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提出的“四个决不”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灾后恢复生产和受灾贫困户产业扶贫工作,着力防范因灾致贫返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将灾后农业恢复生产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在一起,大力发展“短平快”项目,切实加大受灾贫困户产业帮扶力度,帮助产业扶贫基地和扶贫项目恢复重建,最大程度降低洪涝灾害影响,如期完成产业扶贫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全力帮助贫困户恢复生产。
各村(社区)、农业部门要帮助指导产业受灾贫困户及时开展生产自救,最大程度降低洪涝灾害损失。一是做好清沟排水,除涝保苗,确保农作物正常生长;二是要加强在地农作物田间管理,促进苗情转化,及时追施肥料,防病治虫,减轻灾害损失;三是要及时补种补养,发展“短平快”特色种养,立足“以秋补夏”的原则,及时改种、补种适宜作物和补栏补养畜禽水产,鼓励发展家禽养殖、蔬菜生产等项目,对继续发展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符合产业奖补的优先支持奖补;四是强化生产资金保障,对于种植业受灾贫困户恢复生产重建,补种3亩以下的,每户奖补150元,补种3--10亩的,每户奖补300元,补种10亩以上的,每户奖补400元,特色自种达标户补种的,每户奖补500元;对于畜禽养殖业受灾贫困户补栏的,每户奖补200元,特色畜禽养殖达标户补栏的,每户奖补500元;对于水产养殖受灾贫困户补苗的,每户奖补200元,特色水产养殖达标户补苗的,每户奖补500元;五是要积极帮助受灾贫困户申请保险赔款,对于投保贫困户,各村要分户建好受灾台账,积极帮助贫困户申请保险理赔。
(二)全力帮助产业扶贫基地恢复重建。
要帮助支持受灾的产业扶贫基地重建,尽快恢复生产,促进贫困群众进基地务工就业,完善好联结机制,重点是“三岔村稻虾种养合作社”和“张大泉生态农庄”。一是要核清灾害损失,制定受损清单,建立好受损台帐;二是要积极报灾,争取救灾资金扶持;三是要协调好保险理赔,对于投保产业扶贫基地,积极组织保险经办机构帮助报灾,协调县级保险承办机构加快理赔;四是要帮助恢复生产,要帮助受灾产业扶贫基地尽快修复受损基础设施,尽快补种、补苗;五是要加强金融支持,帮助产业扶贫基地经营主体渡过难关。
(三)全力帮助扶贫项目恢复重建。
一是要加快推进受灾的扶贫产业园、资产受益项目修复,确保产业扶贫项目持续稳定运转,尽快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对于已成灾的产业扶贫项目,由镇提出具体灾后重建方案报县主管部门同意后抓紧实施;二是要支持加快修复,通过申报救灾政策、农业保险、项目受益、主体自筹等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尽快修复,恢复生产运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条工作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形势下脱贫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动作为,各负其责,要勇于担当,深入一线,合力推动扶贫工作。
(二)强化技术指导。镇农业相关各部门技术人员要集中力量,在产业受灾贫困户、产业扶贫基地和扶贫项目的恢复重建中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贫困户和主体对灾后补改种的项目选择、种子筛选、追施肥料、病虫防治以及田间管理等各个环节给予技术支持,全力保障灾后恢复生产。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条工作线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把产业扶贫灾后重建工作落实落细,要把灾后产业扶贫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受灾贫困户产业帮扶措施落地生效。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根据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农联〔20xx〕132号)、《关于建立产业扶贫台账制度的通知》(湘农办计〔20xx〕238号)、《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农联〔20xx〕177号)、《关于规范农业产业扶贫发展防范和化解农业产业扶贫风险的指导意见》(怀农联〔20xx〕91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有利于主导产业发展和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大产业扶贫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突出“一县一特”黄牛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贡溪鸡、黄精、凉伞花猪、杨梅、淡水养殖等特色产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一批产业扶贫规模化示范基地。
2.有利于弱势群体增收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扶贫项目收益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户、五保户、重病重残户、重灾户、产业失败、就业不稳的户。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帮扶主体享有项目资金的使用权,村集体和贫困户享有项目资金的收益权。
3.有利于龙头企业发展和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力,加速企业集群集聚。积极培育壮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商物流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二、目标任务
1.实行分类帮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实际发展“家庭微产业”项目的贫困户直接奖补面达100%;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无劳动能力、弱劳动力贫困户以及非贫困户中的低收入户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面达100%。
2.提高产业帮扶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健全完善“村社合一”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行政村成立专业合作社达100%,贫困户参加合作社达100%,清理“空壳社”“僵尸社”,提升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管理服务水平。
3.提升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贫困户农业技能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田间地头培训1.2万人次,培育脱贫致富典型140户。
4.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完善产业扶贫信息系统,对贫困户实施产业及其接受帮扶和收益情况按“一户一策、一户一档”要求进行系统录入,对已实施且见成效的产业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兑现率达100%。对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项目存在风险的整改面达100%。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产业扶贫工作组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技术服务单位和参与产业扶贫的经营主体,搭建好利益联结的平台和机制,科学安排工作进度(见附件1),确保产业扶贫政策精准落地。县扶贫办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础数据及产业扶贫对象的基础信息。县财政局要落实产业扶贫资金,并加强监管。其他产业扶贫责任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共同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各乡镇是本辖区内产业扶贫项目的管理主体,要明确产业扶贫分管领导和专干,统筹抓好全乡镇工作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村支两委具体负责村级产业扶贫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具体抓好本村工作落实。
2.抓好项目精准化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责任。认真做好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完成20xx年度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验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抓好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省农科院、农大的专家团队,对产业扶贫开展技术指导;发挥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突出直接服务产业扶贫基地、贫困户,到村到户开展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和巡回指导。严格实行项目库管理。村支两委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要求选择和确定项目和帮扶主体。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村、乡、县三级公示时间均为10日。在2月份,各乡镇、村要按照产业扶贫项目申报程序(见附件4),围绕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库或者本村有发展基础的产业,重点以现有产业项目市场前景好或已产生效益确需追加投资的产业为主,产业项目申报原则上均不再申报新建项目,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计划或方案,完成项目申报和审批。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台账管理。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产业扶贫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质量,做好省产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健全完善重点产业扶贫项目、“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项目、“家庭微产业”项目等方面台账,组织开展贫困户产业扶贫收益登记,建立利益维权机制,督促利益联结机制兑现。落实监事会制度。每个村应当成立有贫困户参与的监事会,监事会应积极履行对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督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指导监事会履行责任,项目实施主体每年至少向监事会通报一次产业发展情况,监事会每年至少审核一次产业扶贫项目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做好督查监测工作。组织对产业扶贫项目开展常态化督查和年度监测,重点督查监测项目运行状况、盈亏状况、资产负债状况、贫困户利益兑现情况等,每个产业扶贫项目建立监测档案,实行档案台账管理,积极解决问题和困难,稳妥化解信访舆情、矛盾纠纷。落实农业保险制度。将主要种养殖扶贫产业全部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积极构建农业保险保障综合体系,严控因市场变化、自然因素给贫困户造成的损失,加大特色扶贫产业风险防控力度。
3.推动特色扶贫产业发展。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有意愿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等帮扶主体编制项目方案,建立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库(见附件3)。加大产业扶贫资金统筹和集中使用力度。突出“一县一特”黄牛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贡溪鸡、黄精、凉伞花猪、杨梅、淡水养殖等特色扶贫产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3-5个产业扶贫规模化示范基地。农业产业扶贫不选择经营主体不成熟、技术不成熟、市场不成熟的产业。推行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机制。按照实施主体自愿申请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主体遴选应坚持“四个良好”标准。即有良好的法人信誉、良好的经营业绩、良好的社会责任心、良好的产业基础。查询银行征信系统获取经济组织信用等级;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了解经济组织近三年经营状况;组织专门队伍实地考察,了解实施主体的产业基础和社会责任心。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应优先选择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省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对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xx〕13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推行“村社合一”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在基层的核心堡垒和带动作用,将基层党组织建在扶贫产业链上、建在合作社上,通过“龙头企业+村支部(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形式推动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让所有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都能加入合作社发展产业,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
4.继续实施“家庭微产业”奖补项目。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根据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意愿和需求,加强沟通衔接,因户谋划增收产业,制定“一户一策”产业扶贫计划和帮扶举措,使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都有增收产业,把自主发展生产作为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增收的主要途径。进一步优化“家庭微产业”项目设置,科学制定“家庭微产业”项目奖补标准(见附件2),加大对残疾劳动力、弱劳动力等特殊贫困户群体的帮扶支持力度,在4月份组织对贫困户发展冬春季农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在8月份组织对贫困户发展其他方面农业生产情况进行登记,9月份兑现奖补资金到位,确保产业扶贫奖补政策的连续性和导向性。加强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做好脱贫增收典型的培育和推介,着力提升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5.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搭建扶贫产业产品产销对接平台,着力抓好消费扶贫工作,定期定点举办扶贫产业产品的展示展销活动,产品信息。多途径拓宽省内外农产品营销渠道,鼓励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单位食堂对接定向采购扶贫农产品,发动工会会员用法定节日会员慰问金购买扶贫产业产品,实现订单生产、以销定产、合同收购、按需配送。支持农产品加工体系、品牌体系、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支持电商企业开辟电商扶贫示范网(微)店、电商扶贫小店等特色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带动扶贫产业产品销售。对参与农产品产销对接的帮扶主体给予适当的补助。
6.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帮扶主体享有项目资金的使用权,村集体和贫困户享有项目资金的收益权。加强产业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严格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滞留、闲置。对帮扶措施不力、不履行合约的扶贫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或个人征信系统记录,并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直至项目资金全部回笼。严明产业扶贫工作纪律,对落实政策措施不力、工作帮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明产业扶贫廉政纪律,坚决遏制和严肃查处产业扶贫领域吃拿卡要、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和疫病灾害、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契约责任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经评估认定后,酌情处理。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根据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农联〔20xx〕132号)、《关于建立产业扶贫台账制度的通知》(湘农办计〔20xx〕238号)、《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农联〔20xx〕177号)、《关于规范农业产业扶贫发展防范和化解农业产业扶贫风险的指导意见》(怀农联〔20xx〕91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有利于主导产业发展和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大产业扶贫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突出“一县一特”黄牛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贡溪鸡、黄精、凉伞花猪、杨梅、淡水养殖等特色产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一批产业扶贫规模化示范基地。
2.有利于弱势群体增收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扶贫项目收益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户、五保户、重病重残户、重灾户、产业失败、就业不稳的户。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帮扶主体享有项目资金的使用权,村集体和贫困户享有项目资金的收益权。
3.有利于龙头企业发展和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力,加速企业集群集聚。积极培育壮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商物流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二、目标任务
1.实行分类帮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实际发展“家庭微产业”项目的贫困户直接奖补面达100%;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无劳动能力、弱劳动力贫困户以及非贫困户中的低收入户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面达100%。
2.提高产业帮扶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健全完善“村社合一”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行政村成立专业合作社达100%,贫困户参加合作社达100%,清理“空壳社”“僵尸社”,提升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管理服务水平。
3.提升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贫困户农业技能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田间地头培训1.2万人次,培育脱贫致富典型140户。
4.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完善产业扶贫信息系统,对贫困户实施产业及其接受帮扶和收益情况按“一户一策、一户一档”要求进行系统录入,对已实施且见成效的产业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兑现率达100%。对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项目存在风险的整改面达100%。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产业扶贫工作组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技术服务单位和参与产业扶贫的经营主体,搭建好利益联结的平台和机制,科学安排工作进度(见附件1),确保产业扶贫政策精准落地。县扶贫办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础数据及产业扶贫对象的基础信息。县财政局要落实产业扶贫资金,并加强监管。其他产业扶贫责任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共同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各乡镇是本辖区内产业扶贫项目的管理主体,要明确产业扶贫分管领导和专干,统筹抓好全乡镇工作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村支两委具体负责村级产业扶贫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具体抓好本村工作落实。
2.抓好项目精准化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责任。认真做好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完成20xx年度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验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抓好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省农科院、农大的专家团队,对产业扶贫开展技术指导;发挥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突出直接服务产业扶贫基地、贫困户,到村到户开展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和巡回指导。严格实行项目库管理。村支两委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要求选择和确定项目和帮扶主体。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村、乡、县三级公示时间均为10日。在2月份,各乡镇、村要按照产业扶贫项目申报程序(见附件4),围绕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库或者本村有发展基础的产业,重点以现有产业项目市场前景好或已产生效益确需追加投资的产业为主,产业项目申报原则上均不再申报新建项目,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计划或方案,完成项目申报和审批。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台账管理。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产业扶贫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质量,做好省产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健全完善重点产业扶贫项目、“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项目、“家庭微产业”项目等方面台账,组织开展贫困户产业扶贫收益登记,建立利益维权机制,督促利益联结机制兑现。落实监事会制度。每个村应当成立有贫困户参与的监事会,监事会应积极履行对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督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指导监事会履行责任,项目实施主体每年至少向监事会通报一次产业发展情况,监事会每年至少审核一次产业扶贫项目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做好督查监测工作。组织对产业扶贫项目开展常态化督查和年度监测,重点督查监测项目运行状况、盈亏状况、资产负债状况、贫困户利益兑现情况等,每个产业扶贫项目建立监测档案,实行档案台账管理,积极解决问题和困难,稳妥化解信访舆情、矛盾纠纷。落实农业保险制度。将主要种养殖扶贫产业全部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积极构建农业保险保障综合体系,严控因市场变化、自然因素给贫困户造成的损失,加大特色扶贫产业风险防控力度。
3.推动特色扶贫产业发展。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有意愿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等帮扶主体编制项目方案,建立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库(见附件3)。加大产业扶贫资金统筹和集中使用力度。突出“一县一特”黄牛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贡溪鸡、黄精、凉伞花猪、杨梅、淡水养殖等特色扶贫产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3-5个产业扶贫规模化示范基地。农业产业扶贫不选择经营主体不成熟、技术不成熟、市场不成熟的产业。推行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机制。按照实施主体自愿申请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主体遴选应坚持“四个良好”标准。即有良好的法人信誉、良好的经营业绩、良好的社会责任心、良好的产业基础。查询银行征信系统获取经济组织信用等级;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了解经济组织近三年经营状况;组织专门队伍实地考察,了解实施主体的产业基础和社会责任心。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应优先选择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省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对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xx〕13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推行“村社合一”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在基层的核心堡垒和带动作用,将基层党组织建在扶贫产业链上、建在合作社上,通过“龙头企业+村支部(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形式推动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让所有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都能加入合作社发展产业,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
4.继续实施“家庭微产业”奖补项目。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根据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意愿和需求,加强沟通衔接,因户谋划增收产业,制定“一户一策”产业扶贫计划和帮扶举措,使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都有增收产业,把自主发展生产作为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增收的主要途径。进一步优化“家庭微产业”项目设置,科学制定“家庭微产业”项目奖补标准(见附件2),加大对残疾劳动力、弱劳动力等特殊贫困户群体的帮扶支持力度,在4月份组织对贫困户发展冬春季农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在8月份组织对贫困户发展其他方面农业生产情况进行登记,9月份兑现奖补资金到位,确保产业扶贫奖补政策的连续性和导向性。加强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做好脱贫增收典型的培育和推介,着力提升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5.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搭建扶贫产业产品产销对接平台,着力抓好消费扶贫工作,定期定点举办扶贫产业产品的展示展销活动,产品信息。多途径拓宽省内外农产品营销渠道,鼓励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单位食堂对接定向采购扶贫农产品,发动工会会员用法定节日会员慰问金购买扶贫产业产品,实现订单生产、以销定产、合同收购、按需配送。支持农产品加工体系、品牌体系、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支持电商企业开辟电商扶贫示范网(微)店、电商扶贫小店等特色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带动扶贫产业产品销售。对参与农产品产销对接的帮扶主体给予适当的补助。
6.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帮扶主体享有项目资金的使用权,村集体和贫困户享有项目资金的收益权。加强产业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严格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滞留、闲置。对帮扶措施不力、不履行合约的扶贫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或个人征信系统记录,并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直至项目资金全部回笼。严明产业扶贫工作纪律,对落实政策措施不力、工作帮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明产业扶贫廉政纪律,坚决遏制和严肃查处产业扶贫领域吃拿卡要、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和疫病灾害、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契约责任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经评估认定后,酌情处理。
为贯彻落实在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脱贫组发〔20xx〕3号)和《关于开展巩固拓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专治〔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扶贫各项政策,确保在6月30日前我区433名未脱贫人口具备脱贫基本条件,圆满完成20xx年全区脱贫攻坚任务。
二、治理内容
1.贫困人口参保率,资助参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贫困人口医保待遇倾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压实责任,立行立改(20xx年4月10日前)
紧紧围绕6月30日前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医保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对能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脱贫攻坚考核验收的要求和标准,限期整改到位;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
(二)全面摸排,确保达标(20xx年6月30日前)
1、做好信息对接共享。加强贫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健全完善贫困人口信息交换、比对工作机制,确保贫困人口信息准确完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区扶贫办认定提供,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由区民政局认定提供,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实现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2、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不少于50%的补助,其中农村特困人员通过医疗救助渠道给予全额补助,农村低保对象通过医疗救助渠道给予50%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非低保对象通过扶贫专项资金给予50%补助。
3、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动态管理。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把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加强医保扶贫倾斜政策宣传,充分发挥贫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凡贫困人口信息发生变化,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及时提供数据,及时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维护,确保实现动态全覆盖。全面摸排未参保贫困人口情况,逐户逐人进行核对,抓好六类特殊人群(指户口外迁,死亡,参军,服刑,参加职工医保、学生参保等)备案核查补录等工作,形成“未参保贫困人口数据库”,跟踪掌握情况变化,及时做好参保工作,确保参保率100%。
4、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少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等倾斜政策落实到位,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提高未脱贫人口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一站式”结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加强监督,严肃问责(贯穿集中治理全过程)
要严格按照“百日攻坚”行动目标、攻坚内容、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将加强作风建设贯穿医疗保障扶贫全过程,重点解决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查处医保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是落实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高质量开展好每一项工作,完成好每一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调度及督促指导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同时,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与区医保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科学合理安排
要增强全局意识,善于用系统思维谋划推动工作,防止“打乱仗”。要把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工作与全区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挂牌督战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积极推进。
(四)加强工作调度
建立月调度机制,明确朱国钢为工作联络员,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和数据。每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每季度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小结,积极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0xx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按照20xx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扶发〔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做好今年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振精神、尽锐出战,积极应对肺炎疫情影响,坚定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坚决落实“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做到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松劲,咬定目标、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紧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实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坚持精准方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完成667户1643名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抓好已脱贫对象及边缘群体持续巩固提升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脱贫不落一人、稳定脱贫返贫可控、和谐脱贫社会认可,实现贫困群众可支配收入稳步增加,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1.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持续跟踪分析疫情和脱贫攻坚形势,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有效解决精准脱贫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坚决克服“等一等”“缓一缓”的思想,确保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双管齐下”。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各乡镇(场)
2.积极解决具体问题。严格执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扶发〔20xx〕2号)要求,全力将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全面摸清全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底子,分县内就业、县外省内就业、省外就业三类状况梳理,并与去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岗和外出务工。组织好全县扶贫车间尽快复工,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近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妥善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县扶贫办
(2)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难题。积极指导贫困户及时春耕春种,组织做好种苗、农资供应。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县扶贫办
(3)解决扶贫项目开工复工难题。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优化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对既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又符合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可实行县、乡、村三级同时公示。建立扶贫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小微扶贫项目可按规定程序实行“一事一议”,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扶贫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进一步优化采购程序,加快采购进度,确保扶贫项目早开工实施见效。对20xx年未完工的扶贫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复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在3月份全面复工。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畜牧局等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场)
(二)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
严格按照全县“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对脱贫难度较大、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16个村和儒林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各挂牌督战村的联点县级领导要加强指导督战,对工作及时进行调度、定期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资金和项目倾斜力度,对16个挂牌督战村,县财政、扶贫部门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1600万元项目资金予以支持,确保挂牌督战成效。各挂牌督战的村所在乡镇要专班专责、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期,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每月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责,落实挂牌督战任务,负责相关政策项目落实,加强数据信息互通共享,用足用好行业扶贫部门政策优势,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倾斜力度,加强对挂牌督战村的督导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月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发现挂牌督战乡镇和村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各挂牌督战村要抓好脱贫攻坚政策到户工作,确保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地见效,及时妥善化解本村信访舆情,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成立督战队伍,及时开展督导指导,对挂牌乡镇和村按月开展暗访,及时汇总挂牌乡镇、村工作进展情况,按月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省、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解决。
责任领导:各挂牌督战联点县级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场)、16个挂牌督战村
(三)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1.全面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对于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对象,坚持通过发展产业和转移就业增收脱贫。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对象,进一步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监测,切实做到精准、常态、可操作,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及时跟进提高救助水平,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发放低保补助金。同时,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加强“老、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帮扶。确保在6月底前剩余未脱贫人口全部具备脱贫的基本条件,全面完成全县667户1643名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确保不落一人。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工商联、县文明办、县妇联
2.统筹抓好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1)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问题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县直“三保障”行业扶贫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行业扶贫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所有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
义务教育方面:加大控辍保学力度,深入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全面摸清未返校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加强沟通联系和心理疏导,确保正式开学后都能及时返校。常态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数据比对和就读信息核准工作,全面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确保对象精准,资助实现“全覆盖”“无遗漏”。稳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推进“芙蓉学校”等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场)
基本医疗方面:深入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报销政策,切实提升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质量。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对贫困家庭的新生儿、新娶媳妇等群体及时进行参保。巩固行政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设成果,并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各乡镇(场)
危房改造方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对农村四类对象的住房查漏补缺,做好安全住房动态监测,及时排查新增危房,挂牌督战解决新增危房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核查解决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问题,统筹解决非贫困户住危房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场)
安全饮水方面:巩固提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强化项目后续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各乡镇(场)
(2)切实做好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不断加大对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支持力度,加大对非贫困村资金投入力度,统筹推进非贫困村道路、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同时,加大对非贫困户的帮扶和关怀力度,所有联村挂点的县级领导带头,各乡镇各部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加强走访,面对面与群众交流脱贫攻坚以来各方面的变化、成效,宣讲扶贫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消除政策盲区和误解,消除群众“等、靠、要”及攀比等思想,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
责任领导:所有联村挂点的县级领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驻村办、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
3.全面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1)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扎实开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调查摸底工作,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分类精准施策,逐户对账销号。加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强化村干部、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定期入户走访,常态了解生产生活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因大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风险隐患,针对性采取帮扶措施,及时有效地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确保不返贫或致贫。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
(2)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四跟四走”路子,强化“四带四推”举措,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的“十条意见”落实落地。根据我县实情,制定年度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安排产业发展项目资金8400万元,狠抓特色产业扩容、提质、增效。认真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细化奖补标准,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持续进行奖励扶持。加强对全县63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对无自主生产能力的贫困户由专业合作社以土地流转、资金入股等方式实施委托帮扶;对已实施的委托帮扶项目进一步巩固,继续依托南山牧业等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委托帮扶等方式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并督促已实施委托帮扶项目的帮扶主体及时足额兑现贫困户分红。巩固好产业直接帮扶成果,管好已发放的105万株苗木,确保每户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有一个以上的稳定增产增收产业项目。提升扶贫产业科技支撑水平,加强对帮扶主体的技术指导与后期服务,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可持续性,继续实施蔬菜价格和奶牛、奶山羊保险,着力防范贫困户产业失败的风险,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组织贫困户开展春耕备耕等农业生产,加强农资采购调配服务,加大生产奖补力度。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畜牧局、县农经站及相关部门,各乡镇(场)
(3)全力促进就业扶贫。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底子,分县内就业、县外省内就业、省外就业三种类型掌握动态情况。深化扶贫劳务协作,加强输入地和输出地有效对接,尤其要加强与广东、浙江、长沙市等地的稳岗对接,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根据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给予奖补。结合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分配,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80%要用于开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深入开发公益性岗位,在保持20xx年生态护林员1750人、生态保洁员561人的基础上,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公益性岗位100个以上。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人才回引力度,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由传统的“体力型”“临时工”向“技术型”“长期性”转变,进一步促进稳定就业、就近就业、提升就业。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各乡镇(场)
(4)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把8个集中搬迁安置点作为重点,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后续扶持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开展“311”就业扶贫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同步推进搬迁安置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社区管理,加快推进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加强安置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各乡镇(场)
(5)深入实施消费扶贫。针对疫情造成扶贫产品卖出难、贫困户收入受影响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消费扶贫工作力度。由机关企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电商企业等参与,组建消费扶贫联盟,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动员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以购代捐、以买代帮,集中采购扶贫产业相关农副产品。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做好线上农副产品销售推介工作。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总工会、县供销联社及相关部门,各乡镇(场)
(6)加强扶贫扶志扶智工作。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强化政策引导和教育引导,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防止政策“养懒汉”。选树和宣传一批脱贫典型,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贫困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提振脱贫致富精气神。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方式,加强对贫困群众实用技能、市场经营、就业创业等培训,鼓励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自立脱贫。提高德治水平,培育乡风文明,对少数群众不赡养老人、懒惰、赌博等不良现象,加强教育惩戒。加强扶贫领域诚信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场)
4.切实抓好扶贫项目实施。加快推进交通、水利等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所有扶贫项目在6月30日前要完工。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持续实施贫困地区“窄路加宽”、“安保”等工程。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村农业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场)
5.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以省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第三方评估检查指出问题为主线,聚焦“三保障、三精准、三落实”,对脱贫攻坚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剖析、扎实整改,及时查漏补缺,逐项对账销号,坚持将新增资金、项目、举措向薄弱环节聚焦,全面补齐工作短板,5月底前完成各类问题整改,为脱贫攻坚普查做好充分准备,以高质量脱贫摘帽成效迎接国家层面抽查和国家普查。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各乡镇(场)
(四)全面做好脱贫攻坚普查配合工作
扎实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20xx年以来所有已脱贫人口、未脱贫人口和建档立卡外的农村低保人口、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和重病重残户全覆盖上门排查,普查“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逐一摸清已脱贫户稳定脱贫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未脱贫户脱贫存在的短板和差距、档外农户存在的致贫风险,在此基础上强化针对性措施,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要在乡镇和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严格进行抽样核查,确保实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目标。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和“三支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驻村结对帮扶工作,保持驻村帮扶干部队伍基本稳定,按照“责任不改、标准不降、力量不减”的要求,继续实行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全覆盖”,继续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16个挂牌督战村驻村帮扶工作力量,强化帮扶支持。健全激励机制,强化工作培训,加强典型宣传引领,推动驻村帮扶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取得新成效。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驻村办、县各驻村帮扶单位、各乡镇(场)
(二)深入抓好作风建设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坚决杜绝“伪脱贫”“被脱贫”和数字脱贫,着力减轻基层负担。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督查考核和追责问责机制,压紧压实县级领导、县直行业扶贫单位、后盾帮扶单位、乡镇、村、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的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各行业扶贫单位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坚决落实“政策、责任、帮扶、监管四个不摘”要求,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要进一步强化对已脱贫村和脱贫群众的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工作松劲懈怠的乡镇、行业扶贫单位、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按照我县脱贫攻坚相关纪律要求严格处理。开展脱贫攻坚干部分级分类培训,进一步强化作风、提升能力。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办,各乡镇(场)
(三)强化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
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年度整合涉农资金3亿元投入脱贫攻坚,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对扶贫存量资产开展全面摸查、确权登记,规范使用分配。充分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大金融扶贫投入,切实做到能贷尽贷,大力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继续发挥政策性金融服务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加大政策性金融对“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办、县扶贫办、县人民银行、县农商银行
(四)不断完善建档立卡工作
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比对与分析。开展数据摸排,提高数据质量,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数据无缝对接即时反映,确保建档立卡基础数据账实相符。扎实开展贫困监测调查,为准确统计贫困数据做好基础性工作。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各乡镇(场),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
(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加强和规范扶贫社会组织管理,推动扶贫社会组织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将“中国社会扶贫网”应用与推进户帮户亲帮亲、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等有机结合,构建社会扶贫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六)加大总结宣传力度
围绕理论成果、实践成就、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方面,系统总结精准扶贫实践,提炼脱贫攻坚精神。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宣传展示脱贫攻坚伟大实践。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表彰。加强涉贫舆情处置,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决胜脱贫攻坚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信访局、县委网信办及相关部门
(七)防范化解扶贫领域各类风险
积极防范化解少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难稳住、已脱贫对象返贫、扶贫工程质量、产业扶贫失败、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光伏扶贫管理不到位、扶贫信访舆情等风险,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检验。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信访局、县委网信办,各乡镇(场)
目前,随着疫情形势的不断好转,我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已全面复学,为切实吸取近期其他地方校园安全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我镇师生生命安全、学校稳定。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办发〔20xx〕9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确保校园及周边稳定和师生安全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为实现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网络更严密,工作机制更健全,责任主体更明确,保障机制更有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目的,有效预防和遏制危害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使校园内部更加安全稳定,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师生、家长和社会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落实村级责任。各村支书、主任是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大稳定观和大安全观中来谋划,纳入属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范畴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同奖励。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落实“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结合部门职能,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管理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职责。
1.镇综治办。要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指导协调镇级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和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提供有效指导和保障。
2.中心校。要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中心校校长是全镇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师生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把教职员工和各类人员准入关,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将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抓细、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要加强对全镇各学校防控工作的行业管理,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传播;协助、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全镇教育系统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
3.派出所。要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及时消除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密度,在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附近设置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强化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保水平和能力;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要派出警力维护学校门前交通和治安秩序,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监管和督查整治,加大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和社会车辆违规接送学生的治理力度。
4.司法所。要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安全法治副校长的培训,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正常秩序。
5.自然资源所。针对校园及周边可能出现的落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学校(尤其是山体周边的学校)老旧危楼、校园围墙、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校园周边山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督查和巡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联动加强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必须开展夜间应急演练,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逃生能力。
6.镇村建办。要做好中小学校校舍质量检查,定期对学校危房进行审核鉴定,做好新建校舍的设计、监理和验收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校周边建盖违章建筑。将供水和排洪管道、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合理规划校园周边建设项目。
7.交管站。要联合相关部门合理规划设置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警示标牌、斑马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营运资质审查工作,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
8.水务站。要合理规划、设置学校供水管网和设施,同时督促水库、河流管理者或所有者加强监管,在学生上下学途经重点路段设置和完善安全提示标识。
9.镇文服中心。要依法规范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切实加强学校周边各类娱乐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严禁在学校附近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歌舞厅和游戏厅。
10.卫生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防控协调,开展疫情监测、研判、报告和防控工作,开展疫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样本采集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抓好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确保满足医疗救治需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各类学校开展的宣传教育和防控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同时,要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规范内部卫生管理,并积极配合做好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从业人员和学生搞好健康检查,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11.镇安监站。要实施安全综合管理,行使安全监督职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管督查。同时,积极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活动。要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12.镇食安办。要联合市场监管局七舍分局加强对学校内部经营网点及周边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向学生提供和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负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严防不健康食品和过期失效等违禁食品在校园内及周边出售;加强对学校内部饮食服务场所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组织开展校园食堂和超市(小卖部)食品安全监管和环境卫生整治;协助做好校园疫情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调查、处置工作。
13.镇“三创办”。要做好学校周边各类摊点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周边无摆摊设点,加强学校周边设施管理,并及时修复破损的公共设施。
14.镇团委。要加强学校和社区团、队组织建设,广泛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配合学校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护教育,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5.供电所。要定期做好对学校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学校对用电设备及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学校,并积极配合整改消除供电隐患。
(三)落实学校责任。各类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学校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按《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要求,把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将目标责任和措施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相关责任人,发挥绩效工资分配、评优晋级等导向作用,激励各岗位人员根据职责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常规管理,加强对师生员工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化解,健全和完善工作台账;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按《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学生宿舍等场所和非教学时段的管理,严禁学生不假外出,确保学生安全。
(四)落实教职员工责任。学校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做好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监督学生每天的学习任务、疫情防控完成情况,做好心理疏导,履行班级安全稳定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直接管理责任;科任教师协助班主任做好任课班级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工作,监督学生每天完成学习任务,布置相应的作业并检查,履行上课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直接管理责任。
四、重点内容和任务
(一)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人防力量。切实从20xx年湖北恩施市案件、20xx年6月4日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旺铺镇中心小学的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发挥“政法+公安+教育”模式,严密学校及周边防控网络。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监管体系,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专人负责辖区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优化和整合资源,设置与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保卫人员,配备率达100%。
(二)加强物防技防,提升防范能力。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反恐防暴工作方案预案,配备应急处置力量,加强安保人员技能培训,配齐配强反恐防暴装备、器材。在校园公共区域、宿舍过道、食堂、实验室、财务室等安装监控设备,实现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学校大门等主要通道视频存储时间必须达90天,其余监控点储存时间必须达30天。按时完成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全面实现校园主要通道视频监控、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与市公安局110报警平台联网。各涉及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护校安园”行动,落实学校门口、主要道路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提升师生安全感,有效保障师生上学、放学的人身安全。
(三)强化排查干预,落实化解管控。当前,全镇各类学校已全面复学复课,要严格按照6月1日刘文新书记关于落实“六·一”要求的工作部署,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化解工作。一是加强人员排查管控。学校要对校内安保人员、后勤人员、临聘人员等各类人员,采取外松内紧方式进行初步排查,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安机关进行情报研判,对存在犯罪前科、吸毒史、周边肇事肇祸病人、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情绪偏执极端人员,负债较大人员、家庭婚姻不稳定人员、长期酗酒人员要妥善进行转岗、辞退等处置,同时对校园周边可能存在的风险信息及时掌握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处置工作既要确保校园师生安全,又要坚决避免处置该类人员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校外人员,由派出所牵头,各涉及镇级部门配合,加强对校园周边暂住人口、流动人口、流动摊点、出租房屋等场所的监管和整治,确保校园周边安全有序。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校涉师涉生矛盾纠纷排查,针对招生考试、工程建设、特殊群体等重点领域,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分类化解,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彻底。对一时不能化解的要实行严格落实包保稳控责任制。三是加强心理危机排查干预。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要科学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和课时,舒缓学习压力,将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工作,健全完善学校心理危机排查预警和干预机制,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疏导。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建档跟踪,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积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坚决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发生。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避免沉迷网络游戏。
(四)突出重点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将各类不安全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严防溺水事故。当前我镇已进入汛期,各学校要迅速行动,经常性开展防溺水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等手段提醒监护人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校外监管,把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同时主动提请镇党委、政府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把联防联控落实到每一个村(社区),以村组为基本单位,在责任水域内落实防溺水要求。水利站要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属地重点水域监管,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二是严防交通事故。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要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存在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三是严防食品卫生事故。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个严禁”要求,中小学食堂不制冷荤凉菜、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把“十道关口”(证照、采购、储存、清洗、加工、消毒、留样、用餐、从业人员和应急),坚持“五同”(师生同吃一锅饭、同用一道菜、同饮一壶水、同在一餐厅、同交一份款),确保学校食品管理工作规范安全运行。四是严防地质灾害。各村(社区)和各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密切监控天气、水雨情变化动态,适时会商研判,全力做好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冰雹、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坚决避免师生伤亡事件发生。五是严防消防事故。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要对各学校进行消防督导检查;各学校要定期开展校园电网线路、高温高压特种设备、实验器材及特殊化学药品的巡检工作,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各场所消防通道进行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措施,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隐患的能力,确保校园安全。六是严防校舍及附属设施事故。各村(社区)和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校舍的排查鉴定,彻底消除D级危房,解决校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对未达到国家安全建设标准且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要立即组织加固维修;对无维修使用价值的校舍,严格按相关程序拆除重建,确保校舍坚固适用,符合防灾、抗震、消防等要求;对依山而建、建在山洪道旁以及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校舍,要安排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严密监控防守,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点;对未经验收的校舍,要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五)强化疫情防控,落实常态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五个一律”的要求,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核酸检测,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二是要认真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对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按照“登记、询问、测温、提示、消杀、分类管理、及时报告”七步工作法认真开展防控,尤其在学校食堂、教室、寝室等重点区域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认真做好防疫物资保障,严格执行复学复课后各项应急方案。三是通过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进一步提高师生防病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和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力抓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安全排查防范任务逐级分解,认真查找学校安全防范的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灾害发生。
(二)强化部门联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后,涉及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杜绝“校闹”事件,维护校园及周边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投入力度,强化学校“三防”建设以及安全工作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四)强化督查追究。镇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将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开展督查检查和抽查工作,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师涉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各村(社区)和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贯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省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的通知》(脱贫领〔20xx〕2号)文件要求,扎实推动全区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覆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对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保持政策延续性,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聚焦短板弱项,实施精准攻坚,扎实推动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三个全覆盖”,即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监督检查指导全覆盖、问题排查整改全覆盖,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
1、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我局对照区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按照鉴定操作流程进一步落实住房安全性鉴定全覆盖工作,确保一户不漏(20xx年已开展鉴定且鉴定结果经我局审核的4类重点对象住房,可不再鉴定)。规范鉴定工作程序,确保鉴定结果精准和鉴定报告合规;履行鉴定结果告知义务,确保农户知晓,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应放入扶贫档案;建立健全农村4类重点对象鉴定工作台账。
2、全面实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4类重点对象住房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相关乡镇、街道应动员农户搬离危房,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对于有意愿进行危改的,由各乡镇、街道申请,我局审核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对有义务赡养人的,应责成义务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人住房安全问题。
3、全面录入住房安全保障信息。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纸质档案管理,我局将指导各乡镇、街道完善纸质档案,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完善档案内容,规范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保障信息和20xx年已完成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信息在6月底前全部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确保户户可查、一户不漏,竣工录入率100%。同时加强纸质档案和检索系统信息比对,确保二者同步更新,内容一致。
4、积极推动“边缘户”实施危房改造。我局根据区扶贫办提供的“边缘户”名单,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并将居住在C、D级危房中且有改造意愿的“边缘户”纳入危房改造计划,20xx年11月底完成改造。
(二)推动监督检查指导全覆盖
5、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贯彻落实《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监管责任。我局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我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乡镇、街道开展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和指导,逐户落实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和竣工验收三到场制度。三是加强竣工验收。严格按照《省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指南(试行)》的验收基本要求和《农村房屋基本安全评定指南》要求,扎实开展竣工验收,实现竣工验收全覆盖,确保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拨付资金。
6、加大工作进度调度和督战。强化进度通报。我局从4月份开始,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制度,对进度特别缓慢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并上报分管区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7、开展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我局将统筹住房安全性鉴定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20xx年以来纳入财政补助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逐户开展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自查自改台账。20xx年已排查的新建房屋且无质量安全隐患的,可不再排查,但应建立台账。
(三)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全覆盖
8、全面梳理突出问题。我局加强与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对接,梳理20xx年以来历次省检、第三方评估、联点督查、审计、巡视和信访舆情等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做好自查,并于5月底前按照房屋鉴定及对象认定、改造进度、质量安全、居住功能和效果、资金补助、档案整理及信息录入6个方面分类建立问题台账。
9、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我局联合区扶贫办开展督查检查,对梳理和摸排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确保6月底完成整改,问题全面清零。
10、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咨询和信访投诉渠道,加强信访投诉源头治理,建立咨询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反馈,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一手抓防疫,一手抓脱贫攻坚”意识,增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坚决完成目标任务。
(二)夯实基础保障。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原有标准对纳入20xx年补助范围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足额予以补助。我局将报请区政府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财政投入,保持原有补助标准不降低,保障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得到及时改造,保障住房安全性鉴定、突出问题排查整改、质量安全检查指导、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质量和时效。
(三)广泛凝聚力量。一是凝聚基层干部力量,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思想动员、房屋鉴定、评议公示、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凝聚部门力量。区、镇两级住建、扶贫、财政等部门要强化沟通合作,及时共享信息和资源,确保在房屋鉴定、补助对象确认、资金拨付等环节“零误差”。对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区扶贫、民政、残联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名单抄送我局,我局在收到名单起10个工作日完成住房安全性鉴定。三是凝聚行业力量。在农村危房改造业务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指导、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住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企业的专业技术力量作用,确保专业高效。
(四)改进工作作风。深化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围绕对象认定、民主评议、联合审核、三级公示、改造标准、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方面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整改,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查处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画报、宣传手册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引导贫困农户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实施改造。认真总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绩,充分挖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要想让事情按预期发展,作好方案的制订尤为重要。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方案,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和可行性,那么应该如何去写一份方案?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2022范文:社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之五”,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村扶贫(20__-20__年)和干部驻村包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汉办发〔20__〕3号)为指导,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和“一户一策”、精准扶贫的原则,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标,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着力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主要目标
围绕实现贫困户人均纯收入20__-20__年在自然增长基础上再多增收1000元的目标,力争使贫困户在20__年人均纯收入增长800元以上,使贫困户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致富路。
三、工作措施
1、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围绕贫困户产业发展,积极搞好核桃、柑桔种植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户生产实用技能和科技文化素质,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2、紧密结合农村实际,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个人特长和优势,积极协调整合各类帮扶资源,通过送项目、送技术、送信息、送思路、送文化、送服务、送资金、送物资和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结对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和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真正使驻村帮扶工作帮到点子上,扶到根上,确保让贫困群众得到实惠。
3、落实精准扶贫要求,拓宽脱贫致富渠道。对贫困户进行就业创业培训,组织劳力转移,帮助结对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寻找外出务工和创业致富的新路子,协助他们增收脱贫。根据村庄产业发展规划,包装一批小而实的项目,发动优秀企业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以项目实施带动百姓脱贫致富。
4、继续加强基础建设,改善脱贫致富条件。抓好村委会阵地建设收尾工程,尽快投入使用。推进全村低压线路改造、水库防汛道路硬化、抗旱池塘加固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一建三改”工程(建房、改厨、改厕、改圈),帮助结对贫困户改善自身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
5、加大联络协调力度,切实落实优惠政策。加强对驻村人员及参与包扶的党员干部培训,认真学习领会民政、社保、教育、卫生、扶贫等惠民政策,并加强宣传、协调落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详细了解被帮扶家庭社会保障的基本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等方面的政策,努力使贫困户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尤其是对患有重大疾病而致贫的家庭,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要深入了解其疾病的基本情况,并协助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申请救济
6、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帮扶工作全面推进。驻村干部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继续履行好牵头部门职责,组织召开20__年扶贫团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中、省精准扶贫工作文件要求和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20__年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适时组织洋县扶贫团各成员单位和贫困村领导开展现场观摩活动,总结推广和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使洋县社会扶贫工作全面推进。
五、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精准扶贫是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帮扶工作既是政治任务,又是社会责任,各帮扶党员干部要着眼社会稳定大局,提高思想认识,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切实用真心、动真情,献爱心、聚民心,发扬互助互济的传统美德,以多种形式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就医、就业、就学、发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2、严格考核奖惩,落实责任。市上每年对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局扶贫领导小组也将适时对结对帮扶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帮扶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和任用考核范围,凡在帮扶工作中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党员干部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3、切实改进作风,扎实工作。驻村干部要把结对帮扶作为了解基层、锻炼自己、陶冶情操、提升素质的平台,珍惜机会。要沉下心、扑下身、真正扎根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指导贫困户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组织发动群众投入生产,确保包扶村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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