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创建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夯实长治久安的基层基础,奋力推动生态文化幸福建设再上新台阶;并按照《县深入推进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暨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贯彻学关于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探索市(州)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为建设生态文化幸福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达标准”的总体目标,严格落实县委、政府的工作安排,聚焦政治安全、党建引领、风险防范、群众关切、责任落实的工作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使之得到有效治理;并在敏感期间及重大节日期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基础的全面夯实,及社会治理的水平全面提升,为成功创建“全国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贡献力量。
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
(一)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
1.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机制建设。按照健全普通护照依法办理和分类分级集中管理制度,进行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内部筛查,并如实上报人员名单并上交护照,推进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常态化和制度化建设,确保精准管控、盯死看牢,严防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2.深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机制建设。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健全“感党恩、爱祖国、守法制、奔小康”群众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宣讲力度,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恩情,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深化维稳应急处突机制建设。积极配合上级的安排部署,召开维稳工作部署会,安排值班表,确保24小时在岗在线;同时,安排专门的网歌华2巡逻人员,强化应急处突队伍,进一步优化力量部署,对突发状况确保有应急处理方法,对上报、处理的程序进行一再强调,进一步提升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稳平定的社会氛围。
(二)健全依法治寺管僧工作体系
深化寺庙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同心同向工作机制,加强与联系寺庙之间的互动,了解寺庙的近况及僧尼的基本情况等,常态开展文明和谐寺庙的创建;并加强寺庙法制宣阵地和“巡回宣讲团”等法宣队伍建设,切实将国家关于宗教领域的相关政策,送至僧尼身边,落实“以案说法”及法制宣传片进寺庙制度,引导僧尼懂法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确保寺庙在合法的基础上合理的开展宗教工作。
(三)健全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体系
1.深化群众利益诉求保障机制建设。健全部门联合接访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和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包案、挂牌督办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安排懂双语的干部负责信访的工作,方便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切实了解群众的困难及问题,并规范完整接访的工作流程,切实维护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建设。坚持部署上再优化、打击上再强化、整治上再深化,持续掀起强大攻势;结合工作实际,继续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专栏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的宣传,营造强大的斗争氛围。并积极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的线索,严格落实举报人的奖励和保护制度,引导其大胆举报黑势力及背后的“保护伞”,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
3.深化禁毒防艾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积极参与相关制度的建设、实施、完善,加大对干部职工、牧民群众关于禁毒、防艾知识的宣传力度,集中组织观看警示片,感受其给自身、家人、社会带来的种种危害,以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共建共创”的工作机制,发放防艾、禁毒知识的宣传手册,并专派干部与群众进行详细讲解其内容,切实让牧民群众了解到防艾、禁毒的重要性,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四)健全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体系
深化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设。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异地搬迁重点人员“户籍管控为主”的服务管理机制,规范双向管控、信息互通制度,严防失管漏管脱管。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方式
(一)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以创新为手段,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深入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村、进寺庙,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的活动,使干部职工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组织观看先进典型事迹,推动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健全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政策,积极参与县委“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大力弘扬时代新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的各项工作,做到及时上报、反馈意见。
(二)坚持齐抓共建。坚持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充分意识到平安建设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并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工作,将任务分解细化,逐条落到实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制约我镇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难题,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确定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实践探索创新与改革,紧盯困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约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难点问题,确保我镇在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中再上新台阶。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我镇社会救助发展实际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际需求,按照社会救助功能特点和制度定位,因地制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符合本地实际、满足发展要求的改革工作新路子。
坚持重点突破。切实解决我镇社会救助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体系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热点难点问题,以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契机,着力在“点”上求突破,带动“面”上改革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社会救助发展,使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总体目标
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化认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实现程序规范、对象精准、数据精确、管理有效、群众满意的阳光救助、廉洁救助。
让社会救助更加及时。不断创新救助措施和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拓展窗口服务功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减少审核审批层级,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和关怀,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让社会救助更加暖心。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充分体现低保及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功能;全面建立低保及社会救助标准随物价上涨而自然增长的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暖身更暖心。
二、试点内容
(一)优化社会救助流程。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流程为:对象申请、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提高社会救助审批精准程度。
(二)简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以高效便捷为目标,探索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的办法措施,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确认权下放到乡镇;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完善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进一步强化常年固定公示公开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核查小组和群众对申请对象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无异议的可不再开展民主评议。
(三)简化社会救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取消可通过社会救助系统及其他数据库查询相关信息材料,探索推行只需提交“一证一书”(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新模式。
(四)探索人户分离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户籍在本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将户籍迁移到居住地后,再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迁移的,通过社会救助系统查询未享受低保的,可向经常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凡生活困难的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对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等内容真实、详尽负责,无虚假、隐瞒行为,并积极配合低保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实。对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和不诚信申报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及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的申请对象,纳入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失信惩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失信惩戒,参照执行。
(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收入、刚性支出和家庭财产状况等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三、工作步骤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任务。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3月)。根据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成立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试点实施方案。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试点目标,明确试点内容,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
(二)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4月)。及时召开全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会,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10月)。按照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稳步扎实推进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四)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12月)。采取多种方式对试点进展、受益人群、资金投入、救助效率、救助效果等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交中期评估报告。试点结束后,对照试点方案,对主要做法逐项做出说明,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监委、镇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具体负责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面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镇人民政府职责。镇人民政府为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申请的受理、经济核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长期公示等。负责在审批新增和出保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并录入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按规定对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的复查复核。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信访处理及民政领域违纪违规行为查处。负责汇总数据及向县民政局报送相关正式文件及纸质资料等。
村民委员会职责。协助镇人民政府主动做好社会救助发现、报告及审核审批相关工作。
镇纪委监委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风巡查及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加强宣传。各村民委员会要通过召开群众会议、散发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社会救助政策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办理程序、社会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情况讲细、讲实,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对镇村组干部廉政纪律教育,加大对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公示等的检查力度。要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层层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试点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敢于举报在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自觉维护自身利益。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社会救助金核算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等,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
为充分发挥试点先行作用,根据《关于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实施意见》(社办〔20xx〕1号)、《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建〔20xx〕21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民〔20xx〕18号)要求,现就我区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传承弘扬在工作期间大力倡导的“远亲不如近邻”重要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在福州考察时对社区工作提出的“三个如何”重要要求,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以近邻党建为引领,以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为基本内容,以政府公共服务集约供给、居民邻里互助、社会力量参与为主要方式,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助推省“一十百”试点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探索路子、总结经验、培育模式。
二、主要任务
试点社区:确定镇海街道阔口社区、镇海社区、拱辰街道拱辰社区、濠浦社区4个社区为省级试点社区,西天尾镇后黄社区、黄石镇惠下村、北高镇山前村、拱辰街道张镇村4个城乡社区为市级试点社区,除省、市试点社区外,各镇(街)可参照方案各选择2个城乡社区开展区级试点工作。重点围绕近邻“五助”服务内容和三项服务方式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应包括:
1.积极有效地探索创新社区近邻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等“五助”服务内容;
2.在政府公共服务集约供给、居民邻里互助、社会力量参与等近邻服务方式方面,能够最大限度集聚各级各类治理要素、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成效;
3.依托“党建+”社区邻里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加强城乡社区社工站(室)规范化建设,推进“五社联动”实践,让居民享受到更多专业、便捷、舒心的生活服务;
4.辖区小区100%推行近邻服务,各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把开展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民政(社会事务)办主任为具体责任人的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工作进度。要以近邻党建为引领,采取一线工作、项目清单等方法,对工作进展、具体问题等定期会商、制定对策。
(二)制定落实方案。各试点社区按照所确定的省、市近邻服务试点,于3月26日前将《全省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全市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和工作方案等报送区民政局。各试点社区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三)注重工作实效。试点社区要确实发挥作用,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试点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此项工作将纳入省、市、区平安综治、乡村振兴和民政综合工作等考评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报道近邻服务的先进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近邻服务的良好氛围。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双市域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区域行业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组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系统同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组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全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统揽、各单位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单位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单位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农村农业特色的工作平台。
四、农业农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内容
(一)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全局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等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全系统和谐稳定。
(二)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制,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加强基层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推进企事业单位协商共议涉及企事业发展和员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事项,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积极性。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六)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全员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基层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七)加强诚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实施强化标准建设、细化数据归集、优化业务流程、深化应用挖掘、实化信用奖惩等举措,大力营造崇尚诚信的法治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生态。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加强与公共信用平台的数据融合与共享交换,形成执法信息电子化长效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联合监管预警奖惩机制。
为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健康中国行动》、《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xx〕2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字〔20xx〕9号)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广卫字〔20xx〕210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果,建立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县域整合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县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基层为重点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立以疾控中心为健康管理技术支撑和管理主体、以医共体牵头医院为临床诊疗技术支撑、以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联系纽带、以家庭医生团队为基础网底的“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以下简称“三高”)三级协同、医防融合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提高“三高”患者的发现、治疗、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区域冠心病、脑卒中、肾病综合征、眼底病变、周围神经病变、周围血管病变等并发症(以下简称“六病”)预防、筛查、治疗、康复闭环管理路径,强化中西医协同,努力实现“三高”和“六病”患者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推进和带动县域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启动试点,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体系,纳入管理的患者治疗率、控制率明显提升,“六病”实现定期筛查、精准治疗、有效恢复和减少复发。
(一)在县人民医院建设三高中心。镇街卫生院三高基地和村卫生室三高之家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形成基本成熟的一体化“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工作规范,全县管理三高或两高患者数量争取达到8千人以上,血压、血糖和血脂的总体控制率较基线水平提高10%以上。、
(三)建立“六病”筛查-治疗-康复连续服务链条,管理患者的“六病”发现率、康复率和复发率实现“两升一降”。
(四)探索建立与“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模式相适应的保障、激励和技术支撑机制。
三、任务措施
(一)构建“三高共管”协同服务与联合指导体系。县人民医院负责牵头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鼓励县中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积极建设“三高中心”,按照医共体合作单位开展工作(即市二院与大王镇卫生院,县中医院与李鹊镇卫生院、乐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职责划分,对照标准完成“三高之家”“三高基地”和“三高中心”建设(见附件3)。依托家庭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工作室在村卫生室建设“三高之家”,承担稳定期患者的常规药物治疗、随访管理和高危人群干预。依托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三高基地”,承担首诊患者和病情不稳定患者提供个性化方案制(审)定和线下、线上协诊服务。依托牵头医院建设“三高中心”,负责难治性、复杂性“三高”患者及“六病”等并发症的诊治和院内就诊患者医防融合服务。县疾控中心建设“三高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协同承担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二)开展“三高”精准连续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三高共管医防协同分级服务清单(见附件4),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路径,完善签约服务包或菜单,实施全过程、一体化、协同诊疗管理。优先将享受“四不摘”健康扶贫政策和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年以上的三高患者纳入试点,逐步扩大“三高共管”患者覆盖范围。“三高之家”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优势,提高能力水平,努力提供三高医防融合连续性服务。“三高基地”要针对患者分级和需要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加强中西医结合,从整体出发优化用药,做好并发症筛查及其他合并疾病监测。“三高中心”要加强专全结合、多学科联合服务模式探索,推动专科能力和科研能力提升。
县卫生健康局设置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承担“三高共管”项目统筹管理工作;县疾控中心设置项目指导工作办公室暨“三高公共卫生指导中心”,承担项目业务指导工作。
(三)围绕“六病”强化专科能力建设。强化县人民医院胸痛、卒中中心建设,以现有急救网络为依托,构建卒中、胸痛急诊救治网络。以牵头医院相关科室为龙头,通过联合门诊、专科联盟等形式,加强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科、糖尿病足诊治专科、糖网病筛查、血液(腹膜)透析等特色科室建设,加强眼底检查设备、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等配备,将眼底检查、心电和血压动态监测等纳入远程服务范围,建立起区域内“六病”筛查与防治服务协作网。
(四)加强机会性筛查和行为管理。结合“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指导“三高”高危人群和患者实施生活方式干预。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及并规范血压测量,加强医疗机构内自助监测点的设立及利用;倡导公共场所、社区服务场所内健康服务设施建设,为居民血压、血糖测量提供便利。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种慢病防控行动及健康教育活动,推广饮食(减盐、减油、减糖)、运动、心理等行为干预措施,提高“三高”人群的控制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完善自我管理和远程管理技术,依托互联网或物联网开展膳食、运动、睡眠等行为监测和管理,创新自我管理小组形式,推进体医融合,提高患者依从性和健康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药店、车站等场所健康加油站和基层机构健康驿站建设,普及血压、血糖自助和远程检测,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的自我管理和更新。
(五)完善药品保障和补偿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有关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并将“两病”患者的用药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发挥签约服务费激励作用,推进“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提高签约患者的合理用药率、规范服药率和控制率。积极推动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参与“两病”用药备药、开方、取药和服务,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六)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市级平台建设基础上统筹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配合市级平台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专业服务和居民自测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规范三高管理数据的采集和汇总,支持便捷开展在线协诊、签约、随访、远程会诊和疾病风险评估等,随访数据要全部实现智慧采集。积极开发或利用智能辅助系统提高诊疗、协诊和质控水平,通过打卡积分等方式,提升患者管理水平和积极性(参考流程和模板见附件5、6)。
(七)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建立监测指标体系,综合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电子病历等数据,对患者管理和医防融合效果进行监测,及时评估试点成效,调整完善工作策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月)。制定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三高共管医防协同试点工作。
(二)推进落实阶段(20xx年6月—12月)。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工作体系和机制,20xx年6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7月底前公布“三高之家”、“三高基地”和“三高中心”名单并启动试点工作,12月底前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20xx年)。在监测评估和总结经验基础上,20xx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扩大“三高共管”患者覆盖范围,总结典型经验。20xx年底,基本建立“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体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三高共管医防协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和项目指导工作办公室,分别设在局基妇股和县疾控中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对照“三高共管医防协同重点推进任务”(附件2)抓好落实,将其作为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做实紧密型医共体、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和推进整合型服务体系建设的着力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辖区医疗资源统筹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高血压达标行动、“三减控三高”项目和心血管疾病、脑卒中等筛查项目的结合,为试点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业务培训。组建全县“三高共管”专家团队,分别对牵头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培训,重点培训技术指导方案、工作流程及“三高”“六病”基层规范诊疗。每个机构可结合实际设立首诊医师,确保规范开展患者分层分级管理,提高基层“三高”“六病”预防和诊疗服务水平。
(三)加强督导和总结推广。县卫生健康局将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特困人员监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夯实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特困人员的监护照护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困人员,以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按照“全面开展照护,重点实施监护”的原则推进监护责任落实,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全面夯实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监护照护责任,更好保障特困人员权益。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摸底排查,掌握底数(20xx年5月)。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特困人员监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困人员”主要是指因智力障碍、精神障碍以及其他疾病等原因导致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特困人员。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二)依法确定,签订协议(20xx年6月)。各镇(街道)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监护职责相关条款对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特困人员的监护人进行确认,通过签订监护照料协议的方式明确监护人应履行的监护职责,由其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可按照情形分成三类:Ⅰ类有法定近亲属监护人;Ⅱ类无法定近亲属监护人的,经特困人员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由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Ⅲ类没有Ⅰ类、Ⅱ类两种监护人的,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特困人员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担任其监护人,村(居)民委员会不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由镇街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创新方式,提升服务水平(20xx年7月至12月)。实施分类监护照料,各镇(街道)对选择集中供养且适合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镇街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对选择集中供养但不适合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人员(如精神障碍人员),经监护人同意后,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政办发〔20xx〕40号)有关要求入住精神卫生机构实施救治或托养;对选择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统筹监护照料、残疾人托养、社会力量和结对帮扶等措施,形成“多对一”“全覆盖”的多元化救助网络。统筹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照护,着力提升分散特困人员救助服务温度。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特困人员监护试点工作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衡量脱贫攻坚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凡事必督、追责必严的重要工作,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上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切实担当履责。各镇(街道)要组织专门人员逐户深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了解辖区内特困人员基本情况和照料护理意愿。村(居)委会要配合各镇街了解村(居)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情况,掌握照料护理人员(机构)服务情况,做好服务开展的引路人、监督人。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要完善对特困人员监护照料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立对服务对象的监督管理和综合评估机制,通过开展督导检查、巡查探访、满意度调查、绩效评估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救助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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