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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分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2-10-1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完美有效的应急预案必不可少,应急措施要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如何才能写好应急预案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案分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03kkK.cOm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76778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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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立即处置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能力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特编制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或可能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演练与应对。

3)、各类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坍塌倒塌、电梯困人以及防台防汛等突发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公司下属生产管理部门分综合应急预案组成。

本综合应急预案由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组织编制和修订,经有关专家评审,并报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综合应急预预案体系如下图所示。

上海XX物业有限公司

综合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在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总体框架下,依靠本公司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功能,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2.本单位危险性分析与事故的预防

2.1单位简况

上海XX物业有限公司位于XX区XX路XX弄X号,系上海XXXXXX有限公司全部投资依法设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属上海XXXXXX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现有职工XXX人,公司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置换部、工程部等职能部门,承担着XXXXXX平方M直管公房、售后房及外接物业等管理工作,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屋代理经租、代办动拆迁、业务咨询和房屋日常维修、中、大修、小区综合整治等工程的施工等。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场所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作业施工现场、大修工地、小型工地等。

2)、火灾事故:房屋场所、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等。

3)、防台防汛: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房屋场所等。

2.2.2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

1)、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2)、火灾事故;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事故;5)、坍塌倒塌事故;6)、电梯困人事故;7)、防台防汛人身伤害事故。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组、救护送医组、疏散引导组、警戒保卫组、物资保障组及信息联络组组成,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上海XX物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李自勇(总经理)、副总指挥:胡振邦(副总经理)、高文祥(副总经理)、黄怡靖(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组员:钟志平、盛敏坚、陶象錩、施培惠、陈蓉、王罡、郦振成、姚宇华。

2)、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时,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3管理协调机构

岗位与职责人员组成,现场抢险救援6个小组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

4.监测和预警机制

4.1危险源监控

1)、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对重点目标和重点部门的安全运行监测,及早发现和排除隐患。

2)、公司要与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集团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测和信息收集。

3)、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及时提出应急处置计划和建议,对可能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信息及时上报。

4.2生产事故的预防

4.2.1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加强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教育,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重点部位、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控制度。

⑶各类房屋维修应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并经常巡视,发现危险立即整改。

⑷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现场临边临洞口必须设置符合规范,防护设施的可靠性,防止防范设施遭损坏和被位移。

⑸各类脚手架按规范和施工方案搭设,空隙应设防护,满铺旦设置稳固,禁止随意拆除、损坏、架子和建筑物拉结点牢固,未经验收合格、未挂验收合格牌禁止使用。

4.2.2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⑵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让施工人员明白发生火灾事故时,不仅要沉稳自救,还要冷静地配合消防人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⑶在施工场地内不得储存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⑷在施工场地内严禁吸烟。

⑸各种明火作业、割焊作业应按规定要求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防火责任人,并设专人监护。

⑹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要求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⑺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动火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由飞溅、下落火花引起火灾的地方采取防火措施封堵。

⑻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防止车辆发生火灾。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荫凉处或定时对车辆洒水降温。

4.2.3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电气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作业。电工未经批准严禁带电作业。

⑵建立施工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⑶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⑷临时配电线路必须规范敷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乱拖乱垃。

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用电方案。

⑹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电气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防触(漏)电保护。施工现场内所有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识。电箱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绝缘防护和接地保护。

⑻工地内所有配电箱都要标识箱的名称、电气线路的编号、用途等。

⑼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缆、导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有绝缘破损、老化、裸露、机械损伤、电氧化腐蚀和漏电等隐患,以防发生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⑽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⑾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的同时,必须设置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要符合有关规定。

⑿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设置。

⒀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馈电,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用电器;开关箱内电器应完好,带电部位无裸露现象。

⒁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材料和杂物,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特别潮湿的地方或地下室、防空洞应使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⒂各种超高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⒃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相距不得超过5M.

⒄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⒅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临时照明电路应穿管布线,按规定要求装设灯具,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⒆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严禁在雨中或特别潮湿的地方进行电焊作业。

4.2.4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接地保护和防护装置方能使用。

⑵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⑶各类机电设备必须装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齐全、有效,

⑷改装设备应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善和可靠,严禁拆除机电设备上的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⑸机电设备运转到保养到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

⑹严禁机电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运转中维修。

⑺电气设备和线路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明显标志"有人操作,不准合闸"字样的警告牌。

⑻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或接零,设置电独开关,严禁一闸多用。

⑼机电设备的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已报废的机电设备。

4.3预警行动

公司应急指挥部接到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应对方案,采取相应的预警行动。

1)、准备及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规程。

2)、组织相关的应急队伍和专家进入待命状况。

3)、调整救援所需的装备、机械设备、通信工具等物资。

4)、请求上级单位部门采取其它有针对性的措施。

5.应急响应和处置

5.1信息报告程序

5.1.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在一小时内向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向集团应急救援中心(总值班室)报告。

5.1.2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发生事故的险情及伤亡情况,必要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和120救护电话,发生火灾时拨打119消防报警。拨打电话时,必须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路名、门牌号码,简要讲清突发事故性质及危害情况。

5.1.3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应急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5.1.4相关领导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

5.2先期处置

5.2.1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本公司制定的应急救援的预案,即时开展处置和自救,并迅速报告。

5.2.2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故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5.2.3当生产安全事故的态势或次生灾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上报政府部门,提出启动相应等级应急措施的建议。

5.3应急响应

1)接到事故报告后,各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人员即时到位,根据灾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调动、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实施事故应急具体实施方案,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3)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4)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应急突击队人员快速到位,及时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水源(视事故性质)、煤气等,对事故进行控制和消灭,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必要时请求上级增援。

5)应急救援组:应急救援队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应急和救援工作;优先抢救受伤人员,尽力抢救贵重物资,把有毒、危险、易燃、易爆的物品在统一指挥下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内。

6)救护送医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急送医院救治。

7)疏散引导组: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区域,引导被围困人员疏散并撤离到安全地区。

8)警戒保卫组:清除路障,保证道路及通道的畅通,对危险地域设置标志和警戒线并实施警戒,引导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人为破坏。

9)物资保障组:提供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

10)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通信;联络、协调各有关人员、物资的调配;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处理和汇报。

5.4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抢救措施

(1)到场的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所在位置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查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存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1)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

2)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送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送伤员。

3)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篇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所有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二)事故分类

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伤亡事故按事故类别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共20种;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指相当于附录B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死亡。

(三)事故报告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伤者或有关人员要立即逐级报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分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视伤害程度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公司或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项目名称及所属单位;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已经采取的措施;

(7)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8)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按照权限迅速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1)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将事故调查报告于事故发生后5日内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等级的重伤、死亡等生产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由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调查组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人力资源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

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6、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事故调查组应当按规定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由公司组织调查的重伤或死亡事故,于事故发生后25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4、公司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组成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负伤人员属于本企业职工时,善后小组要同时进行负伤人员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保险申报工作。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分公司(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罚及责任追究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篇3:国庆期间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的通知

国庆期间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租户: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领导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排查防控,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结合物业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有关运营、管理单位须进一步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完善巡查制度,及时有效的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迅速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责任意识。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单位员工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消防、电力设施设备检查。针对管理及使用物业的消防、电力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障消防、电力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堆放杂物。

五、确保用电、用气安全。不乱拉乱接电线,检查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以防漏电触电;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规范使用、储存罐装天然气。

六、严禁在使用及租赁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严禁擅自改变物业使用功能,严禁搭建违法建筑。

特此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Z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20**年9月27日

分享: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


一中(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临沭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县教育局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zz区教委各科室、学校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县教育局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县政府及市教育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县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县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分享: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荐】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

一、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编制目的

为提高企业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我公司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4、应急救援体系

成立以企业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救援组、设备保障组、警卫治安组等应急小组。

5、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或险情发生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

6、危险性分析

装饰装修使用易燃易爆材料较多,施工现场分散以及部分施工人员缺乏安全防范意识,造成火灾、爆炸、中毒和人员伤害的隐患多。在全民进行安全教育与防范的时候,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石碑环境监测中心的专家提醒大家,家庭装修要建立紧急安全预案,要注意做好六防:防火、防爆、防毒、防病、防水、防隐患。

(1)防火

首先注意在室内施工时的防火安全。现场禁止吸烟,不能动用明火;油漆、稀料等易燃品应存放在离火源远、阴凉、通风、安全的地方;施工现场应天天打扫,清除木屑、漆垢、残渣等可燃物品;保证室内出口安全通畅;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施工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

其次要在装修中注意采用防火材料。木材、地毯、布艺、油漆等装饰材料,都属于易燃材料,为此,国家曾经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一定要按照标准等级要求选配装饰材料。室内吊顶应采用非燃材料,墙面、地面和基层应采用非燃或难燃料,以尽量减少火灾危险性。制作的厨具的木材一定要经过防火处理。

第三要注意家庭装修中的电路施工和电器安装。严格执行电气安装规程。所有电气线路均应穿套管,接线盒,开关,槽灯,吸顶灯及发热期间周围应用非燃材料做防火隔热处理。

(2)防爆

装修中大量使用的尤其、香蕉水、涂料及稀释剂等,易于挥发。室内通风不良,尤其挥发出的气体不易排出,积聚于室内。挥发的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易爆的混合气体,其爆炸极限在1.7%至15%。在此范围内,遇到明火就会爆炸。当达到其爆炸极限时,稍不注意,一拉电灯开关,或者开启电动工具,产生的电火花便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另外,煤气管道的私自改动和封包,也极易造成煤气泄露发生爆炸。有不少用户在家装时为了美观私自将煤气表拆下移改内燃气管,或是用台面。装修材料将其封死,由此给用户自己留下安全隐患。

(3)防毒

油漆、防水材料的主要成分多为树脂类有机高分子化合物,这类材料内含大量挥发性溶剂。在使用时,往往需要用稀释剂调成合适黏度以方便施工。这些稀释剂挥发性强,大量弥散在空气中,成为施工中引起工人中毒的罪魁祸首。

预防措施: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无毒无害的装饰材料与工艺,如水性漆和其他无污染材料;加强作业场所没有劳动保护的措施,装饰工人在封闭门窗的房间里油漆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具,油漆工人不要在作业现场过夜。

(4)防病

现在,气温变化频繁,人体的免疫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变得不那么强。另外各种致病的细菌和病毒在温和的天气中很容易复苏,开始大规模的活动,所以患感冒的可能性开始比流感大了。加之大部分工人在现场食宿,食品和餐具的卫生、现场环境极易产生疾病的流行。

预防措施:尽量不在施工现场居住。如果确实需要在现场居住,要做到一人一床,并注意房间通风和床具行李的消毒和卫生;注意施工现场的饮食卫生,做好炊具和餐具的消毒,实行分餐;注意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处理,要及时清理,分别装袋封闭后送到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扔;注意个人卫生,适当注意休息,防止疾病的传播;注意施工现场的通风和空气消毒净化。

(5)防水

一是装修时防止破坏厨房卫生间的防水层。同时应认真检查,看防水层是否到位,有否破损,否则应修补。修补完后应注水试验。如果厨房卫生间位置有改动,就一定要重新做防水层.

二是有些人为了装修方便,擅自改动上下水和暖气系统,致辞使装修发大水的情况也很多.

三是避免装修时使用的劣质上下水管件造成跑水.

四是防止装修施工中管理不严跑水落石出,有的人家装修的时让物业公司把水的总截门关掉了,装修完工后忘了关水龙头,一旦总截门打开,屋内又没人,就会发大水.

(6)防隐患

目前由于野蛮装修造成工程质量隐患的问题很多,据了解,我国城市居民楼中发生的火灾等各种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野蛮装修留下的隐患造成的。即使不出现恶性事故,野蛮装修也会严重影响楼房的使用寿命,使商品房的身价贬值。这些隐患包括: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随意墙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记。任意刨凿顶板、钻孔,切断楼中受力钢筋。职台功能被人为放大,超载现象严重。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以及水、暧、电、煤气等住宅配套设施。

7、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领导机构:

组织领导

职责

值班时间

通讯电话

队长

对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负全面责任,督促、检查、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日常值班、装备器材的维护、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社会支持力量的联络、经费保障和事故后生产生活的恢复。

副队长

在组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组长不在时,履行组长职责。提高警惕,加强值班,遇有情况按预案迅速处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应急救援成员;

救援队员职责:

1)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责任感。

2)保持在位,如需出远门,必须向组长请假。

3)当听到应急救援警报信号后。要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完成应急救援工作任务。

8、安全生产预警

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在建工程特点,在基础,结

构,装饰装修等阶段施工前,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如高处及洞口和临边作业、高处悬空作业、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系统等易发生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等事故的关键环节和部位进行危险源识别,对施工工程及周围环境因素进行安全分析,找出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制定严密的安全监控措施,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备案。根据本单位在建工程特点,定期发出安全生产预警,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之前,或本地区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后,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以往年度同时期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事故预警每月一次。

9、应急响应

事故或险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当超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并全力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当重大事故或险情得到有效处置后,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应急状态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10、事故通报及调查处理

发生重大事故后,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现场指挥领导和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要抓紧时间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取证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专职负责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11、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一、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

2、培训地点:

3、参加人员:

4、组织者:

5、培训内容:

A、学习上级关于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有关文件。

B、学习明确关于应急救援工作指挥程序、人员分工及职责、应急救援器材的便用维护、社会支持和支援情况、信号规定、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C、学习应急救援基本常识,了解人员疏散、工程抢险、现场医疗救护等技能和措施。

6、培训要求:

A、全员参加,不得无故不到。

B、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熟练掌握所学内容。

二、演练方案:

1、演练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下午

2、演练地点“公司所在地

3、参加人员:应急救援机构全体成员

4、组织者:

5、演练内容:指挥程序、警报信号、人员疏散、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应急救援装务器材的出动与使用、事故后的恢复。

6、演练要求:

A、全员参加、不得无故不参加。

B、严肃认真,熟记有关内容,力争演练逼真。

C、保证人员、内容、效果和落实。

12、事故的通知程序与报警系统

一、通知程序:

当发生事故和接到上级应急救援命令后:1、迅速通知组长或值班副组长;2、组长或值班副组长视情况迅速发生警报。

二、报警方式:手机、口头、警报器。

人员疏散、工程抢险、现场医疗救护等紧急程序:

一、人员疏散程序:

1、发出人员疏散警服信号

2、全体人员听到警报信号后,迅速以班、组进入疏散地域。

3、情况解除后,收扰人员。

4、讲评疏散情况,恢复生产。

二、工程抢险程序1、

1、发出工程抢险警报信号

2、到指定地点集合

3、部暑工程抢险,分头准备抢险装备器材

4、编队出发到抢险地点

5、组织实施抢险

6、抢险邱的恢复工作。

三、现场医疗救护

发生事故后,发现伤员,迅速请求社会医疗救护支援。

社会支持与支援系统:119(火警)、120(医疗急救)、3***7(市人民医院)等。

13、经费保障:

公司每年拿出一万余元用于购买消防设备及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等。

14、演练纪录:

二、附则

1、维护和更新

当应急眼帘或应急实施结束后,由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各项目经理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


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在火灾、触电、台风等紧急状态能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火灾、触电、中毒、烧伤/烫伤、台风、地质灾害等紧急事故、突发性事件的管理与处置。

三、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品、危险物品、电焊、高压电、高温、烧伤/烫伤、高空危险作业、机械加工及台风、地质灾害等,容易引发和导致火灾、中毒、触电、摔伤及台风、山洪暴发、泥石流等突发性事件。

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紧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名单和具体职责如下:

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副指挥:成员:

总指挥不在的情况下由副指挥进行现场指挥。

2.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组织制定公司紧急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负责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公司在紧急状态时,能开展有效救援,将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损失减少到零状态或最低状态。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开展现场紧急救援工作,由公司安环科负责、保卫科协助实施。

五、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

3)车间、库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运输、通讯工具、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6)定期对防护堤坝、排泄沟、闸等进行巡查,保证能正常使用。

2.警报处置:

1)公司安环科负责台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警报的监听,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向救援小组传达救援指令。

2)保卫科负责对外报警。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通讯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应急电话:火警:119公安:110医疗急救:120

六、应急响应

1.火灾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保卫科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4)安环科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5)应急救援小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

6)保卫科视火情拨打“119”、“120”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7)扑救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

2.中毒处置方案

1)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

2)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新鲜空气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3.触电处置方案

1)如发生触电或电击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将受害者转移至安全地带;

2)神志清醒者,需要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

3)如果触电者失去知觉,将其转移至空气清新的地方,舒适、安静平躺,解开妨碍呼吸的衣扣、腰带等,如果天冷,要注意保持体温,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诊治。

4)如果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但心脏还跳动,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并请医生迅速到现场进行诊治。

5)如果触电者呼吸和心脏完全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急救,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抢救。

6)注意事项:在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急救前,应迅速将触电者的衣扣、领带、腰带解开,清除口腔内异物,保持呼吸畅通。不要将触电者躺在潮湿冰冷的地方急救。

4.烧伤、烫伤的处置方案

1)若属火焰烧伤,必须迅速脱离现场,将被烧伤者移至安全处。

2)帮助伤员脱去着火的衣服,如来不及脱掉,应迅速卧倒,就地滚动,压灭火焰。或用棉被、毛毯等物覆盖灭火。若附近有水源,用水将火浇灭或跳入水池、河内灭火则更好。

3)伤员不要在火场内惊慌乱跑,因火借风力燃烧更旺;也不要在火场内大声呼喊,以免引起严重的呼吸道灼伤。

4)若被沸水或蒸汽烫伤,应立即将湿衣服脱去,肢体可浸入冷水中以减轻疼痛。

5)如烧伤较重,应保护烧伤创面,最好用消毒敷料包扎(家庭可急用熨斗熨过的手帕等物代替)。如无敷料可用清洁被单、床单、衣服等包裹后,争取在伤员发生休克之前,转移到就近医院处置。

5.台风、山洪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处置方案

1)先将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2)将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转移至安全地带。

3)接到灾害警报后,对厂房、设备等进行加固、做好防护准备。

4)对防护堤坝进行加固,具体位置由水利工程师指定。

5)对防护沟、防洪闸进行清理整顿。

6)必要时向当地党政部门求援。

6.变电站、发电机房、油库等重点区域防范

1)在接到台风、山洪爆发、泥石流的自然灾害警报后,要加强对变电站、发电机房、油库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2)变电站在外部停止供电后要在外部供电停止后,要做好在所有设备的安全防护。在紧急状态下,外部正常供电时,也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关闭电源,保证设备安全。

3)发电机房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在接到自然灾害警报后,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在外部停止供电时紧急启动,在五分钟之类恢复正常供电。

4)搞好油库周边防范措施,在接到自然灾害警报后,要安排人24小时巡查,并安排部分备用油料转移到临时性备用油库,保证在紧急状态下发电机房、运输车辆、工程机械燃料供应,为救灾抢险提供可靠保证。

七、奖惩

1.在紧急救援事故中表现突出、为挽救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通报表彰、记功、发放奖金等形式进行对有功人员和单位奖励。

2.对在紧急救援事故中玩忽职守、严重失职、渎职延误救援的,公司将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处分。

八、附则

1.安环科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熟悉各种应急处置技术;

2.保卫科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技术演练,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3.本应急预案由公司安环科统筹、保卫科协助实施。

4.本应急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旅游风景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风景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风景区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行业及其他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3.1造成3人以下死亡

负责综合协调,协助组织跨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3.宣传部

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管理,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负责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环保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组织安排中、小学和幼儿园减少师生户外运动和暂时停课等工作。

4.经济社会发展局

负责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制定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并组织落实;督促名单中企业按照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制定限产、停产计划。

5.建设管理局

负责配合相关建管站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配合市城建委和区环保分局强化混凝土搅拌站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要求,配合市、区各相关监督机构确定停止施工工地类别,并组织巡查,对未按规定停工的项目及时报相关监督机构。

负责单独建设的水务工程的施工及周边环境管理。

负责城市园林景观建设工程的施工及周边环境管理。

6.城管执法局

负责开展道路扬尘、渣土遗撒及露天焚烧

负责保障应急响应期间的社会稳定,按要求对大气重污染天气下大型户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采取对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8.卫计办

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防止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知识宣传与咨询。

9.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

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压尘的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10.统筹发展局

负责监督指导落实收储空地范围内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负责协调各种媒体向景区群众及游客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各部门和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负责对重点区域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采取禁

负责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减少师生户外活动。

负责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在三环线内通行,加强禁、限行区域内黄标车的查处。

3.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负责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

负责禁止渣土运输车辆、搅拌车上路行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划出货物运输和小型机动车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范围。

负责视情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

负责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

负责加大禁止渣土运输车辆、搅拌车上路的查处力度,视情采取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

(5)城管执法局

负责停止开放景观灯光。

五、信息公开

环保分局应当及时发布景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或者措施,及时发布有关工作信息。区宣传部应当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

六、应急响应执行与监督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应急响应措施的执行程序和方式,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报区专项应急专班办公室备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变动随时备案)。在接到专项应急办通知后,立即按要求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并于每日15时前将工作执行情况报区专项应急办。

区专项应急办、管委会应急办负责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6月12日印发

本预案由管委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中心)负责预案管理和实施工作,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5月27日印发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篇3: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xx版)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xx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区属单位、机关部门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3.1突发事件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暴雨、大风、浓雾和霾、雷电、雨雪及冰雹、高温等气象灾害,泥石流、地面塌陷、山体崩塌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建设工程施工事故,公路、湖面船只等交通运输营运事故,人防工程事故,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道路桥梁、隧道、特种设备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水体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药品安全事件、职业危害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粮食供给事件、能源资源供给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社会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1.3.2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突发事件防范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参照本预案的规定执行。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管委会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整合区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各派出机构现有应急组织、队伍、物资、信息资源,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努力实现辖区内各单位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资源共享与协调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基本设施的配套,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逐步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加强居民群众的应急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7)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预案体系

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区属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1)总体应急预案是管委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导、协调、组织处置全区突发事件的依据和纲领,由管委会制定、修订和发布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是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某一类型或者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牵头起草,报管委会审定后,以管委会名义发布实施。

(3)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的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制定并依照实施。

(4)区属单位(含所辖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急预案是各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单位制定并依照实施。

(5)各类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是指大型会议、会展、旅游、文化体育活动等重大活动、重大工程制定的应急预案,由活动主办单位和部门制定,报管委会及区应急办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和部门及时修订、补充与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管委会是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责。

管委会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由管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和管委会有关领导同志,机关相关部门、派驻机构、区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区应急委主任由管委会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管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兼任。

区应急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省、市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定和修订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级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并负责指挥处置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协助市人民政府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区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在管委会总值班室办公,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作为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委各项决定,承办市政府应急办交办事项,并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研判与报送工作。区应急办主任由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对口联系工作的副主任兼任。

区应急办的具体职责:指导、协调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发挥应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办理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和重要事项,承办管委会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组织并指导有关部门编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预测预警系统,参与发布预警信息和重要新闻,建立全区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协调、检查、督办全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演练、宣传培训、队伍建设、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应急领导机构和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专项指挥机构

区应急委下设洪涝灾害、地震、火灾、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船舶观光营运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动植物疫情、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旅游及游乐设施突发事件、电力突发事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应急小组)。

区专项应急小组主任由管委会主任或者分管副主任、管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管委会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

区专项应急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管委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区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组织制定与实施专项应急预案;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指挥处置一般突发事件。

区专项应急小组设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以下简称主责部门),是区专项应急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委的各项决定,承办区应急办交办事项,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信息的收集、研判与报送工作。

主责部门应当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并负责制定、完善专项应急预案。

2.3主责部门

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日常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常见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主责部门如下:

(1)宣传部(政策法制办、文化教育局):新闻发布,行政执法检查,所属学校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建设管理局(水域管理局):辖区区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改造建筑工程监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水文,城市道路排水,洪灾、旱灾、供水突发事件、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3)风景园林管理局: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突发事件、林业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等林业生态破坏事件。

(4)旅游局:旅游方面安全管理及组织协调旅游相关突发事件。

(5)经济社会发展局(安监局):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生产安全事故,存储和销售环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6)政法综治办(人武部):协调驻地部队、辖区民兵组织参与抢险救灾。

(7)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办):负责应由本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等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

(8)城乡工作办事处:辖区内事故灾难的监控与预警,组织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做好善后处置、家属安抚工作;组织协调事发地及周边群众转移安置和救助,社会事务各项应急救援物资准备与保障;动物、农作物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及卫生防疫、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患纠纷;落实医疗机构和人员参与应急救援等相关突发事件处置。

(9)食药监(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特种设备的技术及资料管理,实施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0)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协调燃气安全及其职责内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1)海事处:组织协调辖区水域内船舶交通、运营事故灾难等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和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12)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雨雪冰冻灾害、市政基础设施及大风等造成的道路桥梁设施损坏及环境卫生方面的突发事件。

(13)房产管理局:监督、督促安全责任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危险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和治理;负责房屋安全应急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针对具体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14)各景区管理处:按照职责负责各景区内事故灾难的监控与预警,组织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做好善后处置、家属安抚工作。

(15)公安分局(交通大队、消防大队):按职能分别负责恐怖袭击事件、社会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事件、涉警网络舆情事件、运输和燃放环节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事故、汽车运营事故、公路桥梁事故、道路交通秩序紧急疏通、火灾相关事故及需要应急救援事件及善后处置工作。

(16)国土规划分局:地质灾害应急事件。

(17)环保分局:环境及辖区水体污染事件、辐射事故、严重空气污染等相关事件。

武汉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所属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情况,履行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其他未尽类别的突发事件由管委会根据部门职责和实际情况指定主责部门。

2.4区属单位应急机构

区属各单位应急机构是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关。

区属各单位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级及辖区内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并负责指挥处置一般突发事件。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常设办事机构,在各单位办公室办公,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委各项决定,承办区应急办、专项应急小组交办事项,并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研判与报送工作。

2.5专家组

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建立专家和专业人才库。根据需要,聘请专家成立突发事件专家组。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坚持专业处置的原则,充分听取专家组对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参考专家意见形成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必要时可请专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3预防与应急准备

3.1预防规划

辖区城乡建设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范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管委会应当结合人口密度,按照平战结合、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利用公园、绿地、中小学操场、小区地下人防设施、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符合规定要求的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及设施。

国土规划部门根据管委会工作要求和部署,会同城乡、建设、园林等部门,牵头制定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承办具体编制工作,并纳入辖区城市建设规划体系。

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紧急疏散避险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紧急情况下公众能够安全、有序地转移或者疏散。

3.2舆论引导

加强对各类传播媒介的引导,加强对涉及突发事件的舆情分析和评估警示,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健康积极的社会舆论。

3.3风险控制

(1)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和风险评估,区应急办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应当将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立即整顿或者关闭;对一些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单位通报。

(2)所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区应急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对生产经营场所,存放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必要的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3)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各单位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3.4平台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级实施、逐步完善的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制定全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与技术标准,重点建设好管委会及所属单位的综合应急平台以及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平台。依托管委会电子政务系统、部门信息化系统,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加快应用开发和信息资源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建设应急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库内容。

3.5队伍准备

管委会及所属单位应进一步整合应急资源,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突出抓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建立和完善技术装备,形成应急救援合力。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特别是高危行业要逐步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建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进一步发挥其在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在创新改革中的中坚作用。

建立健全各类志愿者组织,推进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志愿者培训,做好科普宣教和应急救援工作。

3.6预案演练

(1)区应急办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主责部门制定综合应急演练计划,并按照计划协调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事件综合演练。各有关主责部门要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应急演练。

(2)全区各单位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民兵组织的协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协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全区各单位要依据上级和本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专业性应急演练或者群众性第一应急力量技能训练。

预案演练应当遵循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着眼实战、讲求实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的原则,通过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等方式,达到检验预案、完善机制、锻炼队伍、科普宣教的目的。

3.7宣传培训

有关主责部门与区属各单位应当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及培训规划,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培训。

全区各单位负责检查、指导本辖区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各级公务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设应急教育课程,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普及应急常识;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应急自救互救技能。

3.8检查考核

区应急办定期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各单位与各相关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1)管委会所属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系统,建立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库。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监测网络,明确监测项目,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兼)职监测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并及时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级别、趋势和危害程度,向同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监测报告和应对建议。

(2)管委会及所属单位、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并汇集、储存、分析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实现全区上下及有关部门监测网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与周边区域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3)各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信息员,承担突发事件信息收集、预警和报告工作。

获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事发地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报告。

获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及其有关部门、监测网点应当及时向区应急办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4)区属各单位与机关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区应急办报告,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单位通报。

4.2预警级别及发布

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管委会或者有关主责部门应立即组织突发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1)预警级别。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其紧急程度、发展势态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标示。

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界定,按照国家划分的标准执行。

(2)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市人民政府统一发布三级及以下预警和解除,一、二级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和解除。管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统一发布和解除本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具体工作由区应急办和有关主责部门承担。国家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警信息发布、调整、解除可以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报刊、传真、电话、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预警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方式。

预警期间,区属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区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有关情况。

(3)预警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别、级别、区域或者场所、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影响估计及应当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警报发布后,警报内容需变更或者解除的,按照权限应当及时变更或者解除。

4.3预警应对措施

4.3.1接到上级发布的三级以下预警后,区属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由相关单位和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级别。

(3)按权限定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4)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5)根据需要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4.3.2接到上级发布一级、二级、三级预警后,区属各单位和相关部门除采取以上预警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络,配合上级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重要财产,并予以妥善安置。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事发地主管部门或者区应急办、有关部门报告。

各有关单位、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好记录,立即核实情况,并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区应急办,区应急办汇总后50分钟内上报市政府应急办;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上报区应急办,区应急办汇总后30分钟内上报市政府应急办。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随后及时报送书面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应当逐级上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越级上报的单位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同时报告上一级单位及其有关部门。

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应当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基本情况、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责任主体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突发事件报告的时限、程序和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所在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在向管委会及区应急办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或者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现场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自救互救和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2)区属各单位和其他组织负责所属单位开展危险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及受灾群众的自救和互救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对因本单位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要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4)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主责部门及事发地单位和管委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迅速赶赴现场,积极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兼)职应急力量和当地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开展评估并及时向市(区)应急办上报信息,同时采取下列应对措施: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划定警戒区,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社会公众发出危险或者避险警告;紧急调配辖区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对难以有效处置或者需要上级支持、帮助的,及时提出明确请求和建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3指挥协调

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挥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由区应急委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参与。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上级的同时,区应急委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或在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现场指挥、督导下开展工作。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其中,重大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委指挥处置,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委直接指挥处置。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后,区应急委和专项应急小组第一时间分别启动应急预案,区属各单位、机关相关部门应当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在区应急委及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人员、设备、物资到达现场,按照职责、专业分工配合市应急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部门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向区应急委或者专项应急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者上级应急预案规定由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协调指挥的,从其规定;管委会所属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5.4现场指挥部

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应急委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区应急委主任、副主任坐镇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区专项应急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区专项应急小组主任、副主任坐镇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区应急委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协同指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设立并统一指挥,区应急委领导及成员配合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新闻信息组、治安交通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顾问组等专业工作组,分工协作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5.5处置措施

5.5.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示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报告上级并协助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级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9)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10)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5.5.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请示市人民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4)配合上级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外国驻汉领事馆等重要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5)其他必要措施。

5.6社会动员

突发事件事发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社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发地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2)事发地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3)事发地的公民应当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和安排,配合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5.7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指挥的应急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单位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区应急委会同宣传部门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由市宣传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指挥部新闻信息组,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组织、现场采访管理,统一、准确、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区控制能力时,由区宣传部门报请市宣传部门统一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5.8网络舆论引导

区应急委会同宣传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统一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发布正面权威消息,积极引导网络舆论,及时报道事件动态和处置进展情况,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网络正面舆论。各主责部门及区属单位要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管理制度,经报上级批准在第一时间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并对网络谣言及时予以澄清。宣传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应急办),公安分局等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网络信息和手机短信内容管理工作,在节假日及敏感时期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研判舆情,做到不漏报、不误判,妥善应对。对恶意攻击党和政府、散布谣言和虚假消息及严重妨碍事件处置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封堵和删除;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5.9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单位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同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理

宣布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力量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工作主要包括:治安交通、人员安置、疫病控制、污染处置、公共基础设施修复、损失评估、救助补偿、心理和司法援助等。

6.2社会援助

管委会及所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慈善团体应当积极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有关单位、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3调查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并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0天以内,将书面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汇总后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以内上报市人民政府。需要延期上报的,应当报区应急委批准。

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或者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事故或者事件的性质、影响、处置措施、经验教训、恢复重建计划、意见或者建议等。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区属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底之前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并向区应急办书面报告。

6.4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协调上级或本级有关部门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以及倒损的民房,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恢复重建工作由管委会统筹安排,由事发地单位提出意见逐级上报,待上级批准后,由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单位负责。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区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和单位实际需要,建立充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人武部组织协调并充分发挥辖区部队和民兵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分局(消防人员)10人、城管执法局队员40人是管委会突发事件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力量,并视情临时抽调。区属单位医务机构及辖区医院医务工作人员承担应急医疗救治任务。

7.2财力保障

管委会及所属单位、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原则,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同时应当安排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调研、信息平台建设、救援物资储备等。

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审批、专款专用。

管委会财政和审计、纪检部门及各单位要对突发事件财政保障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3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配送、更新、补充工作。民政(社会事务)部门负责保障因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保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和援助;农村事务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蔬菜生产、采购、调运、储存、投放等综合管理工作;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应急医疗救治药品、器械储备和供应。

区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建立多渠道、多层级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

在紧急情况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并于应急结束后依法给予补偿。可以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单位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7.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区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并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根据区域特点和辐射半径,合理设置急救中心(站),确保及时、有效地实施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

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院前急救、后续治疗、预防控制组织实施救护。必要时报市急救中心协助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现场抢救、院前急救工作;协调辖区医院做好后续治疗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5交通运输保障

由公安交通部门牵头,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保障联动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交通、消防)、交通运输、城乡工作办事处、建设、城管执法、市政维修等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尽快恢复被损毁的道路及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畅通。公安交通等单位要优先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调度和畅通,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受伤人员、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安全运送。

7.6水电气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城管、水务应当及时与上级协调供水、供电、供气方面应急处置,完善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水、电、气安全供应。

7.7通信与信息保障

相关部门与市信息产业、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保障畅通。

7.8其他保障

极端天气的监测预警和气象分析由市气象部门负责,区属各单位、部门配合。

法制部门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8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区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公民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享有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

管委会应当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应急救援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9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xx年10月下发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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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的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使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得到妥善、有效地保护,使学校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可能发生的人员伤害及死亡或经济损失严重的应急救援工作:

1、师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2、重大火灾事故。

3、化学毒品、食物中毒事故。

4、线路短路、漏电及建设设施倒塌、爆炸事故。

5、盗窃、抢劫事故。

6、校园周边发生的不可预测的事故。

7、其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二、救援原则:

1、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尽可能地减少财产损失。

3、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4、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障、事故应急处理、通讯物资保障、医疗救护等四个专项工作组。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做好稳定秩序和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6、检查督促各班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安全保障组:由教导处、少先队组成。负责事故的现

场和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2、事故处理应急组:由后勤负责。采取一切措施,对人员进行疏散,防止灾害的进一步的扩大。

3、通讯物资保障组:由校长和后勤负责。负责救援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急救部门报告。

4、医疗救护组:由办公室和医务室负责。负责组织紧急救援队伍,提供简单的药品及简单的包扎、抢救、转运伤员工作。

五、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突发的安全事故,必须将事故的部位、时间、地点、简单情况、伤员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算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区教委及相关部门,同时启动相应的救援预案。

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迅速的抢救受伤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做好现场保护。

3、有关当事人必须积极的配合相关调查人员的调查,绝对不能隐瞒事实真相,更不能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否则,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4、做好校内外一切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及安抚工作。

六、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1、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履行正当的报批手续。

2、组织大型活动必须事前做好安全预案。

3、开展活动的场地及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组织。

七、责任追究:

1、不服从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的。

2、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

3、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突发事故情况的。

4、阻碍援救人员执行任务或对救援人员造成危害的。

对上述责任人员应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治安处罚或报请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市第十六中学

20xx-10

资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样板


中学(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迅速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z

副总指挥:z

现场一切指挥权归指挥部。

(二)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1、抢险救灾组

组长:z

副组长:z

2、后勤保障组

组长:z

副组长:z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界定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火灾事故,公共卫生、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教育教学安全事故,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教育教学设备安全事故,学生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3分钟)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校长同意后,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迅速出击,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第一责任人(校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30分钟内决定是否向市教育局报告,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校内报告程序:当事人或目击者班主任年级主任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校长室。如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理火灾事故的组织: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各相关值日人员。

2、报警程序:

(1)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校长

(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消防机关,报警立即用就近电话或手机报告119。

3、组织实施:

(1)利用校园广播系统或铃声、钟声、哨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迅速疏散,楼道间指派专人组织疏散,迅速有序地将师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2)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学生除外)携带消防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3)火势较大,如需报警,立即用手机或就近电话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4)在向学校、市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5)参加救火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教职工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6)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7)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注意"先救人,后救物"。

(8)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消防车辆驶入和相关人员抢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原则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要立即报告市教育局。

(6)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7)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8)如有人员受到火灾威胁、伤害,必须立即呼叫120急救中心。

(9)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制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二)公共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校医,各相关值日人员,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警程序:

(1)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校长。

(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市教育局领导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学校公共安全事故情况后,立即向校医、有关部门和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医院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食堂操作间。

(4)学校安全应急工作小组立即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负责中毒人员的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效果。

(5)根据卫生安全事故情况,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分别向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和不良影响。

(2)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热搜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突然的事故时,我们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及时控制事故的扩散,应急预案要写哪些内容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热搜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水运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和险情的发生,对人民生命、国家财产构成了较大的威胁,并造成了严重损失。如何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已是目前行业组织积极开展的研究课题。

制定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水运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能力、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了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目前,各水运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开展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但从实际应急情况来看,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应急预案框架结构与层次不合理,危险分析不全面,使应急准备工作不到位;应急组织机构层次较多,设置不合理,无法有效运行,运行程序缺乏标准化规定等等。本文结合几个应急管理工作比较有代表性的水运企业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经验,探讨应急预案编制要点,为公司和船舶在编制应急预案时提供参考。

1、应对突发事件含义

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有三层含义:一是预防“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将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其发生,这是我们最大的愿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关键和前提是思想认识的提高。二是预警。就是将一切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隐患、重大事件一一列出来,确立突发事件发生的指标体系,防止信息不对称现象发生,并在这些方面实施重点监控。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将监督与预防措施结合起来,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是预案。突发事件既有人为因素,也有非人为因素,包括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想完全避免突发事件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必须把防范突发事件的基点放在准备工作上,其中制订应急预案是重中之重的工作。

2、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预案的基本要求是:一要理顺关系,二要保证指挥和信息渠道畅通,三要建立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指挥体系,四要使预案的包容性强、覆盖面广、措施具体、便于操作,五要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做到反应灵敏、决策果断、综合协调、行动迅速、处置有力。

应急预案编制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第一,全面分析本企业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危害程度。

第二,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和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第三,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五,客观评价本企业应急能力。

第六,借鉴行业内外事故教训、应急工作经验。

3、编制应急预案的原则

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企业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各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第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具有客观的和人为因素,并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通过采取充分有效的预防措施,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然而事故的发生也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难以准确地预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因而也就不可能当事故发生时才采取措施,这就必须要求建立一个系统的、全过程、全方位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机制。

第三,信息畅通,反应灵敏,体现联动的原则

建立高效、可靠,畅通的信息系统,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将事故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并及时传递到各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4、应急预案结构框架

对于编制的应急预案,只要适合企业的管理实际情况,能够指导企业、船舶有效开展应急工作,就是好的应急预案,因此,企业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风险,针对实际应急需要和自身管理模式,采取不同的应急预案结构框架。

目前,应急预案的结构框架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1+4”结构

所谓“1+4”结构,就是:综合预案=基本预案+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支持附件。“基本预案”阐明应急整体框架结构及应急原则:“应急功能设置”描述组织、领导层、部门以及关键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要求;“特殊风险管理”主要描述组织应急面临的各种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要求;“标准操作程序”是对“基本预案”的具体扩充,说明各项应急功能的实施细节,强调在应急活动过程中承担应急功能的组织、部门、人员的具体责任和行动;“支持附件”是各类与应急有关的技术资料、数据、信息等,应急预案以上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1+4”结构层次清晰,可操作性强,应急内容全面,预案纵横都能有效使用,但相对结构复杂,存在部分重复之处。

第二,总预案+专项预案结构

在“总预案+专项预案”结构中,“总预案”就是阐明应急整体框架结构及应急的基本原则;“专项预案”是根据“总预案”的要求,在危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事故的种类、现场区域位置等因素,确定的子预案,如水运企业的专项预案根据事故种类分为:火灾应急专项预案、水上各类交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等;各运输船舶的专项预案根据事故种类分为:搁浅触礁应急专项预案、船舶失控应急专项预案、机舱进水应急专项预案、人员落水应急专项预案。专项预案越到基层越具体,同时必须保证行动与总预案和上级主管部门总预案、专项预案的一致性和有机结合。

这种应急预案结构,逻辑关系清晰,比较容易把握,操作性强,针对特定风险或场所的应急程序比较明确,目前,水运企业预案编制工作基本上采取此种结构。

第三,总预案+应急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结构

这种应急预案的结构,是由整体到局部。“总预案”概述应急体系框架和应急基本原则。“应急程序”则明确各突发事件的应急流程或各应急部门应急工作流程,而“应急说明书”是具体的应急行动指导。

这种应急预案文件结构与企业建立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结构形式一致,层次清晰,不同层次的人员可以有选择地使用预案文本,可操作性较强,小型企业目前多采用此结构。

第四,单一的应急预案结构

单一的应急预案是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将应急预案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等所有内容都融合成一个文本,该文本既阐明了应急框架和原则,又细化到了具体的应急行动。

这种应急预案结构的文本简练,重复性小,操作性比较强,比较适合分公司、船队以及风险较小的企业。

各企业还可以采用上述应急预案结构框架中的某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构形式,将其融会贯通,联合起来使用。如:在“总预案+专项预案”的结构框架中,可以将“单一的应急预案”的'结构融入专项预案,也可以将“总预案+应急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结构中的应急程序和应急行动说明书融入专项预案。

因此,企业应结合自己生产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现状,对应急预案的结构框架进行合理设计,使应急预案在实际安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地实施。

5、应急指挥系统的设计

应急指挥系统对整个应急过程进行统一决策和指挥,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行动和应急资源的调配。因此,应急指挥系统是应急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关键。

应急指挥系统是随着事故的发展和应急工作的进展在不断调整的。在设计应急指挥系统时,应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充分考虑应急指挥系统的启动和建立程序,所需要配置的设备设施,临时指挥人员及其职责,系统内部职责分工等,确保应急指挥系统能适应事故应急的需求。

比较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内部应有指挥、行动、策划、后勤及财务行政等五部门的管理职能,既要求内部有职责分工。指挥人员是核心,负责应急响应的所有方面;行动人员负责所有应急响应任务的运作,包括所有关于降低直接危害,抢救生命与财产,进行现状控制,恢复正常的行动;策划人员负责收集、评价并传递事故现状信息,并负责准备和起草事故行动计划,提供指挥部各种信息资料;后勤人员负责为应急行动提供各种应急工具、设备、物资及材料等。

6、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在编制流程中需要把握好三个重点:危险分析、职责划分和注意与外部联系。

第一,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主要是通过危险识别,风险评价,确定企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性质,危害后果等,为应急响应和应急准备提供决策依据和足够信息。

危险辨识应全面,风险分析应客观。可以组织专业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和讨论。

危险分析时至少应包括分析周边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以确保在实际应急过程中,能够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应急措施等。

第二,职责划分

对于应急编制的职责划分,应该根据参与编制人员的专业背景,涉及到的应急职能进行分配。应急预案的编制人员至少应包括各部门的人员,各专业人员,同时还需要领导层的领导参与,确保应急预案的全面性、组织系统性。注意,一定不要把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全部推给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在编制预案前,应充分考虑,讨论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应急过程中承担的应急职责,并由高层领导确认,统一应急职责,避免在应急预案编制中出现矛盾,不统一的地方而增加工作量。同时,各部门及其员的应急职责应尽量与日常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对应起来,便于实现平战结合的原则。

第三,与外部的应急联系

在事故情况比较危急的时候,企业应急往往需要社会的应急支援和主管机关的应急指导和协调,因此,企业的应急预案不是孤立的,它和所在区域、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专业救助队伍、水上搜救中心的应急预案都应有一定的联系。

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自身的危险事件是否会危及周边其它的安全,并与之进行沟通和交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后如何通报,如何协助应急以避免应急扩大等,同时,还应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最快地得到政府部门的应急支援。因此,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与外部的应急预案留有接口。

7、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不论企业是采取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框架结构,最终编制的应急预案和必须具备可操作性。这是对应急预案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也是最终的目的。

要使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必须将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得到的有关信息结果融入到预案的内容中,使应急预案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时,最基层的应急预案文件(比如标准操作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等)中应明确六个方面(为什么,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干什么,怎么干),即应急文件中应明确执行应急任务的主体、时间、地点、具体的应急行动、行动步骤和行动标准等,使任何参与应急的人员都能有效、高效地开展应急工作,而不会受到紧急情况的干扰导致手足无措,甚至出现错误的行为。这样的应急文件是整个应急预案的核心和关键。同时,编制好的应急预案,要不断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应急技能,并根据生产情况的改变,不断完善和修订。

8、应急预案的完善

第一,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为了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置工作,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奖惩机制,做好各项准备和配套工作,对全体职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应急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二,加强应急训练,企业要以本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规律和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应急训练演习。一旦事故发生,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应急组织和人员能根据各自任务和职责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除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9、结束语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重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引起各水运企业的高度重视,但预案编制的方法、内容、格式还没有形成规范和标准,我们在编制应急预案的过程中也还或多或少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等不足之处,因而,提出建议如下:

第一,预案的制定,内容应全面、完善、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第二,由于水上运输点多、线长、分散、流动大的生产特点,仅仅依靠自身的应急力量往往难以圆满完成应急工作。因此,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考虑建立水运企业、专业救援和主管机关及地方政府在内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作战能力。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yingjiyuan/57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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