的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2)市发改局:负责电力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防护用品的紧急供应、储备和调运管理工作,负责电力企业恢复电力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3)市经贸局:负责电力供应平衡工作;负责制定事故状态下拉闸限电序位表、保电序位表和恢复供电序位表;协调全市供、用电力资源的供应工作,落实好社会应急措施综合性工作;负责督促本行政区所监管企业紧急停电状态下应配备应急和保安电源,完善各种保障措施;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做好生活必需品的监控和供应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和电力设施保卫工作,控制并处理由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的进行。
(5)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年财政预算,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6)市交通局:负责统一调集、征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其他交通领域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7)市水利局:负责影响范围内汛情预测和预报,做好影响范围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调度工作。
(8)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为乡镇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9)市安监局:协调大面积停电事故引发相关领域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工作。
(10)市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应急通信保障。
(11)市气象局: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检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
(12)市煤管局:督促、检查、协调煤矿企业应急措施的启动和执行。对自供区电力用户的监督。
(13)市火车站:具体实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铁路运输。
(14)市供电支公司:在市应急领导小组、忻州供电分公司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
2.2 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2.2.1 电力调度机构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应急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置。
2.2.2 电力企业
在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市供电公司个体实施对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完善电网“黑启动”预案,事件处置按调度管理权限和处置预案进行。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2.3 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备应急电源配备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监督管理。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根据电网运行特点和规律,各相关单位加大对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因素的监测力度。电力部门加强对重要电力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气象、水利、林业、地震等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因素的监测。
3.2预警
电力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对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当出现可能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因素时,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综合研判后,应急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警报,当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解除时,应急领导小组就及时解除预警警报。
4 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4.1 I级停电事件
因发生重大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者电网遭受外力破坏等各类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停电事件:
(1)造成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及以上,或者因重要变电站设备设施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及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
(3)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及以上。
(4)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
(5)因电网故障,造成居民用户停电3万户及以上。
4.1 Ⅱ级停电事件
因发生较大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者电网遭受外力破坏等各类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停电事件:
(1)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及以上,30%以下。
(2)造成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50%以下。
(3)因电网故障,造成居民用户停电10户及以上3万户以下。
5 应急响应
5.1 事件报告
(1)发生I级停电事件时,供电支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减供负荷、采取的紧急措施、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忻州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供电支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领导小组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5.2 事件通告
(1)发生I组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I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3)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3 响应程序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①电力企业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护大、系统崩溃和瓦解;
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独立企业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恢复电力设施工作;
③电力部门负责电网恢复工作。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要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④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要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⑤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乡镇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要迅速启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刑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要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商务部门要迅速协调、组织有关生活必需口的市场供应,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生活必需品供给。
——卫生部门要督促开展急诊、急救及手术治疗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双回路供电,并自备发电设备,保证重点科室电力供应,确保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5.4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由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危险因素。
6 应急保障
6 .1 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供电支公司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电力大用户应当加强涉网技术的分析研究,增加技术和设备的投入,不断提高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要求和应急处置要求。
6 .2 装备保障
(1)建立预警信息采集平台,加强通信和信息保障,配备必要的移动通讯装备和应急交通工具,保证应急指挥和现场抢险救援的通信畅通,信息传播无误。
(2)积极推进应急系统建设,满足急救、抢险、救援的需要。
(3)政府部门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储备应对危机所需通用物资。
(4)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5)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电力企业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由电力企业自行解决,涉及全市各乡镇应急救援物资由市应急领导组协调。
6.3 人员保障
电力企业应组建专业救援队伍,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4 财政保障
(1)电力企业自身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等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2)涉及全市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和电力预警信息平台建设、运行所需的资金由市级财政进行协调。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方各级人员政府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遇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
7.2 培训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的有关人员进行定期专业培训,加强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7.3 演练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以加强和完善电网经营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应急联动之间的协调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实际,组织开展本企业的专业应急演练和反事故演习。所有预案三年内必须演练一次。
8 信息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负责拟订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9 后期处置
9.1 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事故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忻州市或者忻州市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他事故由市政府牵头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要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组成调查组,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9.2 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3)对应急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4)对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0.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领导组负责解释
10.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预案】
(一)在手术过程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停电、跳闸等紧急情况时,医务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手术顺利进行。
(二)如果是一个手术间停电,立即检查是否跳闸或保险丝有问题,针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
(三)如果是全科停电,立即启用各仪器备用蓄电池暂维持功能,同时通知电工班、总务科等相关科室进性发电,若无蓄电池装置仪器,可行手工操作。
(四)停电期间,本手术间护士不得离开手术间,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以便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五)将各用电仪器关闭,以免突然来电时损坏仪器。
(六)来电后,打开手术所用仪器,并重新调整参数。
(七)护理人员将停电经过、时间、原因及患者特殊情况,准确记录于巡回记录单上,或书写报告交有关科室。
(八)每位护士应熟悉电工班电话及各手术间线路走行情况。
(九)仪器蓄电池应保持长期备用状态,专人负责, 定期检查,以保持应急使用。
【程序】
查找原因 → 启用蓄电池维持 → 观察病情 → 关闭各仪器参数→ 来电后重新调整各参数 → 记录停电过程及患者情况并上报 →蓄电池充电备用
1、停水:
1)首先查明停水原因,确定是外网停水还是酒店供水设备问题;
2)如外网停水应立即通知店长、公司工程部、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3)及时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确定停水时间、供水时间,以便于公司领导做出相应的决策;
4)维修人员值守水泵机房,密切关注水箱水位及设备运行情况;做好客人的解释工作和临时供水安排;
5)通知店长、公司工程部并与设备供应、维保单位取得联系,讲情设备故障原因及部件损坏部位、程度等;
6)提前组织人员及准备材料,接到上级指示,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酒店的正常运行。
2、停电:
1)如外网停电,立即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确认停电性质;
2)应立即上报酒店总经理、公司工程部;
3)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前台,用对讲机与电梯内取得联系,确认电梯内是否关人,如关人按照电梯故障放人工作程序操作;
4)维修人员带好通讯工具、维修工具、应急照明灯,巡视检查锅炉房、水泵房、电梯机房、配电室、大堂等重点部位,并随时通知前台自己所在位置,保证通讯畅通;
5)切断配电柜各支路开关,防止突然来电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酒店内部配电故障造成停电时,查明故障位置、原因,断开故障设备电源,恢复非故障部位的电源,降低影响面积;
6)保护好现场,处理措施得当,及时汇报并与关单位联系;
7)故障处理后经验证设备无异常后方可恢复供相电,并加强巡视设备运转情况;
8)严禁违章操作,重要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必须做好设备事故记录,便于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工作程序的改进
按照创建三甲医院的工作要求,为提高全院护理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提高科室间工作配合能力、提升突发事件领导组的组织协调领导能力以及紧急救备队员的实践能力,特安排本次演练。
一、应急演练目的
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
2、完善准备
3、锻炼队伍
4、磨合机制
二、组织机构
1、突发事件演练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组长(总指挥)王淑彬副组长(副总指挥):王秀霞、谢灵芝成员:周卫华、刘萍
2、策划协调组:总策划是演练准备、实施等阶段工作的主要组织者。由领导小组人员担任策划,负责应急演练策划、应急演练方案设计,演练实施的组织协调,负责协调人员,设备、协调电工班、维修组、维修,上报领导。组长:王秀霞成员:林逸轩、王晓丹3、信息组:负责科室演练的信息搜集、整理、并做好记录。组长:周卫华成员:张文瑜、王蓓蓓
4、控制组:负责演练过程的具体实施,在总策划的直接指挥下,向演练人员传送各类控制信息,引导演练进程按计划落实。组长:邵兰真成员:康娜、张慧燕
5、应急演练组:科室内各组相关人员
三、应急演练方案
(一)、应急演练目标:
1、市一院重症医学科突然停电,科室内重症患者生命安全面临难以保障的危险。以《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急救应急预案及程序》及《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应急预案及程序》为标准,要求科室值班人员及时到位,科室二线人员紧急集结、迅速组织、汇报及时、合理抢救、记录详细。
2、科室所有人员做好停电紧急集合,迅速开展保障患者安全,保障科室内仪器的运转,科室内工作有序进行。要求抢救及时、保障患者安全、物资供应保障得力。
3、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现场统一指挥,及时协调各项工作、下达指令,使模拟演练有
序进行。
(二)、应急演练的过程
总用时:30分钟(10:00—10:30)
演练地点:重症医学科
背景设置
上午10:00,重症医学科病房突然停电,科内有住院患者12人,其中上呼吸机患者6人,其中呼吸机有储电功能3台,科内UBS电源两个,需迅速做好人员调配工作,迅速展开对患者的急救工作,尤其是带呼吸机患者的安全。
演练情景与实施步骤
1、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并授权总策划对演练全过程进行控制。信息组以录像、拍照等形式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2、科内急救启动应急预案:
1)科室内突然停电,科室内值班护理组长判断是否是全病区停电,并评估病区环境和患者情况,备好急救物品,立即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报告电修班。总策划决定实施方案,负责分工,统一指挥,调配人力、物力,急救物资的配合,以保证人员及物资的充足使用。
2)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突发医疗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应急预案及程序》,演练领导组立即通知护理部、后勤和保卫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通知外科系统科护士长和高年资护理人员到重症医学科待命,负责患者的急救工作;通知电工班,维修班人员做好检修电路的准备
3、应急处置措施:
1)指挥组(责任人:王淑彬)
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分组配合、将待命的医生、护士按患者数量1:1比例分组,现场分类协调救治。
2)协调组(责任人:王秀霞组员2人)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各部门、协调医疗应急资源和伤员收治、信息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3)抢救组I:(责任人:刘萍、组员12人刘萍负责在1—6床、朱留勤负责7—12床患者的抢救),首先判断是否是全病区停电,评估病区环境,患者情况(明确哪些事UPS供电,哪些患者带呼吸机),由抢救组II备好急救物品,提供物资支援,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保障各仪器的正常运转,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人员组成:相应管床医生,值班护士。
主要职责:实施确定性治疗:简易呼吸器辅助呼吸、监测生命体征、备好抢救药品、物品,做好清醒患者的安抚工作等,等待电力恢复地点:重症医学科病房。呼吸机、监护仪、输液泵等仪器继续使用严密观察仪器正常运作情况严密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呼吸频率、面色、血氧饱和度等,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
机械通气病人没有UPS供电情况下,继续以下工作
判断呼吸情况,保持呼吸道通畅
无自主呼吸,使用呼吸囊人工辅助呼吸
有自主呼吸,保持呼吸道通畅,给予吸氧立即通知医生
方法与人工呼吸囊辅助呼吸方法相同
严密检测病人生命体征(呼吸频率、面色、血氧饱和度)
随时处理紧急情况,遵医嘱用药紧急检修,尽快恢复供电
遵医嘱调整呼吸机参数
仪器恢复使用情况
整个过程准确记录病人的生命体征
4)抢救组II:(责任人:李静组员4人)负责调配各种仪器,组织协调各种抢救、急救设备、物品,保障急救顺利有序进行。人员组成:科室内护士、医生。地点:重症医学科病房。
(三)、应急演练终止:带呼吸机患者得到简易呼吸器辅助呼吸,各种治疗仪器得到正常运转,由各救治组责任人向总指挥报告病人已妥善安置。总指挥收到全部病人安置就绪的消息后,宣布演练结束。全体参演人员集合,总指挥做演练总结。
(四)、应急演练要求:全体护理人员高度重视演练工作,将演练与培训有机结合。通过演练,提高全体护士应对能力、处置能力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实战能力。
物业辖区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个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小区内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9.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个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小区内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9.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是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请参考!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二)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三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四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五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的预案进行评估。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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