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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方案:农业农村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2022-01-30
监管工作方案

方案是我们对未来事情可能遇到情况的应对之策。对于上级领导委派的任务,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方案,方案与我们的未来的行动息息相关,想要写好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参考方案:农业农村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业农村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春耕备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国家、省农资打假监管工作部署,县将全面启动春季农资打假工作,部署“春雷”行动,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今年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期间,对春耕生产影响最突出最紧迫的就是农资保供问题,加上草地贪夜蛾等防控任务,对药剂等农资的需求比往年更大。这时候绝不能在农资质量上出问题,不能因假劣农资造成粮食大面积减产绝收,不能因假劣农资影响农民“钱袋子”和致富奔小康,不能因假劣农资引发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通过开展“春雷”行动,依法加强我县农资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监管区域

加强对农资集中交易市场、农资一条街、乡村农资经营门店、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网络平台销售农资产品的监管,和各种地方农资“忽悠团”的打击力度。

(二)重点监管时段

以备春耕和田间管理、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期为重点监管时段。

(三)重点监管产品

1.加大对种子质量、标签标识、品种审定及授权、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未按要求备案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侵犯他人品种权和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2.加强对生产经营农药的有效成分、隐性成分、登记证和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高毒农药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行为。

3.加大对肥料产品假冒登记证号、登记产品中有效含量不足、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等行为。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迅速开展隐患排查

由于我县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处置得当,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现已按照中央要求全面恢复春耕生产秩序。我们将从实际出发,抓紧开展农资领域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购销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并做好工作记录台账。

(二)快速开展监督抽查

针对假劣农资可能冒头的情况,按照“双随机”要求,抓紧开展对种子、化肥、农药等春耕生产急需农资的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群众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新闻媒体曝光多的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效率,坚持“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即报即查”,做到快抽、快检、快出结果,第一时间农资消费警示信息。迅速清理不合格产品,做到及时下架、坚决收缴,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

(三)从重从快执法办案

农资打假工作效果好不好,一个重要标志是要打掉假劣农资生产窝点,切断制假售假利益链条,防止其死灰复燃。要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必要时采取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假劣农资的,要严惩不贷、公开惩戒。深挖案件线索,对发现的每一条问题线索,都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违法农资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的不放过、违法农资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应移送司法机关没移送的不放过。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主动做好农资领域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快审快结,重判重罚。简化案件办理程序,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符合标准的农资行政处罚案件要一律公开,对需要依法实施禁业限制的坚决执行。建立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

(四)依法强化审批准入

提高农资产品准入门槛,建立健全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和种子审批登记信息服务平台,鼓励生产绿色高效农资产品,严格限制高残留、高污染、高耗能农资产品重复登记注册,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严把农药续展登记关口,对农业生产、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逐步采取撤销登记或禁限用措施。

(五)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当前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较弱,有的甚至贪图便宜,往往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农资打假工作要善于用好当前各种网络平台、电视、广播等主流宣传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擦亮眼睛、提高认识,做到知假辨假不买假。畅通涉农案件举报电话,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投诉举报。

(六)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这是保障农资供应的重要方面,也是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今年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并把好事办好。疫情防控期间根据需要调整活动方式,创新服务内容,采取“点对点”“网上配送”等方式保障放心农资下乡。鼓励支持农资合作社、直销直供、连锁经营、农资电商等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进一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

五、时间安排

(一)1—3月,疫情期间利用微信群,电视、电话等形式安排部署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3—5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三)4—10月,开展种子、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

(四)10—12月,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秋冬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执法队相关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筹推进“20xx年农资打假工作”。要指定业务强、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执法人员全天候进入农资市场。实行监管区域到人、监管责任到人、监管目标到人的定点、定责、定人的管理方式,做到农资监管不留空白,没有死角。

(二)实施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农资基本信息,在每个农资市场显著位置,对审定和退出的品种、农资监督抽样检验结果等公益信息进行公告,为农民提供准确的农资信息。二是将行政处罚案件在农业部执法平台、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等多个平台上公开,让违法行为曝光在阳关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警示农资经营业户守法经营。三是将负责市场管理执法人员的职责进行公布,便于为业户和农民提供咨询服务,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升执法能力

充分发挥农业执法队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配置必要的执法装备,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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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方案:关于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关于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各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巩固白石天河碧水保卫战和全县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整治成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细化、压实我镇环保网格化管理责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整合我镇辖区内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依托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在网格内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构建一个覆盖全镇的环境监管网格。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三清三到位”的目标(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单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即日起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发展、损害群众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

在全镇建立二级网格,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承担综合监管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成立镇环保办,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

1、二级网格在一级网格(县政府)指导下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两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全镇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镇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镇经发办:在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依法不予报批;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协调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布局。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对涉及落后产能设备的按期淘汰拆除工作,配合环保部门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镇大建办:配合县住建局负责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全部封闭围挡,物料按规范要求实施覆盖,裸露地面绿化硬化,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地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对全部运输车辆整车冲洗。镇农水办:指导全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主要河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镇排灌站的调度运行;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镇农技站:负责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负责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和农业灌溉相关管理工作,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建设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镇畜牧站:负责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配合县畜牧局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镇纪检:负责对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需追究责任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查处。派出所: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适用治安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接受环保部门移送的符合条件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督促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个体工商户)。供电所:不得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违法生产企业供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对淘汰、关停企业的停电。镇卫生院: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镇应急办:负责协助环保办制定、、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工作。

(二)三级网格

以行政村为单元,在村(社区)建立三级网格,村(社区)书记(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村两委成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在二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各村(社区)负责进一步细化三级网格分布,压实各分片干部责任;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散乱污企业)时,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镇政府;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及时向政府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网格运行

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正常运行,三级网格直接向二级网格反映,二级网格直接向一级网格反映。

(一)巡查。三级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等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二级网格报告。

(二)查处。二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处理,镇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全力配合。对不属于本级管辖的,要及时移送、上报一级网格,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可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第一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各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村两委成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

(二)完善制度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完善制度管理。一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保障网格的有效运转。二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事项。对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突发或紧急环境事件进行联合执法。三是建立和完善移交移动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四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出现管理漏洞的,追究相关部门和村(社区)的责任;纪检监察按照相关规定对因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督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实施奖惩。建立健全激励和惩处机制,在镇1+X考核中设立环保工作分值,按月考核到三级网格;在镇年终目标考核中设置环保工作单项奖进行表彰。

(五)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推动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


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扫黑除恶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高整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社会宣传媒介作用,及时反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聚集正能量,不断増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決心。

(二)宣传专项斗争动态。局扫黑办和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动上来,第一时间向公众报道我县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进展及阶段性成果,让公众知晓,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尊崇宪法》,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权成: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作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宣传任务

局扫黑办、各成员单位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好社会宣传,做到扫黑除恶宣传无死角,人民群众的知晓率达到百分之百。

(一)局扫黑办和成员单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与基础治理、脱贫攻坚、“七五”普法等工作结合起来抓,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五进”活动(既:警示教育进机关、学校、社区、村电、企业)。通过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基层,引导人民群众摆脱思想顾虑,勇敢揭发检举黑恶势力,为办案机关提供有价值的黑恶线索,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

(二)局属、各行业相关部门要利用好公示(告)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板、流动宣传车、宣传条幅、墙体标语等形式高频次的宣传扫黑除恶宣传口号。组织下属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利用电子屏做好宣传;

(三)丰富形式,开展文化宣传。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民文化节等活动载体持续开展文化宣传,推动扫黑除恶知识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入脑入心,引导大家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悉专项斗争中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局扫黑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局扫黑办、成员单位要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严把导向,注重实效。为确保舆论导向,凡拟在县级以上媒体宣传的稿件和信息,需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方可对外宣传。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之四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们时常会涉及到方案范文的写作,一些实用的方案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你是否在烦恼方案怎么写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食品监管工作方案之四》,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制作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人群健康造成危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应制定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乡镇(街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责细化

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开展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登记备案与管理工作(食品安全信息员每月月底汇总本村社群体性聚餐信息,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协管员;乡镇街协管员将本辖区群体性聚餐的情况汇总,每季度末报区县食药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制定并督促落实辖区内群体性聚餐各项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切实解决工作经费,村级信息员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工作,应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

区县食药监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督促厨师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协助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取样等工作。

区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备案流程。

农村家庭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凡举办10桌以上(含10桌)的家宴举办者或者厨师需提前48小时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信息员将举办者姓名就餐地址厨师来源主要凉菜菜品进行登记造册,并了解其加工制作卫生条件。接到2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信息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街协管员。接到10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协管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县食药监局。举办家宴的村民应与厨师签订餐饮安全合同书。

(二)指导服务家宴工作流程。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乡镇街(景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由区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街(景区)配合。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fanganfanwen/5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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