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所有分包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或了解到发生传染病,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情况报告给经理部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的日常管理部门即安全环保部,该单位或该个人以及项目经理部都有责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项目经理部成员、分包单位成员、工人或其家属或其亲密接触的人患有或被怀疑患有传染病,该员工应立即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情况,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前往传染病医院就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其接触的环境进行消毒,对其接触的个人采取观察、隔离、就医等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项目经理部、所有分包单位和员工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
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疫情。
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本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共公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班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回访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伙房、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1、学校要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卫生隐患。
2、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①、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②、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
③、食品贮存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④、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病症传播;
⑤、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⑥、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⑦、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①、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及相关知识,提高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③、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④、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1、突发事件监测
①、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
因缺勤者由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②、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报告
①、建立(学生小组班级学校中心校疾控中心)的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实行24小组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②、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班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班主任应立即向本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住宅小区公共卫生的应急处理预案
【目的】
及时通报突发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信息并积极进行防护,维护管理区域的业户生命安全。
【职责】
1.管理部负责相关人员的调动及安排。
2.客户服务中心、安全事务部和工程维修部经理负责收集相关的信息并报指挥中心汇总,上报执行总经理。
4.安全事务部经理负责控制园区人员流动的监控、指挥调度和落实工作。
【工作程序】
1.对此类事件的负责部门:
1)项目管理部随时注意收看国家及地方政府疾病控中心发布的有关社会发生的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信息;
2)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园区内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各种相关信息;
3)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管理部指令负责向公司内部人员和家园所有业户进行安全宣传或告知工作;
4)一旦发现多人多户在短时间内突发疾病等不正常情况,客户服务中心要立即将相关信息上报管理部执行总经理,由执行总经理决定是否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5)项目管理部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成立"应急专业部门"负责具体协助工作。
2.发病事件确认后的处理:
1)安全事务部做好将可控范围的警戒工作,控制人员的出入;
2)各专业部门人员,转入紧急工作状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3)管理部"应急小组组长"(管理部执行总经理)负责与社会机构沟通,确认防护与消毒方法。
4)成立专门的消毒队伍并进行内部培训,负责园区内的消毒工作;
5)一旦园区内发现有非可控传染疾病病人或与其密切接触者,安全事务部人员要密切注意其行踪,并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安排人员对其就地隔离,照顾好疑似人员的生活饮食;
6)消毒人员进出该住所的通道进行消毒,控制人员的接触,消毒处理疑似人员的接触物品;
7)客户服务人员负责在园区内发布通告,告之全体业户,做好其他业户的解释安抚工作;
8)根据政府卫生防疫部门的建议,由项目管理部执行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园区进行封闭管理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3.发病事件解除后的处理:
1)有关部门应及时与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沟通工作,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基础上促成早日解除隔离;
2)预警与解除的通告必须经项目管理部执行总经理(或值班经理)确认。并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报告;
3)参与人员做好相关文件表格的记录。
4.相关方联系方式
相关方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zzz
小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6
为了提高本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共公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班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回访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伙房、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1、学校要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卫生隐患。
2、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①、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②、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
③、食品贮存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④、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病症传播;
⑤、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⑥、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⑦、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①、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及相关知识,提高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③、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④、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1、突发事件监测
①、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
勤者由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②、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报告
①、建立(学生小组班级学校中心校疾控中心)的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实行24小组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②、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班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班主任应立即向本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等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二、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及各班班主任。
由组长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明确职责,检查督促,逗硬奖惩。建立高效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传染病、多发病、常见病等早发现、早报告、早对病人采取隔离治疗措施,防止疾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四、加强校园内食堂、商店、寝室、厕所的卫生保洁和灭"四害"工作,断绝传染病原体的传播途径。
五、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和教室门窗每天要经常开启,气温适宜时全天开启,确保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减少感染病原体的机会。
六、重视健康教育,利用健康课、宣传栏、黑板报、多媒体网络、闭路电视系统等载体对师生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相关知识。
七、严格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学生体育锻炼,科学设计体育课,增强学生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八、每年对全体师生开展体能测试,每年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学校根据师生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健身锻炼和预防疾病措施。
九、完善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做好必要的物资准备,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和预防药品等。
十、严格报告制度。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班班主任在半小时内向校长和值周领导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学校行政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在一小时内向区教委和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十一、任何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并有专门的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登记管理制度和专用的记录本。
十二、学校发生急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要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供餐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组织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组织有关人员或配合卫生防疫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的人群、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仪器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十三、学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可能发生传染病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染病暴发、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师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
5、协助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学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十四、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疾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当在一定时间内,同一所学校或班级同时相继出现多个临床表现相似的学生或教师、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何种病时,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症状、发病人数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师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
5、为查明疾病原因,学校应积极协助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十五、学校要建立晨检和每日一报制度,及时收集疫情信息,每天向区教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十六、密切掌握师生出勤动态。在教职工和学生缺勤2小时内,须查明人员姓名、缺勤原因,掌握信息。登记因病缺勤师生名单、主
十七、学校减少不必要的会议,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严格控制师生外出参加活动,取消跨校教研、春游和秋游等集体活动。
十八、对广大师生要做到疫情信息准确、公开、透明,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加大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为师生准备必要的预防药品并适时提供。
十九、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具体情节和责任大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1、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必须落实的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等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拒不履行其他应急处理职责的。
二十、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9-20
艺术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X文化艺术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Z
成员:Z、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根据《X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文管中心、市教育局、卫生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根据事件的性质对责任人进行查处。
二.处置原则
应对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要遵循边入场抢救处理、边立即报告、边调查核实的原则。
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流行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2)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2)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性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它学校;
(6)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死亡;
(7)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性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本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出现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发生在学校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发生在学校的经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信息报告
1.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部门
学校各部门为责任报告部门,各部门主任(科长)为责任报告人。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⑴初次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所在部门必须立即报告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领导小组及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应当立即(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文管中心、教育局、卫生局。
⑵进程报告
①一般突发公共性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领导小组组长必须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文管中心、教育局、卫生局;
②严重与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领导小组组长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文管中心、教育局、卫生局。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处理结果上报文管中心、教育局、卫生局。
⑶报告内容
初次报告内容:应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受伤害人数、主要临床症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
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五.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现场的教职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本部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责任报告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将有关情况报告文管中心、市教育局、卫生局;
2.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对中毒或患者学生进行救治;
3.追回已出售(发生)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4.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5.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6.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家长、家属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引发中毒的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传染性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协助侦破;
8.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文管中心、市教育、卫生等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9.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六.善后与恢复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迅速转向善后与恢复,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性质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导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对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其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X文化艺术学校
二〇XX年X月X日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病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等不同事件类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组织机构:设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救治队伍。救治队伍三个小组分别为: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小组,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救治小组,重大创伤事故救治小组。
三、工作职责及任务:
1、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预案措施,督促预案的贯彻落实,评价预案工作效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的修订、补充,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办公室具体承担预案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各部门落实预案应急处理方案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定期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将其列入继续教育考核内容,负责开展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与报告工作,按规定汇总、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3、救治小组:负责突发事件救治、报告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应急处理:
1、应急准备:
(1)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开展公共卫生知识、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及技能的培训,增强应对能力;
(3)做好突发事件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所需药、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制度及目录。
2、报告程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诊的同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一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科室、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涉及的人数、临床表现,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生的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后续报告。
3、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时间。
4、应急处理:
(1)突发时间后,应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下列事项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综合评估工作:
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等级;
突发事件发生强度、县级范围及发展趋势;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科室和个人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指定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救援。
(3)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就诊的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医务人员应当及时接诊治疗,不得推诿、拒绝;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病人,应当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疾病历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院。所收治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应实行先收治、后结算办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治或者拖延治疗。
(5)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依法做好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储存、消毒、处置工作。
(6)收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解除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对需要转诊的,应当严格按要求做好转诊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8)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如果是发生在院内的中毒事件,应当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并进行清洗消毒,配合市卫生局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9)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10)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放射源泄漏),应立即采取:
1停止作业,保护和控制现场,保留可能导致职业中毒事件的材料、设备;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配合市卫生局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11)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应当按照:
初步判断具有传染性或者不能排除具有传染性的,可先比照传染病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初步判断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关中毒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2)对因生
物污染、化学污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在经调查核实判定事件性质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3)突发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后,应当适当解除应急处理状态。
高级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中层领导、校医、班主任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教育局保健所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实验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非常时期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实验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与指导思想
为确保本校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提高警惕、加强监督、分类应对、统一指挥、迅速有效、密切协同。
(三)分类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为便于预防控制和调查处理,本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以下几类:
1.传染病疫情爆发: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等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其他传染病局部爆发流行或发病率比往年同期显着升高,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2.重大食物中毒或放射事故: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严重水污染事件。
3.急性化学性中毒或放射事故:急性化学性中毒,放射性物质泄漏或放射丢失事故等。
4.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投毒、爆炸、重大火灾和交通事故等。
(四)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校医、各班班主任、年段长、大队辅导员、各科任老师、学校行政领导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学校任何一个首见责任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在1小时内向教育局汇报,在并向卫生局报告。
3.严格实行首见报告制度。任何学校在职员工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水污染事件等情况,均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任何教职工均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应急处理
学校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按以下步骤进行应急处理:
1.要迅速组织校医等力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初步科学分析和评估,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和性质,根据需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方案,及时向区教育局、区卫生局报告调查情况。
2.做好疫情信息收集、人员隔离、疫区的确定与封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等对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进行及时、有效初步治疗。
3.及时拨打求助电话(110、120)在第一时间获得帮助。
(六)领导小组(略)
高级中学处置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蝗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因此为了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非典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加强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防止疾病在学校中传播,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预防传染病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为落实应急预案要求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设备条件。
2、学校建立卫生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传染病流行季节,卫生室医护人员和班主任老师要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初中)、健康知识讲座(高中)黑板报、广播台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教会师生一般的防病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生活习惯。
4、传染病流行季节,对学生的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学生要注意经常开门开窗,保证教室、宿舍空气的流通。
5、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做到及时到卫生室诊治并通知家长,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由学校派员带领学生进行就医。
二、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
(一)第一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以下。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1)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形式向市教育局计财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病情况。
(2)马上协助学生家长把病人送医院进行就诊,同时严格控制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
(3)学校及时了解和掌握疾病的发生情况及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4)卫生室医护人员加强对校内消毒隔离工作的指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对重点班级(场所)进行重点消毒,同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学校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5)学校进一步做好对相关疾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广播、出专题专栏、组织课堂宣讲、张贴或向学生家长发放宣传资料。
(6)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学校公共教室,同时在这段时间学校不再组织师生进行集体活动,以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7)在控制疫情期间卫生室医护人员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坚持每天驿学生进行症状检测,如发现体温在38度以上并伴有相似症状的学生,要及时送离学校并进行就医。
(8)在控制疫情期间学校认真做好对疾病的检测工作,建立进校晨检制度及逐级上报疾病制度,力争在第一节课时前掌握师生疾病续发情况。
(9)卫生室医护人员每天追踪发病动态,认真做好每日传染病发病情况登记、统计工作,并在每日上午9:30前把前一日9时至当日9时学校师生员工的发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疾控中心,以完成传染病发病续报工作。
(10)当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才可以结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结案小结工作。
(二)第二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30例及以上。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条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整,认真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并积极修正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当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结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完成结案小结工作。
(三)第三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或有经医院临床确诊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症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3、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条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政府、市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认真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并积极修正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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