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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县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2022-01-25
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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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增进老年人福祉,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中央财政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多层次、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政府大力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家庭积极参与,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放开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建设多元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2.突出重点,统筹发展。重点保障困难、高龄、失能、失独、留守等特殊困难群体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科学制定政策措施,整合各类资源,补齐服务短板,促进养老服务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及居家、社区、机构结合发展。

3.改革创新,提质增效。通过深化改革和试点创新,积极打造示范项目,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开展多种形式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养老服务模式。

(三)总体目标。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引进和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医疗卫生与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使紧急救援(应急救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全面形成“政府主导保基本、专业运作强服务、医养融合上水平、社会参与浓氛围”的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目前,松源街道和城区中心乡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到20xx年末,30%以上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出台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形成社区养老服务的模式。

(二)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打造智慧养老服务示范项目,为全县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智能的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融合服务。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服务能力,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及医疗护理服务。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失能失智、残疾等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到20xx年末,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三)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升级。分类制定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标准,科学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开办长者食堂,兴建一批示范性项目,健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松源街道、较大乡镇要按照星级标准建设具备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行、助急、日间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功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各社区按标准规范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四)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健全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乡镇敬老院开展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服务能力,发挥辐射作用,为周边村(社区)困难、高龄、失能、失独、留守老年人提供自费代养、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社区养老服务,把乡镇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发挥农村老年协会作用,倡导农村老年人开展互助式养老。

(五)推行“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积极对接综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健共体”医养信息平台,构建“1+N”智慧养老服务模式:“1”即县级综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具备信息管理、养老服务等功能,面向老年人、服务全社会的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N”即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自建的子系统,子系统与大平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对接。到20xx年末,为全县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至20xx年基本实现为全县老年人提供服务。

(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对获评四星级以上的养老服务设施予以资金奖励。探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同时鼓励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按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35/T1518-20xx)开展服务,推进居家养老设施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03Kkk.COM

(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健全“三社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有序衔接、资源共享,形成“互动、互补、互联”的养老服务格局。开展“时间银行”试点工作,引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对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开展帮扶。到20xx年末,由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比例达70%以上。

(八)建立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开展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及老年人自理能力和经济状况评估工作,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数据库。全面实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继续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九)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和考核制度。依托县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培育养老服务人才。到20xx年,每年培训30名以上养老从业人员、3名以上养老院负责人。严格执行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奖补政策,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十)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服务需求、服务组织(企业)服务质量、财政承受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评估制度,完善服务组织(企业)等级评定办法。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养老服务对象、爱心人士等组成的评估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组织(企业)、照料中心进行服务评估,将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服务收费、政府购买服务和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依据。建立完善食品、医疗、设备、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20xx年6月)。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摸清养老服务现状、短板,有针对性谋划养老服务试点项目。研究制定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细化试点建设具体项目,明确责任单位、保障措施和具体时限。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1月—20xx年2月)。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汇总形成全县改革试点工作书面总结,做好迎接民政部、财政部验收评估准备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长期)。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梳理好的方法措施,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巩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成果,并在全县进行推广,提升社区养老综合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三)严格程序,规范运作。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原则,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坚持资金使用公开、建设单位公开、项目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正面宣传,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社会氛围。深入挖掘改革试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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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行政许可一件事集成改革试点方案


行政许可一件事集成改革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和群众“往返跑”“办事繁”“办事难”的问题,创新集约审批服务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告知承诺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环节多、跑动多、材料多等问题,为充分发挥集约审批改革效能,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的改革初衷,对集约审批事项进行全覆盖梳理,区别不同审批类型、办理难易程度、前后置关系,分别通过“一般事项承诺办、关联事项并联办、关联证照合并办”三项改革,力争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压减80%以上,着力构建服务更优、流程更简、时限更短的极速审批模式,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获得感。

二、工作内容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按照能减尽减、能合则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的原则,改革审批服务方式,推行“一次申请、一次配齐、一窗出件”的审批程序、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精减、高效”的审批服务。

(一)改革方式

1.一般事项承诺办。推行投资建设、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容缺承诺改革,即审批中非必要要件不齐备,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容许暂缺承诺办理,企业按要求填写信用承诺书。涉及公共安全、生态保护、人身健康等或申请人不愿或无法承诺的不适用容缺承诺制。对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容缺承诺制。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监管,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

2.关联事项并联办。对群众办理频次高、审批环节多的审批事项,按照行业要求将相关联的审批服务事项,分类整理压缩成“一件事”,进行流程再造、资料整合,制定“一件事”标准化清单和办事指南,制作《“一件事”办理登记表》,实行“一套材料、一窗通办、一次办好”,实现材料更少、时限更短、流程更优。

3.关联证照合并办。按照“能合尽合,能减尽减”的原则,深化“证照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措施,重整两个或两个以上事项的申请材料,深度融合,制作《证照合办申请书》作为申请营业执照的附表,实行两个或两个以上事项“一表申请、一次提交、一窗受理、合并审批、同步发证”,进一步缩短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实现“最多跑一次”、“准入即准营”的改革要求。

(二)改革措施

1.梳理公布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公布行政许可“一件事”一次审批三张清单,制定办事指南,明确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2.推行主题服务。按照群众办事习惯、审批事项办理情形,突出行业特点,开展一般事项承诺办、关联事项并联办、关联证照合并办,推出一批主题式套餐式服务事项,供申请人自主选择,实现政务服务由“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

3.设置许可综窗。根据事项类别,设置综合许可服务专窗,以涉及事项多、环节多的窗口为主要承办部门,实行“前台一窗申报、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推进审批服务由“多头跑”向“一窗办”转变。

4.推进信息共享。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审批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原则上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原则上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天府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实现由“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

(三)事中事后监管

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各监管部门应当切实承担监管责任,针对改革事项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加强公正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行业主管部门要梳理行业监管风险点,建立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积极推进行业综合监管。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着力为新动能成长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综合许可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对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堵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强劲合力,如遇事项调整适用,部门及时做好信息推送,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二)加强业务培训。要切实加强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推动相关审批业务由“一证一次告知”向“一事一次告知”转变,“一事多次办理”项“一事一次办理”升级,保障专窗顺利高效运行。

(三)积极探索创新。对标先进、锐意进取,对“一件事”集成改革试点项目广泛听取意见,从办一次手续、走一遍流程,找准症结、善于总结,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办理的可操作性,真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参考方案: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近年来,坚守“生态立县”方针,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耕“治山理水”文章,探索出一条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绿色崛起新路径。为更好发挥生态优势,使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进一步擦亮“中国最美乡村”品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通知》要求,我县已编制完成了《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实施方案(20xx-20xx)》(以下简称《方案》),并通过了省、国家发展改革委评审。为确保该《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开展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为引领,以“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为主线,以森林、流域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拓宽生态补偿资金筹集渠道,着力完善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式,着力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综合效益,着力增强生态保护地区“造血功能”,加快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增强绿色高质量发展能力,确保空气常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并重,积极推进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创新生态立县、旅游强县、文化兴县的体制机制,在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整合、非公有林赎买、生态扶贫、湿地银行、“政融保”绿色金融创新取得试点改革成效,初步建立生态保护、生态资源利用、生态建养提升和生态环境整治的长效补偿机制,美丽中国“样板”绿色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激励引导生态产业的发展机制。通过风险补偿、特许经营等方式,生态补偿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不断放大,到20xx年,绿色产业引导基金规模达到1亿元,力争引入社会资本8亿元以上,林权抵押、质押融资规模达到0.2亿元,绿色金融资金规模突破30亿元。二是试点以非公有林赎买、湿地银行促进自然保护区保护提升。到20xx年底,力争在核心保护区非公有林赎买、湿地银行试点领域形成突破,改善提升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水平,探索景区、民宿垃圾分类收费改革、绿色金融制度创新,形成切实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成果。三是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机制氛围。到20xx年底,市场化、多元化、法制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更加完善,初步健全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偿的政策环境,促使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互动关系更加协调。人民生活得到新改善,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成为“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典范区。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呵护自然保护区

1.完善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机制。进一步推进林长制,跨乡镇统筹整合管护责任区,将管护任务落实到人;健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聘用制;规范公益林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管理。[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园区)]

2.探索生态受益行业付费机制。逐步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统筹安排公共管护支出,探索建立天然阔叶林禁伐与经济发展联动调节体系。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从农、林、水利、电力、矿产、风景名胜等生态受益行业企业提取一定资金,用于提高重要区位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偿标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3.开展以森林鸟类国家自然保护区、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为试点区域的非公有森林赎买(置换、租赁等)和禁伐补贴、协议封育试点,通过赎买、租赁、置换、托管、股权合作、特许经营等多种流转方式,将保护区内非公有商品林逐步赎买,实现资源集中储备并分类进行开发、运营、管理。[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

4.推进森林资源有序流转,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开展经济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项目,推动森林和湿地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森林休闲项目开发。[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金融办、各乡(镇、街道、园区)]

(二)协调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建立流域共治机制

5.加强沟通交流力度。积极与乐平、德兴等下游市沟通协调,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联防联控沟通合作;厘清和量化上下游地区水质保护责任,实行“谁达标准受益、谁超标准赔付”的资金赔付机制;共同建立重大决策、重要信息、预警应急交流制度,共同维护乐安河、饶河、共产主义水库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流域和库区水质。[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各有关乡(镇)]

6.建立流域共治机制。建立跨县、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产业项目准入协调机制,共同研究污染治理方案,提升流域生态稳定性。[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7.完善补偿资金管理。补偿(赔付)资金下达后,应专项用于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搬迁、监测保护站建设、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等。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加大流域综合整治和绿色产业投入;健全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补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三)做大生态绿色产业平台,唱响全域旅游品牌

8.做强旅游产业平台。围绕“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战略,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培育旅游新路线;做大国有控股旅游股份公司,支持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市,做活民宿和农家乐协会,扶持引导村集体和村民组建合作型企业,规范推动乡村旅游全域发展、全民参与;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品质,加速“智慧旅游”建设和高铁片区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游客转运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县文广新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9.做精有机农业平台。构建以茶叶、皇菊、油菜花、荷包红鲤鱼、山茶油、铁皮石斛、娃娃鱼、毛竹、脂药材等为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体系,推动茶叶、酒糟鱼、茄子干、山茶油等农产品深加工,创建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深化茶产业供给侧改革,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绿茶产业园)项目建设,建立“绿茶”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激励机制;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生态涵养保护功能、休闲观光旅游功能、农耕文化体验功能,推进农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新型流通业态,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模式。[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各乡(镇、街道、园区)]

10.做大生态工业平台。加快工业园区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依托工业平台,重点发展文旅商品、鞋服家纺、机械制造、绿色食品等四大生态友好型主导产业;积极引入中高端智能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园区、县商务局)

11.做响绿色产业品牌。出台扶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政策,创新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建立区域品牌+企业商标的“母子”商标模式,探索“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优势产业+生产基地”的品牌培育机制;推进生态产品标准建设工程,支持引导企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提高地理标志商标及其他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12.打造生态入股“篁岭模式”。以“篁岭模式”的生态入股形式为示范,在条件成熟的景区与农户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将村庄的水口林、古树、古建筑等生态资源纳入股本,并将农民的山林、果园、梯田等资源要素进行流转,与农户共同开发农业观光体验项目,从而实现企业与农户“共同入股、共同保护、共同开发、共同受益”的可持续共建模式。[牵头单位:县文广新旅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四)完善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生态补偿基础制度

13.建立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上,实现对辖区内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国家所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的产权主体,并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实现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14.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机制。研究自然资源资产损害类型、主体、形式和内容,建立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将污染修复与生态恢复费用纳入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研究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和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15.加强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打分公榜,将环境信用作为企业信贷、发行绿色债券等的基础条件,打通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推进同步公开;制定差别化的环境监管政策机制,针对不同信用的企业制定不同的监管和激励措施;实施对环保领域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守信企业联合激励制度;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各乡(镇、街道)]

四、机制创新

(一)整合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完善使用管理办法

16.整合生态环保专项补偿资金。按照性质不变、管理不变、各自实施的模式,整合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建立健全权责匹配、相互协调、步调一致的生态环保专项转移支付和基建投资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省预算内投资以及中央、省政府代为举借环保专项债券对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加大本级财政投入,不断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建立统一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绩效评价”管理模式;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各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任务安排,会同财政部门科学确定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上级及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的生态建设重大工程、重大规划项目、新设试点任务。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明确支出方向、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不限定具体项目。约束性任务资金定向使用,不得统筹整合。指导性任务资金允许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

(二)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试点实施湿地银行

17.建立健全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以土地产权明晰与交易准入为核心的土地开发和土地经营的新机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18.试点实施湿地银行制度。在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地域空间恢复受损湿地、新建湿地、加强现有湿地功能,保存湿地及其他水生资源,并将这些湿地以“信用”的方式通过合理的市场价格售给湿地开发(占用、破坏等)者,达到补偿湿地损害的目的,使湿地公园地域空间内受损湿地得到有效修复。对湿地公园的生态保育区(核心区)和恢复重建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合理利用区内,相关企业可以适度开发建设,并按照市场价通过第三方评估后支付一定费用,以“湿地银行”形式反哺湿地保护,以达到生态修复的目的,从而实现湿地的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三)建立生态补偿市场化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19.建立横向补偿市场化投入机制。以乐安河流域段乡镇为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推进乐安河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完成城区饮用水源地搬迁,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德兴市与县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关系,构建生态保护市场化补偿制度。考核跨界断面位于玉坦大桥处。[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各有关乡(镇)]

20.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编制采购清单,制定和完善服务收费政策以及价格调整、补贴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在有条件的景区和民宿实施实行垃圾分类收费制度,以补偿成本为原则制定收费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垃圾排污收费标准,按照实际的垃圾排放量来支付相关的垃圾处理费,促进对垃圾分类和回收,减少垃圾的排放量。准确区别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对分类垃圾不收费或低收费,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降低生态负担。(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广新旅局;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21.建立“政融保”绿色金融制度。以“政府主导增信+融资支农+保险保障+龙头企业带动”的运行模式,探索出台“政融保”金融扶贫项目对接服务措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等融资服务,试点绿色保险参与生态建设的途径,保障项目落地,精准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全县农业产业良性发展,助推农业产业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县人民银行、县农商银行、县人保财险公司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2.成立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园区)、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统筹解决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加强对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的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跨行政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指导,组织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解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按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定期做好实施调度,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二)强化政策支撑

23.积极争取省、市两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公益林区划和补偿标准调整、自然保护区非公有天然林赎买、重点工程用地和林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生态红线范围划分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积极引进央企、省属国企就茶叶、皇菊、油菜花、荷包红鲤鱼、山茶油等特色产业发展、绿色金融创新开展合作,帮助企业在品牌建设扩大影响力,提升产业的价值。积极探索出台项目审批、财税、土地、金融等优惠和支持政策,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三)加快协同推进

24.建立重大生态环保项目筛选和协同推进机制。结合县“十四五”规划,由县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整理一批生态环保项目,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健全信息公开与制度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协商机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四)抓好监督考核

25.落实目标责任制。将生态保护补偿的目标任务纳入县科级领导班子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增强考核权重,落实奖惩措施。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建立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抓好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形成高效运行的生态补偿机制。各职能部门、乡镇要将各自职能与生态补偿工作有机结合,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生态补偿制度规范化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建立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执法制度,充分调动和整合各部门的管理资源,有效运用规划、审批、资金、管理等手段,构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快速反应的联防联控联治体系。注重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消费意识,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方案范文: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政〔20xx〕2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成果汇交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xx〕7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县域一盘棋,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引导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发展,按照集聚提升中心类、转型融合城郊类、保护开发特色类,分门别类、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在总结已完成的13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规划编制经验的基础上,优先开展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线路上以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xx年底前全县完成50%以上应编村庄规划的编制,20xx年底前累计完成75%以上,20xx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县应编村庄规划全覆盖,做到应编尽编,为加快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原则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推动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1.应编尽编、全域管控。结合各乡镇发展实际,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优先尽快做到应编尽编。村庄规划编制应结合村庄特色,统筹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居住与建设空间、安全与防灾减灾、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需求,合理安排用地,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实现全域管控。2.保护优先、节约集约。优先保护生态空间,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延续农村历史文化和村庄风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大力度盘活农村居民点存量建设用地,改造提升低效用地,促进村庄有机更新。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考虑不同村庄差异性,分类施策,合理确定村庄规划内容和深度,挖掘村庄内涵,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4.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诉求;规划批准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拟搬迁撤并的村庄,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5.分类指引、务实规划。针对不同村庄类型、不同村庄禀赋,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规划引导策略。集聚提升中心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和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要加快编制;转型融合城郊类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衰退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避免脱离实际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村庄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二)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森林、河湖、草原等生态空间,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三)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守好耕地红线。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发展合理空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四)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防止大拆大建,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

(五)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以安全、经济、方便群众使用为原则,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

(六)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

(七)统筹农村住房布局。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住宅的规划设计要求。

(八)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分析村域内地质灾害、洪涝等隐患,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

(九)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理、补充耕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明确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高度,深刻认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协调村庄规划编制的推进工作,协调沟通各相关单位,主动做好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组织开展技术审查和规划报批指导工作;县发改、教育、财政、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文旅、生态环境等部门立足部门职责,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为进一步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同主管部门结合应编村庄情况,统筹各级资金保障村庄规划编制经费。

(四)加强督查考核。要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情况作为乡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乡镇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年度规划编制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县自然资源局要强化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经常性指导与监督,协调解决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8—县直有关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

精选方案:足球改革发展总体工作方案


足球改革发展总体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不断提升足球运动发展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xx〕13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振兴和发展中国足球系列讲话精神,把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作为我区建设体育强区的重要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遵循足球发展规律,以普及校园足球、推广社会足球、提高青少年足球竞技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赛事活动体系建设,坚持走足球训练与教育教学、普及推广与提高水平、政府引导与社会主导相互结合的足球发展模式,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民主开放、运转灵活、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大力推动我区足球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改革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20xx年—20xx年):制订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等足球改革发展规划方案;创建“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所;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9块以上;完善区级足球竞赛体系,培育、提升全区足球比赛市场和竞赛水平;加强足球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支水平较高、热爱足球的教练员、裁判员人才队伍。

——中期目标(20xx年—2025年):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城区和有条件的街镇、社区全覆盖,足球场地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全区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初步建成足球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竞赛体系;社会足球蓬勃发展,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人口快速增长,全区发展足球运动的气氛日渐浓厚;形成以校园足球联赛、社会足球联赛为平台的赛事体系,大幅提升足球竞技水平。 

——远期目标(2026年—2030年):足球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建立学校、协会、俱乐部等多元化足球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以青少年足球竞赛为龙头、地区联赛为支撑、群众性足球为基础的层级赛事体系;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超过1块。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改革足球运动协会。区足球运动协会(以下简称区足协)是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区足球运动领域的社会团体,是受区体育行政部门委托管理足球项目普及与提高工作的全区性自律机构,是代表我区参加省、市足球组织的唯一合法机构,担负联系全区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等职责。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关于推进地方足球协会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体办字〔20xx〕33号),参照中国足协和省、市足协的相关做法,按照“脱钩不脱离、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调整改革区足协的运行机制。区足协不设行政级别,按社团法人机制运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在内部机构设置、内部财务、业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自主行使职权。加强区足协自身建设,吸收足球、体育管理、经济、法律、国际交流等领域优秀人才充实工作队伍,参照同类城市、同类行业人才待遇标准,确定区足协人才待遇标准。区足协会员应当体现地域覆盖性和行业广泛性,区内足球组织、俱乐部等社会团体及足球爱好者按照区足协章程以会员名义加入区足协,接受区足协行业指导和管理。区足协应加强对民间足球组织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

(二)繁荣校园足球。把校园足球作为培养青少年足球兴趣、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人才根基的基础性工程。将足球列入全区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以扶持特色带动普及,对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中小学重点扶持,到20xx年,创建“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所。举办“区长杯”校园足球联赛,丰富联赛内容,形成校园足球联赛体系。加强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纳足球专业人才到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任教,持续开展优秀外籍足球教练员进校园活动,力争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有2-3名足球专业毕业的体育教师,裁判员水平达等级标准。全区中小学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鼓励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发校园足球校本教材,开设足球兴趣班,成立校园足球俱乐部,逐步实现全区校园足球课程活动全覆盖。强化校园足球活动安全保障,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活动过程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保险赔付方式,建立校园足球风险防控体系,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建足球学校、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派驻专职教练员支教等方式,支持校园足球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由教育系统每年组织一定数量教师参加校园足球市级以上培训等,提升校园足球教师队伍的专业性。

(三)普及发展社会足球。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社会团体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广泛开展五人制、七人制、笼式足球等形式多样、适合各年龄段人群参与的群众性赛事活动。注重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足球蓬勃开展。通过增加社会足球人口、提高群众足球运动水平,为足球运动发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积极推动业余足球俱乐部、基层足球活动站点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多种形式组建社区足球队、社区足球运动协会和区域性非职业足球联盟。构建社区足球指导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足球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引领我区社会足球健康发展。

(四)注重足球人才培养。完善足球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多渠道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出台专项政策并投入专项资金,抓好全区优秀足球苗子培养工作,畅通从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到职业足球的人才成长通道。重视足球教练员、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现有专兼职足球教师、公开招聘专业足球教练员等方式,扩充师资队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升足球教学训练水平,聘请优秀足球专业人员进校园从事青少年足球教学工作。加强足球相关专业人才培训,每年举办竞赛管理人员、裁判员、社会足球指导员等专业培训。

(五)完善联赛竞赛体系。大力开展区级校园足球、社会足球等系列联赛,逐步形成赛事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教育部门、体育部门抓好校园足球联赛;各级工会组织和机关工委抓好职工足球联赛;体育部门和足协统筹组织各类赛事活动,建立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联赛、足协杯联赛的对接机制。积极举办、申办高水平足球赛事活动,培养锻炼本区赛事运营团队,满足人民群众欣赏高水平足球比赛的需求。赛事组织机构和体育行政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公安机关要落实赛事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大投入,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六)加强足球场地建设。贯彻落实《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及《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将足球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区级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xx年底,新建2块标准面积大小足球场,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以上。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荒地、闲置地、屋顶等空置场所,建设一批用于群众性足球运动的非标准足球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足球场地建设,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场地的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足球及体育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区足球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各街镇加大对辖区内足球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规划建设和支持保障力度,加快足球运动普及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系列要求,将足球改革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文明社区评选的指标评价体系;将足球场地建设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将场地建设、校园足球、教学科研等所需费用纳入年度预算,教育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应当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体育部门每年从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足球公益活动等足球改革发展事项;参照《关于向市足球运动协会购买足球服务实施意见》(宁财教〔20xx〕352号),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足球项目予以支持,吸引社会各界支持足球运动。

(三)建立评价机制。做好足球改革发展的综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评价机制。区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定期对我区足球改革发展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规划纳入、经费列支、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等,评估结果在区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强化足球新闻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足球运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积极支持、参与足球运动发展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现代信息手段,开发足球社交、培训、服务等移动应用软件,传播足球运动知识,宣传健康足球文化,培养大众足球兴趣,加快足球媒体融合步伐。

方案范文: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公共机构20xx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要求,为实现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在全县公共机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机制、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以及信息化管理模式,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20xx年底前,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群团、派等。

三、责任主体

(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二)县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负责督导本单位(本系统)下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下属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对主管部门的综合考评。

(三)县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集中办公区内,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和研城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本街道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督导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生活垃圾的种类和产量,以及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和回收情况,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

准备时间:20xx年6月15日前,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将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通过乐政通平台报送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实施阶段。

1.根据生活垃圾的产量和种类,以及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和回收情况,由各公共机构负责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备、投放点以及存放场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识。集中办公区内要做到垃圾收集设备、宣传标识尽量统一。

2.单独设立有害垃圾收集设备,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投放标识,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配置垃圾桶,在楼层卫生间或盥洗室可增设茶叶、果皮等垃圾收集容器,并督导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和保洁人员分类收运。

4.分类投放电器电子类产品、文件资料等可回收物时,要严格落实保密规定要求,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再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5.有职工食堂的公共机构可根据就餐人数合理确立餐厨垃圾的处理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6.产生园林绿化垃圾和其他有机易腐垃圾量较大的机关事业单位,有条件可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实施粉碎处理后,用于裸露土地覆盖和肥料等用途,减轻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设施处置压力。

7.做好垃圾分类台账管理和公示工作,充分利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一体化平台”实施生活垃圾计量计重和上报工作。重点做好可回收物的统一集中收集,记录可回收物的种类、数量、回收情况等内容;定期公示单位生活垃圾数量、回收情况等内容。

8.召开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培训会,培养干部职工垃圾分类习惯,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积极发动单位志愿者、保洁人员、物业人员等,建立现场引导员队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宣传、引导和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

实施时间:20xx年10月1日前完成。

(三)验收阶段。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本系统)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评价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纳入节能工作考评。

验收时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重点

(一)完善垃圾分类措施和流程。在掌握单位垃圾分类现状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实施面临的困难,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研究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管理办法,确保分类工作可操作性强。

(二)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和督导。重视对干部职工、物管人员垃圾分类专项培训和行为督导工作,利用宣传媒介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

(三)做好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台账管理和公示工作,记录生活垃圾的数量、回收情况等。

(四)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各单位每季度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送不少于1条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信息、图片等(QQ:80282024)。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是国家、省、市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县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体系,方案或办法的制定实施、分类垃圾桶配置及使用、相关工作信息报送等情况是重要考评内容。全县各公共机构领导干部必须要有高度的思想认识、高度的行为自觉带头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公共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和办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加强垃圾分类实施情况检查考核。

(三)深化协作。各公共机构积极主动与县综合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等单位沟通衔接,了解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实施情况、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等,积极咨询垃圾分类经验、做法,共同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集中办公区内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到集中办公区内的垃圾收集设备、宣传标识尽量统一,合力推进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

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保障水环境安全,确保东圈头国控断面、东鱼河大黄集国控断面、东鱼河北支陆圈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水环境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治、用、保”系统推进的科学治污策略,以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采取“一河一策、一套班子、一套方案”工作制度。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强化水污染源头整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保障水生态系统安全,确保我县三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度,东圈头国控断面、东鱼河大黄集国控断面、东鱼河北支陆圈省控断面及其他河流断面水质COD浓度优于20mg/L,氨氮浓度优于1.0mg/L,总磷浓度优于0.2mg/L,其余18类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

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严格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职责任务。县“河长制”办公室从水务、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实行联合办公,督促指导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协调做好全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建闸、导流、疏通;整治河道岸坡种植,做到河道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农作物,杜绝农药化肥随地表径流直接进入河道;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在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开关各类水闸,最大限度维持河道生态水量(水位),保障河流、湿地生态用水需求,杜绝各类超标废水进入河道。(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二)发挥湿地水质净化作用

委托第三方对湿地进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五里河湿地、渔沃河湿地的水质净化作用。同时,对五里河实施生态补水,彻底解决五里河湿地水质超标问题。(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

(三)完善水环境应急体系

在(东圈头断面上游附近)、(106国道西)、南底河(入河口上游附近)分别新建主干闸、截污闸、南底河闸,同时对夏营河夏营闸、幸福河幸福河闸、渔沃河王庄闸等进行维修、加固。(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四)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措施

建立健全雨季排污协商机制、生态补水机制,全力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对国、省控断面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达标时限、责任单位,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1.东鱼河北支(万福河)水体达标措施

(1)对106国道以西各入河排水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时刻掌握水质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进行采样监测。若水质超标,立即进行封堵,坚决杜绝超标废水入河。(责任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水务局)

(2)对106国道至黄河路段生活污水排放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时刻掌握生活污水入河情况。若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河流,立即关闭闸门,同时进行取样监测,坚决杜绝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对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及南园区企业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确保其外排废水稳定达标。若发现水质超标,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河流。(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城关街道办事处、渔沃街道办事处、陆圈镇)

(5)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督促采油六厂和恒世中学完善污水管网,减少管网“跑、冒、漏”现象,提高污水收集率。(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城关街道办事处、渔沃街道办事处、陆圈镇)

(6)对排污企业加密巡查暗访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7)强化南园区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一企一管”建设,彻底解决企业废水混排及废水与雨水混流问题。督促第二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COD30mg/L、氨氮1(2)mg/L、总磷0.3mg/L、氟化物2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8)强化城区管网建设,彻底做到雨污分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强化河道水生态修复,每月按要求进行一次生态补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河务局)

2.水体达标措施

(1)对106国道以西入河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水质异常,进行采样监测。若水质超标,立即进行封堵。(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菜园集镇)

(2)对106国道西侧路沟内的废水定期输送至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启动污水处理站建设,集中处理超标废水。(责任单位:菜园集镇)

(3)对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陆圈镇污水处理站、镇污水处理站、石化、玉皇化工、华宇橡胶等,每周检查、监测不少于2次,确保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稳定达标。对垃圾发电厂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杜绝其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外排。对其他排污企业加密巡查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河流。(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对垃圾处理厂现场积存的垃圾渗滤液尽快处置到位,并取缔其雨水排放口。同时,进一步完善其渗滤液治理设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责任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菜园集镇、镇)

(6)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城关街道办事处、菜园集镇、镇)

(7)强化河道水生态修复,每月按要求进行一次生态补水,彻底解决、幸福河、南底河积存的超标废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河务局)

3.东渔河水体达标措施

(1)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责任单位:三春集镇、刘楼镇、沙窝镇、马头镇、小井镇、集镇、大屯镇)

(2)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三春集镇、刘楼镇、沙窝镇、马头镇、小井镇、集镇、大屯镇)

(3)对排污企业加密巡查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五)整治重点工业企业

1.巩固小造纸、电镀、农药等“十小企业”和“散乱污”企业取缔成果,坚决杜绝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开展涉水企业环保问题大排查快整治行动,重点对项目“三同时”落实、水质例行监测、治污设施运行、在线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3.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各乡镇(街道)、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

4.严格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四家集中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市政府要求的排放限值,即:COD30mg/L、氨氮1(2)mg/L、总磷0.3mg/L、氟化物2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六)严厉打击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

1.对水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要运用行政处罚、追究刑责等手段,以“零容忍”的决断态度予以严厉打击,并将违法企业列入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红黄牌”管理,实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未批先建,篡改或伪造水环境监测数据,非法排放、倾倒、高浓度废水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同志、县政府副县级领导干部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水务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同志、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同志、县河务局局长边一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河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日常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河流综合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各企业、河流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监测、监管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三)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畅通河流保护沟通渠道,增强社会各界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流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各乡镇(街道)承担着辖区内治理水环境的重要任务,对辖区内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明确专人,定期不定期对入河排水口进行检查,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水质安全。

(五)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加强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交办的问题清单是否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水质超标的,要进行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直至追责问责。

参考方案:县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县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县校园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和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发〔20xx〕2号),《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政办字〔20xx〕19号)等要求,结合我县校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强化国民教育的基础作用,着力提高师生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以教育促动学生,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牵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垃圾分类教育进课堂、进家庭、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储存的管理体系,逐步规范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底,局属中小学、幼儿园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100%。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办法,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节点、相关责任及奖惩机制,切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要利用升国旗、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垃圾分类”的意义宣传。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家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

(二)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提升师生知晓率。要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校本课程,建立学科教学渗透机制,通过语文、生物、地理、化学、科学等课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各学科教学课堂中,通过班团队课、综合实践课,开展肆周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学生每周总结一次在家实施垃圾分类的情况,做好统计、评比和激励,提高学生环境保护意识。

(三)加强志愿队伍建设,强化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要明确专业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实施垃圾分类教育和管理。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选拔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课程实施能力和知晓能力为重点,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培训或教研活动,尤其要做到班主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全覆盖,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意识。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等形式多途径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互动活动,动员广大师生加入全县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组织参观体验活动,实地参观体验垃圾处理场所,开展环卫体验活动,鼓励教师进行垃圾分类的科技课题研究,开展废物利用的创新项目和艺术创造,组建学生社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等。

(五)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各学校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方式。在教室、宿舍、食堂、操场等场所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满足实际分类需要,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标识、颜色可参照《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第一版)》。各学校要遵循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则,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运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要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协调沟通,督促收运单位及时收取垃圾,特别是易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有条件的学校可引入社会资源参与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六)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按规范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升级改造,合理设置标识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设置公示栏,建立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和收运联单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各学校在办公楼每楼层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设施,集中设置1处有害垃圾收集设施,集中供餐的增设餐厨垃圾收集设施。

1、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建立预约回收制度,签订专业回收公司统筹负责辖区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建立数字信息平台,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公示回收名录及价格。建立好垃圾处理台账。

2、厨余垃圾收运。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食堂按规定时间将餐厨垃圾投放至指定投放点。

3、其他垃圾收运。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委托环卫专业运输单位收运。

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建立体系框架,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要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与学生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健康卫生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相结合、促进师生良好习惯的养成。要加大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投入,确保经费到位,不断完善校内设施设备更新。制定出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办法,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学校考核目标,让垃圾分类思想转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从而推动我县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的实现。

精选方案:县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方案


县20xx年产业扶贫工作方案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根据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农联〔20xx〕132号)、《关于建立产业扶贫台账制度的通知》(湘农办计〔20xx〕238号)、《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农联〔20xx〕177号)、《关于规范农业产业扶贫发展防范和化解农业产业扶贫风险的指导意见》(怀农联〔20xx〕91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有利于主导产业发展和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大产业扶贫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突出“一县一特”黄牛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贡溪鸡、黄精、凉伞花猪、杨梅、淡水养殖等特色产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一批产业扶贫规模化示范基地。

2.有利于弱势群体增收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扶贫项目收益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户、五保户、重病重残户、重灾户、产业失败、就业不稳的户。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帮扶主体享有项目资金的使用权,村集体和贫困户享有项目资金的收益权。

3.有利于龙头企业发展和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力,加速企业集群集聚。积极培育壮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商物流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二、目标任务

1.实行分类帮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实际发展“家庭微产业”项目的贫困户直接奖补面达100%;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无劳动能力、弱劳动力贫困户以及非贫困户中的低收入户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面达100%。

2.提高产业帮扶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健全完善“村社合一”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行政村成立专业合作社达100%,贫困户参加合作社达100%,清理“空壳社”“僵尸社”,提升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管理服务水平。

3.提升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贫困户农业技能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田间地头培训1.2万人次,培育脱贫致富典型140户。

4.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完善产业扶贫信息系统,对贫困户实施产业及其接受帮扶和收益情况按“一户一策、一户一档”要求进行系统录入,对已实施且见成效的产业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兑现率达100%。对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项目存在风险的整改面达100%。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产业扶贫工作组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技术服务单位和参与产业扶贫的经营主体,搭建好利益联结的平台和机制,科学安排工作进度(见附件1),确保产业扶贫政策精准落地。县扶贫办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础数据及产业扶贫对象的基础信息。县财政局要落实产业扶贫资金,并加强监管。其他产业扶贫责任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共同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各乡镇是本辖区内产业扶贫项目的管理主体,要明确产业扶贫分管领导和专干,统筹抓好全乡镇工作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村支两委具体负责村级产业扶贫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具体抓好本村工作落实。

2.抓好项目精准化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责任。认真做好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完成20xx年度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验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抓好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省农科院、农大的专家团队,对产业扶贫开展技术指导;发挥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突出直接服务产业扶贫基地、贫困户,到村到户开展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和巡回指导。严格实行项目库管理。村支两委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要求选择和确定项目和帮扶主体。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村、乡、县三级公示时间均为10日。在2月份,各乡镇、村要按照产业扶贫项目申报程序(见附件4),围绕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库或者本村有发展基础的产业,重点以现有产业项目市场前景好或已产生效益确需追加投资的产业为主,产业项目申报原则上均不再申报新建项目,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计划或方案,完成项目申报和审批。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台账管理。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产业扶贫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质量,做好省产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健全完善重点产业扶贫项目、“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项目、“家庭微产业”项目等方面台账,组织开展贫困户产业扶贫收益登记,建立利益维权机制,督促利益联结机制兑现。落实监事会制度。每个村应当成立有贫困户参与的监事会,监事会应积极履行对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督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指导监事会履行责任,项目实施主体每年至少向监事会通报一次产业发展情况,监事会每年至少审核一次产业扶贫项目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做好督查监测工作。组织对产业扶贫项目开展常态化督查和年度监测,重点督查监测项目运行状况、盈亏状况、资产负债状况、贫困户利益兑现情况等,每个产业扶贫项目建立监测档案,实行档案台账管理,积极解决问题和困难,稳妥化解信访舆情、矛盾纠纷。落实农业保险制度。将主要种养殖扶贫产业全部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积极构建农业保险保障综合体系,严控因市场变化、自然因素给贫困户造成的损失,加大特色扶贫产业风险防控力度。

3.推动特色扶贫产业发展。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有意愿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等帮扶主体编制项目方案,建立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库(见附件3)。加大产业扶贫资金统筹和集中使用力度。突出“一县一特”黄牛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贡溪鸡、黄精、凉伞花猪、杨梅、淡水养殖等特色扶贫产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3-5个产业扶贫规模化示范基地。农业产业扶贫不选择经营主体不成熟、技术不成熟、市场不成熟的产业。推行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机制。按照实施主体自愿申请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主体遴选应坚持“四个良好”标准。即有良好的法人信誉、良好的经营业绩、良好的社会责任心、良好的产业基础。查询银行征信系统获取经济组织信用等级;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了解经济组织近三年经营状况;组织专门队伍实地考察,了解实施主体的产业基础和社会责任心。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应优先选择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省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对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xx〕13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推行“村社合一”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在基层的核心堡垒和带动作用,将基层党组织建在扶贫产业链上、建在合作社上,通过“龙头企业+村支部(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形式推动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让所有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都能加入合作社发展产业,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

4.继续实施“家庭微产业”奖补项目。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根据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意愿和需求,加强沟通衔接,因户谋划增收产业,制定“一户一策”产业扶贫计划和帮扶举措,使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都有增收产业,把自主发展生产作为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增收的主要途径。进一步优化“家庭微产业”项目设置,科学制定“家庭微产业”项目奖补标准(见附件2),加大对残疾劳动力、弱劳动力等特殊贫困户群体的帮扶支持力度,在4月份组织对贫困户发展冬春季农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在8月份组织对贫困户发展其他方面农业生产情况进行登记,9月份兑现奖补资金到位,确保产业扶贫奖补政策的连续性和导向性。加强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做好脱贫增收典型的培育和推介,着力提升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5.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搭建扶贫产业产品产销对接平台,着力抓好消费扶贫工作,定期定点举办扶贫产业产品的展示展销活动,产品信息。多途径拓宽省内外农产品营销渠道,鼓励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单位食堂对接定向采购扶贫农产品,发动工会会员用法定节日会员慰问金购买扶贫产业产品,实现订单生产、以销定产、合同收购、按需配送。支持农产品加工体系、品牌体系、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支持电商企业开辟电商扶贫示范网(微)店、电商扶贫小店等特色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带动扶贫产业产品销售。对参与农产品产销对接的帮扶主体给予适当的补助。

6.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帮扶主体享有项目资金的使用权,村集体和贫困户享有项目资金的收益权。加强产业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严格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滞留、闲置。对帮扶措施不力、不履行合约的扶贫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或个人征信系统记录,并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直至项目资金全部回笼。严明产业扶贫工作纪律,对落实政策措施不力、工作帮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明产业扶贫廉政纪律,坚决遏制和严肃查处产业扶贫领域吃拿卡要、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和疫病灾害、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契约责任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经评估认定后,酌情处理。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fanganfanwen/4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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