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实现冲刺“两连冠”的关键之年,为扎实做好迎检工作及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标准,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为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规范市容市貌秩序的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围绕打造“规范、干净、有序、宜居、美好”的城市定位,紧扣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从20xx年6月20日起,利用一百天时间,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通过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规范市容市貌秩序,集中力量消除城市脏乱差问题,不断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城市环境,为扎实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6月20日至9月30日,为期100天。
三、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内的33条道路、12个安置小区、22个老旧庄台。
为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推进,特成立20xx年街道环境提升专项整治“夏季百日行动”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检查验收、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整治任务
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分期治理。以全面清理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摊点疏导规范行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进行环卫设施消杀行动、清除沿街“五乱”为重点,全方位提升城市环境秩序。
(一)全面清理垃圾和卫生死角
1、主要任务。全面清理社区及周边存在的生活垃圾和积存垃圾,治理乱倒建筑垃圾现象。各社区要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要求,全面清理辖区内存在的各类垃圾,建立保洁队伍和巡查监督力量,保持集中整治效果。
2、重点工作。7月10日前将目前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全面清除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进行监管,特别是对罗桥小区西南角田地上和废旧停车场等重点部位,要实行24小时监管,彻底整治乱倒垃圾行为。
3、长效管理。各社区要每周进行一次排查、环卫队每天排查积存和乱倒垃圾问题,对排查发现的积存垃圾和建筑垃圾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处理,不能过夜。
(二)进行摊点疏导规范行动
1、主要任务。全面取缔主次道路、公园广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居民小区等附近各类擅自摆摊经营摊点,坚决杜绝占道经营、破坏环境、影响交通秩序等行为。加强沿街商铺经营管理,加大店外洗车修车、展示商品、搭建展台、加工作业等巡查管控。
2、重点工作。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规范、背街疏导”的原则,对漓江路高架桥底、贺兰山路、雪峰山路、赣江路等各路口摊点、门面的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不听劝阻的进行严管重罚。
3、长效管理。在日常执法管理巡查中,对发现沿街聚集行为,要及时疏导劝离,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
(三)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根据市市容环境管理的规定,将辖区沿街区域的机关、团体、学校、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市容环境“门前五包”责任制。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立面整洁等职责。一是要包卫生环境。遵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整洁,遇有雨、雪天气,应当及时清除积水、积雪等;二是包园林绿化。不擅自改变绿化规划,制止和举报破坏绿化、占用绿地等违法行为;三是包公共秩序。不得超出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不擅自挖掘、占用道路、人行道等。四是包立面整洁。保持门头牌匾、建筑物立面的整洁、规范,不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五是包城管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和提供破坏卫生、破坏绿化、破坏秩序、破坏立面及其他行为。要求队员根据以上标准进行日常整治巡查工作。
(四)进行环卫设施消杀行动
围绕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做好公厕、垃圾转运车、垃圾中转站、果壳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消杀工作,重点区域和部位要适当增加消杀频次,并及时对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对环卫保洁人员的防护和身体状况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卫保洁人员在环卫作业服务和相关消毒杀菌工作中防护安全。
(五)进行沿街“五乱”清除行动
重点整治主次干道两侧、居住小区等区域乱扯乱挂、乱晾乱晒、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问题。全面清除乱扯乱挂的各类条幅、布幔、绳子等物品;清理室外乱晾乱晒衣物,以及在树木、护栏、绿篱及其他公共设施晾晒、扯线、挂物等行为;清理乱摆乱放拖把、扫帚、花盆等杂物和流动灯箱,以及沿街店面门前乱堆放装饰装潢材料、工具等;清除公共区域内的各类设施、墙面、地面乱贴乱画小广告等行为。按照“线内停放、同向停放、车头一条线停放”的标准要求,持续加大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常态保持车辆规范有序停放。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此次“夏季百日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30日)。各社区根据本方案,排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同时要围绕此次行动内容,组织开展各类问题大排查,对动态问题要运行大数据分析,加强源头管控,对问题要制定详细列表,实行清单管理,推进整改销号。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27日)。各社区紧扣工作方案、整治内容和排查问题,按照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统一行动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开展声势强大的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坚决杜绝各类问题的蔓延回潮,切实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28日至30日)。集中整治提升结束后,由街道组织专人进行检查验收,通报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并据实评定得分及排名,结果将作为各社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日以后)。各社区在前期集中整治提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维护好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切实巩固整治提升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是助力疫情防控的有效举措,是集中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社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全身心投入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此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社区要紧扣此次行动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标准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抓好整治工作。
(三)督查问责。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督查检查,进行全方位的巡查督导,对工作落实开展情况、人员到位情况、履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限期整改,定期组织现场检查,通报进展情况。为加强对“夏季百日行动”工作动态管理,实行工作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各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周汇总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数据,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反馈至街道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工作实效。
根据省、市“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动员会议精神,对照《全市“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三篇光辉文献”、重庆座谈会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总体要求,遵循“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突出水利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全面加强水利行业监管,为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市业务部门“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聚焦薄弱环节,化解关键风险,配合省、市监管的同时,重点对水利工程前期、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水资源管理、河流管理、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落实工作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水利行业监管工作向强向好发展。
三、监管原则及监管方式
坚持依法监管的原则。全面梳理水利行业强监管法律法规依据,明确监管内容、监管人员、监管方式、监管责任和处罚问责等,使水利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以监促改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的,努力增强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和问责警示的能力,以强有力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严控水利风险。
坚持透明高效的原则。提高监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监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注重监管与指导、教育、服务相结合,防止过度监管、不当监管。
以自查自改、边查边改为主,配合上级“四不两直”监管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开展“回头看”。
四、主要任务
(一)水利工程前期监管。加强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承揽监管,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是否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工作,是否存在工程勘测设计单位超越资质、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加强设计质量成果监管,工程勘测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开展前期工作,对设计成果终身负责。加强项目前期审批程序监管,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减少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调概。
牵头股站:质量安全监督股
配合股站:河务中心、农饮中心、防汛抗旱中心、水保站、水利站、设计室
(二)水旱灾害防御监管。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和汛期值班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预测预警预报体系,各类水利工程防汛预案管理;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防洪抗旱物资储备等。
牵头股站:防汛抗旱中心
配合股站:河务中心、农饮中心、水保站、水利站、水政股
(三)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在建工程建设“四制”管理,招标投标监管,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验收监管、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等。
牵头股站:质量安全监督股
配合股站:河务中心、农饮中心、防汛抗旱中心、水保站、水利站
(四)水利工程运行监管。河道、泵站和水电站等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安全鉴定,淤地坝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工程运行管理值班制度。
牵头股站:质量安全监督股
配合股站:河务中心、农饮中心、水保站、水利站、水政股
(五)水资源监管。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目标要求,落实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管控、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关井压采等重点工作;取用水总量控制、重点用水户取水监管;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泉域重点保护区建设项目手续办理,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评价登记等。
牵头股站:水政股
配合股站:河务中心、农饮中心
(六)河流监管。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督促各级河长及时巡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50平方公里以下农村河长设置,完善河长、河流警长联动联管机制。抓好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道采砂综合整治,突出黄河治理与保护;重点查处新增“四乱”等问题(可考虑联合公安、检察院共同行动);河湖岸线管理、河湖划界等。
牵头股站:河长办工作站
配合股站:河道事务中心、水政执法队水保站
(七)水土保持监管。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开展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逐级督查;强化对水土保持淤地坝安全运用三个责任人监管和淤地坝工程自身状态的监管;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及审查,审批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等。
牵头股站:水保监测站
配合股站:水保站、质量安全监督股
(八)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监管的同时,强化对农村饮水安全县级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水价核定和水费收缴工作的监管;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安全开展“回头看”。
牵头股站:农饮中心
配合股站:质量安全监督股、水质检测中心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水利局“治水监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监督股,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政策法规监督股主要职责是督促、汇总省、市、县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
六、进度安排
监管时间:与全省“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同步。从6月20日起至9月30日。
(一)方案细化阶段(7月15日前)。牵头股站会同各配合股站对照市级监管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细化监管行动方案,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开展工作。
(二)监管实施阶段(9月15日前)。8月30日前,做到监管全覆盖;9月15日前,完成对省、市、县监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30日前)。9月20日前,各牵头股站形成监管工作专项报告(要深入分析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监管计划,要有个案分析和横向纵向数据对比);9月3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监督股)汇总完成总报告报局党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务求实事求是。要充分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各项检查工作要精心准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二)搞好全面梳理,强化责任落实。局属相关股站要与市水局相关科室对接,搞好与有关单位、各乡(镇)的配合,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清单以及之前省、市通报问题整改情况,查漏补缺,边查边改,清单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尽快完成整改工作,省、市、县监管发现问题尽可能当场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行好组织协调的职责,定期汇总监管成果,定期通报问题清单。
(三)聚焦问题整改,提高监管效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问题整改督促”的原则,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问题突出和严重的股站,及时约谈有关人员,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到位。紧盯虚假履职、虚假整改、久拖不改等问题,对个别问题严重、整改反馈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提升监管效能。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质效。本次上级检查结果及整改成效将作为局股站20xx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要着重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各股站要深入分析、总结归纳此次监管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针对性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质效,逐步实现标本兼治。
按照市政府防汛工作指示精神,为了增强企业防汛排涝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确保企业安全度汛,根据相关防洪抗汛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各企业要及早做好防汛准备,把防汛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责任到人,严肃纪律,全面落实首长负责制,企业负责人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防汛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完善防汛预案,严格实行有关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主要负责人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二、强化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和指挥调度,确保防汛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市工信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鲁维新局长为组长,杨松、肖雷为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工业企业防汛指挥协调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指令,指挥工业企业抗洪救灾行动。防汛期间,工信局机关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对企业防汛工作的调度,对企业出现的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对市防汛指挥部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到每个企业。
各工业企业要分别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工作突击队,并认真组织防汛演练。在汛期,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做到一遇险情及时出动,确保拉得出、用得上、顶得住。
三、落实六项措施,确保企业安全度汛
(一)做好企业产成品的防灾和转移。产成品仓库应加强防雨水透漏等防护措施,处于低洼地带的车间、仓库提前做好设备、产成品的架高或转移。
(二)做好在建项目工程工地的预防工作。重点关注在建项目工程设施、建筑物并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做好建筑原材料、建筑设备的保存。停工工地应切断水电总闸。
(三)做好职工人身安全预防。要加强进水企业的电器安全,防止漏电伤人。如发生险情,应及时做好受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企业职工上下班路途注意安全防范。
(四)健全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根据汛情需要加强值班力量,在防汛期间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定时上报企业防汛最新情况,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防洪抢险工作,并上报市工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五)开展隐患排查,备足抢险物资。各工业企业要随时开展防汛设施及隐患排查,对存有隐患的区域及早进行加固修缮,对排水沟做好清淤工作,确保排水畅通。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监控。
各企业按照各自的情况,分别足额备齐沙袋、沙子、铁锨、水泵、照明设备等必需的防汛物资,以备急用。在险情发生时,企业抢险救灾的同时做好备用物资统计工作,如物资不足要及时与市工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由领导小组沟通协调,保证防汛物资及时到位。
(六)积极抢险救灾,降低企业损失。在险情发生时,企业负责人现场指挥,并第一时间联系市工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市工信局积极调配人员,赶赴受灾地点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赶赴现场。
险情发生后,受灾企业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报送市工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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