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打好脱贫攻坚"四场硬仗""七大战役",根据省州及县20xx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相关工作部署,围绕脱贫攻坚目标,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设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县域内高中阶段及以上阶段学校(县民中、二中、高平凤凰实验学校、县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入学时必须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开设"绿色通道",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障碍入学,资助对象认定等相关手续待入学后再逐步完善,坚决杜绝出现"先交费后返补"现象,切实减轻贫困户家庭负担。(牵头科室:学生资助中心;责任落实:县内高中阶段及中职学校)
(二)进一步做好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载体,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做到对社会把政策讲清、把程序讲透、把要求讲明,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由学生资助中心牵头,进一步做好在县内外及省外就读的高中及以上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摸排工作,防止出现遗漏,要让每一名贫困学生都能得到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做到应助尽助。(牵头科室:学生资助中心;责任落实:县内高中阶段及中职学校)
(三)加强控辍保学。各学校要落实好"七长"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开展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目前未出现辍学情况的要进一步做好稳控,让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已经出现辍学的,要马上利用开学初时间对辍学学生进行大走访,各学校要将劝返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具体到人,于20xx年3月11日前完成动员劝返工作,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人辍学,实现零辍学。(牵头科室:教育科;责任落实:各中小学)
(四) 加强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做好异地移民搬迁子女就学工作。3月底前全面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入学的摸底调查,安排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就近入学工作,确保每个搬迁子女能够与当地子女享受同等教育待遇。为保证异地移民搬迁子女城镇就学,实施猴场独立示范性实验学校建设,县民族中学,第二中学、鹏城希望学校、城关小学、第三小学等学校扩建工程,总投资1.3亿元,解决异地搬迁子女入学问题。(牵头科室:工程站;责任落实:各中小学)
(五)全力推进"校农结合",不断提升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3月底前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4月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及"示范食堂"的创建;供餐质量不断提高,学生营养更加丰富合理。(牵头科室:学生营养膳食管理办公室;责任落实: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六)继续办好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班。教育扶贫办公室要指导县职校制定好新学期开班表以及任务量,做到层层分解落实。(牵头科室:教育扶贫办公室;责任落实:县中等职业学校)
(七)继续开办好脱贫攻坚夜校扫盲班。要依托学校教师资源,重点对少数民族、老年人、妇女等继续实施脱盲再教育。(牵头科室:教育扶贫办公室;责任落实: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八)加大对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力度。(牵头科室:教师培训中心;责任落实: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1.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现我局干部包保的村为普安镇
高硐村、前进村,共包保488户贫困户,原来包保的阳基村等不再属于我局干部包保范围。
2.干部包保在原来的包保任务基础之上,再结合我局现有职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调整情况以《XX水族自治县教育局脱贫攻坚责任包保调整的通知》(三教办发[20xx]10号)为准。
1.包保干部要按照调整方案,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入村走访贫困户工作,全面了解自己的包保户的基本情况、识别情况、家庭成员信息、收支情况、生产生活条件、致贫原因、享受政策情况等方面,尽快熟悉掌握包保户情况,及时摸清贫困户家底。
2.包保干部在摸清贫困户基本情况基础上,认真填写好黔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的《精准扶贫帮扶工作手册》以及县相关部门需要填报的各种表册。
3.包保干部在走访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谈心、手拉手帮扶,包保干部要结合各村扶贫项目实际,动员贫困户积极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发展种养殖业,实现转移就业,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与群众建立鱼水之情。
(一)各科室、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将省委省政府"春风行动令"贯彻落实到位。
(二)各牵头科室要制定好所负责内容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局办公室。
(三)各科室要加强对学校的业务指导工作,让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同时要对学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有实效。
(四)各包保干部要按包保工作要求做好贫困户包保工作,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五)监察室要加强督查,对不认真对待,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开展不力,对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学校或干部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社会面大排查活动方案
各村(场)、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现就我镇集中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淮河、平安淮河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下,深入开展社会面大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促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以镇、村为重点,集中排查矛盾纠纷,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隐患和苗头的发现能力、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防范能力、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对重大矛盾纠纷的处置能力,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事件和规模性来县去市赴省进京集访事件。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从3月27日起到3月31日)。成立大排查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崔宝鹏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军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孙建斌、沈在春、蒋德准、朱月楼、陈士忠等任副组长,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社保、财政、国土、村建、卫生、执法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吴长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综治、司法行政、信访、民政、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日常工作,主要承担大排查活动督促检查、业务指导和信息报送等职责。各村(场)和镇直各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迅速成立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要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时序进度,确保各项措施按时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27日起到12月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村(场)、部门为单位,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镇综治办要组织政法综治中心组成部门、村居企事业单位综治组织、基层调解组织以及辖区内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农村村组、进居民小区、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家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立体式、交叉式排查。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同时,镇各部门领导要结合领导干部下基层“三住三包”活动、政法部门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千村万户大走访”活动,“走进千村,拜访万户,排化矛盾,解除民忧”。通过大排查,摸清社会矛盾问题底数,弄清社会矛盾来龙去脉和问题症结,搞清群众心理。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各村(场)、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进行分流调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一般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调解;对积案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涉法涉诉、缠访缠诉等问题,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帮教管控措施,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办法,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针对治安高危人员要集中精力在教育帮扶管控上下功夫;针对治安薄弱地区,要集中精力在严密防范网络上下功夫;针对治安重点地区,要集中精力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针对安全生产隐患,要集中精力在严格危险物品上下功夫。要继续开展“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事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三无”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创建规划,落实推进措施,以此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水平。
在集中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过程中,各村(场)、各部门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形成大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矛盾纠纷排点。在排查类型上,要重点排查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涉企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以及容易积累激化升级的单位内部、家庭成员、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涉爆涉枪、剧毒放射性物品单位、化工产品产销单位的隐患和漏洞;在排查区域上,要重点排查新建小区、经拆迁安置小区、出租房屋、小旅店、留宿洗浴场所、娱乐场所、废旧物资回收站、企业、学校周边等地区的矛盾纠纷;在排查对象上,围绕可能产生犯罪倾向或有犯罪前科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和取保候审、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等社区矫正对象、闲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邪教分子等重点群体,那些对生活压力大、有严重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对社会心怀不满、有仇视社会情绪和报复社会倾向的人员,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在龙虾节、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回乡探亲期间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人员,婚姻情感变故家庭,人员年龄偏老偏幼易受侵害家庭,特别是留守儿童家庭、独居家庭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等流出人口的流入地、居住地、工作生活等信息。
(二)、完善大排查信息网络。各村(场)、各部门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网络。要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要构建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排查研判平台,提高网上发现、控制、处置社会矛盾的能力;要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干部下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召开群众评议会、公布联系电话、发放宣传手册、设立矛盾纠纷排查提示栏等方式,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民生类、经济社会发展类、历史遗留类的矛盾纠纷,以及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
(三)、落实大排查工作制度。一要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镇综治部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确定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并通过电子档案动态跟踪掌握情况并及时报送本级党委、政府及上级综治部门。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实行快报、日报、直报和“零报告”制度。社会面大排查活动开展情况,村居每两天上报一次,镇每周上报一次。12月中旬,要向县综治办书面报告社会面大排查活动情况总结。二要落实受理分流、首问责任、挂牌督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镇综治部门对本级排查出来的和下级上报需要协调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流,区分矛盾纠纷的类别和性质,明确办理责任主体,将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当事人首次找到调解工作窗口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落实到的责任主体、责任人员和单位,不得推诿、敷衍、拒绝受理,要登记在案,及时了解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问题,并跟踪到底。对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问题,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调处单位,一包到底。并及时提出调处方案,明确调处时限,依法调处,防止反复。三要落实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平台系统,努力实现工作部署、统计信息、预警预防、排查登记、调处流转等程序的联网联动、规范管理。镇综治办要承担起牵头责任,要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例会和情况通报会,镇各部门每半月至少一次,及时通报、交流矛盾纠纷及调处工作情况及跟踪反馈情况,准确把握本地、本部门矛盾纠纷态势,研究把握其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研究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建议,提出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对策措施,提供党委政府研究决策,并以文件形式形成分析报告,逐级上报。
五、工作要求
集中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是当前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全面排查、主动发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实行大排查工作责任制,并将领导干部抓排查化解工作的成效记入综治实绩档案,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各村(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综治专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对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处得力的要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排查不深入、调处不力或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矛盾纠纷隐瞒不报,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直至一票否决。要建立因矛盾纠纷未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查明原因,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承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要切实强化督查指导。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大排查活动的过程中,要把工作延伸到每一个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并强化指导,确保不漏村组、不漏企事业单位、不漏家庭、不漏任何社会单元。
三要建立大排查工作机制。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组织实施。各村(场)、各单位都要接受政法综治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努力形成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四要注重排查工作与预防调处的有机结合。大排查活动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它与源头预防、分流调解、应急处置等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因此,在集中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将大排查工作与建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和反馈纠错机制的建立完善,努力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由因时治标向源头治本的转变。二是要将大排查工作与健全完善大调解机制结合起来,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机制,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机制,以及专业调解机制的健全完善,形成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三是要把大排查工作与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起来,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各类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流程,从情报信息、处置方式、处置力量、舆论引导等方面做好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充分准备,进一步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五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切实加大对社会面排查调处工作的保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完善组织体系,配齐配强调处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和专职调解员及信访人员,并确保专职专用。要按要求提供标准的办公用房和必备的办公实施。要切实将调处中心及各类调解组织的工作经费、业务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并实际支付到位。
六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综治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协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板报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部署安排、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扩大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社会知晓度,为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组织发动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民警参与社会面大排查活动,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咨询服务、法律建议、鉴定意见。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要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支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创造条件让群众代表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23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呼安委会发〔20xx〕1号)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布小林主席关于锡盟"223"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此次检查从3月26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单位自查和局机关督查同时进行。各单位要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事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制度、预案、年度方案等安全生产机制建立完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一)检查成立安全领导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明确各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科室和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死角。
(二)检查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应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
(三)检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履行职责情况。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抓安全工作有方案、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情况和突发事件演练情况。
2.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相关应急措施制度。
3.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对建立职业健康责任制和职业健康标准,建立完善工职业健康设施和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相关制度进行检查。
4.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五)检查各单位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根据各单位的特点,查看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情况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等相关台账记录,涉及执法业务的部门要有巡查记录和驻场管理记录。
(六)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
1.制定年度安全宣传教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和监管领域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3.对驾驶人员和道路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七)检查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健全各项防火管理制度,完善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及所监管行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机制,对物业管理部门和垃圾处理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八)检查各办公区物业责任单位安全工作。重点对锅炉房、食堂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检查。
(九)检查信息反馈工作情况。按月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按要求上报各种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以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1.针对城市执法要素复杂、矛盾突出等问题,强化执法行为监督,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等相关执法安全工作检查,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
2.针对执法车辆维护不及时、超速行驶、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不确定因素,结合住建部印发的《城市管理治安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和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开展执法车辆标志标识、驾驶人员和执法车辆检查,保证车辆规范安全运行。
针对各单位办公场所安全隐患,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暖及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范得到及时整治。对南区办公楼因地铁施工造成的局部下沉,导致墙面裂缝,要求在地铁施工期间建立日观察和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协调地铁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1.开展"六乱"治理检查,对占道经营、店外出摊、店外洗车、乱堆乱放,违章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等突出问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市民安全顺畅出行。
2.针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无证饮食摊点、静态停车等安全问题,开展与食药、交通部门配合对校园周边进行集中整治相关情况检查,保证周边环境整洁、安全有序。
3.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安全检查,重点对全市户外广告、店招标牌、阅报栏、路名牌、指示牌、立式广告牌等设施的设置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破损、陈旧、不符合设置要求,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以及大型户外广告牌匾锈蚀、松动、脱落等安全隐患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整治,及时督促设置者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安全,同时督促权属单位采取拆除、修复、加固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对所有建筑工地拉网式排查情况以及建立台账、实施"驻场"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工地各类围墙、围挡进行严格规范设置,未取得行政许可以及凡不符合工地文明设置条件的一律不准施,针对破烂围挡和危险隐患围挡等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道路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开展安全检查,严禁私自破路施工。对履行许可程序报批、建立审批台账情况进行检查;对已报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施工围挡、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回填修补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特别是对于破路施工的单位要加强破路监管,杜绝发生煤气泄漏、跑水等重大安全问题发生。同时,对建筑工地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建筑、私搭乱建、临时工棚等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集中整治。
1.开展环卫作业、渣土清运车辆、机械性能、使用和保养情况,加强卫星定位、出场检查等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带病上岗、酒后上岗等违规作业行为发生,彻底消除超载超重超高和超速运输,以及违规现场加油等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设备使用安全。
2.针对环卫作业工作人员、驾驶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环卫工人配备了安全防护服装、环卫工人作业反光背心、不与车辆争抢等情况进行检查,最大限度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1.针对垃圾处理场、渣土消纳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作业场站等重点安全区域进行常态化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针对西郊生活垃圾堆体安全、渗漏液处置、雨污分流、沼气排放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对京城固废、锦江两个垃圾焚烧厂不定期抽查情况时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对渣土消纳场、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卫生间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1.对环卫部门健全完善除雪除冰应急预案情况开展检查,保证一有雨情、雪情,立即出动处置,确保对道路安全通畅。
2.针对市政道路井盖缺失、道路损坏、路灯不良等政基础设施破损、丢失,以及市区积水点等涉及安全问题,督促权属单位落实市政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置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1.针对城环便民市场、停车场、自行车等各类便民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针对伊利广场、新华广场、成吉思汗广场的设施设备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破损的道路和设施进行及时修缮,保证安全使用,防止游人触电、摔伤等安全事故发生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电梯、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排查住宅小区内各类因私搭乱建造成的消防通道不畅、楼梯堆物、存放电动车等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加强小区环境秩序管理,杜绝私自破路和挖掘地下管道,防止煤气泄漏和跑水形成的安全隐患。
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机制有效落实。
(一)加强领导,立即行动。局机关各分管领导、各单位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各分管领导干部必须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分管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务必做到摸底清、检查细、整改实。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分管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检查组,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填写《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大检查情况记录表》,4月12日前交由局办公室汇总。
(三)常态管理,建立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涉及领导责任机制,确保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有人查,有人管;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本次结束后各单位要针对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完成整改情况形成正式报告报局机关。
(四)广泛宣传,总结经验。要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这次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于4月25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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