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集中攻坚要做到点面结合,严格隐患整改。首先是全场面上,对照我场隐患清单,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销号管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进督办未完成整改的各类隐患,通过八十天的时间对已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其次是突出重点,围绕消防、燃气、烟花爆竹、加油站、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彻底地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我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二、攻坚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领域。由工业科牵头负责,扎实开展“小化工”、“小字头”企业专项整治和排查工作。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辖区内是否存在危化品单位和库房;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二)消防安全领域。由城管科牵头负责,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沿街商铺、集贸市场消防设备是否充足、有效,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消防通道是否畅通;2.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
(三)教育、卫生领域。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切实保障各项民生安全。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医院诊所是否存在消防、用电安全隐患,是否规范医疗废品清运;2.幼儿园是否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宿舍、食品安全等方面是否管理到位。
(四)场安委办将主要街道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消防安全等知识常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
各科室、各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狠抓工作落实、勇于担当作为,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0xx年元旦春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即将进入易发多发期,为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于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作为“六稳六保”保基本民生事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全面控制群体性事件,有效管控舆情,加大国家转办交办欠薪线索处理和源头处置力度,压降上行反映欠薪案件线索数量,努力化解疑难历史积案,积极处置信访讨薪案件;全面排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行业欠薪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欠薪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有效从源头根治欠薪问题;深入落实工程实名制管理规定,重点查处建设单位资金落实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系统考勤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按月及银行工资等情况;按照国家、省、市、区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要求,推进落实《条例》及实施方案各项职责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切实落实到实处。
通过春节前集中攻坚,实现“两清零”的目标,即:20xx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项目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xx年12月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实现动态清零。
二、行动对象
(一)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各类在建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重点是房地产项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业厂房项目等开发建设单位。(责任单位:乡生态环境和建设局、乡经济发展局)
(二)建设工程领域施工企业。各类承建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分包企业,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乡生态环境和建设局)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制造、服装加工、餐饮服务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重点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进出口贸易企业。(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局)
(四)存在欠薪的企业。今年以来曾发生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局)
(五)历史遗留疑难积案和信访案件等。(责任单位:乡政法和社会治理工作局及涉及到的单位。)
三、行动内容
1.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2.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
3.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
4.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全力化解疑难历史积案,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
5.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积极处置信访讨薪问题,有效管控舆情,减少越级反映欠薪案件线索数量;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13日)。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并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进度,细化措施手段。
(二)宣传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14日至20日)。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条例》、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摸清全乡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分布范围和位置,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存在欠薪隐患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逐一过堂、逐个排查,通过承诺书、约谈、通报等方式,要求企业迅速整改到位,严禁走过场,防止出现因排查不到位而发生新的欠薪。
(三)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春节前)。各单位要统筹协调,抽调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情况(含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和处置情况,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迅速集中全部力量,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二)强化职责分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单位务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民生事务局对接收的欠薪举报投诉信息线索,统一调度和快速查处,加强与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等单位工作衔接,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派出所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侦办工作,共同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等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经济发展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农村工作局要积极做好农业项目、养殖场、水利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检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力,导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部门和单位报送乡纪委进行问责。
(三)强化应急处置。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一旦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情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分阶段做好专项检查材料报送和行动总结工作。
1.20xx年12月30日前总结报送行动阶段进展情况、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调查记录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和本地区省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此后每周五报送行动情况表和省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20xx年2月1日起每日报送,截止20xx年春节前。
2.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欠薪恶性突发事件、涉及10人(含)以上欠薪群体性事件的,应在24小时内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发生的,每周五上午下班前“零报告”。第一次报告日期为20xx年12月11日,20xx年2月1日起每日报送,截止20xx年春节前。
3.报送行动总结报告。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全面巩固禁食野生动物成果,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省“清风行动”的通知》(陕林护发〔20xx〕27号)及市林业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市“清风行动”的通知》(延市林〔20xx〕21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贯彻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企业自律,引导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互联网平台和线下交易场所严格管控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震慑犯罪分子,提高日常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的领导,现成立“清风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野保站,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前
五、整治重点
一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对我县辖区内利用张网、设套、下夹、投毒、电击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二是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对辖区内餐馆、酒店、农家乐等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纠正店名、菜名、广告中涉及野生动物的字样,严厉查处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是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贸易市场、花鸟市场、人工繁育场所、餐饮经营场所等可能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种形式非法买卖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
四是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出入境车辆及货物进行严格检查,对非法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进行严厉查处。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联合行动。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适时与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吗,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野外巡护值守。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野生动物数量及分布的监测,加大巡查力度,清理辖区内利用张网、设套、下夹、投毒、电击等手段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设施,对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集中清理整顿检查。野保站要及时组织森林公安、市场监管、交警、网信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食品餐饮场所、贸易市场、花鸟市场、人工繁育场所、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查处非法捕杀、食用、出售、收购、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处理。同时,加强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出入境车辆及货物进行严格检查,对非法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各种形式非法买卖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深刻学习和领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惩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涉嫌野生动物违法活动开展专题分析,及时掌握重点人群、违法犯罪渠道、违法犯罪方式和违法交易线路等情况,并针对非法交易市场进行情报调研,掌握辖区内违法犯罪规律,主动采取针对性、前瞻性工作措施。
(二)发挥部门执法合力,增强野生动物执法效能。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间的联系配合,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野生动物执法效能。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重点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公告、张贴宣传海报、报道违法案件等方式,向公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氛围。
(四)加强检查指导,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把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点考评此次联合行动成效。县自然资源局组成督导组,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和指导。
(五)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各相关单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专项行动成果表》(见附件),于20xx年4月1日前报送至“清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和重特大案件,请随时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范围内煤矸石煤泥油泥监管工作,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扭转违法违规处置煤矸石煤泥油泥乱排乱放现象,按照我镇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安排,决定开展全镇整治违法违规处置煤矸石煤泥油泥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规范全镇煤矸石煤泥油泥排放工作,积极防控煤矸石煤泥油泥违法违规处置引发的问题风险,通过整治,全面提升煤矸石煤泥油泥处置利用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镇煤炭生产、洗选、销售、运输行业;油气生产企业,含油污泥处置企业;其他产废企业。
三、组织机构
成立整治违法违规处置煤矸石煤泥油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人大主席高尚升,为成员。主要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整体工作,统筹推进各工作组工作,相关会务的组织、资料收集、文件起草等工作,问题线索的转办,部署各工作组等。对重大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
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舆情处置和宣传工作,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有关举措和成效,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支持。
片区参照成立相关领导机构。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25日)。各行政村对辖区内产废企业、乱排乱放点进行摸排统计,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将摸排统计结果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分类转办。
(二)核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摸底排查、现场核查、集中整治同步进行。对存在问题的产废企业,责成企业停产,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综合整治组协调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恢复生产,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三)建章立制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找准工作短板,提炼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固体废弃物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快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工作组要切实履职尽责,完善各项措施,明确各阶段实施的主要任务及进度要求;强化衔接协作,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及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压实镇村的属地监管责任,夯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落得实。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进行权威解读和信息,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工作纪律。要进一步强化督导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为深入贯彻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工作部署,切实发现和解决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我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我镇政府驻地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
二、专项行动对象、任务和目标
1、行动对象。对我镇政府驻地小曹、前浦、小浦、解东、解西、政府驻地、小杨、镇敬老院共计8个区域主支管网进行排查。
2、主要任务。全面排查进水浓度低、管网不健全及我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存在的主要问题,实施整治工程。
3、工作目标。经过专项整治,实现我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全覆盖;驻地管网覆盖率不低于85%;进水浓度稳定,COD平均浓度不低于100mg/L;污水处理设施能够保持稳定运行的目标。
4、资金保障。整治工程完成后,镇组织队伍验收,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经费由县财政资金和镇财政资金各承担一半。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分管常务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我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组长:镇镇长
副组长:镇常务副镇长
成员: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站长
镇住建办主任
镇水务站站长
小包社区党委书记
小包社区主任
2、任务分工。县住建、排水、水务集团等相关责任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和队伍对我镇政府驻地污水管网和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负责组织实施整治工程。镇生态环保工作站对我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进行排查和监测,督促问题进行整改。
镇政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主体,按照排查和整治方案要求,收集有关基础资料,会同县住建、排水、水务集团等部门和专业队伍共同开展排查工作,负责按整改方案要求具体实施整治工程,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四、总体步骤
1、动员部署(12月13日)
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组建队伍(12月14日)
成立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组织政府驻地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的问题开展整治。
3、制定方案(12月21日)
依据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以彻底排查管网存在的错接、漏接、损坏、外水进入问题为重点;明确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确定问题排查队伍和整治工程队伍的人员组成、工作范围、工作任务等;明确排查和整治工作计划、责任分工等,计划到天,责任到人。
4、边查边改(12月18日-20xx年3月15日)
设立专项整治工作现场办公室,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做到日事日毕。排查和整治工作同步开展,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排查工作做到细致和专业,进水口处逐段倒查,一个窨井一个窨井的查,确保排查问题全面准确。主要排查污水接管、雨污合流、外水进入、主管网不健全、污水处理厂水位不正常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工作力求及时到位,根据排查问题情况分别采取原位修补、开挖修缮、更换管道、抬高进口、入户接管等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保证整改效果和质量。
五、督查工作保障
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督查巡查组,督查检查进水浓度,确保进水COD平均浓度不低于100mg/L。
今年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实现冲刺“两连冠”的关键之年,为扎实做好迎检工作及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标准,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为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规范市容市貌秩序的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围绕打造“规范、干净、有序、宜居、美好”的城市定位,紧扣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从20xx年6月20日起,利用一百天时间,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通过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规范市容市貌秩序,集中力量消除城市脏乱差问题,不断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城市环境,为扎实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6月20日至9月30日,为期100天。
三、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内的33条道路、12个安置小区、22个老旧庄台。
为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推进,特成立20xx年街道环境提升专项整治“夏季百日行动”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检查验收、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整治任务
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分期治理。以全面清理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摊点疏导规范行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进行环卫设施消杀行动、清除沿街“五乱”为重点,全方位提升城市环境秩序。
(一)全面清理垃圾和卫生死角
1、主要任务。全面清理社区及周边存在的生活垃圾和积存垃圾,治理乱倒建筑垃圾现象。各社区要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要求,全面清理辖区内存在的各类垃圾,建立保洁队伍和巡查监督力量,保持集中整治效果。
2、重点工作。7月10日前将目前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全面清除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进行监管,特别是对罗桥小区西南角田地上和废旧停车场等重点部位,要实行24小时监管,彻底整治乱倒垃圾行为。
3、长效管理。各社区要每周进行一次排查、环卫队每天排查积存和乱倒垃圾问题,对排查发现的积存垃圾和建筑垃圾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处理,不能过夜。
(二)进行摊点疏导规范行动
1、主要任务。全面取缔主次道路、公园广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居民小区等附近各类擅自摆摊经营摊点,坚决杜绝占道经营、破坏环境、影响交通秩序等行为。加强沿街商铺经营管理,加大店外洗车修车、展示商品、搭建展台、加工作业等巡查管控。
2、重点工作。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规范、背街疏导”的原则,对漓江路高架桥底、贺兰山路、雪峰山路、赣江路等各路口摊点、门面的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不听劝阻的进行严管重罚。
3、长效管理。在日常执法管理巡查中,对发现沿街聚集行为,要及时疏导劝离,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
(三)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根据市市容环境管理的规定,将辖区沿街区域的机关、团体、学校、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市容环境“门前五包”责任制。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立面整洁等职责。一是要包卫生环境。遵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整洁,遇有雨、雪天气,应当及时清除积水、积雪等;二是包园林绿化。不擅自改变绿化规划,制止和举报破坏绿化、占用绿地等违法行为;三是包公共秩序。不得超出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不擅自挖掘、占用道路、人行道等。四是包立面整洁。保持门头牌匾、建筑物立面的整洁、规范,不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五是包城管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和提供破坏卫生、破坏绿化、破坏秩序、破坏立面及其他行为。要求队员根据以上标准进行日常整治巡查工作。
(四)进行环卫设施消杀行动
围绕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做好公厕、垃圾转运车、垃圾中转站、果壳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消杀工作,重点区域和部位要适当增加消杀频次,并及时对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对环卫保洁人员的防护和身体状况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卫保洁人员在环卫作业服务和相关消毒杀菌工作中防护安全。
(五)进行沿街“五乱”清除行动
重点整治主次干道两侧、居住小区等区域乱扯乱挂、乱晾乱晒、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问题。全面清除乱扯乱挂的各类条幅、布幔、绳子等物品;清理室外乱晾乱晒衣物,以及在树木、护栏、绿篱及其他公共设施晾晒、扯线、挂物等行为;清理乱摆乱放拖把、扫帚、花盆等杂物和流动灯箱,以及沿街店面门前乱堆放装饰装潢材料、工具等;清除公共区域内的各类设施、墙面、地面乱贴乱画小广告等行为。按照“线内停放、同向停放、车头一条线停放”的标准要求,持续加大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常态保持车辆规范有序停放。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此次“夏季百日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30日)。各社区根据本方案,排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同时要围绕此次行动内容,组织开展各类问题大排查,对动态问题要运行大数据分析,加强源头管控,对问题要制定详细列表,实行清单管理,推进整改销号。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27日)。各社区紧扣工作方案、整治内容和排查问题,按照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统一行动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开展声势强大的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坚决杜绝各类问题的蔓延回潮,切实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28日至30日)。集中整治提升结束后,由街道组织专人进行检查验收,通报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并据实评定得分及排名,结果将作为各社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日以后)。各社区在前期集中整治提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维护好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切实巩固整治提升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是助力疫情防控的有效举措,是集中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社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全身心投入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此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社区要紧扣此次行动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标准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抓好整治工作。
(三)督查问责。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督查检查,进行全方位的巡查督导,对工作落实开展情况、人员到位情况、履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限期整改,定期组织现场检查,通报进展情况。为加强对“夏季百日行动”工作动态管理,实行工作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各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周汇总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数据,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反馈至街道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工作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零事故、零伤亡”安全管理目标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严格落实执法责任,集中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立案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和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反面典型,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法科,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等工作。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四、执法重点
认真吸取省内外重特大事故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以往事故的教训,对倾向性、苗头性、习惯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对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的企业和被国务院、省、市安全督导巡查通报曝光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开展精准执法;对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企业,坚决立案查处。
(一)公路领域
违法设置非公路标志和广告,违法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桥梁下部空间非法利用。运输车辆车货总体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限定标准行驶;车辆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批准超限运输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行为等。(责任单位:道路综合执法大队、公路处、各交管所)
(二)航道领域
未依法办理航评手续开工建设;不按规定设置、维护专设标志;擅自建设与通航有关设施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下降;向航道内倾倒、排放渣土、泥浆等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航道处、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三)道路运输领域
未经许可或者使用伪造、涂改、擅自接收他人转让、变相转让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客、货运经营;无道路运输证件、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超出道路运输证件标明的经营范围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件;普货车辆夹带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客运车辆未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未按规定线路行驶;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客、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未对“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实施动态监控等。(责任单位:道路综合执法大队、运管处、维管处、各交管所)
(四)水上交通领域
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未按照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超载运输货物、旅客;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或者操作;恶劣天气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周庄、锦溪、淀山湖、巴城等通航水域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危险化学品船舶不按规定进行申报、航行、作业等。(责任单位:海事处)
(五)城市公交领域
城市公交企业和轨道交通企业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新能源车充电、场站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首末站的电动车、公交车、私家车停放管理不规范;未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未进行备案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等情况。(责任单位:道路综合执法大队、运管处、各交管所)
(六)公路水运工程领域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劳动防护用品不足;施工现场特种设备未备案,施工前未组织安全评估,未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或者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等。(责任单位:质监站)
(七)港口领域
港口码头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装卸作业;未依法报告并经同意擅自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不依照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考核合格,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港口经营人未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责任单位:局港口科、各交管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结合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全面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加大惩戒力度。各执法单位要突出事前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对明知故犯、顶风违法的企业,从严从重予以打击。要强化违法违规多发领域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群众投诉举报集中、近年来重复发生事故企业的执法检查。加大安全生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发挥监管合力。要加强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文广旅和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处罚,发挥部门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局领导小组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督查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涉及安全生产整改内容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导,对行动开展不力,部署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约谈提醒、督办通报,对于行动期间因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发生事故的,严肃问责。
(五)积极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采取多种形式,对集中执法“雷霆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督促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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