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X文化艺术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Z
成员:Z、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根据《X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文管中心、市教育局、卫生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根据事件的性质对责任人进行查处。
二.处置原则
应对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要遵循边入场抢救处理、边立即报告、边调查核实的原则。
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流行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2)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2)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性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它学校;
(6)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死亡;
(7)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性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本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出现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发生在学校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发生在学校的经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信息报告
1.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部门
学校各部门为责任报告部门,各部门主任(科长)为责任报告人。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⑴初次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所在部门必须立即报告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领导小组及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应当立即(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文管中心、教育局、卫生局。
⑵进程报告
①一般突发公共性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领导小组组长必须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文管中心、教育局、卫生局;
②严重与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领导小组组长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文管中心、教育局、卫生局。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处理结果上报文管中心、教育局、卫生局。
⑶报告内容
初次报告内容:应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受伤害人数、主要临床症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
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五.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现场的教职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本部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责任报告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将有关情况报告文管中心、市教育局、卫生局;
2.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对中毒或患者学生进行救治;
3.追回已出售(发生)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4.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5.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6.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家长、家属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引发中毒的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传染性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协助侦破;
8.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文管中心、市教育、卫生等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9.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六.善后与恢复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迅速转向善后与恢复,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性质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导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对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其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X文化艺术学校
二〇XX年X月X日
大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客户服务部应有针对性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增强客户的防范意识和预防保护能力。
2.秩序维护部和客户服务部密切注意掌握大厦内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电话联系及举报信箱,确保一旦发现感染者能及时处理和实时监控。
3.客服部负责联系公共区域的卫生消毒工作:
a)公共区域
针对疫情病毒性质,请专业的消杀公司用相应的消毒药剂,每天不少于三次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对电梯等人员密集区域应安排专人不间断进行消毒,对大厦出入口铺放脚垫,并在脚垫上喷洒消毒药剂,且随时增加药剂以保持浓度,对门把手等公共区域使用消毒药剂进行清洁。使用消毒剂可采取喷洒、擦拭相结合的办法,对电子系统覆盖保护膜。
对每天的消毒情况保洁人员及消杀公司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工作,客户服务部应派专人进行检查。
b)垃圾处理
垃圾按时清理,清理垃圾时要封闭垃圾袋口,运送时使用专门的垃圾清运车,放置各楼指定地点封闭,运送完垃圾后应对垃圾清运车内外及时清理,并喷洒消毒药剂。各楼层垃圾要及时清运到垃圾站内,运送完成后封闭垃圾房等待环卫部门清运。并对垃圾站每天进行二次消毒处理。
c)装修区域消毒
要求装修人员指定一名施工人员,定时对室内进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室内垃圾,工程部定时进行检查,保证装修人员能够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消毒,以保障大厦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d)供排水系统
管理部工程环卫处应清理检查排水、污水管道,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e)空调系统
对空调出风口和回风口实施过滤措施,保证新风供应。
f)投放药剂
对一些虫害,可在各楼层投放灭虫药剂,并在投放处做明显警示标记。
4.秩序维护部加强人员控制措施
针对疫情传染时期,为了有效的控制人员的流动,保证大厦内的卫生安全,防止病毒的传播,严格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杜绝可疑人员进入大厦。对传染性强、危害严重的感染者,一旦发现应立即隔离,并报公司及卫生防疫部门,了解病人接触人员及相关情况,报卫生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接洽,对相关房间进行封闭。
为了防止和迅速处置发生在小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维护本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特制定本预案。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具有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的传染性病菌及侵害人们生活环境的害虫等事件。
一.组织机构
1.为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管理部成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办公室设在在综合服务处。
2.小组的职责:根据公司的指示,负责本小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做好组织、指挥、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准确了解和掌握小区疫情及防治工作动态,及时向公司及小区居民传递相关信息和情况。
3.建立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话通畅。
物业管理部24小时客服电话:0101112135。
4.原则:高度重视、职责明确、措施得力、统一指挥。
二.防控措施
1.宣传预防知识
管理部综合服务处应有针对性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在小区宣传栏张贴一些切实可行的预防图片及相关资料,增强广大业主的防范意识和预防保护能力。
2.了解和掌握疫情情况
管理部综合服务处应及时了解掌握小区居民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电话联系网络及举报信箱,确保一旦发现感染者能及时处理和实时监控。
3.做好卫生消毒
管理部工程环卫处应联合各部门做好小区的卫生消毒工作。
(1)公共区域
针对疫情病毒性质,用相应的消毒药剂,每天不少于三次对小区路面、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小区主要出口铺放脚垫,并在脚垫上喷洒消毒药剂,且随时增加药剂以保持浓度,对门把手、路灯杆等公共区域使用消毒药剂进行清洁。使用消毒剂可采取喷洒、擦拭相结合的办法,对电子系统覆盖保护膜。
对每天的消毒情况保洁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工作,工程环卫处应派专人进行检查。
(2)垃圾处理
垃圾按时清理,清理垃圾时要封闭垃圾袋口,运送时使用专门的垃圾清运车,放置各楼指定地点封闭,运送完垃圾后应对垃圾清运车内外及时清理,并喷洒消毒药剂。各楼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本小区的垃圾房内,运送完成后封闭垃圾房等待环卫部门清运。并对垃圾房进行消毒处理。
(3)装修消毒
要求装修人员指定一名施工人员,定时对室内进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室内垃圾,管理部工程环卫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定时进行检查,保证装修人员能够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消毒,以保障小区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4)供排水系统
管理部工程环卫处应清理检查排水、污水管道,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5)投放药剂
对一些虫害,可在各楼层投放灭虫药剂,并在投放处做明显警示标记。
4.加强人员控制措施
针对疫情传染时期,为了有效的控制人员的流动,保证小区内的安全,防止病毒的传播,制定人员流动的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小区人员进出记录清楚,杜绝外来及可疑人员进入本小区。
三.疫情感染者紧急处理程序
对传染性强、危害严重的感染者,一旦发现应立即隔离,并报公司及卫生防疫部门,了解病人接触人员及相关情况,报卫生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接洽,对相关房间进行封闭,由专门人员进行消毒,管理人员随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随时公布小区现状,提醒业主做好预防工作,如有可疑情况立即通知物业,管理人员应耐心细致的做好业主工作,帮助业主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物业管理部
年月日
高级中学处置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蝗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因此为了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非典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加强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防止疾病在学校中传播,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预防传染病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为落实应急预案要求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设备条件。
2、学校建立卫生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传染病流行季节,卫生室医护人员和班主任老师要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初中)、健康知识讲座(高中)黑板报、广播台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教会师生一般的防病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生活习惯。
4、传染病流行季节,对学生的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学生要注意经常开门开窗,保证教室、宿舍空气的流通。
5、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做到及时到卫生室诊治并通知家长,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由学校派员带领学生进行就医。
二、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
(一)第一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以下。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1)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形式向市教育局计财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病情况。
(2)马上协助学生家长把病人送医院进行就诊,同时严格控制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
(3)学校及时了解和掌握疾病的发生情况及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4)卫生室医护人员加强对校内消毒隔离工作的指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对重点班级(场所)进行重点消毒,同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学校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5)学校进一步做好对相关疾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广播、出专题专栏、组织课堂宣讲、张贴或向学生家长发放宣传资料。
(6)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学校公共教室,同时在这段时间学校不再组织师生进行集体活动,以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7)在控制疫情期间卫生室医护人员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坚持每天驿学生进行症状检测,如发现体温在38度以上并伴有相似症状的学生,要及时送离学校并进行就医。
(8)在控制疫情期间学校认真做好对疾病的检测工作,建立进校晨检制度及逐级上报疾病制度,力争在第一节课时前掌握师生疾病续发情况。
(9)卫生室医护人员每天追踪发病动态,认真做好每日传染病发病情况登记、统计工作,并在每日上午9:30前把前一日9时至当日9时学校师生员工的发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疾控中心,以完成传染病发病续报工作。
(10)当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才可以结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结案小结工作。
(二)第二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30例及以上。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条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整,认真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并积极修正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当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结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完成结案小结工作。
(三)第三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或有经医院临床确诊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症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3、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条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政府、市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认真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并积极修正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病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等不同事件类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组织机构:设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救治队伍。救治队伍三个小组分别为: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小组,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救治小组,重大创伤事故救治小组。
三、工作职责及任务:
1、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预案措施,督促预案的贯彻落实,评价预案工作效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的修订、补充,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办公室具体承担预案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各部门落实预案应急处理方案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定期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将其列入继续教育考核内容,负责开展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与报告工作,按规定汇总、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3、救治小组:负责突发事件救治、报告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应急处理:
1、应急准备:
(1)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开展公共卫生知识、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及技能的培训,增强应对能力;
(3)做好突发事件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所需药、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制度及目录。
2、报告程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诊的同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一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科室、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涉及的人数、临床表现,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生的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后续报告。
3、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时间。
4、应急处理:
(1)突发时间后,应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下列事项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综合评估工作:
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等级;
突发事件发生强度、县级范围及发展趋势;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科室和个人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指定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救援。
(3)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就诊的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医务人员应当及时接诊治疗,不得推诿、拒绝;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病人,应当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疾病历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院。所收治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应实行先收治、后结算办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治或者拖延治疗。
(5)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依法做好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储存、消毒、处置工作。
(6)收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解除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对需要转诊的,应当严格按要求做好转诊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8)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如果是发生在院内的中毒事件,应当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并进行清洗消毒,配合市卫生局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9)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10)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放射源泄漏),应立即采取:
1停止作业,保护和控制现场,保留可能导致职业中毒事件的材料、设备;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配合市卫生局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11)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应当按照:
初步判断具有传染性或者不能排除具有传染性的,可先比照传染病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初步判断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关中毒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2)对因生
物污染、化学污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在经调查核实判定事件性质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3)突发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后,应当适当解除应急处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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