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广告行业市场秩序,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正广告环境,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发〔20xx〕79号)要求,现结合区实际,现制定20xx年广告行为“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实施方案。
一、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和抽查事项
(一)抽查对象
区范围内从事广告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二)抽查比例为从事广告企业的100%。
(三)抽查事项
1.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的检查。
2.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其广告及广告内容审查情况的检查。
3.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抽查内容和方法
(一)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的检查
现场核查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是否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是否配备专门的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
(二)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广告审查情况的检查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是否取得广告批准文件或批准文号,相关广告内容是否与批准文件内容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现场核查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材料,检查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承接的广告业务是否都登记在案,业务档案是否保存;是否收取核对了证明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相关材料;对于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广告须重点检查是否收取核对了广告审查机关的批准文件;广告业务审核手续是否齐备;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如发现未依法开展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检查依据
《广告法》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七条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九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有关条款
四、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检查人员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抽查检查结果包括以下八类:
(一)未发现问题
(二)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三)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五)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六)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七)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八)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五、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检查实施检查人员按照抽取名单对照抽查内容和方法,对区范围内从事广告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行为开展检查。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广告单位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阶段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系统并公示,并形成工作小结。
六、工作要求
(一)此次广告行为“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由相关业务股室单独完成。同时做好检查计划制定、检查措施细化,检查时间合理安排,确保如期完成定向抽查检查。
(二)实施抽查检查的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中相关内容,其实履行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完成抽查检查工作。
(三)按照确定的检查内容,针对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依法开展抽查检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公示,切实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相应后续处理工作。
(四)负责此项工作的业务股室,做好抽查检查任务的落实、信息沟通、情况汇总;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相关业务股室协调沟通解决。
为切实推进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省市县文明创建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和结对共建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服务中心是我县对外服务的窗口,也是展示我县文明形象的窗口,必须高度重视。为此,县数据资源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窗口负责人为组员的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
二、工作方案
1.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一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四周和厅内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文明创建标牌(重点要突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文明创建、文明旅游、文明服务、社会公德、行业规范等)(宋娜娜负责,办公室落实);二是建立动态宣传机制。制作政务服务中心文明创建宣传PPT资料在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重点内容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文明创建、文明旅游、文明服务、社会公德、行业规范、服务礼仪、文明用语及服务规范等)(宋娜娜负责,办公室落实);三是建立文明创建工作简报。定期对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文明创建中各窗口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对创建中存在突出问题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曝光(宋娜娜负责,办公室落实)。
2.加强环境整治,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一是大厅外围要做到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无垃圾乱堆乱放,无烟头、纸屑,花草定期修剪,无枯枝、死树;大厅内部公共部分做到清洁卫生、无垃圾堆放、无水渍;所有内外部垃圾桶摆放有序,确保每处有可回收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赵修江负责,物业公司)。二是大厅内部做到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按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管理的规定),绿植新鲜有生机;大厅内无吸烟现象、无烟头、纸屑等;查是否存卫生死角,纠治卫生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的现象;查物品摆放是否规范,纠治便民服务用品、服务告知单缺失,有闲杂物品的问题(赵修江负责,督查科落实)。
3.强化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文明服务氛围。各服务窗口要严格落实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效能建设和窗口工作纪律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实行统一着装,注重文明礼仪,使用文明用语,强化文明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倡导“五心”服务(热心服务、耐心倾听、细心询问、诚心解答、用心办事),推行“亲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慵懒散拖等现象;提供便民服务,各窗口要提供五小物品方便办事群众(老花镜、胶水、印泥、钉书机、笔);发挥党员在文明创建中的先锋模范带动作用,开展佩戴党微、亮身份、作表率活动;查现场秩序是否有序,纠治不守“一米线”、插队、聚集等行为;查窗口形象是否良好,纠治脱岗、聊天、抽烟、吃东西、打盹、购物、带小孩、炒股、刷手机、看非工作网页、不转换台牌等各类不规范行为;查亲情服务是否到位,纠治不说普通话和“您好”等服务敬语,与办事人争吵,微笑服务、延时服务不到位等行为(赵修江负责,督查科落实)。
4.加强办件管理,提高群满意度。各服务窗口做优做强“网上办”“掌上办“,拓宽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切实为“高频刚需”事项提供贴心、高效、最优办事体验。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容缺办理”,提升服务效率。深化“三减三增”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以“好差评”倒逼“好服务”,实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设立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赵修江负责,项目审批协调科落实)。
5.加强志愿服务,推进便民暖心服务。一楼中庭三个服务咨询台为局志愿服务点,各分厅由相关窗口在设立志愿服务点。服务站点做到有标牌、有人员,能提供正常服务(有制度、有活动、有项目、有便民物品【雨伞、药箱、五小物品等】),在提供引导服务的同时,做好咨询解答(赵修江负责,项目审批协调科落实)。
6.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创建基础工作。做好中心各出入口车辆道闸系统安装,确保从源头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积极做好无障碍设施及消防设施检查,确保完好;对母婴室进行常规维护,按照标准化母婴室要求及时做好硬件设施更新及维护(赵修江负责,物业公司、办公室落实)。
7.加强结对共建,推进社区创建发展。积极对接共建的和平社区,每月到水岸花园小区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劝导和环境整治及创建宣传等工作,每月向社区报送创建资料(宋娜娜负责,各科室落实)。
三、精心组织,严格责任落实
20xx年是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一年,各创建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围绕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强化督查,严格落实。局文明创建领导组将定期组织专题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窗口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根据《市区20xx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激发创新活力,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就开展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商品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深化重点领域治理,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按照“打防结合、重在治本”原则,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以服装鞋帽、妇幼用品、老年用品、儿童用品、学生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促销、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治理。针对农村市场侵权假冒易发多发情况,以食品、药品、小家电、服装、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烟花爆竹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从生产、流通、消费多管齐下,严厉打击农村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严厉查处无合法来源原料和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过期食品和不明来源食品、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秩序。
(三)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强化对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指导加强商标权行政保护,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中加强对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保护。针对抗疫防护用品、食品、化妆品、烟草、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饰箱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资、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烟花爆竹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四)严厉查处假冒专利及专利侵权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电子产品等重点产品,针对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电子商务、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以及展会、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调处,深化重点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严厉查处假冒地理标志行为,建立多元共治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格局。针对涉农产品、特色产品,以生产地、销售地为重点,加强线上线下、区域内外协同执法,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品牌价值。
(六)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销售假冒产品、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多样化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新媒体等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适时曝光查处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和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广泛摸排线索。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排查和梳理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线索;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辖区重点企业、知名企业,了解品牌维权需求,对企业反映、投诉的侵权假冒行为,有的放矢开展打击行动。
(三)做好“两法衔接”和案件信息公开。及时上传行政执法案件信息至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加强数据管理和有效应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和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机制,利用相关网站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案件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是长期性、综合性工作,各股室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股室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有效推进,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
(二)突出整治重点。针对重点商品、重点区域以及侵权和假冒伪劣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侵权假冒案件高发、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者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围绕事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三)注重协调配合。健全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农业农村、商务、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达到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侵权假冒案件,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合力。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美丽建设,打造节约型机关,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全面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总理关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机关先行”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降耗总目标,以“两型”示范机关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我部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管理、注重宣传,全员资源节约意识全面提升,水、电、暖、燃油的节约工作进一步强化,办公用品消耗量、行政运行成本力争零增长,力争在过去一年能源资源消耗的基础上,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5%。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担任,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同志为节能监管员和能耗统计员。
(二)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宣传投入、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手段。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宣传月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提高全体人员的节能素养,培育节能文化。
(三)做好能耗统计相关工作。按时填报季度、年度能耗报表,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填报数据做到完整、真实、准确。在年中、年末分别进行能耗分析,并根据当期能源消耗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节能措施。
(四)注重日常节能工作。日常节能工作主要有: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坚决杜绝“无人灯、长明灯”;加强空调系统节能,严格执行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加强办公设备用电管理,注重维护保养,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能耗;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程序,提高办公用品使用效率等。
(五)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加强车辆用油和维修管理,严格坚持实行单车核算,实行“一车一账”制度。积极应用新技术、新产品降低公务用车能耗。
(六)加强废品回收工作。积极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处理工作,坚持本办废旧商品回收制度,规范废旧商品回收管理。
(七)严格节能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节能巡查制度。定期巡查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和不安全因素,定期检查办公室的空调、电脑、照明灯、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查处浪费行为。
为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电信诈骗违法犯罪防范打击力度,全力遏制县电信诈骗案件多发、高发态势,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实现平安中国社会愿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目前我县在电信网络犯罪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现象,联席会议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合力未形成。根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打防并举,以打促防”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人数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平稳的“两上升两平稳”工作目标,以变应变,综合施策,深度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全方位、多渠道、创造性地开展防范工作,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力争使电信诈骗犯罪防范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100%,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案件发生,降低群众损失;重拳出击、重典治乱,集中侦破一大批案件,抓获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打掉一大批违法犯罪团伙,铲除一大批违法犯罪窝点,整治一大批违法黑灰产业,年内实现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增幅明显低于全市增幅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增强执法危机意识,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长效机制,及早发现,及早预防,及早止付,力求将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相关社会力量,形成共同参与、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依法、稳妥、有序的开展工作。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对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各派出所要迅速反应,其他职能部门要联动配合,及时高效开展涉案账户止付冻结、涉案“两卡”快速惩戒等工作,做到破案打击、追赃挽损、行业治理同步推进,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关注舆情,有效引导。密切关注电信网络诈骗舆情走势,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发展变化,按照“先发声、早发声、我发声、发正声”工作要求,重点案件统一对外发声,有效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职责任务
按照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和县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制定专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考评机制。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各镇街主管的全民发动、全民反诈工作格局。详细任务职责如下:
(一)县公安局
1.负责县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的实体化工作。
2.以加强自身实战化建设为抓手,全力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打击工作。
3.统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宣传防范工作。
4.协调金融部门,共同建设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拦截阻断系统和平台。
5.完善快速查询、冻结、止付、拦截资金追缴返还等工作机制。
6.负责受理辖区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投诉、纠错等事项。
7.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违规买卖、租借“两卡”等黑灰产业关联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整治。
(二)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
1.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文件,对案件办理中的案件管辖、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研究,统一思想。
2.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相关罪名,总结类案办理经验,汇同侦查机关研究出台证据采集认定执法指引,特别是立足用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现有法律。将银行、通讯、金融部门办理业务推出的强制告知纳入起诉证据链,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3.做好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工作。
(三)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
1.指导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业机构开展反诈宣传工作,组织反诈宣传专项检查。
2.协调银行机构配合公安机关搭建查询、冻结、取证等便捷平台,督促银行机构对公安机关发起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查询、止付和冻结业务立即办理并及时反馈。
3.督促各银行机构严格落实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严查违规开卡,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机构监督银行卡使用情况开展排查。
4.开展高风险账户清理排查,加强开户审核,完善交易监测,予以分级管控,按照“谁开户、谁负责”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各银行机构对我县“断卡”行动中银行卡惩戒人员实施5年内不能开立新账户、不能使用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等非柜面业务的惩戒措施。
(四)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齐鲁银行、县农商银行、青隆村镇银行等
1.在县联席办、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的指导协调下,强化警银协作,提高资金止付、冻结、查询的效能。
2.严格实行开户审核,针对开户人(单位)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展存量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实,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实名开户制度,杜绝不记名账户;做好开户后审核,检测账户状态,确保新开账户不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清理未实名登记或疑似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在全县范围内各网点开展宣传防范工作。
(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参与督导“断卡”行动惩戒措施落实工作。
(六)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
1.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手机开卡审核,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政策;实行开卡后审核,检测新开手机卡使用状态,重点筛查人卡分离、主副卡不同地、漫游至重点地区和边境地区等情况,主动开展封停工作。
2.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技术和制度防控措施建设,改进和完善通信链条存在的漏洞和隐患。
3.加强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技术研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电话、短信进行拦截封堵。
4.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半月至少一次向本地全网手机用户推送最新防诈骗短信。
5.对县公安局“断卡行动”通报的涉案手机卡人员、企业开户信息核查并反馈查询结果。
6.开展高风险手机用户清理排查,按照《工信部关于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组织对县公安局“断卡行动”认定的电话卡采取立即封停惩戒,对持卡人员实施三家基础运营商在我县只保留1张电话卡的惩戒措施。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频发领域、企业、机构实施监管和查处。
2.协助配合对涉嫌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或帮助信息犯罪的企业进行监管和查处。
3.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协助排查梳理企业运营异常情况,做好“两卡”人员信用惩戒措施。
(八)县行政审批局
1.协助公安机关对涉案“两卡”公司账户的企业法人信息核查并反馈结果。
2.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做好“两卡”人员限制准入,依据行政、司法决定对“两卡”企业采取强制注销等措施。
3.切实履行企业注册审核职责,定期排查梳理企业注册情况,并及时通报县公安局。
(九)县委宣传部
1.组织协调各类传统和新型媒体,广泛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协调本地各大网站开辟反诈栏目,定期推送更新反诈宣传内容。
2.组织协调我县可播放标语的商业体参与防诈宣传,日常播放、展示反诈防骗作品。
(十)县委网信办
1.组织互联网注册公民信息保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摸排本地涉诈注册域名、服务器、群呼业务,并及时通报县公安局。
2.关注重点案事件舆情动向,及时采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
1.协调组织全县高中、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的防骗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骗宣传活动,力争教职员工内部“零发案”。
2.协调组织全县高中、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将反诈防骗宣传作为开学必修课,在县派出所辖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反诈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学生和家长的受宣传率达到100%。
(十二)县财政局
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财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团县委
组织全县团组织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开展“防诈全民行”青年志愿者活动。
(十四)县文化和旅游局
组织全县文化、旅游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
(十五)县融媒体中心
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在固定时间、频道(频率)、专栏内播放、刊登反诈公益宣传作品,积极宣传报道反诈打防工作成效,协助组织反诈专题公益晚会和公益活动。
(十六)其他单位
结合自身职责,每年对本单位、下属单位和监管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反诈防骗培训,对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反诈宣传至少3次以上。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建立反电诈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广播、悬挂标语、广告牌、推送短信,散发宣传资料、微信提醒、村村通大喇叭等方式进行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居、进家进户、进田间地头进行宣传,以案说法,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讲解诈骗手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力求反电诈效果最大化。
四、考评查究
各单位、各镇街应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打防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应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打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合考评,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对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责任督导和追究,督促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与“断卡”行动相关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本方案所示的任务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发挥部门职能,落实各项打击、治理、防范举措,不断打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空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完善预案,形成整体合力。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预案,明确部门责任、处置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要科学谋划,强力推进,敢于创新,真抓实干;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为基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法律政策适用、技术支持保障、舆情引导等各方面的指导帮助,努力形成“情况互通、快速联动、各负其责、环环相扣”的应对处置整体格局,不断提升全县应对处置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督导考核,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下级单位的督导工作,将压力传达至基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日常联络办事机构,深入研究县委平安办下发的工作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内部考核办法,压实下级部门与监管单位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质效,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xx〕28号)部署要求,决定自5月7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县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
二、时间安排和整治措施
(一)动员部署摸底(5月7日至5月15日)
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在属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并组织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工作,立即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查准摸清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底数,建立台账。
(二)全面集中整治(5月16日至6月30日)
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对通过摸底排查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将查出结果上报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县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县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督促加油站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总结巩固提升(7月1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对前期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化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对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要逐一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开展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安排专人于每周三下午4:00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见附件)。20xx年6月18日、7月18日分别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及《县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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